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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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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尘充耳不闻。

    那香叶长在悬崖峭壁之上,人上不去,动物也许能爬一爬,就算让人知道了,除了她,谁能清楚去哪里找?

    哎!

    她家小茉莉以前多乖,也就睡觉前喜欢撒撒娇,可自从搬了家,又让小茉莉跟她‘妈妈’见了几次面,一时顺手,点化略有些成功,灵智进步了许多……就成了一个唠唠叨叨,一点儿都不可爱,好为人师的腹黑茉莉花。

    不过,小家伙的确精通厨艺。

    红尘盖上木盖子捂住汤锅,慢条斯理地开始和面,做面条,和面的手法也有讲究,她动作略有些生疏,可胜在以前就好美食,没少自己鼓捣吃喝,到也还能做。

    一股极为清淡,却消除不去的香味随风飘散。

    那些个打下手的小厨子们,都忍不住探头探脑,薛家的老管家一直在外头盯着,这会儿闻见味,总算放下心。

    就是这股子味道!

    以前自家老爷子吃了面,都特别珍惜地连汤水给舔得干干净净,满心感慨。

    “过去在宫里,主子们赏下来山珍海味,吃得都想吐,却没一样能比得上一碗家乡味的面条。”

    他觉得自家主子有点儿矫情,可也得承认,那些个大厨置办的酒席,自然是好吃,可这一碗面,也自有它的好处。

    这面吃起来,肯定特别踏实,不像吃别的,总想着有了这一顿,还不知有没有下一顿。

    很快,香喷喷的面条就出了锅。

    管家亲自捧了一大陶瓷罐儿,恭恭敬敬地送到碧涛苑。

    一推开门,便听到琴声袅袅。

    这琴声……管家也说不上哪里好,只是觉得胸中忽然豪气升腾,块垒顿时消散无踪。

    桃树下,一青衣男子正抚琴。

    管家低着头,捧着面走到旁边凉亭内,替自家老爷摆放好碗筷,低声道:“老爷,这琴弹得可真好,那位想必真是文人高士!”

    言外之意,不是个骗子!

    薛老爷嘴角抽了抽,怒瞪他一眼。

    旁边坐着的另外一位华服少年,噗嗤一声就乐了:“还是薛爷爷厉害,手下一管家,也敢评价鬼谷先生的高徒,真该让那些个听到他名头先矮七分的高官显贵们瞧瞧,人家林先生,那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正正经经是个人,不是鬼!”

    薛老爷连连摇头,哭笑不得:“我的小侯爷,林先生何等人物,按照辈分,他和徐太傅同辈论交,你可不能乱开玩笑。”

    华服少年翻了个白眼儿,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把声音压低了些,说到底,少年也不得不对那个人又敬又怕。

    “爷爷是不知道,我怎么和这位认识的!”

    当年他还是走马章台的纨绔公子,爹娘宠溺祖母爱,活得何等潇洒?

    龙子凤孙也没他自在,堪称京城小霸王,有一日,他在赌馆赢走了一小姑娘的折叠的纸蚂蚱,又倔脾气上来,人家给钱也不肯归还,结果就惹祸上身,愣是让这位林公子赢走了身上所有财物,只剩下一条内裤,甚至把自己都给卖给了人家!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他那会儿就疯了一样,赌得停不下来。

    现在想起,小侯爷还想哭。

    他当时也打定主意要耍赖,哄了姓林的去公主府,让疼爱自己的公主娘亲给他出一口恶气。

    没成想,姓林的三忽悠,两忽悠,就忽悠得公主娘亲从此对他严加管教,再也不许出去闲逛,还送到国子监去老老实实读书,成绩不好,那真是家法伺候!

    “哎,悔不该啊,悔不该!”

    悔不该那天出门玩,还要去赌场,姓林的只是来给他大师兄送寿礼,顺便带着小侄女出门转转,只在京城呆了两日罢了。

    “就这么两日时光,愣是让京城里的闺秀们寂寞了这些年,而且以后还不知会寂寞多久!”

    小侯爷心中感叹,“京中纨绔里少了我,岂不是失色许多?”

    话音未落,他就悚然而惊,猛地回头,就见青衣男子已经在他身边施施然坐下,挑了一碗面,加上些汤,细嚼慢咽地开始吃。

    他的动作也并不如何优雅,可连见多识广的,曾经正三品大内总管薛公公,也不由看呆了眼。

    这人坐在这儿,并不光辉夺目,可那种淡淡的清雅之姿,却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谁能说他是个鬼呢!

    小侯爷眨了眨眼,忽然问道:“好吃吗?”

    青衣男子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很难吃。”

    可他挑面的速度,又快三分,喝汤的速度,再快五分,桌子上放的小青菜,酱牛肉,也闪电般消失。

第二十三章 饱足

    小侯爷:“……”

    要是难吃,你还这么能吃?

    当即不理会他,舀了一勺汤汁,刚一入口,鲜味就在舌尖上炸开,小侯爷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忙低下头去猛吃,再也顾不上说话。

    连薛公公也没工夫唠叨,只筷子如飞,一点儿不相让。

    要说这些小菜都是寻常的家常菜而已,瞧着摆盘一般,闻着味道到是香,可也没道理这么好吃!

    但就是说不出来的好滋味。

    一直到把桌子上所有的东西一扫而空,一大罐子,足足有十碗面全被消灭一空,大家才有心思抬头抱着肚子说话。

    青衣男子意犹未尽地把最后一块儿红烧肉含在口中,慢慢吞下去,长长吐出口气:“齿颊留香,肥而不腻,这肉做得好!”

    小侯爷喷笑:“得,能让林公子赞这一句,薛爷爷您就小心点儿,别让那些个权贵们踏破门槛!”

    薛公公整个人圆圆润润,颇似大肚弥喇佛,摇了摇头,略有点儿遗憾:“可惜,这是女婿有孝心,特意替我请了个朋友过来掌勺,想天天吃,老朽可没这个福气。”

    小侯爷顿时耷拉下脑袋,随即一抬头,满脸期待,眼珠子滴流滴流地打转。

    青衣男子瞧他一眼,唇畔含笑,低声道:“你不用想,咱们薛公这位大厨,必然是聪慧绝伦的闺阁女儿,可不是你能带回京城,专门给你煮饭的。”

    “你怎么知道?”

    见眼前小少年吹胡子瞪眼,青衣男子眉眼舒缓,半开玩笑似的说:“你不是说我向来无所不知?这话却对了,我一尝菜味,便知是姑娘做的!”

    小侯爷一瞪眼,冷哼一声,故作不屑:“我才不信,一般大厨那都是男人。”

    可因着前事太多,他在这位眼前吃了不知多少次亏,心里头还是不怎么敢怀疑。

    迟疑了下,就转头去看薛公公。

    老人家立时便笑道:“怕要小侯爷失望,林先生说的一点儿不错,给咱们做饭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听说,当日这女孩儿被选为灵女,师风先生认为她灵气逼人,通透非常,天下少见,特意为她说项,推迟三年,还邀请她去参加夏家的考核。”

    小侯爷闻言只是呲了呲牙,到也没太奇怪,不过听薛公公这么一说,到对人挺感兴趣。

    这会儿吃饱喝足,肚子里有点儿撑得慌,大家就想溜达溜达下下食。

    走了一圈,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尖利高昂的声响。

    “屁的客人,一个村姑厨娘,难道也看不起我不成?哼,你替她强出头,就自己陪给我,虽说年纪小了点儿,要屁股没屁股,要胸脯没胸脯,不过嘛,小模样生得还行,凑合凑合,我不挑嘴。”

    薛公公:“……”

    管事连忙凑过来,小声宽慰:“二姑爷这怕是有了酒,老爷也别生气,他就是心里头不痛快,憋着火。”

    说完,用不着薛公公吩咐,就招呼了个挺机灵的小厮近前,详详细细把事情讲清楚。

    其实不算大事,他们家二姑爷今天自斟自饮半天,不知怎么来了兴致,跑厨房去要吃的,正好遇上二小姐身边的雪娥,借着酒劲,就上去掐了两把,顿时吓得雪娥不轻。

    当时红尘拿了红包,准备离开,没想到就碰到一处。

    薛公公顿时了然,皱了皱眉:“哎,都是些不省心的,你吩咐下,以后花园小门不要随便开,多派两个人守着。”

    管家连忙应了。

    碧涛苑的小厨房离花园很近,还开了个小门,出入很方便,主要是为了饭菜送过去不会冷,薛家在这方面,向来只讲究方便舒适,到没那些豪门大户里那些琐碎麻烦的规矩,可现在看来,也有坏处。

    薛公公也不怕丢人,带着两位贵客就缓缓走过去。

    他家第二个养女的姑爷,长得着实不怎么样,又黑又瘦,眼窝深陷,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此时满脸的蛮横,恶狠狠地瞪着立在他眼前的红尘。

    换了普通的小姑娘,不知道有多害怕,就像雪娥,那还是他家二小姐贴身的二等丫鬟,也只敢捂着脸呜呜咽咽。

    红尘却仿佛对这位二姑爷,比二姑爷对她还敢兴趣,一双眼盯着慢慢看,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瞧得饶有兴味。

    二姑爷本来趾高气昂,这会儿让她看得竟有些气短,舌头也大了:“看,看什么!”

    “哎!”红尘摇摇头,看一眼,又摇了摇头,“桃花劫已经够厉害的……公子,我看你印堂生斑,命犯桃花劫,还招惹了厉害的脏东西,这个月可千万别出门,老老实实在家,说不得能依仗祖宗荫庇躲过去,要是……”

    “要是什么?”

    二姑爷脸上露出一丝冷笑,略带轻佻地上下打量红尘,眯了眯眼,“你当你吓唬我,我就会放过你?”

    红尘摊了摊手:“我到不担心自己,这里是薛府,谁不知道薛老爷是咱们杞县有名的大善人,我怕什么?”

    她轻轻转身,盈盈下拜,福了福:“小女红尘,见过薛老爷。”

    二姑爷一听,顿时打了个激灵,猛地回头,乍见薛公公,一张脸都皱起,脑袋缩了缩,闷闷不乐地唤了声:“岳父!”

    薛公公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十分温和地冲红尘道:“哎,是我管教不严,让姑娘见笑……不知姑娘刚才所言?”

    “岳父,您老别听她胡咧咧,真当我傻啊,明明就是故意吓唬人好脱身,哼,一个乡野村姑也敢扮高人?”

    二姑爷咬牙切齿地吼,似乎想起什么,愤懑之情显露得清清楚楚。

    薛公公略一皱眉,大怒:“怎么说话呢!”

    红尘扫了一眼,就笑着道:“对于卜算相面之类,小女的确是初学,此事本也信则有,不信则无,既然公子不信,那只当小女没说过便是。”

    此话一点儿不错,她就是初学,只是这会儿清清楚楚地看见厚得连脸都快掩盖住的煞气在那人脑门上汇聚,想必不是好事儿,只是这宅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能压制住,一时半会儿到死不了人。

    说完又拜了拜,“薛老爷,小女还有些事儿,就先行告辞。”

    一看小姑娘打定主意要走,薛公公也没阻拦。

    几个男人拦着人家小女孩儿也不像话!

第二十四章 旧人

    薛公公没搭理他一肚子火气的二姑爷,亲自派了管事,给红尘又包了一个大红包,架上四匹马拉的马车把人送走。

    回过头,薛公公叹了口气,盯着他的二女婿半晌没出声。

    二姑爷也有点儿不自在,别别扭扭地过去,扶着岳父的胳膊小声道:“我也没做什么,雯雯那脾性岳父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去缠她,她才高兴!”

    一边说,眼眶微微发红。

    薛公公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他也知道,自家二闺女看不上这个二女婿,闺女长得好,那小模样,就是在京城也得数得着,宫里的娘娘们不敢比,那些宫女,绝没有他闺女体面。

    可这个女婿……

    奈何当年闺女生父在时,两家就定了娃娃亲,还是换过更贴,正正经经的亲事,薛公公伺候了先皇和当今两任皇帝,盛宠不衰,靠的就是谨慎二字。

    离了宫,他也不会愿意仗势欺人,不认这门亲,再说了,男子生得丑陋,又不是什么罪过,真依着闺女,同意她嫁给王家那脂粉堆里长大的公子哥儿,那他才是昏了头。

    小两口婚后日子过不好,他这个当岳父的,也只能装聋作哑,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嘛!

    薛公公心下叹息,想起刚才那小姑娘的话,心里也犯嘀咕,扭头看了姑爷一眼:“这几天你就别出门,省得真有灾祸。”

    二姑爷登时就炸了:“那可不行,我和子英兄他们还有生意要谈,是桩要紧买卖!岳父,你怎么也听那丫头胡说八道,她是个什么玩意,以为自己是赵天师不成?哼哼,我脑门上要真写着桃花,那也是桃花运,真要是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缠着我,那到好了,晚上我正好烹茶款待,邀请她来夜谈,没准儿是个美艳的女鬼来着!”

    说完,甩手就走。

    薛公公颇为无奈,回头见小侯爷在那儿偷笑,也觉得丢人,索性丢开手,领了两个贵客回碧涛苑。

    那俩翁婿之间的官司,红尘不知道,她一上车,离开薛家,身子就一软,靠着软垫坐下,眼眶略微有一点儿发红——居然现在就看见林师兄了。

    刚才表现真是好,半点儿异样也不曾露出,由此可见,她学了一辈子,总算学会怎么去欺骗。

    红尘掩住唇笑了笑。

    年轻的林旭,如此风采动人。

    看见他,红尘便想起自己的救命恩人鬼谷先生。

    在前世,那一年她十八岁,被夏家赶出家门,流落江湖,压在身上的固然有绝望,悲痛,还有种种让她神伤的东西,可遇见鬼谷先生,被先生救下,却是那寥落的一生中,仅有的一点儿快活。

    可惜当年她仅仅是担了师徒名分,时日太短,没学到什么东西,一生也无颜面自称鬼谷门徒,就怕让师门蒙羞!

    不知道她早早病逝,师父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心里会不会有一点儿难过?

    红尘倚在车上,想她那一点儿难得不是悲剧的过去。

    鬼谷先生一门,传承也有千年之久,门下弟子,盛世则治天下,乱世则安天下,个个都具通天之智,要说夏家族长夏安,生平唯一敬畏的,不是当今圣上,而是神秘莫测的鬼谷传人。

    他老人家收徒,似乎不收福禄双全,完美无瑕之人,门下弟子,皆有缺憾,大弟子云天生,天生罗锅,相貌丑陋。

    二弟子王琼,入门之前被父母斥为妖孽,身为庶子,活得与下人奴仆无异。

    但此二人都是通达之人,所以才能入鬼谷之门。

    三师兄林旭,如今看来一切都好,宛若贵介公子,人人称羡,在这三个师兄中,红尘唯一相处过的也只有林旭。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还有二弟子出师时,他老人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嘱托,他们爱在朝,便在朝,想在野,就在野,科举做官,老先生也不会管,去给哪个龙子凤孙当谋士,哪怕分属不同阵营,打得你死我活,以老先生的豁达态度,估计也就感叹个两句,不会怎样放在心上。

    唯独对自家小弟子,先生有言,爱徒多智近妖,担心他慧极必伤,只许游历山水之间,修身养性,不可涉足京城,搅合朝中风云。

    “虽然老爷子怕也知道不可能。”

    红尘揉了揉眉心,把脑子里杂乱的思绪撇开,径直回去休息。

    没过两日,家里订做的大书架都送了来,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屋子里面。

    三间大屋,中间打通,窗户全用薄纱笼罩,通透明亮,书籍也整整齐齐置身其上。

    “小丫头来了,昨日推荐给你读的《春秋繁露》,读了多少?有什么地方不懂么?”

    一册已经泛黄的古籍随风而动。

    “阿尘,我听老参说,你新得了一本《典论》,怎么样,能说话了没,能的话,摆在我旁边,跟我做邻居,也能唠唠嗑。”

    红尘:“……”

    缓步走进去,耳边就听到许多或者苍老,或者悠扬的声音。有时候几本经义典籍,还会七嘴八舌地争论,那感觉,宛如几位宿儒聚在一处谈论时文。

    她都不大敢多走,经常会被好为人师的家伙缠住教导,还有些桀骜的,不是训她几句,嘲讽两声,就是拉着她做个评判,短短时日,她甚至觉得自己被逼着学这些,比上辈子读书一年还要有用,脑子里不知道塞了多少文章。

    明明这一屋子书,根本不能算是有什么很高的灵智,连个形都没现,就已经这么麻烦,等到日日接触,一日比一日灵动,她还能有个清净没?

    不过,从这书上到看得出来,万物有灵这一句,指得似乎不只是活的生灵,她也是无意间沉醉在一些古籍阅读中的时候发现的,越是被很多人读过,认同,且古老的书,越是有灵。

    “怪不得神话传说里,有时候书啊,画啊之类的,也能变成妖怪。”

    亲自拿了拂尘,扫了扫灰,一堆书自动抖搂身子。

    红尘:“……”

    再这么下去,她都怕自己的茶馆开张大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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