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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第3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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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禹往日高冷,尤其是在晚辈面前,那是颇有威仪,这下子当着一众晚辈的面儿,一个劲儿地去拍红尘马屁,而且还唯恐拍得不够尽心,连连使眼色让所有人跟着一起拍。

    红尘心中好笑,因为太好笑,到少了几分不自在,师风也难得露出几分笑意。

    他刚从战场上返回不久,一身煞气,到不是以前那种风流不羁的做派,稳重了,也变得阴沉,脾气还暴躁了许多,以往随意和他笑闹的小师弟,小师妹们,都不大敢和他对视,这会儿一笑,到又复露出几分原貌,挨近红尘一点儿,轻声道:“郡主肯定给夏禹长老挖到金矿了,他老人家就爱财。”

    真真正正在夏家吃了一顿饭,红尘走时,夏禹送上一大堆礼物,各种各样的,怕红尘不收,还拿公主当挡箭牌,虽然里面确实有公主送的很多东西。

    师风:“……这架势,恐怕一个金矿都不止。”

    红尘这一次,想了想,到底是没有推辞,从夏家出来,曲乌早就离开,只给她留了封信,只说是相约再聚,字写得张牙舞爪,一副要飞起来的模样,和她那人到有点儿相似。

    摸了摸腰里装成普通吊坠的那个圆球,红尘按了按肩膀,忽然觉得好累。

    这一天折腾的,让她想踏踏实实躺在床上大睡一觉。(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七章 既是终了,也是开始。

    一回家,只简单洗漱了下,连林旭也没搭理,红尘就躺在了床上,结果还没睡过去,外面就有人通禀,说是外面有个老和尚来找她,说是大云寺的。

    大云寺的人,总不好不见,红尘经常从人家那儿忽悠开光法器来着,自然要客气几分。

    先把人请到客厅奉茶,红尘过去一看,有点儿眼熟,再仔细一看,登时愣住。

    “没想到是圣僧驾临……”红尘眨了眨眼,心里有点儿发毛,半晌才讪笑道,“您老人家有十多年没出过大云寺了,今儿怎么有空儿到晚辈这儿来?”

    眼前这个是大云寺的无闻大师,辈分比现在的方丈高两辈,是整个大云寺辈分最高的高僧,先皇在时就称他老人家为圣僧,据说佛法高深,世上无人能及。

    红尘到不怎么紧张,这个无闻大师辈分虽然高,也是德高望重的大德高僧,但是为人和蔼幽默,就是寺里的小沙弥在他面前也能放得开,从来不摆架子,红尘去大云寺忽悠东西,偶然和他见过两面,观感还不坏。

    大和尚特别和善地一笑,“没什么,就是来看看你,老衲是方外之人,也只能看看了。”

    他上上下下打量红尘,一边打量一边点头,还连连道好。

    “钟灵毓秀,灵气天成,确实有气派,哎,要不怎么说这老天爷永远都不会错,就是错了,咱们也得认为人家是对的。”

    红尘:“……”

    老和尚也许真就是想看看红尘,坐着喝了一杯茶,又吃了一堆点心,甚至里面还有猪油的点心,半点儿不忌讳荤腥,然后就很随意地夸赞了一通,把红尘赞得天上有地下无,赞得连罗娘和小严她们都晕晕乎乎,以至于老和尚开口要吃烤鸭,也迷迷瞪瞪地给奉上。

    索性红尘还有身边的人们,对于和尚吃荤的事儿见怪不怪,也不是头一次看到,都没太吃惊。

    红尘哭笑不得,干脆不多问,直到送了老和尚出门,老和尚才轻笑一声:“阿弥陀佛,女施主,相传千年前天降一鸾凤,口含天珠,被一陈姓樵夫所救,鸾凤与樵夫约定,许陈家子孙千年富贵,等到陈家子孙登基为皇,一统天下,便将龙气赠与天珠,辅其扫天下浊气,至于陈家,自然再难保天下之主的位置,却也能留一线生机,可保子孙无忧,那樵夫本是贫寒之人,又生逢乱世,年过四十,无妻无子,是孤老终生的命格,能有此奇遇,自然是满口答应,如今算算,若传说是真,现在可就到了时候了。”

    说着,老和尚又看了看红尘,笑眯眯地道:“听说天珠需要孕育才能真正诞生,孕育天珠的女子必有异兆,郡主身上,异兆可是相当明显!”

    说完这通四六不着调的话,老和尚转身就走。

    红尘哪里会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就是听不懂也能猜得出几分真意。

    如今一提姓陈,还什么一统天下,四国中只有大周的皇帝姓陈,也是千年的老家族,虽然不算什么世家,可一代代都富贵得很。

    罗娘和小严都跟着红尘出来,听了这等话,眨了眨眼:“郡主,老和尚讲神话故事呢。”

    小严也道:“要真有这传说可不太好。”

    自然不好,如今新皇继位,正是需要朝廷稳固的时候,现在到好,传闻陈家要失去龙气,无法坐拥天下了。

    红尘翻了个白眼:“行了,听老和尚胡说八道呢,不说别的,就这天下之主四个字,陈家也当不起,把大雍,北燕,西狄三国当做摆设不成。”

    现今,世上无人能称天下之主,将来到是说不准。

    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四国并存的局面虽然由来已久,但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出现一位雄才大略的能人,真一统天下,四国合一?

    不过,那一天她恐怕看不到了,至少如今四国国力相当,而且各有麻烦,一时半会儿的,应该没有哪个傻子会挑起战争,搅合得天下大乱。

    打发了身边的小姑娘们,回到屋里红尘就趴在床上有点儿发愁,尤其是捏着腰间圆滚滚的珠子,皱眉戳了戳它。

    “哎。”

    无闻是什么人,那老和尚都成了精,绝对不是闲着没事干随便找她扯闲篇来的,别看那传说只是个传说,荒唐透顶,且在大周根本流传不开,但是既然无闻说了,那就必定有些门道。

    “也许京城真待不下去了。”

    红尘翻了个身,心下嘀咕,又忍不住一笑,“想这些做什么,车到山前必有路。”

    听了老和尚的话,她一开始心里也是一咯噔,甚至琢磨来琢磨去,都想着自己若没成亲就好了,什么孕育天珠,若她一直孤身一人,亲都不成,自然孕不了,也育不了什么,随即又心虚……总觉得自家相公要是知道自己这般想,会很不痛快的样子。

    愁了片刻,红尘就睡了,而且还睡得香甜踏实,连林旭进门,看到自家娘子那么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沉睡,都不禁露出几分笑来。

    红尘忽然觉得有点儿热。

    她知道自己在睡觉,晕晕乎乎,如在云端,睡得也香甜,感觉浑身轻松,就是忽然发起热来,热得出了一身香汗,没办法,红尘只好睁开眼睛,一睁眼,便见一个一身青袍,容貌颇为美丽的女子坐在床头。

    红尘摸了摸自己的床,确实是她的床铺,枕头底下还放着青锋,但青锋却无丝毫异样。

    说是没有异样,到是也带出一点儿颤抖,到不像是遇见敌人那种感觉,反而像有些激动似的。

    那素袍女子一转头,冲着红尘笑了笑,笑容很好看,不知道为什么,红尘觉得特别亲切。半晌才恍惚,这人和自己长得很像……她做过很多梦,以往梦见的青袍女子总有一种感觉就是自己,而且她也能体会到青袍女子的一点儿心思,仿佛合二为一,可不知为何,今日却没了这样的感觉。

    眼前的女人和她还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一样的眉眼,一样的身量,但就像两个再相似的人,只要他们是两个人,就总有不一样的地方一般,红尘现在的感觉,也只是这个女子和她很像。

    青袍女子手里拿着个圆球,很随意地把玩,那圆球正是她今日刚得的那个。

    “能听见我说话吗?”

    青袍女子伸手摸了下红尘的脸,轻飘飘的,有点儿冰凉。

    红尘愕然。

    “呼,终于能交流了,估计也是到了时辰。”

    那女子轻声而笑,“我名青鸾,过去只是西山上一只普通的鸟,后来得一位神君看重,收为侍女,我又多年修行,终成正果,虽非圣人,却也是仅在圣人之下。”

    红尘满脑子浆糊。

    青鸾又笑起来,颇为得意:“当时天庭内许多神君,都是我的手下败将,我虽然出身不高,但地位却比诸多神君仙子高得多,一直活得无忧无虑,只是天庭上实在冷清无趣,那些仙子整日只知修行,即便聚会,也没什么意趣,有一次我百无聊赖,我家神君看着心疼,就说他可以努力研究一种法门,让我能神游小千世界,各处去玩,各处去看,一开始到也罢了,小千世界都不完善,看起来也无甚趣味,不过千年百年,无数个年头过去,那些世界变得越来越好玩,我和神君帮它们度过劫难,看它们出差错,看它们成长,当然,也看它们毁灭,我以为我超然无情,却也为它们流下过眼泪,其他仙子都说我这小爱好太浪费时间,还不如好好修行。”

    说着说着,青鸾脸上的笑容更胜,“有时候我都觉得,这些世界都是我的孩子,它们中甚至有的是靠了我才能存在,还有的是因为我才诞生,怎能不爱?”

    “奈何万物有生有灭,不可能长长久久,终于天地异变,小千世界的灵气都被抽走,濒临消亡,连天庭都动荡,天帝决定另辟一界,远离灾劫,至于那些小千世界们,又有谁在乎?”

    “我一开始也不想在乎,但总是忍不了,后来我就明白了,我不过是天地之间普通的青鸾鸟,活得长久也好,短暂也罢,只要快活,没什么不同,既然我不乐意,那我自然要努力去做点儿什么,于是我便化身入了此界。”

    红尘静静地听着,到不急于从梦中醒来。

    青鸾的笑容很温柔:“可惜我的能力实在不够,虽然也勉强保住了它们,到底还是让它们都变得残缺,不过,我也想了法子,好歹保留了些元气,相信随着时间流逝,千万年之后,它们终究能恢复如初,但我所作所为,有违天道,终归是要付出代价,也无法长存世间,只好留下自身元灵所化的一个信物,就是你身上融入的玉佩,我把它托付给我座下侍剑童子,他当时也是个凡人,到不沾那些因果。”

    红尘:“……”这些她多少知道一点儿,有很多到是不太清楚。

    “我的元神溃散,但有贵人相助,也算轮回转世,只是元神散得厉害了些,每隔一些年,就会出现一个‘我’,若有机缘,便能得到玉佩,可这许多许多年,没有人真正成为‘我’,也没有人真正能帮我完成心愿,今天终于有了。”

    红尘:“您老人家可千万别说,您说的那个人就是我。”

    “别生气,我知道没有人愿意做别人,唔,虽然我想说你是我,但是我们都知道,轮回是最玄妙的,我已然消散,再也不复存在,不能说你是我的部分元神所化,你就是我,要是那么说,世上的我也未免太多了些,我的元神可远远不止化作了一个你,我当年浪得厉害,它大约无处不在,就连你那块儿玉珏,里面也留有元神神念,不过也无所谓了,我现在仅剩下这么点儿完整的意识,而且也要消散了去,能在消散之前看到这样一个你,我很高兴。”

    青鸾轻声笑起来,“我什么都不需要你做,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我就很满意,哦,你今天能见到我,肯定是得了天珠,不知道现在关于天珠都有些什么传言?它其实就是个捣蛋鬼,是我家神君从天帝那儿偷来给我玩的,定气运的东西,能让人的运气变得超乎想象的好,要不是它,估计我的神念也残留不下来,不过,这小东西当年也淘气,经常恶作剧吓唬人,不知道它有没有闹出什么乱子来。”

    仿佛有些发愁,青鸾按了按眉心,声音放得低了些,“这孩子放在哪儿都麻烦,等我消失,就会送它去轮回。”

    此时天外仿佛有一抹霞光,天就要亮了。

    青鸾轻笑一声,脸上的表情轻松了好些:“不知道你有没有遇见他,我想,你连天珠都能遇见,说不定也遇见了他,我的神君,他是天帝的幼子,出身却最高贵,天生便自带太阳真火,是天帝心目中的继承人,作为神君,却鲜少有架子,和我这等出身来历不算好的仙人也能玩得开,半点儿不把我当侍女看待,我和他玩玩闹闹,朝夕相处,却半点儿也不知他的心思,直到他为了追寻我的踪迹,舍弃天帝之子的地位,寻了我而来,我才终于明白,原来我们之间也会有爱情,可惜,太晚了,我注定要消散于世间……他说,他知道我怕孤独怕寂寞,所以会随我轮回,倾尽一切找到我,让我永远有人相伴。”

    她一挥手,半空中出现一个人影,那张脸有点儿眼熟。

    红尘猛地坐起身,伸手挡住阳光,半晌才吐出口气:“梦醒了。”

    良久,身上一暖,被被子裹住,红尘侧头就看到了林旭,却忽然不高兴起来,扭头趴在床上。

    林旭哭笑不得,万分无奈地拢了拢妻子的头发,也趴下看着她:“怎么了?做梦了?”

    “梦见你追寻一个仙女千世万世。”

    “那那个仙女也只能是你!”

    “哼!”红尘更恼怒。

    林旭:“……”好吧,他不怎么会说情话,不过,媳妇平时大气,这会儿吃醋的小模样,很可爱。

    红尘趴了半天,也笑,罢了,轮回转世之后,哪里还能算是当初那个人。

    可不知怎么的,想到这一点儿,她又有些微微的酸涩。(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 新生命

    红尘难得幼稚一次,趴在床上叽叽歪歪半天,他家相公也难得丢下正事不去做,一整天奉承娘子,虽然他奉承人的手段,在自家媳妇这儿略有退化,不过,红尘还是满高兴的。

    那枚所谓的天珠,在梦中那女子口中就和调皮的孩子一般,但红尘拿着它,却没听它说出一句话,不过,也很可爱就是了,喜欢腻在红尘身上,触手温润,有时候跳来跳去,还真有点儿跳脱。

    红尘最近无事,闲来就读读书,写写字,不去管外面的风风雨雨,诸多杂事。

    不过,偷懒也不好太久,很快就到了小严出嫁的日子。没办法,再要好好操办,也终究要嫁的。

    红尘给亲自算出来的吉日,心里一琢磨,到底没拖延太长时间,按照平常的规矩,女子出嫁要准备个一年半载,甚至更长,以示重视,红尘一开始也是这样想。

    但小严的年纪毕竟不小了,乔稚也一样,两个人既然认定彼此,定了终身,红尘就没故意拖延,利利索索把婚事给办完。

    至于那些准备工作,早就开始,郡主府的人全帮着上心,林旭成亲的时候林家的那边也做过一回,这一次算是熟练工种,鬼谷一众弟子帮忙,很快就妥妥当当,就是小严没自己做喜服,全是定制,她的手艺差了点儿,这方面做不好也做不快。

    嫁妆是红尘带着罗娘给弄的,压箱三万两白银,店铺四间,庄子三个,地三百亩,不算多,却是上好的水田,其余绫罗绸缎,珠宝首饰,还有一众早就准备妥当的家具用品,夹夹杂杂七十二抬。

    反正按照规矩,女子不用夫家一针一线,小严也算是做得到了。

    乔稚给的聘礼,也一并带走,不过乔稚有点儿粗心,而且跟在林旭身边,居然不怎么富裕,一共拿出一千八百两,连两千两都不到,是他这些年的全部积蓄,交给林旭帮忙置办的。

    之所以置办的聘礼不算难看,纯粹是林旭托关系想办法,要不然就那份聘礼,五千两也办不下来。

    罗娘一看就发了愁:“没见姑爷小气啊,小严嫁过去,这家财可不能不上手。”

    小严到不在意:“钱多钱少的,那有什么关系,难道我还能让我自己饿着?”

    红尘却有些郑重:“得弄清楚他这些年攒的银子去哪儿了。”林旭向来大方,就是缺钱,也都是苦着自己,从没让手下人跟着吃亏,不说别人,曲名那小子一年能分的红利,加起来就有一千多两,而且他们吃喝用度都不费钱,全是林旭供养,这些年夹夹杂杂,如果弄不到几万两银子,想想都不可能。

    这个大周朝,穷人一辈子见不到多少银钱,有能耐的,却是金山银海,用之不尽,乔稚怎么看,也不能算是个没能耐的。

    如果林旭不特意说一声,那一千八百两是乔稚所有的家产,恐怕还没那么多事儿,大不了红尘这边以为那小子有点儿抠门,会过日子不是大缺点,他这么一说,这边到犯起嘀咕来。

    等到把乔稚身边的事儿一调查,弄清楚银钱去向,红尘登时就起了心思,很想说她家小严不嫁了。

    乔稚本身人品出挑,绝对挑不出错来,为人老实,长得那么好,但从不沾花惹草,洁身自好,也不爱花钱,一身衣服穿到不能穿才会换,对吃喝方面,也是能吃饱喝足就行,不怎么挑剔,有点儿沉默寡言,可这不是缺点,父母也是老实人,老实巴交的庄稼汉,只有林旭一个儿子,不是什么复杂人家,唯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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