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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常谈,严氏对此却似并不觉得有必要站在诗家一边,仔细辨明两者的
界限。譬如:何以一切诗中之象悉如此“水中月”?诗既“吟咏情性”,
却得此“水中月”,此“水中月”与“情性”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又,
诗家的“水中月”与惮家的“水中月”,此中同异又在何处?禅家名之
为空幻之“影”,诗家究应名之为何物?凡此,严氏似乎若明若暗,而
惟以不可捉摸的“兴趣”一词概之。
正是在这里,王氏起而救严氏之弊,拈出“境界”二字,将严氏的
“兴趣”融合在为直观和“妙悟”所凝晶的、“透彻玲珑”而又意蕴无
穷的一幅独创的典型的艺术画面之中。在王氏看,诗中之“月”不同于
空中运转的实物的月,而是此月的一种“描写”,一种“复现”,即叔
本华讲的一幅“图画”。就其为“图画”而非实物言,诗中之“月”可
以比做”水中之月”。然而诗中之“月”首先来自对实际“月”的观照
与领悟;“悟”从“观”生;舍“观”无“悟”。这样,王氏把诗中之
“月”置于对实际月之生动直观的基础上。而诗人“悟”出的不是月之
为“空”为“幻”,而是月之”神理”与美。譬如“中天悬明月”(杜
甫)之博大,“斜月明寒草”(冯延已)之幽窈,森冷如“淮南皓月冷
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姜夔),豪逸如“可怜今夕月,向何处,去
悠悠?是别有人间,那边才见,光景东头?”(辛弃疾),从月的不同
侧面,各各独自“复现”出月的某种生动图画,传达出月的不同意态与
美,并与尔时诗人本身各自的情感、“意兴”自然“凑泊”。至于诗中
的“水中月”,亦是作为实际“水中月”的某种“永恒的形式”而呈现
的。如“月漉漉,波烟玉”(李贺),写鉴湖湖中之月,月波随湖波而
自由舒卷,似烟之氤氲而非烟,似玉之温润而非玉,使人尽释尘虑,不
党身已移入这一“透彻玲珑”的美的世界。故有人评为,“月之精神、
气韵,光景,尽于斯矣!”(冒辟疆《影梅庵忆语》)这种种“图画”
乃是月光的内在本性或“精神气韵”,在不同条件下之多样的显现,与
各个诗人各自“本色”之自然的“合一”。这些“图画”属于艺术的客
观存在,决非“空”“幻”。而人们对月光之美的“共通感”,也是带
有普遍必然性的。这里就显出诗、禅的根本分歧。
既然诗人观照与再现的是这种“如水中月”的“图画”,就不应象
严氏那样,用“兴趣”二字来加以概括,以“主”代“客”,以“人”
夺“境”虽然这幅“图画”中的确有诗人本身的“兴趣”、“情性”以
至独特的艺术匠心在。昔刘熙载称:“艺者,道之形。”离“形”无“艺”,
也即无“道”。刘氏于“艺”的特质确有所会。王氏的境界(意境)乃
是合“形”(客体的引起美感的图画)与“神”(客休的“神理”与主
体的“真我”)而言之一个高级的美学概念,而以“形——图画”为坚
实的基础。它既没有刘氏“道之形”的那种“道”气,也避免了叔本华
“理念”一词的那种“玄学”气。这无论就诗的本质或鉴赏言,都是诗
学史上的一次飞跃。
清王士帧继司空图“韵外之致”与严氏“妙悟”“入神”之说,而
独倡“神韵”,意在纠清初学宋诗者“佶屈”之弊,故以王(维)盂(浩
然)之清远为宗,以诗禅合一为尚。他举“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王)、“樵子暗相失,草虫寒不闻”(孟)诸句,称为“妙谛微言”。
又谓:“摩诘诗如参曹洞禅。”(清刘大勤《师友诗传续录》)按,洞
山良价禅师曾解“无情说法”之义:其谒语云:“若将耳听声不现,眼
处闻声方可知。”(《景德传灯录》第十五)故山水(“无情”)清音,
入眼皆呈妙道(“说法”),其神韵旨归终不外是。昔人评士祯:“山
水清音实诗之一体,不足以尽诗之全也。? 。故光景流连,变而为虚响。”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御选唐宋诗醇》条)严氏之“入神”包李杜
百家、古近各休而言之,士祯乃欲以“山水清音”定于“一尊”,久之,”
雅调”雷同,“清音”一律,甚至吞吐作态,示人以“悟”,则天然、
神韵盖两失之。作为一代名家,士祯自亦不乏佳作,然借一偏之神韵以
概诗之全体大用,较之严氏的“兴趣”实更虚廓。王氏讥土祯诗为“莺
偷百鸟声”,但对他的神韵说包括诗禅合一部分,也仍是有所汲取的。
王氏扬弃“兴趣”与“神韵”而标举“境界”,正因前两个概念偏
重于主观因素(审美的情趣、韵味)的自我表现,而相对地忽视审美客
体之直接的观照与领悟,从而独创的、典型的再现;虽讲“妙悟”,仍
多从前人诗作的“熟参”中来,故易流于摹拟(郭绍虞先生已指出《沧
浪诗话》导致明代的格调派);不讲“再现”,往往“境”“象”未曾
立牢,辄欲高骞飞举,出神入化,故易变为“虚响”:这才以“境界”
取而代之。
在王氏看,五代北宋词所以为高,全在以意境(境界)胜。南宋自
白石而下以迄梦窗、玉田,程度不同,均不在意境上用力,甚至一代词
豪的辛稼轩“亦若不欲以意境胜”。中经元明,”益以不振”。有清一
代,除纳兰容若“独有得于意境之深”,其余词人虽多,大多不免于“拘
泥文字而不求诸意境之失”。(《人间词乙稿序》)王氏这一段词论充
分表明:“六百年来词之不振”,其故不在间人们不懂得“兴趣”“神
韵”的重要,而实在于“不能观古人之所观,而徒学古人之所作”,于
是“相尚以辞,相习以模拟,遂不复知意境之为何物”。换言之,词学
之衰乃在意境之不明,“本”“末”之不分,追求主观的表现远过于客
观的再现。可知境界(意境)业已成为王氏衡鉴我国古代词史的最高尺
度了。
(二)贵自然(就总的风格看)
王氏云:“‘池塘春草谢家春,万古千秋五字新。传语闭门陈正字,
可怜无补费精神’。此遗山论诗绝句也。梦窗王田辈当不乐闻此语。”
又,他的《蝶恋花》云:“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据,不作纤纤步。
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
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按,诗人本身的“自
然”,以及与此相应,诗境的“自然”,乃是王氏评量诗词美的一项带
根本性的尺度。
康德云:”在一个美的艺术的成品上,人们必须意识到它是艺术而
不是自然。但它在形式上的合目的性,仍然必须显得它是不受一切人为
造作的强制所束缚,因而它好象只是一自然的产物。”(《判断力批判》
第45 节)叔本华则云:“每一个具有美的和丰富的心灵的人,总是用一
种最自然的、直接的和单纯的方式来表现他自己。”(叔书,一,296)
前者重在作品的“形式上的合目的性”或者,‘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好比“一朵郁金香,将被视为美,因为觉察它具有一定的合目的性,而
当我们判定这合目的性时,却不能联系到任何目的”。(《判断力批判》
第17 节原注)后者则更多地着眼于诗人本身的“自然”。
王氏亦称文学为“天才游戏之事业”。(《文学小言》)“游戏”
者“自由”之谓,境界的自然性实导源于此。他认定“元曲为中国最自
然之文学”,元曲作者惟知“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别无
其他任何目的,如“藏之名山,传之其人”等。(《宋元戏曲史》)此
就具有心灵高度自由之诗人本身的”自然”而言。土引词中的”‘燕姬”
就正属“郁金香”式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而“腰肢误”则
意味着这种“形式”的对立物,这是由“吴娘”们的各种现实目的(如
“夸善舞”)所造成的。
何以“万古千秋五字(按,‘池塘生春草’)‘新’?王氏说过:
“人类之兴味实先人生而后自然,故纯粹之模山范水、流连光景之作,
自建安以前,殆未之见。”(《屈子文学之精神》)谢灵运第一次发现
“池塘春草”的美,犹之庄周第一次发现“■鱼出游从容”的“乐”,
宋玉第一次发现“秋气”的“悲”,这在人类审美能力的发展史上,应
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谢氏自称此语得之“神助”,也象古代那位神
于剑术的“越女”对越王说的:“妾非受于人也,而忽自有之”。(《吴
越春秋》卷九)以自然求诸自然,见出诗人心灵的无限自由,完全合于
所谓“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此其所以为“佳”,为万古常“新”。
即此便是“自然”。
王氏所标举的“无我之境”,实亦可称“最自然”之境。此境来自
天才诗人的“自然之眼”,既妙解自然(包括人)本身之所欲言,又以”
自然之舌”表出之,其中一片“天机”流行。清刘熙载称:“无为之境,
书家最不易到,如到便是达天”;“大白诗、东坡文,俱有‘空山无人,
水流花开’之意”。(《游艺约言》)刘氏“无为之境”已与“无我之
境”甚相接近,所谓“达天”亦含庄子“以天合天”之意,“天”即自
然。刘氏讲“无思无为”,“逸情云上”;王氏讲“以物观物”,“静
中得之”,两者颇相一致。而“空山无人,水流花开”(无为之境),
试与王氏所举“寒波淡淡起,白鸟悠悠下”(无我之境)比,二者亦契
合无间。
“美永远不能了解它自己。”(歌德语)“从来尤物美不自知。”
(李渔语)一切属于“最自然”的艺术作品,殆莫不证明如此。
一般地讲,任何一种文学样式总有个从“自然化”转入“雅化”的
发展过程。在这当中,“美”的领域、深度及多样化,无疑会有所增拓,
但在“妙造自然”上则不能不付出一定的代价。所谓“词至北宋而大,
至南宋而深”,所谓“北宋词用密亦疏,用隐亦亮,用沉亦快,用细亦
阔,用精亦浑;南宋只是掉转过来”:都无非说一个从“自然化”、比
较“自然化”到“雅化”、更高的“雅比”的大体演变。
依叔本华,“自然化”与“雅化”的重要区分之一,在于前者用一
种“客观的精神”来处理自然,以便让自然的内在本性获得尽可能清晰
的自由的充分的显示;后者则往往掺杂某种“主观的精神”,并把它强
加在自然客体上,因而自然的“真正面目”的展示,常常蒙受一定的影
响。
叔本华谈及自然美时,曾以中国或英国的花园同古代法国的花园相
比。他认定:前者“是以一种客观的精神设计出来的”,它“尽可能地
隐藏人工,所以它显得似乎自然业已在这儿自由地活动了”。不论在“树
与灌木”或者“山与瀑布”等等之中,“自然自己的内在本性”得到了
“最清晰”与“最纯粹的表现”。相反,后者的设计却用的是“主观的
精伸”,“仅仅花园所有者的意志是被反映出来了”,它以这种意志“取
代了自然的种种理念”,诸如“剪得整整齐齐的篱笆,被修成种种形状
的树,笔直的小径,弯成拱形的林荫大道等等”。(叔书,三,175)两
种花园,因处理的精神和方式不同,而“自然”在其中,或者得到“自
由”,或者有似被役使,前者“自然化”,后者“雅化”。王氏虽也有
“以奴仆命风月”之说,但主要地倾向前者则是没有疑义的。
(三)重客观(就审美观照看)
这个“客观”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指诗人本身的“客观性”或者“客观的精神”。
王氏云:“原夫文学之所以有意境者,以其能观也。”(《人间词
乙稿序》)“能观”者,诗人在对某种客体的直接观照中,能够形成一
种如前所述的“审美的领悟”(叔书,三,129),而意境即孕育其中。
在这当中,审美主体发生一种微妙的变化,一种“自身否定”(叔书,
三,126),即由现实的“我”转变为一个“认识的纯粹主体”。此仲“自
身否定”或“无我”心境的出现,如前所述,乃是“须臾之物”。它“不
能存在于我们的选择之中”(叔书,三,126),其间对一定客观因素之
倚赖的程度是相当大的。
此际的诗人业已成为“纯客观的直觉的观照者”,或者照亮事物真
正面目的“一面纯净的镜子”,他的感情进入了一种“净化”状态,惟
独在这时,“在他的意识中,客观的世界有它的存在,因之,他就是万
物,当他观照它们的时候”。(叔书,三,132)意即,他的意识——“镜
子”中,除了“万物”的“图画”(表象)之外。什么也没有了。即此便
是所谓“以物观物”。“何方可化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放翁妙
想,似司借以解释,“化身千亿”者,“我”已转变为“万物”:一“梅”
一“翁”,则“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
这种对审美客体的“客观的静观”,导引诗人进入“无意志”也即
“无痛苦的境界”。于是“纯客观观照的状况是,自始至终给与愉快”
(叔书,三,128),而且是“美感的愉快”,王氏称之为“决非南面玉
之所能易”的“无限之快乐”。
第二、这个“客观”又指审美容体本身之客观的“内在本性”。
如前所述,审美客体的“理念”只能通过诗人的观照而被领悟,诗
人以自己的“理想”与以“深邃之感情”为基础的“想象”,对客体予
以“补助”“生发”,使其理念获得充分的显现。王氏云:“叶上初阳
干宿雨,水面清圆,——风荷举’,此真能得荷之神理者”;“‘细雨
湿流光’,? 。能摄春草之魂者”。这里是两幅“摹写物态,曲尽其妙”
的图画:前者,风荷映日,得“亭亭”之致,比之“荷花落日红酣”(王
安石),以清稳胜;后者,芳草流光,呈“绵绵”之势,比之”‘满地
斜阳,翠色和烟老”(梅圣俞),以流丽胜。这两幅?“图画”各从一”
定测面代表了各自的族类,充分体现了荷与春草的内在本质力量。王氏
称之为“神理”与“魂”,叔氏谓之“理念”,即此便是诗的审美境界。
王氏《蝶恋花》“落落盘根”下片云:”溪上平冈千叠翠。万树亭
亭,争作拏云势,总为自家生意遂,人间爱道为渠媚。”意谓,审美客
体本身仿佛有其力“争”“自家生意遂”之“势”,这属于客观存在于
客体的美或崇高的原质及其升华的可能性,它是“自在自为的”,初不
以此求“媚”于人。在王氏看,这才是“能观”的最基本的内容。
随着诗人对审美客体之领悟的程度不同,所取的侧面不一,在同一
客体上,可以出现多样的美的形式,以及内容方面种种深浅、高下、厚
薄的差异。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王氏谓:诗人“所观者即其所畜者”(《此
君轩记》)。诗人在自然人生中所能“观”出的东西,达到何种深度,
他在艺术中所再现出的东西,也就只能达到这样的深度,这跟诗人本身
的“客观性”的程度密切相关。王氏所谓“主观之诗人”与“客观之诗
人”,乃是就抒情体裁与叙事体裁这两大类型诗歌而作的相应的大体区
分,而具备更多的“客观性”的要求,对这两类诗人却都完全适用,井
无例外。故知“一切境界无不为诗人设,世无诗人,即无此种境界”,
只是就审美观照的能力而言,或者就观照者本身是否具有“客观性”而
言,而决不意味着境界只是诗人主观的产物。辨明这一点,极为重要。
按照叔本华的体系,世界万象不过是那个统一的“意志”之客观化。
故就“意志世界”言(本体论),并无主体客体之分。而对人的认识而
言(认识论),这才出现所谓“表象世界”:“整个的世界仅仅是关系
到主体的客体,一个感知者的感知,一言以蔽之,表象。”故叔本华宣
称:“世界是我的表象。”,叔书,一,3)他一方面把康德的“物自体”
纳入他自己的“唯意志论”体系,而称:“一切表象,不管瞩哪一类,
一切客体,都是现象的存在,惟独意志是一个物自体。”(叔书,一,
142)另一方面,他又运用柏拉图的“理念”来修补康德的“物自体”不
可知论。他将理念置于“个别事物”与“意志”之间,而加以改造。意
志是物自体:个别事物为意志之不完全的客观化;理念则为“意志之完
全的客观化”,即代表某一事物族类的“永恒的形式”,“根据自然法
则显示自己本身的那种普遍的力量”(叔书,一,219)或“本质力量”。
诗人凭借直觉与审美的领悟,看出某一客体之族类的理念的充分显现,
这就意味着到达这一客体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