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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这种道理?当时我想跑,可是却无论如何迈不动腿,我被它气糊涂了,索性不跑了,站在那里和它理论起来。我俩一个说要吃,一个说不行,正在吵得面红耳赤,远处一个书生走了过来,我就拉着狼去找书生评理。书生听了我俩的讲述,把眼瞪得大似牛,说他不信狼会躲进那只小小的口袋中,让狼马上演示给他看。狼觉得自己受了侮辱,边嚷嚷自己没骗他,边钻进了口袋。待大灰狼钻进口袋,书生就把口袋扎紧,然后用木棒狠狠地将大灰狼打死了。
遭了这番惊吓,我再也不敢随便出门卖红薯了,整天在家里唉声叹气。
孟达和尚了解了事情原委,责怪我遇狼不淑,也陪我叹起了气。
一时间我感觉自己很窝囊,恨不得立马找把尖刀杀去阳谷县城与那比干拼个你死我活。
闷了几天,孟达和尚突然告诉我道,咱们何不先去投奔牛头帮主?
我说,本来想多攒点儿红薯再去找他,这下倒好,一贫如洗,怎么去?
孟达和尚宛然一笑道:“我有个计策,保管他见了咱们服服帖帖。”
~第三十五章 芙蓉姐姐与我上路~
我急忙问道:“兄长有何良策?快快说与我听。”
孟达和尚言道:“我认识一位尼姑,唤做芙蓉,自封法号芙蓉姐姐,此人端的了得,可助我们成事。”
听这名字就透着一股潇洒之气,我忙问:“这位姐姐现在何处?”
孟达和尚道:“不远,就在前村史家庄的清华庵里修行,明日咱们就去找她。”
哪还等得明日?我当机立断:“马上动身,晚了恐怕另有所变。”
路上,孟达和尚对我说,一旦芙蓉姐姐答应跟咱们一起去取功名,那可就太好了,因为她不但武艺高强,还使得一双好飞眼,一般人只要经过她的身边便会被她电倒,当年孟达做行脚僧人的时候,曾经被她电翻在地长达五个时辰,几乎要了老命。后来芙蓉姐姐见他颇有些威武之相,便想与他结为夫妻,可惜被色空和尚那厮给搅了局。如果她能加入咱们的组织,定可利用这双眼睛将那牛头帮主电晕,晕了以后,一切事情就都好办了……我没听他继续唠叨,加快步伐一溜小跑往前猛赶,巴不得立马见到芙蓉姐姐。我设想好了,如果芙蓉尼答应我,我立刻就带她我见牛头帮主,这段路程有个三五日也就到了。到了以后,先看牛头的表现,如果不必动武,当然最好,一旦动武,那就看芙蓉尼的啦,武的不行就给他上电眼。此时,夜已经很深了,一轮锅盖大的月亮当头挂在西天,仿佛一伸手就能将它摘在手里。
走着走着,我忽然就觉得天低了下来,连星星带月亮都纠缠在乌云里从天顶扣下来,天地之间因而变得扁平。再过一会,天地就变成了一口大碗,我迷迷糊糊地走在碗底,只觉得自己就如一只蒜臼里的蚂蚁,马上就会被粉碎。
“西门兄,见了芙蓉姐姐你千万不可造次,她很正派的。”孟达和尚道。
“不会的,她很正派,我也不是什么无赖。”我安慰他道。心中还是不爽,你拿我当什么人了?
“兄长别误会,我是想与她结婚生子的……”
“这我知道,我西门庆不是破坏人家婚姻的人。”我不愿意听他胡说八道,疾步前行。
幸运得很,我跟孟达和尚赶到清华庵的时候,正赶上庵内上早课,孟达和尚一眼便认出了她。
这芙蓉姐姐果然不同凡人,脸盘硕大,宛如一只海碗,体形肥硕,与野猪并无二致。
尤其是她那双眼睛,简直可以用碾盘来形容,身没动眼先行,直接电了我个趔趄。
孟达和尚果然与芙蓉尼相熟,二人眉眼一阵乱丢之后,孟达便指了指我,让我上来见过芙蓉尼。
“小可西门庆见过芙蓉法师。”我赶紧垂下脑袋冲她唱个喏道。
“施主不必多礼,”芙蓉好象言语不多,直接发问,“施主清晨找我,可有事情?”
“借法师一步说话。”我不敢看她的眼睛,侧着身子往旁边挪了两步。
芙蓉尼跟过来,我便简单将来意叙说了一遍,末了道:“法师如果肯出手帮小可一把,小可定然不负法师恩情,一旦夺回阳谷县城,我必将为法师修建一座镏金寺庙,让法师与孟达兄长双双在里面修行……”
“那就免了,”芙蓉尼打断我道,“出家人有个地方修行便可,在哪里都是一样,你的忙嘛……”
“多谢法师,”我连忙接过话头,打个马虎眼道,“法师真是爽快,咱们这就上路?”
“我答应过你么?”芙蓉尼被我搞糊涂了,转头问孟达和尚,“我答应过他么?”
“答应过,答应过,当然答应过。”孟达和尚慌忙点头。
芙蓉尼抬头看了看天,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有几道晨曦射破云层,东南天边煞是好看。
她略一踌躇,回禅房换了一件干净衣裳,把头冲我一摆道:“上路。”
孟达和尚乐颠颠地应道:“好嘞。”
芙蓉尼回道:“师兄就不必去了,我与这位施主就可以把事情办了。”
孟达和尚似乎有些不满:“师妹,我是不放心你呢。”
芙蓉尼头也不回地送了他一句:“好好在家呆着,事成以后我会回来接你的。”
出得庵门,芙蓉尼对我说道,施主是从宋朝来的,不一定明白隋朝的社会治安,出远门行路很不太平啊,不是遇到剪径的强盗,就是遇见凶猛的野兽,所以出门在外的人都应该多加小心。我笑笑说,这我知道,在我们宋朝也是这样,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啊,你一个女流都不怕,我怕得什么劲?只要咱们安全到达目的地,将来我一定治理这个问题。芙蓉尼见我语气坚定,便也不再说话,只管前行。虽说如此,见到路边躺着喂乌鸦的死人,我还是免不了害怕。
那时候正值夏日,我和芙蓉尼走上通往丐帮营寨的山间小路,极目四望,来路上没有行人,去路上也没有行人,田野上看不到农夫,只有远处地平线上空气翻滚,好像无色的火焰。不看还好,这一看,我只觉得热汗淋漓,昏昏沉沉。旅途乏味,得说点话儿解闷啊,我随意对芙蓉尼说:“法师,听说这大隋朝世道浇漓,跟我们宋朝不太一样,有些尼姑招赘男人过活,还听说有些和尚与女人同居,生下一批小娃娃,弄得佛门清净地里晾满了尿布,可有此事?”
芙蓉尼道:“也不尽然,佛家子弟讲究的是个缘分,男女之事马虎不得。”
我蓦然发觉,她说这话的时候嗖的冲我使了个飞眼,我几近晕厥。
不得了!看来此行有所麻烦,这老尼分明是对我有那么点儿意思。
~第三十六章 与芙蓉姐姐切磋武艺~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前面是个市镇。我说:“法师要住宿吗?这里有好大的客栈,正好住宿。”
芙蓉尼瞟我一眼,击掌赞同道:“就依相公说的,我们这就住宿。”
什么我们?我是想让你自己先住下,我好躲避你一下呢,我说:“你先宿下,我乘晚凉再行一程。”
芙蓉尼似乎没有听懂我的意思,接口道:“那也依相公说,我们就再行一程!”
唉,我算是被他粘上了,无奈,我只好说:“法师要宿,我便宿。法师要行时,我便行。”
芙蓉尼眼都不眨一下:“相公要宿,我也宿,相公要行,我也行!”
我听了又好气又好笑,真想骂她一声,但是我没有骂,只是想:芙蓉姐姐非要与我同行,也由她,谁叫我有求与她呢。二人行过市集,走上山道,太阳已经落山,一轮满月升起来,又大又圆,又黄又荒唐。山坡上一株枯树,好像是黑纸剪成的一般。西边天上一抹微光中的云,好像是翻肚皮的死鱼。噗噗的脚步声在黑暗中响着,一声声都很清楚。月光下,芙蓉尼已将僧帽摘下,滚圆的大秃头白森森,看上去令人心中发痒。我真想扑过去在上面咬一口。当然,这种事干不得。芙蓉尼要问:好好地走路,你啃我干什么?我又想:捡块石头开了她的瓢儿也能止痒,这种事也干不得。
这一宿下,我莫不是得横遭她的黑手?我郁闷地想,饶了我吧姐姐,我实在是看你不上也。
芙蓉尼可不管那一套,兀自往我的身边靠,臊气阵阵,几乎让我喘不动气。
不行,我不能与她进旅馆,我要继续逗她说话,籍以拖延“临刑”时间。
芙蓉尼见我不说话,正靠在我的身上,冲我放电,我轻轻往旁边一闪,躲闪着她的飞眼,言道:“法师,我听孟达兄长说,你的武艺十分高强,小可我也粗略懂得一些拳脚,我以为习射的人多数都认为骑烈马,挽强弓,用长箭,百步穿杨,这就是射得好啦。其实我觉得,这样的射艺连品都没有,真正会射的人,是把射箭当一种艺术来享受的。”
芙蓉尼一听我谈到骑射之术,颇感兴趣,闪开身道:“贫尼愿闻其详。”
见她不再提住宿的事情,我放下心来,继续说道:“三秋到湖沼中去射雁,拿拓木的长弓,巴蜀的长箭,乘桦木的轻舟,携善凫的黄犬,虽然是去射雁,但不是志在得雁,意在领略秋日的高天,天顶的劲风,满弓欲发时志在万里的一点情趣。隆冬到大漠上射雕,要用强劲的角弓、北地的鸣镝,乘口外的良马,携鲜卑家奴,体会怒马强弓射猛禽时一股冲天的怒意。春日到岭上射鸟雉,用白木的软弓,芦苇的轻箭,射来挥洒自如,不用一点力气,浑如吟诗作赋,体会春日远足的野趣。夏天在林间射鸟雀,用桑木的小弓小箭,带一个垂发的小童提盒相随。在林间射小鸟儿是一桩精细的工作,需要耳目并用,射时又要全神贯注,不得有丝毫的偏差,困倦时在林间小酌。这样射法才叫做射呢。”
听了我这一番夸夸其谈,芙蓉尼似乎觉得她找到了知音,矜持地说道:“看来相公对于射艺很有心得啊,可称是一位行家。不过在贫尼看来,依照天时地利的不同,选择弓矢去射,不免沾上一点雕琢的痕迹。莫如就地取材信手拈来的好。比如贫尼在静室里参禅,飞蝇扰人,就随手取绿豆为丸弹之,百不失一,这就略得射艺的意思。夏夜蚊声可厌,信手撅下竹帘一条,绷上头发以松针射之,只听嗡嗡声一一终止,这就算稍窥射艺之奥妙。跳蚤扰人时,贫尼以席蔑为弓,以蚕丝为弦,用汗毛把公跳蚤全部射杀,母跳蚤渴望爱情,就从静室里搬出去。贫尼的射法还不能说是精妙,射艺极善者以气息吹动豹尾上的秋毫,去射击阳光中飞舞的微尘,到了这一步,才能叫炉火纯青。”
我听了这些话,把脸都憋紫了,忿忿地想:幸亏是在深山里说话,没人听见,否则有人听了去,一定要说这是两个牛皮精在比着吹牛皮。虽说你的武艺比我精湛,可你也不能这么个吹法呀,这万一到了丐帮山寨,惹恼了牛头帮主,那还了得?人家牛头多少也见过一些世面,听你这么破天的吹,还不把咱俩都看扁了!再说,我也多少练过几年武艺,方才说的那射雁、射雕、射雉、射雀,全是真事儿,不比这秃驴射苍蝇、射蚊子、射跳蚤,纯是信口胡吹。别的不要说,捉个跳蚤来,怎么分辨它的牝牡?除非跳蚤会说话,自称它是生某某或者妾某某。纵然如此,你还是不知道它是不是说了实话,因此你只能去查它的户籍——这又是糟糕,跳蚤的户口本人怎能看见?就算能看见;人也不识跳蚤文。所以只好再提一个跳蚤当翻译。你怎么能相信这样的翻译?跳蚤这种东西专吸人血,完全不可信。因此分辨跳蚤的牝壮,根本就不可能。芙蓉尼吹这样的牛皮,也不怕闪了舌头!想到这些事,我的心里更是奇痒难熬,真想在芙蓉尼的大秃头上开两个黑窟窿,但是转念又想,这种事儿可干不得。倘若让孟达和尚在一边看见,难免要责怪于我。
我一边想着一边抬头一看,发现已经走到深山里。
芙蓉尼哈哈大笑,说走夜路有人谈话,真真是有趣啊。
我心里说:有趣个屁,哪有你这么吹的?好,你先吹着,等我憋不住了,非砸你一石头不可。
此时月亮已经升到中天,山里一片银色世界。坡上吹着轻轻的风,又干净,又明亮,好像瓦面上的琉璃。月光下满山的树叶都在闪亮,在某些地方晃动。在另一些地方不晃动。我想,这可真是个漂亮的世界。老天保佑,我可别干什么不雅的事情。我真的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害怕直接一石头敲破她的脑袋,那就完蛋了,不用去找比干报仇了。
“法师,咱们换个话题吧,”我灵机一动,献媚道,“听说法师年轻的时候,也是一美貌女子呢。”
“那倒不假,”芙蓉尼矜持地一点头,“当年我在蜘蛛网上也是个名人啊。”
“蜘蛛网?”我不解道,“难道法师曾经练过蜘蛛功?”
“相公这就孤陋寡闻了,此蜘蛛网非彼蜘蛛网也。”芙蓉尼笑道。
~第三十七章 李毅大帝与他的猪尿脬~
看来这老尼有些来头!我套话说:“难道这世上还存在两种蜘蛛网?小生却是不信。”
芙蓉尼怜悯地捏了我的胳膊一把,就势拉我坐下,开始给我讲述关于蜘蛛网的往事。
原来,芙蓉尼原本是深山中的一个村姑,只因为山上有座盘丝洞,洞里经常有一些蜘蛛精抬着几张蜘蛛网在洞外晾晒,正是因为这几张网,改变了她原本平淡的人生。事情还得从头说起。芙蓉尼在十八岁那年上,下山置买生活用品,本来已经买好了东西,正准备上山,突然被一阵叫好声所吸引,她顺着声音看过去,见一圈人围着一个跑江湖卖艺的年轻人手舞足蹈。芙蓉尼分开众人定睛一看,登时直了眼睛。你道咋的?原来这位年轻人长得帅呆、酷毙!
这年轻人怎生相貌?有诗为证:“威风凛凛一大汉,身如豹子面似猿,双目一瞪红光射,两耳一支赛竹竿,脚下粘只猪尿脬,上下翻飞如弹丸,平生最爱逛窑子,偶尔还吃摇头丸,横行江湖十几年,李毅大帝便是咱。”
当下,那芙蓉尼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尖叫一声“好球”,便仰面张倒,人事不醒。那李毅听得这一声尖叫,当场停下卖艺,转头来看,这一看不打紧,登时呆住了,四肢发麻,口中涎水拖拉在地,足有三尺,把脚下的猪尿脬都粘住了,直戳戳订在地上。众人不解,一齐来看那芙蓉村姑,这一看也是吃惊不小,喊声“妖怪”,呼啦啦全都跑了。
李毅也不搭话,上前搀起芙蓉村姑,掐人中,灌唾沫,折腾了一柱香的工夫,方才将芙蓉村姑折腾醒了。那芙蓉一转醒,心中一股柔情油然而生,眼泪扑簌簌就流了个满脸。李毅料是遇到了知音,连忙将尿脬收了,搀扶着芙蓉回了自己暂住的旅馆。二人一番温存过后,芙蓉村姑便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李毅,李毅也将自己的身世叙说了一遍。李毅道,我本是一介泼皮,只因为喜好踢几脚绣球,被街坊的一个财主看好,将我推举到朝廷的蹴鞠队里当了一名球员。后来蹴鞠队适用国际潮流,将绣球改成了用猪尿脬吹气做成的皮球,我便更加卖力地踢球,被皇上赐封了一个称号——李毅大帝。本来今年要率队去西域参加世界踢尿脬大赛,没曾想因为吃多了几粒摇头丸,体力下降,所以根本就进不了几个球。皇上一怒,就将我贬为庶民,收回封号,永世不得参加正式比赛,无奈只好流落民间,卖艺为生。
芙蓉村姑听得泪流满面,啜泣道:“摇头丸是个什么东西?你不吃它该有多好呀。”
李毅道:“摇头丸便是常人说的泻药,因为常人的服用方法与我的不同,所以常人吃了只能没命地拉稀,而我吃了可以摇头。我为什么要摇头呢?我一说你便就明白了:人生之路坎坷莫测,有些人受了欺负不敢说话,碰上官府欺负你,你连表示异意都不可以,只好拼命摇头。有的人难受得厉害,就请木匠做个摇头机夹住脑壳,躲在黑暗处摇头,因为摇头机使用的是外力,用得急了,难免伤及脖子,所以有不少人变成了歪头,再也无法摇头了,而且朝廷发现民间还有这种机器,便定时下乡收缴摇头机,甚至还有因为拒不缴纳的,被判了私藏摇头机罪,秋后问斩。我呢?我聪明啊,我就开始研究用什么方法可以既不伤害脖子,又逃避法律制裁的好办法。想来想去,我发现,泻药可以达到这种工效。一般人吃了泻药以后,拉上三天稀就会浑身颤抖,尤其是脖子以上,摆动的幅度之大,简直非摇头可比。我便将泻药配上老鼠屎、蛤蟆尿、傻子鼻涕、疯老婆洗脚水,用地瓜面团成一只只药丸服用,效果简直好极了……”
芙蓉村姑禁不住赞道:“李毅李毅你最美丽,芙蓉姐姐爱煞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听到这久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