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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混迹在繁华的城市中心,实际上跟生活在孤岛上没有区别,除了做些荒唐事自娱自乐,还能干些什么呢?我们唯一的出路就是多挣点钱,再回家洗心革面过日子。
你还可以回家,我回哪里呢?
小萨嘴一歪,想笑又没笑出来。你可以嫁人嘛,给自己的后半辈子找张饭票。
嫁给谁?李默往床上一躺,拉上被子蒙住了头。
谁都可以嫁,除了这间屋子里的人。
有一天,小萨没有按时回来睡觉,李默强撑着等了一阵,就滚到了床中间,她有好长时间没有伸开身体很铺张地睡过觉了。后来,李默被弄醒了,她实在睁不开眼睛,就闭着眼睛蹬了他一脚,闷声吼道:睡觉!小萨停了一刻,又不老实起来,他扒掉了她的裤头,骑到她身上,李默实在困极了,就闭上眼睛任他摆弄。李默的乳房被弄疼了,她慢慢清醒过来,小萨不是这样的,睁眼一看,竟是敲架子鼓的小鼓。
就像猛地发现家里进了小偷一样,李默锐声大叫起来,叫了好几声后,前后左右的铺位开始发出不满的抗议:干什么呀,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要吵出去吵。
李默一叫,小鼓就滚了下来,他拼命向她做着噤声的手势,又上来捂她的嘴,李默还是叫个不停。李默掀开帘子冲了出去,大声喊着:小萨,小萨,你在哪里,你给我滚出来!没有一点动静,李默开始挨个挨个地掀帘子,最后,李默在小鼓的帘子里看见了小萨,他正和小鼓的女朋友躺在一起。
发现了小萨,李默就不再喊了,她盯着小萨,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她跪下去,逼近他的脸,哭着问他:小萨,是你安排的吗?小萨坐起来,迎着她的目光,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李默又问小鼓的女朋友:是你安排的吗?
也听不到回答。李默点点头,猛地抽了小萨一个耳光。小萨半张脸顿时红了起来,他既不恼也不怒,还是一言不发地看着李默。
李默站起来,气冲冲地往外走。将近中午了,外面闷热难挡,才走了一小段,李默就头晕眼花,走不下去了,她找了家商场,钻了进去。站在电梯上,她才发现,小萨就跟在自己后面。见她发现了自己,小萨也不做声,依旧不远不近地跟着她。
李默在休息间坐下来,小萨也坐下来。李默望着别处说,离我远点,我不想跟牲畜坐在一起。小萨就听话地往外挪了挪。歇好了,李默又开始逛起来,小萨又乖乖地跟在后面。
三家商场都逛完了,一直支撑着李默的那股气也慢慢消了,她开始觉得饿。小萨似乎比她更饿,一口气吃下两大碗,才嬉皮笑脸地说,李默,你把我吓死了,我真怕你出事,怕你跳天桥,怕你跳楼,怕你跟汽车打架。
凭什么?凭什么我被你们欺负了还要出事?恰恰相反,我看该出事的是你们,你们要是还有一点点羞耻心的话,就应该羞于活在这个世界上,应该去跳天桥,去跳楼,去被汽车轧死。
小萨笑起来,李默说你别笑,我是认真的,你们都是垃圾,跟粪坑里的蛆虫没两样。
你不也跟垃圾生活在一起吗?那你是什么呢?
李默噎了一下,白他一眼说,谁跟你们在一起,我马上就要走了,我可不想堕落成你们这样的垃圾。
话一说完,李默自己也大吃一惊,就在刚才,自己还没有想过是走是留的问题,怎么突然就斩钉截铁地说出要走的话来了呢?可她又不觉得自己说错了,离开这里似乎才是一个正确的抉择。
小萨说你要去哪里?回老家吗?你以为这个世界真的很大,真的可以让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那也不能呆在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肮脏之地。
怎么就人不人鬼不鬼了,不就是一个小鼓吗?咱们先不说什么爱不爱的,这起码说明他对你的好感吧,何必那么认真呢?睁只眼闭只眼不就过去了吗?
好感?算了,我不跟你说,猪狗不如的东西,当然也有猪狗不如的哲学。
猪狗?嘿,我们拼命地干活,拼命地节省,一趟一趟地往家里寄血汗钱,你却说我们是猪狗。
群居也就罢了,因为只有这个条件,可你们居然乱交,这不是猪狗是什么。
李默,我们都是健康的人,感情丰富的人,而且正值壮年,在这个不太正常的环境里,偶尔犯一点人容易犯的错误,究竟是个多大的罪?你以为他们天生就是猪狗吗?反正你没有老公,也没有孩子,你当然不知道这些人心里的痛苦,就说小鼓,虽然他在这里和人同居,可他老婆老早就在家里跟别人好上了,他也没有过分责怪她,照样把挣来的钱大把大把地往家里寄。还有唱歌的柳柳,明明人已经到深圳来了,还巴巴地跑回去和那个钳工结了婚,上次回去,她老公带着别人睡在他们结婚的床上,被她堵了个正着,又怎么样呢?照样用自己的血汗钱武装那个家,照样每个星期都给他打电话。如果说我们是猪狗,还有多少人可以称之为人呢?如果说我们的房间是肮脏之地,世界上又有什么地方是干净的呢?
李默心里乱了一下,赶紧让自己清醒过来,说这是两码事,你别瞎扯。
我没有瞎扯,我的意思是,大家都不容易,也都不是坏人,你没必要在这件事上想得太多,如果你不愿意,明白地告诉他就行了,我相信他也不会强迫的。过后大家还得在一起混,还得在一个锅里盛饭吃,何必搞得下不来台呢?
被小萨的“异端邪说”劝说了一通之后,李默多少平和了些,两人一起往回走,刚到酒店门口,就见里面闹哄哄的。
原来是康乐部经理太太打上门来了,她终于知道了她老公和歌手同居的事情。她居然组织了一帮太太们,组成敢死队,打着“赶走外来妹,还我丈夫”的标语,从酒店大门的玻璃砸起,横冲直撞地向里面砸进去,直砸到酒店老板出来和她们谈判为止。
小萨一脸紧张地说李默,都怪你,这种时候我却不在。他说着就去找乐队的弟兄们去了。
乐队的一二十号人全都被关在一间房子里,酒店吩咐过,无论如何,都不许出去,因为他们的出现只能使局面火上浇油。那个肇事的歌手也在里面,她倒不急,悠闲自得地剪着指甲。小萨说你还有心思剪指甲,要是她发现你在这里,早就一把将你掐死了。歌手一笑说,她也不想想,就她那个黄脸龅牙的样子,能守得住她老公?不是我也会是别人,迟早的事!歌手到底是经理的情人,穿戴得不同凡响,一只手上,光钻戒就戴了三只。小萨又说她要是看到你,首先要砍下你的双手来。歌手一笑,伸手在灯光下照照,竟光辉熠熠。
第二天,事件终于平息了,李默他们也接到了解约的通知,大家只得卷起铺盖走路。
反正要走了,李默找了个便宜些的宾馆住下来,她想以一个观光客的身份再看看深圳。
她去了一家很有名气的夜总会,她知道,某个当红歌星成名前曾在这里唱过。演出才进行了三分之一,李默就瘫软在座位上,和人家相比,打个比方,人家是大都市,他们充其量只能算个小乡镇;人家是绸缎,他们连家纺粗布都不如;人家是大家闺秀,他们不过是山野村妇。看看人家的乐队,看看人家的演员,看看人家的服装,看看人家的节目,李默佩服自己竟有勇气在深圳唱了这么久。当然,他们的门票也低廉,人家差不多是他们的十倍。
李默也去看过比他们更糟糕的演出,这样的演出更加令她悲哀,演员们演着演着就来到台下,抢喝客人的酒,坐到客人的大腿上,摸着这个男人的脸,却吻着那个男人的嘴,李默闷闷地坐在台下,脸色死白。她没看完就走了。
李默看到了两条出路,第一条她走不来,第二条她不愿走,她慢慢死心了,她知道,她这辈子都不用做什么歌星梦了。可能她的环境一直给了她错误的暗示,歌唱得好的文娱委员,也许可以去做一名称职的幼儿园阿姨,但不一定适合以唱歌为生,这么简单的道理,她以前竟不知道。
她也无法去找一份其他的工作,她没有文凭,除了唱歌,身无长技,而扛麻包、端盘子、做保姆这类活她又是不屑于去干的,她毕竟上过舞台,舞台给了她虚幻的自尊。
李默渐渐紧张起来,每住一天,她的钱包就瘪下去一点,她不能再滞留下去了。
小萨他们那帮人中,一些人到离深圳不远的小城去了,另一些人还苦苦坚持着,不想离开深圳。李默毫不犹豫地向火车站走去。她总算明白了,她曾经做过的歌星梦是多么地不切实际,既然做不成歌星,那就回去过日子,至少不用担心今天又会是哪个对自己“有好感”的家伙爬上床来。
小萨送她到火车站。他买了一包衣服之类的东西,让李默回去后转交给他老婆。李默把脸一沉,说你也太虚伪了吧。
小萨说你也看到了,我们这种人,已经脱离常规很远了,我们的行事方法也跟大家不一样了。
李默最后还是接过了那个包裹。望着熙熙攘攘的人流,小萨说李默,你回去后打算干什么呢?其实你完全可以在这里呆下去的,要不,你留下来我们一起到淡水去。
还去和你们睡大统铺?早上醒来旁边躺一张意想不到的脸?
李默说完头也不回地向检票口走去,上车前,李默回了回头,小萨早就走了,他才不会情深意长地站在那里目送她的,那哪是他这种人会做的事啊。
这次回来后,李默哪里也没去,就窝在家里,不分白天黑夜的睡觉,饿极了才起来胡乱吃点东西。有一天,她躺在床上听到隔壁人家在放邓丽君的歌,突然想起了在街道幼儿园上班的时光,那时,她虽然有些无聊,但是从容的,下了班,可以优哉游哉地到小河边走走,到田边走走,看看流云,听听歌曲,现在呢,一样很从容,却没了一点点闲情逸致,只想躲在黑暗处睡觉,哪里也不想去,什么人也不想见。等她终于爬起来时,一个季节都过去了。她整理好从深圳带回来的衣服,这才发现自己还没有冬衣,觉得该添置些衣服了,就向街上走去。
一户人家在办喜事,大门口搭起了遮阳篷,一支乐队在里面嘭嘭嘭地敲打着,没有灯光,没有舞台,乐队的节拍错误百出,主唱身着日常装束,很随意地站在那里,没心没肺地唱着,像是谁家的客人在那里卡拉OK,阳光哗啦哗啦地照进院子,孩子们偷偷地踢一下鼓,摁一下琴键,被人一吼,就麻雀般逃散。一首歌唱完,主唱走到一边去歇息,马上有人捧上茶点和水果。李默觉得很好玩,就站在那里看起来。一会儿就有人过来跟她打招呼,原来是乐队的头儿,以前认识李默的。头儿说原来你在这里呀,还以为你早就和那班人一起远走高飞了呢。头儿单刀直入地邀请李默入伙。
别看不起我们这个草台班子,一个月挣个一千两千的没问题,你要是来了,我们肯定更火,这些人都还记得你呢。
那天太阳有点大,明晃晃地刺人眼,李默在街上兜了一圈,不仅没有买到合适的冬衣,还把自己累得晕晕乎乎的,就随头儿进去坐了一会儿。没过多久,李默就找到了久违的优越感,在那些人眼里,李默无异于大明星,他们全都用尊敬又热切的眼光看她,李默有点动摇了,她想,反正也没事,不妨先跟他们混一阵子再说。
李默理所当然是草台班子里的红角儿,带动草台班子也火了起来。附近还有两家类似的草台班子,看到李默出现在对手的地盘上,他们就不见了,不知是解散了,还是去了他乡。班子里的人看到这种情形,高兴得要死,李默却有些无名的忧伤,她是经历过动荡的,她知道那滋味。每次做完活,头儿都会给大伙分钱,李默当然是最多的,她看也不看,接过来就往口袋一塞。她总爱穿一条有很多口袋的裤子,两手一直插在口袋里,不紧不慢地走,无精打采地走。自打从深圳回来,她就是这副样子。
妈妈看到李默终于起床了,干活了,也很高兴,就试探着对她说,唱歌是个青春饭,也该找个人家了。
李默两手插在裤袋里,呆呆地望着几只跑来跑去的鸡,她觉得像鸡这样生活也很好,不要工作,也不要家,每天就出来找点吃的,高兴了就唱唱歌,不高兴了就找个地方趴下打盹。
妈妈抱着择菜的笸箩,凑到李默跟前来说,前几天有人来说起镇上财政所的一个干部,离过婚,没有孩子,我悄悄去替你看过,人长得还蛮精神的,就是年龄稍稍大些,比你大八九岁,这没什么,女人老得快,几年就赶上他了。李默一听就虎起脸来。妈妈惭愧地低下头去,过了一会又抬起头来,小心翼翼地说,你不知道,你一个女孩子,孤身在外晃荡这么多年,说什么的都有,有什么办法呢,嘴巴长在人家身上。
李默被人领到一个地方吃饭。只有三个人,一个是她家的一个远亲,一个就是财政所的干部。她看了那人一眼,就再也不想看第二眼了,她觉得他像一匹旱地上的马,而她则是水里的青蛙,无所谓好不好,反正一看就知道不是一路的。吃到中间,亲戚借故走了,那人才开始说话,在此之前,他一直没做声,坐在那里不是正正衣领,就是摸摸鼻子。
早就知道你歌唱得很好,听说你在深圳的夜总会里唱过?
是的。
我们单位有人去过深圳,他也去夜总会……体验过,他说,演员们演出完了,就下来陪客人,有些人还会被客人……带出去……过夜,是真的吗?
你说的是坐台的小姐,不是演员。
哦,你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
当时,他们向我说起你,我本来没想见面的,我想我哪配得上这种人哪,后来听说你从深圳回来了,我想,这人有点意思,不仅出污泥而不染,还能从染缸里爬出来,不简单。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觉得深圳有什么污泥,我也没掉进什么染缸。
咳咳。那人干笑了一阵,说是呀,有句话说得好,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李默看了他一眼,专心致志地吮着面前那盘螺蛳,这是她喜欢吃的东西。她想,既然相亲不愉快,不如吃个痛快。她准备吮完十五颗螺蛳就走人,她将吮干净的螺蛳一颗一颗整整齐齐地放在桌上。
听说你现在加入了镇上的乐队?
李默连嗯都不想给他一声了,她点了点头。
我觉得,你还是别唱了吧,我帮你找个正经工作,好好上班。
你认为唱歌不正经吗?
当然不是,就是觉得……抛头露面的,被别人评头品足,一个人的时候还好,一理结了婚,你的声誉就是全家人的声誉。
李默丢下螺蛳,睁大眼睛看着他。看了一会,她取下一次性手套,遗憾地看了一眼螺蛳盘,站起来说,我突然有点不舒服,我想先走了。她记得很清楚,她才吃了十一颗。
一天一天在小乐队里混着,李默的表情更难以捉摸了。有时,她可以整天不说一句话,她跟在乐队后面,人家走她就走,人家停她就停,过门响起好久了,她还闷头坐在那里,无动于衷,人人都以为她不想唱了,可她却在最后一刻拿起了话筒,为此,她有时不得不丢掉前面一到两个节拍,好在她的嗓子在他们眼里无可挑剔,这使他们能够容忍她的无头歌。有时,她又莫明其妙地活跃起来,她跳来跳去,嬉皮笑脸,拨弄别人的电贝司,像模像样地吹起萨克斯,翻唱各种老歌,还有一次,她边唱边来到东家老板的酒席上,挨个挨个地抢别人的酒喝,一首歌唱下来,她已经醉醺醺的了。没想到这个头开了之后,乐队从此就有了保留节目,走到哪里人家都要过来劝酒,李默醉酒的频率越来越高了。
没过多久,李默病了一场,也不是什么大病,只是身子沉沉的,脑袋昏昏的。也不想去医院,只是在家里躺着,由母亲端茶递水地服侍。有时,李默望着从窗帘后面射进来的一丝亮光,竟有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她审问自己,她其实也没有什么烦恼和困难,从深圳带回来的钱还够用一阵子,家里人也比较关心她,但她还是在某一天想到了死,她很平静地想到了死。她分析自己,我为什么会突然想到了死呢?必是我的身体在给我信号,大概就像一株秸秆,在风里雨里站得太久了,某些地方早就开始一点一点枯萎了。
病好些的时候,李默突然想起应该给伍爱国打个电话了,她还是刚到深圳时给他打过电话的。号码拨了一半又放了下来,她不知道该向他说些什么,这次间隔时间更长了,她几乎忘了她还有一个可以打打电话的人。她开始打腹稿,免得又像上次一样,尴尬地在电话里哼哈着找不到话说。她早就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了,如果不是她在维系,他们可能已经断了音讯。尽管如此,她还是想给他打个电话,随便聊一聊,除此以外,在这个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