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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 作者:[后晋]沈昫-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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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展虔诚,宗祀配天,永光鸿烈。
    仪凤二年七月,太常少卿韦万石奏曰:“明堂大享,准古礼郑玄义,祀五天帝,王
肃义,祀五行帝。《贞观礼》依郑玄义祀五天帝,显庆已来新修礼祀昊天上帝。奉乾封
二年敕祀五帝,又奉制兼祀昊天上帝。伏奉上元三年三月敕,五礼并依贞观年礼为定。
又奉去年敕,并依周礼行事。今用乐须定所祀之神,未审依古礼及《贞观礼》,为复依
见行之礼?”时高宗及宰臣并不能断,依违久而不决。寻又诏尚书省及学者详议,事仍
不定。自此明堂大享,兼用贞观、显庆二《礼》。
    则天临朝,垂拱元年七月,有司议圆丘、方丘及南郊、明堂严配之礼。成均助教孔
玄义奏议曰:
    谨按《孝经》云:“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明配尊大,昊天是也。物
之大者,莫若于天,推父比天,与之相配,行孝之大,莫过于此,以明尊配之极也。又
《易》云:“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郑玄注:’上帝,天帝也。”
故知昊天之祭,合祖考并配。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配昊天上帝于圆丘,
义符《孝经》、《周易》之文也。神尧皇帝肇基王业,应天顺人,请配感帝于南郊,义
符《大传》之文。又《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王。祖,始也;宗,尊也。所以名祭
为尊始者,明一祭之中,有此二义。又《孝经》云:“宗祀文王于明堂。”文王言祖,
而云宗者,亦是通武王之义。故明堂之祭,配以祖考。请奉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
大帝配祭于明堂,义符《周易》及《祭法》之文也。
    太子右谕德沈伯仪曰:
    谨按《礼》:“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祖颛
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郑玄
注云:“禘、郊、祖、宗,谓祭祀以配食也。禘谓祭昊天于圆丘,祭上帝于南郊曰郊,
祭五帝、五神于明堂曰祖、宗。”伏寻严配之文,于此最为详备。虞、夏则退颛顼而郊
喾,殷人则舍契而郊冥。去取既多。前后乖次。得礼之序,莫尚于周。禘喾郊稷,不间
于二王;明堂宗祀,始兼于两配。咸以文王、武王父子殊别,文王为父,上主五帝;武
王对父,下配五神。《孝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宗祀文
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不言严武王以配天,则武王虽在明堂,理未齐于配祭;既称宗
祀,义独主于尊严。虽同两祭,终为一主。故《孝经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
帝宗”也。必若一神两祭便,则五祭十祠,荐献频繁,礼亏于数。此则神无二主之道,
礼崇一配之义。窃寻贞观、永徽,共尊专配;显庆之后,始创兼尊。必以顺古而行,实
谓从周为美。高祖神尧皇帝请配圆丘、方泽,太宗文武圣皇帝请配南郊、北郊。高宗天
皇大帝德迈九皇,功开万宇,制礼作乐,告禅升中,率土共休,普天同赖,窃惟莫大之
孝,理当总配五天。
    凤阁舍人元万顷、范履冰等议曰:
    伏惟高祖神尧皇帝凿乾构象,辟土开基。太宗文武圣皇帝绍统披元,循机阐极。高
宗天皇大帝弘祖宗之大业,廓文武之宏规。三圣重光,千年接旦。神功睿德,罄图牒而
难称;盛烈鸿猷,超古今而莫拟。岂徒锱铢尧、舜,糠粃殷、周而已哉!谨案见行礼,
昊天上帝等祠五所,咸奉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皇帝兼配。今议者引《祭法》、《周
易》、《孝经》之文,虽近稽古之辞,殊失因心之旨。但子之事父,臣之事君,孝以成
志,忠而顺美。窃以兼配之礼,特禀先圣之怀,爰取训于前规,遂申情于大孝。《诗》
云:“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易》曰:“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敬寻厥旨,
本合斯义。今若远摭遗文,近乖成典,拘常不变,守滞莫通,便是臣黜于君,遽易郊丘
之位,下非于上,靡遵弓剑之心。岂所以申太后哀感之诚,徇皇帝孝思之德!慎终追远,
良谓非宜。严父配天,宁当若是?伏据见行礼,高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今既
先配五祠,理当依旧无改。高宗天皇大帝齐尊曜魄,等邃含枢,阐三叶之宏基,开万代
之鸿业。重规叠矩,在功烈而无差;享帝郊天,岂祀配之有别。请奉高宗天皇大帝历配
五祠。
    制从万顷议。自是郊丘诸祠皆以三祖配。
    及则天革命,天册万岁元年,加号为天册金轮大圣皇帝,亲享南郊,合祭天地。以
武氏始祖周文王追尊为始祖文皇帝,后考应国公追尊为无上孝明高皇帝,亦以二祖同配,
如乾封之礼。其后长安年又亲享南郊,合祭天地及诸郊丘,并以配焉。
    中宗即位,神龙元年九月,亲享昊天上帝于东都之明堂,以高宗天皇大崇配,其仪
亦依乾封故事。至景龙三年十一月,亲祀南郊,初将定仪注,国子祭酒祝钦明希旨上言
后亦合助祭,遂奏议曰:“谨按《周礼》:‘天神曰祀,地祇曰祭,宗庙曰享。’又
《内司服》:‘职掌王后之六服,凡祭祀,供后之衣服。’又《祭统》曰:‘夫祭也者,
必夫妇亲之。’据此诸文,即知皇后合助皇帝祀天神祭地祇明矣。望请别修助祭仪注同
进。”上令宰相与礼官议详其事。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建议云:“皇后南郊助祭,于
礼不合。但钦明所执,是祭宗庙礼,非祭天地礼。按汉、魏、晋、及后魏、齐、梁、隋
等历代史籍,兴王令主,郊天祀地,代有其礼,史不阙书,并不见皇后助祭之事。又高
祖神尧皇帝、太宗文武圣皇帝、高宗天皇大帝南郊祀天,并无皇后助祭之礼。”尚书右
仆射韦巨源又协同钦明之议,上遂以皇后为亚献,仍补大臣李峤等女为斋娘,执笾豆焉。
    时十一月十三日乙丑,冬至,阴阳人卢雅、侯艺等奏请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以为吉
会。时右台侍御史唐绍奏曰:“礼所以冬至祀圆丘于南郊,夏至祭方泽于北郊者,以其
日行躔次,极于南北之际也。日北极当晷度循半,日南极当晷度环周。是日一阳爻生,
为天地交际之始。故《易》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即冬至卦象也。一岁之
内,吉莫大焉。甲子但为六旬之首,一年之内,隔月常遇,既非大会,晷运未周,唯总
六甲之辰,助四时而成岁。今欲避环周以取甲子,是背大吉而就小吉也。”太史令傅孝
忠奏曰:“准《漏刻经》,南陆北陆并日校一分,若用十二日,即欠一分。未南极,即
不得为至。”上曰:“俗谚云,‘冬至长于岁’,亦不可改。”竟依绍议以十三日乙丑
祀圆丘。
    睿宗太极元年正月,初将有事南郊,有司立议,惟祭昊天上帝而不设皇地祇位。谏
议大夫贾曾上表曰:
    微臣详据典礼,谓宜天地合祭。谨按《礼祭法》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夏后
氏禘黄帝而郊鲧。”传曰:大祭曰禘。然则郊之与庙,俱有禘祭。禘庙,则祖宗之主俱
合于太祖之庙;禘郊,则地祇群望俱合于圆丘,以始祖配享。皆有事而大祭,异于常祀
之义。《礼大传》曰:“不王不禘。”故知王者受命,必行禘礼。《虞书》曰:“月正
元日,舜格于文祖,肆类于上帝,祇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此则受命而行禘
礼者也。言“格于文祖”,则馀庙之享可知矣。言“类于上帝”,则地祇之合可知矣。
且山川之祀,皆属于地,群望尚遍,况地祇乎!《周官》“以六律、六吕、五声、八音、
六舞、大合乐,以致神祇,以和邦国,以谐万人。”又“凡六乐者,六变而致象物及天
神”,此则禘郊合天神、地祇、人鬼而祭之乐也。
    《三辅故事》汉祭圆丘仪:昊天上帝位正南面,后土位兆亦南面而少东。又《东观
汉记》云:“光武即位,为坛于鄗之阳,祭告天地,采用元始故事。二年正月,于洛阳
城南依鄗为圆坛,天地位其上,皆南向西上。”按两汉时自有后土及北郊祀,而此已于
圆丘设地位,明是禘祭之仪。又《春秋说》云:“王者一岁七祭,天地合食于四孟,别
于分、至。”此复天地自常有同祭之义。王肃云:“孔子言兆圆丘于南郊,南郊即圆丘,
圆丘即南郊也。”又云:“祭天地配。”此亦郊祀合祭之明说。惟郑康成不论禘当合祭,
而分昊天上帝为二神,专凭纬文,事匪经见。又其注《大传》“不环不禘”义,则云:
“正岁之首,祭感帝之精,以其祖配。”注《周官·大司乐》圆丘,则引《大传》之禘
以为冬至之祭。递相矛盾,未足可依。
    伏惟陛下膺箓居尊,继文在历,自临宸极,未亲郊祭。今之南郊,正当禘礼,固宜
合祀天地,咸秩百神,答受命之符,彰致敬之道。岂可不崇盛礼,同彼常郊,使地祇无
位,未从禘享!今请备设皇地祇并从祀等座,则礼得稽古,义合缘情。然郊丘之祀,国
之大事,或失其情,精禋将阙。臣术不通经,识惭博古,徒以昔谬礼职,今忝谏曹,正
议是司,敢陈忠谠。事有可采,惟断之圣虑。
    制令宰臣召礼官详议可否。礼官国子祭酒褚无量、国子司业郭山恽等咸请依曾所奏。
时又将亲享北郊,竟寝曾之表。
    玄宗即位,开元十一年十一月,亲享圆丘。时中书令张说为礼仪使,卫尉少卿韦绦
为副,说建议请以高祖神尧皇帝配祭,始罢三祖同配之礼。至二十年,萧嵩为中书令,
改撰新礼。祀天一岁有四,祀地有二。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高祖神尧皇帝配,中
官加为一百五十九座,外官减为一百四座。其昊天上帝及配帝二座,每座笾、豆各用十
二,簋、簠、、俎各一。上帝则太樽、著樽、牺樽、象樽、壶樽各二,山罍六。配帝
则不设太樽及壶樽,减山罍之四,余同上帝。五方帝座则笾、豆各十,簋、簠、、俎
各一,太樽二。大明、夜明,笾、豆各八,余同五方帝。内官每座笾、豆二,簋、俎各
一。内官已上设樽于十二阶之间。内官每道间著樽二,中官牺樽二,外官著樽二,众星
壶樽二。正月上辛,祈谷,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高祖配,五方帝从祀。其上帝、配帝,
笾、豆等同冬至之数。五方帝,太樽、著樽、牺樽、山罍各一,笾、豆等亦同冬至之数。
孟夏,雩昊天上之帝于圆丘,以太宗配,五方帝及太昊等五帝、勾芒等五官从祀。其上
帝配帝、五方帝,笾、豆各八,簋、簠、、俎各一。五官每座笾、豆各二,簋、簠及
俎各一。季秋,大享于明堂,祀昊天上帝,以睿宗配,其五方帝、五人帝、五官从祀。
笾、豆之数,同于雩祀。夏至,礼皇地祇于方丘,以高祖配,其从祀神州已下六十八座,
同贞观之礼。地祇、配帝,笾、豆如圆丘之数。神州,笾、豆各四,簋、簠、、俎各
一。五岳、四镇、四海、四渎、五方、山林、川泽等三十七座,每座笾、豆各二,簋、
簠各一。五方五帝、丘陵、坟衍、原隰等三十座,笾、豆、簋、簠、、俎各一。立冬,
祭神州于北郊,以太宗配。二座笾、豆各十二,簋、簠、、俎各一。自冬至圆丘已下,
余同贞观之礼。
    时起居舍人王仲丘既掌知修撰,仍建议曰:
    按《贞观礼》,正月上辛,祀感帝于南郊,《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祈谷。
《左传》曰:“郊而后耕。”《诗》曰:“《噫嘻》,春夏祈谷于上帝。”《礼记》亦
曰:“上辛祈谷于上帝。”则祈谷之文,传于历代,上帝之号,允属昊天。而郑康成云:
“天之五帝递王,王者之兴,必感其一,因其所感,别祭尊之。故夏正之月,祭其所生
之帝于南郊,以其祖配之。故周祭灵威仰,以后稷配之,因以祈谷。”据所说祀感帝之
意,本非祈谷。先儒所说,事恐难凭。今祈谷之礼,请准礼修之。且感帝之祀,行之自
久。《记》曰:“有其举之,莫可废也。”请于祈谷之坛,遍祭五方帝。夫五帝者,五
行之精。五行者,九谷之宗也。今请二礼并行,六神咸祀。
    又按《贞观礼》,孟夏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于南郊,《显庆礼》,则雩祀
昊天上帝于圆丘。且雩祀上帝,盖为百谷祈甘雨。故《月令》云:“命有司大雩帝,用
盛乐,以祈谷实。”郑玄云:“雩上帝者,天之别号,允属昊天,祀于圆丘,尊天位
也。”然雩祀五帝既久,亦请二礼并行,以成大雩帝之义。
    又《贞观礼》,季秋祀五方帝、五官于明堂,《显庆礼》,礼昊天上帝于明堂。准
《孝经》曰:“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先儒以为天是感精之
帝,即太微五帝,此即皆是星辰之例。且上帝之号,皆属昊天,郑玄所引,皆云五帝。
《周礼》曰:“王将旅上帝,张氈案,设皇邸。祀五帝,张大次小次。”由此言之,上
帝之与五帝,自有差等,岂可混而为一乎!《孝经》云:“严父莫大于配天。”其下文
即云:“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郑玄注云:“上帝者,天之别名,神无二主,
故异其处。”孔安国之:“帝亦天也。”
    然则禋享上帝,有合经义。而五方皆祀,行之已久,有其举之,难于即废。亦请二
礼并行,以成《月令》大享帝之义。
    天宝十载五月已前,郊祭天地,以高祖神尧皇帝配座,故将祭郊庙,告高祖神尧皇
帝室。宝应元年,杜鸿渐为太常卿礼仪使,员外郎薛颀、归崇敬等议:“以神尧为受命
之主,非始封之君不得为太祖以配天地。太祖景皇帝始受封于唐,即殷之契,周之后稷
也。请以太祖景皇帝郊祀配天地,告请宗庙,亦太祖景皇帝酌献。谏议大夫黎干议,以
太祖景皇帝非受命之君,不合配享天地。二年五月,干进议状为十诘十难,曰:
    集贤校理润州别驾归崇敬议状及礼仪使判官水部员外郎薛颀等称:禘谓冬至祭天于
圆丘,周人则以远祖帝喾配,今欲以景皇帝为始祖,配昊天于圆丘。
    臣干诘曰:“《国语》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商人禘舜,周人禘喾。”
俱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一也。《诗·商颂》曰:“《长发》,大禘也。”又不言昊天于
圆丘,二也。《诗·周颂》曰:“《雍》,禘太祖也。”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三也。
《礼记·祭法》曰:“有虞氏、夏后氏俱禘黄帝,殷人、周人俱禘喾。”又不言祭昊天
于圆丘,四也。《礼记·大传》曰:“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五也。《尔雅·释天》曰:“禘,大祭也。”又不言祭昊天于圆
丘,六也。《家语》云:“凡四代帝王之所郊,皆以配天也。其所谓禘者,皆五年大祭
也。”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七也。卢植云:“禘,祭名。禘者谛也,事尊明谛,故曰
禘。”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八也。王肃云:“禘谓于五年大祭之时。”又不言祭昊天
于圆丘,九也。郭璞云:“禘,五年之大祭。”又不言祭昊天于圆丘,十也。
    臣干谓禘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诗》、《礼》经传,文义昭然。今略举十诘以明之。
臣惟见《礼记·祭法》及《礼记·大传》、《商颂·长发》等三处郑玄注,或称祭昊天,
或云祭灵威仰。臣精详典籍,更无以禘为祭昊天于圆丘及郊祭天者。审如禘是祭之最大,
则孔子说《孝经》为万代百王法,称周公大孝,何不言禘祀帝喾于圆丘以配天,而反言
“郊祀后稷以配天?”是以《五经》俱无其说,圣人所以不言。轻议大典,亦何容易。
犹恐不悟,今更作十难。
    其一难曰:《周颂》:“《雍》,禘祭太祖也。”郑玄笺云:“禘,大祭。太祖,
文王也。”《商颂》云:“《长发》,大禘也。”玄又笺云:“大禘,祭天也。”夫商、
周之《颂》,其文互说。或云禘太祖,或云大禘,俱是五年宗庙之大祭,详览典籍,更
无异同。惟郑玄笺《长发》,乃称是郊祭天。详玄之意,因此《商颂》禘如《大传》云
大祭,如《春秋》“大事于太庙”,《尔雅》“禘大祭”,虽云大祭,亦是宗庙之祭,
可得便称祭天乎?若如所说,大禘即云郊祭天,称禘即是祭宗庙。又《祭法》说虞、夏、
商、周禘黄帝与喾,《大传》“不王不禘”,禘上俱无大字,玄何因复称祭天乎?又
《长发》文亦不歌喾与感生帝,故知《长发》之禘,而非禘喾及郊祭天明矣。殷、周五
帝之大祭,群经众史及鸿儒硕学,自古立言著论,序之详矣,俱无以禘为祭天。何弃周、
孔之法言,独取康成之小注,便欲违经非圣,诬乱祀典,谬哉!
    其二难曰:《大传》称“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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