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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注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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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夏:孔子的弟子,春秋末期卫国人,名叫卜商,子夏是字。(3)女(ru):同“汝”,你。(4)事:侍奉。夫子:孔子弟子对孔子的尊称。洙泗:古时鲁国的两条水名。⑤西河:地名,在今陕西东部黄河西岸地区。(6)疑:同“拟”,比拟。(7)索居:独居。
  【译文】
  子夏因儿子死了而哭瞎了眼睛。曾子前去吊唁并说:“我听说朋友的眼睛失明了,就要为它哭泣。”曾子哭了,子夏也哭起来,说道:“天啊!我没有罪过呀!”曾子气愤地说:“你怎么没有罪过呢?以前我和你在洙水和泗水侍奉老师,后来你告老回到西河,使西河的人们把你比作老师。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你居亲人之丧,没有可以为人特别称道的事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你儿子死了就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曾子接着反问道你难道就没有罪过吗?“子夏听后仍掉手杖,下拜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太久了。
  【读解】
  儒家讲“仁”。仁的内容之一是爱人,是以宽厚之心去爱护他人。这个宽厚之心,并不是没有原则的姑息迁就,也不是丧失自我立场地随便附和,而是用德行去感化、影响对方。这种爱法叫做“爱人以德”,用今天的话说,对朋友的真正爱护,是帮助他克服自己的缺点,改正自己的过错。子夏的故事就是讲的这个道理。
  儒家的这个思想早已得到人们的认同,并把它当作做人的准则之一。比如俗话说的“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其实便是对“爱人以德”德通俗解说。
  忠告朋友告诫朋友,提醒朋友,是爱心的体现这个十分明显的道理,人们在实际中总是想不通,脑筋转不过弯。遇到批评就以为是与自己过不去,甚至是故意作对。可是,如果忠告者不看重你,不关心你,犯得着对你进行规劝和提醒吗?脑筋转弯儿得要从相反得角度去想想,才会得到正确得答案。 
子柳之母死(1)
  ——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原文】
  子柳之母死(2)。子硕请具③。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4)。”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6)。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7),请班诸兄弟之贫者(8)。”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柳:鲁国人。③子硕(shi):子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4)粥(yU):同“鬻”,卖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⑤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有实义。(6)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7)家:意思是充作家用。(8)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行。”安葬之后,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子柳说:“不能这样。我听说,君子不惜丧葬之事以利其家,辽是聂我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
  【读解】
  借机发财,是势利之人的心态。只要机会出现,有利可图,便会削尖脑袋往里钻,管他正当不正当、仁义不仁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
  那么,君子就不爱财了?非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是说,君子和小人都爱财,这大概是人的天性。但是,君子和小人的分野在于:一个取财有道,一个取财无道;一个是正当的,一个是不义的。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却也是原则的差别。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凭自己的正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束修”(干肉)。小人则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发不义之财是常事,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记住这个原则差别,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肯定会使自己变得好起来。 
成子高寝疾(1)
  ——生死都要对人有益
  【原文】
  成子高寝疾(2)。庆遗入请曰③:“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4)则如之何?”子高曰:“吾闻之矣:生有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乎哉(5)!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6)。”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成子高:国子高,齐国大夫。③庆遗:齐国人。请:治理的意思是询问。(4)大病:重病治理纸委婉的死亡。⑤乎哉:表示反问的语气词。(6)不食之地:不长庄稼的土地。
  【译文】
  成子高病倒在床。庆遗进屋问他说:“您的病已很危急了,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后事该怎么办呢?”子高说:“我听说过,活着的时候要对人有益,死了也不要害人。我纵然在活着的时候无益于人,难道死了害要危害于人吗?我死之后,就找一块不长庄稼的地把我埋了吧。”
  【读解】
  古人有诗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诗意,不知是否从成子高地事迹化出?即使不是,总有一点是相通的:做人应当替他人着想,有益于他人,牺牲自我,哪怕是死了也要有益他人。
  这大概可以算作是一种无私的献身的精神吧,如同春蚕,直到生命终结,才停止孜孜不断的吐丝;正如红烛,直到最后一滴烛泪烧干,才不会再燃烧。倘若提倡人人都像落红、春蚕、红烛一样默默为他人作奉献,自然是很高尚、很伟大的。倘若要求别人作奉献,自己则独享别人的奉献,那算是怎么回事呢?
  理想同现实毕竟事两回事。现实中总有人在作奉献,也总有人在安享别人的奉献,甚至害挖空心思地窃取。如果成子高有灵在天,怕事不得安宁吧。 
晋献公之丧(1)
  ——非礼不听是君子
  【原文】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2)。且曰:“寡人闻之(3):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4),丧亦不可久也(5),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6)!”以告舅犯(7)。舅犯曰:“孺子其辞焉(8)!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9)。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能说之(10)?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11),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12),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13),以辱君义?”稽颡而不拜(14),哭而起,起而不私(15)。子显以致命于穆公(16),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17),故不成拜(18)。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下。②秦穆公:春秋战国国时诸侯国泰国国君,姓赢,名任好,春秋五霸之一。③寡人:古时君主自称。这只是使臣代国君讲话。④吾子:表示亲爱的称呼。俨然:严肃的样子。忧服:忧伤服丧。(5)丧(sang):失位逃亡。(6)孺子:对年幼者的称呼。堰,重耳的舅舅,字子犯。(8)辞:推辞,拒绝。(9)仁亲:以仁爱对待亲人。(10)孰(shu):谁。说:辩解。(11)亡:逃亡,流亡。(12)与:参与。(13)或;又。敢:岂敢,怎敢。(14)稽颡(qisang):古时居父母之丧时跪拜宾客的礼节。拜:拜谢。(15)私:私下交谈。(16)子显:公子絷(Zhi),字子显,是秦穆公派来吊唁的使者。致命:复命,汇报。(17)后:指继承人。(18)不成拜:只稽颡,不拜谢。
  【译文】
  晋献公死后,秦穆公派使者向公子重耳吊唁,并且说:“我听说,亡国常在这时,得到国家也常在这时。虽然你现在庄重地处在优伤服丧期间,但失位流亡不宜太久,不可失去谋取君位的时机。请你好好考虑一下!”重耳把这些话告诉了舅犯。舅犯说道:“你要拒绝他的劝告!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可宝贵的东西,只有把以仁爱对待亲人当作宝物。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利用这种机会来图利,天下谁能为你辩解?你还是拒绝了吧!”于是公子重耳答复来使说:“贵国国君太仁惠了,派人来为我这个出亡之臣吊唁。我出亡在外,父亲去世了,因此不能到灵位去哭泣,表达心中的悲哀,使贵国国君为我担忧。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我怎敢有别的念头,有辱于国君待我的厚义呢?”重耳只是跪下叩头并不拜谢,哭着站起来,起来之后也不与宾客私下交谈。子显向秦穆公报告了这些情况,穆公说:“仁义呀,公子重耳!他只跋叩头而不行拜礼,这是不以继承君位者自居,所以不行拜礼。哭着起立,是表示敬爱父亲。起身后不与宾客私下交谈,是不贪求私利。”
  【读解】
  面对权力的诱惑而不动,流亡在国外而不妄称君主接班人在咱们的历史上,恐怕只有春秋战国那样的时代才会有的事。那时,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不搞阴谋诡计,凡事讲究礼仪,讲究名正言顺事成,是很体面的。专靠耍手腕,搞小动作,贪欲膨胀,譖越名份而取得不应属于自己的名誉、地位、财富,是为人不齿的。这是那个特殊时代的风气,并且一去不复返了。
  凡事讲礼,尤其是在现实利益的诱惑面前,比如权力、女色财物、金钱、名誉、地位的诱惑面前,也要讲究取之有道,在天的人看来,可能太迂腐,太繁琐,太无必要。但是,这的确是大有必要的。社会生活和人伦关系要有序,要有轨可循,总得有所规范。礼虽不一定是最好的规范,但毕竟比没有规范、乱来一气要好。难怪孔子为了维护礼的理想秩序,坚持非礼勿视,先勿听,非礼勿行。
  同法相比,礼是一种软性的社会规范。它主要靠人们内心的自觉,而内心的自觉来自于性情的陶冶和修炼。因而,这种软性的规范的作用总是有限的,古人多半针对“君子”强调礼,把“小人”、“野人”排除在礼之外,大概便是意识到了凭自觉和修养来守礼,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加上人性之中恶的一面总是存在并时刻表现出来,礼的作用和影响便更加有限。
  此外,在讲礼成风的春秋时代,要成为:“王者”,除了凭实力之外,也逃不出礼仪的制约。或者干脆说,不讲礼仪,就不能归顺人心,就成不了王者。公子重耳之所以能成雄一时,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大概与此又极大关系。 
吴侵陈(1)
  ——师出必须有名目
  【原文】
  吴侵陈(2)。斩祀杀厉(3)。师还,出竟(4),陈太宰嚭使于师(5)。夫差谓行人仪曰(6):“是夫也多言,盍尝问焉(7):师必有名,人之称斯师也者,则谓之何?”太宰嚭曰:“古之侵伐者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8)。今斯师也,杀厉与?其不谓之杀厉之师与?”与曰:“反尔地(9),归尔之,则谓之何?”曰:“君王讨敝邑之罪(10),又在矜而赦之(11),师与,有无名乎?”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下。②吴:春秋时诸侯国名,姬姓。陈:春秋时诸侯国名,妫(gui)姓。③斩祀:破坏祭神地场所。杀厉:杀害患疫病地人。④竟:同“境”。(5)太宰:古代官名。嚭嚭(pi):人名。(6)行人:官名,负责朝勤聘问。仪:人名。(7)盍(he):何不。(8)二毛:鬓发班白的人。(9)反:同“归”,归还。(10)敝邑:对自己国家的谦称。(11)矜:怜悯。
  【译文】
  吴国侵伐陈国,破坏了祭祀的场所,杀害了患疫病的人。后来吴军返回,离开陈国边境。陈国的太宰嚭出使吴军。吴王夫差对行人仪说道:“这个人能说会道,我们何不试着问他一下:出师讨伐一定要有个名目,如果人们问起我们的军队来,该怎样称呼呢?”太宰嚭回答道:“古人侵伐他国时,不破坏祭祀场所,不杀害患疫病的人,不俘获鬓发斑白的人。现在贵国军队不是杀了病人吗?不是可以称为杀害病人的军队吗?”夫差说:“要是归还你们土地,归还你们被俘的子女,又该怎样称呼我们的军队呢?”太宰嚭回答说:“君王讨伐我国的罪过,却又怜悯并赦免我们,这样的军队,还能没有好的名目吗?”
  【读解】
  春秋不仅多义士,也多辩士。太宰嚭一番巧辩,说得吴王夫差一阵尴尬,不能不使人叹为观止。同时,我们注意到古人打仗极其重视规则:师出必须有名,否则,即使打了胜仗,也不会让人心服;攻城掠地,烧杀抢夺,擒获俘虏等等,都得有一个说法,否则,会被称做“不义之师”。因此,出征之前要誓师,誓词的主要内容便是罗列各种名目和说法,也就是找理由和借口,以便说服参战的人相信征伐是合乎礼仪和正义的举动。
  这倒有点像外国人的决斗,堂堂正正挑明理由,正大光明地按规则进行,甚至还找人当裁判,在公平的前提下决出胜负。
  不过,任何战争,不管找出多么堂皇的理由,,总该有些界线是不能超越的,诸如杀害伤病者、俘虏和平民百姓,抢劫财物,抓老弱病残作人质等等,这类不人道的举动,是任何堂皇的名目理由都无法抵销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打仗也应当是一种公平的、按一定规则进行的竞争。名目重要,规则同样也重要。 
知悼子卒(1)
  ——进谏规劝的艺术
  【原文】
  知悼子卒(2)。未葬,平公饮酒(3),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4),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5)。”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6)降,趋而出(7)。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8)。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9)?”曰:“子、卯不乐(10)。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11)。不以诏(12)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13)。为一饮一食,亡君之疾(14),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15)。非刀匕是共(16),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17)。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无废斯爵也(18)!”至于今,即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下。②知(zhi)悼子:晋国之卿,名荀盈、知盈。③平公:晋国的国君,名彪。④杜蒉(kuai):人名。(5)寝(qin):后宫。(6)北面:面朝北方。(7)趋:快走。(8)曩(nang)者:刚才。开:开导。(9)饮(yin):给人喝的东西。(10)子、卯:古人认为不吉利的日子。乐(yue):奏乐。(11)大师:太师,乐官之长。(12)诏:告诉。(13)亵:亲近。(14)亡:同“忘”,忘记。疾:忧患。(15)宰夫:掌管膳食的官。(16)匕:古代食器,像汤勺。共:同“供”。(17)扬:举。觯(zhi):古代酒器。(18)爵:古代酒器。这里指举杯献酒。
  【译文】
  如悼子死了,还没有下葬,晋平公却喝起酒来,并让师旷和李调作陪,敲钟击鼓奏乐。杜蒉从外面进来,听见钟鼓声,问道:“国君在哪里?”有人回答说;“在后官。”杜蒉进入后宫,沿阶而上。他倒了一杯酒说:“师旷,把这杯酒喝了!”他又倒了一杯酒说:“李调,把这杯酒喝下去!”他又倒了一杯酒,在堂上面朝北坐着喝了。接着,他走下台阶,快步走出后宫。晋平公叫他进宫来,说道;“杜蒉,刚才你也许想要开导我,所以我没有同你说话。你为什么让师旷喝酒呢?”杜蒉回答道:“照礼,在甲子日和乙卯日不奏乐。知悼子的灵柩还在堂上,这比逢上甲子、乙卯日还要严重。师旷是掌乐的太师,不把这种礼节告诉国君,所以罚他喝酒。”晋平公问“你为什么让李调喝酒呢?”杜蒉回答:“李调是国君的近臣。为了吃喝,竟忘了国君的忧患,所以也罚他喝一杯。”平公又问;“那你自己为什么喝酒呢?”杜蒉回答;“我掌管膳食,没有尽到提供刀、匙的职责,却胆敢参与防止违礼的事,所以罚自己喝一杯。”平公说;“’我也有过失,倒杯酒来罚我喝。”杜蒉洗过酒杯,倒上酒举起献上。晋平公对侍者说;“如果我死了,一定不要废止举杯献酒的礼仪!”直到如今,凡是向国君和宾客献酒过后,就要举起酒杯,这叫做“杜举”。
  【读解】
  杜蒉以独特的方式来劝诫国君,使之知错能改,用心可谓良苦。春秋之士多聪明之举。诤言直谏固然可嘉,但未必都会取得好效果。“忠言逆耳利于行”,虽说是“忠言”,毕竟听来不顺耳呀既是忠言,又让人听来顺耳,岂不是更好。士人们在这上面煞费苦心,既体现了他们的智慧,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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