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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览群书2004年第11期-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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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俱乐部大联盟比足协是更适合的管理者?因为各个俱乐部相互既是对手,又有共同利益;比如既想买到比对手更好的球员,又不希望球员的薪水过高,在抑制球员工资上俱乐部的老板之间必须合作。因为俱乐部深谙“黑道”,比如如何买通裁判,他们最懂得建立什么样的制度才能抑制收买裁判;在这一问题上他们同样有共同利益,行贿的价码越来越高,在行贿竞争中谁都可能花冤枉钱;在多年的消耗战中,他们有可能达成打干净球的共识,并商讨出一个防范买通裁判的办法。最重要的是,他们必须直接对话,共同商讨出都能接受的规矩,而不是在不能充分参与的情况下被动接受上级制定的充满漏洞的规矩。
  抑制骗钱勾当是中国足球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能骗钱就不会有诚实劳动,不会有劳动技能的提高。因此,政府和国企必须完全退出足球,不给足球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资助。让足球完全地进入市场。我对刘建宏说过:让足球进入市场,不是为了中国足球的发展。他听后颇为惊讶。这道理并不深奥。比如假定政府在果树种植中单单资助种植橘子的农民,导致橘农骄狂、懒惰。同时,政府无偿或廉价地为大家提供橘子,大家不吃白不吃之后埋怨:我们的橘子为什么不如外国?我们说政府不必再管橘子,那是费力不讨好,把它扔进市场。这绝不意味着在市场中橘子会成为畅销的水果,橘子产业会繁荣昌盛。市场的功能是优化资源配置,它没有使每一种商品都兴旺的能力。深受顾客喜爱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中会比计划经济中更繁荣,不受顾客喜爱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中会比计划经济中更暗淡。甚至只有当它进入市场后,我们才能真正明白,大家喜欢不喜欢橘子。日后顾客既购买又挑剔,使得中国的橘子赶上了外国,很好。橘子衰落了,也没什么,那是因为大家更喜欢梨和苹果。绝没有非靠橘子振兴中国的道理。
  中国人喜欢足球吗?这还有疑问吗?当然有。我问建宏:中国人和阿根廷人谁更喜欢足球。他立刻比我更果断地说:我们差远了。中国有多少孩子在踢球?中国有多少人买票去现场看球?我们的喜欢不就是看电视吗?不就是吃不要钱的午餐吗(其实那是每个纳税人的钱)?我们的喜欢很可能是不要钱的午餐催化出来的假象。把足球扔给市场,最起码,不会烧冤枉钱了。上去了挺好。上不去也没什么,那很可能是因我们更喜欢吃梨子和苹果。
  中国有很多荒诞的事情。足球妙就妙在,它浓缩了我们社会中的荒诞。
  (10月13日)
  
  官威荡然,格局将变  国安与足协的对峙,意义深远。决斗的结果将决定未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权力的归属。但这还只是直接的、表层的意义。其深层的意义在于,这是中国社会中官商抗争的提前出台。官商之争将是未来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大戏。它能在足球的领地提前上演,首先因为足球虽然也是产业,也是经济,毕竟披上了游戏的外衣,没有粮食、石油、汽车、房地产那么关系国计民生。在这里争吵一番似乎无关宏旨,无碍大政方针。其次因为这里是最开放的领地。足球天然的开放性和趣味性使它处在众目睽睽之下,连年不绝的败绩为该领地造就出了破鼓任人捶的批评传统,二者的结合再加上媒体强烈的经济动机,遂使此地成为中国享有最充分新闻报道的地带,凡此种种都为中国社会中一场罕见的公开争执铺就了舞台。只能是这里,在一个游戏场中,不可能是其他地方。
  国安或许略有自觉,足协多半懵懂不察,他们正在共同谱写着历史。他们博弈中的一个偶然的小情节,会被慧心的旁观者察觉、指出,提升到历史轨迹中的里程碑的高度。10月15日的《足球》报道:“阎世铎为了做好协调工作,10日给李士林打电话,希望他能到足协面谈一次,但是回京的李士林没有给阎世铎面子,他没有同意阎世铎的建议,表示‘不会到足协去谈判’。而总局要足协做好协调的指示让阎世铎只好退让,因此阎世铎决定第二天到中信公司去找李士林。……事后据国安官员(国安的人可否叫官员姑且不论——笔者注)的介绍,谈话中他
                             (阎世铎)屡屡拍着李士林的肩膀称有诚意。”李有权利不去,他毕竟不是直接接受足协管理的杨祖武。问题是阎世铎怎么可以低就呢?他公司无论怎样的钱大气粗,在这件事情上,要接受你的管理,你是官员。当阎世铎跨进中信的门坎时,他没有意识到自己越过了一道无论如何不应该越过的门坎,他成为了众目睽睽之下向商人屈尊的官员。如此礼崩乐坏的世风下,私下向商人屈尊的官员一定不乏其人。但是在一件如此曝光的事件中,阎世铎公然屈尊,帮我们透视出一个历史时点上官员身份与尊严的自觉程度。这之中有上司不顾下属威信的过分压力,但是要为“丧权辱官”负首要责任的无疑是当事者本人。上司没有要你送货上门。我一向是足协的最激烈的批判者,这次为什么希望他端起架子呢?因为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不愿看到官员屈尊商人。官员屈尊商人,将是中国社会的大不幸。但是我要重复一遍,在这个小情节中,李土林先生没有任何过失。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尊严的权利。问题是我们的官员不顾尊严了。
  足协对裁判审查上的反复也有大问题。罢赛发生后,足协最先着手进行就是审查周伟新的裁判工作,特别是那个有争议的点球。我已经撰文批评足协,这是次序颠倒。罢赛是否严重违规同裁判是否误判没有任何关系。而审查后的结论是,那个点球判罚无误。那怎么第二次审查,点球又成了误判呢?可以有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是,同一拨人初审认定判罚正确,几天后复审认为判罚有误,且两次都是出于自己的判断。如果没有新的录像画面,几乎完全说不通。第二种解释是,第一次审查的是一拨人,他们认定点球判罚正确。第二次审查是另一拨人,他们认定点球是误判。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是第二拨人的意见很难否定第一拨人。两种意见的存在只能综合成:这个点球可罚可不罚。而可罚可不罚的被罚了,也不能算是误判。所以换了一拨人的说法,解释不通。第三种解释是,两次审查都受到足协决策人的影响。因为他们在同国安的博弈中最终选择了适当妥协,妥协的筹码又选中了裁判。因此才有两次审查结果的不同。不幸,只有第三种解释在逻辑上说得通。不然就请足协解释清楚两次审查的出席人和全过程,以及改判的根据。这件事情极其严重。因为照我们的结论推论下去,以往对裁判工作抗议后的审查,都是政治第一,业务第二的。
  虽然俱乐部同足协的权力争夺刚刚开始,但是我的判断是,足协基本上已经出局了。它没有权力决定这次事件的处理,更没有权力决定它自身今后的位置和职责。窗户纸已经捅破,国安不必继续小动作,各俱乐部应该开始大谋划了,即商讨未来中国职业足球的权力结构。我从始至今都不认为罢赛有一丁点道理。图谋转轨完全可以直截了当。甚至两个俱乐部发个联合声明就会应者云集。我愿意为国安出这样的主意,接受目前的处罚。目前的处罚对于罢赛,实在是太轻了。可以以此向社会表示,国安不是造反者,而是建设者,不是无视规则的人,而是尊重规则的人。未来的中国足球是需要规矩的。我以为,俱乐部的底线根本不是什么惩罚裁判(那件事情也真的不应该是抗议者自己说了算)、不扣3分,而是权力结构的彻底改组,时间上最迟应该不耽误由它来组织明年的联赛。
  职业大联盟的加入者应该是什么身份呢?此前我们的媒体上不是讨论过国企退出吗?完全市场化同企业性质的关系,我没有考虑成熟。但是我以为,如果中国足球有望选择新的结构,很多重要的问题要事先理论清楚。足球在中国是个失败的游戏,一时还不能为我们拿金牌。其实也是个小游戏,泡沫巨大,真正参与和掏钱买票的人不多。应该回归其寻常面貌。无论以何种形式烧纳税人的钱来养活足球的日子应该彻底终结了。
  (10月16日)
  
  恶人与秩序  自10月2日北京队罢赛至今二十余天中,好戏连台。六场通打,文武昆乱,一口气看下来,印象是:来者不善。准确地说,闹事的俱乐部和其后台的公司,尽是一些不讲理的人。上来就给人家扣这么不名誉的帽子,是要有根据的。根据简直比比皆是。
  国安在事后说,当时如果不退出比赛,要出大事的。也就是说,他们的英明举动制止了恶性事故。简直该树碑立传。国安的高层曾坦率地承认:该举动是公司高层决策,领队、教练、队员都是执行。颇有敢作敢当的气概。但是未几便缩头了,声称:规则上没有罢赛,只有弃权,怎么能给我们扣上罢赛的性质;我们是弃权不是罢赛。如果这不是诡辩,什么是诡辩?传闻足协初审裁判的裁决后认定无误,国安立刻表态:如果裁判没有错误,不都成了国安的错了。好像前提就应该是:这可不都是国安的错。这是哪家的逻辑?
  实德24日比赛后的言论,同样的不讲理。徐明赛后说:“我赛前严令林乐丰,明天比赛哪个队员出问题,我让他下了赛场就进监狱。”你徐老板再牛皮也管不了进监狱的章程和尺码,这话除了张狂,还能看出什么?《足球》报道,得知赛场出事后,徐明和阎世铎接通电话的第一句话是:“我们那儿出事了,你看怎么办?”这话也能与外人道?赛场上的权威是裁判,那里发生的事情怎么能由你和足协常务主席商量定夺?你们从事的是最有规矩的足球啊。
  这些其实只是小节问题。但是小节有时更能透视出作风。这里透视出的就是三个字:不讲理。
  再看大节。黑哨哪来的?没有一个俱乐部说只是因为裁判水平有限,水平低是称不上黑哨的。黑哨当然是道德问题。他为什么偏袒一方?不是因为他喜爱哪一方,而是因为喜爱钱财,是因为有人行贿收买。谁行的贿?大约不会是足协吧?当然是俱乐部。有几个俱乐部敢说没有向裁判行过贿。所以黑哨的源头不是足协,甚至不是裁判,而是俱乐部。即使绳之以法,也不仅是吹黑哨的裁判,还有行贿的俱乐部。足协在管理上有渎职罪。但是在黑哨问题上最有资格讨伐足协的是观众,最没有资格讨伐足协的是俱乐部。
  改革要从讲道理开始,从不屈不挠的抗议开始,不是从掀桌子开始,不是从不守规矩开始。我始终觉得这次事件弥漫着肓流政治的味道。为什么商人们从事的一件好事,偏偏带着这种味道,耐人寻味。
  我此前一贯主张,足协将联赛的权力交给职业联盟。目睹了俱乐部和其后面的公司的拙劣表演后,我不改初衷:该处罚的当机立断,但是最终足协应该放权,将权力交给职业联盟。这样一群不怎么讲理的人能够担此大任吗?说不定可以。足协不是干了多年吗?该让他们试试。
  恶人能够建立秩序吗?完全有可能。
  我的一个学生在1999年时作过一次“‘小公共’间的合作与行规”的调查。以后大力发展的大公共彻底取代了小公共,当然很好。但那不是该文章要讨论的东西,它要讨论的是,小公共司机和售票员中的一些说脏话的人、霸道的人,一言以蔽之,这样一些“恶人”,也能建立秩序。同一线路上,比如324路、323路等等,的小公共车不是一个公司,而是各自为政的个体户。但是他们在摩擦和冲突中渐渐地建立了行规和秩序。其行规是:“先后有序。从始发站出发时,各车依次排队,早发晚发可以自己决定,而一旦出发先后次序就已排定,靠站时必须遵守出发时的次序,如果超车,就必须跑到前一站,排在那一站停靠车辆的最后。”这些“恶人”或许仍然脏口不断,但是他们之间的行车关系却自发产生了,且自觉遵守,有条不紊。
  这秩序是哪里来的?是黑吃黑、恶碰恶后,大家认识到共同利益,认识到彼此的伎俩,认识到“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最终谁也吃不到好果子,而后形成的。这就是市场经济中伟大的“自发秩序”。他们中的每一方都是行规建立的积极参与者,都是行规执行的最好监督人。
  足协的失败在于它面对的是一个又一个“恶人”。一方面,它完全无力管束他们。另一方面,又隔绝了他们间直接的冲突、摩擦、协调、制衡;因为足协的存在和作梗,“恶人”间的谈判消失了。足协的存在破坏了那个恶人间有望生长起“自发秩序”的自然生态。
  就口味而论,我非常讨厌市场中的强人的嚣张、霸道、不讲理、脏口,但是我仍然举起双手要求足协退出联赛,将权力交给“恶人们”。在他们相互洞悉各自的把戏,相互遏制对方的伎俩后,毕竟有望建立“自发的秩序”。这不是对他们的相信,是对市场的相信。也不是对阎世铎的不相信,而是对计划经济的不相信。
  事件发生以来我一直主张,俱乐部停止作秀,停止小把戏,大处落子,堂堂正正地提出自己的主张,一而再,再而三,不疲倦地坚持自己的主张。但是我们仍然看到他们的短视和小把戏。
  他们仍然不断以裁判问题为讨伐足协的切入口。他们忘了,黑哨问题可以捣毁足协,为足协扣上“渎职罪”,同时也将使自己灭顶,每一个黑哨后面都有一个俱乐部兄弟在行贿。你们已经向足协摊牌了,还闹什么裁判问题。
  他们一直再讲经营,要求经营权。而他们忘了,在有了权力的时候,当然就有了经营权;而在争取“选票”的时候,“经营权”不是吸引民众的东西,反而映衬出商人利己的本性。中国足球最腐败的,中国球迷最讨厌的,毕竟是假球,是黑哨,是不思进取。你们拿出治理这些腐败的什么方案给我们看了?
  我判断,俱乐部的改革举动几乎濒死于自己的作秀和小把戏。如果还有一丝空间,再不要搞小把戏。但是一切短缺说到最后都是人才短缺。我们的这一代商人就是这种素质。其他社会角色又能好到哪去呢?所以只好慢慢来,只好借助社会舆论的力量,不要期望太高。毕竟由官人商是足球的大方向。虽然顺之未必昌,但是逆之必然亡。
  (10月25日)


学术本土化的意义
■  邓文初
  1902年,严复给梁启超写了一封讨论Rights译法的信,信不长,摘抄如下:
  
  Rights一字,仆前三年,始读政理诸书时,即苦此字无译,强译“权利”二字,是以霸译王,于理想为害不细。后因偶披读《汉书》,遇“朱虚侯忿刘氏不得职”一语,恍然知此职字,即Rights的译。然苦其名义与duty相混,难以通用,即亦置之。后又读高邮《经义述闻》,见其解《毛诗》“爰得我直”一语,谓直当读为职……乃信前译之不误,而以直字翻Rights为铁案不可动也……Rights字,西文亦有直意,故几何直线谓之Right line,直角谓Right angle,可知中西申义正同。此以直而通职,彼以物象之正者,通民生之所应享,可谓天经地义,至正大中,岂若权利之近于力征经营,而本非其所固有者乎?且西文有born Right及God and my rlght诸名词,谓与生俱来应得之民直可,谓与生俱来应享之权利不可。
  
  这信如果仅只是一封讨论翻译技术问题的信,那也用不着百年之后再提起。事实上,这信中所含的思想远远超出翻译技术范围,而触及严复所身处时代的社会政治层面。惜乎严复信中的思想至今还没有被学界理解,这才是本文不得不重做解读的理由。
  其实,以“权利”译Rights不是自梁启超始,也不是起自严复。“权利”一词最早进入汉语语境大约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刘禾在其《跨语际实践》一书中曾提出,“权利”可能是经由日语kenri流传而来,也有可能是一种双向互动。黄克武却认为,早在十九世纪六十…七十年代,清政府总理衙门刊印《万国公法》时就有“权利”一语,康有为的《实理公法》中也出现了“权利”一语,比日语中使用得早(《自由的所以然》第166页)。黄克武的这一说法最终也得到刘禾的证实,这也是目前学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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