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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从唐宋开始,中国人虽然熟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已经明白。天下之外,更有天下。唐之强盛让外夷艳羡不已,因此迫不得已是不会去海外发展的。元朝灭亡后,从明代开始,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像番薯、棉花等传入了中土,人们对海外有了更多的认识。当故乡成为“危邦”、“乱邦”时,去国怀乡是他们自然的选择。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也塑造了两个李俊式的人物,就是明初远走西域的张无忌和明末漂流到南洋的袁承志。
正如宋江、吴用这些聪明人没有彻底参悟透彻,而李俊、费保这些粗人却能做出正确选择一样。读书人往往有故国之心理负担、明君之痴迷幻想,他们要么屈身去迎合皇家的取用标准,要么不得以隐居于山林。而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的百姓,既没有那些个幻想,又有现实的生存压力,他们于是纷纷去了南洋。
可此时中央王朝的态度和以英王为代表的欧洲君主截然相反。明清的皇帝,采取了严酷的禁海政策,片帆不能出海。你想呀,煌煌天朝,富有四海,老百姓却活不下去只能到海外去讨生活,朝廷多没有面子呀,因此对下南洋的偷渡客,必须严加打击。当这些人在海外遭受委屈时,想让“天朝”为子民们撑腰,可如乾隆这样的“明君”都认为,那些天朝弃民,自己叛离祖宗社稷,到外面受人欺负,那是活该!就像一个老爷子一样,自己不把身边的子孙当人,还以“父母在,不远游”等歪理将子孙绑在身边,连人家走出家庭到外面寻找做人资格的机会都不给。而来到新大陆的欧洲人,虽然许多也是遭受宗教迫害,对旧欧洲失望的难民,但人家国王不阻挡,甚至还提供方便。因此,欧洲人才能开万顷碧波,把他们的文化,输送到全球。人家国王至少给臣民用脚投票的权利。
孔子那个时代,至少还有“浮槎于海”的自由,宋代以后,特别是明清,百姓有这个自由吗?只有到了清末,国门被别人打开了,在惶恐与惊奇中,中国人开始被动地大批“浮于海”,王朝想拦已经拦不住了,因为满清已经快完蛋了,日益失去了对臣民的控制力。
没有用手投票的权利可悲,可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岂不更可悲?
※版本出处:天涯社区·煮酒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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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 第五编 末路时的决断
公孙胜的标本作用
梁山集团中有几个著名的宗教人物,如鲁智深、武松和公孙胜。鲁智深死前终于参透了佛法,修成正果;武松断臂后,去六合寺出家,假行者变成了真行者。这两个佛门弟子在大部分时间内非真和尚、真行者,无非是为避祸借佛门一用而已。
公孙胜从一开始就是个道士,征方腊后又回蓟州当了职业道士,但和鲁智深、武松这些亲手杀人的和尚比,他都算不上一个真正的宗教人物,而是穿着道袍的黑社会联络员。他除了会炼丹、打坐,会一些飞沙走石、呼风唤雨的法术外,似乎看不出他有何种宗教的修为。因为宗教最重要的是信仰,而一清何尝有过信仰?
一清先生是梁山水泊事业的元老之一。晁盖和吴用、三阮、刘唐正在商量如何做生辰纲那桩大买卖时,公孙胜这位云游道士自己上了晁天王家门,告知官兵押送生辰纲经过该地的消息,和吴用见晁盖的目的一模一样。这两位智谋人物不约而同想到了依附晁盖这样的地方黑恶实力,正是中国自古以来落魄书生、江湖术士的一贯做法。自己信息灵通、头脑活泛,却没有做老大的胆量与魄力,必依人成事。
公孙胜从上梁山开始,就是仅仅作为排名于吴用之下的谋士、用巫术退敌的道士而存在,从来就没有尝试过用道教或别的什么形而上的东西团结广大梁山将士,武装这些强盗的头脑。
中国历史上凡是搞得动静比较大的造反,大多有些神秘的宗教在起作用。汉代以前,中国大多地区还只存在万物有灵的多神教。大泽乡的陈、吴学狐狸叫“陈胜王”实在是太低级,到了东汉末年,佛教传入中国已有时日,中国的本土宗教道教也开始兴起,这时候造反的流民立即利用这一新兴事物动员、组织群众。“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张角等人首先是以精神领袖的面目出现,控制了相当多的信徒后,才将精神领袖与军事领袖的角色合而为一,向大汉王朝发难。
后来中国历代的老百姓造反,几乎都采用这种模式。只是号召信徒们的神、佛名称不同而已。从张天师到摩尼佛,到弥勒佛,直到太平天国从西洋贩来的上帝和耶稣。而历经千年,这些把戏的内核却一点没变。
而宗教对梁山人的心灵来说,几乎不起什么作用,这大概是因为梁山人一开始造反的路径和历朝大规模的造反不一样的原因。历朝历代凡是大规模的造反,其事先的宗教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必将先有一个宗教人物长期在民间秘密传教,制造各种舆论,宣传自己的神迹,一点点扩大信徒群。张角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汉末,首先打着治病救人的幌子出现,等一旦拥有三十六方的教徒,匹夫振臂一呼,完全可以使朝廷震动。元末也是彭和尚、韩山童利用波斯传来的摩尼教,扩大影响,而黄河挑出一只眼睛的石人,无非是因势利导,利用黄河工地民工聚集,事先安排的一幕戏准时出演而已。太平天国起事之前,拜上帝教的准备活动更为漫长。无论从理论还是舆论、骨干、基本群众、地域选择,都经过反复的考虑调查,最后在紫荆山起事,立即如滚滚洪流席卷大地。
梁山集团和上述这些造反来说,简直就是一场临时凑在一起的械斗而已。首先他的两任领导都不是宗教领袖,甚至没有任何的宗教情怀。宋江只会死扣从儒家借过来的“忠义”二字,加上传统的权谋术。晁盖整个儿就是个没有长远目光的莽夫。最初起事仅仅为了财富,事败后不得已上了梁山,合并了王伦,但接下来怎样干,谁也没谱。梁山在滚雪球似的发展中,队伍的壮大、训练、整合从来就没有一定之规。小偷、小商小贩、落难的贵族、倒霉的军官、不安分的小官吏,通过各种途径来到梁山,他们没有共同的精神领袖,没有共同遵循的铁的纪律、没有对某种神或教义的内心信仰,完全为活命、为利益而聚。为利而聚,必然容易为利而散,这样的队伍的战斗力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我们看到他们在几次偷袭中成功了,但在大规模的运动战中吃尽了苦头。
宋江接手这个集团后,他除了要养活他们外,最大的问题就是用什么凝聚他们。梁山上一帮流浪汉,除了快乐的喝酒吃肉,快乐地杀人放火,实在没有什么让他们敬畏的。李逵这样的人,效忠公明哥哥,因为宋公明哥哥能给他银子,能带着他去打仗,满足其杀人欲望,对所谓的忠义,他能理解什么?在忠义堂前,他还时不时奚落这位哥哥,就像在村前打谷场兄弟间的斗嘴一样。更甭说让他有某种信仰和敬畏呢。他的信仰就是“遇鬼杀鬼,遇人杀人”。宋江本身的先天不足不能使他克服梁山一盘散沙的缺陷,他看到了这样的部队没有拼死打下去的牺牲精神,搞不好一场策反就分崩离析了。还不如趁着股票还没有套牢,找个好时机抛出去算了。这也是小吏的精明之处。
而有着宗教信仰的集团往往有种视死如归的气概,使敌人不敢小觑。湘军攻进天王府后,死守天王府的太平军将士集体举火自焚,这样的精神才是造反者和当权者拚杀的最大资本。历史上是否宋江征伐过方腊,已无定论。但方腊确实是在浙南起事的,而且方腊部众多是明教教徒,——外人说他们“吃菜事魔”,因而也叫他们“魔教”。宋江部征辽、田虎、王庆都无一伤亡,惟独南征方腊,十亡七八,是否因为方腊部有宗教的凝聚力。方腊的皇叔,弟弟、女儿、丞相、尚书,不是惨烈战死就是自杀。《水浒》中写道:“按宋鉴所载,斩杀方腊蛮兵二万余级。”这仅仅是守护方腊老巢帮源洞的将士。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梁山集团不是被招安,真的让宋兵攻破城寨,宋江的手下有方腊手下这种忠诚么?
连本身是道士的公孙胜都没有什么信仰,还能苛求梁山人用信仰团结起来么?公孙胜是一个标本,正说明梁山人物除了一味的杀人放火外,没有集体的宗教信仰,因此没办法打造目标一致、敢于献身的无敌部队。
※版本出处:天涯社区·煮酒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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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 第五编 末路时的决断
杨志的买官、卖刀与渎职
《水浒》中的职业军人落草为寇,各有不同的路径。后期的呼延灼、徐宁、关胜、孙立等人是在宋江的极力招揽下,半推半就。前期几位武官中,杨志落草的原因和家破人亡的林冲、包打不平的鲁智深不一样,他从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地划清与贼寇的界线,甭说泄漏国家机密的宋江没法和他相比,就是鲁达、武松这些公人,对国家的忠贞都不如他。
杨志在北宋末年的乱世中,能时时警惕自己不同流合污的原因,除了职业军人的素养之外,他还有种家族的荣誉在激励和约束自己。他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从大宋开始,“杨家将”几乎是国家之柱石、朝廷之忠臣的代名词。他的祖先在无数的冤屈、陷害、征战与死亡中,都没有改变家族的忠贞传统,他自然不会随随便便做个不肖子孙。
可是对外战争消停后,作为功勋盖世的杨门之后,他只能流落关西,而无数高俅那样的弄臣却手握权柄。即使这样杨志还是勤勉地办事,试图在体制内靠自己的能力一点点往上走。他应过武举,做到殿司制使官。他对人生道路的企盼和林冲一样中规中矩,无非靠一身武艺安身立命。可命运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他先失陷了花石纲。——他的时乖运蹇,看似无数偶然促成,但仔细分析起来,却是那个黑白颠倒、奸佞当道的社会现实产生的必然结果。
宋徽宗贪图享受,盖万岁山大征花石纲,不但搞得民怨沸腾,作为将门之后的杨志也深受其害。花石纲在黄河里给风打翻,掉进了水中。这本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有机会申诉,朝廷能查明真相,其过错大概是选择押送时对气候、水文条件判断有所失误而已,不至于逃到他处避难。可上面的大官是不会给你讲理的,否则就不会有水浒世界了。在流亡中他依然没有放弃对体制的幻想。罪过被赦免后,他想到了“跑官买官”——五尺热血男儿、功臣后裔、武艺高强的前制使也不得不走这条路。“今来收的一担儿钱物,待回东京去枢密院使用,再理会本身的勾当。”金圣叹为此评点道:“文臣升迁要钱使,至于武臣出身,亦要钱使,岂止为杨志痛哉!”此时的杨志,违背自己家族刚正的传统,主动去适应官场的潜规则。但即使这样因为没有靠山,他买官未能成功。
王伦为了找个本领不相上下的人制约林冲,热情主动地邀请杨志入伙,杨志不为所动,但决非表演宋江第一次被晁盖挽留在梁山,为表示自己的忠心和所谓的名节,拿一把刀要自杀那样的“秀”,而是非常艺术委婉地拒绝了王伦:“重蒙众头领如此带携,只是洒家有个亲眷,见在东京居住,前者官事连累了他,不曾酬谢得他,今日欲要投那里走一遭,望众头领还了洒家行李,如不肯还,杨志空手也去了。”连跑官的钱财可以不要,但决不屈身做贼,言语温和却态度坚决,话中无一字自表忠于朝廷,但耿耿忠心可昭日月。
可是,“将出那担儿内金银财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把许多东西都使尽了,方才得申文书,引去见殿帅高太尉。”钱花光了,官没谋成,反而被高太尉臭骂了一顿。——拿了钱不办事,此时大宋朝枢密院连潜规则都不讲了。前朝先烈的后代杨志碰到了高太尉这种不讲理的新权贵,他能有什么办法?杨志已经将全部家产赌在“谋官”上,可是输得干干净净,此时连生存都成问题。那么他剩下的生存赌资是什么呢?
此时,杨志对朝廷的怨恨更深了:“王伦劝俺,也见得是。只为洒家。只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体点污了,指望把一身本事,边庭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也与祖宗争口气,不想又吃了这一闪。高太尉,你忒毒害,恁地刻薄!”他最后只能去卖刀。杨志此时卖的不仅仅是一把宝刀,将出卖的是代表军人尊严和家族荣誉的象征。读杨志卖刀我不由得想起秦琼卖马,英雄落魄,将出卖他最珍爱的物品时,也在出售自己的理想与抱负。
即使是虎落平阳,碰到牛二这种地痞的纠缠,杨志依然表现出一种职业素质:忍让谦恭。牛二活该倒霉,将一个人逼到忍无可忍时,连兔子都会咬人,何况连日来饱受委屈的杨制使?牛二死不足惜,可惜是世代忠良的杨家后代,与体制渐行渐远了。
刺配到大名府后,蔡太师的女婿梁中书还算眼力不差,看出了杨志的价值。梁中书也不得不如此,大名府地处大宋北疆,是对付第一强敌辽国的最前线,完全靠一帮吹牛拍马的混蛋是不及事,任何一个当领导的人都需要两类部下,一类是会奉承自己,了解上峰心事的可人儿,否则当官就没有乐趣了;另一类是有本事能办事的人,因为要对付朝廷不能什么事都不干。
杨志接受了一项最艰巨的政治任务,为梁中书押送给蔡太师的生日礼物上京。当然现在看来,这女婿兼下属的送礼行为行为是私人事务,可在公权力私属化的王朝内,送礼自然也是最重要的公家事务。
有着丰富底层经验的杨志对完成这项任务的风险是有充分估计的,他对大宋朝廷在民间的威望与基层控制力也是清醒的。可笑的梁中书在前一年给老丈人的礼物被人劫了后,虽然明白要选个有能耐的押送官,可竟然提出在运送生辰纲的小车上,插上“敬贺太师生辰纲”的黄旗。这位镇守北疆的重臣天真得可以,他以为官场内吓人的名号能够吓住江湖上的盗贼。在官场内时间呆长的人,总有权力能包办一切的迷信。——别人认可你这种权力,你的权力就有用,如果人家压根儿不认可这种权力,再大的名号,哪怕把道君皇帝的圣旨搬出来,也许连吓鸟雀的稻草人都不如。
对于靠裙带关系上去的官员们的智慧,杨志恐怕只能心中嘲笑。他历数了途中的险恶:
“紫金山、二龙山、桃花山、伞盖山、黄泥冈、白沙坞、野云渡、赤松林,这几处都是强人出没得去处。”堂堂大宋太平世界,从大名府到首都,竟有这么多的坎。开始迷信权力的梁中书这回又迷信武力了,吩咐多派军校押送。杨志一语道出“天机”:“恩相便差一万人去,也不济事,这厮们一声听得强人来时,都是先走了。”千古官军,在手无寸铁的老百姓面前,很有战斗力,一碰到真正的强盗,大多如此。最后梁中书只得依照杨志的建议,让押送人员化装成生意人,悄悄地连夜往东京赶。
堂堂大宋地方政府办公事,却如做贼一样不敢声张;明明是政府军,却不敢穿戴官服,只得装成百姓。和政府关系越近,安全系数越小,对应当保境安民的朝廷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梁中书也非完全信任杨志,他派了夫人的亲信奶公谢都管,并两个虞候,以押送夫人私人礼物为名,随途监视杨志。
杨志据理力争,甚至以撂挑子威胁,争来了他在押送队伍的指挥权,此非杨志贪权,而是他敬业的表现。深知路远途险,必须号令统一。饶是杨制使算无遗策,但作为一个配军出身的押送总指挥,那些梁中书的亲信是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当杨志催打军士快速通过危险地带时,谢都管显出了他的威风,他责骂杨志:“我在东京太师府里做奶公时,门下军官,见了无千无万,都向着我诺诺连声。不是我口贱,量你是个遭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