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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狂兵-第3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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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点了点头,不再说什么。

过了十几分钟,几个热腾腾的炒菜和一个火锅端了上来,色香味俱全,本来吃不下东西的叶枫都看到直吞口水。

“说好了,你不许吃的啊。”谢婷婷说了一句,想了想,又说:“不过看在你赶跑了流氓的份上,本宫就赏你一双筷子吧。”说完丢给了叶枫一双筷子。

“谢主隆恩!”叶枫接住筷子,笑着说。

四个人顿时开始大快朵颐,没想到这个路边的小夜市居然能做出这种美味,也让他们喜出望外,可以好好的大吃一顿了。

“大伯,您现在也没有其他客人了,干脆坐下来陪我们喝两杯吧,我请客。”叶枫招呼着夜市大伯。

那位大伯笑呵呵的说:“那怎么好意思呢,你们吃吧。”

由于这些菜太好吃了,谢婷婷他们对这个憨厚的大伯也是印象非常好,全都热情的招呼他坐下,大伯拗不过也就只能坐到桌前来了。

给大伯倒了一杯酒后,叶枫端起酒杯,笑着说:“大伯,作为后辈,晚辈先敬您一杯。”说完一饮而尽,不过是啤酒,不是白酒。

那个大伯笑着说:“不敢不敢,我哪里是什么前辈啊,只是比你们多活了几年而已。”说完也喝完了杯子里的啤酒。

这时叶枫高深莫测的一笑,说:“如果是普通朋友,我就只叫您一声大伯,但论武林中人的辈分,您确实是前辈啊。”

正准备夹菜的大伯顿时一呆,看了看叶枫,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皮,憨厚的说:“客人您开什么玩笑呢,我就是个炒菜的而已,哪里是什么武林中人,这又不是演电影。”

第五百九十五章青龙壁

叶枫也不回答,他突然伸出一双筷子,快如闪电的插向大伯的双眼,这一个动作实在太快,旁边吃饭的三个人根本都来得及看清。

但那个大伯却像个无事人一样,根本无动于衷,继续夹菜,一点都不躲闪,就像个反应迟钝的老人。

眼见筷子要插进大伯的眼睛了,却又立即停在了空中,离大伯的眼睛只有不到一寸的距离,几乎只差毫厘就要插进去了。

大伯这时才像是反应过来一样,他呆了呆,说:“客人,菜在盘子里,不在我脸上啊。”

叶枫放下了筷子,说:“不用在刻意隐藏了,正常人就算躲不开,也会出于本能的缩一缩身子,或者眨一下眼睛,露出恐惧的神色。只有得了老年痴呆症的人才会这么无动于衷。大伯您装的太镇定了,反而露馅了。”

被叶枫说出了破绽,大伯不禁一呆,接着摇了摇头,苦笑道:“叶先生真是目光如电,我想瞒也瞒不过您啊。”

这言下之意就是承认叶枫的判断了,叶枫立即恭敬的一抱拳,说:“刚才晚辈多有得罪,请前辈恕罪,请教前辈的高姓大名?”

大伯摆摆手,说:“前辈不敢当啊,我姓雷,叫雷鸣,别人都叫我雷胖子,这么多年没练功夫,肚子都大成这样了,哪里有什么武林前辈的样子啊,我现在就是个炒菜的老头而已,前辈二字真是不敢当。”

看到雷鸣这么谦逊,叶枫只好说:“那我叫您雷伯了。雷伯您的手腕明显比一般人的粗,而且手指粗壮而短,这是练过手上硬功的,可否请教您练得是什么功夫啊?”

雷鸣看了看自己的一双手,笑着说:“做了十几年的厨子,这双手还是瞒不过行家啊。我练得是朱砂掌,至刚至阳的外家功夫,只是十几年没有练功,功夫早就丢了。现在这双手只能炒炒菜了。”

叶枫顿时一惊,他知道朱砂掌是一门极其霸道的外家功夫,练功的人要日夜用朱砂淬炼双手,朱砂至阳,用朱砂作为练功的器具,可以练出最阳刚的掌力。练成之后的朱砂掌,据说在运功的时候,整个手掌都是血红如朱砂,一掌下去可以轻易的开碑裂石,比铁砂掌还要刚猛。

但练这门功夫需要极大的耐力和毅力,要忍受如火烧一样的煎熬,还有长年累月的修炼,才能练成。所以练成这门功夫的人已经非常少了,因为现代人都太浮躁,练武功都追求急功近利,这种循序渐进的功夫太耗时间,太笨,练了不讨好,现在华夏大地会朱砂掌的已经没有几个人了。

因此每一个能够练成朱砂掌的人,都是当世的高手。这个雷鸣当年是修炼朱砂掌的,那绝对是一个武功在叶枫之上的高手!因为叶枫修炼的只是铁砂掌而已,比朱砂掌低了一个档次。

“果然是前辈高人,没想到这小小的南云县城;居然藏龙卧虎,容晚辈敬您一杯。”叶枫兴奋的端起酒杯就一饮而尽。

雷鸣既然已经被看出身份,立即也不隐瞒什么了,身上恢复了一些武林高人的气势,再也不像那个憨厚的炒菜大伯了。

“哎,我退出武林十五年,在这里炒了十五年的菜,已经不是武林中人了,叶先生看得起我,就经常来我这里喝两杯,叫我一声雷伯,我就已经很高兴了,千万别再叫什么前辈了。”

叶枫点点头说:“我只要有时间,肯定会来的,您炒菜的手艺也是一流啊,我吃了一次,已经上瘾了,哈哈。”

谢婷婷他们三个也立即说:“是啊,雷伯的菜真是一流水准,比大饭店的高级厨子一点都不差。”

得到了食客的肯定,作为厨子肯定是最高兴的,雷伯也是笑的嘴都裂开了,他不好意思的摆摆手,说:“你们喜欢就好,只要你们来,我就炒最好吃的菜给你们。”

叶枫这时问道:“雷伯,您既然有一手朱砂掌的绝活,足以威震四方了,为什么甘心在这里炒菜?当年为什么退隐了?”

雷鸣想了想,说:“叶先生,关于这件事,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聊吧,今天第一次见面,我们还是说点别的吧。”

叶枫知道他肯定有过一段不寻常的故事,但又顾及到这里人多不方便,不好说出来。于是也点点头,说:“嗯,那今天我们就不聊往事了,来,喝酒。”

剩下的时间里,他们一边吃菜一边聊天,很快就发现这个雷伯是个极好相处的人,;不仅是个武林高人,还是个谦逊和蔼的大伯,于是一顿饭结束,双方也打的火热,成为了朋友。

告别了雷伯后,叶枫一行人回到了虎帮的总部大楼,今天白天他们已经搬回来住了,包括张烨也住在这大楼里,美其名曰没钱租房子,其实就是想靠近谢婷婷而已。

张烨住在叶枫他们楼下,先回家了,叶枫他们到家后,谢婷婷和刘婉茹都是累的疲倦不堪,洗了澡就躺下睡了。

叶枫此时酒劲已经醒了,精神正是亢奋的时候,而且他结实了一个新的朋友,也很高兴,实在睡不着。

于是他来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翻开了那本骆天翔留下的古书。

这古书的名字是古篆的,不认识,也就作罢,直接看内容。

结果只看了一个开篇,叶枫就浑身一惊,这开篇是作者的自我介绍,和关于这本书的渊源。这本书是一本武功秘籍,写这本书的人是西汉时期的人,难怪使用的是隶书,隶书正是在汉朝流行起来的。

隶书并不难懂,只要稍微学过书法的人都能看懂,叶枫不禁暗道,“这么古老的武功秘籍,真是罕见啊,一千多年的前的古人写成的武功绝学,恐怕真的有些不得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叫蔡惜君的西汉人,在前面的开篇中他自我介绍说,他本来是个穷苦人家的孩子,后来被卖身为奴,在当时一个大太监家里做奴隶,做了十几年的奴隶,到了二十岁的时候,有一天突然他无意中发现了那个大太监的一个秘密,就是他在卧房里藏了一件玉璧,那个大太监;每天都偷偷拿出来赏玩,爱不释手,但却生怕别人发现,隐藏的很隐秘。

后来有一天晚上,突然有人来偷东西,来的人是个极其厉害的武功高手,但惊动了熟睡的大太监,没想到这个大太监也是个武功高手,两人在院子大战一场,结果势均力敌,两败俱伤。

就在这两人都奄奄一息的时候,蔡惜君出来了,他本来是去上茅房的,但看到有人打架就吓得躲起来了,直到两人都打的爬不起来了,他才敢试探着出来。

结果那个大太监一看到他很高兴,就命令他去杀了那个小偷,主人的命令他不敢不听,捡了一块石头走过去就要杀死那个小偷。

但没想到那个奄奄一息的小偷解开蒙脸的黑布,却是一个绝世美女,她求饶说只要放了她就会送蔡惜君一件天下的至宝,如果蔡惜君能帮她杀了大太监,她就嫁给他!

身为一个毫无人类地位的奴隶,居然能娶到这样漂亮的美女,蔡惜君动心了,再加上美女许诺的那件天下至宝,顿时让他狠了狠心,用石头砸死了自己的主人,那个大太监死了。

然后那个美女说那件至宝就在大太监的卧室床底,叫青龙璧,是全天下的人想抢夺的至宝。让蔡惜君拿了青龙璧和她一起跑路,现在他杀了主人,已经犯了死罪,呆在这里死路一条。

于是蔡惜君一不做二不休,找到了青龙璧,带着受伤的美女连夜逃走了。后来他们来到了一座深山里,美女在养伤的同时,教他武功,而这武功就是来自于青龙璧上的记载。

二十年之后,蔡惜君和那个美女有了两个孩子,同时他也发现自己居然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天才,在妻子的教导下,他已经修炼成了青龙壁上记载的上古奇功,武功大成。

而这时武林中的人们也终于查到了青龙壁的下落,他们结伴一起来找蔡惜君的麻烦,当时来了全天下武功最高的几百个高手,联手要抢夺青龙壁。

从来没有和人交过手的蔡惜君,当时还比较害怕,不敢出手,而妻子告诉他,只要使出青龙壁上的武功,这些人根本就只是草芥而已。

为了保护妻子和孩子,他鼓起勇气,一人对战几百个全天下的高手,当他使出青龙壁上的武功后,惊讶的发现这些人没有一个是他三招之敌!

仅仅只用了一个时辰,他就将这天下最厉害的几百个高手全部击败,那些人自然也就逃走了,从此之后再也没人敢来找他的麻烦。

但到了晚年,蔡惜君想将这门奇功传授给自己的孩子,妻子却劝告他,这种超出了人类能力极限的武功,其实是一项忌讳,一旦练了就会遭到天谴,因为这武功太强了,强大到令天神都感到不安,所以会惩罚练习这功法的人。

因此自古以来只有命格残缺的人才能修炼这门奇功,蔡惜君是个被卖身为奴之人,不是个正常人,在当时人的眼中,奴隶就和畜生没什么区别,根本不算是人,所以他练了没事。

但他们的孩子命格正常,练了就一定会遭到天谴,没有好下场。而这个秘密也只有世代传承青龙壁的家族才会知道,蔡惜君的妻子正是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个成员,他妻子继承了上一代长辈的遗训,要找到并毁掉青龙壁,让这门奇功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因为他们这个家族世代传承这个天下至宝,经过了不知道多少年,终于明白这门武功本就不属于人间,所以才给人们带来了诸多的灾祸,必须毁掉。

而他妻子当时为了自救,也为了履行诺言,才教了他这门奇功。

蔡惜君知道了这前因后果之后,就没有传授给自己的孩子,同时也让妻子毁掉了天下的至宝青龙壁,从此之后,全天下只有他一人知道这门奇功的修炼法门。

但到了行将就木的最后几年,蔡惜君的妻子早一步离他而去,在即将离世的前两年,他趁着自己还有一口气,手书了这本奇书,将这门本不该出现在人间的武功记载了下来,然后藏在一处深山里,希望将来有一个有缘人能够让这门奇功重见天日。

第五百九十六章先天之气

叶枫看完了这开篇后,才明白这本书的来历,原来是一个西汉时期的绝顶高手写下的武功秘籍,而且从这开篇的介绍来看,这门武功也未免吹嘘的太过于神乎其神了,简直超乎了叶枫的想象上限。

一个人就能打败当时全天下最厉害的几百个高手,这武功是高到了何种地步?而且作者还说这门武功不是属于人间的武功,难道来自外星球?是外星人创下的武功绝学?

还说修炼这门奇功的人,会遭到天谴,原因居然是因为这功夫太强大了,强到令神都感到不安。卧槽,难道修炼了这功夫,能够上天入地,呼风唤雨不成?

叶枫越看越觉得这作者是在吹牛逼,而且牛逼吹的有点过了。不管再怎么厉害的武功,顶多也就是达到人类身体的极限而已,难道还能变成超人不成?

叶枫笑着摇摇头,自语说:“不管这位蔡惜君武功怎么样,反正他吹牛逼的功力确实是世间罕见,呵呵,我倒要看看被吃上天的这门功夫到底有多厉害。”

怀着一种半好奇,半研究的心态,他开始阅读起后面的内容。

这本古书一共分为九个章节,第一章是这种武功的一个总结和概括全书的内容,还有一些基本的炼气之法。

当叶枫花了一个小时终于读完这第一章后,顿时浑身上下冒出了一股冷汗,此刻的他和一个小时前的他,心态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甚至浑身都开始发抖。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如此神奇的武功?书上说这是一门修炼先天之气的功法,只要练成了这股先天之气,就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将宇宙万物的气纳为己用!这尼玛是不是在吹牛啊!”

要知道纳宇宙万物之气为己用,那就已经超出了武功修炼的范畴了,几乎和道家的修仙之法差不多了。修炼后天之气,顶多就只能将人体的潜能发挥到最大而已,而修炼先天之气,可以将潜能提升,而这种武功还能吸纳宇宙万物之气,那岂不是让人类的潜能完全没有了上限?可以无限大?

能就是道家所追求的天人合一,最后就是尼玛破碎虚空,羽化飞升了!

叶枫不敢置信的再仔细读了一遍这第一章,这第一章介绍说这门武功总共分八个层次,每上升一个层次,难度就越大。当练到最顶级的时候,就能达到传说中的天人合一。

这后面八个章节就是每个层次的具体修炼之法,在第一章里还有一篇基础的入门炼气诀,只有先练会了这个炼气诀,能感受到自己身体内的先天之气,才能修炼后面的层次。

看到这里,叶枫不禁皱眉自语道:“这尼玛也太逆天了吧,我知道传自道家的内家气功,就是修炼先天之气的,但真正能修炼出先天之气,起码也需要二十年的苦修,只有打通了任督二脉的高手才能真正进入先天境界,能达到那种境界的人已经是牛逼哄哄的内家高手了。结果这书里面居然说修炼出先天之气,还只是个基础的入门之法而已,一个入门炼气法,就能达到当世高手的境界,那后面这八个层次该是有牛逼?”

一想到自己起码要修炼二十年才能修炼出先天之气,后面还要修炼八层,那要练成这门武功,岂不是要练到死?

叶枫苦笑一下,说:“难怪骆老前辈也只能学了个入门皮毛,想来他就是练了一辈子这个基础入门功法,后面的他根本没法练。我叶枫何德何能,就能练成这么牛逼哄哄的武功?”想到这里,他不禁把这本古书往桌子上一丢,有些泄气了。

他叶枫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要跟陈天虎一起打天下,要娶妻生子,过幸福的生活,他可不想变成一个练武狂人,一辈子就为了练成一门武功,浪费自己一生的光阴,就算他练成了也都快死了,那还有毛用?

叶枫点了根烟,过了一会之后,他突然掐灭了烟头,想到了一件事,就是书的作者蔡惜君,当时他是四十岁武功大成,也就是说他只用了二十年的时间就练完了八个层次,达到了武学的巅峰。既然他只用了二十年,说明这功法其实修炼起来并不是那么慢的,肯定有什么加快进度的窍门,或者说这入门功法玄妙无比,修炼起来事半功倍,要不然蔡惜君只怕练到八十岁也练不成。

想到这里,叶枫又突然有了兴趣,加上他天生的好强之心,既然蔡惜君能够练成,他叶枫身为一个更加聪明的现代人,没有理由会输给一个古人!

于是他拿起那本古书,又翻开来,开始仔细研究那篇炼气的法门。

这炼气诀只有短短两三百个字,很快就牢记于心了。

叶枫正襟危坐,盘坐在沙发上,按照炼气诀的方法开始修炼起来。因为他本来就是个练武的高手,有武功底子,所以修炼起来倒也比普通人快捷的多。

很快叶枫就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他感觉到身体里每一股微弱气息的流动,这就是气,他运用的武功也是靠着这些气。

而修炼出先天之气,可没他的外家功夫那么简单,他要仔细的体会感受这些气息的流动,并且将其导引到自己的丹田中,最终这些隐藏在四肢百骸中的涓涓细流,会在丹田汇聚成一股磅礴的气海。

这个道理很简单,任何东西一旦分散了,就会变得很弱小,集中起来就很强大。人身体里天生就有很充盈的气,只是普通人不懂得如何将这些气汇聚起来,这些气分散在人体的四肢百骸中,化为无数条微弱的气息,这样的气弱小无比。如果能将这些气全部导引到丹田里汇聚成一股力量,那涓涓细流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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