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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物男友-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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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好饭菜之后,我叫翁老吃饭,谁知翁老在看了桌上了两副碗筷之后朝厨房看了一眼,顿时脸上乐呵呵,如同捡到宝了一样。

“你说,三千万我们要怎么筹啊?”我躺在床上忧心忡忡的问孟朝旭,三万还好说,三千万是在不是我能完成的事情。

孟朝旭坐在沙发上淡定的回道:“我以前在家中存了些银子,可以将他们换成现钞,算起来应该是足够。”

您确定吗?“不会是银票吧?那东西我们这儿不能用。”我将信将疑的开口。

“还有十万两黄金够了吗?若是不够还有白银。”

十万两……黄金!我被吓到了,如果重量是现在的标准,一两是五十克,十万两得有一百万克,现在黄金一克297元人民币,算起来要有一亿多了。土豪!赤果果的土豪,我以前居然都没有发现身边就存在着一个闪闪发光的土豪哥。

等等,他跟着我这么久了,连碗钱都要用劳动抵押,哪里来的黄金?我一脸相信你我是傻瓜的表情看着他。

“在洪武十年以前,我经历过很多朝代,做过很多事情,所以也存了些家底,只是很久没回去了,不知道他们是否还在,也是时候回去看看了。”孟朝旭仰头望向窗外,目光落在遥远的地方。

几百年过去了,房子也早就塌了吧!我心中默默的想,只是没有说出来,以免让他太伤心。

又陪着翁老在这边玩了两天,就要送他上飞机了,其实我还蛮喜欢这个古怪像孩子一样的老人。

“怎么,舍不得老人家我走啊!”翁老还是一身藏青色中山装,想想在香港应该很少有人会穿这种衣服吧,虽然我一直认为穿的出这种衣服的男人很帅。

我毫不掩饰的点点头,“虽然您一开始有点难缠,但我还是有些舍不得您,看着您,就像看见我爷爷一样。”

翁老愉悦的哈哈大笑,“我怕我再待下去,有人就要生气咯。”说罢看了眼我身边的位置,我心中说不惊骇是不可能的,若说第一次是碰巧,那这次明显是已有所指了。

“放心,我们以后还是会再见面的,这东西送给你,对你也许会有帮助。”他将一个折成三角形的黄色纸给我。

“这是?”

“遇到危险的时候再拿出来,兴许能保护你们说不定。”翁老说得轻松,可我还是从里面听出了一些端倪,他一个青铜器爱好者,怎么会跟我说这个?

临进检票口的时候,翁老又转身跟我说了一句我完全听不懂的话,“魂归一,灵至性,鬼神覆,万物始。”

想了老半天不明白他说的话,我抬头问孟朝旭,见他一脸思索,“你听懂了吗?”

孟朝旭摇摇头,临走前还回头看了眼翁老消失的路口。

第三十九章日本人

拍卖会告一段落,公司的员工也得以有一个休息的时间,我跟总经理请了假,目的是为了跟孟朝旭一起去见识那十万两黄金,总经理对于我买下青铜剑的事情依旧不赞同,可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办法了,唯有让我再考虑考虑,若是反悔,他还可以帮我跟卖家周旋一番,我写过总经理好意,表示心意已决。

孟朝旭说他以前的家在长安,也就是现在的西安,所以我准备一番就要出门了,总感觉这段时间动不动就是在外面,家里都很少呆。

这天的天气不是很好,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了,我裹紧身上的衣服,出门貌似穿少了,机场里人没有很多,我找了个位置先坐下,等检票。

咦,我无意识的抬头突然看见一个很眼熟的身影站在不远处,双手插在口袋中闲适无比。他此时背对着我,让我看不清他的面容。我从包里摸出副墨镜戴上,又拿了条丝巾把自己整个脸裹得密不透风。

“你干什么?”孟朝旭看我这一系列的动作,觉得有些莫名。

我朝他做了个别出声的动作,悄悄的从右边绕过去,去观察那个男人。

灿若星辰的双眼,嘴角若有似无的笑意,是他——公子逸!我心头起伏不定,就是这个男人莫名其妙的用木槿来威胁我,还说我是圣女,将我关到地底下去!只是,他在这个干什么?难道是在等人?

我躲在边上一动不动的观察他,丝毫不顾来往的人看我的怪异眼神。不一会,有一男一女两个人从通道走出来,女的穿着极高的细跟,身材火辣无比,见到公子逸就欢快的迎了上去,男的也露出放松的微笑。接着她们三人就叽里咕噜的说起来。

日本人?他还认识日本人呀,貌似关系还挺熟的。虽然我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可这么多年柯南看过来,还是能够记住一两个词的。

忽然,公子逸似乎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锐利的双眼倏忽朝柱子这边看来。啊!我急忙握住孟朝旭的手。他见这边没有人,才收回视线。

我捂着胸膛,吓死我了,还好鬼兄在侧,还能够开外挂,不然我又要落入魔爪了,“他就是那天抓走我的人。”

说话间,他们一行三人已经走出了大门,也到了我登记的时间,我放开他,回到位置上拎了包就走,那个人还是离他远一点好。

之前我纠结了很久,到底要不要给孟朝旭买机票,反正大家都看不见他不是,可是万一就因为多他一个人让飞机出事怎么办,半天之后,我还是给他买了一张,就当做是我钱多吧。

西安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建都朝代最多、时间最长的都城,唐朝时期也曾在此建都,但最出名的应当就要算秦始皇兵马俑了,我以前也曾到西安玩过几次,这个给我的感觉就是有着浓厚的历史文化气息,有时在路上还能看见穿着汉服的女生,也是这儿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孟朝旭说的家是一个叫做经华村的地方,说实话,对于明朝时候的叫法,到现在演变成什么都无可知,也许早就消失在了战火中,也许被强拆了也说不定的,或者现在改名成别的。

我一路打听,都没有人听说过这个村子,“孟朝旭,是不是你记错了?你还能记起别的特别一点的建筑物吗?”

孟朝旭显然也是没料到先会有这样大的巨变,千年的演变,即使房子还在,我都难以相信他们家以前的仆人会这么忠心,计算那时候的人忠心,那这么多代子孙过来了,估计早就据为己有了吧。

“你能带我去唐宫中吗?”孟朝旭思考了一会问我。

去唐宫做什么?难不成在唐宫里?我心中疑惑,但为了那渺茫的三千万,还是带着他到了唐宫。

孟朝旭站在唐宫门口,手中出现了一个转盘——指南针,感受了半天转过来跟我说,“沿着这条路一直往西北方向走,就能够找到经华村。”

我叫了车,让司机一直往西北方向开,具体的地点却是说不出,看着计价表上的数字在不断跳动,我难得的心疼了一下,都是钱呐!

“姑娘,我就送你到这儿了,再开下去就要进山了,我劝你还是回头吧,据说这儿不干净,闹出过人命,况且现在天也快黑了,你孤身一人,还是小心些好。”司机大叔停下车,好心的跟我说。

我看看前方就是树木丛生,没什么人家,可是孟朝旭说在这边,我还是要进去找找,只得笑着跟司机大叔道谢,“谢谢你了师傅,我会小心的。”

司机见劝我不动,自己开车回去了,一下车顿时感觉冷了很多,从包里拿出一件外套穿上,“你确定是这儿?”

孟朝旭四处张望了一下,跑到一棵大树下载泥土中挖了一会,一块石碑就露出来了。“经华村”看来是这儿没错了。

可是不是一个村吗?怎么会这么荒芜?难不成都下山脱贫去了?“走。”孟朝旭率先走进去,我在后边紧跟。

从外面看这里面已经是很荒凉了,可是走进去才更能体会,我老家也是在乡下,绿树遮天,花草点缀,充满着生机勃勃的希望。可是这里,荒草遍野,低矮的小灌木上被无数的藤蔓缠绕,给人一种窒息之感。

我拽紧了孟朝旭的衣袖,实在是有些害怕,加之天已经一点点黑下来,“要不我们回去吧,这个荒郊野岭的都看不见人家,明天再来找好不好。”

“你看。”孟朝旭指着前方给我看,我顺着他的手望过去,前面树林中有火光闪现,星星点点的好几个。

该不会是鬼火吧。我拽着孟朝旭不让他往前走,“回去吧回去吧,这儿太可怕了。”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敌得过这么多鬼,就算是有孟朝旭在,我也害怕,万一顾不到我,那些鬼就把我带走了呢,这可不是说着玩的。

“乖,有我在呢。”孟朝旭揉揉我头发,温柔的说道,清澈的眸子里充满着坚定的力量。我咬咬牙,点头。

第四十章世外桃源

我和孟朝旭一起朝着有火光的地方走去,走过重重掩盖的树丛灌木,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而那一处火光越发的清晰,不一会眼前竟是豁然开朗,先是一株参天大槐树矗立在小道的一旁,然后再往前一段路就是一间间房子,门前种着桃树梨树,偶尔还能听见几声犬吠,有的大有世外桃源的感觉。

我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这太过于匪夷所思,几步路的距离差距就有这么大,现代都市转眼成了眼前几乎夜不闭户的世外桃源,“这儿就是你家?”

孟朝旭眼中露出几分欢喜,像是大大松了一口气,这儿的一草一木也许都是他所熟悉的样子,“嗯,我以前就是住在这儿,转眼已经几百年了,没想到它还是跟以前一样,丝毫没有改变。”

丝毫没有改变?你不觉得有点诡异么?我心中暗想,确实没有浇灭他心中燃起的欢喜,毕竟醒来之后就面对完全陌生的一切,这是件特别痛苦残忍的事情,偏偏没人能够帮他解决,现在他能够回到他所熟悉的地方,又何必惹他心伤。

“走,我带你回家。”孟朝旭第一次露出发自心底的笑容,牵起我的手就走。

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绕过几道弯,走过一处拱桥,我看见了孟朝旭的家,一处不大,却完全比得过这儿任何一家的府邸,朱红的大门紧闭,门口放着两座石狮,门上挂着一块匾,上写“孟府”。

财主啊!在我眼中,孟朝旭显然成了一个土财主,可以想见他当年一定挺有钱的。我在孟朝旭的鼓励下,壮着胆子上前敲门,“你好,有人吗?”

好一会门被打开一道口,钻出个人来,往两边看了看,见我站在门口楞了一下,“你找谁?”

“我找你们家主人。”我想想还是这个回答比较合适,谁知道这个家有没有被别人霸占去。

那人似乎想要知道我说的是不是真的,盯着我看了好一会,然后思考要不要让我进去,“你还是快走吧,我们家主人不在,走走走。”说着他就走出门不耐烦的要赶我走。

“诶,你这人怎么这样,没看见天都黑了吗?黑灯瞎火的你让我走到哪里去,我就是迷路了才到这儿来的,这都不让我进去,有没有一点道德心啊。”我坚决不肯走。

“我说你!我说不让进就不让进,你赶快走,打哪儿来回哪儿去,赶紧从我们村子里出去。”那人也不爽了。

“童达,你在和谁说话?是谁在外面?”府内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声音里还带着威严。

童达脸色一僵,恨铁不成钢的瞪了我一眼,“少爷,门外来了个女子,说是在此迷路了,想要在我们家住宿,您看是让她离开还是……”

“哦?既然如此,就请她进来吧。”被称之为少爷的人回答道。

童达道了一声是,然后摇摇头带着我进门了,我看了眼孟朝旭,这儿都有少爷了,估计你的家产也早就被人挥霍光了吧。

进到内院,灯火通明,童达将我带到客厅之中,然后转身离开。我看着坐在上首的年轻男子笑着说道,“白天到这山中玩,结果不小心迷路了,幸好遇见这儿有人家,不然我就要在山中住一夜了。”

“这里山势特殊,经常会有人迷路,你不用客气,我叫薛玉,是这儿的主人,我马上就安排你住下。”薛玉嘴角含着淡淡的笑,很绅士的说道,然后转身跟身后的人说了两句,那人很快就下去了。

看这样的场景,我总觉得奇怪,他们明明穿着现代的衣裳,可一举一动都是主仆分明,完全像是在封建社会的样子,不由试探道:“那就谢谢你了,我叫楚七七,你可以叫我七七。我刚刚来的时候看见你们这儿的房子都很特别,跟外面的不一样。”

薛玉一愣,笑道:“我们这儿的人就喜欢这样,住着舒心,就一直没有改变了,想来你是饿了吧,我先叫人带你去房间,然后让她们把吃的送过来,我现在还有点事,要先出去一下,你自便。”说罢,他就朝我一点头,匆匆离去。

“你好,请跟我来。”上来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恭敬的跟我说,转身带我去了给我安排的地方。

说起来这边的老房子跟我们江浙一带的也有很明显的区别,我们注重于小桥流水的诗情画意之感,而他们更加浑厚大气一些。

“您先在这儿休息一下,饭菜很快就做好了。”她出去的时候给我带上门。

我观察了一番房子里的摆设,然后坐到红木椅子上问孟朝旭,“你认识他们吗?”

“不认识。”孟朝旭给我很直接的一个答案,剑眉微蹙,像是有什么地方想不开,“那个薛玉好像有点问题。”

“这不废话嘛,我才问他为什么这儿的人都住茅草房,他就急匆匆的走,说心中没鬼就怪了,要不然等会我们就直接去找找黄金在哪儿吧,找到了咱们就走,总觉得这儿处处透着诡异。”我跟孟朝旭打商量,反正现在也没有人能够看见他,想住哪住哪,况且这儿还是荒山野地里,怎么能够住人。

孟朝旭想了一会也赞同我的话,可是却将屋子里的东西看了一个遍,一一的用手去摸过,好像是跟他们道别,又像是遇见久违的朋友在回忆当年。

不一会,就有人碰了饭菜上来,老远的就闻到香味,我真的是饿坏了。

“你就是今天住到我们家的人呀!”一个清脆的声音跳进屋里来,我就看见了一个明朗的少女,齐刘海,两边各扎着一条辫子,剩下的头发散在后头,衬得圆嘟嘟的脸蛋格外讨喜。

“是呀,我就是,你是谁?”看见这个可爱的小姑娘,我就忍不住笑着回答她。

“我的名字叫阿晴,你跟我长得一样诶,两只眼睛,一个嘴巴。”阿晴歪着头打量我,真是童言无忌。

我装作在思考,然后一本正经的说道:“难道我应该长三只眼睛吗?”

阿晴吃吃笑起来,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奇怪的问道:“难道你不怕我们吗?我们可都是——”

第四十一章骷髅手

“阿晴小姐,人您已经看过了,现在该回去睡觉了哦,不然少爷知道可是会生气的哦。”跟她一起来的人打断她的话,急忙将她拉走。

“那好吧,我明天再来找你玩。”阿晴转身冲我说道,欢快的迈着步子就出去了。

“您请用饭菜。”捧着饭菜来的女子恭敬的对我说道,也跟着退下去。

青椒肉丝、泥鳅、凉拌黄瓜、西红柿蛋汤,外加一碗白米饭,对于我一个人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看大这色泽极好的饭菜,我肚子立马开始唱空城计,坐下,吃饭。

“你今天不要跟我抢,我已经陪你奔波了一整天,快饿死了,这些都是我的!”我将饭菜统统拢到身前,不让他接近。

“你有没有觉得她们哪里不对劲?”孟朝旭坐到我对面,完全没有跟我抢的意思。

我大口大口的吃着菜,吞下一大口才反问道:“哪里不对劲?”

“你没发现刚才那几个女子的衣袖都很宽大,而且她们的手一直都没有露出来吗?”孟朝旭一直在想,“最后那一位姑娘,不论是给你端饭菜,还是关门的时候,她都没有露出手。”

经他一提醒我才反应过来,貌似是他说的这样,阿晴来的时候,我的注意力一直在她脸上,现在想起来,她的手是一直藏在衣袖中,可是这是为什么?她们又什么秘密?

我顿时觉得这饭菜吃不下去,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她们该不会是没有手吧?”这也太可怕了。

“不清楚,一会有人进来了,你想办法让她把手伸出来看看。”一开始是见到久违的家乡心情激动,可是冷静下来了孟朝旭才觉得这儿的每一步都透着异样,毕竟几百年的时间让山外面的世界完全大变样,这儿距离那里根本没多少路程,为何还是保持了原样?

“嗯,好。”我扔下碗筷,只等有人来收拾。过了一会,就有人进来了,这次我是特别关注在她的手上。她收拾碗筷的时候,都是用衣袖盖着手,丝毫没有露出来。

“你怎么用衣袖拿碗,不怕脏了吗?”我假装不经意的问道。

她的脸上立刻变了颜色,“我前两天烧水的时候不小心烫伤了,露出来怕吓到您。”

“啊!烫伤了啊,快让我看看,正巧我带了烫伤药,你先别整理了,我给你看看。”看他神色有异,我心中更想知道答案,不由分说的拽过她的手腕,她一时不查,就被我掀开了衣袖。

我低头一看,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啊的一声尖叫着推开她,我居然看见她的手只剩下干枯的骨头,白森森的。那个人被我推到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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