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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警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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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妖精太懂得利用自己先天的优势了,我长大着嘴巴坐在那里不说话,就好像一只发了情却得不到满足,正郁闷的吐着舌头的狗。她刚才明明在挑逗我,继而又**了我,可是我还想再被她**一次。因为在我看来,我甚至都不值得她挑逗和**,所以这样的际遇应该再品尝一次。

肖蒙再一次说,“你说谎了。”她的表情相当的认真严肃。可是这话听起来却似乎充满了别样的意思。好像我是她的什么人,被她抓住什么把柄了。然后我发现有很多双眼睛向我投来一种毫不掩饰的鄙视,好像都在说,天,你也配。

我赶紧讨好的一笑说:“这个,警队是纪律部队,就算我知道什么,没有经过上级的批准,我也不能告诉你的。”

“那么算了。”肖蒙抓起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变了脸,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女人真是说变就变啊。她刚才明明表现出了强烈的好奇心,突然就似乎毫无兴趣了。其实她要是再跟我多说几句话,哪怕再给我一个媚眼,说不定我就招架不住把我知道的什么都说出来了。我发现我这种人绝对不能去当地下党,严刑拷打我铁定顶不住,美人计那就更不消说了。所以,我现在什么也不是。

不过我这个人有个好处,那就是很清楚自己是什么货色。我在肖蒙头也不回的离开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后悔,后悔自己太绷了。可是回到家以后,我就很清楚的认识到我和她之间的差距,我觉得能和我大学时代的梦中情人约会一场我就已经赚了,何必还要想更多呢?再说了,我的话没说错,我们是有纪律的。我的人生理想是混吃等死,如果我做了什么事情导致我的人生理想破灭的话,又有谁会来帮我呢?

所以我很快的将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在优酷上搜了一些搞笑视频哈哈大笑了一番,然后玩了一个前阵子下载了还没来得及玩的**游戏,然后不过瘾又调了一些精彩小电影看了自我满足之后,洗澡睡觉了。

我的睡眠质量很好,基本上是一挨枕头就能睡着,而且从不做梦。当然,青春期的时候除外。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九章 流鼻血啊……

但是这个晚上我做梦了。我梦见的不是肖蒙,而是一双动物的眼睛,像蛇,又像蜥蜴,眼珠子是墨绿色的,但突然之间又会变成红色。我梦见那双眼睛老盯着我,我就没命的跑。然后我跑进一个山洞里,山洞里很深,很大,就像《魔戒首部曲》里面矮人的莫瑞亚矿坑。里面是一个巨大的神殿,供奉着一个兽首人身的巨大神像。我不知道那个神像到底有多高,起码有几十层楼那么高。那么山洞又有多深呢?我抬起头,简直看不到顶。那个神像的头像是蛇,又像是蜥蜴,原来那个一直色迷迷的盯着我的眼睛就是它的眼睛。我赶紧往外面跑,可是那数也数不清的石阶我怎么跑都跑不完。

突然我又出现在一个什么原始部落的祭祀仪式上,一大堆长得奇丑无比的土人围着一个木桩大喊大叫的跳舞。那个木桩上绑着一个少女,那绝对是一个绝色美女,比肖蒙还要美,仔细一看的话,似乎还有点像那天遇见的那个女中尉雪冰魂。那个少女的身上什么也没有穿,可是非常遗憾的是,我在梦里总是看不清她的身体。我以为这些土人要怎么怎么她,这让我有些兴奋,或许我混在他们中间也有机会上去怎么怎么一把。

可是我突然看见一个长老模样的老鬼拿出一把刀来,在那个少女的喉咙上割了一刀,血就出来了。然后那些土人排着队,一个个的上前去,把嘴凑在她的脖子上喝她的血。这个就有点超出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了,我一下就醒了过来。仿佛,在最后一刻,那个少女还看了我一眼。

我醒来,一身的汗。我这个人喜欢脱光了睡,掀开被子的时候,我看见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正硬邦邦的立着。我赶紧去撒了泡尿,借此让自己从那个莫名其妙的梦里走出来。

我没有开灯,摸索着回到床上,点了一支烟。夜还很深,估计也就三四点钟的样子,我现在睡意全无,我想着那个梦,好像坐回床上之后,一切就有些模糊了。这样好,我这个人不喜欢对自己弄不清楚的事情刨根问底,记不起来了最好。可是我现在该做些什么呢?继续玩**游戏?我决定下一个《臭作》来玩,虽然很老,但是我觉得很适合我玩。

我鄙视日本人,我更鄙视日本人做的**游戏,但我还是喜欢玩。

下载需要时间,我又变得有点无所事事了。既然无所事事,我就决定到楼顶去透透气。我随便给自己套了一条短裤,拿了一罐啤酒和烟就上去了。好久没有到楼顶上来,发现现在头顶上的星星很少,没有风,感觉闷闷的。我看了那么多网络小说,忍不住就想为什么这时候没有一道闪电劈中我,让我穿越到某个古代去,直接附身到某个盛世王朝的皇帝身上,从此过着酒池肉林,荒淫无度的生活。我说过,混吃等死是我的人生理想,就算让我穿越,可是要让我空手白狼,从头干起,还要带着一帮兄弟打江山之类的事情我也不想干的。我更不想挽社稷江山于即倒,或者奋发图强实现民族复兴之类。那是大神们做的事情,与我无关。

如果不是穿越,让我被雷击中从此拥有异能也可以,但是还是不要白手起家,直接让我能预测彩票号码就行了。我不是很贪心,弄个几亿就会停手。建立什么金融帝国,统率黑白两道之类的也不用,在混吃等死这个人生理想上,我可以说是非常的执着的。当然我也希望身边众美相伴,每天都有不同的身材,不同的脸蛋和我XXOO,可是难道有几亿还不够吗?如果不够那我再去买彩票就行了吧。

重生呢?算了,太累。我长这么大已经够累了,再长大一回,我没兴趣。

不过楼顶上什么事情也没发生,我把啤酒喝完,把烟抽完,就有点困了。目的达到,我又可以回去睡觉了。这时候我发现对面顶楼的房间亮着灯,不知道住进什么人了。我说过我的视力很好,好到不需要望远镜就能看见对面房间里的一切,因为他们也没关窗帘。我看见一对男女在做好事,只是那个女的太丑了,而且几乎没有胸,要不是恰好看见了某个关键部位,我还以为是两个男同。那个男的居然也做得下去?

我发现居然有人比我品味还差,就心满意足的回去睡觉了。这次一直睡到闹钟响,我又手忙脚乱的开始一天的生活。生活总是重复着同样的单调和无聊,但是我很满意。

我才离开一天。感觉股长对我地态度就好了不少。我想是因为那个民国档案地发现。得到了局里地表扬了吧。因为那个民国档案地发现。市史志档案馆认为这是填补我市司法史地一个空白。特意向市里领导表达了对我们档案股同仁地由衷感谢。虽然他们感谢地重点变成了股长而不是真正地发现人我。我也不怎么在意。股长对我这样地态度十分地满意。对于窃取了我地成果他毕竟还是有点内疚地。前一阵子我干得太苦。现在反正上面也不催了。他就让我放松一些。也不用再加班了。

过了几天。股长带着我将那份民国档案移交给市史志档案馆。这对他们是珍贵地资料。对我们来说却说不上有多大地用。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外面地人既不知道。也不关心。可是移交地时候还是出现了一个记者。

没错。是肖蒙。

这几天我把她忘了。准确地说。我把她要我帮她查这份民国档案地事忘了。不是我觉悟有多么高。在美女面前也能严守纪律。而实在是因为我觉得我和她之间没什么搞头。所以忘掉了。

肖蒙看见我地时候假装不认识。作为一个文字记者。她拍了一些照片。问了一些无关痛痒地问题就离开了。整个过程她连正眼也没看我一眼。我知道。这是因为她可以自己从史志档案馆查阅这份资料了。留在警局里这份资料是内部机密。可是到了史志档案馆。机密级别就降低了。以后它还会直接出现在市志地司法部分里。

真可惜。虽然我估计我也不可能占到肖蒙地什么便宜。可是能有机会多和她亲近一下也是好地。不过可惜之后就算了。反正我也搞不定她。现在不用加班。我回家早了一些。我到菜市里买了些菜。不管怎么样吧。照顾好自己还是很有必要地。到了晚上。我又拿着啤酒到楼顶上去吹风。

现在还是夏季,光阴市的夏天总的来说不算很热,但是有几天也还是很难受的。这几天就是。我没有装空调,所以,在楼顶上吹风算是一种比较环保而省钱的乘凉方式,我为自己能把日常生活和环保联系起来而感到自豪,我们境界多高啊。

不用说,我其实还想再看一下对面的好戏,虽然那个女的很丑,但是这种免费的真人版小电影还是不看白不看的。出乎我预料的是,对面一眼看去竟然人去口空了,我看见屋子里面一片杂乱,剩下半幅窗帘怪异的挂在那里。难道说昨晚是那两个人离开前的彻夜狂欢。也许他们今天已经各分东西了吧?唉,真让人不胜嘘嘘啊。我可不是什么多愁善感的人,不过,有时候也会有些莫名的感触。

一连几天晚上,我都爬到楼顶上乘凉。对面的房子空了很久,突然有一天,已经是夏末了,我想可能是这个夏天我最后一次到楼顶吹风。那天晚上,我终于看见了一幅我最想看到的场景——对面搬进来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不,我敢说她还是个女孩,虽然在这方面我的经验不多,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得到。她扎着一条辫子,只穿着白色的背心和一条白色平角短裤,也许是没留意到对面天台可能有人,她也没关窗帘,那白色小背心里面呼之欲出的饱满和清晰可见的沟壑还有雪白修长的大腿……我流了鼻血。

真的流了鼻血。这个小女孩的身材太火爆了,以至于我有点忽略她的长相。我不知道我站在那里看了多久,但是,我确定了一件事——在最后的时候,我被她发现了。

第一季 欲望都市 

第十章 有此芳邻

第二天是周末,我几乎玩了一个通宵的网游。我在网游里比在现实生活里拉风得多了,我有一个公会,里面有好几十个牛人。那天晚上我们为了打一个高阶的BOSS而和另外一个公会恶战了一场,由于我们级别和装备都比对方强上不少,他们好多都直接被郁闷得差点删号了。然后我起得很晚,不打算自己弄东西吃。就走进了附近一家新开的快餐店。

我一进快餐店就露出了猪哥的本性来,我看见了一个美女,昨晚上在天台上看到的住我对面楼顶的那个身材火爆害我流鼻血的美女。她穿着快餐店服务员的工作装,围着卡通图案的围裙。还是梳着辫子。我在想我是不是走进日本人的**游戏里了,玩那种**游戏我可是高手,就算是日文版,或者乱码版,不用攻略我也能把里面的女主角搞定。而这中出现在住处附近的美女就更容易搞定了。

那个辫子美女冷冷的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我从来没有见过,虽然游戏里也会有这样是设定,可是当时我感觉自己好像被捅了一刀一样,很快就手脚冰冷,继而有些神志不清了。不过,那种感觉也只是一瞬,辫子美女走到我的面前,递给我一张菜单,问我吃什么。她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不错的,很有磁性,略有点沙哑,唱歌一定很不错。我猜想她可能是光大的学生,虽然漂亮,但是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为了养活自己,只能用课余时间来打工。这好像是我自己在编故事,可是很快我就从侧面打听到,确实如我猜想的一样。

她叫李莎,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就读于光大**教育学院的中文专业。这很合理,因为她看起来比真正应该读大一的女生稍微大了一些。

很显然,因为李莎,我和附近很多雄性动物一样,成了那家快餐店的常客。在我看来,李莎比肖濛可爱多了,虽然她总是绷着脸,可其实她并不是那么冷。最重要的,是她不像肖濛那样习惯了众星捧月的校花身份,也习惯了目中无人。从那天晚上之后李莎的窗帘就总是关着的,不过见到我的时候,她似乎也没有特别讨厌我的意思。

那一阵子我的心思有点活了。虽然我一向认为这样的美女是我消费不起的,不过,比起围绕在快餐店的那些苍蝇比起来,我好歹也是个国家机关的公务员嘛,有一份固定收入,也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嘛。而且我虽然不帅,可是也不丑啊。

可是我把在快餐店里偷拍的李莎的照片拿给大力哥看的时候,大力哥还是丝毫不顾及我的情绪的说,你没戏,你绝对没戏,除非她眼睛瞎了。大力哥说话总是这么直,他不知道这样说话很伤人的吗?大力哥虽然调到了警务之窗栏目,不过,我们还是经常联系。大力哥说,她只是暂时没被发现,过不了多久,出钱买下快餐店的人都会有。你看看你,稍微长得有点姿色的女人都肯定不会看上你的。

我恨他。

因为饱受打击,我去快餐店就去得少了。不知道是不是上面的人又拍脑袋了,股长又开始叫我加班。看吧,这就是生活,没有什么奇迹的生活。

我讨厌加班,可是我更讨厌在那些旧档案里再次发现了那个令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的动物图案——一份二十年前的卷宗,同样的自杀事件,同样的案情描述。看来,肖濛不是无中生有啊。她如果不是个天才,就是对这个案子早就有所了解了。二十年前我们国家才改革开放不久,光阴市虽然是个大都市,可那时候吃药的人可是少而有少。这就显得这么案子不是那么普通了。最重要的是,那个动物的图案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再没有好奇心,此时也忍不住想去多了解一下了。

那个动物的图案会不会是什么黑社会社团的标志?或者是什么秘密组织的?一想到这些我就不寒而栗。我不会招惹来什么祸事吧?像我这样的人还要遇到什么祸事的话,老天爷你也太过份了吧?

我越想越觉得害怕。大概是股长看我地脸色不太好。而且还不断地冒虚汗。就问我是不是病了。然后很大度地对我说今天就不用加班了。

我神志恍惚地回到自家楼下地时候。正好遇到了李莎。因为我满脑子都是那种莫名地恐惧。我几乎撞到了她身上都没有发现是她。我快要撞到她地时候似乎吓了她一跳。她赶紧往旁边闪开了一步。而我却没收住脚。一下扑倒在了前面地花坛里。

一声惨叫在我们这片小区里回荡了很久。有没有搞错啊。谁家在花坛里不种花种仙人掌地?而且一种还是一片。太过份了吧?

辫子女孩李莎就站在那里用手捂着嘴轻轻地笑。她今天似乎没有上班。依然扎着一条辫子。穿着白色地安踏地T恤。红色地不知什么品牌地运动长裤。衣服虽然很普通甚至有些寒酸。可是看上去又清爽又青春。特别是她捂着嘴浅笑地样子。简直迷死人了。

我虽然脸上手上都扎满了仙人掌地刺。可似乎这一下都忘了痛。直到李莎问我“你不要紧吧?”地时候。我才突然觉得痛死了。

李莎接着又说:“你等等。我去给你拿点酒精药水给你消消毒。”她说着就往她上班地那家快餐店走去了。剩下我愣在了那里。

额滴神啊,我这一跤真是摔得值啊。我立刻在脑子里幻想着,这个消毒包扎什么的,总不会在外面吧,或者是去我的房间,或者是去她的房间,这个这个,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好事呢?不能想,不能想,再想又要流鼻血了。

大约过了五分钟之后,李莎拿着一个药箱回来,然后她指着小区的门卫值班室对我说:“你不会是要我在这里给你消毒吧?”

门卫值班室?那里可是有个长相比我还猥琐的老头啊。

我说:“这个,要不去我家吧。”哇靠,我真有勇气啊,这大概是我这辈子对女人说的最有种的一句话了。虽然对大力哥来说,这种话太没有技术含量,而且也不够露骨,可对我来说已经是神来之笔,我对着李莎能说出话都已经是了不起了。

李莎看着我,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说,现在已经很晚了。然后就把药箱交给了我,自己走了。现在很晚吗?才晚上七八点钟而已,我们还可以做很多事情呢。我真是猪,太急于求成了,值班室就值班室,至少她帮我消毒伤口比我自己弄好一万倍啊。我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猪啊。

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完了,晚上我也不想玩游戏,就又走到了天台上去。这时候已经是秋天了,天台上风很大,我点了一支烟,看见对面楼上的灯亮着。现在是秋天了,我想我再也没有机会看见李莎小短裤小背心的风景,不过,李莎的窗帘唰的一下拉开了。难道说她有第六感?

李莎身上穿着一套卡通图案的睡衣,站在阳台上看着我,问:“你喜欢偷看别人?”两栋楼之间的距离并不远,所以,她说话也用不着多大声。

我觉得我开始冒汗了,怎么解释才好呢?我急中生智,说:“其实,我喜欢在天台上思考宇宙和人生。”

李莎嘲笑的问:“你以为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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