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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下堂洗爵,主人回到主阶的位置,下堂辞谢,礼仪和前面一样。洗毕,主人洗手。介揖让着上堂,在两楹之间把爵交给主人。介站于西阶上,主上给爵斟满酒,献到西阶上。主人在介右边坐下,把爵放置地上,一拜,再执爵站起。介答拜。主人坐下拜祭,饮完爵中的酒,站起。再坐下把爵放置地上,一拜,执爵站起。介向主人答拜。主人坐在两根楹柱之南,把爵放置地上。在介右方再作一拜,给爵斟满酒。介再答拜。
主人又回到主阶,一揖,下堂。介也下堂立在宾的南方。主人面向西南对众陪宾拜三次,众陪宾一起答拜一次。主人一揖,上堂,坐下,从西楹下取爵,下堂洗爵。再上堂,给爵斟满酒,站在西阶上献给众陪宾。陪宾中的年长者三人上堂拜受酒爵,主人拜送酒爵。这三位众宾中年长的人坐下祭祀,站起饮酒,饮完爵中的酒不再回拜,将空爵还给主人,下堂归还原位。所有陪宾都不拜而接受酒爵,坐下祭祀,站起饮酒。三位长者每人都有一爵酒祭献,席前都摆有干肉、肉酱等菜肴,众陪宾席前也遍置脯醢。主人端起爵下堂,把爵放回篚中。
在大堂的侧面另设有一席,以东方为上首。备有乐工四人,其中二人持瑟,走在前边。掺扶乐工的有两人,都是左手持瑟,瑟首向后,手指塞在瑟孔里,瑟弦挨着身子,右手掺扶乐工。乐正先登堂,在西阶的东面站立,乐工从西阶上堂,面向北坐下。掺扶乐工的相者东面坐,把瑟交给乐工,下堂。乐工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唱完,主人向乐工献酒。乐工左手持瑟,为首的乐工做代表拜谢主人,不站起来,接受酒爵。主人在主阶上拜送爵,献上脯醢。主人派一相者帮助乐工祭酒。为首的乐工饮酒、干杯后不回拜,把空爵归回给主人。其他乐工也不拜而接受酒爵,祭酒后饮酒。乐工面前都摆设脯醢,但不再祭脯醢。乐工中如有地位高的乐官,主人要为他专门洗爵。这时,宾和介都要随主人下堂,主人要辞谢宾和介下堂。乐工和乐官则不辞谢主人为他们洗爵。
吹笛的乐工入内,站立在堂下悬磬位置的南边,面向北,吹笙的乐工演奏《南陵》、《白华》、《华黍》。主人在西阶上向他们献酒。吹笙乐工中为首的一位拜谢主人,上到最上的一级台阶,但不进入大堂,只接受主人献的酒爵。主人拜送酒爵。这名为首的乐工就在阶前坐下祭酒,站起来饮干爵里的酒,不拜,上台阶把空爵归还主人。其他吹笙人都不拜而接受酒爵,坐下祭酒后站起饮酒。每人席前都摆满脯醢,介不需祭脯醢。于是,乐工们间隔着咏唱《鱼丽》,瑟工奏起《由庚》;再咏唱《南有嘉鱼》,笙奏《崇丘》;再唱《南山有台》,笙再奏《由仪》。最后,大堂上歌、瑟、磬一起唱奏《周南关睢》、《葛覃》、《卷耳》、《召南鹊巢》、《采蘩》、《采蘋》。乐工向乐正报告说:“正歌已全部演奏完。”乐正则向宾报告:“正歌已演奏完毕”,然后下堂。
主人从南侧离席,一个人下堂,指派一名相作筵席的司正(礼官)。司正按礼推辞一番后接受。主人拜谢,司正答拜。主人上堂,回到席中原位。司正洗觯,从西阶上堂,在主阶上面向北听命于主人。主人说:“请留众宾客安心坐席。”司正将主人的话转告宾。宾按礼辞席一番,许诺。司正把宾答应去入席的话再回告主人。主人在主阶上拜谢,宾在西阶上答拜。司正站在堂前两楹之间相助拜谢。大家都一揖,恢复筵席原状。
司正给觯斟满酒,从西阶下堂,在两阶之间面向北坐,把酒觯放置地上,退后一点,拱手,站立片刻,坐下取起酒觯,不祭酒就直接饮完觯中的酒,站起,再坐下,把空觯放地上,一拜,手执觯站起,洗觯。然后面向北坐下,把觯放到该放的处所,向后退,站立在觯前。宾面向北坐下,取放在肉案旁边的觯,在主阶上面向北酬谢主人。主人离席,立在宾的东侧。宾坐下,将觯放在地上,一拜。手持觯站起,主人答拜。宾也不祭酒,立着饮酒,也不拜。喝尽觯中的酒后,不洗觯。再向觯中斟满酒,面向东南递给主人。主人在主阶上拜谢。宾稍向后退,主人接受觯,宾在主人的西侧拜送主人,一揖。宾和主人都归位,恢复篷筵席原状。
主人站在西阶上酬谢介。介从南侧出席,立在主人西侧,一切都和宾和主人之间的礼仪相同。主人一揖,归席。司正上堂,主持旅酬仪式。说:“某某先生请受酬。”受酬的人出席,司正后退,立在序一端,面向东。受酬者在介的右侧接受介的酬酒,其他众受酬者在左边接受酬酒他们下拜、站起、饮酒都和宾酬主人的礼仪相同。全部酬酒完毕,最后一名接受酬酒者持空觯下堂,坐在地上,把空觯放回筐中。司正下堂,回归原座。
主人派家仆二人举觯授于宾和介。洗觯,上堂,在西阶上给觯斟满酒。都坐下,放觯于地,随即一拜,手执酒觯站起。宾与介在席尾答拜。都坐下祭酒,再饮酒,干杯后站起,再坐下,放空觯于地,一拜,手执空觯站起。宾与介站在席尾再次答拜。二人与上堂时相反的次序下堂,盥手洗觯。上堂,给觯中斟满酒,都立在西阶上,宾与介一齐答拜。举觯的二人一起前行,把酒觯放到席上的脯醢西边,宾辞谢,坐着取酒觯在手站起来。给介则在脯醢的南边放置酒觯。介坐着受觯后站起。举着觯,二人退后,宾介等一起拜送,下堂。宾与介则把觯回放于原来的处所。
司正从西阶上堂,接受主人的命令。主人说:“请留宾客安心坐席。”宾用俎还未撤为由推辞,主人便要求撤俎,宾同意。司正下堂站在西阶前,命令弟子准备撤俎。司正上堂,站在序端。宾下席,面向北。主人下席,在主阶上面向北。介下席,在西阶上面向北。遵者下席,立于席的东南面。宾取俎,交还给司正。司正持俎下堂,宾跟随下堂。主人取俎,旋即交给弟子,弟子持俎从西阶下,主人从主阶下。介取俎,旋即授给弟子,弟子持俎下堂,介跟随着下堂。如果席中有诸公大夫,就请地位长贵的来受俎,一如待宾的礼仪。最后,众陪宾一起下堂,脱掉鞋子,像一开始那样,宾主揖让上堂,坐定。侍者摆设各种菜肴。宾主一起欢饮,这时所饮爵数不受限制,歌乐也不受限制,众人尽欢而止。
宾退席时,乐工奏起《陔夏》,主人送宾到门外,再拜。
宾客里面如果有位尊者,在他一人举觯之后,诸公、大夫才入内。设席于宾的东面,公的席三层,大夫席两层。公像大夫一样入席,主人下堂,宾与介下堂,众陪宾也都下堂,回到原先的位置。主人迎接,与公互相揖让着上堂。公上堂的礼仪和宾相同,自己要求辞去一层席,让席上的人撤去。大夫上堂的礼仪和介相同,有诸公在时,则辞去所加的席,放置于席的末端,主人不许撤席。若无诸公,则大夫辞去所加的席。主人对应,不让撤加席。
第二天,宾穿着乡饮酒时的朝服到主人处拜谢主人对自己的礼遇,主人也身着朝服拜谢宾的屈驾莅临。主人卸却朝服,犒劳司正。此时介不参加,不杀牲,只献上脯醢。筵席所用菜肴随家里所有的进献,没有什么原则规定。请的宾客也随意而定,只要告诉给先生和君子就可以了。宾、介不参与。席上所演奏、所咏唱的歌也可随意指定,没有什么预先的规定。
乡大夫身穿朝服去议定请宾、介的人选。因为宾、介都是乡里有才德的贤者,所以不用先召来告戒礼仪。
设筵用黑布镶边的蒲席铺案,酒尊上盖着粗葛布,等宾客到席后才撤去。祭牲用狗在大堂东北方烹煮。献酒时用爵,其余时候用觯。肉脯共进献五条,另有半条横置其上以供祭祀。这些肉脯先放在左边厢房里。俎从东边房里端出沿着西阶献上。宾的俎里,放置狗脊、狗肋、狗肩、狗肺。主人的俎里,放置狗脊、狗胁、狗臂、狗肺。介的俎里,放置狗脊、狗胁、狗肫、狗胳、狗肺。肺要切成一条一条的,都用狗右半身的,肉皮朝上。
干杯后下拜的人不空着起立,起立就要酢谢主人。坐着饮酒的人干杯后要拜谢,站着饮酒的人干杯后不拜。所有不用的爵都放置在左边,将要“举爵”时用的,则放在右边。众宾长者三人中,只应尊者一人辞谢主人洗爵,一切都和宾的礼仪相同。站立在东边的以北为上首,若站在北面的则以东为上首。乐正和站立的人,都有脯醢进献。凡举尊献宾、献大夫、献乐工,都要同时献上脯醢。只要举爵,则宾、大夫、乐工三类人都不能没有脯醢。一旦开始奏乐,大夫就不要再进入。给乐工和吹笙者献酒,要从上篚中取爵;献毕,将空爵放到下篚中。主人献酒给吹笙人,在西阶上拜送。磬,设在两阶之间,东西向悬挂,击磬人面向北击磬。主人、介都从北侧入席、从南侧下席。司正举爵依次向众人酬酢,每次都有脯醢进献到位。旅酬时,不洗觯,不祭酒。已开始旅酬仪式时,士不得再入内。撤俎时,先撤宾、介、遵的俎,接俎人端下堂后,出门交给他们的随从人员;主人之俎,由弟子端到东壁收起来。乐正命令奏《陔夏》,此时宾告退,退到台阶时,《陔夏》乐刚好作起。如有诸公在场,那么士大夫的位置就应设在主人北边,面向西。主人的赞者也面向西,以北为上,不献酒,不酬酢,到了可以不用计算爵数尽情饮酒时,他便参与进来。
第八节 酒与佛教
佛教是反对饮酒的,无论在家、出家,戒律上都一律禁止饮用。对于酒的定义和分类,经、论、戒典多有详说。据《俱舍论》卷十四载,酒有三种:由米麦等谷类酿成的穴罗(梵语s11ra,苏罗);以果实或植物的根、茎酿成的迷丽耶(梵话maimya);而在上边二者都没有完全发酵时,可令人生醉,称为末陀(梵语madya)。此外,又有谷酒、果酒、药草酒等三类洒的分类。又据《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以各种米麦酿制之酒又称大酒;以植物的皮、果、花等浆汁酿成者称为杂酒。严格地说,但凡有酒色,酒香、酒味,或仅具其一而能醉人的,不论为谷、酒、果(木)酒、药酒、甜酒(蜜、糖、葡萄等酿制)、清酒,乃至酒酷、酒糟,皆在禁戒之列,饮咽则犯。
戒酒为大、小乘共同的律制,出家、在家四众皆须恪守。原始佛教之根本经典《阿含经》即载佛陀所宣说五戒,即不饮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是为佛教徒所要遵守的五种基本行为准则,由此断除恶因,进求佛果。依律藏诸典,如《优婆塞五戒相经》、《十诵律》所载,佛陀本人对“不酒”戒进行详明的阐说和严格的规范,是在当时印度的支提国跋陀罗婆提邑。
关于饮酒的过失,三藏诸部经典有或简或细的归纳概括,根据对象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世间的在家人,多从一般现实生活、事业、财富的得失,利弊而言,以契合他们的层次。另一类是针对信人的四众弟子,特别是对出家众人的开示,不仅止于世间善恶得失,进而更上升至饮酒对出世的终极解脱的极大危害。前者论述,《阿含经》的《阿雀夷经》堪为代表。经中佛陀向富商善生说法,告诫他世间有六种恶行能损财业。第一种即是沉酒于酒,其失有六:一者失财,二者生病,三者易生斗争,四者恶名流布,五者悉怒暴生,六者智慧日损。唯有加以避免,才会财业日增,生活和乐。第二类阐说甚多,如之十过,《大管度论》之三十五过,《州时经》之三十六失等,皆列举饮酒所产生的过失(文繁不录,附于选例),除函括前类过失加以更细密的分析罗列外,更从滋生欲求、造作恶业、破坏信仰、妨碍修行等方面数陈其罪,以为信持佛法者的警鉴。总之,酒是昏狂之药,一切严重的过失都因此而生。如《多论》以为此戒极重,能使人作四逆重罪,并能使人因酒醉而破犯一切戒,造一切恶,实是昏神乱思,放逸之本。故经律中每每将酒譬喻为毒药,甚至有宁饮毒药不可饮酒的教诫。
酒既为残贤毁圣、败乱道德的恶源,亦能令一切众生心生颠倒,失慧致罪,所以戒律不仅禁止自己饮酒,而且禁止教人饮酒,不得操持、沾染任何酒业、酒缘如《大爱道比丘尼经》云,不得饮酒,不得尝酒,不得嗅酒,不得卖酒,不得以酒饮人,不得谎称有病欺饮药酒,不得至酒家,不得和酒客共语。《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明申在家居士不得作沽酒的行业,视之为不道德的邪业,为之必相思果。从早期经典的记载来看,这些戒律在佛陀时代的印度产生过实际的影响。如《佛说戒消灾经》载,在佛法弘化初期的中心舍卫国,当时有一个县皆奉行五戒十善,全县界内没有酿酒者,一位大姓子弟甚至因犯戒饮酒,被父母逐出了家门。不过,佛教徒亦非绝对地不可饮酒。依律制,倘患病必须以酒为药,或饮,或含口中,或以酒涂疮,都不为犯戒。对原本嗜酒,出家后因戒酒而病瘦不调的僧人,佛陀也非毫不通融,一味禁制,而是为其略开方便之门。《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记载佛陀特许断酒致病的比丘,以造洒的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等的屑末,用白布包裹起来,放置于“无力不醉淡酒”,中浸渍,“匆令器满而封盖之,后以清水投中搅饮”;或者“以面及树皮,并诸香药,捣筛末,布吊裹之,用杖横击,悬于新熟酒瓮内,勿令沾酒,经一二宿以水搅用”,以此止息酒渴之病。又《毗尼母经》卷五也有允许病酒者于瓮上嗅酒昧、以酒身、吃用酒和面作的酒饼,乃至于酒中自溃的记载,不过这些方便,在佛陀入灭后,亦成为引生争论的问题。佛陀入灭后一百一十年(公元前276年)前后,毗舍离城的跋阁子比丘僧团,将戒律上较琐细的十事,当做例外而允许实行,被保守传统的上座部长老系统视为离经叛道,遂召集僧团大会,判为“十种不清净事”,从而直接导致了著名的第二结集和大结集,造成了整个佛教僧团的分裂,即保守的上座部和对佛法持开放理解态度的大众部的公开对立。在这十事中的第七事,就是毗舍离的僧人“和水饮酒”以治病,认为不违戒律,清净不犯,而上座部长老的裁决是非法的。汉传佛教所承授的《四分律》,准许僧人在有病而其它药治愈不了的情况下,以酒为药,非唯“和水饮酒”,直接服饮也是可以的,较原始佛教似为宽松。但为防止滥行,《南山戒本疏》又特别强调,不是有病就可饮药酒,而是必须用其它药遍治不愈后,才能服用。
综上所述,虽然随着对象、时域的差别流迁,“不饮酒”戒的某些具体细微的规定有所不同,或宽或松,但作为行为指导规范的戒律本身却从未动摇,反对饮酒、禁止信徒饮酒的主旨始终一以贯之。这种鲜明、坚决的立场,大概是佛教基于以无明欲求为生死苦本业缘观,以清净离染为解脱正道的修行观,以及将建设一个清明、健康、和谐、美满的理想人类全景作为自身使命的终极价值关注,所必然表现出来的吧。
第九节 酒与道教
道教是现存的中国宗教中唯一的本土宗教,是在继承了中国先秦诸子百家学说(主要是道家学说)、殷商以降的鬼神崇拜和神仙方术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它的历史非常悠久,从东汉顺帝时(公元126一144年)正式创立教团算起,至今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道教的思想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一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支柱之一。它与中华传统文化浑然交融为一体,但又具有自己的风骨与特色。犹如汪洋和大海,中国传统文化是浩瀚的大洋,道教文化则是这大洋中的一片辽阔的大海。道教在中华民族文化中有着深远和广泛的影响,它的许多思想和观念,经千百年的延续阐发,已经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道教与中国酒文化的关系,也大致如此。
早在道教形成之前,中国远古酒文化就已经非常发达了,以致有商纣王耽于酒色而丧国之说。我国远古神祀宗教深深浸染了浓厚的酒文化特色。远古神祀宗教不但不禁酒,而且把酒作为祭奠神祉的重要供品,甚至还设有专门掌管宗教活动中敬酒事项的官职,称为“酒人”。据《周礼?天官?酒人》记载:“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共(供)奉之。”现在出士的殷代古墓随葬品中多有酒具,也是这种事实的照。早期道教受这种文化氛围的影响,并不一概忌酒,至于是否仍然以酒作为祭品,还有待考证。不过道教沿用了祭酒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