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读完满妹的《思念依然未尽——回忆父亲胡耀邦》一书,有意犹未尽之感,又重新翻阅一回。这是我最近读到的两本好书之一。前几天,我探望一位离休的老同志,她也在读这本书,赞叹此书写得好,既体现了人子的一片挚情,又有厚重翔实的史料,让我们近距离地接近一次胡耀邦同志。我也深有同感,从书中生动感人的氛围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胡耀邦同志正直的品格,坦诚的胸襟和高洁的风范。记得某刊登载一件轶事,曾有一位来访的外国前总理,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赵启正谈及已故总书记胡耀邦时,对他的人格风范表示仰慕,赵启正同志坦言:“在我国,有许多人喜欢他。”他说的正是如此,耀邦同志逝世已快17年了,人民群众没有忘记他,反而更加崇敬他,热爱他和怀念他。耀邦同志生前曾谦逊地说,没有想到退下来后,“还有这么好的名声。”我们还记得,耀邦同志病逝后,海内民众大放悲声,泪如雨下!党中央在人民大会堂内召开追悼大会,而会场外数十万群众肃立致哀,收听大会实况;十里长安大街成千上万的老百姓目送灵车经过,连高楼顶上都站满了人;还有,全国各地的干部群众纷纷举行悼念活动……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说得好:“父亲生前拒绝任何馈赠,最终却不得不接受上百万人的这份深情厚意!”确实如此,耀邦同志真正是人民的“孺子牛”,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人民,人民群众怎么能不回报他以热烈深厚的爱戴之情呢!
在此书的第七章第一节“带给叶帅三句话”中,描写了那个广为人知的“新隆中三策”。粉碎“四人帮”后,叶剑英元帅派自己的儿子叶选宁看望耀邦同志,告知“四人帮”被抓起来的好消息,同时征询治国之策。耀邦同志考虑两天后,提出停止批邓、平反冤案、狠抓生产三策,而这三策总归说就是“要顺应民心,民心为上。”可惜,由于当时社会复杂状况,以及执政者思想保守,未能立即实行这三策,造成以后两年的停滞徘徊时期。而耀邦同志复出后,无论是他在中央党校冲破“两个凡是”的严重束缚,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推动思想解放的潮流滚滚向前;还是他到中组部任部长,直接清理大量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干部政策;以及担任中央领导职务后对党和国家做出更重要的贡献,实质都是按照他原来说的那个宗旨去做的。耀邦同志是农民的儿子,少年时代就参加红军,在漫长艰苦的革命岁月里成长,与人民群众建立了亲密感情。他的第二个儿子刘湖,战争时期交给陕北农民刘世昌抚养,解放以后仍然保持着亲情联系。如果说,许多西方领导人为获取选票,努力在公众舆论中塑造亲民形象,也多少难以摆脱其“政治作秀”的味道。而耀邦同志从来将自己看成是人民中的一员,他与人民群众是骨肉般的联系。担任党中央总书记后,他轻车简从,深入到最基层,以体察真实的民情民意。在有生之年里,全国2000多个县有1600个县留下他的足迹。走到哪里,他就直接走到人民群众之中,到农民家里看看屋里有没有粮食、新衣服、电视机,到猪圈里瞧瞧有没有肥猪;甚至视察西北时,一行人住在兵站休息,傍晚秘书却找不到总书记了,随员们紧张地找出一里地,才发现耀邦同志走进几户人的小村子,正盘腿坐在农家炕上,与一群老汉聊得兴高采烈呢。 1964年,耀邦同志担任团中央第一书记时,与其亲自联系沟通的北大中文系59级一班学生见面,他问他们:“什么是人生的最大乐趣?”大家一时语塞。耀邦同志说:“为人民服务,是人生最大乐趣。”他又补充说这只是最大乐趣,“不是唯一乐趣,还可以有别的乐趣。”这是一位襟怀磊落坦荡的人,发出的肺腑之言!
作者写道:“父亲不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伟人,却像是备受争议的常人。”这句话深刻体现出耀邦同志襟怀坦白的性格与平易近人的民主风范。许多海外政治家、作家学者及知名人士都交口称赞他的人格魅力,认为他是一个透明度极高的政治家,是一个真正的好人。也许,这种领袖形象与能“镇”得住芸芸众生的“半人半神”的模式不符,与“领袖们深居简出的神秘、言重九鼎的威仪和变幻莫测的高深”模式也不符,可这才应该是“人民词典”中的伟大!耀邦同志被称为“知识分子的知心朋友”,这个称号实在是当之无愧的。书中描写了耀邦同志与许多著名作家、艺术家的亲密交往,他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与他们交流思想,坦诚地说出对他们作品的意见,而且努力帮助他们形成一种较为宽松的创作环境。其实,这些事实在现实生活中几乎俯拾即是。我相信,作者写出的只是极少一部分。两个月前,我与几位朋友们一块聚餐,一位戏剧评论家的女儿讲起一段轶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们家住房条件很困难,一直得不到解决,她只好背着父母写一封短信投到耀邦同志家中。没过两天,即有工作人员来访,称是受耀邦同志委托,来看一看他家的住房情况,并表示慰问。结果,他家的住房问题很快就解决了。另一位作家也说,他所知道类似的事例也有很多。毫不夸张地说,中国知识分子对耀邦同志是怀有特殊感情的,也与他在历史上屡次保护知识分子免遭政治风浪打击分不开。在耀邦同志主政时期,也曾经有些人企图恢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做法,拎起各种名目的棍子打人,但被耀邦同志尽力制止了。他提倡“宽容、宽厚、宽大”的政策,希望能够形成民主与活跃的社会气氛。本书作者对父亲开玩笑说,“俗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我看你的肚子里能跑航空母舰。”原《人民日报》总编辑秦川也说:“他是最好的人,最纯洁的人,最宽厚的人,最深得人心的人。”
从书中还可以看到,耀邦同志是真正情为民所系的。他殚精竭虑地关心国家与人民的祸福,不顾一己安危去担负国家与人民的责任。在本书十二章的“端正党风”一节中,描写了1985年涉嫌一位党内高于子女的案件,耀邦同志严肃批示,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应协助公安人员依法办案。“执法的严肃无情。一下子震动了中南海,也第一次震动了中国的最高层。”以后又顺应公众舆论,开展了大规模惩戒干部子女违法乱纪的行动,作者写道:“违法的干部子女有的被绳之以法,有的锒铛入狱。找父亲求情通融的电话为数不少,父亲的沉默得罪了不少长期有着良好关系的同志。”耀邦同志最使人敬仰的品格之一,就是严于律己和宽厚待人。但是,他对违法乱纪和贪污腐败则绝不宽容,他一再讲“要办案子,不能讲空话。”要抓大案要案,“特别是县级以上干部中,重大经济犯罪、刑事犯罪和严重违法乱纪案件。”耀邦同志视恶如仇,为政清廉,他明白倘若要顺民意,得民心,就不能对任何违法乱纪和贪污腐败的行为手软。当然,他充分注意到,党内出现的某种腐败阴暗现象与我们制度不健全是有关的,“以人治国”、“以言代法”以及家长制作风等实在是遗害无穷。因此,在八十年代初,为了重建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耀邦同志主持起草并签发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由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一致通过,并于1980年3月15日公布。《准则》公布后,在国内外各界人士中引发了广泛的积极反应,都认为这是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重大步骤。实质上,这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如今看来,全面地贯彻执行《准则》的精神,仍然在我们现实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意义。经济体制改革向前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也被提到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耀邦同志以后又推动于部制度改革,扶植第三梯队的年轻干部走上岗位,同时厉行精简机构,坚决废除终身制,实行离、退休制度等,都是他在老一辈革命家们支持与帮助下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他曾经感慨地说,改革困难,不改革更困难。而且认为,改革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应该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应该积极稳妥地循序进行,但无法逾越;而且,“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些精辟透彻的思想至今没有过时,仍然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可以说,敬爱的耀邦同志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奠基者之一,也是中华民族中兴伟业的开拓者!《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用挚情生动的笔调记录了耀邦同志生平、事业、品格、思想,乃至他的音容笑貌,这一切已经进入了任何力量都无法抹去的史册之中。
(《思念依然无尽——回忆父亲胡耀邦》,满妹著,北京出版社2005年11月版,39.00元)
于光远谈不服老
■ 于 友
理论家于光远今年91岁,著述很多,最近出版的《于光远自述》里收入了他 19封贺年信。他从1986年起到2004年,每年写一封贺年信,其中1999年写了两封,信的内容都是首先向亲友们表示祝贺,然后是过去一年间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主要是不服老,同自己衰老作斗争和取得成就的情况。我通读这19封信,得益不少,非常感佩他奋发有为的老年心态。
对未来充满信心 首先是他不服老。从他1986年71岁开始,就有人问他,“你一不锻炼身体,二不注意饮食,为什么身体那么好?”他的回答很幽默:“一是靠偶然性,细菌或疑难病没有来找我。二是靠马克思主义,使我在任何时候都对社会的进步充满信念,情绪好。”不过,后来不少年,他多次生病住院,说明偶然性不可靠,他靠的主要还是他的信念,他的入世精神。他说过,他以“不悔的马克思主义者”自勉,“对世界对中国的未来充满信心”。他还说,自己“寄希望于未来,寄希望于人民,寄希望于包括自己在内的坚毅不拔的战士”的道理,有了更深的体会。他的这些强烈的希望也都说明,他的理想和信念使他兴奋和振作,使他无视或藐视老年这种困难。
他的不少贺年信传达了这种不服老的好心情,不仅给当年收信的亲友以安慰和鼓舞,后来在书里发表也给读者以很大的鼓舞。
为人民事业操心 其次是他的勤奋。这位老学者心怀崇高的信念,确实忘却年龄,忘却疲劳,写贺年信的这些年,他往往像年轻人一样,一天工作十个多小时。他说,他“无时不思,无日不写”。1987年的那封贺年信上写道:“我身体精神仍很好。也仍同前几年一样,从年初到年末我没有闲着”。他还说,他有两句座右铭,其中一句是“为人民事业无所息”,可见他之勤劳、认真。
1995年,他在贺年信里写道,他当年出了5本书,还写了二百多篇文章,到南方很多省,参加会议。他自己说,工作量和活动量都大,但健康相当好。到 2000年,自认健康波浪式下降,但还过得去,一天工作13…14小时。这一年他又有一句座右铭:“莫辜负了满头白发”,意思是更应该“做真人,说真话。”2001年的信上说“仍保持每天工作12小时,用脑是我的体育锻炼。”这一年,他都八十六岁了,一面准备收摊子,一面仍在铺摊子,开拓新的工作,他说,“仿佛我会无限制地活下去的样子。”2004年,他还“每天大部分时间埋头在电脑前思考和写作。”“常常废寝忘食,惹得家里人头疼。”
向前看又向后看 第三,他的坚持学习。八十岁那年,他题词“八十自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实际上,他一直在从事学术研究,作学问。写贺年信的一些年,他一直继续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研究,希望取得重大成果。1989年一年之内就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论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一书的写作和《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探索》第5卷的编辑工作。以后,他开始研究新学科如《中国企业学》《中国乡镇学》《中国县区学》等,为基层服务。1992年,他着重研究市场经济,又有不少成果。
二十世纪末,有人劝他“向后看”,多回顾一下过去,于是他认真研究党史,写了不少关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十年间重大史实的文章,其中包括从胡耀邦担任党中央领导职务到他未能体面地下台这一期间的往事。1999年还出版了《我亲历的那次历史转折》一书。他体会到“向后看是为了向前看,只有向前看才能知道向后看时要着重看些什么。”
2001年他总结了作学问的经验:“学问有两种:一种是坐出来的,一种是走出来的”。坐出来的学问是指在书房里研究出来的学问,走出来的学问是指外出调查研究得来的学问。他确实在这两方面的收获都非常巨大。再说,他学习的兴趣很广泛,晚年还希望成为“二十一世纪文坛新秀”,写了许多随笔和散文。《于光远自述》一书也就是他这一类创作的汇编之一。
我也是老人,初读于光远的19封贺年信就收获很多,为此抄录上面这些感受和心得,留下来慢慢吸取。我准备先学习他的不服老精神,然后不怕自己底子薄,要尽力学习实践他那种奋发有为的精神,以便有所提高。
(《于光远自述》,大象出版社2005年6月版,26.50元)
破产法的重要性与商业价值
■ 李曙光
破产法在中国接近四百家法学院中一直不是一个重头的课程,研究它的学者也不多。即便在我所属的中国政法大学这样一个法学学科比较齐全的学校,早先的破产法教学也是放在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课程当中的,在经济法专业学生的课程里,也穿插在企业法课程中讲解一些破产法的基本知识。破产法教学与研究的这种贫弱状况是与中国法学界对破产法是实体法、程序法还是特别法的争议相关的。由于过于重视破产法的学科属性,反而忽视了其存在的真正价值。
近年来,破产法的教学在许多法学院有了改观,至少在中国政法大学,有五名以上的教授在讲授“破产法”、“比较破产法”和“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等课程。中国法学院对破产法这门课程起先的忽视和现在的重视完全是基于中国社会与市场转型而出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取向改革的逐步深化,市场对于破产法的认识越来越深入,法学院的学生和企业界、金融界、商界对破产法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在中国政法大学,甚至成立了“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这样专门的研究机构。
在美国法学院,破产法是一门重要的课程。由于在美国并没有像中国这样的法学二级学科的划分,因此,破产法并没有所谓的学科归属,也不存在破产法是实体法、程序法抑或特别法的争议。在美国法学院,破产法就是一门和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一样重要的法律实务课程。我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美国法学院对破产法的重视程度。在哈佛大学法学院,破产法的课程是由哈佛大学顶尖级的教授来讲授的。在哈佛法学院为数不多的法学教授中,至少有三位教授在讲授破产法的课程。2000年我在哈佛当访问学者时,旁听了伊丽莎白沃伦(Eliza- beth Warren)教授的两学期破产法课:债权债务人法和高级破产法,这两门课程的时长各占一个学期,一周一次,一次三个学时。哈佛法学院每一届的JD学生是550人,由于沃伦教授本人是美国国会破产法改革与咨询委员会主席,也是哈佛法学院最著名的教授之一,加上破产法的重要性,因此选她课的学生每学期都在70人以上。沃伦教授上课用的是自己的讲义,每一单元的讲义都要学生自己掏钱去买,大约12美元一单元,一学期下来,八九个单元怎么也要一百美元左右。美国学生在谈起破产法课程时,也普遍认为破产法是一门比较难学但很实用的课程。另外,在哈佛的法律、经济与商业研究中心的法律与经济课程上,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破产法也是该课程的内容之一。
在一个充分商业化的社会当中,破产法无疑是这个社会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现行的美国破产法是 1978年通过的,通常被称为“破产法典(Bankruptcy Code)”,排列于美国法典第11章。1978年的破产法虽然在1984、1986、1988、 1990、1994、1998、1999、2001和2003年均作过修改,甚至2005年4月,美国总统布什还亲自签署通过了新的破产法修改草案,但是这部破产法的整体框架和基本内容并没有太大变化。美国破产法共计8章:第1章:一般条款、定义和规则;第3章:案件管理;第5章:债权人、债务人及破产财产;第7章:清算;第9章:市政债务的调整;第11章:重整;第12章:有固定年收入的家庭农场主的债务调整;第13章:有固定年收入的个人的债务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