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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杀过几个?!”唐明低哼。
“三个……不,四…六个,大哥,我真的记不清楚了。”
“哦,杀了人还不放在心上,你这叫杀人不眨眼。小矛,好像听你说过,很久没吃肉了,你看这家伙怎么样?”唐明轻蔑地拿杀猪刀一颗颗挑开胖子的军大衣纽扣,发出砰砰的蹦落音。
“嘎嘎嘎!膘肥肉厚,吃起来一定带劲。主人,谢了!”长矛恶魔鬼笑三声,裂开大嘴,露出两颗森白尖锐的獠牙,随着魔嘴的张开,冲出一股恶心的臭气,比茅坑里的味道更盛几分。
“别别别,大哥,我说,我如实说。我前后杀过十个人,六个在南海抢鱼时杀的,三个在缅甸采石时杀的,在东都只做了一个,都是迫不得已……”狄宝军倒豆子般全部说出,裤裆下传出一阵哗啦啦的流水声。
“嗯,还行,有十个就好。刚才你拿了我的宝镜,你看怎么个算法?”唐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手轻抖,将杀猪刀别在狄宝军的裤腰带上,刀尖锋利,一直抵在有如泉涌的“壶口”边。
“大哥,您说多少就是多少,只要您别让他吃我,就算把所有的财产都给您,小的都乐意。”狄宝军双膝发软,要不是长矛恶魔拧着,早就瘫倒在地了。这个时候他哪里还敢讲条件,只求活命。
“不!我不需要你的钱,我要你的……”唐明说着,朝长矛恶魔努努嘴。
长矛恶魔会意,张开巨嘴,舔了舔嫣红的长舌。狄宝军知道大难来临,如鸡鸣般呃了一声,双眼上翻,脑袋一歪,瞬间晕死过去。
呼~!
长矛恶魔嘴里喷出一股浓浓的黑烟,包覆住晕死过去的狄宝军,只一个飞旋,就将狄宝军整个人吸入巨嘴之中。接着拍拍大肚皮,打了三个嗝,又噗的一下,朝小便池中吐出一大坨“物体”。
就着一点光线,可见这“物体”正是刚刚被吞噬的地主狄宝军。狄宝军外表看起来并没有多少改变,没少一块肉,没流一滴血,连军大衣也还穿在身上,只是脸色看起来稍微白了几分。
这时,长矛恶魔庞大的身躯飞速凝缩,几个呼吸不到,凝成一块小铜镜,铜镜背面,3字闪烁了几息,慢慢变为2字。
唐明将小铜镜塞进灰布袋,拿出魔王令,搁在狄宝军面前念叨了几句,几缕灰烟从狄宝军额头里飘出,钻进魔王令中不见。接着收起令符,抬脚踢了几下便池里的胖子。
“醒醒!醒醒!”
狄宝军睁开眼睛,痴痴地审视了周围几息,当看清楚了情况后,翻身跪在池中,一把鼻滴一把泪,对着唐明连连磕头:“大哥,别吃我呀,我什么都听您的,呜呜~!”
“别号丧~!你死不了,只不过你丢了一道魂,在我手中。”唐明冷哼。
“魂丢了?”狄宝军颤抖了一息,眼里更加恐惧。
“是的。人有三魂,失其一则身不由己,失其二痴呆,三魂丢失,则死亡。我只抽了你一道魂,
从今往后,好好替我办差,做得好,你还是鬼市的地主。做不好,轻则让你痛不欲生,重则让你去地狱里报到。”
“是是!我什么都听您的,好好做事,好好做人。”狄宝军机械地点头。
“不!应该说,好好做事,好好做魔。”
“魔?我是魔?”狄宝军再次呆愣。
“嗯,具体说,你是一个还没长黑翼的小魔兵,主要任务是替我管理好鬼市,寻找一种带有血腥气的石头。说说看,除了你,鬼市还有其他狠人吗?”
听了唐明的话,狄宝军咽了咽口水,慢慢回过神来,心中的恐惧消散了大半:“大人,我是老三,只管理直街。老二是老财,他管理横街。老大是金马甲,帝宝大酒店天鼎部经理。”
“先说说这个老财?”唐明道。
“是!老财,真名胡财,是个阴险狡诈的小老头,他以前是掏煤窑的工头,煤窑塌方了,几十个工人就他一个爬了出来,那以后,他就发迹了。”
“金马甲呢?”
“金马甲本名万小刚,小的只知道他凶残无比,除了老财,鬼市里的人在他眼中都是鬼,连我也不知道他的底细。两天来一次鬼市,昨天来过。”
唐明沉吟了几息:“这样吧,你让老财过来,我会会他。”
“大人,老财哪里会听我的呀!”狄宝军哭丧着脸道。
“真的吗?!”唐明重重一哼。
“啊?小的知道了,我这就想办法让他过来。”狄宝军肝胆俱裂,连滚带爬出了茅坑。
唐明从公共厕所里走出,坐回原处,拿起黑皮书,没事儿似的继续埋头翻看。
刚刚还在怪笑议论的几个摊主全部呆若木鸡,再也不敢多看唐明一眼。鬼市的雾更浓了一分,人气也更浓了一分,雾霭重重,人影晃动,东都的夜一点都不寂寞。
唐明边看书,边把玩着手中的小铜镜。
这是一块收魔镜,下位低阶魔器,本体是长矛恶魔。主要用来招收小魔兵,可攻可守。只要默念魔咒,秒收小魔兵。若遇上大魔兵,虽收服不了,但只要在一米范围照住魔脸,也能将其定住身形20秒。一天之内可反复使用三次。他已经用了一次,还剩下两次可用。
他现在最要紧的是如何彻底控制鬼市,如何搜集到100块下品魔晶,完成杰魔使交代的第一次任务。报仇雪恨的事只能从长计议,如果真是罗娜和惠更斯家族主谋的,他更加不能轻举妄动。
要控制鬼市,必须拿下老财和金马甲,老财问题不大,但金马甲躲在帝王大厦里,要将之踩倒,必须再入大厦。到了白天,长矛恶魔就不能再唤出了,只能用收魔镜对敌,失去了这个大帮手,在高手林立的帝王大厦里,他占不到任何便宜。
当然,他可以先控制住老财,利用地主和老财二人,在鬼市里搜集魔晶。
魔晶由蕴含魔性的玉石切割而来,分下品、中品、上品、和极品。它是魔界的硬通货,如同人间的金银,可以拿来交易流通,又可以用于恶魔们修习晋级,是恶魔们的最爱。《撒旦全书》里,专门配有插图和说明,详尽地介绍了魔晶的性质和模样,以及如何将魔石切割成魔晶。
第0006章 斗老财
凌晨三点,一个干枯黑瘦的老头来到唐明的地摊前。
此时的地摊上,已经堆满了各色石头,大的有一米直径,小的也有巴掌大小,占据了七八米的路段。这些石头全部是狄宝军命伙计送过来的,成色不错,虽然不确定有宝,但很招人喜欢。
瘦老头一声不吭蹲在地摊边翻看,小半刻后,翻出了一大一小两块石头,外加一块小铜镜。
“小哥,很面生呀!”瘦老头开口招呼。
“没有脸,当然生了。”唐明抬起头,不紧不慢地把黑皮书塞进灰布袋中。
瘦老头眼中精芒微闪,指指脚步的两块石头:“一回生二回熟,小哥你看这石头怎么卖?”
“石头不要钱。”
“呵呵,小哥真会开玩笑,原石是鬼市的主打产品,不要钱,那半条街都会破产。据阿杜嫂说,从缅甸拉一车石头过来,至少需要三百万,就算巴掌大的一块碎石,也可以卖三五十啊!”瘦老头笑笑,拿起小石头颠了颠,看起来很和蔼可亲。
“真不要钱,您要,尽管拿。”
“呵呵呵!小哥好魄力,那老夫就却之不恭了。对了,这小玩意卖吗?”瘦老头抱拳轻笑三声,拿起小铜镜晃了晃。
“五十万。不还价,不刷卡,不要支票。”
“哦,老夫明白了,小哥卖的是镜子。”瘦老头恍然大悟,再次举起镜子,仔细地翻看起来。
“不错。此镜出自地下,宝物无疑,您要,掏钱。”
瘦老头摩挲了几息,点头道:“镜子收了。不过,老夫身上没带这么多现金,要不你随我去店里取?老夫胡财,这里的人都叫我老财,288号摊主,除了摊点,还开了一家玉石切割店,就在横街尽头的居民小区里。”
“原来您就是老财,老财叔,这面镜子带有一点恶气,您可想清楚了。”
“老夫不怕恶气,反倒是小哥你,放心跟我去取钱吗?”
“呵呵呵!您是老财,我很放心。地上的石头也不值钱,丢在这儿无所谓,谁要谁拿去。”唐明点头起身,整理了一下破衣裳,系紧灰布袋,替瘦老头抱起了两块石头。
瘦老头深深看了唐明一眼,背起双手,转身即走。
一老一少沿着马路牙子走向横街,老家伙不时跟路边的摊主招呼。唐明一声不吭抱着石头,好像老头的小伙计。
横街马路尽头是个名为“大前门”的居民小区。
凌晨,大前门里灯光昏黄,守门的保安有气无力地瞥了一眼,再次合上眼睛,对老头带人进入小区完全不放在心上。
七弯八拐走了数栋居民楼,在一间底楼车库前停下。瘦老头打开库门,神色平静地将唐明让进屋内。
这是一个五十平方的房间,用木板隔成里外两间,外间摆了数台切割机,过道里堆满大小不一的石头,里间挂着布帘,看不清具体的景致。
“小哥,把石头放在角落,钱在里屋,你进来点吧。”胡财招起布帘,笑吟吟望着唐明。
唐明轻轻放下石头,毫无戒备地走进里屋。里屋摆有一桌一椅一床,瘦老头从床铺底下拉出一个大纸袋,随手扔在桌上,纸袋里滚出数扎艳红的大钞。
“五十万,你点点。”
“多谢老财叔!”唐明抱抱手,上前两步,弯腰拿起一扎钞票,“老财叔,有点钞机吗?”
“点钞机没有,你看用这个行吗?”瘦老头微笑着,掏出一把乌黑的铁疙瘩,隔着围巾,抵在了唐明的太阳穴上。铁疙瘩带有消声器,上方传出层层戾气。
“呵呵呵!叔,别开玩笑,就五十万,至于吗?”唐明讪笑着,小心翼翼地举起双手。
“五十万?小子,老夫曾经为了五十块亲手埋了两个不长眼睛的家伙。”瘦老头哐当一下打开手枪保险,龇牙冷哼。
“不可能!您别吓唬我,在华夏杀人,是要偿命的。”
“嘿嘿!老夫从来不吓死人。告诉你也无妨,十年前,老夫一次性埋了三十个,出来后老板还奖励了我三十万。小子,老实交代吧,谁派你来的?只要说实话,我给你一个痛快,要不然,今晚把你当石头一块块切了。”
“有话好好说叔,没人派我来鬼市,是我鬼迷心窍,拿了家中祖传的镜子,出来换点钱花。叔,镜子我不要了,钱也不要了,您放过我吧?”唐明颤抖着说道。
“嘎嘎嘎!老夫把你切了,不一样可以拿镜子吗?”瘦老头鬼笑起来,干瘦的老手轻轻抖动,就要扣动扳机。
“等等!您就不想知道这面宝镜的具体用法?这面镜子可辨玉石,但需要特别的方法。”
“是吗?它能窥探玉石?”瘦老头露出疑惑之色,鉴于猎物已经掌控在自己的手心里,他还是摸出小铜镜,将它抛在桌上。
“是是,我给您老示范一下。”唐明连连点头,双手捧起镜子,举到了老头的面前。
“这是……?”
瘦老头眯眼看着镜面,镜面幽光闪烁,带着一股说不出的诡异,尽管夜很黑,依然现出了一张干枯黑瘦的老脸,是他老财的尊荣,他已经很久没这样看过自己了。
就在这时,唐明的嘴角微不可查地蠕动了两下。
圆镜里突然闪起一点精芒,随即黑烟旋起,轻轻绽放开,就裹住老头的身体,如烟霞般卷入镜面中,十分之一秒不到,消失得无影无踪,老头手中的那把消声手枪也砰然掉落地面。
唐明坐在床沿,翻看了小铜镜两遍,小铜镜背面的2字,变成了1字。这意味着,他刚才又收了一个小魔兵,这面收魔镜还能使用一次。
他轻挪嘴角,念叨了几句晦涩的咒语,这些咒语是他击败长矛恶魔后,自动出现在脑海中的。紧接着,再次取出魔王令,搁在了铜镜上。
十息后,铜镜剧烈震颤,嗖的一下,冒出滚滚黑烟,其中一缕飘进了魔王令中,持续了三十息才停歇。黑烟慢慢凝缩,最终变成一个目光呆滞的小老头,正是刚才不可一世的胡老财。
“老财!”
“呃,老奴在!”胡财浑身剧颤,回过神,急忙趴伏在地,对着唐明连连叩头。
“金马甲是什么来路?”
“回大人,金马甲名叫万小刚,当过五年侦察兵,退役后进了帝王集团,派往中东,做了三年保安。帝宝大酒店总经理王大富去中东度假,不小心被人掳走了,是金马甲营救的。从此以后,他就跟了王大富,做了帝宝大酒店天鼎部的经理。”胡财磕头说道。
“知道他手上有多少条人命吗?”
“具体多少,老奴不知道。不过我听他说过,做侦察兵时,曾奉命去yunnan缉-私,干倒过数个贩子;在中东三年,至少猎杀过四五十个对手;在天鼎部,弄过十多个不听话的手下,弄完后,丢给老奴在鬼市里处理,弄出了十多副人皮面具,现在老奴这儿还有一副最新的,天鼎部的保安和服务员,无不对他战战兢兢。”
“今晚他会过来吗?”唐明心中暗沉,金马甲果然是个厉害的角色。
“肯定不会。一方面,他昨天来过,按照惯例,今晚不会来;另一方面,帝王集团最近风云变幻,天鼎部是接待大佬的地方,他不敢怠慢。金马甲对老奴非常残暴,稍不如意就拳打脚踢,从来都是他过来,不让老奴联系他,老奴也没有他的联络方式。”
唐明微微颔首:“好了,起来吧。我现在需要大量带有血腥气的玉石,你手里有吗?”
第0007章 血玉魔晶
胡财跪在地上,撅着屁股爬进床底,掀开水泥地板,从里面取出一只黑色木盒,打开木盒后,他双手捧着爬出,恭恭敬敬递到唐明跟前。
“大人,您所说的血腥石,应该就是这个吧?”
“哦?”唐明微愣。
木盒两尺见方,分成两格,左边格中有一个透明玻璃器皿,器皿里浸泡着一张鲜活森白的年轻男子脸皮;右格放着二十多块红色玉片,玉片两寸见方,厚度不过五毫米,玉肉呈半透明,布满一条条艳红的血丝,如同一条条脉络,随着时间的推移,盒中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血腥气。
脸皮应该就是金马甲留下的恶果;那些玉片与《撒旦全书》中描绘的下品魔晶一般无二。
唐明取过木盒,凝视了左格中的人脸十息,接着伸手进入右格,一片片翻看起那些红色玉片。
玉片入手后,能感受到一丝火热的颤动,无论形色、气息、还是触感,都可以确定,这就是下品魔晶,魔界的硬通货,是他急需筹措的石头。
胡财捉摸到唐明的惊喜之情,眼中露出喜色,昂起脑袋道:“大人,原来您真是来催收魔晶石的。都怪老奴眼拙,没能看破大人的身份。老奴该死!”
“等等,以前还有人过来找你收过魔晶?”唐明警觉道。事态的发展远远出乎他的预料,眼前的老家伙早就知道魔鬼的存在,或者说,老家伙本来就是一个恶魔。
胡财愣了愣,很快点头:“是的大人,三年前,有个黑衣蒙面人找到老奴,他收走了老奴的灵魂,并交代给老奴一个任务,便是收取魔晶石。老奴一刻都不敢懈怠,就在前几日,老奴突然发现失去的灵魂又回来了,还以为是那位大人动了恻隐之心呢,原来那位大人只是准备将老奴过继给您管理。”
“你知道那位大人叫什么吗?”唐明急忙问。
“不知道。那位大人交代完任务就走了,三年来再没来过。”胡财摇头道。
唐明沉吟了片刻,心中有了一些猜想。
依照《撒旦全书》所讲,撒旦魔王除了在人间安排了一个代言人,还派来了大批恶魔,这些恶魔一部分用于猎杀天使代言人,又称猎人恶魔;另一部分用于收集魔晶、魔宝、魔人,称为猎宝恶魔。猎宝恶魔还有一个目的,要暗中替撒旦代言人保驾护航,将收集的魔晶魔兵交给代言人。
然而,实践证明,猎宝恶魔并不可靠,经常被天使们俘获或者感化,转过来对付自己的同伴,甚至猎杀撒旦代言人,大部分撒旦代言人都直接死在了这些恶魔手中。到了后来,撒旦魔王不得不隐藏代言人身份,只赋予猎宝恶魔收宝和收人的任务,再暗中通过魔使让代言人去俘获这些猎宝恶魔,收编他们手中的财宝和人员,变成合法财产,能顺利通过时空传送门进入魔界,从而达到快速招兵买马的目的。
猎宝恶魔招兵买马的方式和代言人有所不同,猎宝恶魔一般用魔力或者恐吓的手段征服下属,这种方法很不可靠,一个不好就会反叛。而代言人用的是魔王令,收的是魂魄,被收魂魄的下属,反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非想同归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