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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23覆肩衣·24客庄严·25优钵罗华·26须曼那华·27结 ·28纺缕 'P399' ·29坏威仪 30钵(弃死胎)·31覆钵·32开厕·33浴室·34阿练若处·35受迦 那衣·36舍迦 那衣(上二,为二众各别举行) 37食比丘不净比丘尼净·38食比丘尼不净比丘净,39比丘得使尼受食·40比丘尼得使比丘受食·41三因缘非比丘·42三因缘非比丘尼(上二,是转根)·43无残食·44上座八人馀次第坐
上座部系的「比丘尼犍度」,与『僧只律』的内容相近,这是可以比对而知的。上座部系的『十诵律』,有一特殊的情形,就是以受二年学法的「六法坛文」,编入波逸提一一一事(21)。以白四羯磨受具足的「比丘尼坛文」,编入波逸提一二七事(22)。以「比丘尼八敬法」,附於「尼律」的末後(23)。这一编列,是没有什麽意义的,却表示其独特的组织(24)。这些部分,在『僧只律』中,本为「杂诵跋渠法」的「比丘尼法」,而与比丘尼的「杂跋渠」分离。所以,说一切有部「杂诵」或「杂事」中的「比丘尼法」,近於『僧只律』中比丘尼的「杂跋渠」。没有别立「比丘尼法」(犍度),所以分编在「尼律」中。分散在二处,在组织上,虽说是古形的。但分别说部系,结合为一「比丘尼犍度」,在组织上,确是整齐得多!
注【47…001】『铜 律』「经分别」(南传二·三三七──五六四)。 'P400'
注【47…002】『铜 律』「小品」(南传四·三七八──四二三)。
注【47…003】『铜 律』「波罗提木叉」(南传五·三六──五六)。
注【47…004】『四分律』卷二二──三0(大正二二·七一四上──七七八中)。
注【47…005】『四分律』卷四八·四九(大正二二·九二二下──九三0下)。
注【47…006】『四分尼戒本并序』(大正二二·一0三0下──一0四一上)。
注【47…007】『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一──一四(大正二二·七七中──一0一上)。
注【47…008】『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一八五中──一九0中)。
注【47…009】『五分比丘尼戒本』(大正二二·二0六中──二一四上)。
注【47…010】『十诵律』卷四二──四七(大正二三·三0二下──三四六上)。
注【47…011】『十诵律』卷四0·四一(大正二三·二九0下──二九八上)。
注【47…012】『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二九──三四(大正二四·三五0中──三七四下)。
注【47…013】『摩诃僧只律』卷三0(大正二二·四七一上──四七六中)。
注【47…014】『摩诃僧只律』卷三六──四0(大正二二·五一四上──五四四下)。
注【47…015】『摩诃僧只律』卷四0(大正二二·五四四下──五四八上)。
注【47…016】『摩诃僧只律』卷二六(大正二二·四四二下──四四三上)。
注【47…017】『摩诃僧只律』卷三八(大正二二·五三0中)。 'P401'
注【47…018】『摩诃僧只律』卷三九「大正二二·五三八上)。
注【47…019】『摩诃僧只律』卷四0(大正二二·五四七中──下)。
注【47…020】『摩诃僧只律』卷四0(大正二二·五四四下)。
注【47…021】『十诵律』卷四五(大正二三·三二六中──三二七下)。
注【47…022】『十诵律』卷四六(大正二二·三三一中──三三四下)。
注【47…023】『十诵律』卷四七(大正二二·三四五下)。
注【47…024】根本说一切有部,关於尼众受戒的作法,见於『根本说一切有部百一羯磨』(大正二四·四五九下──四六五上)。
第二项 八敬法
在佛教的僧伽体制中,比丘尼僧是独立的。但这种独立,仅是形式的,而实际是比丘的附属体,依比丘僧的存在而存在。这种事实,使律部的比丘尼部分,与比丘律截然不同。比丘尼律,只是以比丘的律制为主,而略辨其不同而已。比丘尼律,并非出於比丘尼僧的结集,而成於比丘的上座们。所以比丘僧的著名上座,「持二部律」是重要的条件。现存比丘尼的律部,是佛世的比丘尼制,通过上座们的裁定而形成的。这应该是与事实相去不远的结论。 'P402'
「八敬法」at!t!ha garudhamma,或译八尊敬法;或作八不可越法等。传说为∶佛的姨母──摩诃波 波提Maha^praja^pati^,请求出家。释尊提出∶如女众接受「八敬法」,才准予出家。「八敬法」不是别的,是比丘尼僧属於比丘僧的约法(八章)。说明了比丘尼在佛教中的地位;也就是比丘尼承认比丘僧的优越领导权,这是理解比丘尼律发展中的重要环节。有关八敬法的现存记录,也有一二条的歧异,先列举各本而对列如下(1)。
图片
│ 铜 十 明 僧 根 五 四
│ 诵 了 只 有 分 分
│ 律 律 论 律 律 律 律
────────────┼──────────────
受具百岁应礼迎新受具比丘│ 1 1 2 1 6 8 1
不得无比丘住处住 │ 2 4 7 7 3 2 7
半月从比丘众请教诫问布萨│ 3 6 3 6 2 1 6
安居已於两众行自恣 │ 4 5 8 8 8 3 8
犯尊法於两众行半月摩那 │ 5 3 4 5 7 7 5
二年学法已於两众请受具足│ 6 2 1 2 1 4 4
不得骂詈谗谤比丘 │ 7 . 5 . 5
'P403'
不得向白衣说比丘过失 │ . . . . . 5 2
不得说(举)比丘罪 │ 8 8 6 3 4 6 3
问比丘经律不听不得问 │ . 7 . . . . .
不得先受 │ . . . 4 . . .
「八敬法」的内容与部派的不同意见,现在依『铜 律』的次第而略为叙说。1。比丘尼受具足,即使已经百岁,对於新受具足的比丘,也要礼拜、迎接,以表示尊敬。这是不论年资与德学的,在僧伽体制中,比丘尼是在比丘以下的。在「尼律」的「波逸提」pa^tayantika^中,『十诵律』(一0三),『四分律』 (一七五),『五分律』(一七八),有见新戒比丘不起立礼迎戒(2)。
2。比丘尼不得在附近没有比丘的地方,作三月的夏安居。因为附近没有比丘,在安居期间,就不能半月半月的请教诫了。这与下一敬法,是基於同一理由的。在「波逸提」中,『铜 律』(五六),『四分律』(一四三),『五分律』(九一),『十诵律』(一四九),『根有尼律』(一二八),都有无比丘住处安居戒的制立(3)。
3。佛制∶半月半月,「布萨」「说波罗提木叉」。比丘尼要在尼僧中布萨说戒,还要推派一 'P404' 位比丘尼,代表大众,到比丘僧处「请教诫人」、「问布萨」。这点,『僧只律』与『铜 律』相合。代表到了比丘住处,向一位「知识比丘」,请代为「问布萨」与「请教诫」。那位比丘,在大众中宣说∶「比丘尼僧和合礼比丘僧足。与清净欲、问布萨、请教诫」,如是三说(4)。问布萨,是比丘尼众,虽自行布萨清净,还要向比丘僧报告清净。「请教诫人」,是请求比丘僧,推派比丘去教诫比丘尼。这一敬法,『四分律』、『五分律』、『根有律』,但说「请教授」;而『十诵律』与『律二十二明了论』,更局限为「请授八敬法」。这在「比丘尼戒经」的「波逸提」中,『十诵律』(一五一),『四分律』(一四一),『铜 律』(五九),『五分律』(一00),『根有尼律』(一二六),都有半月不求教授戒(5),而『僧只律』(一三二)为∶半月僧教诫不恭敬(不去听)(6)。「问布萨」,只有『根有尼律』(一二七),制有「无 刍住处作长净学处」(7)。在佛教的流传中,这已专重在半月请求教诫了。
4。三月安居终了,举行「自恣」,请别人尽量举发自己的过失,以便发露而回复清净。比丘尼在比丘尼僧众自恣;第二天,一定要到比丘僧住处,与比丘僧和合,举行自恣,请比丘们举发以求清净。在「尼律」的「波逸提」中,『铜 律』(五七),『四分律』(一四二),『五分律』(九三),『十诵律』(一五0),『根有尼律』(一二九),都有不於二部众中作自恣戒 (8)。 'P405'
5。依『铜 律』,尼众犯了「敬法」的,要在二部僧中,行摩那 。这是「僧残」 sam%gha^vas/es!a^的忏除法──但比丘的忏法,行六夜摩那 ;而比丘尼要行半月,显然是处分加重了。违犯「敬法」的比丘尼,除了在尼众中「行随顺法」,还要每天到比丘住处报告∶我行摩那 ,已过了几夜,还有几夜,请僧伽忆持。半月终了,还要在二部僧(共四十人)中出罪。『明了论』说∶「犯随一尊法,於二部僧应行摩捺多法」(9),与『铜 律』相合。『僧只律』说∶「若比丘尼越敬法,应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 。若犯十九僧伽婆尸沙,应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 」 (10)。这不只是违越「敬法」,而且是犯僧残罪。『四分律』、『十诵律』、『根有尼律』,就只说是犯了「僧残」罪;『五分律』说「粗恶罪」。在佛教的发展中,这一「敬法」的重点,已转移为犯僧残罪的处分了。
6。式叉摩那s/iksama^n!a^学满了二年的学法戒,以比丘尼为和尚,在比丘尼僧中,「十僧现前白四羯磨受具」。然後「即日」就要去比丘僧处,「和合僧二部众十众以上」,再受具足戒。这是比丘尼的受具,要经过比丘僧的认可。
7。比丘尼不得骂詈谗谤比丘。这一敬法,『僧只律』与『十诵律』,是没有的。而『四分律』与『五分律』,更附有不得向白衣说比丘过失的规定。这是各部律出入最大的一条。在「尼律」的「波逸提」中,『铜 律』(五二),『四分律』(一四五),『僧只律』(九一),有不 'P406' 得呵骂比丘戒(11)。『五分律』(一三一)别有不得向白衣说比丘过失戒(12)。
8。无论如何,比丘尼不能说──举发比丘,或见或闻或疑的过失,而比丘却可以举发比丘尼。『明了论』作∶「比丘尼不得问难比丘及教比丘学」。据下文∶「安居竟,以三处请比丘僧说问难,如法受僧正教」(13),可见「问难」就是诘问过失的意思。上二条,包含了不得举发比丘的过失;不得为了忠告,而指责比丘的过失;不得呵骂比丘。『僧只律』与『十诵律』,是作为同一敬法的。举发比丘罪犯,现存的各部律中,都没有制立学处。
『十诵律』别有「问比丘经律,不听不得问」一事。这也是不准比丘尼问难,但专指问难经律,这是为了维护比丘的尊严。『铜 律』(九五),『四分律」(一七二),『五分律』(一八五),『根有尼律』(一六九),都制有这一学处(14),虽然在八敬法中,并没有这一条。『僧只律』别有「不先受」的敬法∶这是信众如以饮食、房舍、床褥,布施比丘尼,尼众就要让他先供养比丘,然後才可以接受。『十诵律』的不得辄问,是法义的谦让。『僧只律』的「不先受」,是财利的谦让。总之,什麽都得让比丘一著。
如上面所说,比丘尼的出家受具足,半月半月布萨,每年的三月安居,安居终了的自恣。这些重要法事,都不能离开比丘而进行。平日,比丘尼礼敬比丘;不能说比丘罪,比丘却可以说。而且,如犯了粗重,非得比丘(二十众)僧同意,是不能出罪的。论法,是不准随意问难的。论 'P407' 财,要让比丘众先受的。这一比丘尼从属於比丘,必须服从比丘僧的优越权威的「八敬法」,不是别的,是比丘尼在僧伽体制中的真相。
分别说部Vibhajyava^din、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的传说∶佛以「八敬法」为女众出家的根本法,如说∶「今听瞿昙弥受八不可越法,便是出家,得具足戒」(15)。因而有摩诃波 波提,「受(八)重法具足」的传说(16)。然而这一传说,并不是一致的。大众部 Maha^sa^m!ghika的『僧只律』,就没有瞿昙弥Gautami^以「八敬法」得具足的话。正量部 Sam!mati^ya的『明了论』说∶「比丘尼三种圆德∶一由善来比丘尼方得,二由遣使方得,三由广羯磨方得」(17)。依此,瞿昙弥是属於「善来得」的。而且,当时的大众,就有瞿昙弥没有受具足的传说(18)。如承认这一传说,瞿昙弥是以「八敬法」受具足的,那瞿昙弥领导的释女呢?也同样的传说不一∶1。也是「八敬法」受具的,如『毗尼母经』等(19)。2。摩诃波 波提为和尚尼,在比丘十众中,白四羯磨受具,如『铜 律』等(20)。3。泛说「现前白四羯磨得」,如『十诵律』等(21)。所以,以「八敬法」为女众出家的根本法,瞿昙弥受「八敬法」就是出家受具足,只是部分的传说而已。而且,女众还没有出家,就制定「八敬法」,制立二年学六法,这与「随缘成制」的毗尼原则,显然是不合的。
在律部中,「八敬法」出於「比丘尼犍度」、「比丘尼法」;是从「杂诵跋渠」、「杂事」 'P408' 中来的,也就是本於「摩得勒伽」ma^tr!ka^。所以「八敬法」是僧伽规制,而後被集录出来的。『铜 律』第五敬法作∶「犯尊(敬)法,於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 」(22)。『原始佛教之研究』,以为「犯尊法」,不如『四分律』等「犯僧残」为合理(23)。然「犯尊法」,不只是『铜 律』所说,也是正量部『明了论』(「随一尊法」),『僧只律』(「越敬法」)所说。而『铜 律』、『僧只律』、『正量部律』,本书第三章中,曾论证其为较古形的。所以「犯尊法於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 」,虽不合於现存的比丘尼律,然应重行认识其古典的意义!凭藉这一古义的启发,相信「敬法」是女众在僧伽体制中的根本立场──尊敬比丘僧。在修证的立场,比丘与比丘尼,完全平等。然在当时的现实社会中,男女的地位是悬殊的。女众的知识差、体力弱、眷属爱重,在男女不平等的社会中,不可能单独地组合而自行发展,必须依於比丘僧的教授教诫。在比丘「波罗提木叉」(「波逸提」)中,已制有教诫比丘尼的学处。教诫比丘尼,不是比丘的权利,而是名德上座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从「正法住世」的观点,比丘尼应奉行「敬法」。违犯敬法,是不承认比丘僧的摄导地位,这等於破坏僧伽体制。不尊敬比丘僧,所以要在二部众中行摩那 ,向比丘僧认罪。
从经律的传说看来,摩诃迦叶Maha^ka^s/yapa与阿难A^nanda,曾有意见上的出入 (24)。女众出家,一致认为,释尊是经阿难的一再劝请而後同意的。比丘尼僧,已成为事实,但对 'P409' 佛教带来了更多的问题。比丘僧中的部分上座,如摩诃迦叶一流,对女众出家,没有好感,因而对阿难不满。这一传说,说明了女众出家,在比丘僧中,曾引起不同的意见──同情或嫌厌。释尊涅盘後,成为佛教主流的上座们,迫使阿难承认求度女众的过失;对於比丘尼僧的加强管教,那是当然的事了。「八敬法」,就是源於比丘尼的「敬法」──尊敬比丘僧,服从教导的实施方案。尊敬比丘僧的条例,固有的或增订的,及旧有的「敬法」(第五条),共为「八敬」。「八敬法」的成立,早在部派分立以前;在佛教主流(老上座们)的主持影响下完成,成为全佛教界所公认。但这麽一来,显然是过分严厉了!如见比丘来而没有起来礼迎,就要在二部众中,半月行摩那 ,不但是过分荷刻,而且也窒碍难通。所以犯敬法而二部众中出罪的规定,渐演化而成为「犯僧残」的处分。『僧只律』并说「犯敬法」与「犯僧残」,表示了这一制度的逐渐嬗变。从『僧只律』看,「八敬法」仍然是僧伽规制,还没有演化为「波罗提木叉」的学处。在「尼律」的「波逸提」中,与「八敬法」相关的,有(一三二)「半月僧教诫不恭敬」,(一0七)「隔宿去大僧处受具足」,(九一)「呵骂比丘」。但『僧只律』所说,不是不往求教诫,而只是不恭敬、不去听。不是不在二部僧中受具足,只是时间延迟,隔了一天才去。这都不是违犯「敬法」。「呵骂比丘」,也不是犯「敬法」(『僧只律』没有这一款)。犯「八敬法」,起初是沿用旧例,要在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