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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次第,显然是『杂阿含经』(『相应部』)的「五阴诵」(「蕴相应」),「六入诵」(「六处相应」),「因诵」(「因缘相应」)。然『杂阿 'P581' 含经』中,是众多经的类编;虽有广说的部分,但与上面的三经相比,显然是不同的。『大毗婆沙论』说「大因缘」,是没有取『杂阿含』的「因缘相应」为「方广」的。『大因缘』是『十诵律』所说的『摩呵尼陀那波梨耶夜』Maha^nida^naparya^ya。在说一切有部中,编入「中阿含」,即卷二四的『大因经』。分别说系Vibhajyava^din编入「长阿含」,如『长部』(一五)的『大因缘经』;『长阿含经』(卷一0)的『大缘方便经』。『大因缘经』,先赞叹缘起的甚深,略举缘起说,而後广为分别解说。末了,举外道有我者所执的(受、色)二类异计,加以责破。然後举「七识住」、「二入处」、「八解脱」,以明佛法的究竟解脱。对於「因缘」,『大毗婆沙论』者的意见如此;那属於「方广」的「五蕴」与「六处」,不是也应有这样的契经吗?关於「六处」,『中阿含经』有(卷四二)『分别六处经』;与『中部』(一三七)的『六处分别经』相当。经中先略举六处、(六识)六触、十八意行、三十六刀、断成就、三念住、无上调御,而後广分别说,并以八解脱为无上调御。『中部』别有(一四八)『六六经』,(一四九)『大六处经』,也都是有关六处的解说。这二部经,与『杂阿含经』(卷一三)的三0四·三0五经(大正藏编号)同本,但「广说」的性质不明。关於五蕴,以五蕴为名的广分别说,虽没有发见,但五蕴的广分别说,见於『中阿含经』(卷七)的『象迹喻经』;『中部』(二八)名『象迹喻大经』。该经虽以四圣谛摄一切法,於一切法中最为第一,而以象迹为比喻。但 'P582' 在解说中,实只是「五盛阴苦」的广分别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13),正是这部经的精义。『大毗婆沙论』者的「方广」──蕴、处、因缘,都应是文广义深的广说。与前三经结合起来,「方广」的特性是∶文句为广分别说;内容为甚深的法义。
「毗陀罗」,「毗佛略」,在「九分教」中,不是各别的,而是同一分的传说不同。因而引起的问题是∶「九分教」的本义,到底是「毗陀罗」,还是「毗佛略」?重视巴梨语Pa^li的,当然以「毗陀罗」为古义。然巴梨语,是佛教用语中较古的一流,而不是古代佛教的唯一用语。属於一流而为一部派所承用,并不能推定为古来如此。在「九分教」的用语中,如「记说」,巴梨语在共同的vya^karan!a外,别取veyya^^karan!a,以表示特色;那焉知「毗陀罗」不是这样,在一般通用的vaipulya以外,别取vedalla以表示特殊呢?与梵语vaipulya相当的,巴梨语有vetulya,也是「方广」的意思,而音声与vedalla相近。所以,如解说为∶vaipulya,vetulya ,同为「方广」,而是梵语与巴梨语的差别。铜 部学者,别取与vetulya音声相近的 vedalla为分教的专名,以专称层层问答,层层欢喜与赞叹的契经,不是没有可能的!以文证来说,「毗陀罗大经」,「毗陀罗小经」,经名本是後人所安立的;而其他部派所传,也没有称之为「毗陀罗」。而且,觉音所指的「毗陀罗」中,如『满月大经』与『帝释所问经』,巴梨经藏的明文,是属於「记说」(14),并没有称为「毗陀罗」。『铜 部』学者,专从形式著想,而称之 'P583' 为「毗陀罗」,未必是「九分教」的本义!无畏山寺派所传,也没有这麽说呢!
「毗佛略」,与铜 部所传的「毗陀罗」,论形式与性质,都可说是不同的。「毗陀罗」─ ─六部经,是法义的问答集。在问答体的形式中,对种种问题,给以明确的解答。虽然种种问题,与修证有关,但性质是说明的,重於了解的。这一学风,与阿毗达磨论相近,为未来的论师所继承。「毗佛略」是法义的广分别说。在分别体的形式中,阐明佛法的深义。原则的说,佛说五蕴、六处、因缘,都导归解脱寂灭的自证,这就是佛法的深法。佛以「处中之说」──缘起为根本法则,从而说明缘起甚深,寂灭更甚深。「处中之法」,依缘起而开示不落外道的种种异见,这是『杂阿含经』最一般的法说。『梵网』、『五三』、『幻网』等,更广分别以显示这一深义。从『阿含经』看来,从「爱灭则取灭」著手的,是五蕴说。从「触灭则受灭」著手的,是六处说。从「识灭则名色灭」,或「无明灭则行灭」说起的,是因缘说。其实,这都是因缘(缘起)说,而导归於寂灭的。『大因缘经』、『分别六处经』、『象迹喻(分别五蕴)经』等,更广分别以阐明这一深义。这一类契经,在广分别的形式中,是重於修证的。这一学风,为未来的经师所继承。所以「毗陀罗」与「毗佛略」,在形式与性质上,都有不同的地方。
然而,这二者也有共同处。如「毗佛略」是广分别说;而被称为「毗陀罗」的,在问答中,也以「分别答」为主。「毗陀罗」为法义问答集,比起初期的简略问答,也不能说不广(问答) 'P584' 了。「毗佛略」以圣者自证的究竟寂灭为宗极。而『毗陀罗小经』、『满月大经』,也以涅盘为究极。如『正见经』以「无明尽而明生」为结束;『释问经』以「爱尽究竟梵行」为极∶可说都归结於这一深义。尤其是,『法乐比丘尼经』说∶「君欲问无穷事;然君问事,不能得穷我边也。涅盘者,无对也」(15)。『杂阿含经』(『正见经』)也说∶「摩诃拘 罗!汝何为逐!汝终不能究竟诸论,得其边际。若圣弟子断除无明而生於明,何须更求」(16)?这是从问答广说,而引向深广无际,超越绝对的境地。
「九分教」组为一聚,「四阿含」、「四部」集成的前夕,佛教界早已进入广说──广分别,广问答的时代,集成了文义深广的众多契经。被称为「毗佛略」与「毗陀罗」的,都是广长的契经,主要都被编集於『长阿含』、『中阿含』中。这是当时佛教界的共同倾向;如略去形式,而重视内容的共同性,那二类都可说是「广说」(方广,vaipulya,vetulya)。铜 部偏重形式,以层层问答,而得欢喜与满足的契经,别名为vedalla,这才与「毗佛略」分离了。
广问答与广分别,尤其是广分别说的契经,对未来的佛教来说,已树立起卓越的典型。在佛教的开展中,有方广部Vetulyaka,就是「方广道人」(17)。有更多的圣典,名为「方广」(或译「方等」)。「毗佛略」如此的源远流长,决不会是部派分裂以後,偶然的发展而来的。
注【65…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四一三──四一六)。 'P585'
注【65…002】『解脱道论』卷一0(大正三二·四四五中)。
注【65…003】『大智度论』卷二五(大正二五·二四六下)。
注【65…004】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四七──五三)。
注【65…005】『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
注【65…006】『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65…007】『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
注【65…008】『十诵律』卷二四(大正二三·一七四中)。
注【65…009】『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七(大正二三·六六二上)。
注【65…010】『四分律』卷三七(大正二二·八三三中)。
注【65…011】『成实论』卷二(大正三二·二五四中)。
注【65…012】『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五0(大正二九·六二二上、六二三中)。
注【65…013】『中阿含经』卷七(大正一·四六七上)。
注【65…014】『中部』(一0九)『满月大经』(南传一一上·三七八)。『长部』 (二一)『帝释所问经』(南传七 ·三三四)。
注【65…015】『中阿含经』卷五八(大正一·七九0上)。
注【65…016】『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中)。 'P586'
注【65…017】『大智度论』卷一(大正二五·六一上)。
第四项 未曾有法
「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abbhuta…dhamma,音译为阿浮陀达磨、阿浮多达磨等。义译为希法、胜法、未曾有法等。古代的不同解说,可条理为如此∶
图片
世间甚希有事
┌──…如来甚希有事
三宝甚希有事─┼──…佛及弟子甚希有事
└──…三乘·三宝希有
「未曾有法」的意义,如『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中)说∶
「希法云何?谓诸经中,说三宝等甚希有事」。 「有馀师说∶诸弟子等赞叹世尊希有功德,如舍利子赞叹世尊无上功德,尊者庆喜赞叹世尊甚希有法」。
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论师所传的古义,「未曾有法」是说三宝──佛、法、僧的甚希有事。近代学者,据『阿含』而列举其内容,都不出这一范围(1)。1。如来的「未曾有法」 'P587' ,如四未曾有法(2);诸未曾有法(3);因地动说未曾有法(4);约神足说未曾有法(5)。2。法的未曾有法,如八未曾有法(6)。3。僧(圣弟子)的未曾有法∶如阿难A^nanda 四未曾有法(7),诸未曾有法(8);薄拘罗Bakkula未曾有法(9);郁伽长者Ugra八未曾有法(10);手长者Hastaka 八未曾有法(11);难陀母Nandama^tr!七未曾有法(12)。汉译『中阿含经』,类集为「未曾有法品」,足为三宝甚希有事的具体内容。
『大毗婆沙论』的「有馀师说」,偏於赞叹如来功德,也就是专指如来的未曾有法。『出曜经』说∶「未曾有法,若尊者阿难,以未曾有法叹如来德」(13);可见「馀师」是「持经譬喻者」一流。『大智度论』说∶「如佛现种种神力,众生怪未曾有┅┅。如是等无量希有事」(14)。『大般涅盘经』,列举如来初生,自行七步;猕猴奉蜜;白项狗听法等(15)。这都是意趣相同,重於如来未曾有法的。在九分教的发展中,有一项共同的倾向∶如「记说」本通於佛及弟子,生前死後,或善或恶,而渐归於菩萨的授记作佛。「本生」是通於佛及弟子的前生事,而渐归於佛的前生─ ─菩萨行事。所以,「未曾有法」本通指三宝的希有功德,而被解为如来的甚希有事。这是佛教的一般倾向,与大乘精神相呼应的。
觉音Buddhaghos!a於『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八)说∶
「比丘!阿难有此希有未曾有法,如是等一切有关希有未曾有法经,知是未曾有法」。 'P588'
『善见律注』举阿难的未曾有法为例,诚然说得比较具体,但有关佛与法的未曾有法,并不明确。觉音在『长部注』Suman%galavila^sini^,以「甚奇善逝,甚希有世尊」等赞叹如来的为未曾有法(16)。瑜伽师系的论书,是重於佛及圣弟子的,如『瑜伽师地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下)说∶
「云何希法?谓於是中,宣说诸佛、诸佛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劳策男、劳策女、近事男、近事女等,若共不共,胜於其馀,胜诸世间,同意所许,甚奇希有最胜功德」。
『显扬论』等所说(17),与此相同。『瑜伽论』举佛及七众(圣)弟子的希有功德;「同意所许」,是公认的。这是『增支部』「一集」「是第一品」,及『增壹阿含经』的「弟子品」、「比丘尼品」、「清信士品」、「清信女品」(18),所说四众弟子所有的各各第一功德。如以此为例来推论,那佛的「甚奇希有最胜功德」,应是十力、四无所畏,住圣主位,作师子吼了(19)。瑜伽论师是著重於佛及圣弟子所有的功德。『杂集论』说∶「声闻、诸大菩萨,及如来等最极希有甚奇特法」(20);著重於圣者的希有功德,更表示了大乘论师的见地。
三宝所有的甚希有事,是「未曾有法」,是说一切有部论师所传的古义;从现存於『阿含』的「奇特未曾有法」看来,这是最确当的解说。一分经师与大乘经论,重於如来的甚希有事;瑜 'P589' 伽论师,重於如来(或加菩萨)及圣弟子所有的功德∶都不免有了变化。而说一切有部的『顺正理论』,所说虽似乎相近,而立意已大为不同,如说∶「希法者,谓於此中,唯说希奇出世间法,由此能正显三乘希有故。有馀师说∶辩三宝言,世所罕闻,故名希法」(21)。三乘「希有出世间法」,是重於法义的不共世间。而「辩三宝言」──世所罕闻的甚希有法,反而被称为馀师,这显然与古义有了距离。『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五上)说∶
「未曾有经,如说劫尽大变异事,诸天身量,大地震动」。
『成实论』所说,应与『长阿含经』的『世记经』相当,但这是世间的甚希有事。经中所说的大海八未曾有法,轮王四未曾有法,也是世间常事。用来此喻三宝的未曾有法,而不会是九分教中,「未曾有法」的具体内容。『成实论』所说,是独有的解说,非「未曾有法」的本义。
注【66…001】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所引(四三二──四三三)。
注【66…002】『增支部』「四集」 (一二七、一二八)(南传一八·二二九──二三二)。『增支部』「四集」(一二八 ),同於『增壹阿含经』卷一七(「四谛品」之三)(大正二·六三一中──下)。说一切有部『增一阿笈摩』中,『如来出现四德经』,与此同本,见『摄大乘论释』卷二所引(大正三一·三二六下)。但『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三六,作「五希有事」(大正二四·三八六下)。
注【66…003】『中部』 (一二三)『希有未曾法经』(南传一一下·一三九──一四八)。『中阿含经』卷八『未曾有法 'P590' 经』(大正一·四六九下──四七一下)。
注【66…004】『中阿含经』卷九『地动经』(大正一·四七七中──四七八中)。
注【66…005】『相应部』「神足相应」(南传一六下·一三八──一四0)。
注【66…006】『增支部』「八集」(一九)(南传二一·六三──七0)。『增壹阿含经』卷三七(「八难品」之四)(大正二·七五二下──七五三中)。『中阿含经』卷八『阿修罗经』(大正一·四七五下──四七七中)。以上三经同本。又『增支部』「八集」(二0)(南传二一·七0──七九)。 『中阿含经』卷九『瞻波经』,与上同本(大正一·四七八中──四七九下)。
注【66…007】『增支部』「四集」(一二九·一三0)(南传一八·二三三──二三四)。『增壹阿含经』卷三六(「八难品」之三)(大正二·七五一中),与『增支部』「四集」(一三0)同本。又编入『长部』 (一六)『大般涅盘经』(南传七·一三0──一三二)。『长阿含经』卷四『游行经』(大正一·二五下)。
注【66…008】『中阿含经』卷八『侍者经』(大正一·四七一下──四七五上)。
注【66…009】『中部』(一二四)『薄拘罗经』(南传一一下·一四九──一五三)。『中阿含经』卷八『薄拘罗经』(大正一·四七五上──下)。
注【66…010】『增支部』「八集」(二一·二二)(南传二一·八一──九0)。『中阿含经』卷九『郁伽长者经』(大正一·四七九下──四八二下)。
注【66…011】『增支部』「八集」(二三·二四)(南传二一·九0──九五)。『中阿含经』卷九『手长者经』(大正 'P591' 一·四八二下──四八四下)。
注【66…012】『增支部』「七集」(五0)(南传二0·三一0──三一四)。
注【66…013】『出曜经』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下)。
注【66…014】『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八上)。
注【66…015】『大般涅盘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二上)。
注【66…016】『望月大辞典』所引(五八中)。
注【66…017】『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九上)。又卷一一(大正三一,五三八下)。『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中)。
注【66…018】『增支部』「一集」「是第一品」(南传一七·三三──三七)。 『增壹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五五七上 ──五六0中)。
注【66…019】『杂阿含经』卷一四(大正二·九五下)说∶「舍利弗作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