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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二、阿阇黎自己现见之方规论曰:无处无所缘,无根无住者:无明因所生,离初中后际。
如芭蕉无实,如干达婆城:痴暗城无尽,诸趣如幻现。
此说阿阗黎在后得位现见情器世间所摄的诸趣是如幻显现。过:如何是如幻显现耶?答曰:有四方面建立彼义:就违缘(1)门建立处或所依无谛实;所缘亦非有谛实;由种子之理趣建立无根并不住;由上三缘之理趣建立无住者。过:诸趣若无自性,如何现有种种行相耶?答曰:虽然无自性,但有显现的因差别,即是从无自性因所生而有显现,是故不破显现。为明一切法无自性故,即说远离初有自性地生,中有自性地住,后有自性地灭。犹如芭蕉无有少许之实体故,又如干达婆城,虽然现为谛实,若观察时,则彼自体完全无有故。但是这也是从无明因所生。诸趣差别者,即身语随愚痴城转,很难从彼损自己之中,而得还灭,故云无尽,阿阇黎现见诸趣,如是显现。
己三、彼之建立应理分二:一、 以教成立;二、 以理成立。
庚一、以教成立
论曰:此梵等世间,显现为谛实:于圣说彼妄,除彼岂有余。
世间中能见超越根的境者,世人共许为殊胜的梵天,此等内外之世间,悉皆显现为谛实。但世尊说“唯涅盘一法是真实殊胜,有为是虚妄欺诳之法气故于者说彼皆是虚妄。除彼岂有余法不成如幻?完全无有。
庚二、以理成立
论曰:世间无明暗,随顺爱流行:与离爱智者,见如何相同。
梵天等世间人,由无明翳暗遮蔽慧眼,随顺颠倒爱水河流而行的异生,与智者清净慧眼,饱饮此正法甘露精华,远离贪爱的诸正士的见,如何相同?若是相同,则有圣者应是凡夫,凡夫应成圣者的过失。
乙二、成立佛说蕴等是不了义分三:一、明讲说真性之次第;二、明佛说蕴等是有需要;三、明佛说无生是了义。
丙一、明讲说真性之次第分三:一、正明次第;二、观察违越次第之过失;三、对治彼过。
丁一、正明次第
论曰:于求真性者,初说一切有:通诸义无贪,然后说寂灭。
问日:设若一切都是虚妄,世尊岂不应当唯说胜义法,何必说虚妄法耶?答曰:虽是虚妄,若有需要,则应当说;虽是真实,若无需要,则不应说。所以论说对于寻求通达真性的弟子,师长应善巧成办众生的义利,及从利他心出发,在最初应当说蕴处界一切法有。如佛说“婆罗门!一切法者,谓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有也是观待而有,非有自性。如观待长成立短,依色等成立蕴,从灯生光明,观待因建立果。 一一果具有众多缘故, 一一缘又有无边的因缘,法若生时必须要由众多精勤造作,法若坏灭则无需精勤造作而自然消失。若先通达如是诸义,并且欲弃舍贪爱生死,我贪轻松微薄——无贪,然后于此补特伽罗乃应宣说寂灭甚深空性,并非先说。
丁二、观察违越次第之过失论曰:不知寂灭义,但闻空性声:不修福德业,损害彼劣夫。
若诸圣者,于福非福业不作倒还应理。但是,诸未通达真性者,最初不知寂灭空性义,中间但闻空性之名声,则以为空性即是“顽空”,从而便损减业果,不修福德善业,彼等卑劣士夫当受损害,因为专行不善故,名卑劣士夫。
丁三、对治彼过
论曰:说诸业果有,众生亦真实:了知彼体性,然后脱无生。
为了永断以上所说的过失,故世尊最初说诸善不善业,及苦乐异熟果报是有,以及受用果的众生亦真实有。其次说了知彼业果体性空的道谛,然后才说由彼道谛所得的无自性生的灭谛。初二句是说苦集谛,后二句是说灭道谛。是故宣说真实性者,应当善巧次第。若以为有大利益,及有相似的利他心,最初就说空性,当犯自己所受的菩萨戒根本罪,并且也损害他人故。所以诸大车师,对颠倒次第说法者, 一切时处都行遮止。就胜利来说,见道比资粮道的利益大,但不能先生见道故。又就六度来说,也应先生慧度了。至于有些怖畏空性,也是深信业果以后而生起怖畏的。如果先说空性,则有些不信业果,故不生怖畏,并且认为相信业果犹如数兔角之花纹是唐劳无功的,对于空性固然生起欢喜,但是他便认为不须作断除不善法的苦事故。
丙二、明佛说蕴等是有需要分二:一、正说;二、引证成立。
丁一、正说
论曰:诸佛随需要,而说我我所:蕴处及界等,亦随需要说。
佛陀虽然永断一切萨迦耶见,但是,诸佛随顺有需要的原因,作为所化众生通达无生的方便,而说我及我所、蕴处界等,亦密意说名言中有。如是譬喻,为了作通达真性之方便。是故是由随需要而说。
丁二、引证成立分二:一、引理成立;二、引教成立。
戊一、引理成立
论曰:说大种色等,正属识中摄:了知彼当离,岂非邪分别。
经中说有因色四大种,及果色十一(2)等,只是在以无明为体的识前现起为有,否则不能建立为有。故大种等是正属于识的范畴中所摄。由于了知彼无明识是无自性地生,则对于大种认为实有之执即当远离。因此彼等岂非是不正的邪分别耶?应是邪分别。总之,四大种等是无自性,因为它是依因缘所生故,离开现起则不能建立外境有,否则石女儿亦应成为有的了。过:说的能取行相是有耶,抑无耶?若有能取行相,亦应许有所取行相,由许有缘内和缘外二分,故应许有自证分;若无能取行相,则不应许有所取行相。答曰:既然成立识了别境,则已成立唯了别义,如果为了成立了别义,而又观察由自了别,或由他了别,则不合理,否则识亦应成色法。譬如以灯照瓶(3)。
戊二、引教成立
论曰:唯涅盘真实,是谱佛所说:谓余非颠倒,智者谁分别。
经中世尊说“诸比丘!唯此一法微妙真实,即此涅盘是不虚妄法”。这说明唯涅盘胜义谛唯一真实,这是诸佛所说的,是故破除以外,谓“余蕴等非是颠倒虚妄义气诸善巧二谛差别的智者,谁起这样的分别?这种分别不应道理。
丙三、明佛说无生是了义分三:一、由无明显现故无自性;二、随无明起灭故无自性;三、生住灭三观待因而有故无自性。
丁一、由无明显现故无自性
论曰:何时意动摇,尔时魔行境:若于此无过,有何不应理。
何时由于非理作意,意识随境动摇;尔时即有障碍圣者智慧命根等六种差别(4)。这就是无明魔的行境,因为被无明魔所自在故,若是现起无生,则于此现证无生者,无有如前所说的过失,有何不应道理耶?因为现证无生,即远离魔境故。
丁二、随无明起灭故无自性分二:一、明随无明生起;二、明无明灭则还灭。
戊一、明随无明生起
论曰:世间无明缘,是佛所说故;,此世谓分别,有何不应理。
世间——五取蕴,是由无明为缘而有,故成立有无明的缘。因为佛说:“由无明为缘而有行,由行为缘而有识。”故此世间谓是唯由分别假安立,有何不应理耶?如龙树《宝曼论》云:“若种子本妄,所生云何真。”
戌二、明无明灭则还灭
论曰:无明若灭时,行等亦当灭;无明妄分别,如何不了知。
如近光明,暗则消灭,由于生起明智,无明若灭时,则诸行等亦当消灭。所以唯从无明痴暗而起虚妄分别,此义如何不能了知。因为现见无翳之眼远离毛轮故。
丁三、生住灭三观待因而有故无自性
论曰:谱法因缘生,无缘则不住;无缘故即灭,如何计彼有。
诸有为法的生,是依因缘而生,即生是观待因而有。若无有能住的缘,则不能住,所以住也是依缘而有。若住的缘尽时,彼即无有故,则当即灭,所以减也是依住的因尽为缘而有。因此,如何计彼有自性耶?若有自性即不可能再转变为他事故。
乙三、观察执蕴之过失分二:一、建立前导;二、正明过失。
丙一、建立前导分三:一、他部说有自性毫不为奇;二、自部说有自性极不合理;三、此等建立应理。
丁一、他部说有自性毫不为奇
论曰:设若说有师,执法为实有:安住自宗道,于彼毫不奇。
设若数论师说有三德(5),胜论师说极微是常,这些说实有的诸师,执诸法为实有者,这对他安住自己的根本宗派之道,并无相违之处,所以于彼说实有毫不为奇。因为世间没有的事,若见到了,这倒是希奇的。但是此事是没有的,这种没有是符合规则故。
丁二、自部说有自性极不合理
论曰:依止诸佛道,说一切无常:兴诤执实有,彼极为希奇。
凡是依止诸佛之道,许是缘起所生,说一切有为法是无常的毗婆莎师、经部师和唯识师,对于说一切法空的中观师,妄兴诤论,执一切有为法宝有者,这倒是极为希奇了。此中“希奇”二字是贬语,而非赞词。如像对不堪敬礼的而说敬礼一样。
丁三、此等建立应理
论曰:于此彼随一,观察不可得:诤论此彼实,智者谁肯说。
承认缘起依止诸佛之道,于此色法或彼受法随一,若以正理观察时,少许自性亦不可得。若自性不可得,则不能为他演说,不能演说而兴诤论,谓“此色法或彼受法宝有,此自宗或彼他宗实有”,智者谁肯这样说耶?因为这样说法是不合道理的。
丙二、正明过失分四:一、明实事师离解脱道被见流所漂;二、明彼见为无义利之因;三、明执实有则不能断除烦恼:四、明于境笼挂碍与不挂碍的差别。
丁一、明实事师离解脱道被见流所漂分三:一、明他部为见所夺;二、明自部为见所夺;三、明说空性师则与彼相反。
戊一、明他部为见所夺
论曰:诸有不依止,执我或世间:呜呼是被常、无常等见夺。
数论师诸有人等,不依止因缘,而执我或者常有自性,或世间五蕴有自性,然彼等我或世间是有变耶,抑无变耶?设没有变坏,则成说常;若变坏则成说断。呜呼是悲悯词,因为彼已被常与无常、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等见所劫夺,即是为彼见等所自在故。此义或者是说有部诸师等,于如影像本无自性之五蕴而假安立我名,却执心有自相,而建立为我,由是彼等即被见流所漂,因为心有自性,若有变坏即成断,不变坏即成常云。师长说:于二释中前释为善。
戊二、自部为见所夺论曰:许诸法缘生,又许实有性:常等过于彼,如何不生起。
如许诸有为法是依因缘所生,又许实有体性,因此,常见等过失于彼如何不生起?应当生起,因为许有自性的有为法,若变坏,即成断见,不变坏,即成常见。
戊三、明说空性师则与彼相反
论曰:许谱法缘生,犹如水中月:非真亦非无,不由彼见夺。
中观师许诸法依因缘所生,犹如水中的月影,既非是真实,亦非毕竟无。彼许显现而无自性,这就不为断常见所夺了。因为他不许诸法少许的自性故。因此,诸依因缘所生者,则远离自性有和毕竟无,因为许诸法如影像。如圣提婆(6)云 “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这就是说,柱等若有自性,即对于彼等事不须精勤造作,会自然而有;若是毕竟无,那造作彼等事则成唐捐,并不是说,若有不须造作,若无不能造作。
丁二、明彼见为无义利之因分二:一、正说;二、遮彼见之规则。
戊一、正说
(6)见《四百论》第十一品。
论曰:许诸法实有,当起贪嗔见:受剧苦暴恶,从彼起诤端。
若许诸法是实有者,决定当起爱自宗之贪,及打击他宗之嗔为因的见。由于所感异熟极难忍受,故名受剧苦。由于难得出离,故名暴恶。即从彼见而兴起欲巩固自宗和消灭他宗之诤端。
戊二、遮彼见之规则分二:一、略示;二、广说。
己一、略示
论曰:彼为诸见因,无彼惑不起:故若褊知者,见惑皆蠲除。
彼执有为法实有,即是为前际和后际等诸见之因。又依止诸见,生起贪爱自己的见而兴骄慢,于他起嗔,以及出生一切愚痴暗昧。上面是流转,以下当说还灭。若不执彼有为法实有,贪嗔等惑则不生起。是故若知彼有为法自性空,而断常见和烦恼尽皆蠲除,并令清净。所以对通达无自性的方便,应当努力精进。
已二、广说分二:一、明所知实际之规则;二、由心通达之规则。
庚一、明所知实际之规则分二: 一、明依缘而生与无自性并不相违;二、明由执相违当出生一切过失。
辛一、明依缘而生与无自性并不相违
论曰:由谁了知彼,谓见缘起生:缘生即不生, 一切智所说。
第一句是问,第二句是答,第三句是明缘生之体,第四句是明说彼法者。过:若是由于了知无自性即断除烦恼,那么,由谁来了知彼无自性耶?答曰:谓现见缘起生法者。因为由于如实了知观待法的义,即能现见。问曰:彼缘起所生,岂不唯是生吗,如何说彼不生耶?此是互相矛盾,故不应理。答曰:我们说彼缘起生法,犹如影像,是说即不是由自性生,并不是说毕竟不生。这有何相违之处耶?是故说缘起生和不生二种的境是不同的。由于不生是说非真实生、非实有生和非自性生,缘起所生者谓是虚妄而生。任何一法,若从因缘而生,即说彼是无自性生。如经(7)云: “诸因缘生即不生,由于彼生无自性,故说缘生即是空,知空性者不放逸。”这是一切智所说,故不相违。有些许缘起所生法决定是完全不生的善知识们,于此论释,应善观看。又有人由于破四边生时于彼所破上不须加胜义简别,便误认为应成派一切时处于所破上,都不便加胜义简别的谬论,也可由此论义而破除之。
辛二、明由执相违当出生一切过失
论曰:为倒知所伏,非实执为实:执着诤论等,次第从贪生。
由于被执诸法宝有的颠倒了知之所压伏,于缘生非谛实义而执为谛实的补特伽罗,是从贪着诸法实有而生,由于执着自宗和破除他宗,而引起的诤论和斗争等次第,皆由贪着诸法实有而生,所以不应执着缘起与无自性是相违的。
庚二、由心通达之规则分二:一、正说;二、彼说应理。
辛一、正说
论曰:彼谱圣者等,无宗无诤端:诸圣既无宗,他宗云何有。
由具通达中观离戏论的功德的诸圣者等,若执自宗实有,则为成立自宗,须与他宗兴起诤论。但是,由于以正理观察决定无此事,故无自宗。所以诸圣者等无有诤端。问曰:彼等圣者虽无自宗,岂不见有为破他宗而造论典吗?由有破他宗,所以也有自宗。答曰:若宗有自相,自宗或他宗当成立,但是,中观诸师以正理观察,无有少许的实有宗可得。既无少许宗可得,如何有破他宗耶?无有宗故,烦恼定当破除。
过:此《六十正理论》中说无有所立宗,如何《中论》中许有破四边生的宗耶(8)?巴草译师说: “《中论》中唯有破他的宗,《六十正理论》中是说无有所成立的宗。”菩提智说: “唯破他宗也是为破他的邪分别而安立的,非有自宗。”有说有宗是有应成宗,无宗是没有自续宗;有说有宗是在没有以理智观察的显现前有,无宗是在理智前无。有说有宗唯是名言(9)中有,无宗是胜义中无。别有诸师说,有宗是对他说有,无宗是对自宗说无。向汤沙巴说: “应成师在观察真性时不用自续宗,在观察世俗时决定用自续宗。”
以上诸师所说,大致已作观察,唯有菩提智的宗义还要加以分析。试问破他的邪分别的立宗者是有耶,或是无耶?若是无有,那么,在他人前也没有立宗者;如果是有,则中观师若不立破他邪分别的宗,那么,破实事师自宗时的宗,除实事师自己的宗外,也没有立故。问曰:这个问题,与汝宗有唯生,没有从自生他生之义相同。答曰:不相同,因为同时的唯他,在名言中虽是有的,而因果前后的他,在名言中则是没有的(10)。
有些见《回诤论》说“然我全无宗,故我唯无过”的论文,便说完全无有。说此语者,只是依文而起的增上慢,因为自续中观师并不是没有见到此二句论文,但他们并未这样许可。而有些人未见该论远离相违之义,仅取部分文句,便许完全无有,这就难得避免,以空性狮子吼不能摧伏说实有的狐等之过失,还以为自己是在智者众中。这种把计完全无有的过失,作为功德来赞叹龙树阿阇黎和世尊,实际是侮辱和毁谤正法及大师。又在未起无见之前,许诸法是有,而后来了解彼完全无有,这种了解究竟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