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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邪少-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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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地85



1:逃命

卷一重归故里1:逃命

乐峰老怪是个小仙,因为是在乐峰山上得道成仙,玉皇大帝就把乐峰山赐予他当香火之地。

可惜在经历最后一次天劫的时候,不幸被极魔刀砍中,一命呜呼。

清风是他唯一的弟子,学业未成,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师父就这样而去。于是,他就穿上乐峰老怪的隐形怪衣潜到天宫里,盗得还魂神丹一粒。因此,乐峰老怪的七魂六魄才得以渐渐聚拢回体内,最终活了过来。

可是,盗取还魂神丹是死罪,就算清风穿上了隐形怪衣仍然被天眼看到了。

像乐峰老怪这样的小仙,普天之下不计其数;而还魂神丹就算整个天宫也只有数粒而已。

乐峰老怪意识到清风所犯下的滔天大罪,就算把他们的命都抵上去也无法恕清。然而,因为吃了还魂神丹,乐峰老怪渡过了最后一道天劫,已拥有了不死之身,成为了真正的神仙;就算玉皇大帝也杀不死他了。

只是清风仍然是一具凡体,虽然天资奇佳,奈何已经没有机会继续修炼了。

“徒儿,为师的命是你救的,只是为师也保不住你;还是在天兵天将赶来之前,为师送你去转世吧!免得他们把你抓去,你就万劫不复了。”

乐峰老怪在美丽宽敞的大殿里踱来踱去,最后不得不这样说道。

也是在乐峰老怪醒来之后,清风才知道自己犯下了多么大的罪;但是他并不害怕,只要师父安然无恙,死又何惧?他的命就是师父救的,若不是师父,他早就成了路边的枯草。

乐峰老怪要救清风,现在他不但是清风的恩人,清风也是他的恩人。看着清风沉默,就又说道:“你是从人间来的,你还回人间吧!躲过了这阵风头,为师再去把你寻回来。你放心,为师永远只有你一个徒弟,除了你再也不收别人了。”

“徒儿还回美阳市。”

这就是清风唯一的要求。

十年前,清风还是一个中学生,在一次逞强的游泳时被激流卷走。尸体虽然找了回来,魂魄却就此再也回不来了。是乐峰老怪看他天资不凡,就把他收在乐峰山上为徒。

虽然清风这十年来浅心修仙,但是每当想起十年前的往事就特别想家。爸爸妈妈望子成龙,对他呵护有加;就算有时候过于严厉,现在想来也特别温馨。

清风很怀念那种感觉,很想再体验一下。

乐峰老怪无法拒绝清风的要求,只是叮嘱道:“回去之后,你还拥有着这里的一切记忆;就像你来时那样,还能想起家中的一切。但是,切不可忘记修炼仙法,一有时机我就去把你寻回来。”

这里的仙法分为七重,乐峰老怪就是在年轻时捡到了(七重天)的仙书,才走上了修仙之道。

第一重是静心,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心中平静祥和。

第二重是入道,就是在一种良好的心态下进入修仙之道;也就是打通人体各脉,使之畅通无阻。

第三重是聚灵,在进入修仙之道后,就能感悟到了天地灵气,聚为已有。随着灵气的增加,寿命也同时在增加。一般进入了第三重的聚灵,人就能一直保持健康,并延年益寿。

第四重是感知,当体内有了一定的天地灵气,也就算是半个仙了;人的大脑会特别聪明,耳朵特别好使,眼睛也看得远。能把还魂神丹从天宫里偷出来,就因为清风已经达到了第四重感知的境界;所以才躲过了天宫的守卫和巡视的天狗。

十年达到了第四重的境界,这比乐峰老怪当年的速度快多了;所以乐峰老怪很欣赏这个徒弟,觉得青出蓝更胜于蓝,清风将来的成就一定比他高。

第五重是幻灵,就是把体内聚集的天地灵气幻化出各种各样的东西,至于具体是什么东西就要看各人的造诣了。有的人只能幻化出长剑和大刀,乐峰老怪幻化出了这座美丽的宫殿,像玉皇大帝就能幻化出神人鬼三界,是乐峰老怪无法望其项背的。

就是第五重决定了第六重和第七重的成就。

第六重是天劫,第七重是永生。只要躲得过三十六次天劫,就可以永远长生不死了。而能否躲得过去一次猛于一次的天劫,就要看第五重幻化能力了。

像那些只能幻化出长剑和大刀的修仙者,绝对过不了这三十六次鬼门关。

清风自从来到这里就被乐峰老怪灌输了长生的信念,修仙就是为了长生,要不然何必来守着寂寞青山一年又一年?在乐峰老怪看来,只有神仙才是真正的逍遥自在;在清风看来,也确实是这样。

可是现在,一旦天兵天将追踪到这里,清风就会万劫不复。

有着天眼的搜索,他们找到这里是迟早的事情;乐峰老怪做好了被惩罚的准备;只要再把清风安全的藏起来,他就心安了。

清风跟着师父在美阳市的上空飞行,他们在寻找一个转世的好机会。

美阳市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坐落在共和国的东海岸;临海依山特别美丽。

他们看到城南发生一起车祸,死伤很多;还看到城北正在进行警匪大战,有两名歹徒被击毙。乐峰老怪想把清风附在一个被撞死的人身上,又怕这人的胳膊腿脚撞残了,清风也就成了残疾人,这可大大的不行。乐峰老怪又想把清风附在一名歹徒身上,可是歹徒又将面临着监狱之苦。

没办法,只有等待。

突然,他们看到一辆摩托车载着两个人闯进了城西的一条河里;随后一个年青的小伙子跳下去救他们。

“这真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乐峰老怪说:“希望他们会淹死一个。”

清风看到里面有个女的,就说:“师父,我可不做女的,我还要做男人,尽量做个帅气的男人。”

乐峰老怪叹息一声,说道:“这可由不得我们,只好希望淹死的那个是帅点的男人。”

在说话的时候,他们看到女子被第一个救了上去,接着是两个男子;就在那个小伙子把两男一女都救上岸的时候,只见两个男子不但不伸手拉水中的小伙子,而且还拿起河边的石块砸他。

女子一边哭泣一边拉扯两个行恶的男子,却被两人推倒在一旁。

他们我行我素,继续向河里的小伙子仍石块。

这是怎么回事?看得乐峰老怪和清风一阵气愤和迷糊。

结果很不幸,那个救人的小伙子没有爬上岸;他的头好像被石块砸中了,尽管水性很好,还是渐渐的向水底沉去。

“就他了,帮他把命活回来;给他的亲人和朋友带去快乐和幸福。当然,还有你自己的亲人和朋友。”

乐峰老怪说着,不等清风表态,就一掌打在了清风的背上;清风的魂魄脱体而出,渐渐的向河里漂去。

善良的小伙子就是他暂时的归宿,清风知道师父选他是有目的的,除恶扬善,是每个神仙都要去做的事情。既然这个小伙子被人害死了,就让清风去帮他把命活回来吧!

乐峰老怪看到清风的魂魄进入了水中,他本来还想看到清风爬上河岸,他想看清楚清风在人间的这张脸,今后回忆起来也好亲切些。可是,他突然发现天兵天将在天边出现,就一掌击化了清风的仙体,然后把清风的气味涂抹在自己身上。

最后看了一眼河水,乐峰老怪悲伤的说道:“清风,对不起,其实为师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回来接你。”

十几只天狗最先围住了乐峰老怪,狂吠不止;接着是更多的天兵天将。

乐峰老怪没有反抗,只是把隐形怪衣交到带头的天将手里,并说:“这是老朽潜进天宫时穿的隐形衣,老朽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天界的惩罚。”

天将冷冷一笑,说:“既然知道错了,就把还魂神丹交出来,如果玉皇大帝高兴,也许会饶你不死。”

“我已经吃了。”

“什么?”天兵天将无不大惊失色;因为这意味着一个仙就此没有前途了。

乐峰老怪只好又重复了一遍:“我已经吃了。”

天将就用天绳绑住了乐峰老怪,带上了凌霄宝殿。

凌霄宝殿?何等尊贵的地方?这是乐峰老怪第一次过来;他并没有害怕,而是被凌霄宝殿的景致深深吸引住了。那高大的楼阁,雄伟的大殿;那擎天的神柱,飘渺的烟雾;那高大的帝座,精美玉台。还有站立在两边的各路神仙使得凌霄宝殿内威严肃穆。乐峰老怪觉得如果他也能幻化出像凌霄宝殿这样富丽堂皇的地方,也就不会死在天劫之中了。

听到天将的汇报,玉皇大帝勃然大怒。

可是,吃下还魂神丹,乐峰老怪渡过了最后一道天劫,已经拥成了不死之身。玉皇大帝也没有办法,只得把乐峰老怪冰冻在天宫北方的极寒之地,永远不得自由。

这就是神仙的逍遥自在?乐峰老怪面对着四周的万丈寒冰,只有希望清风在人间一切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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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到陆芸芸

卷一重归故里2:遇到陆芸芸

清风的魂魄被乐峰老怪施了仙法,一进入小伙子的体内,就立刻得到了小伙子的整个身体,同时还得到了小伙子的记忆。

他叫吴清风,刚满二十一岁,是一个名牌大学的应届毕业生。

清风,吴清风,都是清风,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清风不及细想,首先浮出水面。

两个向他仍石块的男子正要走开,看到他竟然又露出头来,就骂骂咧咧的拿起石块又要砸过来。

清风可不给他们再砸中的机会,从水中一跃而起,然后就站在了两位男子的面前。

这两个男子并不是很高大,吴清风也并不认识。只是看到了他们突然抱起那个女孩子就跑,于是想拦住摩托车。结果摩托车跑的太快,拐弯不急就开进了河里。

吴清风看到他们都落了水,又看到他们不会游泳,就跳下去救他们。谁知两个男子竟然把落水的责任全怪在了吴清风的头上。害得他们差点没淹死,还丢了摩托车,他们这才拿起石块砸吴清风,还说非砸死他不可。

清风最恨这样的恶人,一拳打向一个人的脸,然后又一拳又打向另一个人的脸;两个人就捂着脸哇哇痛叫。清风只是使出了一点点力气,如果把他的力气全使出来,这两个人的脑袋也许已经碎了。

可是,在出拳之后清风也觉得手指一阵疼痛,这都是因为吴清风的身体很少锻炼的缘故。

看来师父的教导不能忘,在这里也一定要加紧锻炼。

这时候四周渐渐的聚来了一些路人,他们看着四个全身湿漉漉的年轻人,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情况。

哭哭泣泣的女孩子从地上站起身,湿衣服粘上了地面上的泥土,使她漂亮的衣服变得很脏很脏。现在,她顾不得这么多了,她来到吴清风的面前,说:“谢谢你,我叫陆芸芸,谢谢你救了我。”

吴清风看这女孩子也只是十七八岁,应该还是个学生,就说:“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

大家七嘴八舌的谈论起来,有人问他们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清风如实说道:“我不认识他们,只是看到这两个人不顾陆芸芸的反抗抱到摩托车上就跑,所以就拦下了他们,结果他们掉进了水里,我就又把他们救了上来。”

说到最后,清风看向陆芸芸,陆芸芸则看了一眼两个兀自捂着脸的男子,说:“我也不认识他们。”

两人被吴清风打了,正气愤的不行;他们看到吴清风瘦瘦高高的身体,也没有三斤二两。觉得被打只是意外,这时候脸不太痛了,就一起向吴清风靠过来,身材魁梧的说:“别问老子是谁,今天打了老子,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另一个个子稍微矮一点的人,阴阴一笑,说:“打了你之后,你还要陪钱,把老子的摩托车弄进了河里,你要给老子们买新的。”

清风可听不进他们这些废话,正要上去再教训他们一下,却被陆芸芸拉住了。看得出来,陆芸芸很是害怕,她说:“你快跑吧,你斗不过他们。”

突然,身材魁梧的从怀里取出一把西瓜刀,接着个头瘦小一点的也从怀里拿出了一只警棍。看到就要开战了,围着看的群众立刻站的远远的,害怕血会溅在衣服上;更有胆小的都跑开了。

显然,陆芸芸更是害怕,可是拉着清风的手并没有松开,而是加大的力气,想拉着清风跑。

清风没想到这里的恶人如此猖獗,不但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抢美女;而且两个人还把几十个人吓的远远的躲开。看着高大的楼房和车水马龙的大街,这并不像是动乱的年代呀!

清风完全不在意渐渐靠拢过来的两个恶人,而微微一笑,看着陆芸芸说:“不要害怕,也不要跑,看我是怎么痛扁这两个坏蛋的。”

“啊……”,陆芸芸抬起头,看到刀光一闪,西瓜刀已经举到了吴清风的头顶,一着急就只有大喊的份了。

随着陆芸芸的喊叫之后,随即是两声惨叫。清风仍然微笑着看着陆芸芸,而在他的背后,西瓜刀和警棍丢落在地,两个偷袭的人正双手捂着胸口痛得滚来滚去。

从清风的肩膀上看过去,陆芸芸不由得笑了;她只看到清风的脚向后抬起,两个恶人就倒在了一起。

围观的群众也乐了,他们围过来把两个坏人按在地上用绳子绑住,说要送到公安局里。

这时,只听身材魁梧的大吼道:“我们是蛤虎哥的小弟,你们不想活了是不是?放开,把老子放开……”。

几十个群众一怔,撒脚就跑,比抗战时期见到日本兵跑的都快。这两个人扯掉身上的绳子,身材魁梧的远远的指着吴清风说:“我叫高志,他叫刘东,我们坐不更名行不改姓;你小子叫什么?竟然多管我们的闲事?有胆留下名字吗?”

陆芸芸又害怕起来,躲在吴清风的背后,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吴清风却淡淡的说道:“清风。”

“好,我记住你了,今后给老子小心了;”说完,高志狠狠的向地面上吐了一口痰带着刘东就要走开。

清风暗怒,作势要追;高志和刘东‘妈呀’一声就跑远了。

清风微微一笑,转过身来,看到陆芸芸也在笑;说道:“这些人真可恶,今后我要见一次打一次;你没事吗?”

“没事;”陆芸芸微微垂下了头。

“就是衣服湿了;”清风关心道。

“现在是夏天,一会儿就会干了。”

“还有点脏。”

“哦,回家后妈妈会帮我洗的。”

“呵呵,那你赶快回家吧,这样子就像被别人欺负了一样。”

“那有?”陆芸芸猛然抬起头,向着清风说道;随即声音又小了一点,说:“真的没有。”

清风本想把陆芸芸支走,然后赶快回家看望十年都没有相见的爸爸和妈妈。可是,他不能赶人,也不好一走了之。看着陆芸芸穿着华丽的衣服,耳朵上挂着闪闪发光的钻石耳坠,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就问道:“他们为什么……那个你?”

3:穷困潦倒的家

卷一重归故里3:穷困潦倒的家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为了劫财吧!”

“你身上有很多钱?”

“没有,就几十元,仍然在口袋里”

“哦,这就不是劫财,可能是劫色。”

“啊……”。

清风笑了笑,不管那些人是什么目的,现在陆芸芸完好无损,也就没有他什么事了。

清风不想继续耽误下去,就说:“我还有事,有缘再见吧!”

“喂!”陆云芸芸看他说走就走,就叫住了他,说:“你家的地址在哪里?你救了我,我爸爸妈妈会去感激你的。我虽然没有钱,但是我爸爸妈妈很有钱。”

清风这才想到了绑架上面来,就说:“不用客气,我救你不是为了钱。”

陆芸芸心里就一暖,看着清风一身洗的发白的衣服和脚上的破烂拖鞋,也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怎么不趁此机会向她要一点酬劳呢?现在是商品经济社会,金钱至上嘛!谁不想低头就捡一捆钱呀!

如果他要钱,陆芸芸就会给他一些,然后就此别过;可是现在他不要一分钱,倒使陆芸芸心里有种过意不去的别扭。

看到清风走的也是她回家的路,于是,就开着车子跟了上去。

车子刚刚行驶在路上,她就接到了爸爸陆涛的电话;陆涛的声音很急,他说:“芸芸,姑妈说你已经离开了她们家,为什么现在还不回来?现在在哪里?爸爸去接你。”

“不用了,我现在在路上,马上就到家了。”

陆涛这才放下心来,说:“快点回来,我准备为你请两个保镖。”

“为什么要请保镖?”

“因为……因为爸爸爱你……”。

清风顺着河道向西走,一会儿就走到了一幢很旧的老房子前;这才突然意识到,这不是他的家,而是吴清风的家。

清风这才知道吴清风是个多少苦逼的人,一个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竟然已经辛苦的找了两个多月的工作。他的口袋里现在还装着个人简历,只是刚才被水浸湿了。

现在,身上的衣服都干的差不多了,只有几张简历还是湿的。他今天又辛辛苦苦的找了一天工作,中午吃了两个早晨从家里带出的包子,现在已经饥肠辘辘了。

家就在眼前,清风摸了摸口袋没有一分钱;就只好走了进去。他要先把这里做为落脚之地,然后再去寻找另一个家。

陆芸芸跟到这里就有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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