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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致看了看临近黄昏的天空,站了起来:“那你肚子里的孩子呢?”
“我已经打掉了。”
“打掉了?”
“前天……”
在墓碑前面的阴影之中,执袂仿佛是被贴在墓碑上一样站立在那里。
“原来如此……”宁致终于明白了当时联络不上执袂,而后执袂面色苍白地出现的理由了。“原来你去医院了。可是为什么不告诉我?”
“就算告诉了你,结果还是一样。”
这句话之中包含了多大的坚定,宁致无法形容。只是在女人的执念之下,他突然感到男人的脆弱和渺小。
“你爸爸把我的孩子带走了。”执袂的眼角再次溢出了泪水。
宁致想起执袂以前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把孩子打掉的。到底是什么让执袂下定决心,伤害自己的身体,割舍自己的骨肉呢?然而今年不过十八岁的宁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的。女人是一种非常非常难以捉摸的生物,他并不是第一次发出这样的感慨。然而宁致不愿意去想执袂打掉孩子的理由,那样只会变得更加痛苦。现在只想逃避那铺天盖地的雪花。
“潘琦回国了。”宁致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然而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认为把这件事告诉执袂比较好。潘琦似乎知道了父亲的事情。
“你是什么意思?”执袂转过脸来凝望着宁致的脸。
“没什么。”宁致把视线转移开了。
“你希望我和他在一起吗?”
“我只是希望你能幸福。”
宁致知道潘琦现在是潘家财团的核心首脑,百分之百的富家豪门的少爷,身价已经超过了几百个亿。虽然说财富的多少并不能决定幸福感的充足与否,但是在宁致的理解之中,或许金钱能给人带来很多的抚慰和快乐吧?有了钱才可以欣赏人世间的美景,有了钱才可以制造撞击心脏的罗曼蒂克,有了钱才可以享用珍馐美味。至少目前,宁致是这样想的。
短暂的沉默横亘在宁致和执袂之间,春日的夕暮,风很大,似乎是执袂所说的第三次春疾风,今年春天的最后一次春疾风。大风吹起来的时候,吹得雪花汹涌澎湃,这四月飘雪仿佛要在今天一天之内散尽一样。
“我会很幸福的。”执袂抬起被泪水打湿的脸,轻轻地点了点头,使劲儿咬着嘴唇,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永别了。”说完就转身朝着青石板石阶跑去。她始终没有回头。那瘦弱的身体里迸发出一股巨大的力量,仿佛是竭尽全力穿过墓地向那摇晃起来的青石板石阶跑去。
雪花在她的身后疯狂地飞舞。宁致突然感觉她身后的那些雪花在风中好像被燃烧起来了,那熊熊燃烧的火焰在一瞬之间照亮了自己和执袂在一起的岁月,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年时间,然而那其中充满了说不尽的苦痛和悲哀。
原来爱情是这样深沉的东西,绝非轻松的消遣娱乐,不是精神的调剂品和生活趣味的添加剂,而是非常深切直入骨髓的东西。要么就碎了心,要么就绝了命。或许真的应该是“相见不如不见”。
那凄凉而高亢的“永别了”如同回声一般回响在兀然伫立的宁致的耳边。
雪国之旅发生了深入的关系之后,总共和执袂前前后后说要分手,加上这一次,也已经有三次了。第一次很快就在疯狂的做爱之中和好如初;第二次是因为执袂怀上了自己的孩子而得以延续关系;现在是第三次了。听到执袂那样决绝的一句“永别了”,宁致肯定这一次是不可能再回去的了。
因为父亲的死已经是一个沉痛的代价了,似乎直到这个时候,宁致才终于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多么的罪恶。
“真是个混蛋……”闭上眼睛,宁致拼命地甩了甩头,耳畔突然就响起了和父亲一起唱《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片头曲的歌声,已经无法分辨那是小时候的自己和年轻的父亲一起手拉手唱的,还是前段时间高中生的自己和中年的父亲一起在公交车上手牵手唱的了。然而明明是非常明朗开心的轻快的歌声,现在听起来为什么会那么的悲伤?
这一辈子,怕是每一次听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片头曲的歌声,都会无法抑制地悲伤起来吧?就像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里男主角端坐在波音747客机上,突然在听到甲壳虫乐队的《挪威的森林》的时候,那旋律一如既往地使他难以自已,比往日还要强烈地摇撼着他的身心。
为了不使头脑胀裂,他弯下腰,双手捂着脸颊,一动不动。
而现在宁致也感到了一阵轻微的晕眩,一下子蹲到了地上。
宁致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轻轻地用左手按住额头。过了一会儿,他把手慢慢地移动到左耳耳垂的部位,碰触了一下忘记还给执袂的那枚雕刻着雪花图案的白银耳环。到底还是忘记还给她了。
然而这一次,宁致不打算再以此为借口约她出来了。或许这个白银耳环上就有着雪花恶毒的诅咒。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是从执袂送自己白银耳环的时候开始的。果然是一个不祥之物。然而宁致终究不肯舍弃。
或许执袂就是自己和父亲的诅咒吧?她才是真正的雪花的精灵。宁致和明远这对父子被雪花的精灵所魅惑,彷徨在梦幻世界,终于用鲜血和生命作为代价找到了救赎的出口。
尾声(执袂篇下)
宁致并不只是说说而已。得知他考取了明远故乡的一所大学的时候,季节的车轮已经碾转到了初夏。再也找不到雪的痕迹的初夏。天空蔚蓝得好像能从远处传来石英和水晶碰撞的声响。
连日的春雪过后,夏日的尘埃被冲洗无余,呼吸草的芬芳也好,感受风的轻柔也好,谛听鸟的鸣啭也好,眼下都是再适合不过的季节。
在人生旅途之中失却的很多东西,蹉跎的岁月也好,死去或者分离的人们也好,无可追回的懊悔也好,眼下都很适合拿出来做释怀的努力了。
就在这样明朗温暖的初夏,快要下班的时候得知要和林青沼一起去陪一位重要的投资方吃饭,房地产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他们公司算是业内翘楚,也不得不挖空心思拼业绩。
“你可以不去的。”林青沼依然的关怀备至。
“没关系,反正一个人晚餐也挺无聊的。”
从明远的别墅里搬出来之后,执袂就一直住在林青沼的公寓里。想着总不能一直呆在人家家里,于是花了很多心思打听公寓出租,也有了中意的公寓,然而就在即将搬出去的时候林青沼出了一场车祸。虽然不至于非常严重,但是也需要有人照顾,因而搬家的事情就耽搁下来了。
等林青沼康复了,又想着什么时候搬家才好的执袂,在郑白薇的日本料理店偶然遇见了孙宇康。
“好久不见。”执袂挥手向他打招呼。
执袂记得以前是经常见面的,孙宇康似乎总是喜欢黏着林青沼。
“我已经不打算再经常见你,当然会好久不见。”
孙宇康笑着捏了捏执袂的脸颊,这动作和他第一次见自己时一样。
“为什么不想见我?”执袂奇怪地挑起眉毛。
“我已经决定把你让给哥哥了。”莫名其妙的一句话。
“这话从何说起?”
“他为了留住你,不惜故意出车祸,我甘拜下风,彻底服输。”
听孙宇康这么说,执袂只是不相信。虽然不相信林青沼会为了让自己继续留在他身边而故意出车祸,但是执袂到底还是没有搬家。眼下依然在林青沼的公寓里住着,想着一切都还是顺其自然吧。
这一晚陪那位投资方大人物吃的是泰国料理,其中少不了执袂最不能忍受鱼露的味道,硬着头皮像喝中药一样吞下冬阴功汤,然后还要言不由衷夸奖对方提出的要求“有创意”,酒过三巡,菜足饭饱,瞅准了林青沼和那位大人物言谈甚欢,这才借口去化妆间补妆,趁机溜出去透气。
这家餐厅的旁边是一家酒吧,百无聊赖的执袂走进去想要喝点兑了苏打水的威士忌。酒吧的灯光不算昏暗,但也有够暧昧。中间的舞池里有一对一对的男女在搂抱着跳舞。很快就有年轻的男子邀请执袂去跳舞。
“你没有、至少这几年没有摆弄过乐器吧?”这是他开口的第一句话。
“啊。”执袂毋庸置疑地表示吃惊。
“一摸手就知道。”他的笑容在五彩的灯光下闪耀着。“我可是很擅长乐器的,待会儿唱歌给你听。”
笑起来的执袂突然肩膀碰触到旁边一对男女的身体,转过脸去,一下子吃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执袂呆呆地连舞步都慌乱了。
万万没想到在这里在这时,撞见衣冠楚楚地赴美人约会的潘琦。
然而发现她的他却只是瞪了她一眼后,没在舞池待上五分钟便拉着他怀里的那位姿颜美好的佳人走到酒吧外去了。执袂感觉到,他是因为自己在才出去的。潘琦刚出去,执袂便连那位很擅长乐器的年轻男人的账一块付清楚了,然后离开了那家酒吧。
正准备从酒吧所在的大厦走向人行道时,执袂发现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雨来。看到潘琦之后,执袂突然想回家,见雨势并不是很大,她跑了起来。但跑到一半觉得累了,便又开始走。
根据出酒吧时看的时间,还来得及勉强赶上最后一班地铁。对面也有一个同样没有打伞的男人在走着。一发现是潘琦,执袂便开始疑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装作没看见也好,打招呼也好,都不太自然。于是执袂等待着潘琦的态度,自己则稍稍低着头走着。如果潘琦装作没看见的话,自己也这么做好了。
“喂。”
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执袂被叫住了。回过头,看见潘琦一副怃然的表情说道,“就算宁致可以原谅你,我也不行。”他的双眼直勾勾盯着执袂,“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原谅你。”
“……我知道了。”
就这样面对面,两人都没有动。然后,被雨淋湿的潘琦的脸上,嘴唇缓缓地动了:“应该下地狱的明明就是你。”
这并不是夸张或者逞强。他是真的这么想的信息,准确地传达给了执袂。潘琦先迈开了步子,不一会儿,执袂也离开了。
在地铁站里买票的时候,明明不冷,执袂的手却一直在抖。在准备去捡起掉在贩卖机下面的零钱时,突然泪水涌了上来。至于自己究竟为什么想哭,执袂并不愿意去想。
第二天才从林青沼那里得知那个投资方是潘琦的下属,那位投资方已经同意引见他们和潘琦见面。林青沼当然不同意执袂去和潘琦商谈,然而执袂不知为何还是决定去。
酒席上除了他们还有一干人等,也算好不热闹。而潘琦是一眼也没有往执袂这边瞥,和林青沼说话的腔调也是爱理不理。左拥右抱、依红偎翠。谁叫他如今是潘家财团的首脑,身价已经超过几百个亿。
原来重逢是这样的滋味。苦笑着的执袂起身离席。原以为他根本没有留意自己,可是等她站起身来准备离开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潘琦极具穿透力的声音:“林青沼你手下的人就这么没礼貌吗?”
就算自己被潘琦百般羞辱,执袂也容不得他去说林青沼半句坏话。转过身来,执袂低头道歉。
“失礼了,我还有点事。”
没想到很快潘琦就从万花丛中站了起来,二话不说地走过来拉起执袂的手腕,一句话都不留下地拉着执袂便走。
“你要干什么?”林青沼从后面追上来。
“我问我要干什么?”潘琦冷笑了一声,“那我就让你看看。”说完他就猛地把执袂推到走廊的白色墙壁上,猝不及防地就吻了上来。差不多有三个月没有接过吻的执袂顿时呼吸急促,整个背脊都紧贴着墙壁颤抖起来,紧握成拳的手心早就被汗水濡湿,也不知道是冷汗还是真的很热,明明这里的冷气是那么的强劲。
真的,那一瞬间,执袂感觉自己心脏跳动得恍如初吻。
掠夺似的长吻终于结束之后,那欠扁的家伙还歪着头仔细地盯着执袂的脸:“你在想什么?”
强吻别人之后居然还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来,执袂想了想,在自己认识的人之中也只有潘琦会这样乱来,完全不顾及对方的心情,只管说自己想说的,做自己想做的。分开了这么久,又去巴黎好好进修了一段时间,而且如今又是潘家财团的核心人物了,为什么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依然真的除了恶魔实在没办法用其他的形容词来描绘?
“你干嘛好像快哭出来一样啊?”
当然想哭啦,和你重逢的时候就想要哭了,只是眼泪一直没有掉下来而已。然而不想让潘琦看到自己脆弱的泪水,执袂把头低垂了下去。
“抬起头来!”潘琦粗暴地抬起了她的下巴,比以前更加漂亮优雅的眼眸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你难道不想听听我的心情吗?”
无法直视潘琦那深沉的眼神,执袂先是大大地睁开了眼睛,然后马上又紧紧闭了起来:“我不想听。”
“为什么?”
“我讨厌期待后又被背叛的感觉。”
之所以说“期待”,是因为不知为何,执袂感觉失去宁致之后,自己唯一的幸福就只能来自于潘琦了。那场秋日的烟火,那人间最美丽的景色,至今还在她的心中熠熠生辉。
“如果我说你不听会后悔的话你怎么办?”
这样说着的潘琦突然低垂着脑袋,颤抖着肩膀哭泣了出来。
“为什么哭泣?”惊慌失措的执袂伸出手想要搭在他的肩膀上,然而还没来得及伸过去,自己整个人就被潘琦搂进了怀里。那拥抱是如此的熟悉,它的温度让执袂想着自己或许可以见证这个美少年长成一个真正的男人。
“我要代替上天来惩罚你,如果爱你无法把你留在我身边的话,那么惩罚或许可以作为永远陪伴你的借口吧?”
一滴滴的泪水落在执袂脚边,连带地执袂也想要再哭起来。可是两个人抱头痛哭的样子实在很傻,于是她咬住牙关强忍。
“你就没有什么心情要告诉我吗?”潘琦哽咽着问。
怎么办?突然觉得好高兴。这是一种既想哭又想笑的莫名心情。
“别哭了啦!傻瓜!”
好不容易从咽喉深处挤出来的,只有如此不修饰的一句话。
“我还以为你会说‘别哭了,吻我吧’。”
一旁的林青沼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踪影。
不在乎任何强力的拥抱和热吻,执袂轻轻闭上眼睛感受那份来自心灵的震撼。
尾声(宁致篇下)大结局
鼎沸的人声和杯盘碰撞的声音虽然吵杂,但还不到令人不愉快的地步,再加上酒精特有的味道和微暗的照明,反而形成小酒吧特有的风情。旁边坐着的孙宇康正和吧台里面身材窈窕的女调酒师谈笑调情,宁致百无聊赖地饮尽了酒杯中的兑了苏打水的威士忌,然后抬起睡眠不足的视线在酒吧暧昧的光线之中逡巡。
之前就有听林青沼说过,他的这位表弟睡过的女人足足可以开一场奥运会。升入大学之后,没想到孙宇康也被调到这个古都的分医院担任院长。于是很快宁致就跟着他混迹于酒吧,已经有连续几个晚上到酒吧来,物色两个结伴而来的合适女孩,和她们喝酒谈笑然后到旅馆开房间上床。不知道为什么酒吧里成双成对的女孩会这样的铺天盖地。也不明白女孩们为什么都这么喜欢男人的长相。
首先孙宇康就长得很讨女孩们的欢心,事实上他根本不是一个很幽默的人,然而女孩子们一听他说话就好像立马被他的幽默才华所折服,一副入神痴迷的样子,然后在不知不觉之间就昏头昏脑地和他睡在了一起。至于宁致,倒是不想开口讲太多的话,于是孙宇康就让他干脆装深沉装酷,没想到这样也有效果,很快就有大把大把的女孩倒贴了上来。
宁致其实并不太喜欢和萍水相逢的女孩同床共枕。作为疏导情欲的一种方式固然惬意,而且同女孩拥抱着相互亲吻和爱抚身体也颇为开心。他所不快的是早上起床的时候。醒转过来的时候女孩有可能还没有走,酣然大睡不说,也可能还在打着呼,若是熟悉的任雪穗或者郑柑橘倒也罢了,可是都是些陌生的女孩。而且整个房间飘荡着的酒味也让人心里闷得慌。床罩和枕套都是情人旅馆的那种没营养的颜色,窗帘也脏兮兮的,感觉从那里射进来的晨光也变得特别不干净,总之让心里毛毛的感觉挺不舒服。
把身边的女孩推醒,她往往是一边穿着内衣和长筒袜一边转过头说:“昨晚上你没有把那玩意射进去吧?我现在可是危险期啊!”或者就是一边对着镜子涂口红贴眼睫毛一边嚷嚷道:“你为什么喜欢在做爱的时候叫同样一个名字?那个名字很特别嘛。是执袂?‘惨若执我袂’的那个执袂?”
有时候还会很凑巧地和任雪穗的朋友睡了。她本来是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的,于是宁致也就装作不知道她是任雪穗的朋友。在爱抚之后,宁致没有考虑太多就冲了进去的时候,她轻轻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