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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羽天关-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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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弄掉那条包布,出现在他手中的是一串滚圆的、光泽润美的珍珠项链。
  这一串珍珠项链套在李百灵脖子上,那瑰丽的光彩,映得那张桃花似的人面更为明艳美丽。
  “瞧,好不好看?”小关傲然揪住不败头陀手臂。
  “这一串珍珠,我一瞧就想起李百灵。我深信只有她才配。若让别人戴上,一定很难看。”
  别的女人戴上,事实上绝不会难看,因此小关这话未免太偏激了。不过,李百灵却一点儿不挑不嫌,含笑盈盈中,好象想掉眼泪。
  不败头陀可真怕这种深情比酒浓的感人场面,至少会使他很尴尬,而且也很难措词。
  因为以他出家人立场,好象不怎样好予以夸赞,但又实在不能乱贬。
  他面孔一扳,喝道:“小关,我说的是另一样东西,你难道舍不得拿出来?”
  小关楞一下,脑筋一转,终于想通了。顿时喜上眉梢,手掌伸缩间,摊开时多了一块金锁片,也有一条链子。
  “这就是了,小家伙,这是道教至宝紫府保心锁。你戴上了,保你长命百岁,邪魔不侵。”
  李百灵故意装不懂,问了半天。
  其实若要考究此宝来历,她保险比在座任何人都多懂十倍。这话只是指不败头陀而言,若是小关,那就更不必提了。
  “还有马家藏宝一事,亦不可过于松懈。”现在又轮到李百灵发言了。“万一血尸席荒也派人来动脑筋,我们绝不可输了先手。”
  “这话有理。不然血尸席荒派人到这等偏僻地方干什么?”不败头陀神色凝重。“当然,那小荷花要查出奈何丹下落一事,幕后肯定是血尸无疑。听说他若是得到奈何丹,加上他的邪法庭功,便可以变成万年不死之身。”
  小关不觉现出揣揣担忧之色:“喂!小家伙,我看你还是赶快一口气吞掉那奈何丹为妙,免得老是提心吊胆的。”
  李百灵只笑笑,转到别的话题:“那位东厂高手子母刃胡永度,中了我的毒香,至少要昏迷十二个时辰。我瞧这家伙很心狠手辣,所以生平第一次在他身上施展叛天逆地十二金针秘奥手法,使他的武功表面上减退了五成左右。”
  “哦?那么骨子里呢?”小关好奇追问。
  “骨子里,他只要一动杀机凶心,他施运内外劲力之时,便会出现一种奇怪现象。例如他心里明明想向右边出刀,偏偏手脚不听话,反而向左边劈出。”
  “哈哈,这老小子可有得瞧啦!”小关笑得嘴张得好大。“你这什么金针几时教给我,凡是坏蛋我都给他们来上一招。”
  “好,以后我会教你。那马家的人我也整了他们一下,以示惩戒。但没有对付胡水度那么厉害就是。”李百灵一面笑着说又一面想:“小关想学这最精奥的金针绝学,他如果知道至少要熟读一百二十卷口诀,才算初步入门的话,他还肯不肯学呢?”
  “还有,那马家的确时时恃势欺人,这儿的县太爷,还比不上马府一个总管。”李百灵摇头搓叹。
  试想连代表法律的一县父母官,也都要仰承鼻息,任由指使的话,一般的老百姓常被鱼肉欺凌,已是不问而知。
  “所以他们马家的镇宅之宝,我们不但取之无愧于心,甚至是应该做的事,假如此举能使他马家败落的话。”
  这是伦理哲学上的理论根据。反过来说,如果全无理论可以依恃,李百灵的行为便变成盗贼之流了。
  只是李百灵本身根本不必有哲理支持,因为最近一阵子,她已做了许多莫名其妙,没有什么哲学根据的事情。只不过对于不败头陀这类人,还是尽量使他们心安理得为妙。这是李百灵的想法。
  小关忽然大为兴奋,一手揪住不败头陀胳臂,怪热络地问道:“那九骷髅秘音魔叉在神兵谱上排第三名对不对?”
  “对,对。”不败头陀怕他扯破灰衲衣袖,连忙回答。
  “但天铸剑却只排名第七,对不?”
  “对,对极了。”不败头陀仍然担心自己的衣袖,所以答得很快。
  但可惜他还是躲不过灾劫,只听哧一声,衣袖被扯裂一道口子。
  小关却浑如不觉,声音更兴奋:“排第三的当然比第七名好得多。那把魔叉,一定可以制血尸死命。”
  这道理乍听很好,但其实往往不对。
  例如某甲很喜欢喝茶,最爱喝的是普洱。
  假使在茶叶店中,极品铁观音比普洱贵很多,你能不能迫某甲改喝铁观音?他会不会衷心认为铁观音比普洱好喝?
  简单地说,甲食物比乙可口,乙食物又比丙食物可口。因此,甲食物一定比丙食物可口。
  这个推论公式,大致上可以成立。
  只不过假使食物仍然是食物,但比较时却不在可口与否方面着眼,却是寻求哪一种拿来掷人比较痛些?
  那么假定甲食物是蕃茄、丙食物是番薯的话,任何人都知道被哪一种掷中会更痛些了。
  不败头陀不跟小关罗嗦解释,只望住衣袖裂口苦笑。
  李百灵连忙把小关的手拉开:“唉,小关,有一点你有所不知。”
  “我不知道什么?”
  “魔叉天铸剑都可以刺透血尸的铜皮铁骨,所以这两种兵器都列得入神兵谱上。假如用魔叉和天铸剑互斩,肯定是天铸剑吃亏,故此魔叉排名第三,比天铸剑高了几级。”
  “对呀,但听你的口气,好象魔叉有什么不妥?”小关皱眉摇头,表示不满。
  “的确有点儿不妥。因为这两件神兵刺中血尸的话,天铸剑可以刺死这个邪魔,但魔叉行不行却没有人知道。”
  小关为之一楞,看看不败头陀的衣袖,不觉歉然。但同时,也不禁想起天铸剑。
  天铸剑虽然在神兵谱上,是名列第七那么高的地位,可是剑鞘平凡陈旧,剑把也残败得好象快要跟剑身分家。
  不识货的人,断断不肯相信这把破剑居然能够名列神兵谱中,而且还高踞榜上第七的前茅名次。
  阿庭作仆人装束,用这把破剑找着一个包袱,高一脚低一脚晃晃悠悠地跟在小白屁股后头。
  飞凤在驴背上,坐得又稳又舒服。
  她偶尔会回头瞧瞧阿庭。
  但几日下来,阿庭这家伙木口木面,一整天讲不到十句话。要不是他面貌长得满清秀俊美,飞凤一定以为他不是呆瓜便是白痴。
  殊不知这家伙嘴巴上的本事真不小,大大把飞凤吓一跳,让她心中不得不自认这回真是开了眼界。
  那是树林里忽然冲出二十名壮汉,手中有拿刀剑枪斧的,也有拿着强弓长箭的。
  这些人个个都以青巾蒙着口鼻,只露出眼睛。
  他们身手都矫健之极,一下子已有四名持弓箭的壮汉,散开四周遥作监视,另有三名迅即绕向来路,使飞凤和阿庭不能往回逃跑。
  还有五名大汉,拦在路中。
  飞凤回头,见阿庭仍然木口木面,好象对强人拦路之举没有一点儿感觉,心中不禁有点气:“喂,小关,你看见没有?”
  她和阿庭现下是冒充李百灵和小关,所以在称呼上是错不得的。
  阿庭颔首:“看见啦。”
  “这些毛贼真是瞎了眼睛。”飞凤的声音清脆响亮,人人都听得见。
  “李仙子,他们不是毛贼,是很厉害很凶狠的江洋大盗。”阿庭答得不假思索,声音也响亮得没有人听不到。
  他流畅答话使飞凤既惊讶又疑惑。
  哈,敢情这家伙并不是呆瓜或白痴。
  “别胡乱话毁人家,毛贼和江洋大盗,定罪时有很大的不同。”飞凤假惺惺地警告阿庭,好让人一听而知她其实是在讲笑。“小的知道。”阿庭大声回答:“照小的看,这一群家伙大概最近做过案,所以很小心都蒙着面孔,在我们前面拦住去路的,五个都是盗首的身分,小的不担心他们,亦不担心后面截路的三个跟班。”
  “那你担心谁?是不是那四个箭手?”
  他们大声对答,内容十分精彩,全是跟对方有关。所以那些人亦全都竖起耳朵聆听。
  “啊!他们的箭,不错,是很有威胁。但我担心的是小白。假如你没有这脚力,往后怎生赶路?”阿庭的话实在对拦路群盗侮辱殊甚。
  因为他言下之意,根本全然不把那么多的人放在心上。
  飞凤吃吃而笑。
  她的面孔隐藏在轻纱后面,故此谁也不知道她的笑容好不好看。
  “好啦,别说废话,你去打发他们。我保证小白没有事,也保证你不必代替它的工作。
  ”飞凤说。
  那五个盗贼头领很沉得住气,直到阿庭走到一丈之内站定了。
  其中一个矮个子才开口,声音甚是阴沉:“你眼力不错,小关,我希望你的决定也不要出错。”
  “你放心,绝错不了。”阿庭不但言语沉畅,动作也十分利落,剑尖挑着的包袱呼一声横飞两丈外。
  那把外表破破旧旧的沆铸剑,已连鞘握在左手了。
  他接着又道:“在江湖上,像你们这样十几个一伙,天南地北横行闯荡的,不超过十拨人马。你老兄手中两对利斧,体积较小,又有银丝系腕,是不是可以飞斧伤人于十二尺之内的流星绝命斧?照我所知,这些到处流窜的匪帮中,有一帮最下流龌龊无耻卑鄙的,叫做二虎三狼,你老兄一定是二虎之一的矮脚虎施秀了,对不对?”
  他的话说得既快速而又清晰,简直像连珠炮一般,对方刚楞了那么一下,阿庭的话已经讲完。
  因此,被侮辱和被挫折的愤怒之火,这时才在对方每个人心中熊熊燃起。
  矮个子左手猛地举起,背后旁边所有的人都闭嘴静默如木头石块。
  “老子不骗你,我是矮脚虎施秀。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吓?”
  “有,你左边那长得很高大的蠢货,一定是过山虎陈泰。余下三只野兽,一是青面狼孙宇,一是白面狼王敬,一是花狼史延年,对不对?”
  阿庭的话流畅迅快得叫人难以置信,偏偏又字字清晰已极。假如对方不想听,恐怕连掩耳朵也来不及。
  他又道:“这最末后提到的花狼,据说最会糟踏女人,是第一个该死的坏胚子,有人说他应该死一百次才合天理。但以我看来,他死掉之前,受点儿活罪也就马马虎虎算啦。”
  如果此刻有人看得透飞凤面上轻纱,准会发现她惊讶得张大小嘴巴的怪样子。但事实上真不能怪她如此失态。 
 

 
 
 



第十六章 奈何丹
 
  老天爷,谁想得到本口木面,一天讲不到十句话的呆瓜,一旦开口,竟可媲美世上舌头动得最快的女人?
  此外,飞凤亦无端端同时泛起了小关的影子。唉,小关和阿庭,这两个家伙都好象是变化莫测的神龙……
  二虎三狼那边所有的人马,惊的程度绝不下于飞凤。不过,他们却多了一样,那就是愤怒。
  过山虎陈泰哇地震天一声怒吼!
  他厉声大叫:“气死我也!”手中的七环大刀一振一抖,发出锵当当一片吵耳响声。
  陈泰气忿得七窍生姻是他自己的事。
  阿庭以一种既是极快而看来又不怎么惊人的速度拔出天铸剑。剑刃在阳光下,晶莹森寒如一泓秋水。
  在陈泰有任何动作之前,阿庭已讲了好几句话。
  他说:“花狼,我叫你小史好啦。小史,你小心泯着,我第二剑就要砍断你右手,第三剑还砍断左腿。多用一剑我不是人。”
  阿庭语气斩钉截铁,使人自然而然觉得他句句当真,绝非诳骗恫吓。
  花狼史延年仰天狂笑声中,大步越众而出。
  四下没有人哼一声,这意思是说没有人相拦或劝阻;因为阿庭的话,实在太侮辱了,简直把花狼史延年糟踏得不成样子,所以这个场面,必须让史延年自己决定。
  是独斗或是群殴,全得看他自己的意思了。
  花狼史延年右手的兵刃仙人掌向空中举起,这支四尺余长的外门奇形兵器,闪闪生光。
  人人都看得出他意思要所有的人缄口,等他说话。
  连飞凤也这么想,但阿庭却不吃这一套,或者说他没有被花狼史延年骗过去。阿庭吃吃嘲笑声,这时特别刺耳。
  “小史,别耍啦!这一套老得都快要掉光牙齿啦!”
  由于他话讲得特别快,因此直到他话声已落,才有两支劲箭挟着锐厉破空之声射到。
  而花狼史延年那支仙人掌,也同时有三点极细的蓝芒在阳光下微微爆闪一下。这三点蓝芒幼细得极难看见。
  就算看得见,却已宛如电掣射到面门。
  飞凤陡然骇得一颗芳心泺上喉咙。
  她看见阿庭竖剑当胸返了一步!
  这尺许的距离,的确可以及时躲过两箭透体之危,而那两支劲箭亦果然交叉贴胸穿过空气,没有射中阿庭。
  但那三点蓝芒,飞凤知道阿庭不会看不见,可是仅以一支长剑竖在胸前,即使眼力锐利无双,竟能以剑刃抵住当中一点蓝芒。
  问题是其余那两点蓝芒怎么办?
  这三点蓝芒虽然是一时还瞧不清楚真正形状,但显然是一种细如牛毛又淬得有剧毒的飞针。
  而且必须以精巧弹簧发射,才发挥得出无与伦比的凶毒威力。
  阿庭自己知道自己的事,所以他深信自己瞧得比发针的花狼史延年还清楚十倍。
  阿庭甚至看得见当中那一线蓝芒,距锋薄剑刃尚有黍米差距,而另外两线蓝芒,则各距剑刃一寸以上。
  所以如果阿庭死板板竖剑不动的话,这三线闪着蓝芒的细针,定必毫不客气完全射入他面门。
  然而事实证明,阿庭的剑虽然直挺挺竖在面前,全然纹风不动,但面部却没有被毒针射中。
  敢情那三枚毒针,都自动拐弯歪斜了少许,齐齐射中剑刃,并且黏附在剑身上,没有掉落地面。
  这结果虽然使人惊异,却合情合理。
  否则阿庭既然眼力极锐,足以瞧得见三针来势,他不是白痴,干嘛不躲不闪?
  阿庭那快得惊人的话声清清楚楚传人众人耳中:“小史,有一件事你绝对想不到,那就是你自己居然会死在自己的针下。”
  花狼史延年耳中听得一清二楚,眼前却一花,对方那张清秀俊美的脸庞,已距他不足三尺。
  只见他好象不怎么着急地一剑割将下来,倏忽间剑尖已碰到史延年鼻尖。这一瞬间,史延年才知道人家的剑竟是多么的快。
  阿庭的沆铸剑乃是神兵利器。
  别说史延年的鼻子,即使是钢铁石头也可以轻易割开。
  另一项证据是史延年的仙人掌迅急翻起封架时,阿庭的剑尖竞停定在他鼻子上等候,但见那支精钢的仙人掌碰到天铸剑剑刃,好象豆腐一般撞上快刀,断了一大截。
  其实这一切都是闲话,最要紧的是吸附在那天铸剑剑身上的三枚蓝汪汪的细针,蓦然已换了居停。
  三支全都换在花狼史延年前额上。
  别人还弄不清楚怎么回事之时,阿庭已收回剑,然后又一剑当心刺向史延年攻去。
  花狼史延年当然腾不出手掏解药和拔掉毒针,急得哇哇大叫,面绕圈急退,一面大叫,叫众人上前帮忙。
  在外表上史延年并没有败象,毫不凶危。
  所以他那边的人并不很着急。
  不过,既然花狼史延年很丢人现眼地呼救了,他们可也不能不管,当下个个都挥刀举剑,大声吮喝。
  那作怪的阿庭只那样地挺剑指住史延年心口,剑式全然没有变化过,史延年以绕圈的曲线迅疾后退。
  阿庭一味跟进,亦步亦趋。剑尖一开始时离史延年胸口尺半,绕了两圈下来,仍然稳稳地还是尺半之距。
  不过别人这时可就瞧清楚花狼史延年两额上并排插入的三支毒针了,而且一眼瞥过的印象,也可以知道那三支毒针一定深扎入骨。
  在众人怒喝暴扑的声音和动作中,阿庭的沆铸剑突然加快了二十倍都不止,剑尖电掣吐出。
  史延年右手立时齐肘削断。
  史延年的断手还来不及掉落地面,阿庭的剑光又吞吐一下,这次史延年是左脚齐膝处中了剑。
  史延年奔出两步,第一步没事,因为这一步仍然用左脚作重心。
  但第二步,也就是说移动左脚向前跨奔时,他才发觉膝盖以下的那部分,仍然留在原地。
  史延年当然歪斜着重重摔跌一跤。
  但心中那种难以置信以及震惊的情绪,使他根本忘记了一个人断了一手一脚,乃是极之疼痛的惨事。
  阿庭一侧身从矮脚虎施秀、过山虎陈泰两虎中间闪过,突出重围。
  在双方身形交错过后的瞬息中,天铸剑寒芒闪动下,剑尖削去矮脚虎施秀一只利斧的斧头,剑把则恰好顶开了过山虎陈泰的兵器。
  那是五尺余长的紫金降魔杆,剑把乃是顶中杆尖,不但震退敌杆,自己还借力飘飞得更远。
  一切厉喝声和闪电般疾快的动作,忽然都停歇凝止。
  还能有双脚站着的二虎二狼,都愕然望住卧地浴血的花狼史延任,一而二虎之一的矮脚虎施秀,更比别人多了几倍震惊,那是因为他手中双斧,其一只剩下一截斧柄。
  当然,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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