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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奇谭-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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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枫真人是本门毫无疑问的第一炼器大师,休息几天恢复了精神之后,他就坐镇炼器坊,处理这九年来积压的一些问题。

不过这些年本门一直很太平,偶尔有点炼器方面的问题,以张龙的本事也都能应付得过去,结果没几天,吴解就被这位师叔祖叫到了炼器坊去。

“你想要一枚威力强大,但又能够随心如意地控制的剑丸,对吧?”丹枫真人此刻已经全不见半点疲态,笑着问,“为什么想要这么一枚剑丸?用飞剑不好吗?”

吴解向他详细解释了一番,又在他的要求下演示了那惊艳的一剑,丹枫真人沉思片刻,便有了主意。

他取来一些材料,临时做了一盏油灯,但灯壶里面既没有油也没有灯芯,看起来似乎只是未完成品。

“从今天起,你每天有空的时候就将自己的火焰注入这盏灯里面,什么时候灯上有光芒亮起来,什么时候带着它来找我。”他将灯交给吴解,叮嘱道,“如果可以的话,你要么只用同一种火焰,要么尽可能多注入不同种类的火焰,两套方法各有妙用。”

吴解疑惑地带着油灯离开,每天除了修炼之外就是源源不断地向油灯里面注入火焰。他现在已经掌握了六七种不同的火焰,但最为擅长的还是炼魔神火,所以考虑之后,就选择了第一套方案。

以他此刻的功力,每次可以放出的火焰足以将一座小山烧成岩浆,又或者将一座城镇烧成白地。但这猛烈的火焰却被小小的油灯轻轻松松地吸收殆尽,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一开始他还觉得很惊讶,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番,但这油灯虽然只是丹枫真人随手所作,可丹枫真人是半只脚踏入还丹门槛的前辈高人,更是青羊观首屈一指的炼器大师,纵然只是随手制作的法器,精妙程度也远远超出了他可以理解的程度。

吴解觉得,这盏外表平平无奇的油灯只怕在法器里面都算是精品,放到一些小门派足以当镇山之宝的那种!

研究无果之后,他就放下杂念,专心地为注满油灯而努力。

日复一日,每天他都向灯中注入足以化成一片火海的烈焰。就这么过了大概三个月,没有灯芯的油灯终于被点亮了!

吴解兴高采烈地带着油灯去炼器坊,却见丹枫真人毫不怜惜地将油灯打碎,从灯壶里面拿出了一颗金红色的圆珠。

“此珠乃是你的神火凝聚而来,和你心意相合,先天就很利于操纵。以此为原料制成剑丸的话,相信就算比起飞剑也不会逊色多少。”

他这才恍然大悟,对丹枫真人的博学和神通佩服得五体投地。

“要说法力神通,这家伙倒也一般。但这个思路的确超乎寻常,难得,难得!”这神奇的构思不仅仅让吴解和杜若大开眼界,甚至于连一向眼睛长在头顶上的茉莉都对丹枫真人很是表扬了两句。

“的确是奇思妙想,大光明神教里面当年就没出过这样的人。”杜馨虽然没有赞叹之色,但言辞之前也颇为赞赏,“时代果然是在进步的。”

几天之后,剑丸制成。

这枚剑丸让吴解大开眼界,它虽然操纵起来脱不了寻常剑丸的沉重,但旋转折返之际却异常的灵巧,甚至于不用耗费太大的心力和法力。尤其它本身就是吴解的火焰炼化而来,所以在御剑时简直就像是身体的一部分似的,不仅轻轻松松,更可以腾出手来使用无形剑或者其它法器。

“一心二用”这个对大多数修士而言都非常困难的事情,吴解居然就这么用取巧的办法实现了!

有了这枚剑丸,他的实力至少提升了两个档次以上。当他用这枚剑丸发出那惊艳一剑的时候,威力甚至达到了令炼罡修士都要退避三舍的地步。

若是当初有这枚剑丸,有这一招神剑,对付长春真人的时候就根本不用那么麻烦,直接人剑合一冲过去,就能把那老家伙轰个粉身碎骨!

“这话倒也没错。你用这剑丸施展那一剑的时候,炼罡修士之中,大概只有一些特别厉害的才能挡得住。”将岸以层层叠叠的黑气将这一剑挡住之后,擦着汗说,“可别人要是挡住了的话,你怎么办?”

“他连我这一剑都挡住了,我除了自爆火眼争取时间逃跑之外,还能怎么办?”

“……别跟自己眼珠子过不去啊!”将岸笑着敲了敲他的头,给了他一块巴掌大小的金色符咒,“这是千里遁光符,当年我参加三教演法大会赢来的奖励。道行低的时候没用上,现在用不着了,就给你留着护身吧。”

“这块灵符只能用一次,但一经发动,可以带着自己和周围三五个人一起化作遁光飞走,顷刻间便能飞出千里之外。如果只是自己一个人的话,甚至可以直接飞出三千里。别说炼罡修士,就算是差一点的凝元修士都追不上。”

“最难得的,是这块灵符完全不用消耗自己的法力,使用之后一点也不影响战斗力,不像诸如纵地金光术之类,虽然逃得快,可法力消耗太大,很容易才出虎穴又进龙潭……”

“这个太贵重了……”

“你好好收着,日后或许有用。就算自己用不上,将来传给徒弟也可以啊。”将岸笑着说,“我现在就有几道灵符,是长辈当年赐下的。其中一道已经经历了六代人……这种东西多准备一点总不是坏事,有备无患吧。”

除了剑丸和灵符之外,吴解准备的其它法器就只是自己打造的了。

三枚佩环,两枚是用万古长青藤做的,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是给林麓山和丹儿的;一枚是用陨星碎片做的,能燃起神火却不烧伤主人,是给祝槐的。

两枚小铃铛,外层用混元铜打造,必要的时候可以化作防护罩,里面则是月魂石,可以辅助修炼,是给杏仁和小柴的。

给萧布衣的是一块玉璧,正面是星影玉,反面是清凉玉。前者是在白天也能映出天上星图的奇石,后者是可以安定心神削弱心魔的奇石。

除此之外,杜馨给自己的“开山大弟子”也准备了一件小礼物,那是一枚以纯净真元凝炼而成的灵珠,可以在它修炼的时候提供源源不断的纯净元气,更能帮它涤荡心灵,有效避免走火入魔。

至于当初跟一窝蜂那场大战收获的各种零零碎碎的连准法器都未必算得上的东西,吴解颇为看不上眼,索性都扔进了门派的仓库,给诸如陶土这种喜欢炼器的弟子拿来练习拆解算了。

一切都整理完了,他便和陶土约了个时间结伴下山,去大楚国再看看情况。

几年过去了,不知道大楚国现在究竟怎么样……

大楚国的情况比他们预计的要好很多,当初的叛乱虽然死了很多人,却没有波及到各地,没有让国家伤筋动骨。在新皇的管理下,国家依然保持着稳定。

事实上,因为东山郡王之死,国家对东山郡这一块的管理得以大大加强,再加上之前重新恢复了完全统治的南屏郡,大楚国朝廷可以支配的资源反而增加了,国力也有所增长。

而这几年里面,大楚国最出风头的却是林麓山。

大楚国上一届科举正逢东山郡王之乱,举子们死伤惨重,基本是十不存一,很多著名的文人也死在了那场动乱中。各国本以为大楚国的文坛将会受到沉重的打击,却不料林麓山横空出世,不仅以绝对优势夺得科举状元,并且在那年冬天的魁星会上力压群雄,成为了新一代的“魁首”!

他在魁星会上的表现是如此的出色,不仅震动东南各国,甚至于全天下的才子大儒们都不禁为之侧目。大齐国的陈弘义老先生赞之以“九州百郡,一林独秀”——这句话很快就从陈老夫子的满门桃李口中传遍天下,以至于文人们称呼林麓山都不再用他的名字,而用“林独秀”这个尊称。

吴解路过长宁城的时候自然特地去拜会了这位新出炉的大才子,萧布衣正好也住在那里,一边帮助在那场大战中身负重伤的沈毅调理恢复,一边指导师侄宁风。

在那场动乱之后,原本新皇想要请萧布衣担任国师,但却被他以“江湖散人不习惯朝堂”为由拒绝了。继任国师的宁风所学并不完善,萧布衣便留了下来,代替心术不正的师兄向他传授了系统的布衣神相一脉道法,甚至于还由宁风出面,重建了布衣一脉的道统。

不久之后,布衣一脉的大师兄苏霖也来了一趟,和萧布衣坐而论道,二人都很有收获,。

这些事情都是在家宴上提到的,参加宴会的人很少,除了林麓山、丹儿、祝槐、萧布衣、吴解、陶土之外再无别人。

宴会之后,吴解将礼物赠送给众人,然后就告辞离去,和陶土分头前往各自的家乡。

眼看着就是一年一度的冬日大祭,既然下山了,祭祖便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第七章劝婚

吴解在冬祭之前归来,让父母都喜出望外。但一家人其乐融融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吴大娘也丝毫不让人意外地提到了他的终身大事。

过了这个年,吴解就二十四岁了。按照俗世的传统,这么大年纪的男人,怎么都该成家了才对——他哥哥吴成今年二十六,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长子吴因都已经七岁了!

“可我是修仙的人啊,能活好几百年上千年,甚至会飞升天阙……”吴解急忙为自己辩护,“才二十多岁就结婚,太早了吧!”

“这怎么能算早呢!”吴大娘丝毫没有放过他的意思,“就算你能活一千年一万年,我和你爹可活不了那么久啊!虽然吃了仙药,可我们还是在一天天地变老……再过几年,我们估计连帮你带孩子的力气都没了……”

吴解没料到母亲竟然会用这种理由,顿时噎住。

他本拟说些诸如“二老必定会长命百岁”之类的话,将“想要活着看到孙子”的理由堵回去,然而母亲一下子就把时间提前了几十年……这就犹如一个学生打定主意想要在考试之前三天刻苦复习,结果考试直接提前了一周……

被完全打了个措手不及啊!

好在吴解毕竟还是有所准备的,很快就找到了一个他觉得比较合适的理由。

“就算我想要成家,也没有合适的对象啊。夫妻俩总是要长相厮守的,至少彼此的寿命要差不多吧。”他苦笑着说,“想找个寿命跟我差不多的好女人,难啊!”

“有什么难的!”吴大娘显然早有腹稿,信心满满地笑着说,“那个祝姑娘不就很合适吗?她也是修仙的吧,你们两个修仙的,不是很般配吗?”

“娘啊,你这简直是在信口开河了!祝槐跟我连话都没说过几句,彼此之间也就是点头之交,怎么突然就扯到要成亲了?要说交情,我跟村里随便哪家闺女都比跟她熟啊!”

“跟你熟的闺女早就嫁人生孩子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啊!”

“不是这个还能是什么?你以为你条件很好,可以挑挑拣拣的吗?”吴大娘一点都不给神仙儿子留面子,很不客气地说,“如果你只是咱们大楚国的侯爷,或者只是个有钱的大夫,那找老婆自然容易。可你是神仙啊……你自己想想,天下那些有很多故事流传的神仙,有几个不是老光棍来着?”

吴解又一次被打败了,而且还真的没有话可以反驳。

诚然如他母亲所说,天下的修仙者里面,的确是光棍成群。光他们青羊观就有一大堆活了几百年,而且在有生之年也看不到红鸾星动的老光棍们……

“我们修仙的要抛弃儿女私情,一心追求无上大道……”

“吹!接着吹!”吴大娘斜着眼睛看他,“讨不到老婆的男人总是能给自己想到理由,什么要先发财啊,什么要成就一番事业啊,什么很忙没时间啊,什么成年漂泊在外无心成家啊……归根究底还不是自己太废,找不到合适的姑娘!”

“神仙又怎么样?神仙就了不起吗?还追求无上大道呢……不还跟人间那些光棍一样,找个借口掩饰罢了!”

吴解哭笑不得,却又没办法反驳,只得换了个方向劝道:“可就算我愿意,人家姑娘也不愿意啊……她们是花木之精,喜欢的是麓山那种文绉绉的才子。您看看我,无论相貌气质,哪一点可以被人家看得上眼?孩儿我只会放火,连大字都不会写几个啊!”

为了逃避麻烦,曾经是文学青年的他,已经不惜将自己贬低到一文不值的地步——其实要说文采,吴解纵然比不上才华横溢的林麓山,但也能做个合格的文人,至少在整个青羊山上,除了才高八斗七步成诗的易悌之外,就要数他最有文采了。

“别找借口!你试都没试过,怎么知道不成?”

“这不用试就知道不行吧!”

“那就先去试试再说!”

眼看着母亲雷厉风行地要把这事情定下来,吴解急得满头大汗,结果还真的想出了一个比较靠谱的理由。

“这个……年纪不合适啊!”

“年纪怎么不合适了?”吴大娘眉毛一扬,“你们都不是凡人,活个几百年上千年肯定没问题!年纪差个三五岁有什么关系?”

“关系太大了!”吴解差点跳起来,“她是妖怪啊!而且是树妖……娘啊,你知不知道她今年多大了?”

“我看也就二十岁上下吧,正当时。”

“……她至少五百岁以上了!”吴解忍不住大叫,“而且就算孩儿我活到几百岁上千岁,老得连胡子都白了,她也依然会跟现在差不多……树妖能活上万年啊!”

吴大娘被“上万年”这个词吓了一跳,原本饱满的热情顿时就低沉了下去。

她并不懂得妖怪和仙人究竟有什么区别,然而她从一个朴素的家庭妇女的角度思考,既然祝槐能活上万岁而吴解只能活上千岁,那么双方结婚的话,就意味着日后吴解老死的话,要害人家守九千年的寡……

这太作孽了!就算是自己儿子也不能做这种事啊!

犹如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刚才还兴致勃勃的她不由得垂头丧气,嘟嚷着:“做神仙有什么好,连个老婆都讨不到……”之类可以气死天下一多半修仙者的话。

吴解擦着冷汗,这才算是松了口气。

这顿艰难的午饭吃完,他急忙找了个由头上街去闲逛,好避开似乎又在帮他琢磨婚事的母亲。

吴家集总共就那么点大,他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转完了,寻思着怎么也不能现在回去,索性驾着剑光腾空而去,来到了安丰县城。

县城里面一如既往地和平,因为快要到冬祭的缘故,街市比平时繁华很多。他漫步在名义上属于自己封地却几乎没有在这边住几天的小城里面,这里看看,那里看看,感受着节日将至的欢快气氛,心情也不由得渐渐舒畅起来。

正派的修心之法,关键就是要贴近苍生百姓,体会人间的喜怒哀乐,从中得到领悟,渐渐达到入世而出世,一言一行自然契合人情的理想境界。

用另一个世界孔老夫子的话来说,这叫“随心所欲,不逾矩”。

吴解正在街上走着,突然听到远处传来喧闹声,好奇地过去一看,只见一个身材壮实面容威武的少年,正挥动拳头,和几个凶狠的壮汉打成一团,旁边许多人在观看,还有人试图劝架。

他一眼就看出这少年会功夫,体内稍稍有些真气,而且平日应该经常锻炼,基本的拳脚功夫倒也很扎实。但跟他动手的几个壮汉也一样是练家子,虽然每个人都比他差,可几个人加起来就比他强多了。

若非这少年皮粗肉厚,又有真气可以护体,加上彼此只是用拳脚交手,只怕他早就被人打趴下了。

既然双方只是动拳头,那么他就没必要牵涉其中——这种事情应该交给捕快,而不是神仙。

只是……他远远地看着,总觉得那少年的面貌有几分眼熟,像是在哪里认识似的。

过了一会儿,捕快来了。

捕快们稍一询问,便得知那几个壮汉是落魄的江湖人,吃霸王餐被店小二讽刺了两句,还要动手打人。而这少年则是本地人,看不过眼才跟他们打起来。

鉴于双方都还算克制,没有动刀动剑,这件事并不严重,那几个人估摸着也就是要吃三五天牢饭的事情罢了。

等到几个人被捕快带走,刚才差点挨打的店小二便出来向少年道谢,言语之间称之为“乔少爷”……吴解听了这个名字,顿时明白了自己刚才的熟悉感从何而来。

这少年要是再长大一些,那不就是少年版的乔恩嘛!

算算时间,乔恩的儿子乔峰似乎也差不多这么大了……

做了好事的乔峰心情很好,虽然挨了一些拳脚,可步子比往常轻快得多,精神抖擞地朝家里走去——嗯,他要搽点跌打酒,刚才有几拳挨得挺重的。

回到济世堂,他小心翼翼地左右看看,确定自家老爹不在大厅,便急忙跑到坐堂大夫那里,讨了一份跌打酒,准备回房间自己搽。

才走了几步,他就听到背后有声音传来。

“你是乔恩的儿子吗?”

这声音来得突兀,而且之前一点脚步声都没听见,简直就像是突然从背后冒出来似的。乔峰吓了一跳,纵身冲出几步,才转过来看向那人。

那是一个面目厚重稳重的少年,看样子也就十五六岁,比他大不了多少。但这人身上却透出一股油然而生的气势,让他自然忽略了对方的年龄,下意识地将其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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