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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蜂蜜,也为了小猫的安全,陈正谦瞪着小猫,恶狠狠地说:“我警告你,不准偷吃蜂蜜,不然真的被蜜蜂蛰了,我可不会管你。”
老爸就笑:“你这样跟它说,确定它能听懂?”
陈正谦没法解释小猫接受过自己点化的事,只能含煳解释说:“其实它很聪明的,有什么命令,你尽管吩咐它去做就行了!”
老爸一脸不以为然,这么小一只猫,又能帮得上什么忙,先养大再说吧。
“好了,搞定!”
弄好之后,陈正谦把蜂箱重新装好,顺便把小猫抱下来,免得它真的把蜂蜜偷吃了。尽管小猫一脸不情愿,喵喵喵地挣扎,但是陈正谦可不会放手,自己可是为了它好。
老爸感慨着说:“以后在家就能吃到正宗的蜂蜜了。”
陈正谦倒没什么,不过农村人的思维就是这样,自己家的才是最好的,什么都要弄上一点。蜂蜜这种东西,哪怕是熟人那里买的,也会下意识觉得不一定是正宗的。要怪就怪某些人破坏了市场规则吧。
有个别游客,看到陈正谦父子刚才在搬蜂箱,就好奇地问:“老板,你们这是准备开展新的业务吗?”
“这话怎么说?”老爸一脸迷煳。
对方笑笑说:“我刚才看到你们在搬蜂箱,还以为你们这里兼售蜂蜜呢。”
老爸不好意思笑笑说:“暂时还没这个打算,没有什么养蜂的经验,现在才开始摸索,不知道要等多久呢。”
游客就来兴致了,建议说:“我觉得你们这里完全可以弄这个嘛,现在很多蜂蜜都是打着农家蜂蜜的口号,价格也不便宜。如果你们这里有得卖,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介意购买的,前提是质量好。当然,这一点我相信你们可以做到的。”
“八字都还没一撇呢,你就相信我们的蜂蜜比外面的好?”老爸被这个游客的话逗乐了,不过对方的话,让他听了很舒服。
对方笑着说:“我当然相信你们,因为两位老板怎么看,都不像是会骗人的人。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诚信可靠的人。”
老爸听了哈哈大笑:“就凭你这句话,如果我真的有多余的蜂蜜要卖,到时候保证给你留一份。”
对方也欣然答应:“那我就等着了,不着急,另外放心,只要质量好,价钱方面没有问题。”
陈正谦站在一旁笑眯眯地看,老爸还真是有本事呢,转眼间就为家里开拓了新业务,真不愧是我老爸!(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三章 你的小猫正在大杀特杀(7/10)
陈正谦觉得,是时候对小猫来一次实力的检验了。
点化过后,智商确实高了很多,但是实力方面,却没有很明显的体现。特别是加上给它穿上装备之后,就更加难以察觉它的真实实力了。
不过这里又没有不长眼的小偷撞上门来,也没有故意来找茬的乡村恶霸什么的,想要找个实验对象,也不容易啊。
陈正谦想了想,觉得村里面没有适合小猫练手的对象,不过山里面也许会有。
因为他想到了上次自己抓到的那只野猪,既然有第一只,那肯定有第二只的。山里面大片的灌木丛跟针叶林,也肯定还有除了野猪之外的其他动物。
以前陈正谦就见过不少野鸡跟野鸭子,或者山猫什么的,不过那些东西机灵得很,自己小胳膊小腿的,完全追不上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溜走。
不过现在嘛,有了金雕跟小猫在身边,应该能逮住一两只吧。
野鸡野鸭可都是好东西呀,正宗的野味,自己都没吃过几次呢。最好能弄回来几只,然后让六叔公帮忙弄一下,保证好吃到撑不下。
陈正谦点点头,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带着小猫跟金雕上山打猎去!
这么久以来,陈正谦终于实现了自己“左牵黄右擎苍”的梦想。虽然这只“黄”跟别人家的不大一样,个头小了点,不过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别人是带着猎犬去打猎,自己带着小猫去,也算是独一份了。
不过陈正谦有信心,自己这只小猫咪,肯定不会比那些大型猎犬差,到时候就看小猫自己的表现了。
之前有介绍过,陈正谦老家这边,很多各种低矮的山头,大部分都是承包给别人种树了,还有一小部分是没人承包的,或者是承包年限已经过了的。现在又没什么人上山拾柴火了,这样一来,山上的树木灌木丛就更茂密了。
这种地方,往往就藏着野鸡跟野鸭子,甚至还有野兔野猫。不过都是禽类比较多,各种鹤类或者鹰隼。相比之下,野兽就比较少了,不像北方山林,各种野兽都有。
传说中的华南虎,陈正谦没见过,这片区域,野猪都算是罕见的大型野兽了。
陈正谦就期待着这次还能碰到一只大野猪,让小猫练练手。
是的,就是练手!
在陈正谦看来,野猪虽然很凶残,但是实力相比起来,还是小猫胜算大一点。不过一想到,两三百斤的大野猪跟小不点似的小猫,正面对上,两只动物战斗的场面,怎么看都觉得违和呢。
牛角岭,陈正谦选择的一座灌木丛比较茂密的山头。
好不容易爬到山顶,站在山上往村子方向远眺,别有一番趣味。
陈正谦对脚边的小猫,还有头顶树木枝桠上站着的金雕说:“小鹰小猫,你们两个,去给我抓一只野物回来,表现好的,今晚有奖励。”
金雕表情依旧高傲,不为所动,不过也没有拒绝他的命令。瞥了小猫一眼,翅膀一张,飞了出去。
倒是小猫欢喜地喵喵叫,兴许是听到说晚上会加餐,就高兴得不得了。让陈正谦想起了小学时候,自己被表姐用五毛钱诱惑着陪她去捡柴火的事。
哎,单纯的孩子还真是容易满足啊。
陈正谦找个干净点的地方,坐下来玩玩手机,看会是金雕先抓到猎物,还是小猫先抓到。
他原本想着的,会是金雕先抓到猎物,毕竟相比还处于幼年期的小猫,金雕可以说是经验丰富了,他更加放心。
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先回来的居然是小猫,陈正谦惊讶了。更让他震惊的是,小猫抓到的,居然是一只肥大的野兔!
先不说其他,这只兔子个头都比它大了,嘴巴没法叼住,所以聪明的小猫,直接把野兔放在背上驮了回来。
陈正谦抓起兔子一看,咽喉处有三道爪印,应该就是小猫抓的,锋利的爪子,在野兔还没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成功割喉了。
卧槽,这波666啊!
陈正谦简直对小猫刮目相看,很是高兴:“干得不错,厉害了我的小猫!”
小猫得了夸奖,顿时高兴了,在陈正谦的小腿上蹭来蹭去喵喵叫。
不到一分钟,金雕也回来了,爪子上抓着的是一只羽毛鲜艳靓丽的野鸡,个头不小,脑袋被啄得开花。
不过当它看到小猫早已经回来的时候,突然羽毛根根乍起,一副“你特么逗我”的惊愕表情。再看看那只肥大的野兔,跟自己这只毛鸡一对比,还是第一次在陈正谦面前表现出这么强烈的情绪波动。
“金雕也干得不错,虽然慢了一点,但是这只野鸡挺稀罕的。”陈正谦也对金雕进行一番夸奖。
野鸡挺稀罕的,平时就算见到不少,但是能抓到的不多。这玩意儿机灵得很,一旦见势不妙分分钟跑路的,专门往灌木丛里面钻,可不好抓。
不过金雕自己却很不满,堂堂天空之王,居然输过一只刚断奶不久的小猫咪,简直是奇耻大辱,这个场子必须找回来!
然后金雕又扇着翅膀飞走了,留下愕然的陈正谦。
小猫看看飞走的金雕,又看看陈正谦,,再看看地上的野兔跟野鸡,“嗖”地一下,也窜出去了,眨眼消失在灌木林中。
陈正谦摸摸下巴,这是卯上了?
不过感觉这样也不错,让这两个小家伙相互竞争一下,说不定有什么特别惊喜呢。
很快,小猫又回来了,还是它抢先一步。
这次它抓到的,是一只野鸭子,个头比金雕抓的那只野鸡还要大一点。照例是脖子处被凶残割喉,陈正谦不禁多看小猫两眼,小小年纪就这么心狠手辣,我喜欢!
小猫无辜地看着陈正谦,仿佛再说,罪魁祸首明明是你呀。
这只野鸭子跟普通的家鸭还挺像的,特别是尾羽部分。不过羽毛呈棕灰色,而且相比家鸭,要更加紧凑严实,并且还缀有黑色斑点,大概有一斤多重吧,去掉毛之后要轻不少的。
“今晚给你加大餐!”陈正谦摸着小猫脑袋哈哈笑。三只野物了,加起来勉强凑一桌,加点其他菜,今晚晚饭有着落了。
小猫从他手下溜出来,“喵”了一声,又跑出去了。
这是继续狩猎的节奏吗?
金雕回来的时候,没见到小猫的身影,正准备高兴,结果看到地上多出来一只野鸭子,顿时又炸毛了。
它这次带回来一只大白鹤,天上飞的时候抓的,又是直接啄死了带回来。但是看看自己这只瘦不拉几的白鹤,跟人家肥大的野鸭,简直是鲜明的对比啊。
金雕愤怒了,不管陈正谦说什么,直接扑腾着飞走,继续跟小猫比到底。
陈正谦哭笑不得,没想到局面会演变成这样,到底是好是坏,他也不好下结论了。
最后的结果是,陈正谦面前多了一大堆野物,除了野猪以外,野兔野鸡野鸭果子狸山鼠,堆得跟小山似的。
当真是大丰收啊!估计整座山头的野生动物,都被这两个家伙给祸害完了吧!
回去的时候,陈正谦肩上一根临时由桉树制成的扁担,两头挂着满满的猎物。金雕站在扁担上,垂头丧气,哪里还有一开始的孤傲高冷。而小猫则是欢乐地在陈正谦脚边跑来跑去,一会儿抓抓蝴蝶,一会儿抓抓昆虫,别提多开心了。
陈正谦心里挺高兴的,虽然没有让小猫跟野猪来一次面对面的硬刚,但是从它抓到这么多猎物来看,实力是相当可以的了,至少有它看家,自己还是能够放心的。
鉴于小猫今天的出色表现,今晚必须得狠狠嘉奖才行。当然,金雕那一份也是要的。
看着肩头扁担上情绪低落的金雕,陈正谦心里好笑,原来这些小动物也有闹情绪的时候。
第三百八十四章 盘点古墓收获
当陈正谦带着一大堆野物回到家的时候,所有人都惊呆了。
老爸惊愕地问:“你这是把整座山头都夷平了吗?”
这也太凶残了吧,出去一个下午,就带回来十几只野生动物。别人平日能抓到一只都欢喜了,结果他倒好,直接把整座山都搬空了。
陈正谦翻着白眼:“怎么可能,只是不小心玩过火了而已。”
他自己也不想的,明明就是两只宠物相互竞争导致的后果,自己只是个野生动物搬运工。
老爸竟无言以对,就一句轻描淡写的玩过火,就把大半个山头的小动物给祸害了,自己这个儿子也是厉害了。
晚餐主菜,自然就是这些野味了。
都打回来了,不吃留着腐烂么?陈正谦可不是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环保人士。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小时候能吃饱饭就不错了,哪里还会考虑那么多其他的。连竹笋虫都吃过的他,这些野生动物,更不会被他放在眼里了。
就连六叔公也感叹,已经好多年没有一次性见到过这么多野生动物了。6、70年代时候还有不少的,但是随着时间转移,被人捕猎多了,山上的动物数量大幅度减少。特别是现在,山头被承包给私人种树后,平时连只野兔都难见到了。
现在陈正谦一次性抓回来这么多野生动物,真是令六叔公大开眼界。所以他可是下足了功夫,拿出自己的秘传绝活来,好好烹制这一桌美味菜肴。
“六叔,振斌,快来一起吃吧,这么多菜,我们三个可吃不完!”等饭菜端上来,老爸热情地邀请六叔公和他儿子一起吃晚饭。
陈正谦也说:“是啊六叔公,一起吃吧,都是家里人不用客气。”私底下可没这么多规矩,大家乡里乡亲的,一起吃个饭又有什么用。
一开始六叔公还连忙拒绝的,但是在陈正谦父子俩的盛情邀请下,六叔公父子俩只好答应了。说实话,这么多野味,六叔公自己其实也是暗暗流口水的,机会难得啊,就厚脸皮蹭一次饭吧。
这顿饭吃得大家有说有笑的。
吃完饭之后,陈正谦躲在自己房间里,开始清算自己在将军古墓当中,用干坤袋搬出来的金银财宝。
一共十一个大小不一的箱子,里面装着的东西,也各不相同。其中以白银最多,黄金次之,然后珠宝首饰再次之。
正所谓盛世收藏,乱世黄金嘛,那种战争年代,自然是黄金值钱点,有钱才有粮,才有兵马。而明朝白银流通的数量大,白银普及范围广,所以白银最多也是可以理解的。
剩下的两个个箱子,则是一些珠宝首饰,也不知道是搜刮来的,还是原本朱慈爝的私人宝库收藏。
也许是时间太久的缘故,这些珠宝首饰显得有些老旧。陈正谦看着这些珠宝首饰,感觉跟现代的比起来,做工方面显得比较粗糙,毕竟古代可没有高倍显微镜。或许放在那个年代都是珍品吧,至于现在看来,当成古董来卖或许更加值钱。
比如说一支蝴蝶造型的玉簪,是质地很好的白玉,做工还算精良。但是因为长埋地下,缺乏养护,卖相实在是不忍直视,不知道能不能修复原来的面貌。
不过也有保存得好的。
陈正谦找到了一只金镶玉的镯子,做工在这么多首饰里面,已经算是顶尖的了,而且保存度相当高。金镯表面雕刻的是十二生肖,而且是浮雕,中间镶嵌着白玉。镯子内侧,则刻着“举案齐眉”四个字,寓意夫妻间和谐恩爱到白头。
这个镯子他打算留给老妈。因为老妈没什么饰品,除了自己之前送的挂坠以外,都没见过她戴过其他的饰品。那个年代家里穷啊,结婚时候,老爸连个银戒指都买不起,就这样带着老妈住进来了。这么多年也没有补上,老妈也没有提过。
“老妈应该会喜欢的吧。”陈正谦暗暗道。虽然金镯子看起来有炫富的嫌疑,但是农村人也喜欢讲究面子,别人看见了只会羡慕,老妈戴着肯定满心欢喜。
“这是什么?”
金镯子拿出来,陈正谦继续清点物品。接着从一个小箱子里,翻出一个印章模样的东西。表面上看起来,像是金子做的,金质龟钮,挺讲究的。再一看底部,刻着的是篆文“慈爝太子印”,顿时就明白了,原来是太子金印。
印章这玩意儿,从古至今,可谓是史悠久了。朝代对于印章的叫法都不完全一样,不过大部分还是差不多的。
从秦始皇开始,严格规定了皇帝用的叫玺,更是用和氏璧铸成了一方传国玉玺,其余百官用的,就只能叫做印。而汉朝,则是皇帝和皇后用的为玺,将军用的叫章,其余百官用的叫做印。以至于后来的朝代,基本沿用了汉代的叫法。
印章的质地也分很多种,自然是玉质最为宝贵,而且越古老的玉越值钱,因为古代君子向来喜欢以玉自喻,象征高尚品格,所以很多奸商,喜欢用新玉油炸作古来骗人。
而太子印章,一般都是金质的。但是因为金银质地太软,不易雕刻,字迹更是难以显现,所以在铸印的时候,会掺杂一定的铜进去。这样以来,不但易于成型,也易于镌刻。也有一些金章是铜质镀金的。
印章上面用于穿孔系带的凸起部分,称之为钮。自汉代开始,规定除了皇帝用的是龙钮以外,皇太子用的是金银龟钮,诸侯王用的是金印骆钮,两千石以上官员用银印龟钮,六百石以上官员用铜印鼻钮等等。
另外,明代皇室、王府之宝,底下镌刻的字体,采用的是玉箸篆,这种篆书笔画两头肥瘦均匀,末不出锋,也被称为最正宗的篆书。
这枚太子金章均具备了以上要素。
不过这东西也就是收藏价值高点,不好出手,要碰上好这方面的收藏玩家才行。还是先留着吧。
陈正谦随手把印章放了回去。
“老妈,这是给你的。”
客厅外面,爸妈在看电视,陈正谦把金镯子递给老妈。
老妈看到陈正谦递过来的金镯子,很是吃惊:“你买这东西干嘛?浪费钱,还不如给我折现留着买菜呢!”
说是这样说,不过陈正谦明显看到她看着镯子,眼中闪烁着的是欣喜的神色。
陈正谦一头黑线:“反正不值什么钱,你戴着玩吧。”
“你拿假的敷衍我?”老妈顿时不满。
陈正谦连忙说:“这是真金的,你可别丢了。”
要是老妈以为这是假货,随手拿去送人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