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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牧美利坚-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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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两个躺在那里装死吧,我把它引开。”

    这么说,可不是因为高西伟大。因为这父子两个如果待在身边的话那就太碍事儿了,自己不用使用空间,不能让海王出来帮忙,那战斗力肯定大减的,如果身边没有这一对父子,那他就不怕这大熊了,海王的战斗力只怕不比这家伙差的,如果再加上自己手中的枪,搞不好这一次回去就有熊肉吃了。

    正因为有空间在,有海王在,所以即便是站在这直立身高达到了两米六的大块头面前,高西也没有害怕的意思,不就是个子比较高,身体比较壮实嘛,老子手里头可是有枪的,你那身子还真能挨得住我几枪打?

    不过那白人父子倒是真听话,乖乖地躺倒在了地上,好像一下子都没呼吸了,装死倒是装得蛮像的。

    高西不知道熊是不是真得不吃死人,这个只是他小时候听别人讲的,说躺下闭气装死,就可以躲过熊瞎子的攻击。

    但这种未必靠谱的常识,高西是不敢去尝试的,他要是也躺下了,那就等于完全是任熊宰割了啊。

    所以最好的办法,当然还是将这大家伙引到旁边去,然后放出海王来对付它,自己在一旁打黑枪,这是最省力也最安全的做法。

    之所以现在没开枪,那是因为高西无法确定自己的霰弹枪子弹是否能够打穿这北美棕熊的厚皮,万一打不穿的话,那真得就是完全把自己暴露在这大家伙的威胁之下了。

    就这个庞然大物,只需要轻轻一巴掌拍下来,就算高西的身体经过了魔法泉水和生命泉水的双重强化,那也绝对会被拍碎脑袋的,这一点根本不用去多做考虑,一点也毋庸置疑。

    高西此时额头上渗出了冷汗,然后悄悄挪动脚步,让那北美棕熊的目光一直对准他,而不去注意那装死的父子。

    他这个时候真得一点不埋怨这父子两个不帮忙,倒不如说,他更希望这父子两个继续这么撞死,什么都不要做,这个时候帮忙,只能是帮倒忙而已,反而可能会害了他的。

    于是一人一熊,就这么傻乎乎地干瞪眼,死死盯着对方,高西知道自己的眼睛里绝对不能有丝毫的示弱或者惧怕的意思,否则的话,这大熊绝对是会立即扑上来的。

    他这也是从书上学到的,以前读书的时候,老师告诉他,说是遇到了狼或者狗的时候,千万不要转身跑,因为你跑不过他,而一旦你跑了,那就惨了。

    你应该跟它对视,然后死死盯住它毫不示弱,如果可以的话,还可以尝试着去地上捡一块石头或者土块,这样的话,害怕的就不是你,而是对方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么做对熊是不是有用,不过现在这个情况,好像还是有点用的,最起码那大熊没有立即扑过来,而是很谨慎地看着他,看着他手里的那杆枪。

    这简直是高西长这么大最刺激的一段时间了,甚至比他前些日子去偷大金雕的雏鸟还要刺激。

    生与死,其实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如果那大熊不怕他,而是直接扑过来的话,他肯定会开枪的,如果枪有效果,那最后死的就是熊,如果枪没效果,或者效果比较差,打在对方身上只能造成一点点皮外伤,那到时候死的就是他了。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高西其实也没多想,他这个时候如果多想,那就等于示弱了,因为眼神就不够坚定了。

    就在高西挪出了两三步,准备尝试着转身逃走的时候,奇怪的是那原本气势汹汹的北美棕熊居然先蔫了,冲着高西怒吼了一声,前爪子同时着地,然后转身狂奔了起来,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开了。

    这一幕,别说是那白人父子,就是高西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完全不知道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儿。

    那白人父亲见北美棕熊逃走了,这个时候就站了起来,抱着孩子给高西来了一个非常热情地拥抱,不过因为孩子的阻碍,这个拥抱只能算是完成了半个。

    “亲爱的猎人先生,真得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我们父子都得死在这里。不过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能吓走那头棕熊?”

    说话的时候,这位白人父亲眼睛里充满了惊讶、崇拜和欣赏之色。大概美国人比较崇拜英雄吧,这是高西瞎猜的,毕竟美国的个人英雄主义好像还是挺浓厚的。

    “对了,我叫班纳,这是我的儿子科比。”

    “科比?”高西只听说过打篮球的球星里面好像就有个叫科比的人,还挺有名的,不过想来美国人重名也不是什么奇怪的,所以在起初的惊讶之后,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只是他此时还在困惑不解,明明刚刚在那场对峙之中,北美棕熊就没有理由转身逃走的,最后怎么就走了呢,这实在是有点解释不清楚啊。

    所以这位叫班纳的父亲问他话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知道自己没有传说中的霸王色霸气,也没有小说里面的王霸之气,更没有什么灵压或者威压,他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如果非要说与普通人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身体可能更强壮一些而已。

    “嘎——!”

    就在他困惑不解的时候,忽然间一声巨响从天空之中传来,然后身后树叶子乱响,明显有一股凉风从背后吹了过来,幸亏他这身体足够强壮,不然的话,这股强风还真是要将他给直接吹翻在地上了。

    没来得及看那东西,不过地面上巨大的黑影却是非常明显。此时是白天,太阳虽然并不刺眼,但照在东西上还是有阴影的,而如此巨大的影子,也显示出了这个影子的主人绝对不一般。

    应该是一只大鸟,体积非常大的大鸟。

    不过这大家伙似乎并没有攻击高西和美国父子的意思,只是从他们的头上掠过,直接飞了过去,那目标分明是之前的北美棕熊。

    “哦,我的天哪,竟然是一只大金雕!”班纳惊讶地看着那大家伙,已经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未完待续。。)

第二七四章 食物链顶端之争

    此时班纳的情绪明显害怕之中还有些兴奋,竟然在悄悄地去掏自己的手机,看这样子是想拍照啊。

    “别那么做,如果不想死的话。”高西急忙拦住了班纳,这个时候可不能去主动吸引那大家伙的注意力,万一那大家伙发怒,可是会非常可怕的。

    当然,高西此时已经认出了这只大金雕,因为它不是别的金雕,就是之前他比较讨厌的那个金雕父亲,也就是他饲养的鹰眼的父亲。

    之所以能认出来,主要是因为这家伙身上有生命泉水的味道,这世上除非有第二个人拥有生命泉水,否则的话,他就绝对是不会认错的,更何况这只金雕父亲头上还留着一道海王留下来的疤痕呢,虽然很小,不过高西却看得到。

    据说在藏教之中,大金雕就是金翅大鹏鸟,这家伙不仅是佛祖的灵兽,而且也是翱翔于天空之中的霸主,矗立于食物链顶端的存在。

    之前的战斗,已经让高西认识到了大金雕的可怕战斗力。所以这一次这家伙再度出现,对于它的勇猛,高西也就没有怀疑了,这厮真得很强,相信绝对不会比那只北美棕熊弱的。

    看到这只大金雕,班纳好像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冲着高西哈哈笑道:“我还以为你会中国传说中的巫术呢,没想到是我搞错了,那大棕熊怕的不是你,而是这只大金雕啊,这家伙我可是头一次见到,真是太漂亮了,也太威风了。”

    高西懒得去解释什么,班纳既然这么认为就让他这么认为吧,反正自己也没什么损失。现在大金雕将大棕熊赶跑了,自己倒是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

    “班纳先生,您先走吧,我殿后,趁着这两个大家伙战斗,咱们赶紧开车离开。”高西其实只不过就是想让班纳和科比早点离开而已。那样的话,他就有办法帮大金雕的忙了,毕竟如果论亲疏关系的话,还是这大金雕离他近啊,他现在可是养着大金雕的孩子呢,所以到底帮谁,这一点根本就不用多做考虑的。

    班纳似乎还有点舍不得走,看向了那北美棕熊和大金雕说道:“这位先生,你说这场战斗究竟谁会赢呢?”

    “我嚓。都这个时候了你真还有心情关注这个,赶紧走,到路边去拦辆车吧。”高西真得是有些无语了。

    “好吧。”班纳看了看自己的孩子,这才点了点头,不过临走之前还是问了高西的名字,高西着急去处理那边的战斗,所以也就没有多想,直接把自己的名字说了出去。

    等班纳离开之后。高西就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然后看向了那边。不过并没有立即放出海王去帮忙,它知道那只大金雕的性格,如果过早的让海王去帮忙,或许反而会引来反效果的,如果这大金雕能够取胜的话,就没那么麻烦了。

    大金雕捕食的方法还是那样干脆利落。借着俯冲的力量,速度可以达到三百公里每小时,这可是十分惊人的,就好像一枚炮弹直接轰向了那头大棕熊。

    这北美棕熊只有每小时最多五六十公里的速度,逃肯定是逃不了了。而附近又没有可以躲避的地方,所以根据高西的推断,多半是会反咬一口的,就像关公拖刀计一样,佯装逃跑,最后返身攻击。

    他想提醒那大金雕,不过距离太远,那家伙也听不到啊。

    眼看着距离是越来越近。

    从两百米到十多米,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这大金雕已经是亮出了自己那锋利的爪子。

    金雕攻击猎物用的方式那多半都是爪子和鸟喙,当然了,熊皮太后了,大金雕想要直接抓破不太容易。不过这家伙很聪明,它对准的目标,那都是大棕熊身上最薄弱的地方,尤其是腰椎处,这里很不容易受力,而且骨头又非常翠,只要稍微用力,那腰椎就会断裂,一旦腰断了,那猎物就没法反抗,更不可能还击了。

    而且这鹰爪子就跟铁钩子似的,一旦钩住了,想要摆脱那边非常困难,你越是用力,反而还有可能越是抓得紧了,最后你的力气反而是帮了它的忙,最后把自己给折腾死了。

    果然正如高西所预料的那样,北美棕熊也不是笨蛋,它可不会束手待毙的。正如拖刀计一般,等到大金雕到它身后的时候,突然间回头,然后人立起来,一爪子就拍向了大金雕的脑袋。

    大金雕虽然厉害,可是真要被这一爪子拍中了,那绝对是脑袋都碎成稀巴烂了。

    所以千万别说这动物界里边到底谁才是王者,其实谁都不是,就算是老虎狮子,那也有被鬣狗豺狼弄死的时候,有些时候就看运气了。

    不过大金雕似乎也早预料到了这一点,眼看着已经要被那大棕熊的爪子给拍中了,居然是瞬间就在半空停住了身子,一对巨大的翅膀煽动,顿时飞沙走石啊,那大棕熊的眼睛都被灰尘被迷住了,然后大金雕趁机飞上了空中。

    当然这一次攻击没有成功,不过这大金雕并不打算放弃,虽然说之前高西送给了他们不少的食物,可是那些东西总有吃完的时候,如果可以把这大棕熊弄死了,那最起码可以撕上一大块肉飞回去的,到时候窝里的小鹰崽子也有吃的了。

    高西发现,这方圆数百里那都是一片开阔地,虽然有丛林,可是并不算太密集,所以是不会影响大金雕捕猎的,而这大棕熊却麻烦了,它完全没有躲避的地方啊,真不知道这家伙是从哪儿窜出来的。

    听说这家伙在全世界那都是珍稀动物的。

    据说北美棕熊的毛色有灰色、金色、棕色和黑色;苔原地区的北美棕熊往往背部是褐色,而胸腹部棕褐色并有白斑。有些个体毛尖颜色偏浅,甚至近乎银白,远看似披一层银灰色,所以这个棕熊的亚种故又称“灰熊”。

    因此很多人所说的北美灰熊就是北美棕熊,好像有个篮球队就以“灰熊”的名字来命名吧。

    提到灰熊这个名字就让人想起北美灰熊的力量、雄壮和凶残,曾经,北美灰熊在北美洲数量众多,它们的足迹遍及美洲大陆,从北冰洋到墨西哥中部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

    长期以来,北美灰熊是美国落矶山脉一望无际的旷野的象征。威廉。豪纳迪是著名的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和纽约动物园协会的创办人,他曾在1913年说过,“落矶山脉如果没有一只北美灰熊,或甚至连一头熊都没有,那就只是半座山了,一切会显得那么的稀松平常、毫无野性。

    除了人类,北美灰熊在野生状态下可以说没有天敌。

    由于北美灰熊需要较大空间觅食和生活,其活动范围可以大到五百平方英里,也就是相当于一千三百平方公里。但是,伴随着人类定居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延伸,北美灰熊的自然生境受到极大限制,从而威胁到它们的生存。

    随着大批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北美灰熊的数量开始锐减。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北美灰熊的数量从最初的十万只减少到一万只。

    出于商业开发、居住和休闲等目的,人们把道路修进了森林地带和平原地区,迫使北美灰熊不得不向山上迁移。

    高西一直觉得自己外甥和外甥女喜欢看的《熊出没》里面的故事跟这个倒是很像,其实光头强砍点木头那都不算什么,最怕的是人类聚集地不断朝着森林里面延伸啊。

    由于北美灰熊的觅食空间缩小,迫使它们进入人类居住的空间,而在这里北美灰熊被认为威胁着家畜的安全。

    人们常常把北美灰熊当作战利品加以猎杀,偷猎者则相信熊掌和熊胆具有神奇的药效。当然,中国人对熊鞭的热爱那也是相当高的。

    其实这种事儿在全世界都有发生,倒霉的就是这种野生动物了。

    截止1975年,人类扩张活动造成北美灰熊自然生境的99%遭到破坏,北美灰熊终于成为一种濒危动物。

    据说现在留在美国境内的北美灰熊也就剩下三百来只了。

    有人曾尝试让北美灰熊重新回到野生状态,这一做法成功地增加了北美灰熊的数量,但却受到颇多批评。最初进行以上尝试是在美国,却遭到了来自木材业、州政府及家畜协会和狩猎协会的阻力。

    当然了,如果是高西的话,自然也会阻止这种做法的,毕竟他是牧场主,要是牧场周围都是这种灰熊的话,那每天睡觉都没法安宁了啊,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就他牧场附近现在散布的那些为数不多的野狼,就已经够让人头疼了,经常会偷溜到牧场里面去,如果不是有那些忠诚的狗狗们看守,他可是会损失惨重的。

    而灰熊可是比狼更恐怖的存在啊。

    只能说,大家都是为了各自的利益吧,如果北美灰熊真得像熊大和熊二那么好说话,那人类就可以跟灰熊和睦相处了啊。

    然而实际上这很困难,蓄养狗狗还行,蓄养这种大型的灰熊,真得并不容易啊。

    一想到这些,高西还真对着大棕熊有点同情了,这家伙本来数量就少,而且那么饥饿,才会攻击人类的吧。(未完待续。。)

第二七五章 偷猎者

    实际上北美棕熊并非是一种真正的食肉兽,不但食性很杂,而且以野菜、嫩草、水果、坚果等植物性食物为主,有时也偷食农作物,动物性食物有各种昆虫和蜂蜜,鲑鱼等鱼类,小型鸟类和野兔、土拨鼠等小型兽类,也吃腐肉,有的还对驼鹿、驯鹿、野牛、野猪等大型动物发动攻击。

    当然了,太过饥饿的时候对人类发起攻击也是一样有可能的。

    高西想了想,自己如果养了这家伙的话,倒是可以养活的,毕竟自己在空间里面种植了大量的蔬菜瓜果,这些东西他自己一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就算是大白和那些鸡一起吃,也同样吃不完。

    再说了,空间里面有河,河里面有鱼,这家伙完全可以自己去捕鱼吃啊。

    不不不,还是不行,这家伙毕竟已经成年了,很难驯化的,跟小金雕鹰眼不一样,万一去在自己的空间里面胡闹可怎么办?

    正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那原本摆脱了大金雕攻击的大棕熊竟然就站在那里冲着天空中的大金雕吼了起来,这是在示威啊。或许它自己也知道,就这样跑的话,肯定是没有活路的,所以与其傻乎乎的逃跑,那还不如索性跟这只大金雕拼了,赢了就活,输了就死,那也比只知道跑,然后被大金雕弄死要强吧。

    金雕见这厮居然还敢挑衅,自然也是有火气的,这只大金雕的性格高西大概还是了解的,绝对是个暴脾气,不然小金雕鹰眼也不会那么害怕它。听到大棕熊如此挑衅的叫声,岂能不下来复仇?

    好家伙,这场战斗那叫一个热闹啊,两个大家伙那是你来我去,打的是不可开交。不过还是大金雕要更胜一筹。在双方过了几十招之后,瞅准一个机会,突然间改变了位置,这飞在空中能改变位置的,也就是长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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