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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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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初南方没有强国,汉水流域有些姬姓小国,并不被重视。成王封熊绎(音易yì)做楚蛮小国君,歧阳大盟会,派熊绎和鲜卑(东胡小部落)看守祭神火堆,不得正式参与盟会。后来楚强大,怨恨周朝,自称楚王,成为南方大国。凡周势力不能控制的地方,强国甚至小国多自称王,不向周天子朝贡。
  西周封建制度与宗法有密切的关系。周天子自称是上天的元子(长子),上天付给他土地和臣民,因此得行施所有权。天子算是天下的大宗,同姓众诸侯都尊奉他做大宗子。天子分土地臣民给诸侯或卿大夫。大侯国如鲁卫晋等国附近,封许多同姓小国,小国君尊奉大国君做宗子,如腾宗鲁,虞宗晋。一国里国君是大宗,分给同姓卿大夫采邑,采邑主尊奉国君为宗子。采邑里采邑主分小块土地给同姓庶民耕种,同姓庶民尊奉采邑主为宗子。同姓庶民有自由民身分,不同于农奴身分的庶民。天子封同姓诸侯以外,又封异姓诸侯。诸侯在国内也分土地给异姓卿大夫。自天子以至于卿大夫采邑都分小块土地给非同姓庶民(农奴)耕种。同姓与非同姓两种庶民,分得小块土地,成为户主,做一家人的尊长。户主由长子继承,诸子称为余夫,或分得更小的一块土地,或谋其他生计。《礼记·坊记篇》载孔子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实际意义就是土地一级一级自上而下归一个人所有。周制同姓百世不通婚姻,这样,各国间同姓既是兄弟,异姓多是甥舅,彼此都有血统关系,可以加增相互间的联系。周天子称同姓诸侯为伯父叔父,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叔舅。诸侯在国内称异姓卿大夫为舅。想见有宗的庶民与无宗的庶民互通婚姻,同样也保有甥舅关系。上起天子,下至庶民,在宗法与婚姻的基础上,整个社会组织贯彻着封建精神,而最真实的经济基础自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土地为枢纽,凡授予土地者有权向接受土地者征收贡赋,反之,接受土地者有义务向授予土地者纳贡服役(包括兵役)。天子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有权向每一个生活在土地上的贵族和庶民取得贡赋,也有权向接受土地者收回土地。行施这种收回土地权,依靠武力和刑法。行施取得贡赋权的方法是(一)庶民助耕公田;(二)诸侯采邑主朝觐贡献。《尚书·洛诰篇》载周公教成王说,“你得用心考察众诸侯谁纳贡,谁不纳贡。纳贡的如果礼貌不好,即是侮慢王朝,等于不贡。诸侯不贡天子,庶民也不贡诸侯,政治就乱了。”《小雅·北山篇》说,“博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些话的内容就是天子有权直接或间接向庶民取得贡赋。《左传》哀公十一年载孔子说,周公定贡赋法有三个原则:“施恩惠要厚,用民力要平,收租税要轻。”文王以来,一向施行裕民政治,周公扩大了施行的地区。在这个广大地区上,由于新的生产关系的建立,农业劳动者从牛马生活的奴隶变为小私有经济生活的农奴,生产力提高了。各级封建主从农奴那里榨取生产品比榨取奴隶要顺利些,所得的物品也要多些,这样,剥削者的利益暂时得到满足,把干戈弓矢收起来了(《周颂·时迈篇》“载戢(音集jí)干戈,载櫜(音高gāo)弓矢”)。农奴们愿意从事生产,封建主愿意暂停战争,因此西周初期,即所谓成康之世,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都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大进步,《诗经·周颂》正是叙述这个大进步的可靠诗史。
  天子封给诸侯土地(如伯禽得奄地为鲁国,康叔得商地为卫国)和臣民(如鲁治奄民,卫治殷民),要举行授土授民的仪式。周公封康叔为卫侯,司空聃季(聃音丹dān)授土,司徒陶叔授民。授土是天予建立一个大社,封诸侯时凿取一块社土,放在白茅上,赐给受封诸侯,称为受土于周室。授民是将原来居住在封地上的民交给受封者,有些受封者还得到附加的民,交给时指明民的身分和数目:如给鲁国殷民六族,卫国殷民七族,晋国怀姓九宗。又如赐臣、仆(奴隶)若干家,人献或民献(殷俘)、庶民或庶人(农奴)若干夫或若干人。据金文所记,庶民的数目一般总比臣仆多,因为封建主剥削的对象,主要是庶民。庶民也有家,不过对封建主只是本人负纳贡赋服劳役的责任,所以称夫或人,臣仆一家人都归主人所有,所以称家(夫与家的名称自然也不可太拘泥)。
  经授土授民以后,土地臣民名义上仍是王土王臣的一部分,事实上受土受民的人有权割让或交换,等于私有了。《大雅·瞻卬(音仰yǎng)篇》,“人(指领主)有土田,汝(指幽王)反有(夺取)之;人有民人,汝覆夺之。”领主们的所有权,天子是不该无故侵犯的。包括在民里面的臣,与众(庶)比较,臣在农业生产上给主人的利益是较小的。农业部门臣与众并用,其趋势自然是臣逐渐减少,众逐渐增加,也就是在封建制度社会里,残存的奴隶制度逐渐在缩小。大克鼎铭文记厉王赏克田七区,其中一区注明“以(与)厥(其)臣妾”,想见臣妾用在耕作上比较是少数。曶(音忽hū)鼎铭文也显示了这个趋势。曶鼎铭文记某年饥荒,小采邑主匡季率臣二十人抢小采邑主曶的禾十秭(音子zǐ),曶到东宫诉讼。匡季出五田、一众、三臣给曶谢罪。曶定要偿还禾。东宫令匡季偿还禾二十秭,如明年不偿还,则加倍罚四十秭。匡季宁愿再添二田、一臣给曶,曶减免匡季三十秭。这里众与臣身分区别甚分明,所谓众,就是庶民也就是农奴。臣是在田上耕作的奴隶。这四个臣与众在一起,所以也同称为夫。荒年时,主人要负责维持臣的生活,匡季被迫率臣去抢粮食,受东宫的重罚,宁愿多送出几个臣去赎罪,不愿多出禾,也不愿多出众,足见西周时耕种的人有农奴有奴隶,比较起来,主人还是要农奴。曶曾在其他一次诉讼获胜时得五夫,曶拜稽首受这五夫,还用酒、羊和丝给五夫,要他们安心住在邑里种田。田必须人种,人又会逃走,这就可以推知曶为什么给他们酒羊,也可以推知封建主为什么会抛弃奴隶宁愿利用农奴的原因。
第四节 西周的经济结构
  周祖先后稷居邰。公刘居豳。太王居岐,开始称周。王季居程(陕西咸阳县)。文王居丰(陕西长安县)。武王居镐(音号hào长安县)。丰邑在丰水西,镐京在丰水东),称为宗周。成王造洛邑,称为东都。
  西周以镐京东都为中心,有王畿方约千里的土地。以镐京为中心的渭水流域,因周人的积极经营,农产丰富,成为西周经济的主要基地。在当时,西周是最先进的国家,王畿外齐鲁卫三大国,经济文化远不及西周,更不必说其他小国。
  构成西周社会的阶级和阶层,大体如下:   
一 统治阶级——百姓
  百姓是“禅让”时代流传下来的旧族,《盘庚篇》百姓与万民相对,《诗·小雅·天保篇》百姓与群黎相对,百姓是贵族的通称,在商为奴隶主阶级,在周为封建领主阶级。直到春秋后半期,宗族逐渐破坏,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才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社会地位与普通庶民相似,本来不同含义的两个名词也就可以通用。
  百姓里面也有贵贱的区别,这就是名位不同,占有土地大小不等的各级领主。
  王族 姬姓是百姓中最贵的一姓。周初姬姓男子一般部分封为大小诸侯,周王和诸侯的子孙除了嫡长有继承权,其余多分得采邑为卿大夫。领主阶级中姬姓领主占很大数量。
  诸旧姓 姬姓以外诸旧姓,有的在王畿内受采邑作王官,加从平王东迁的七姓。有的受封作大小诸侯,如姜姓的齐国,子姓的宋国。有的是商朝已经存在的旧国,如徐夷淮夷等。这些旧姓数量极大,但政治势力不及姬姓。
  百工 百工是掌握手工业技术,管理工奴的低级百姓。周公不杀犯了酒禁的百工,足见周特别重视商百工的技术。西周得百工,成为王官的重要部分,文化迅速发展起来。东周王室衰微,百工散到大诸侯国(如楚器铭文上的铸客,即周游各国的一种百工),侯国文化才开始发展。   
二 被统治阶级——庶民
  民字本义是奴隶。民或称黎民、群黎、苗民、众人、庶人、庶民、众、庶,通称为庶民。由于阶级的分化,民字涵义也扩大力一般劳动者,甚至贵族也有时自称为民,《诗经》中多有其例。大体上西周庶民包括上层的自由民,中层的农奴,下层的奴隶,数量最大的是中层的农奴阶层。
  上层庶民 商时有一种人称为小人。商亡国后,周公教这种人务农种黍稷,或牵牛车出去做买卖,来孝养自己的父母尊长,足见他们不是奴隶,也不是贵族殷顽,他们是自由民。小人以外,一部分迁成周的殷顽,周公允许他们住自己的房屋,种自己的田地,谋自己的生活,他们在归顺以后,也有自由民的身分。东周人重工商业,逐什二之利,大概就是殷顽的遗俗。周制土地由嫡子嫡孙继承,称为宗子,凡与宗子亲属疏远或亲属已尽的族人,在宗族内领得土地耕种,当然是自由民身分。小国被大国吞并,小国的贵族一部分降为皂隶,大部分变为大国的庶民,也可以取得自由民的身分。自由民在庶民中是上层。这个阶层逐渐在扩大,春秋战国时期,成为产生地主、推倒领主的有力阶层。
  中层庶民 克商以前周国有农奴,武王伐纣,周公伐武庚,商奴隶兵倒戈起义,助周灭商,取得农奴的待遇。康叔封卫,伯禽封鲁,都按周法划分耕地,商奄二国0原有的农业奴隶自然转化为农奴。除晋国不用周法,按戎族习惯法(戎索)分配牧地,其他周所封诸侯如齐、陈、宋等中原地区的国家,和鲁卫同样,用周法分配耕地。周初大封建,一方面是姬姓与非姬姓贵族做了大小领主,一方面却是农业奴隶得到大释放。周初大封建之所以有极大的进步意义,就在于农业奴隶彼释放,获得了农奴的地位。
  下层庶民 奴隶在西周仍是数量颇大的一个阶层。俘虏为奴,罪人及其妻子为奴,奴隶子孙为奴,封建领主决不放弃对奴隶的剥削。因为农业奴隶散布在广大田野上,不如释放为农奴,比较有利;至于在手工业、商业、畜牧业、家内服役等方面(奴隶也有种地的,春秋时叫做隶农),使用奴隶确是有利。《左传》昭公七年载楚国申无字说,“周文王定‘有亡荒阅’的法律,因而得天下,……周武王宣布商纣招诱别人的奴隶,因而激起从征诸侯的决战心。”伯禽伐淮夷徐夷,作《费誓(费音币bì)》,也说“偷人家的马牛,诱人家的臣妾,你得受刑罚”。封建社会从开始到崩溃,总是有奴隶存在,不过有时多,有时少,有时显著,有时不甚显著,无论如何,封建主必然要剥削奴隶来补充剥削农奴或农民之不足,这在封建社会开始时期的西周,奴隶多而重要的现象,是不足为奇的(资本主义社会仍保存直接的或隐蔽的奴隶制)。申无字说人有十个等级:“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马有围,牛有牧。”(《左传》昭公七年)自皂至台,是各级奴隶,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贱。这些人的共同点,是吃官饭(《国语·晋语》所谓“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庶民中自由民与农奴的共同点是吃自己饭(“庶人食力”),因为所食不同,所以上中两层庶民不列入十等人里面。
  从王到大夫是各级领主,是土地的所有者(“公食贡,大夫食邑”)。庶民中自由民的生活主要依靠务农,有的做士吃官饭(“士食田”),有的经营商业。农奴大部分务农,也有一些人做小手工业和小商贾。自由民和农奴分得土地,称为私田,但并无所有权,不得私自卖买,自己死亡或年老,可以由长子继承做户主。这样,农夫一家人世代附著在小块土地上,离开土地不能生活。
  周土地法以一田为单位。一田一百亩,一亩横一步、直一百步。一步长六尺。周一尺合营造尺六寸四分,一步合营造尺三尺八寸四分,横直各一百步得一百亩,约合营造亩二十四亩六分。西汉初期,一个农夫用未耜耕种不过十亩,西周耦耕,二人合力,平均一人可能也种十亩。战国以前不知施肥,普通田需要轮流休息,农夫有田二十五亩,每年有十亩田的收入,除去什一税,在一般情况下,一家人可以得到饱暖。
  田与田中间,一大片田与一大片田中间,必须划分各种疆界,疆界是通车的大路,或人行的小路,如大路通南北,则小路通东西,大路通东西,则小路通南北,大小路交错,象无数井字(春秋时楚国井衍沃,就是在平地上划疆界)。《小雅·信南山篇》说“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指的田间疆界。领主有划分疆界的特权,《大雅·擞高篇》说“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彻字的意义是通,就是通大小道路。通道路也就是划疆界,疆界划定,才能分给农夫去耕种。《大雅·公刘篇》说“彻田为粮”,就是按田征收食粮。东周鲁哀公苦国用不足,向孔子的弟子有若请教。有若说,为什么不行彻法?哀公说,取什二还不够,怎能行彻呢!足见彻是什一而税。按孟子只知周行彻法,不知周初曾行过助法,足见彻法是行用甚久的一种制度。彻法是低税,这可能是高0级领主向低级领主收税的税率,也可能是公田制废弃后,农夫在兵役摇役以外应缴纳所种田亩的税率。史料缺乏,难以得出定论。不过公刘时没有什一而税的彻法是可以肯定的,《公刘篇》作于西周,可信那时候已经有彻法了。
  邑是住人的城堡,领主所居的邑是大邑,田野间农夫所居是小邑,小邑住十家,称为“十室之邑”,田在邑外,一邑有田十田。金文及春秋时传记所载,田有一田、二田、五田、七田、十田、五十田、六十田、一百田的计数法,亩有百亩、千亩、十万、七十万、一百万的计数法,绝无一井九百亩的计数法。孟子所说井田是想划九田为一井作单位,废什一的彻,行文王的九一而助。一邑有农夫十家田十田,领主有若干邑,也就是有若干田及若干家农夫,征取力役和实物,计算很便利。春秋时期卿大夫采邑已经扩大,但名义上仍称“百邑”或“千室之邑”、“百乘之家”。一乘需役夫十人,一邑十家共出车一乘,出兵役两伍(五人为伍),百邑正合百乘的数目。
  人住邑中必须饮水,因此邑必有井。《易·井卦·卦辞》“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意思是说,邑可以迁移,井总是要有的。《井卦·大象》“君予以劳民劝相(助)”,意思是说,邑里有井,农夫们可以安生,同井人可以互助。井与邑关系如此密切,所以一邑也得称一井,但不是孟子所说的井。
  周天子有大量公田,称为大田、甫田、南亩,每年出产谷物,以百室或千仓或万箱计数,这是天子收入的主要部分。公田里天子有藉田千亩、诸侯百亩,名义上是天子诸侯亲自耕种,实际自然是农夫代耕。在公田上耕种的人就是领得私田的农夫。《周颂》和《小雅》所记当时生产情况,是普遍的大量的主要的生产情况。从这些诗篇看来,可以断言西周领主与农民的关系是封建的关系。
  (一)天子每年要农夫一万人(诗篇数字不可拘泥)到公田服役。《小雅·甫田篇》“倬(音卓zhuō)彼甫田,岁取十千”。天子所属农夫不只万人。万人助耕,余人不能无税,想见与助并行的还有称为彻的税法。
  (二)每家出一人到公田上耕作。《周颂·载芟(音山shān)篇》“侯(语助辞)主侯伯,侯亚侯旅,侯疆侯以”。译意为到公田上耕作的农夫每家派来一人,其中有主(户主)伯(户主的长子)亚(户主的次子)旅(年幼子弟)强(有余力帮助别人耕)以(受雇来代耕)等人。这些人各有自己的身分,奴隶不可能有这许多区别。王畿方千里,路远的农夫不到公田助耕,就得纳彻税。
  (三)食粮农夫自备,妻子给丈夫送饭。《周颂·我芟篇》“有嗿(音坦tǎn)其馌,思媚其妇,有依其士”,译意为老婆送饭上地,孩子跟着一起,吃饭吞咽有劲,好让老婆看了欢喜。《周颂·良耜篇》“或来瞻汝,载筐及筥(音举jǔ),其饟伊黍”,译意为你老婆快来看你了,拿着筐子,盛着黍米饭给你吃。耕者吃自己的饭,就是有自己的经济,这当然是农奴或农民,奴隶是没有自己的经济的。
  (四)生产工具农夫自备。《周颂·臣工篇》“命我众人:庤(音至zhì)乃钱镈(音博bó),奄观銍(音质zhì)艾(音义yì)”,译意为命令我的农夫们:准备你们的耕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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