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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纵横四海-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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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对于商队似乎没有什么敌意,走进了一看,地上躺着十来个人,正是被贾珉放了的米丘林等十来个哥萨克。

    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当地人听到了信儿,见贾珉把米丘林他们给放了,就去追赶,在半路上把他们给杀死了。

    从此也可看出,米丘林在当地的民愤有多大。

    回到通远堡之后的第二天,商队就开始换上了从米丘林那里缴获来的步枪,贾珉进行了基本的讲解之后,商队就开始训练,熟悉装备和战术。

    接下来的几天里,商队就一直在此进行训练。

    消灭了哥萨克的消息传出去,附近各地有了反响。

    这几天,陆陆续续地来了不少人,都是周边多少有些头脸的人。这些人开始都是找刘更新,经过刘更新的引荐,见到了贾珉。

    这些人,大多都是为了那些被劫掠的妇女来的,经过确认之后,就把这些妇女交还给了他们。

    还有一些人是为了货物来的,能够对上号,又不是太贵重的东西,贾珉也就还给了他们。

    货物太多,他们也带不走。倒不如还给别人,留下个好名声,也便于将来自己在这里活动。

    既送了顺水人情,也为将来打下一个基础。

    在通远堡待了五天,其中有两天下雨,路上泥泞难走,于是就多呆了两天。

    不过,这两天也没闲着,就练兵了。

    第六天,路况好转,商队重新上路。

    村民们送了一程又一程,才在贾珉和刘更新的催促下,依依不舍地分别。

    走到大德边界时,正好是中午,于是就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并且吃午饭。

    中午也不立灶做饭,只把早晨带的馒头和咸菜吃一些,就算是午饭。这一路上,都是这样过来的。

    路边的界碑已经倒了,贾珉找来一把铁锹,挖了坑,把界碑重新立了起来埋上。

    按照他的计划,自己将来的北海国的南部边界,就将在这里很大德分界。

    再往前跨一步,就将进入自己未来王国的国土了。

    现在那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王朝,基本上是各个部落各自为政,处于一盘散沙之中。

    自己将来要做的,就是在这里建立一个王朝。

    当然,这里还是有一些比较强大的势力,外来的哥萨克人,也开始染指这片广袤的土地。

    哥萨克的背后是罗斯帝国,所以,自己将来的王朝,就处于罗斯和大德的两大帝国中间。

    罗斯人现在忙于向欧洲方向扩张,短时间内,还不能大规模地向这里扩张。

    不过,已经有一些象哥萨克一样的民间势力,开始向这里渗透。

    至于大德这方面,朝廷现在也没有扩张的野心,就连对卜奎以北,通远堡以南之间的广大地区都不重视,就更加不会打这里的主意。

    这让贾珉松了口气。

    他其实是很不愿意跟大德发生什么纠纷的。

    简单吃吃过饭,商队就上路。走了二十来里,就觉得眼前一亮,一片无边的水面,就呈现在眼前。

    贾珉知道,这就是费加尔湖。

    宝钗等人看见,不禁就呼喊了起来。

    “这就是费加尔湖,这是当地人叫法,咱们都叫它北海,就是苏武牧羊的那个北海。”

    刘更新凑了上来,给贾珉介绍道。

    “此去前往平远城,一路上就在北海边上走。这个北海,长有一千五百里,宽近百里,一望无边。”

    “夏天别的地方都炎热,唯有北海周边,倒是很凉爽。冬天别的地方都冷,北海这里倒是暖和,倒也有些奇怪。”

    费加尔湖水面面积有三万多平方公里,平均水深七百三十米,是世界上水量最大的淡水湖。

    这么大的水量,对于气候的调节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刘更新对此感到不解,贾珉并不感到奇怪。

    水在夏天吸收热量,结冰释放热量,自然就使得气候冬暖夏凉。

    又走了三十多里,到了一个小村庄,今晚就在这里宿营。

    这是一个有十来户人家的小村落,卫若水的先遣队在向导的带领下,已经选好了营地,车队一到,就开始搭建毡房。

    贾珉和宝钗等女眷,则到了湖边。

    “哎呀,那边小岛上有一条大鱼。”

    晴雯眼睛尖,先看到了。

    湖里不远处,就有一个小岛。这样的小岛,在费加尔湖里其实还有很多,最大的,有七十多里长。

    “哪里是鱼,分明是一个野兽嘛,都说鱼儿离不开水,如今它怎么上了岛了?”

    黛玉提出了疑问。

    “也不会是野兽啊,野兽身上都是有毛的,它的身上似乎没有皮毛。”

    妙玉也有了自己的发现。

    “珉四哥,你知道这个东西是什么么?”

    宝钗把机会给了贾珉。

    “这个东西啊,可以说是兽,也可以说是鱼,它叫做海豹。”

    海豹属于哺乳动物,说它是兽,似乎也有些道理。但又生活在水中,说它是鱼也对。

    “豹子都是在山林里的,怎么会到了水里呢?”

    晴雯还是有疑问。

    “这倒是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海里不是也有海马、海狗、海牛么,有海豹也不奇怪。”

    黛玉给出了解释。

    费加尔湖不仅有海豹,还有鲨鱼等大型鱼类。这里的鱼类资源十分丰富。

    说话间,就有个渔民划着个独木舟,上岸时搬上了两大筐鱼来。

    这就是此前到达这里的焦/利订购的凹目鲑鱼。是商队今晚的菜肴。

    “这里这么多菊花,怪不得古书上又把这里叫做菊海呢。”

    宝钗掐了一株野菊花,在鼻子下嗅着说道。

    湖边长着不少野菊花,连绵一大片,一直到远处。

    “这个北海,又叫做柏海、小海、柏海儿湖、白哈儿湖,说的就都是这里。没想到,在古书上写的,如今我们竟然会到了这里。”

    能够记住北海这么多的名字,妙玉也真是有些学问。

    “不过,最早的记载,还是《汉书?苏武传》,那个时候,就叫北海。没成想,如今我们也到了苏武牧羊的地方。”

    黛玉的学问也是不差的。

    “这里气候宜人,景色优美,物产丰富,民风淳朴,若是将来我们到这里定居下来,你们感觉如何?”

    贾珉心血来潮,就想试探一下众女的想法。

    到目前为止,这里除了卫若兰、林大江、焦/利、戴植、刘成等人,其他人还不知道他的计划。

    “这里倒是颇有世外桃源之风,只是离府里太远了。”

    宝钗顺口说道。

    “是啊,若是在这里住下,将来回府里一趟,来回光是路上,就要花小半年呢。若是多走上几回,这一辈子就都在路上颠簸了。”

    黛玉说出了个很现实的问题。

    贾珉捡起一块石头,扔进了湖里,宝钗和黛玉说完,也没往心里去,众女就到湖边玩儿起水来。

    看着她们欢快的样子,贾珉心里不禁有些黯然。

    对于自己这个穿越者来说,这里似乎是个好地方,但是,对于宝钗来说,这真的是个好的选择吗?

    虽然她们离开了帝都,到了卜奎,又跟着自己到了这里,将来还要到法兰西去,但是,他们始终还是把自己当做是府里的人。

    在她们的心里,自己早晚还是要回到帝都的。

    不仅宝钗和黛玉如此,即便是妙玉和晴雯,大概也是这个心理。

    薛姨妈和薛蟠还在府里,宝钗将来真的能撇开他们?

    黛玉虽然现在在这里,但老祖宗毕竟是她的外祖母,她能愿意呆在这里?老太太也不会同意吧?

    黛玉还好说,不是自己的女人,走了也就走了。

    换做其他几个,既便是平儿、沈冰衣、秦可卿,将来会愿意在这里?

    此前,贾珉曾经有过一个想法,在贾府被抄家之前,将贾府之人迁移到这里来,借此躲过那场灭顶之灾。

    现在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叫他们离开繁华的帝都,到这里来,他们会愿意么?

第0464章 难道真的要造反

    贾府中人,一个个的都享受惯了,哪里会甘心放弃贾府的优渥生活,到这样的偏远之地来?

    再说了,贾府现在的日子,正如日中天。他们哪里会相信,自己会有被抄家的那一天?

    外有王子腾舅舅,内有元春姐姐,说府里会有那一天,打死他们也不会信的。

    对于王子腾和元春,贾珉非常尊敬。不过,这也正是贾珉担心的地方。

    在红楼原著里,贾元春正当盛年,就突然暴病身亡,紧接着,王子腾在进京赴任大学士的途中,眼瞅着要到京城了,却因偶感风寒,被当地的一个郎中用错了药,病死了。

    这两个人的死,显得非常诡异。随后贾府就被抄家了。

    怎么就会怎么巧合?这里面,很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阴谋。

    现在,这个阴谋还会不会发生?若是发生了,自己怎么办?

    若是换了别人,自己还可以不管,但是这两个人,自己能够坐视不理么?

    给他们报仇吗?若是不给他们报仇,就让他们白白地死去?

    真要给他们报仇,那可就是离造反不远了。

    难道真的要造反?贾珉有些不敢想下去。

    现在,他还有一丝幻想,或者说,还有一些事实依据。

    自从他到了贾府之后,贾府的走向已经有了不少改变。

    比如宝玉、贾环、贾蓉、贾琏、宝钗、黛玉、平儿、晴雯等。

    但是,也有许多事情没有改变,还在按照原有的轨迹进行。

    比如王子腾巡边,贾元春升为贵妃,修盖大观园等。

    改变的,多是年轻一代,对于贾府命运的走向,影响权重比较小、

    没改变的,是重量级人物和大事件,对于贾府命运走向的影响比较大。

    今后到底会如何发展呢?

    一时之间,贾珉也理不出个头绪来。直到高大壮来喊他吃饭,才怏怏回去。

    三天之后。

    下午三点多,贾珉率领商队抵达平远城北海周边地区最大的一个镇。加起来有一万多一点儿的人口。

    远远地望见平远城的时候,贾珉隐隐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这种感觉,跟他当年带着府兵团抵达卜奎时的感觉很相似。

    只是现在的平远城,比起当年的卜奎还有所不如。

    无论是在规模上,人口上,还是繁华程度上,平远城都还不能跟卜奎相比。

    从个人角度来说,差别也是巨大的。

    当年自己带着一千三百多训练有素的精兵,是朝廷命官,身后有朝廷做靠山。

    做什么事情,都属于履行皇命,师出有名。

    如今到这里,只带着二百来人,还是私人身份。

    这里是一个陌生的地方,人生地不熟,今后,就将要在这里立足,打下一片江山来。

    当然,好处也是明显的。

    以前在卜奎,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为朝廷卖命。这一回,是为了自己。

    二者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珉长官,前面有不少人,是不是来迎接咱们的?”

    亲兵队长高大壮凑了上来。

    府兵团解散后,原来的亲兵都不走,非要跟着贾珉,所以此次就把他们都带来了。

    看见这么多人,贾珉也感到有些奇怪。

    卫若水和刘更新去打前站,说是想去见平远城的卫家人,难道是卫家来人迎接了?还是有其他本地人来迎接了?

    抑或是正好相反,当地人不欢迎自己,前来阻挡了?

    随即贾珉就感到自己有些患得患失。

    若是有什么意外,卫若水会回来向自己报告的。

    虽然先遣队的人并不多,但是,他们的战斗力极强,几乎可以以一当十。即使对方人多,打不过对方,全身而退还是没有问题的。

    走近了,看见了卫若水和刘更新,他们身边,是几个穿着比较体面的人。

    在他们身后,是先遣队和一些当地人。

    这些当地人,都带着武器,估计是哪家的家兵。

    对方迎了上来。

    “贾游击,我来介绍一下。”

    刘更新上来,身后跟着三个人。

    “诸位,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的,大德荣国公之后,一甲探花,卜奎游击贾珉贾怀远。”

    “贾游击,这位就是卫家的家主卫嵩,刚才跟卫若水叙了家谱,可真是巧了,字正好排的上,正是本家。”

    “贾游击大名鼎鼎,久仰久仰。”

    卫嵩上来,握住贾珉的手,神情兴奋,态度亲热。

    说的竟然是汉语。虽然跟汉地人的语调、口音有所不同,还是能听得懂。

    “卫家主客气了,前来叨扰,麻烦你们了。”

    “贾游击不必客气,见到家乡来人,深感欣慰,正是求之不得呢。”

    “这位就是卫若兰,你们的本家。”

    卫若兰跟卫嵩相见,自是一番客气。

    接着刘更新又引荐了另外两人。

    一个是达克儿部落的头人托克,是个白鞑靼人。

    白鞑靼人跟北温都拉的鞑靼人,虽然同属鞑靼人。但是在人种上不同。

    北温都拉的鞑靼人,是黄种人。白鞑靼人,则是白种人。

    另一位是西美尔部落的头人博格达,是个四十来岁的粗壮汉子。

    托克和博格达两人,就不会讲汉语了,跟贾珉交流,全靠卫嵩和刘更新居中翻译。

    焦/利和刘成上来,给三人送上了礼物,跟那天给刘更新的,是同样的礼物。几人客气一番,也就收下。

    又引荐了林大江等主要人物,寒暄客气一阵,就向城里走去。

    一边走,卫嵩几人一边盛赞贾珉打败了哥萨克的功绩。

    这些部落地区之人,都非常好客。贾珉等赶到城里时,就被直接带到了卫家。

    那里已经开始准备饭菜,今晚就由卫家为商队接风洗尘。

    卫家在当地确实是个大家族,有六七百人。

    卫家大院,就是当地最大的一个院落。商队的宿营地,就被安排在卫家大院当中。

    商队士兵们开始搭建毡房,宝钗等女眷们,则被引进卫家内宅,由卫家的女眷们相陪。

    贾珉等头面人物,则被带到了卫嵩的客厅。

    卫家的房屋,还保留着比较明显的汉地建筑风格,跟通远堡的建筑形制,几乎一模一样。

    这跟平远城里其他部落的建筑,有着明显的不同。

    这边贾珉跟卫嵩、托克、博格达几人聊天,那边焦利和刘成就把从哥萨克那里缴获来的东西,分出了三车,分别送给卫家、达克儿和西美尔人。

    这些东西很多,一路上拉得太多也是累赘,倒不如送出去一些,交个人情。

    对于以后在这里立足,也算是打个基础。

    宝钗那边,自然不用贾珉操心。

    刚进了卫家,宝钗就已经安排晴雯挑选了礼物,给卫家女眷送上。

    在人情世故这方面,宝钗向来做得滴水不漏,总是令人无可挑剔。

    闲聊中,就在卫嵩的客厅里摆开了宴席,菜肴十分丰盛,净是当地的山珍野味和北海里水产,一时间,室内香味四溢。

    焦利拿来了两罐从卜奎带来的酒。

    “贾游击,这是何意,到了我家,怎么还能叫你自己带酒呢?”

    卫嵩就有些不解。

    “卫家主,我这个酒,与众不同,定是你们以前从未喝过的。你问问刘老先生,他是喝过的,是不是跟你们的就不一样?”

    “是啊,卫家主,确实与众不同。不过,我先不说有何不同,等一会儿喝上了,你们就知道了。”

    刘更新还故意卖了个关子。

    这个酒,自然就是平儿她们在卜奎做的高度酒,足有六十度,在平远城这里,自然是没有的。

    这里的酒,还都是那种低度酒。

    这里人喝酒,不用酒盅,都用小碗。

    见焦利只给每个小碗里倒了一点点酒,刚刚把碗底盖上,卫嵩、托克、博格达心里就有些疑惑。

    怎么就倒这么一点儿?都不够一口喝的。是他们没有酒,还是他们太小气?

    不过,等到他们喝了第一口的时候,心里的想法立刻就变了。

    不仅心里的想法变了,脸上的表情也变了。

    嗓子里似乎象火烧一样,就好像有一股火,从嘴里一直烧到了心里。冷不防间,把眼泪都辣了出来。似乎都喘不过气来了。

    “好酒!”

    卫嵩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摔,几乎跳了起来。

    “痛快,这才叫酒呢。”

    托克把勺子一放,就拥抱了身边的卫若兰一下。

    “这一辈子,真是白活了,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做酒。”

    博格达说完,干脆离席,在空地里转了两圈儿,跳起舞来。

    刘更新和卫嵩,则急着给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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