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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的大地浇灌,才得以世代强悍一样。
是的,女人的身体凝聚着人类的精髓。
肩膀上的那双手开始游离起来,在水声雾气里,我清晰地听见索菲的声音传来:“Bella,你肌肤柔滑得就像是一匹东方顶级的丝绸,我能抱抱你吗?”
我听出了一身冷汗,全身顿时起了鸡皮疙瘩,我赶紧关掉水龙头,就想赶快逃离这儿。但是,但是,就在我把白色浴巾拿在手中,准备裹住身子的时候,索菲已经一把紧紧地抱住了我。
她的胸脯比男人更平整,压着我的感觉是凉凉的,她的手臂细小却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像小钢丝一样捆住我。我本能地在挣脱,尤其是当她的三角地带靠上来贴住我的时候,我更是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一把推开她,拿着自己的泳衣衣物冲出了房间……
我觉得羞辱不堪,怎么会这样的呢?女人的欲望爆发在男性野蛮的原始征服中才能狂欢啊!
回到楼上客房的时候,John已经醒来了,我的情绪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他展开双臂,想要抱我。
“亲爱的,我游完泳还没冲洗呢!”说着,就跑进房间里的浴室冲了凉。
我无法挥走索菲的那双眼睛,从刚才那双眼睛里我还捕捉到她的落寞和凄凉,我完全可以读出她的情感状态一定是形单影独的。如果刚才那个人不是索菲,而是一个普通的女同志,对于她的触摸和拥抱,我是百分之百反感,甚至还会考虑报警、告她性骚扰。但是,但是她是索菲,我最爱男人的前妻,与其说当初是我抢走了这个女人的丈夫,不如说是这个女人一直是拱手相让她的丈夫给我。
这十多年来,我和格兰姆始终以为身为耶鲁法学院毕业的纽约名律师的索菲,当年不想离婚的真正目的是需要婚姻的幌子来为她的性取向做掩盖,甚至为了挽留住格兰姆,还假造了病历;可是,我错了,也许并不是那样的。她爱格兰姆,她那么纯粹地爱着格兰姆,她在心里要永远保留整个童年、少女时代与自己亲弟弟那样情同手足的爱。甚至还有可能因为这个与她弟弟长得一模一样的格兰姆成了她的丈夫后,她的性取向才发生微妙变化的,她不忍伤害丈夫,婚外找其他的男人,所以,就只能……
一切都是也许,一切都有可能。
心头有一种沉重的东西压得我好难受。人与人之间为什么总是隔着那么多的云雾,让我们看不清彼此心灵深处的枝缠叶绕?由此看来,索菲在9·11事件中失去格兰姆的伤痛决不会比我浅,那是第二次失去了自己的弟弟啊!瞧她,额角眼角的皱纹深深浅浅,整个脸庞写满了沧桑。
我走出浴室,与John亲热了一下,就嘱咐他下楼去法式餐馆买些主食和小菜上来。
等到他关上了房间的门,我就忙不迭地坐到书桌前,拿出酒店的信纸,就匆匆地在上面涂写起来:
亲爱的索菲:
我很难过,我很抱歉,我直到今天才知道你对格兰姆的深情。
是啊!人类的感情中包含着太多的情结,它们虽隐藏在心灵深处,却是那么的美好。
格兰姆走了,但世上两个深爱着他的女人还在伤痛,那两个女人曾以她们各自的方式爱着他,所以,格兰姆是幸福的。
不管你怎么鄙视我,都无法改变我用自己狂热的女儿身去爱男人。是的,女儿身的爱恋让男人们如痴如醉,也让自己要死要活。
看过我的《9·11生死婚礼》吗?
那本书全景记录着一个女儿身的爱恋历程。
看过我的《贝拉的神秘花园》吗?
那本书说的是借男人爱情中的伟大力量,来疗救女人失爱的巨大创痛。
索菲,你去看看,看看我与你亲爱的弟弟格兰姆在天地间演绎出的,是一场怎样的女儿身男儿泪的爱情?很多很多人都流泪了……
索菲,我崇拜你的智慧,也尊重你的情感轨迹。在我眼里,你是一个充满知性和个性、具有魅力的女子。
世上任何一种爱都是伟大的,我们需要生活在爱中,需要用爱去战胜这个疯狂的时代,需要向宇宙证明,我们是充满着爱心的人类。我们的心脏为此剧烈地跳动:对知识的追求;对爱情的向往;对和平的祈望。没有恐怖,没有霸权,没有独裁,没有战争,没有灾难,没有饥饿……
最后,我替格兰姆谢谢你这般神圣的爱。索菲,你受委屈了……
贝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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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9日
于魁北克LE CHATEAU FRONTENAC酒店
写完后,我就把它装进信封,写上索菲的全名,然后送到楼下大堂的总服务台。如此才感觉拿走了压在自己心中的石块,一下子轻松了许多。
第三章 梦中的轨迹(上)
此刻是一个阴郁的早晨,家里就我一个人。John一周前又独自去纽约见律师了——为了原先自己股份公司的那宗没完没了的官司。
我是在拂晓时分被隔壁书房里的传真机,接受到什么文件后发出“嘀”的一声而弄醒的。之后,就一直迷迷糊糊,处于半梦半醒状态。
我没有睁开眼睛,但浮现在我面前的,是那只在挪威的铁轨上死命追赶着列车的圣白色的小猫。
它不断地在往前死命地跑,它的那双闪闪的蓝眼睛一直在向我呼喊,无言地在呼喊着,我仿佛还能听见列车那隆隆的声响……
它是我的伤口。
这伤口是我灵魂上一扇奇妙而神秘的窗户。犹如一朵鲜花向世间的一切盛放,通过这盛放着的花朵把自己交给了那个人,确切地说是那缕孤魂、一个我全然未知的世界。
这伤口暴露着,面对独自的晨雾,它隐隐作痛。慢慢地,慢慢地,灵魂的创伤开始显露,好像一个伤痕,起初是轻微的,但是慢慢地,它的痛楚加重起来,直至把灵魂的全部充满了。天哪!正当我相信自己是痊愈了,而且把过去淡忘的时候,那可怖的反应像病毒一样慢慢扩散出来。让我无法成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了。
这伤口像天空下开放的花朵,让我感到艳丽之后的残酷。
为什么要放弃它?为什么它要像刀藏进鞘中,去那样的与世隔绝呢?它本来已经像种子一样破土而出,发出新芽,带着新的生命力去拥抱那未知的天堂了。
昨晚的梦境又回来了,我泪雨滂沱,我知道自己从此刻开始再无法在多伦多湖岸的阳光下正常呼吸了。“格兰姆没有死,他没有死。”
爱是何等苦涩的体验!
我躺在床上神思恍惚,不由得把那脚趾送到鼻子边闻了闻,有没有格兰姆亲吻后留下的那特有的味道?我仿佛能感受到他留在上面灼热的温湿,当我毫无意识地用那脚指头在有些雾气的床沿镜子上画道时,不知怎的,上面竟清晰地映出两只格兰姆蓝色的眼睛。我惊诧万分,好像整个人一下子断了气似的,想喊却一点也喊不出声。但在那瞬间,我感到自己的肉身在渐渐死去,游魂从肉身里挣脱出来,飞向他,依附到他的灵魂里……
过了一会儿,当我再次定神看时,镜子里什么也没有。映在上面的是一双女人——我自己空洞的眼睛——刚从天国里回来的。
我无力地垂下头,闭上眼睛,却仍俯卧在松软的床上,感觉就像扑在格兰姆的身上。我的腰肢在轻盈地扭着,像性爱中的女人那如蛇的舞动。
尽管这是在我多伦多的湖边公寓,但我觉得我和格兰姆仿佛也已在这间屋里伫立了长得无法计算的一段时间,就像现在这样。这是我们在梦中架起的一种姿势,这是一场我永远难以摆脱的梦。但又是一场微微打个手势、稍稍眨眨眼便会粉碎的梦。然而更叫人惊奇的是,我脑子里忽然掠过一场真实的梦境、一场昨天夜里才做过的梦……
那是在哪儿呢?旋转着的紫色灯光投射到天花板茶色镜中散发出的两团红色的火焰,在恍惚中那迷离的火焰渐渐地来到了我的身体。我着了魔似的,从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我的乳房被着了火似的点燃了,之后我整个儿就被那火焰吞噬了,仿佛身上的每一处关节,每一个脚趾,甚至每一根头发都在寻找着一种宣泄的出口。我看到了我的倒影,我看到了散乱的头发像奓动的浮草在挣扎,整个身子在不断地摇晃……
我看着他的眼睛,我无法掩饰我心中的狂喜。他伸手搂住我,我本能地张开嘴迎接他的亲吻。我一直期待着这一刻。我们身体紧贴着,我一下落入记忆中感情的最深处,重新恢复了那种一直把我们联系一起的欲望。他是我第一个真正爱过的人。也是从绝对爱情意义上我惟一爱的人,就像被撒哈拉大沙漠的风吹得弯曲发蔫的树木一样,我倒在了他的怀里。
“亲爱的,你真的没有死啊!我一直都不愿意相信你死了,可是,你真是死了呀!”我死死地抓住他的肩膀。
他看着我,那么深情地看着我,却没有说话。
一时间,我不知身在何处,我慌张地左顾右盼,周围是那么的空旷,空旷到无边无际的感觉。而且呈现在屋子里的是那种灰暗的色泽,发出白铮铮亮光的是我们正仰卧着的床。那是一张巨大的圆形的床,就像坠入一口圆井中的人抬头望见了那片天一样;垫在床上压在我们身子下的是一块厚厚的毯子,但表面层是那么的光滑,就像埃及棉那细密柔软的质感。我已回想不起它的颜色了,它应该是没有颜色的,没有颜色的那是什么颜色呢?
整个空间除了那旋转着的紫色灯影不停地在闪烁外,就是那巨大的火焰排山倒海地压了过来,从整个天花板的茶色镜里发射出来。我们不停地翻滚,喘着粗气,但总停不下来,我担心自己也将随着格兰姆而死去,抑或本来他就为召唤我而来的。在这毯子上,我们的身体就像那双在舞台上停不下来的红舞鞋……
“亲爱的,如果你不愿意随我走,就将毯子从身体下抽走,快,快,那是魔毯!……”格兰姆在我耳边嘶叫着。
“不,不,你带我走吧,我要随你走。”
我们像两个在死亡的边缘上跳着狂舞的精灵,没有歇息,没有停顿,不断地交缠着,直到我死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是那么的瘫软。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真真切切地做过爱了,那么要死要活地做过了,看看潮湿了一大片的床褥留下的印痕,摸上去一片硬邦邦的手感。
在梦里,我们做了,做得比真实的还要酣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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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记忆起,格兰姆曾对我说过啊,他还活着。
“亲爱的,我还活着,因为你还活着,我就不会死。”
“那,你究竟在哪儿?我怎么能找到你呢?”
“我还在那个我们住过的酒店。”
“哪一家,哪一家,我来找你。”
“那一家,就是有你名字的那一家。”
“你是说在巴黎的贝拉古堡酒店?”
他点点头。
“亲爱的,但是你不用来找我,我会来找你的。晚上睡觉前垫上那条魔毯,我就会出现,会在你的身体和灵魂里出现的。”
“不,不,我还是要来找你,我一定要来找你。”
“不,不,因为,我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样子了,我会吓着你的,我的天使。”
“不管,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要来找你。哪怕你成了魔鬼,哪怕你变成一只动物,我一样爱你,我能够闻出你的味道。找到你后,我也变成另一个魔鬼,另一只动物。对了,我看见过你,你是不是变成了那只圣白色的小猫?我早知道它就是你了,那双蓝色的眼睛就是你的眼睛啊!亲爱的,没关系,为了你我也愿意变成一只猫。”
“你,你,听话,别来找我!千万别来找我!因为,因为,我已经遭到毁容了,你看到会害怕的。还有我已经失去记忆了,我就是看到你都不会认识的,你明白吗?”
“呜呜……”我终于放声地哭了出来,像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哭得那么的伤心。
亲爱的,我潜意识里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了啊!
那次入住纽约的总统套房时,我就直觉到你没有死,是突然间闪现出的一个念头。想想也是,你怎么可能会死呢,你不过就是去办公室取一条领结的,去去就来,不是吗?哪有这么巧?
第三章 梦中的轨迹(下)
那个时候,我就强烈地感觉到你没有死,然而你毕竟也没有重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啊!如果没有死,你怎么可能会不出现在我的面前呢?你以前说过,离开我第一天还行,第二天就不行了,第三天更会想我想疯的,是脑子里想,身体里想,总之,是一个男人想女人的那种想。但是如今多少个三天都过去了,你还是没有出现,这不得不令我相信你大概真是死了……
好在现在这一切总算有答案了,原来你虽然没有死,但已被毁容并失去记忆,天哪!为什么这么残酷,命运对我们为什么要这么残忍,为什么?为什么?!
但是,但是……我很快就释然了,并且从内心里油然升起一团火。那是希望的火焰,那是欲望的火焰,只要格兰姆还活着,毁容又有什么了不起的,失去记忆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活着就比什么都重要,只要活着就好,我一千次一万遍地说过了,哪怕他英俊的脸庞已被火烧成丑陋不堪,哪怕他面对我就像面对一个陌生人,都无妨。真的无妨!我是他永远的情人,情人的眼里只能看到美,感受美,更何况他的美早已经在我的灵魂里滋生出常青的绿叶了;而以我的爱去唤醒他沉睡的过去,帮助他渐渐地恢复起遗忘了的记忆是多么有意义的一个过程啊!
就这么神思恍惚地处在冥想之中,不知不觉正午的阳光透过窗帘的隙缝已经照到我的小腿上了。我慢慢地睁开惺忪的眼睛,第一眼看到的正是天花板的墙顶上那几块菱形拼凑起来的的茶色镜图案,我望着它足足发了几分钟的呆——我几乎想不起它已经很久了,甚至我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它。
那是刚刚买下公寓请人来装修时,根据我的意思设计安装的,就为了与John在床第间增加一些情趣而已。我还曾经想去灯饰市场看看,有没有那种紫色旋转灯,就是在马德里的舞厅常常可以见到的那种椭圆球形的灯,一闪一闪的,很魅惑人。当情人开始夜晚的缠绵时,在那样的魔影幢幢里是很诱惑很性感的。
尤其是有一次我与格兰姆在马德里旅行时,在市场上看见这种灯就买下了,随后带到入住的酒店里。夜宿时,我们插上了灯,整个房间顿时就开始有节奏地旋转了起来,就在我们颠鸾倒凤腾云驾雾时,我忽然就看见了两团红红的火焰蹿起来了,从我环绕着格兰姆的背上升腾起来。忽闪忽闪的,仿佛要汇入我们身体里那燃烧的欲火似的……
事后,我才惊奇地发现酒店正对着床的屋顶有四方的茶色镜,可以窥探自己的欲望之火。哦,马德里的夜色怪不得如此撩人;更大的发现当然就是当紫色的灯影投射到茶色镜的时候,会呈现出一团团红色的火光……
从此,那火光变得如此的重要,那火光成了我与我华尔街情人性爱世界里必不可少的太阳。
但那火光终究还是被格兰姆带走了,我与John之间再怎么春色无边,就是不再拥有这样的火光了。哪怕有了这样具有魅惑意味的屋顶之镜,也似乎形同虚设,不曾把它当做性爱的道具。
真正让我从半梦半醒的幻觉中走出来的,还是John从纽约打来的那通电话。
“亲爱的,我是来提醒你别忘了,下午3点去家庭医生那儿检查身体哦。”
“噢,真是!瞧我,你不来电话我可真忘了。”
“那好,我现在正在开车,去律师那儿。晚上我再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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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开车小心点,我这就准备去。”
“亲爱的,我爱你。BYE。”说着,他在电话里吻了我一下就挂了。
我怔怔地坐在床沿上,思绪开始恢复到正常。
是啊,3周前就约定了,我想要去检查一下身体,因为我们都希望在怀上我们的小宝宝前彻底地检查一下母体,毕竟我已经37岁了。我要确定自己是不是一块健康肥沃的土壤,才能让种子结出丰硕的果子。
尽管我到现在还没有孩子,但我心中母性的情结非常深厚,因为胸腔里充溢着母爱又无处宣泄,所以我对情人的感情中都包含着母爱:我喜欢喂养情人,从喜欢喂他吃喝到捧出自己丰硕的乳房用身体直接喂养。当看到情人津津有味的时候,我恨不得自己真能流出甘甜的乳汁来喂养两代人;我更喜欢在情人外出的时候,替他好好整理一番穿戴,像母亲一样嘱托这个那个,那一刻的神情我知道自己很慈祥。其实,我一早知道再伟岸再顶天立地的男人,都有其孩子气的一面。所以,我一律称男人为男儿,像John这么都五十开外的人了,我照样这么称他。
我还是穿上衣服化了一个淡妆,去家庭医生那里了。
当我慢悠悠地开着车,在世界上那条最长的央街上行驶时,我将目光投放在两旁街道上行色匆匆的人群,我这才感到我的车在朝着我最真实的生活方向前进,不停地前进,而萦绕我一个夜晚、一个上午的梦境则渐行渐远了。
是啊!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每一次我从新闻媒体看到关于“9·11”死亡人数在下降的消息,都引发我几近疯狂的胡思乱想,可能是格兰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