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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幢房子里没有什么书,只有几本《小庄园》杂志、一本兽医手册、一部《塔巴雷》精装本、一本《阿根廷的短角牛》、几本色情或侦探故事书和一部新出版的小说《堂塞贡多·松勃拉》。古特雷一家都不识字,埃斯比诺萨为了打发晚饭后的时光,找些事做,便念两章《松勃拉》给他们听。总管赶过牲口,遗憾的是他对别人赶牲口的经历不感兴趣。他说这件工作很轻松,他出门时只带一匹驮马,就能装上路途所需的一切,如果不赶牲口,他一辈子也不会去戈麦斯湖、布拉加多以及查卡布科的努涅斯牧场。厨房里有一把吉他;在发洪水之前,雇工们常常围坐着,有人给吉他调调音,但从不弹。这就叫吉他演奏。
埃斯比诺萨好多天没刮脸,留起了胡子,他常常对着镜子瞅自己变了样子的面容,想到回布宜诺斯艾利斯之后同伙伴们讲萨拉多河泛滥的事肯定会使他们腻烦,不禁笑了。奇怪的是,他怀念一些以前从未去过、以后也不会去的地方:卡勃雷拉街有一个邮筒的拐角,胡胡伊街一家门口的石砌狮子,离第十一街几条马路、他不很清楚具体地点的有瓷砖地的一家商店。至于他的兄弟和父亲,他们多半已从丹尼尔那里听说由于河水上涨,他像困在孤岛上那样与世隔绝了。
庄园的房屋一直被洪水围着,他到处看看,找到一部英文的《圣经》。在最后的几面白页上,古斯里家族——那才是他们的真姓——记载了他们的家史。他们的原籍是英国因弗内斯,19世纪初叶来到美洲,无疑地做了雇工,同印第安人通了婚。一八七几年后,家谱记录中断;那时他们已不会写字了。再过了几代,他们把英语忘得一干二净;埃斯比诺萨认识他们时,他们由于懂西班牙语才找到工作。他们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们的血液里仍残留着加尔文教派固执的狂热和潘帕草原的迷信。埃斯比诺萨把他的发现告诉了他们,他们似乎听而不闻。
他随便翻翻那本书,指头翻到《马可福音》开头的地方。他决定饭后念给他们听听,一方面练练口译,另一方面想看看他们是不是理解。使他吃惊的是,他们居然全神贯注地倾听,默不作声,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也许封皮上的金字增添了他的权威。他们的血液里就有宗教信仰,他想。他又想,从古至今人们老是重演两件事:一条迷航的船在内海里寻找向往的岛屿,一个神在各各他给钉上十字架。他记起拉莫斯·梅希西英语学校的演讲课,站直了宣讲《圣经》里的寓言故事。
古特雷一家为了不耽误听福音,匆匆吃完烤肉和沙丁鱼。
总管的女儿有头羔羊,特别宠爱,还给它扎了一条天蓝色的缎带,一天给带刺铁丝网刮伤。他们想用蜘蛛网给羔羊止血;埃斯比诺萨用几片药就治好了。这件事引起他们的感激使他惊异不止。最初他对古特雷一家不很信任,把他带来的两百四十比索夹在一本书里;如今主人不在,他代替了主人,吩咐他们做什么事有点怯生生,但是他的命令立即照办。他在房间里和走廊转悠时,古特雷一家仿佛迷途的羔羊似的老是跟着他。他朗读《圣经》时,注意到他们把他掉在桌子上的食物碎屑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一天下午,他们在背后谈论他,言语不多,但满怀敬意,被他偶然听到。《马可福音》念完后,他想在另外三部福音书中挑一部从头朗读;总管请求他重复已经念过的,以便加深理解。埃斯比诺萨觉得他们像是小孩似的,喜欢重复,不喜欢变化翻新。一晚,他梦见《圣经》里的大洪水,这并不奇怪;他被建造诺亚方舟的锤击声吵醒,心想也许是雷声。果然如此,本来已经减弱的雨势又变本加厉,寒气袭人。总管他们告诉他暴雨摧毁了工具棚的屋顶,等他们修好大梁之后再带他去看。他已经不是外人了,他们待他毕恭毕敬,甚至宠他。他们自己谁都不爱喝咖啡,但总是替他准备一杯,还加了不少糖。
暴风雨是星期二开始的。星期四晚上,门上轻轻的剥啄声唤醒了他,出于猜疑,他老是锁门的。他起来打开门:是那个姑娘。黑暗里看不清,但从脚步声上知道她光着脚,随后上了床时知道她是光着身子从后屋跑来的。她没有拥抱他,一言不发;只是挨着他躺在床上,筛糠似的哆嗦。她还是第一次同男人睡觉。她离去时没有吻他;埃斯比诺萨心想,她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出于某种他不想了解的隐秘的理由,他暗暗发誓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决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第二天和前几天一样开始了,只是姑娘的父亲主动找埃斯比诺萨搭话,问他耶稣基督是不是为了拯救世人才让人杀死的。埃斯比诺萨本来是不受宗教思想束缚的自由思想者,但觉得有责任为自己念给他们听的福音辩护,回答说:
〃是的。为了拯救世人免堕地狱。〃
古特雷接着又问:
〃地狱是什么?〃
〃地底下的场所,那里灵魂不断受到煎熬。〃
〃给耶稣钉上钉子的人也能得救吗?〃
〃能,〃埃斯比诺萨回说,对自己的神学知识并无把握。
他担心总管责问他昨夜同那姑娘干的事。午饭后,他们请他再念最后几章。
埃斯比诺萨午睡了很久,但睡得很浅,不停的锤子声和模糊的预感一再使他惊醒。傍晚时他起身到走廊上。他仿佛自言自语地大声说:
〃水开始退了。要不了多久。〃
〃要不了多久,〃古特雷像回音似的学了一遍。
三个人跟在他背后。他们在石砌地跪下,请求他祝福。接着,他们咒骂他,朝他吐唾沫,推推搡搡把他弄到后屋。姑娘直哭。埃斯比诺萨明白门外等待着他的是什么。他们把门打开时,他看到了天空。一只鸟叫了;他想:那是朱顶雀。工具棚顶不见了;他们拆下大梁,钉了一个十字架。
作者:博尔赫斯
布罗迪报告
我亲爱的朋友保林诺·凯恩斯替我弄到一套莱恩本的《一千零一夜》(伦敦,1840年)。我们在第一卷里发现了一份手稿,我现在把它翻译成西班牙文。工整的笔迹——打字机的推广使书法这门艺术逐渐失传——表明手稿的年代和抄本相同。莱恩抄本以详尽的注解著称;边白上加了许多文字和疑问号,有时还有修订,笔迹和抄本一模一样。可以说,使抄本读者更感兴趣的并不是山鲁佐德的奇妙的故事,而是伊斯兰教的风俗习惯。手稿末尾有大卫·布罗迪红色的花体签名,此人生平不详,只知道他是阿伯丁出生的苏格兰传教士,在非洲中部宣扬基督教义,由于懂葡萄牙文,后来又去巴西的某些丛林地区。我不清楚他去世的年份和地点。据我所知,这份手稿从未刊印过。
手稿用四平八稳的英文撰写,我如实翻译,除了某些引用《圣经》的段落和那位正派的长老会教士难以启齿而用拉丁文写的、叙述雅虎人性行为的奇文之外,我不作任何删节。手稿缺第一页。
〃……猿人出没的地区居住着墨尔克人,我权且称他们为雅虎,让读者联想起他们野蛮的天性,并且由于他们佶屈聱牙的语言里没有元音,不可能确切地予以音译。包括居住在南部丛林中的纳尔人在内,我估计这一部落的人数不超过七百。这个数字仅仅是猜测,因为除了国王、王后和巫师以外,雅虎人没有定居,每晚人在哪里就随便找个地方过夜。疟疾和猿人的经常入侵削减了他们的人数。他们中间有名字的人很少。招呼别人时,他们扔泥巴引起注意。我还见过有的雅虎人招呼朋友时自己躺在地上打滚。他们的体形和克罗人无甚区别,只是额头低一些,皮肤略带古铜色,显得不那么黑。他们的食物是果实、植物的根和爬虫;喝的是猫奶和蝙蝠奶,空手捕鱼。他们进食时要找隐蔽的地方,或者闭上眼睛;此外干任何事都可以当着别人的面,像犬儒派哲学家一样不以为耻。他们撕食巫师和国王的尸体,以便沾光求福。我指摘这种恶习;他们却用手指指嘴,再指指肚子,也许是想说明死人也是食物,也许是要我理解,我们所吃的一切到头来都会变成人肉,不过这一点恐怕过于微妙了。
〃他们打仗的武器是石块(储存了许多)和巫术诅咒。老是赤身裸体,还不知道用衣服或刺花蔽体。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有一块辽阔的高原,上面草木葱郁,泉水清澈,但宁愿挤在高原周围的沼泽地里,仿佛炙热的阳光和污泥浊水能给他们更大的乐趣。高原的坡度陡峭,可以形成抵御猿人的围墙。苏格兰的高地部族往往在小山顶上建造城堡;我向巫师们提过这种办法,建议他们仿效,但是没用。不过他们允许我在高原搭一个茅屋,那里晚上凉快多了。
〃部落由一位国王进行专制统治,但我觉得真正掌权的是那四个挑选国王、左右辅弼的巫师。新生的男孩都要仔细检查;如果身上有某种胎记(这一点他们对我讳莫如深),便被尊为雅虎人的国王。下一步是使他伤残,烫瞎眼睛,剁去手脚,以兔外面的世界转移他的圣明。他幽居在一个名叫克兹尔的洞穴王宫,能进去的只有四个巫师和两个伺候国王、往他身上涂抹粪土的女奴。如果发生战争,巫师们把国王从洞里弄出来,向全部落展示,激励他们的斗志,然后扛在肩上,当做旗帜或者护身符,直奔战斗最激烈的地点。在这种情况下,猿人扔来的石块国王首当其冲,一般立即驾崩。
〃王后住在另一个洞穴宫殿,不准她去见国王。她屈尊接见了我;王后很年轻,面带笑容,以她的种族而论,算是好看的。她赤身裸体,但戴着金属和象牙制的手镯,动物牙齿串成的项链。她看看我,用鼻子嗅,用手触摸,最后当着所有的宫女的面要委身于我。这种恩典常常赐给巫师和拦截过往商队、掳掠奴隶的猎人;我身为教士,并且有自己的凤俗习惯,谢绝了王后的恩典。她便用一枚金针在我身上扎了两三下,这是皇家恩赐的标志,不少雅虎人自己扎,冒充是王后给他们刺的。我刚才提到的装饰品来自别的地区;雅虎人认为是天然产品,因为他们连最简单的物品都不会制作。在那个部落看来,我的茅屋是一株天生的树,尽管不少人见到我建造,还帮我忙。我带来的物品中有一块表、一顶铜盆帽、一个罗盘和一本《圣经》;雅虎人观看抚弄这些东西,想知道我是在哪里采集的。他们拿我的猎刀时总是抓住刀刃,毫无疑问,他们另有看法。我不知道他们到哪里才能见到椅子。有几间房间的屋子对他们说来就是迷宫,不过他们像猫一样也许不至于迷路,尽管捉摸不出其中道理。我当时的胡子是橙黄色,他们都惊异不已,要抚摩好长时间。
〃他们没有痛苦和欢乐的感觉,只有陈年的生肉和腐臭的东西才能让他们高兴。他们没有想像力,生性残忍。
〃我已经介绍过王后和国王;现在谈谈巫师。上面说过,巫师一共四个;这是他们计数的最大限度。他们扳指头数一、二、三、四,大拇指代表无限大。据说布宜诺斯艾利斯附近的游牧部族也有同样情况。虽然他们掌握的最大数字是四,同他们做交易的阿拉伯人骗不了他们,因为交易时每人都把货物分成小堆摆在自己身前,每堆分别放一、二、三、四件东西。交易过程缓慢,但绝不会出差错或诈骗。雅虎部族唯一使我真正感兴趣的人是巫师。平民百姓认为巫师有法力,可以随心所欲把别人变成蚂蚁或者乌龟;有个雅虎人发觉我不信,便带我去看一个蚁冢,仿佛这就是证据。雅虎人记性极差,或者几乎没有;他们谈到豹群袭击,使他们死伤惨重,但说不清是他们自己亲眼目睹的,是他们祖先看到的,还是梦中所见。巫师们有记忆力,不过所记有限;他们下午时能记起上午的事,最多能记起昨天下午的事。他们还有预见的本领;能蛮有把握地宣布十分或十五分钟以后将要发生的事情。比如说,他们会宣布:'有个苍蝇要叮我的后颈了。'或者:'我们马上就会听到鸟叫。'这种奇特的天赋我目睹了不下几百次,颇费我思量。我们知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储存在永恒的上帝的预见的记忆里;奇怪的是人能够无限期地记起过去的事情,却不能预见将来。既然我能清晰地记起四岁时看到的从挪威来的那艘大帆船的模样,那么有人能预见马上就要发生的事情,又有什么奇怪呢?从哲学观点来说,记忆和预知未来一样神奇。希伯来人通过红海是离我们很远的事,但我们记忆犹新,明天离我们要近得多,为什么不能预知呢?部落成员不准抬眼观望星辰,这是巫师特有的权利。每个巫师都带一名徒弟,从小教导秘密本领,巫师死后就由徒弟接替。巫师数目始终保持为四个,这个数字带有魔力性质,因为它是人们思想所能达到的极限。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信奉地狱和天堂之说。两者都在地底。地狱明亮干燥,居住的是老弱病残、猿人、阿拉伯人和豹;天堂泥泞阴暗,居住的是国王、王后、巫师,以及生前幸福、残忍、嗜杀的人。他们崇拜一个名叫粪土的神,也许按照国王的形象塑造了神的模样:断手缺脚、佝偻瞎眼、但权力无边。有时神也有蚂蚁或者蛇的模样。
〃根据以上所述,我在当时传教期间未能使一个雅虎人皈依基督,也不足为奇了。'圣父'这个词叫他们摸不着头脑,因为他们没有为父的概念。他们不明白九个月以前干的一件事能和小孩的出生有什么因果关系;他们不能接受如此遥远而难以置信的原因。此外,所有的女人都有交媾的经历,但不都生孩子。
〃他们的语言相当复杂,同我知道的任何语言都没有相似之处。我们无法用词类来分析,因为根本没有词句。每个单音节的字代表一个一般的概念,具体意思要根据上下文或面部表情才能确定。举例说,'纳尔兹'一字表示弥散或者斑点;可以指星空、豹子、鸟群、天花、溅洒、泼撒的动作,或者打败之后的溃逃。相反的是,'赫尔勒'一字表示紧密或浓厚;可以指部落、树干、一块石头、一堆石头、堆石头的动作、四个巫师的会议、男女交媾或树林。用另一种方式发音,或者配上另一种面部表情,每一个字可以有相反的意思。这一点并不使我们特别惊奇;我们的文字中,动词'to cleave'就有'劈开'和'贴住'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当然,雅虎人的语言里没有完整的句子,甚至没有干句。
〃相似的文字要求抽象思维,这一点使我认为雅虎民族虽然野蛮,但并非不开化,而是退化。我在高原山顶上发现的铭文证实了这一猜度,铭文中的字母和我们祖先的卢纳字母相似,如今这个部落已不能辨认了。他们好像忘掉了书面文字,只记得口头语言。
〃雅虎人的娱乐是斗经过训练的猫和处决犯人。凡是对王后施行非礼或者当着别人的面吃东西的人都有罪;不需证人陈述或者本人供认,由国王作出有罪判决。被判刑的人先要受种种折磨,我不想在这里描述惨状,然后由众人扔石块把他砸死。王后有权扔出第一块和最后一块石头,扔最后一块时犯人早已气绝。公众称颂王后的熟练和她生殖器官的美丽,狂热地向她欢呼,朝她抛玫瑰花和恶臭的东西。王后一言不发,只是微笑。
〃部落的另一个风俗是对待诗人的做法。成员之中有人偶尔会缀成六七个莫名其妙的字。他喜不自胜,大叫大嚷地把这几个字说出来,巫师和平民百姓匍匐在地,形成一个圆圈,他站在中央。如果那首诗引不起激动,那就无事;如果诗人的字使人们惊恐,大家怀着神圣的畏惧,默默远离。他们认为鬼魂已附在诗人身上;任何人,甚至他母亲,都不同他说话,不敢看他。他已不是人,而是神,谁都可以杀掉他。那个诗人如有可能就逃到北方的流沙地去藏身。
〃我已经说过当初是怎么来到雅虎人的国度的。读者或许记得,他们把我团团围住,我朝天开了一枪,他们认为枪声是神雷。我将错就错,以后尽可能身边不带武器。春天的一个早晨,天刚亮时,猿人突然向我们进攻;我拿了枪从山顶跑下去,杀了两个猿人。其余的仓皇脱逃。子弹速度极快,是看不见的。我生平第一次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