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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如此专注-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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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Google又宣布了两家合作伙伴上海火速和厦门中资源,正式授权它们代理销售Google的AdWords关键词广告服务。这样一来,Google在华的三家广告代理商已经正式浮出水面。中国市场的特殊性使得Google必须进行本土化发展,是启用广告代理模式。据悉,这些已签约的代理服务公司都将按照区域开展其广告代理服务,而且其开展的服务也更多只是针对中小企业,对于一些大客户,Google仍然保留了直销的方式。
  Google亚太区副总裁苏辛德尔辛格(Sukhinder Singh)也表示,设定代理商,可以让中国企业通过正规诚信的渠道,使用Google关键词广告进行网络营销。显然,在中国市场采用直销和代理相结合的办法,对于在全球市场都“呼风唤雨”的Google而言,不能不说是“入乡随俗”的举动。上海火速总经理刘小光表示,在中国启用关键词广告服务销售代理制是Google的首次尝试,此前在全球其他任何一个市场,Google都是采用直接销售的方式。
  从引进李开复出任Google中国区总裁,到在华成立工程院,再到三家广告代理商的浮出水面,种种迹象表明,Google中国攻势已全面启动。
  百度和Google在中国市场上的短兵相接,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百度的纳斯达克神话能否延续下去。和讯网CEO谢文认为,百度即将面临来自几个方面的挑战。其中之一就是,百度在中国搜索市场上的地位远不如Google在全球市场的地位;虽然目前百度在中国搜索市场排名第一,但这与第二第三的距离并不远。另外一个挑战就是要看Google中国将要以多大的力度来开发中国市场。虽然此前李开复加盟了Google,但他还不是公认的经营人才,这是一个很大的变数。
  还有人认为,Google的本地化相对于百度这样的本地企业而言,还是存在着差距。著名风险投资人、百度投资者汪潮涌就曾表示,“对于搜索而言,技术只是一个层面,而对于文字、文化、社会用户习惯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除非Google中国百分之百独立、中国化,否则它要想完全像百度那么中国化是很困难的事情。而且它在中国的部分缺乏创业者的激情,这一点我觉得是一个潜在的风险”。
  对于Google的高调进入中国,有业内人士分析是Google想取得公关效应,它的短期目标是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在中国市场取代百度的领先优势。而有着浓重“中国情结”的李彦宏据说对“Google中国版”时刻加以提防。因为中文搜索引擎技术在某些层面涉及国家情报安全,有百度高管直言不讳:“不愿意看到‘中国的Google’,因为它骨子里是美国化的。”李彦宏本人也曾经这样对外表达,“我们更希望百度是中国的百度”。
  技术创新有待提高 
  百度中文搜索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公认是非常出色的。但是,在将百度的技术与Google的技术尤其是中文技术进行对比时,业界的看法则不尽相同。对于Google的技术创新能力一直是业内公认。一位业内专家在看了Google网上直销的说明后感慨“它销售也用技术的方法”。据了解,客户购买Google的关键词服务后,还可以获得的点击率等等相关信息,所需费用也是根据点击率来计算。百度同样的业务中,客户获得的服务就相对简单。还有人认为,Google是一家技术公司,百度则主要是一家市场公司。
  互联网评论家洪波曾经这样评价Google和百度的实力,“大家普遍认为百度是最像Google的中国公司。从产品线,到企业内部的管理方式,可能有些地方像,但本质上,百度更加娱乐化,技术创新能力比较弱,这点跟Google非常不同。”“这样就存在一种风险,就像被Google取代的那一代搜索技术一样,当搜索引擎面临下一波重大升级的时候,百度将会落伍。”
  原雅虎中国总裁周鸿袆认为百度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同行中间应该是做得最出色的,并对百度的本地化运作予以了充分肯定。他认为,百度之所以能在过去两三年里赶超Google靠的就是在本地化上精细耕作。“百度不是靠可口可乐这样一个独门秘术,而是靠着对中文本地化的了解。”但是在把百度核心技术和Google进行对比的时候,他依然坚持Google更胜一筹。
  不过,同是做中文搜索的百度同行中搜CEO 陈沛对周鸿袆的看法作出了不同的判断。他从对Google和百度技术的研究经验出发,认为百度在其他的方面可能与Google还有很大差距,但是在中国的技术已经超过了Google。不过,尽管如此,互联网分析师吕伟钢仍善意地提醒百度,如果仅仅在渠道建设方面领先,而因为在技术创新方面不能突破从而导致用户对产品的体验变差的话,用户最终还是会投奔Google。
  而且,随着雅虎阿里巴巴巨无霸战舰的打造完成,马云结合电子商务与中文搜索的新模式将会给百度的技术创新带来很大挑战。现在阿里巴巴的搜索产品已经推出,这是一款不同于目前搜索业界热衷的新闻搜索、竞价排名类产品,而是把主要功能锁定在——搜索商业信息和商业机会。马云表示,这款产品的主要对象并非中国8000万网民,而是更加精确定位于“网商”。新的搜索之争已经来临。
  有人将这个新的时期称之为“后百度时代”。“后百度时代”,就如同“后Google时代”这样的称谓一样,并不表示百度或Google就是真的消亡了。这种观点认为,以百度或Google为代表的搜索的商业运用已经变成旧的模式,而更新的搜索的商业应用模式将是雅虎阿里巴巴模式。这种新的搜索商业运用将是分类的、细致的、精确的分类搜索,直接以商业运用为手段和目的的,而不同于现在的搭便车,也不是看似热闹却盈利可怜。它还认为虽然百度的点击量每日达3000万次以上,网页浏览量已居全球第17位,中文搜索量也超过国内五家主要网站的总和,但是却没获得它真正本应该获得的利润。而照目前来看,阿里巴巴已经变成真正掌握搜索的商业利用的公司。暂且不论这种观点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将是刺激百度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动力之一。


“中国Google”遭遇Google中国(2)


  商业模式遭质疑
  百度所面对的另一挑战来自于自身。搜索竞价排名的商业模式既是百度的制胜法宝、盈利关键,又让百度遭来很多质疑甚至诟病。尽管李彦宏早已提出了搜索引擎自信心定律,尽管百度声称对竞价排名的位置有限制、并附有提示,但这也不能排除人们对它的种种不同看法。和讯网CEO谢文曾表示,目前百度竞价排名的结果与搜索结果混在一起,让人很头痛。而搜狐副总裁王建军此前也表示,竞价排名在中国要面临恶意点击的困扰。因此,这一模式能否在中国市场长期立足下去还有待时间的检验。
  有极端的观点把百度的竞价排名比作是一剂慢性毒药。它认为,人们使用搜索引擎的目的本是为了获得对自己真正有价值的信息,而不是竞价排名的结果。竞价排名使得搜索出来的信息偏离了搜索的本意,人们需要的信息往往在几十页面之后。长此以往,将导致人们最终离开百度,因为人们无法从百度方便快捷地获得自己真正需要的信息。
  甚至有Google的推崇者表达了对百度“搜索精神”和“游戏规则”的拷问。此观点认为,Google在商业上的成功来自于它对“搜索精神”的追求,Google每天要接受两亿多个搜索请求,平均在0。2秒钟内扫描30亿个网页,对36种不同的语言进行搜索,而这些有关连接状况所反映的重要性或普及程度对其浏览过的网页进行合理排序,在互联网上连接这一页面的重要网站越多,该页面的位次也就越高——这显然是神奇的技术驱动而形成的模式,而在技术的背后则代表了一种本质的“搜索精神”:尊重信息客观的来源、重要性和准确性,没有任何外界、主观和人为的因素操纵信息的生成。而对百度的搜索竞价排名则给予了质疑,它认为排在百度搜索最前面的信息背后代表的是付费厂商或机构的利益和需求,而且在搜索热门关键词时,用户还经常需要一页一页地越过那些冗长的付费广告,才能真正找到他们需要的信息。因此,对于百度这种企图用付费广告来代表网民的搜索意志的做法,此观点认为这是与真正的“搜索精神”背道而驰。
  不过李彦宏对他的竞价排名显得非常有信心。他更看重的是这种模式可以让广告的商家很精确地找到它的客户,他对自己这种革命性商业模式的前途显得很有把握,并宣布百度将长期致力于此。这其实就是一个如何平衡科学技术与商业利益的问题。这也是一个困扰着高科技产业的经典问题,而它在搜索引擎身上、在百度身上表现得格外明显。对于这个两难命题,Google AdWords关键词广告的做法是让广告出现在右侧,独立于左侧自然搜索结果。但是它的这种广告与用户输入的关键词匹配的做法虽然在全球取得了好的成绩,却似乎并没有给它在中国带来多大的收益。
  同样,Google的关键词广告也面临法律纠纷。2005年1月,法国巴黎地区法庭作出判决,禁止Google及其法国子公司出售与路易威登LV商标相关的搜索广告。同时,法庭判定Google赔偿25。7万美元。由于欧洲的法庭比较倾向于保护商标拥有人,所以此举判决给Google的广告前景带来了阴影,至少在欧洲如此。而被指遭侵权的广告多与Google的关键字搜索——Adwords服务有关。 网络搜索已经成为许多人寻找产品与服务的主要方式,Google的营收有98%来自关键词广告的链接,而许多这种类型的广告都会与产品或服务的品牌或商标相关。百度公司市场部相关人士称,百度公司现在没有类似的广告侵权纠纷。
  营销渠道隐藏危机
  Google在中国的三家广告代理已经全部在媒体面前亮相,并且将首次启用关键词广告服务销售代理制。虽然这几家广告代理商开展的服务更多地只是针对中小企业,但是相比于Google之前在全球市场采用的直接销售方式而言,它在中国市场采用直销和代理相结合的办法,至少表明了Google本地化的决心和力度。
  同时,这也将使得百度本土化的营销模式面临挑战。有这么一句话:打败别人的最好方式是模仿别人。姑且不论是否最好,至少这句话是有道理的。Google就这样做了。中企动力、中资源、上海火速这些国内代理机构成为Google在中国的代理商。随着时间的推移,百度本土化营销的优势将越来越小。当双方的营销差距越来越小后,起决定作用的将是提供服务的核心内容。不过,相比之下,完整的本地化销售网络和渠道是百度花费两三年时间精耕细作、辛苦耕耘的结果,而Google要重新打造销售渠道也需要时间。
  另一方面,百度的营销渠道自身也隐藏着某种危机。不久前百度调整了代理商策略,从前消费者是向百度的代理商付费,然后代理商再按照协议按比例向百度回款;经过调整,目前百度的渠道政策是有需求的消费者直接付款给百度,百度再对代理商进行一定比例的返点。百度这样做的意图何在呢?
  其实,上下游之间的角力是渠道永恒的主题。无论是中国最大的搜索服务提供商百度,还是刚刚进入中国市场的Google,一旦选择了代理商体制,就都不得不面对搜索服务商与渠道商之间相当复杂的关系:代理商需要依赖服务商的产品,代理商的努力程度决定了服务商的收入,同时代理商自己的前途又掌握在服务商的手里,它本身不具备关键产品和核心竞争力。门槛不高也使渠道在供代关系上更为弱势。成为渠道商其实很容易,只要是有销售能力的员工熟悉一段时间业务后,就可以跑出去自己做代理商,这样往往导致渠道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搜索引擎运营商的发展速度。
  对于百度广大的代理商而言,“千万大奖”永远只是高悬于渠道金字塔的顶端。在渠道末端的代理商一方面在以“扫街”等传统的方式发展着用户,另一方面其利润也非常微薄。按照规定,百度的各级代理享有不同的折扣和支持,那些不在核心代理名单之列的代理商的盈利状况可能并不乐观,但如果他们搞些小动作,倒也存在高利润的可能。
  在电话暗访某北京代理商时,询问可否给自己的上海分店同时做广告,业务员爽快地答应:“没问题,哪个地方的都能做!”这种跨区销售是百度明令禁止的一种做法,因为它会损伤地区代理商的积极性。为此百度在技术上采取监管措施,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如果个别代理商在技术上做了手脚,百度还可以通过客户回访,了解到客户的购买渠道。这些违规的代理商一旦被发现,轻则被经济处罚,重则被取消授权。百度表示,自己有一套有力的渠道监督体系,可以保证渠道体系的健康发展。
  渠道建设和管理是百度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大难题,因为即使是在传统行业,也没有谁能够建立一个无懈可击的渠道体系。但是与传统行业相比,百度认为自己是拥有优势的,因为百度的竞价排名需要经过其后台服务器,所以这个商品存在于一个闭环之中,至少可以保证它的功能性是完备的。而在传统行业,从商家到买家一般是线性单向的,中间的商品很可能是质量不过关的假冒伪劣产品,这正是传统行业无法解决的一个问题。


“中国Google”遭遇Google中国(3)


  财富神话的灰色光圈
  在百度的财富神话背后,总有一些悖论存在。其中之一,就是为百度的巨大流量立下汗马功劳的Mp3搜索、下吧和影吧服务等同时也给百度带来了诉讼的风险。2005年百度贴吧为首的网站上竞相出现网友自译的《哈利波特6》中文版电子书并提供下载,这遭到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指责。人民文学出版社被授权在中国内地市场上独家翻译出版该书中文版。据称,网译版的出现将给出版社和《哈利波特6》作者罗琳带来巨大损失,他们不排除会追究百度等网站的法律责任。而在百度上市前的一个月,百度还面临着两起侵权诉讼。两起诉讼的原因是百度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分别向网民提供Mp3和电影的搜索下载服务,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和网络传播权。同时,环球和BMG的音乐著作权代理公司北京源泉公司也表示,从六月底开始,源泉公司就连续三次通知百度,要求他们断开那些未获得任何版权的音乐歌曲提供者的链接。 
  因此,在百度上市前,网上曾流传着百度到底应该选择独立上市还是被Google收购的争论。主张将百度卖给Google的网友列出了N种理由,其中有一条就是百度卖给Google可以把自身诉讼的危机转嫁给Google。更有甚者还把百度与Google的关系比作湖南卫视与央视的关系。2005年春夏之际的“超级女声”着实让湖南卫视红火了一把,于是就有人提出来说如果“超级女声”由央视来举办,效果会怎么样?以此类比,如果说百度是湖南卫视、Google是央视的话,那么百度与Google的不同之处在于百度更大胆而Google更规矩些。百度和“超级女声”想唱就唱的精神类似,百度崇尚“想下就下”,超级女声的某些歌手可以不顾群众感受,不考虑自己的优势,在台上进行破坏耳膜似的想唱就唱活动,百度也可以不管版权人的利益先满足某些网民下载的欲望而“想下就下”。此观点认为,相比之下,Google则和央视类似,做事严谨而细心。因此,他们在推出服务时,会多些理性思考,它更有国际视角,只有在中国这个被公认版权保护脆弱的国家,才能上演百度Mp3下载的热潮。如果Google也推出类似服务,那么,针对Google的起诉就会遍及五湖四海。
  诚然,欧美等国家对于权利的意识以及诉讼的观念比我国要强很多。但即便如此,谨小慎微如Google者也不得不时常面临被起诉的风险,关于Google被起诉的新闻已是此起彼伏。2005年8月12日,Google公司发布公告称,他们的“网上图书馆”工程因“侵犯版权”问题而被迫暂时停工,同时要求出版商在11月之前告知哪些书籍不可以用作制作电子版图书。Google于2004年年底启动“网上图书馆”工程,预计花费十年时间,建立全球最大的网上虚拟图书馆。Google计划将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密歇根大学、牛津大学和纽约公立图书馆的共1500多万册图书扫描入电脑,以便人们全文阅读大批极具价值的学术文献。但当时出版商们就纷纷表示,Google无权全文扫描复制受版权保护的图书,并大批量地保存进自己的数据库。此外,Google在Mp3、电影、图片、电视画面等领域的搜索服务都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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