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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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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轻徭薄赋,与民休息”
  宣帝亲政初,曾于地节三年(公元前67 年)十月下诏说:“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就是说,将苑囿和公田分给贫民与流民耕种,贷给种子与食物,还不要百姓出算赋和给徭役。
  元康元年(公元前65 年),宣帝诏:“所振贷勿收。”就是说,原来赈贷给贫民的种子与食物一笔勾销,不予追回。
  元康二年五月,宣帝诏有“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之说。
  即宣布受害严重的地区,不必出当年的租赋。
  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春,宣帝行幸甘泉、河东等地,下诏:“所振贷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
  五凤四年(公元前54 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让边郡都筑仓,谷贱时增价而籴,谷贵时减价而粜,以供给边郡,节约转漕。
  甘露二年(公元前52 年),宣帝诏称:“减民算二十,”即减去百姓算赋(原为钱一百二十文)中二十文。
  因此,史称宣帝时“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①。
  重视吏治,综核名实宣帝亲政之初,就注意政情吏治,命令群臣奏封事,由此了解下情。五① 《汉书·霍光传》。
  ② 《汉书·霍光传》。
  ③ 《汉书·昭帝纪·赞》。
  ① 《汉书·食货志》上。
  日一听事,对官吏观其言,察其行,考试功能。他要求官吏尽职,地节三年(公元前67 年)下诏说:“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要求郡国长官管教和督促地方官吏,不能让他们失职。
  他强调决狱宜平,特设廷平官。曾下诏说:“间者吏用法,巧文寖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①他要求官吏奉法,元康二年(公元前64 年)下诏说,“吏务平法。或擅兴徭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
  他审察吏治,元康四年派遣大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主要任务是“察吏治得失”;五凤四年(公元前54 年)又派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者”。
  他反对苛政,下诏批评说:“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即反对地方长官干涉民间喜庆之事。
  他反对欺谩,黄龙元年(公元前49 年)诏责当时“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指令“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无相乱”。
  宣帝根据吏治情况,奖功罚罪。奖赏有功者,如: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对安抚流民有功的胶东相王成,下诏奖励,定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神爵四年(公元前58 年)对治行优异的颍川太守黄霸,定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同时对颍川吏民也有赏赐。王成与黄霸,原秩二千石,一年得一千四百四十石,升秩中二千石,一年得二千一百六十石,增加秩俸百分之五十①。责罚罪过者,如:元康二年(公元前64 年)冬,本来精明能干、治理有绩的京兆尹赵广汉,因执法出了偏差,“坐贼杀不辜,鞠狱故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②,而被腰斩。神爵四年(公元前58 年)十一月,号称“屠伯”的河南太守严延年因酷急和诽谤之罪,弃市③。
  故史称宣帝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吏称其职,民安其业”。
  加强汉与少数民族关系宣帝即位之初,汉与乌孙为了反抗匈奴侵扰,相约分头出兵击匈奴,匈奴无力抵抗而逃,损失很重。后来匈奴又遭乌孙、乌桓、丁令等族袭击,加之大雪成灾,力量大大削弱,故欲与汉和亲。于是汉边境“少事”。宣帝亲政时,正是匈奴内乱外患之日,无力侵扰汉境。此时宣帝为了减轻百姓负担,于地节三年(公元前67 年)下诏说:“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即减少边塞的军屯。匈奴内乱,出现了五个单于,各派势力多争取与汉和亲,或来投靠汉朝。汉为了自身的安宁,也积极应付。神爵三年(公元前59 年),匈奴日逐王先① 《汉书·刑法志》。
  ① 参考《汉书·宣帝纪》颜师古注。
  ② 《汉书·赵广汉传》。
  ③ 参考《汉书·酷吏传》。
  贤掸率众来降,汉封其为归德靖侯④。五凤二年(公元前56 年),匈奴左大将军王定来降,封其为信成侯⑤。同年,匈奴呼遬累单于来降,汉也封其为列侯。五凤三年(公元前55 年)三月,宣帝诏中提到:“(匈奴)诸王并自立,分为五单于,更相攻击,死者以万数,畜产大耗什八九,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因大乖乱。单于阏氏子孙昆弟及呼遬累单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当户以下将众五万余人来降归义。单于称臣,使弟奉珍朝贺正月,北边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汉朝此时设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安置匈奴来降者。次年,匈奴单于向汉称臣,派遣其弟谷蠡王入侍。汉朝因边塞无寇,减戍卒十分之二。甘露元年(公元前53 年),匈奴呼韩邪单于派遣其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侍汉廷;郅支单于也派遣其子右大将驹于利受入侍于汉①。甘露二年(公元前52 年),呼韩邪单于叩五原塞,表示愿奉国珍三年正月来朝,宣帝同意,并安排接待。次年正月,呼韩邪来汉朝贺,受到盛情接待,并得到很多赏赐。这年郅支单于也遣使来汉奉献。甘露四年,呼韩邪单于、郅支单于都遣使朝献于汉,汉朝款待呼韩邪单于的使者格外有礼。黄龙元年(公元前49 年)正月,呼韩邪单于又来朝,汉朝对他礼赐如初②。
  宣帝亲政时,汉羌和战是汉羌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宣帝初年,羌族先零部落擅自北渡湟水,侵占汉民地区。元康三年(公元前63 年),羌族先零部落与各部落的酋长二百多人集会,“解仇交质”,订立盟约,打算共同侵扰汉地。宣帝闻知,问赵充国如何对策。赵充国以为,羌人各部盟约,还可能联合其他各族,应当及早准备。他建议一方面命令边兵加强战备,监视诸羌;一方面要破坏诸羌联合,探听其预谋内情。于是派遣义渠安国出使诸羌,了解其动向。义渠前去,召集诸羌首领,杀了逆而不顺者,又调兵杀了先零羌民一千余人。羌族各部震恐,起而反抗,犯汉边塞,攻城邑,杀长吏。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春,义渠所部三千骑兵被羌人袭击,退到令居,向皇帝报告情况。宣帝当即调发兵马前往金城。以后将军赵充国、强弩将军许延寿带兵前往;又任酒泉太守辛武贤为破羌将军,与两将军并进。赵充国到了金城,以哨兵了解敌情,派间谍宣传政策,日飨军士而不进击。羌人见汉军坚壁固守,无法进攻,互相埋怨,发生了矛盾。辛武贤以为进军时机已到,向皇帝上书建议进兵。赵充国以为,辛武贤的建议不妥,如果冒险进兵,必然进退两难。他一再上书建议只能先击主谋者先零部落,逼其悔过而赦之,再选择良吏前去抚慰羌众。宣帝要他作详细说明。赵充国反复论说,马上进击失十二利,留兵屯田有十二便。宣帝肯定了赵充国屯田之策,于是诏令罢兵,让赵充国负责屯田。到了神爵二年(公元前60 年),羌民斩了先零大豪杨玉、犹非之首,向汉投顺,汉朝设金城属国以安置投顺的羌民。羌乱至此告一段落①。
  加强与西域的联系④ 参考《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
  ⑤ 参考《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哀功臣表》。
  ① 此据《汉书·匈奴传》上。《汉书·宣帝纪》曰:“(甘露元年)冬,匈奴单于遣弟右贤王来朝贺。”两个记载不同。
  ② 此段情节,除依据《汉书·宣帝纪》外,还参考了《汉书·匈奴传》上。① 此段情节,除依据《汉书·宣帝纪》外,主要参考《汉书·赵充国传》。汉自张骞通西域、李广利伐大宛之后,开始在西域设置校尉,屯田于渠犁。地节二年(公元前68 年),宣帝派遣侍郎郑吉到渠犁负责屯田。郑吉通过屯田积蓄了粮食,发兵打败了车师。宣帝诏令郑吉继续在渠犁与车师屯田积粮,以安定西域,对付匈奴。匈奴得知消息,前来争夺车师之地。郑吉固守力弱,要求增援。宣帝诏令长罗侯常惠带领张掖、酒泉的骑兵开往车师北边千余里,显示汉军威武,吓得匈奴骑兵退去。车师王因得到汉军保护而不受匈奴欺压,乐于“亲汉”。稍后,郑吉又迎匈奴日逐王来汉投降。宣帝先命郑吉负责卫护鄯善西南方(南道)各国的安全,继又命其兼护车师西北方(北道)各国的安全,所以号称“都护”。宣帝还封郑吉为安远侯,这是神爵三年(公元前59 年)之事。西域都护的幕府,设在乌垒城(在今新疆库尔勒与轮台之间),负责处理西域各国事务,同时主管屯田事业。汉朝的西域都护取代了匈奴在西域的僮仆都尉,反映了汉匈势力在西域的消长,所以史称:“汉之号令班于西域矣,始于张骞而成于郑吉。”也可以说,汉与西域关系的密切,始于武帝之世而成于宣帝之时①。
  “昭宣中兴”论史称“昭宣中兴”,是谓西汉初年的皇业得以复兴。以昭宣之政与汉初政治两者比较,在经济、政治、民族关系诸方面都是后来居上,但同时社会矛盾有所发展和激化,故汉朝统治旋即由兴而衰。“中兴”之功,就统治阶级方面来说,主要是两个人物起主要作用,一个是霍光,一个是汉宣帝。宣帝诛除霍氏,只是政治权力之争,而不是政治路线斗争。
  ① 此段情节,主要依据于《汉书·郑吉传》和《西域传》。
  第二十三章萧望之贡禹师丹萧望之、贡禹、师丹以名儒为大臣,能高论而无济时艰。
  第一节萧望之受霍光冷遇萧望之(?—前46),字长倩,西汉东海兰陵(今山东枣庄东南)人,徙于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家庭世代以种田为业,到了萧望之开始学习儒学。他“好学”,起初学习《齐诗》,师事后仓达十年。后来到太常受业,又事同学博士白奇,还从夏侯胜问《论语》、《礼服》。京师的儒生们对他都很称赞。他还写有赋四篇②。
  那时大将军霍光执政,长史丙吉推举儒生王仲翁、萧望之等几个人,都被召见。在此之前左将军上官桀等谋杀霍光,霍光杀了上官桀等之后出入都加戒备。进见他的官民都要露体被搜身,摘去兵器,由两个侍卫挟持。只有萧望之不肯听他这套摆布,自动出阁,说:“不愿见。”侍卫人员对他叫嚷乱扯。霍光知道这个情况后,吩咐侍卫人员不要乱扯。萧望之到了霍光面前,对他说:“将军以功德辅幼主,将以流大化,致于洽平,是以天下之士延颈企踵,争愿自效,以辅高明。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致白屋之意。”霍光居功自傲,听不得这种意见。于是独不任用萧望之,而王仲翁等都补为大将军史。三年间,王仲翁官至光禄大夫给事中,萧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被分配看守小苑东门。王仲翁出入,前呼后拥,趾高气扬,对萧望之说:“不肯录录,反抱关为。”意思是,你不肯循规蹈矩,得罪了执政,结果不得大官而守门。萧望之说:“各从其志。”
  过了几年,萧望之因弟弟犯法受到牵累,不得宿卫,免归而做了郡吏。
  魏相把他收在部下,经过考察在大行令部下做了个司礼官。
  建议宣帝亲政霍光死后,霍光之子霍禹又做大司马,霍山领尚书,霍氏亲属都宿卫内侍。地节三年(公元前67 年)夏,京师下雹,萧望之因此上疏,要求皇帝安排接见,当面申说灾异之意。宣帝自在民间已闻萧望之之名,决定由少府宋畸问明情况,要求不必隐讳。萧望之当即提出了看法,说:现在陛下“思政求贤”,用心很好,“然而善祥未臻,阴阳不和,是大臣任政,一姓擅势所致也。附枝大者贼本心,私家盛者公室危。”建议皇帝“亲理政”,“举贤材”,“考功能”。
  这显然是针对霍氏专权而发的重要议论。宣帝任萧望之为谒者,当了朝廷接待宾客的近侍。
  这时宣帝初即位,想要进用贤能之士,将官民的上书交给萧望之处理。
  萧望之做得很合宣帝之意,接连提升为谏大夫、丞相司直,一年中升了三次,做到了二千石级的大官。后来霍禹竟以谋反罪受诛,萧望之则日益受到信用。① 此篇材料主要依据《汉书·萧望之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② 参见《汉书·艺文志》。
  发表政见,多所建议萧望之因通政事而被选任为平原太守。他想留在朝廷内,不愿意远出为郡守,元康六年(公元前65 年)被征入朝廷当了少府。宣帝觉得萧望之“经明持重,议论有余,材任宰相”,打算试试他处理政事的才干,于元康二年任他为左冯翊。萧望之由少府左迁左冯翊,怀疑君主对己有所不满,就装起病来。宣帝听到消息,派遣侍中成都侯金安上去向他宣谕旨意说:“所用皆更治民以考功。君前为平原太守日浅,故复试之于三辅,非有所闻也。”萧望之知道了皇帝试用他的原意,马上积极处理政事。
  这年西羌反,汉朝派遣后将军赵充国去讨伐。京兆尹张敞上书建议说,现在大军出征,供给紧张,西方农业歉收,将会引起饥荒,希望命令有罪者入谷赎罪,以救急难。萧望之与少府李强发议,以为民有“好义欲利”之心,关键在于上之教化,对待义与利不可不慎,“今欲令民量粟以赎罪,如此则富者得生,贫者独死,是贫富异刑而法不一也”。他们引经据典,反对张敞入粟赎罪的建议。
  宣帝又将此议交给两府商讨,丞相、御史向张敞问难。张敞说,萧望之等所言,是“常人之所守”。“窃怜凉州被寇,方秋饶时,民尚有饥乏,病死于道路,况至来春将大困乎!不早虑所以振救之策,而引常经以难,恐后为重责。常人可与守经,未可与权也。”
  萧望之与李强又举出武帝时期赎罪法引起暴乱的事实,再次反对赎罪之议。当时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也以羌患快要解决,军需大致相给,就否定了张敞之议。萧望之为左冯翊三年,于神爵元年(公元前61 年)迁为大鸿胪。
  在此之前乌孙昆弥翁归靡上书,表示要立元贵靡为嗣,要求娶汉公主,结婚内附,叛离匈奴。诏下公卿议。萧望之以为乌孙远在西域,相信他们的甜言蜜语,万里结婚,不是好策。宣帝不采纳其议,于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派遣长罗侯常惠护送公主(或称少主)远嫁元贵靡。还没有出塞,乌孙昆弥翁贵靡死,他的侄子狂生负约自立。常惠从塞下上书报告,把公主留在敦煌郡,亲至乌孙,指责狂王负约,因立元贵靡,回来迎公主。诏下公卿议,萧望之又表示反对,他说:“乌孙持两极,无坚约”,建议征还少主。宣帝采纳了这个意见,此后汉不再与乌孙和亲。
  神爵三年(公元前59 年),萧望之升为御史大夫。五凤(公元前57—前54 年)年间匈奴大乱,议者多说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乱举兵灭之。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等大臣问策于萧望之。萧望之认为,如果“乘乱而幸灾”,“彼必奔走远遁”,“不以义动兵,恐劳而无功”。他建议:“宜遣使者吊问,辅其微弱,救其灾患,四夷闻之,咸贵中国之仁义。如遂蒙恩得复其位,必称臣服从,此德之盛也。”宣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后来汉朝果然调兵卫护呼韩邪单于,平定其内乱。
  这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建议设立常平仓,宣帝称好,萧望之却表示反对。然而推行常平仓,“民便之”①。丞相丙吉年老,宣帝对他甚为器重,而萧望之又奏言:“百姓或困乏,盗贼未止,二千石多材下不称职。三公非其人,① 《汉书·食货志》。
  则三光为之不明,今首岁日月少光,咎在臣等。”意思是,百姓穷困,盗贼未止,官吏无能,都因丞相不称职。宣帝因萧望之轻视丞相,就命几个官吏诘问他。萧望之知道不妙,免冠答对。宣帝从此对他不大高兴。
  由太傅辅政后来丞相司直緐延寿上奏,告发萧望之对使者傲慢失礼,对丞相患病也不过问,还有擅作威福和贪财行为,触犯了法律,要求逮捕查办。宣帝于是指责萧望之“廉声不闻,傲慢不逊”,沾染污点,于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左迁为太子太傅。
  萧望之左迁后,黄霸、于定国等相继由御史大夫升为丞相。他却不得为相。做太傅时,以《论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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