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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之网-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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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卡车从身上驶过,然后我就隐入泥土中,从这世界上永远地消失,从此不再存在。“
  J
  随着冬季的来临,我们翻开了生命中崭新的一页。我们没有去阳光明媚的南方,而是在格林威治村定居了下来,并且开始了我们隐居般的生活。
  我想也只有我们这种完全不切实际的人才会想出这个主意。我们目前正在经营一间地下非法酒吧,同时也住在这里。
  为了能开这间酒吧,我不得不向母亲撒了个谎,才借来足够数目的钱。一想到这儿,我就感到自己的脸直发红。
  从表面上看,我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实际上,我还得侍候顾客,为他们拿酒上菜,还要订购货物,倒拉圾,打杂儿,铺床和打扫房间。总之,就是要做我力所能及的一切事(面前的一件事却无能为力,就是使这酒吧里迷漫的一股烟味散尽。
  酒吧营业时,我们不得不把所有的窗户紧紧关严。要不然过不了多久,我们这间地下酒吧间非得被迫关张不可)。我们现在住的这个地方有三个小房间,其中的一间被用作厨房,这种房子是格林威治村贫民区中那种最为常见的地下室。房间里的每只窗户都拉着厚厚的窗帘。所以即使在白天,房间里也总是很阴暗的。如果我们能维持这间酒吧,过不了多长时间,我们恐怕也都患上肺结核了。酒吧每天都是等到天黑之后才开始营业,直至最后一位客人走后才关门。通常情况下,我们关门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
  我很清楚,在这儿,我是无法埋头进行写作的。一天中能抽出点时间伸伸懒腰,休息一会儿,我就已感到很满足了。
  只有和我俩最亲密的几个朋友知道我们目前的这个住处以及我同莫娜结婚的消息。我们独来独往,总是尽量不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所以,一旦有人来访,碰巧莫娜又不在家,我就装作没人在家,躲在屋里尽量不出声,一直到那人离开为止。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就偷偷地向窗外张望,看看来人到底是谁,以防万一。而具体是为了防些什么,我也弄不清楚,万一那人是个侦探或是来收帐的呢?也有可能是哪个对莫娜一见钟情的家伙,鲁莽地直接找上门来了。
  这就是我们目前的大概情况。我早已料到,一旦我俩干起这一行,就将面临许多烦恼。莫娜总是梦想着干几个月后就把酒吧关了,到乡下买幢房子,然后安顿下来,这真是痴心妄想。虽然她总是跟我唠叨起这件事,但我根本就不把它放在心上。
  对付泡沫般不切实际的幻想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去管它,等它们自己不攻自破。虽然说我也常胡思乱想,我却很明智,从不跟任何人提起它们。
  我们的朋友多得都令我感到吃惊,他们都答应到开业那天晚上赶来为我们捧场。
  其中一些人我从前还只是听说过名字,这次是头一次见到真人,都是些从前追求过莫娜的人,他们还真帮了我们的大忙。我看得出,塞得里克·罗斯,那个戴副单片眼镜的家伙实际上不过是个花花公子,而罗伯特·桑德拉,悲伤的情人中的一个,是个来自智利的学生,据说他还相当阔绰。乔治·伊思斯,那个时不时抽食鸦片的艺术家,还是一名出色的剑手。吉姆·德里斯卡尔,我曾在舞厅中见到过他,是个有着不同寻常见地的摔跤手。特里威兰,过去在英国时曾当过一阵子作家,到了这儿以后就一直靠从英国寄来的汇款生存。那个父母在意大利拥有一个大理石厂的卡锡卡锡非常有趣,是个善于讲新奇故事的天才。
  还有勃朗尼,这一群人中人缘最好的那一个,整个晚上他的功劳最大,把气氛弄得极为活跃,真是个和任何人都能打交道的人。
  有件事实在令我吃惊,就在开业的前一天晚上,一对过去的追求者不谋而合,都到我们的酒吧来了。我说的是卡鲁瑟斯和那个曾为了我妻子付出过巨大代价的哈里斯,他是乘一辆豪华轿车来的,一边还挽着一位歌舞团的女演员,卡鲁瑟斯也带来了两个女孩,都是莫娜从前的朋友。
  我从前所有的老朋友都将在开业那天来这里作客,其中也包括刚刚从南方回来的奥玛拉。克罗姆韦尔也要来,但他只能在这儿呆几分钟。至于那个罗斯梅尔,莫娜正在试图说服他那天晚上别来,因为他总是蝶蝶不休,还说三道四。我总在想谢尔登会不会来,不是没有可能,而且还会有一两个富翁来光临我们的小酒吧,不是那个制鞋业制造商,就是那个做木材生意的大官。


  现在,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准备的酒水是否充足。玛尤莉已经答应必要时我们可以从她的私人贮酒中取出一部分以解燃眉之急。
  我和莫娜之间已达成了一项默契,那就是如果我们两人中有一个先醉了,另外一个人一定要保持清醒。虽然说我们两人酒量都不大,而且都不嗜酒,但还是要做好准备,以防万一。……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那些酒鬼。我们很清楚警察随时都有可能巡视到这儿,发现我们经营的这间非法酒吧。在这种情况下,最稳妥的办法是事先准备出一笔钱,以便到时贿赂警察,但莫娜很有信心,认为我们的酒吧间很隐秘,不会被发现。我俩还想起了罗斯梅尔的那些朋友——法官、政治家、银行家,还有军火商。
  唉!这个罗斯梅尔,我真想早点儿见到他!
  我们这间小酒吧里有件我特别喜欢的东西,就是那个冰盒。冰盒里装着许多美味可口的食品,而且还总是装得满满的。我没事儿就要打开冰盒盖儿,只是想看看里面那些好吃的。我们这儿的面包新鲜极了,是从东区买来的犹太人做的那种。闲来无事时,我就坐下来,享受点儿零食。吃点儿涂着厚厚一层甜奶油的黑面包,再来块鱼子酱三明治。没有比在下午两点时吃这些东西更美的事了。吃完后,再喝杯白葡萄酒或雷司令酒,最后吃一碟酸牛奶加草莓就更好啦。如果没有草莓,用黑莓、美洲越桔或者山莓代替也行,看着架子上挂满了各式各样的酒,我心里踏实多了。
  光威士忌就有几十种,啤酒种类也很多。足够我那些朋友们喝的了。
  我还发现酒吧里有许多挺不错的香烟,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专门为客人们准备的。有时,我也会吸上一支,比如说哈瓦那牌的,但吸不吸烟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事情。我总认为人只有在完全放松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吸烟的乐趣,不过,我确信我的客人们一定会很欢迎它们。这些烟能为我赚进一大笔钱。
  现在,我们缺的不是吃的和喝的东西,而是新鲜的空气和适当的运动,我发现自己的双颊已经开始变得苍白了。
  我们还缺一台收款机,我将来每天都不得不带着一袋子钱到银行去存钱。
  开业那天,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我们大概赚了五百多块钱。这还是我一生中头一次拥有这么多的钱。我身上的每一个口袋,就连内衣的口袋都塞满了钞票,卡鲁瑟斯,这回又带来了两个女孩,他一个人大概就花了二百美元,请在场的每位朋友都干了一杯。那两个百万富翁也来了,但他们没跟别人谈多久就早早地走了。史蒂夫·罗麦罗,我已有几年没见到他了,也和他的夫人一起来了,他看上去一点儿没变,还总是提起西班牙斗牛就没完没了。从他那儿,我还听到了一些老朋友的消息。他们中的大部人还干着老本行,还都靠赌马维持生计。让我高兴的是斯皮瓦克不再那么走运了。他已搬到了南达克塔的某个穷人集中的地区去了。我还听说海迈现在成了保险商,他过些时候也会到本地来。到那时,我们要一起度过一个宁静的夜晚,在一起好好聊聊,就我们三个人。还有那个柯斯帝根,那可怜的家伙在一通挥霍之后又变得穷困潦倒,现在正住在一家疗养院里。
  大约十二点时,麦克格利高尔来了,喝了几杯酒后便匆匆离去了。他说他怎么也弄不明白像我这种有才气的人为什么要开酒吧,“我太懒了,不愿意找个正式的工作,但却能整夜为客人敬酒……”“哈!哈!”他不解地说,临走时,他往我的手套里塞了一张卡片。“你要是遇上了麻烦,别去找那些爱说大话的狡猾的律师,别忘了,我是个律师。我会帮你的。”
  我们彼此又叮嘱了一番。要是他的朋友想来我们的酒吧,他会事先告诉他们这里的暗语。我俩还又提醒每个客人一定要把他们的车停在一两个街区以外。
  很快,我便体会到这份工作不好干。累得人眼昏腿酸。烟味呛得让人受不了。
  到半夜时,我的两眼疼得像是两只烧红的煤球。当我俩好不容易上床睡觉时,满屋都是啤酒和烟草味。除了这两者外,我还闻出了脚臭味。就这样,我们还是马上就进入了梦乡。睡觉时,我梦见自己仍在为顾客斟酒,取三明治,为他们找零钱。
  我本打算第二天中午时起床,但当我们从床上爬起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我感到头昏脑胀。整个房间看上去像是赫斯珀洛斯的残骇。
  “你最好出去散散步,然后在外面吃了早饭。”我建议道。“我会把房间收拾干净的。”
  我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把房间打扫干净。这时,我累得都没有心思考虑早饭的事了。我倒了一杯果汁,然后点着一根烟,开始等莫娜回来。现在,客人随时都有可能来。我觉得我们前一天最后离去的客人好像刚刚才走。外面天已经黑了。
  房间里还是充满了烟酒味。
  我把前后的窗户全都打开,以便通通风。还没有过一会儿,我就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没用。
  这时,传来一声敲门声,一定是莫娜回来了。
  我为莫娜打开门后,走进厕所,坐在马桶盖上。一只手拿着装果汁的杯子,另一只手夹着那只烟。整幢房子就这儿还暖和一点儿。看到我这副样子,莫娜吃惊地问:“你干什么呢?”
  “我只是想歇会儿。另外,房间里现在风很大。”我说。
  “多穿点儿衣服,出去好好散散步,从现在开始,由我照看房子。我给你带回了些水果布了和苹果饼。你散步回来时,我一定为你准备好早饭。”
  “早饭?”我不禁问道。“你知道现在是几点吗?这会儿该吃晚饭,不是早饭!
  天啊!我真快要被你搞糊涂了。“
  “你会习惯的。外面天气很好……快点,抓紧时间。空气清新,一点儿也不冷。”
  一切就绪,我准备走出家门。我真是疯了,月亮都快升起来了,我却还当现在是早晨出去散步呢。
  突然间,我想起了一件事。“唉呀!现在太晚了,银行一定关门了。”
  “银行?”她迷惑地盯着我问。
  “对,就是银行,就是我们存入赚来的钱的地方。”
  “噢!天啊!我把钱的事全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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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该死!你把它给忘了!真有你的!”
  “好啦!你还是散步去吧!明天再去存钱不行吗?钱又不会飞走。”
  一路上,我的手不停地摸着口袋里的钱。我心里感到一阵痒痒。最后,像个贼似的,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躲了起来,把钱都掏了出来。我早就说过大概有五百美元!实际上,我有五百多块钱啦!我兴奋极了,真想立刻跑回家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莫娜。
  不过,我没有跑,而是踱着步慢慢地向前走着。我暂时都忘记了自己吃早饭的事。过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刚才一定是数错了。不可能有那么多钱。我观察了一下四周,绕到一幢破旧的已没人住的房子后面,又把钱都掏了出来。这次,我一分钱一分钱地仔细数了一遍,结果是五百四十三元零六十九美分。我都快抑制不住自己了,兴奋得颤抖起来,也有点儿害怕。因为这么晚一个人带着这么多钱走在街上真是太危险了。我提醒自己最好沿着有街灯的路走。一直走到停,要不然随时都有别人从后面袭击你的可能。
  钱!还有人们谈论的那种叫苯齐巨林的药剂……给我在胳膊上打上一针苯齐巨林,我就只好乖乖地把钱交出来了。
  我不停地向前走。我的双脚几乎都不贴地了。我觉得自己好像穿着双旱冰鞋一样在地上飞快地滑动。我的双眼警惕地注视着周围,我的耳朵也全都竖了起来,留心着四周的动静。我是那么聚精会神,我敢打赌自己能一口气数到一百万再丝毫不差地倒着数回来。
  慢慢地,我又感到饿了。简直是饿极了。我一路小跑着向家跑去,一只手紧紧地压着胸前那个装着钱包的上衣口袋。我已想好了早饭要吃些什么:一个煎得嫩嫩的鸡蛋卷,外带冻醺鱼,一点乳酪和果酱,还要带芝麻粒的小面包,上面涂上厚厚的一层甜奶油,再来一杯加鲜奶油的咖啡,最后是一碟草莓拌酸牛奶。唉……没有酸奶也成。
  到家门口时,我才发现自己忘带钥匙了。我按了下门铃。大脑中想着早饭,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几分钟后,莫娜才来开门,看到是我,她把一根手指放在嘴上,示意不让我出声:“嘘——罗斯梅尔正在屋里。他想和我单独谈谈。一个小时后再回来。”说完,她又跑着回去了。
  这会儿该是人们吃晚饭的时候了,而我却还没吃早饭。失望之余,我随便在一辆流动餐车那儿买了份火腿加鸡蛋。边走边吃,一会儿就到了华盛顿广场。我扑通一下坐在一张长椅上,心不在焉地看一群鸽子啄食地上的面包渣。这时,一个乞丐从我面前走过,我想也不想就递给他一张一美元的钞票。他先是吃了一惊,然后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翻来覆去地看着那张钞票,好像那是张假钞似的。当他最终确信这是真钱后,便一个劲儿地向我道谢,然后像只麻雀似的,连蹦带跳地走远了。
  我在外面磨蹭了一个多小时,估计人已走了才回去。我一进门莫娜就对我说:“你现在最好买些冰回来。”听了这话,我关上门走了出来。
  “什么时候天才能亮呢?”我自言自语地说。
  我费了很大劲儿才找到那个卖冰的人。他在一间离阿宾顿广场不远的地下室里。
  这是个高大结实、不爱言语的波兰人。他告诉我他曾给我们送过两次冰,但每次都没有人应门。他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似乎是在问:“你打算怎么把这些冰弄回家呢?‘他的态度再明确不过了,这次,他可不再会帮我送冰了。
  身上带着五百多块钱,我为什么就不能拦一辆出租车呢?这样,一切麻烦不都解决了吗?路上,我脑子里尽是些古怪的回忆,而且都是些支离破碎、彼此间毫不相干的回忆。无论如何,我脑海里总能清晰地闪现出梅耶先生的身影。梅耶先生是我父母的老朋友了。我似乎看见他正站在一阶楼梯的顶部,正等着迎接我们一家呢。
  他看上去和十年前当我还是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时一点儿没变。只是现在我突然发现了自己以前从没有注意到的一点,就是他看上去和那个连环画上的“忧郁的盖斯”
  简直像极了。
  我们握着手,互相问候后就走进了他的住所,这时,我看到了梅耶先生的妻子。
  她刚刚从厨房里出来,用她戴着的那个洁白的围裙不停地擦着双手。她是个瘦弱娇小的女人,总显得那么干净利索,还不爱说话。她用德语同我父母交谈着。她德语说得特别的文雅,比我在家常听到父母说的那种德语要好听得多。有一件事我总也弄不明白,就是她大得足以做梅耶先生的妈妈了。当他俩手挽着手站在一起时,看上去真像一对母子。实际上,在嫁给梅耶先生之前,她是他的丈母娘。即使那时我还只是一个小孩子,我也能清楚地意识到这有多么不同寻常。现在这位梅耶太太的女儿,凯蒂,曾是个非常年轻又漂亮的女人。梅耶先生爱上了她,很快同她结婚了,一年之后,她就死了,事先没有一点儿征兆。梅耶先生受了很大刺激,但是又过了一年,他又娶了他前妻的母亲,就是现在这位梅耶太太。尽管如此,这对夫妇仍过得很好。这就是有关梅耶先生的大体情况,但还有件同这对奇特的夫妻相关的事却使我感到更加不安。我每次去梅耶夫妇一家,就总感觉到我曾经在他们的起居室里,坐在一把高高的椅子上大声地背诵德文诗,当时起居室窗户旁挂着一只鸟笼,里面关着一只会唱歌的夜莺。我也弄不清这是不是真的。但我母亲总是坚持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她总说:“亨利,你一定是记错了。那可能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发生的。”
  但是每当我们一家去拜访梅耶夫妇时,我总是习惯性地走到他们那间起居室,站在曾经挂着鸟笼的那个地方的下面,使劲儿去回忆当时的情景。就是到现在,只要我闭起双眼并且集中精力,我还能栩栩如生地重温那段难忘的经历。
  斯特林堡在他的《地狱》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最不爱吃带棕色奶油汁的小牛头肉了。”梅耶太太几乎每顿饭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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