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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书纪元-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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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白素素取出了一枚丹药,递了过去:“武道修炼,应该是从小开始,锻造筋骨,先是用各种灵药,洗毛伐髓,淬炼体质,后来一步步淬炼体质;可是你年岁已经大了,练武已经有些迟了!”

    “这枚淬体丹,可帮你改造体质!”

    白素素心中略微可惜,武道修炼最好是从小开始,她从三岁开始就药浴,在五岁开始习练武道,如今十八岁,方成就通窍巅峰。

    而刘秀修炼晚了,错过了最佳的修炼时段,哪怕是服下了淬体丹,改造身躯,一生武道成就也是有限。

    不过,他是读书人,未来科考当官,才是正经途径;至于习武,只是为了强身健体而已,只是为了延年益寿而已。

    刘秀伸手接过丹药,只见丹药上有淡淡的香气。

    服下了丹药,刘秀立刻感到浑身发痒,骨头发麻,浑身难受至极,想要喊叫出来,却是强行忍耐着。

    时间一点点流逝,刘秀浑身上下,尽数的被湿透了,而这时药力一点点的下降着,而这时一股股污秽出现在了身上,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臭味不断。

    淬体丹,洗毛伐髓,淬炼体质,排除身体的杂质。

    “脏死了,我要洗澡!“刘秀说道。

    “你去洗澡吧!”白素素说道。

    刘秀一溜烟,进入了一旁的浴室内。

    只见浴室内,通着泉水,泉水滚滚而来,带着一丝丝温度,躺在了里面如泡温泉一般。

    洗干净之后,刘秀只感到浑身变得有劲了起来,力气变大了,眼神变好了,耳朵变得灵敏起来,浑身上下,都是舒坦至极,好似做了按摩一般。

    穿好衣裳,刘秀走了出来。

    “咦!”

    白素素微微吃惊,上前捏住了刘秀的手腕。

    刘秀想要反抗,却好似被铁钳子夹住一般,动弹不得。

    “你迈入了淬体境界!”白素素微微吃惊,“没有想到,你竟然是天才!”

第6章资质划分

    “我自然是天才了!”刘秀说道。

    “这不一样,我说的是修炼资质!”白素素道,“人有四六九等之别,有的人读一篇文章,一遍就是全部记住了,可有的人需要三五次才能记住;有的人修炼一套拳法,需要几个月,才能小成,可有的人只需要几天时间,就练成了;有的人成就先天境界,只需要几年时间;有的人,一辈子也难以成就先天境界。这就是资质差别。修炼资质有高下之别,远古时代,龙皇缔造了龙门,为的就是提升修士的资质!”

    “在龙皇时代,按照资质等级,分别为凡人,天才,气运之子,天道之子。在这个世界上,多数人为凡人,资质一般;只有少数人,为天才。”

    “天才,天授之才,修炼速度极快;而我就是天才资质,我仅仅是十八岁,就是先天巅峰,通窍境界。而很多的武者,可能需要三十多岁,才迈入先天巅峰;而一些愚笨之辈,可能六七十岁,才迈入先天巅峰;而很多人可能一辈子,也难以迈入先天境界!”

    “我是天才资质,没有想到你也是天才,似乎资质上比我还高一些!”

    说着,白素素看着刘秀的,眼神发生了剧烈的变化。

    在过去,白素素将刘秀当作一枚棋子,可有可无,下了一招闲棋;而现在,却是将他放在了重要的位置。

    天才资质,只要是不陨落,几乎有九层的机会,迈入先天境界;就是迈入了鱼龙境界,也有几丝机会。

    “气运之子是什么?”

    刘秀又是问道。

    白素素答道:“气运之子,凝聚了一个时代的气运,是一个时代的气运主角!”

    刘秀又是问道:“那天道之子,是什么?”

    白素素答道:“远古三皇,龙皇、妖皇、人皇,皆是天道之子。天道之子,意思为天道的儿子,可见其资质可怕!”

    “以资质,把人划分为四六九等,这也太过了。资质决定一切,那还努力什么?”刘秀不满的说道。

    “资质不是万能的,可没有资质万万不能。一些人资质一般,也能成为鱼龙境强者,甚至是大帝。只是资质低,意味着修炼速度慢。而资质高,意味着修炼速度快!”白素素说道:“一步差,步步差,最后形成巨大差距!”

    资质不是万能的,没有资质万万不能。

    天才吊打废材的机会,是99%;

    废材吊打天才的机会,是1%。

    在修炼速度上,废材不如天才。

    而世人,又是习惯于将资源向天才倾斜,导致了天才资源众多,而废材资源较少,差距再次拉大。

    天才越来越强大,废材越来越弱小。

    “天才也有四六九等之别,我感觉你的资质,比我更强大!”白素素说道。

    修炼资质,没有明确的工具测量,只是靠着修炼速度,推测而已。

    一般人,服下了淬体丹仅仅是淬炼了一下体质,多数的药力无法吸收,都是流逝而去了;而刘秀服下了淬体丹,却是吸收了大部分的药力,一举迈入了后天武者初期,淬体境。

    “不过,你也不要骄傲,天才资质只是让你修炼速度快而已,若是半路荒唐,不思进取,可能变成废物……”白素素提醒道。

    “师姐,我明白!”

    刘秀点点头。

    白素素道:“我现在,传授你一本功法《基础锻体术》,传说中是人皇所著,大约有一百零八个姿式,可淬炼体质,打下坚实的基础。”

    “传言,若是将一百零八个姿式,尽数的练会,可成就鱼龙境巅峰。前三十六个姿式,对应着凡人境界;而后七十二个姿式,对应着鱼龙境界。不过,姿式很是难练……”

    说着,取出了一个书本,递给了刘秀。

    刘秀接过了书本,只见里面放着一个个图画,画着一个个动作。

    立刻之间,刘秀的眼睛明亮了起来。

    基础锻体术有些像广播体操,没有攻击力,却是能淬炼体质,强身健体。

    闭上了眼睛,刘秀开始练习第一个姿式,接着又是第二个姿式,接着是第三个姿式……可是做到了第八个姿式时,刘秀感到浑身冒汗,浑身都是难受至极,骨头好似碎裂一般,浑身的经脉似乎要崩开一般,难受至极,再也无法做第九个姿式。

    这时,白素素取出了一粒丹药,递给了刘秀。

    刘秀服下了丹药之后,立刻感到浑身热流涌动,舒服了很多。

    “太难了!”刘秀说道。

    “一百零八个姿式,单独任何一个姿式做起来,容易至极,可是从第一个姿式开始,连贯的做,很是艰难。我在后天境界,仅仅是练会十八个姿式;如今是先天巅峰,也不过是练会了三十个姿式!”

    白素素说道。

    …………

    大致的讲述了一些武道常识,天色已经变得明亮了起来。

    一夜的参悟,刘秀只感到《基础锻体术》博大精深,妙不可言,而一百零八个姿式,也是尽数的记忆在了脑海中。

    天亮之后,刘秀离开了山庄,向家中走去。

    短短的一天时间,他的生命轨迹发生了剧烈变化,再也不是那个单纯的书生,而是加入了白莲教,成为了反贼的一员。

    回到了家中,刘秀暗自打听着消息,得知了一个妖怪在县城作乱,杀死了王书史一家人,县令大人大怒,已经命令捕快,到了山岭中,去给捉拿妖怪了。

    “果然如此,对县令而言,谁杀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给百姓一个交代!”

    刘秀心中想着。

    没有谁会想到,他一个弱书生,会是真正的凶手。

    书生,有时是最好的面具。

    “那个混账货死了,你再也不用去服徭役了,只需要缴一些免役钱就足够了!”母亲欢喜道。

    “现在,我就去缴免役钱!”

    父亲也是欢喜道。

    王书吏死了,以前被堵住的门户,现在打开了,只要多缴纳一些免役钱,就能免于劳役。

    刘秀松了一口气,只要是父母平安,这一切都值得。

第7章卖文为生

    远古时代,时间茫茫,无法纪元,有古神族统治百族,百族皆为奴仆。

    后来,龙皇出世,秉承天地气运,横击古神族。奈何不敌古神族强横,血战一百年,龙皇陨落,龙族被迫退居大海。

    接着,妖族有一强者出世,尊之为妖皇,秉承天地气运,合纵连横,收拢百族反抗者,横击古神族,与古神族激战三百年,妖皇被斩杀,百族大军尽数覆灭,古神族巅峰到了极限。

    后来,人皇降世,人皇不知来自何处,亦不知何种族。

    人皇与古神族交战五百年,九战九捷,覆灭古神族,唯有少数余孽逃离而去,一举终结了古神族的时代。

    这个时代,又被成为三皇时代。

    人皇征战八方,征服十万原始部落,建立了中土百州,教化百族,一个个种族消失而去,渐渐的人族的雏形凝聚而成。中土之外,尽数是蛮荒之地,尽数是蛮夷。

    经历了鲜血洗礼,中土进入了辉煌灿烂的时期。

    一个个帝国建立,一个个仙门建立,无数强者一举封神,不同的学派相互论战争鸣,还有连绵不断的战争,帝国与帝国战斗,帝国与仙门大派战斗,仙道与魔道、妖道战斗,仙道与神灵战斗。

    现如今,无尽大陆上,百国并存,五大帝国称霸,外有蛮族威胁,仙道十大门派,魔道八大门派,妖族七脉,纵横天下天下,各个思想相互碰撞,各个神灵纷纷传播信仰。

    这五大帝国,分别为云蒙,大楚、神风、火罗、大燕等五大国家。

    开始时,大楚仅仅是一个小国而已,可经历了三百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了五大帝国之一。

    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也是一个群雄争锋的时代。

    回想着书卷上的记载,阅读着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刘秀就是感到心绪沸腾,心神激荡。

    “乱世英雄起四方,在乱世中,刘邦一个小人物才能当了皇帝,而朱元璋一个和尚才能称帝,****一个小特务才能当了总统。若是在太平岁月,比拼的是关系,比拼的的是背景,小人物很少有出头之地。”

    “很多小说的主角,多是乱世的英雄,而很少是太平岁月的能臣,只因为在太平时代,好似一潭死水一般,缺乏激情,哪怕有惊世之才,也只是小小的官吏而已!”

    刘秀想着。

    在太平时代,往往是一潭死水,傻子皇帝照样是能治理好国家,庸才也能当了丞相,至于才能谋略,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关系人脉。

    在乱世,诸葛亮才能当了丞相,而在治世,诸葛亮能当上一个县令就不错了。

    “罢了,不要想要多,所谓的仙魔大战,仙道大派与朝廷的血拼,神灵与仙道的大战,各个帝国之间的拼杀等等,距离我太遥远了,莫要好高骛远,还是立足于眼前,考上秀才,才是正道!”

    “秀才,秀才,优秀的人才。考上了秀才,至少能证明我是优秀的人才!”

    ………………

    片刻之后,父亲回来了。

    只是神色不好,似乎脸色很是难看。

    “怎么了,不会没有办成吧!”母亲说道,“这一会,没有了小**害,缴纳了免役钱,总能免去徭役吧!”

    “这一会免去了徭役,只是付出的免役钱更多!”父亲叹息道:“原本徭役,只需要征召村内三分之一的男丁,现在七层以上的男丁,尽数的被征召而去,去修淮河大坝去了!”

    “这几年本身收成就不好,不是旱灾,就是涝灾,灾荒不断;皇上又不是东西,年年徭役,年年征税,这还让老百姓们之门活!”母亲气气愤的骂道,“儿子又是要考秀才,保举又要花钱!”

    “慎言,慎言!”

    父亲说道:“若是被小人听到了,又是麻烦事!”

    母亲说着,呜呜哭了起来。

    刘秀听着,只感到心情郁闷到了极致,心中沉甸甸的。

    都说穷文富武,读书很省钱,有穷书生之说。

    可实际上,读书也是花钱的,耗费的钱财,足以让一个小康之家,陷入了困境之中。

    原本家中,是小康之家,却因为他读书,渐渐的陷入了窘困之中。

    “百无一用是书生,难道我这个书生,真的要成为窝囊废吗?”刘秀想着,开始想着赚钱之法。身为读书人,想要赚钱,赚钱的法子很少,太过高档的生意,他不会做。

    摆地摊,也不知道该卖什么。

    思索了很久,也是没有找到可买之物。

    “咦,不如,卖文为生!”刘秀想着,心中闪过了一个念头。

    文人,唯有卖文为生。

    卖文为生,一向是高雅至极。

    想着,刘秀闭上了眼睛,开始打起了草稿,许久之后,睁开眼睛,拿起毛笔字,书写了起来。

    要写一篇小说,能赚钱的小说。

    前世网文,往往是上百万字,几百万字,典型的记流水账;可是在这个时代不行,玩不起长篇,只能是玩短篇,字数在几千字到两万字之间。

    提起笔,刘秀写下了题目《剑魔》。

    这是一篇古文言文小说,半文半白夹杂,开篇就是一首诗歌渲染气氛。

    “少年独孤入江湖,三尺青锋挫群雄。

    凌厉锋芒群雄血,一剑纵横九州寒。

    紫薇诡异神难测,误伤义士弃山谷。

    玄铁重剑无锋芒,大巧不工行天下。

    不滞于物木剑成,手中无剑胜有剑。

    无友无亲亦无子,神雕相伴剑冢残。

    但求一败而不得,名声寂寥无人知。”

    刷刷!

    刘秀快速的提笔书写了起来,主要是节选了《神雕侠侣》中的一个情节。

    故事从杨过被砍断了胳膊开始,遇到了神雕,遇到了剑冢,得到了剑魔的传承。剑魔的传承,不是无上的功法秘籍,不是无上的剑术,而是无敌的剑道,是做人的道理。将做人的道理熔炼到了剑中,就是无敌的剑道。

    这篇故事,结尾是一场大战,杨过击杀了金轮法王,救下了郭襄。

    当然了,其中的很多情节,需要进行仔细的处理。

    在金大大的这篇小说中,处于低武世界,武力再为强大,也做不到万人敌。

    在这个世界,是高武世界,武道修炼到了极致,能一拳崩碎山河,一拳击碎苍穹,能击杀神灵,能击杀仙人,纵横无敌。

    故而在情节上,把剑魔写成了一位剑道大帝,武道的最顶级强者。

    而神雕,也是写成了一位强大的神兽,嘴巴张开,吞噬千军万马。

    而作为反派的金轮法王,也是成为蛮族的一位大帝。

    而故事背景,设置在不可考证的远古岁月。

    而杨过与金轮法王的战斗,可以看做是蛮族入侵中土,双方大军血战,一位人族大帝与蛮族大帝的拼杀,最后人族大帝,斩杀了蛮族大帝。

    其中有着励志的色彩,哪怕是残疾人,哪怕是独臂照样是斩杀了蛮族大帝。

第8章下笔如有神

    为了防止对号入座,刘秀在书中,多次写道,【如有巧合,纯属虚构】。

    故事取材自一些古老传说,其中虚假的成分太多。

    假语村言太多,当不得真。

    刘秀写小说,不为了得到大家闺秀的倾心,不为了扬名立万,不为了愤青贬世,文以载道,只是为了赚钱,很俗气很俗气。

    他的脑海中,有着无数的故事,有着无数的题材,但是很多都不适合写出来。

    写言情小说,主要是针对大家闺秀;写小黄*文,主要是针对精神空虚的书生。这些都不适合,格调有些低。

    想当年,希特勒生活窘迫时,曾经画着裸*体画,结果成为了希特勒一生的耻辱,发达之后,尽数的收回去,销毁了。

    做人格调要高些,哪怕是在落魄的时刻,也要坚持操守,免得成为日后的污点。

    而《红楼梦》格调最高了,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只可惜了,太深奥了,这个世界的读书人未必能理解。

    想来想去,最后定稿为了《剑魔》。

    这本书,满足了某些读书人,心中的热血,心中的激情。

    刘秀提笔书写着,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犹豫,字体俊秀飘逸,给人一种优美飘逸的感觉!

    似乎写字的速度,变得快了起来。

    似乎书法水平,大大提高。

    在过去,一个小时能写两千字,就算是高速度了;可现在文不加点,速度极快,好似舞动的云彩一般,轻舞飞扬。

    在过去,刘秀的书法水平,只能是算是一般般,字体只能算是优秀;可现在字体上,有一股灵气,一个个字体明亮至极,好似变成了活生生的生灵一般。

    刘秀清晰的感到了,自己的大脑记忆水平在提升着,好似一台高速运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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