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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里的书院继续留下去,没有多大意义,不如出去走一走,增长一下见识,然后在读书,等待三年后的秋闱。
关于读书方面的事儿,林儒升还特意问了周家兄弟的意见。周翼兴和周翼文心里虽有见解,可林儒升毕竟是他们的小舅舅啊,是长辈,所以不敢多言。关于此事,周翼文特意给楚章写了一封信,问了他的意见。
楚章的回信,只写了一个好字。
于是,正月十六这一天,林儒升也出现在周家上京的车队之中。
众人惜别,林氏万般不舍。
周翼虎上次走,也是过年之后没多久的事,再见到儿子时,已经是五年后。这次不仅老大走,连老三也走了。虽然林氏知道孩子都是有要紧事做,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
周瑾只能轻声安抚她,有什么话,也得回去再说。
“大人,时辰到了。”
周翼虎点头,上前与父母,家人辞行。(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章 哪门子道理?
周翼虎点头,上前与父母,家人辞行。
在场的除了父母双亲,弟弟妹妹以外,李氏,林儒升,两个舅母,表弟表妹也在场。
周翼虎拜别父母后,与周翼文一同翻身上马。
林氏这会儿已经忍不住小声哭泣起来。
李氏只道:“还没出正月呢,你哭啥?孩子们有出息,你应该高兴。”李氏横看竖看,都没看出来闺女哪点像她!以她的脾气,孩子们走到哪儿,只要过得好,她就放心!有啥舍不得的?孩子长大了,总要成家,成为别人的父亲,母亲,你能永远把他圈在怀里?
李氏就不明白了,自己这么要强的性子,怎么就生出了这软面性子的闺女?以前被一个假婆婆拿捏得连个大气都不能喘。现在好不容易自己当家作主了,提起孩子们也是风光无限,心咋就不能大点呢!
她还有两个小的,放在身边都能当孙子养了,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林氏知道自个儿亲娘的性子,李氏这话虽然说得不多,但是已经表示了自己的态度。须臾间,林氏就整理了自己的情绪,抬起头,露出一个不太好看的笑容来。
周翼虎坐在马上,大手一挥,扬鞭策马的带着车队离开了帽儿胡同。
周府众人,直到看不到一丁点车队的影子了,这才返身回到府中。
周瑾和林儒平去了前院书房说话,林家生意也是越做越红火,如今铺子里的大小事务,林儒平也并非件件亲力亲为了。他将手里的权力下放一部分给了自己的小舅子(妻弟),只掌控大事和作坊里的事,行事越发从容有度,让人很是刮目相看。从根本上说,林父就是个果决,聪慧之人,林母呢!虽然算不上是知书达理的人,但是有居安思危的意识,大事不慌张,小事不糊涂,也是个难得的明白人。
林家兄弟在某些方面,可以说继承了林父,林母性格上的优点,而林氏就比较悲催了,虽然容貌上继承了父母的优点,但是在性格上却与二人没有太多相像的地方。
林儒平找周瑾谈事情,是想让他在镇上帮着踅摸一间宅子。
“也不用太大,二进就可以。地段呢,也不用太好,清静一些就是。”林儒平道:“母亲年纪大了,我想让她过两天清闲日子。作坊没事的时候,就让娘在镇上,离秀玉和孩子们也能近一些。作坊要是有事了,我提前让人来接,让娘回老宅住上几天,也未尝不可。”
主要是孩子们渐渐大了,林儒平动了让壮壮和栓子启蒙的念头。虽然壮壮平时也跟着他爹读了一些书,但是毕竟不是系统的学习,难免会有些懈怠。那孩子已经六岁多了,不能再耽搁了。
况且,看着妹夫家的孩子们个个都出息了,林儒平的心里自然也是一片火热啊!当初他膝下空虚,觉得老天爷若肯赐给他一个孩儿,不论男女,他都会如珠如宝的待着,哪怕孩子将来没有什么大出息,只要他(她)健健康康的、平平安安的,别的都不是问题。
邓氏生下小妞妞的时候,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待小妞妞视若珍宝,一副有女万事足的模样。不过后来邓氏生下了栓子,确实是给了他一个意外之喜。不过,孩子越长越大,林儒平想的事情也比以前多了起来。总结成一句话就是“多读书总是没错的”。
所以林儒平想着,还是应该搬到镇上来,找一个靠谱的私塾,再不然,请个学识渊博的先生到家里给孩子们开蒙也是不错的。
周瑾很赞同大舅哥的想法,毕竟现在家里日子好过了,啥都能省,花在孩子们身上的钱却是不能省的。
“好,我帮你看着点,也跟相熟的人打招呼,让他们帮你留意一下。”
林儒平连忙谢过他,还道:“这事儿交给你,我放心。”妹夫跟几年前可不一样了,行事越发稳妥,办起事情来也是像模像样的。用他自己的话说,那就是:孩子们都立起来了,我这个当爹的也不能太差不是?
秀玉现在的日子,那叫一个有滋有味,苦尽甘来啊!
与此同时,李氏也在畅春堂的次间里跟林氏说这话呢!
“……你现在的日子,那要羡慕死多少人啊!你自己看看现在的你,再看看之前的你,能一样吗?苦尽甘来的日子你也不知道珍惜。”
李氏数落林氏小半天了。
林氏不敢有怨言,她这一辈子,多亏亲娘不嫌弃,兄弟,妯娌们帮扶,才能走出泥潭,过上有滋有味儿的生活。想想那些年,要不是娘家人无怨无悔的帮她,她能不能等来这一天都两说呢!所以林氏觉得,她亏欠娘家许多,更是对不起疼爱她的母亲,故而李氏怎么数落她,她都不敢有半句怨言,还怕李氏说得嘴干口渴,甚至亲自倒了水,推到了李氏面前。
李氏说得口干舌燥,接过水来喝了两口,瞧着闺女那小眼神,心里直憋屈。这丫头但凡随了自己一半儿的脾性,当初也不会被那个假婆婆欺负的那样惨!真是……
“好了,娘,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你放心吧,我也就是,就是一时转不过弯来!虎子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他一走就走了五年,写信回来也只有只言片语,我能不担心吗?”况且汴京城又是皇城根,天子脚下的饭碗是那么好端的吗?
不用想也知道,虎子一定是吃了很多苦的。
李氏听闺女说起这个,心里也不由得一揪。到底是自己的头一个孩子,到底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闺女说得,倒也不错。
“你听娘一句劝,孩子们的事儿,你关心是对的,但是不要跟着掺和。你家这几个孩子,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有主意的。”虎子是那样,兴子也是那样。你说你都考中举人了,为啥不参加春闱试一试呢,就算是落榜了,也没啥好遗憾的,可是为啥连试都不试,说放弃就放弃了呢!
好好的一个举人,转过头去做生意,这算是哪门子道理?(未完待续。)
第四百四十一章
好好的一个举人,放着书不读,转过头去做生意,这算是哪门子道理?
李氏想不明白,这要是当家的还活着,非气得跳脚不可。
“娘,你不是也告诉我了,不要掺和孩子们的事儿嘛!”林氏觉得十分委屈。
李氏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她,真是榆木脑袋。
“那能一样吗?”
“怎么不一样?”林氏一头雾水。
得,敢情闺女压根就没明白自己这话的意思。李氏这会儿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自己跟当家的都不是笨人,生的两个儿子也都挺精明的,怎么生的女儿这么笨呢!
“你想想,兴子不读书,不上进,你们当爹娘的不该管管吗?要我说,绑也给他绑到汴京去,今年考不上,就等三年再考!”兴子那孩子也很聪明啊,或许只是吃不得读书的苦,他性子活泼,嫌读书乏味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当爹娘的就该拦着啊,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林氏只道:“我们当初也是这么劝他的,只是那孩子拧的很,非说自己不适合读书,也不适合做官。我和他爹也是没办法,还特意跟兴子的先生提起过这件事,先生也说了,他能考中举人,已经是意外之喜,不可再有强求之心。”
李氏一愣,随即叹然。
当初孩子他爹也说过类似的话,说天赋这个东西,是每个人从娘胎里带来的,有些事情,看似简单,可惜有人就是无论怎么做都做不好。相反有些事情看似很难,就是有人能够轻而易举的做到。
读书也好,做生意也罢,靠的不仅是勤奋,其实天赋,也很重要。
李氏对那个素未谋面的先生很是信任,能把三个孩子教的那样好的人,哪能是凡人!她只知道楚章来头不小,是个冷清性子,并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但这并影响李氏对楚章的信任。李氏觉得连先生都那么说,事情肯定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否则哪个先生不希望自己的弟子出人头地?
“要真是如此,也罢了!”也许兴子聪明的不是地方,真的不适合读书呢!
林氏不想提这个事,兴子不肯再读书这件事情对她来说,也是一件伤心事。
“娘,你去把嫂子和弟妹叫进来说话吧!光是咱们娘俩在一起说话,冷落她们可不好。”
李氏点头,“娘知道,说到底,还不是为了你。”
林氏只得应承,“好好好。”
没一会儿,邓氏和刘氏带了孩子们进了次间,一同陪着来的还有周小米。
姥姥跟自己娘亲为了说体己话,把大舅母和小舅母都撇给自己招待,幸好林家的孩子们都乖巧,加上有二哥作陪,这才免去了尴尬。
周小米是见惯了大场合的人,即便是跟不相熟的人谈生意,也不会怯场。她觉得尴尬的原因,是因为大舅母性子软且腼腆,进了周家的大门总有些拘谨的感觉,远非是亲戚之间应该有的忐忑。小舅母倒是有几分见识,可无奈娘家不给力,总是妄想不属于他们的东西,让刘氏夹在其中,两头受气。
刘氏的娘是个没啥心计,却总想占人点便宜的老太太。以前刘氏嫁到林家的时候,她就一百个不同意,非说林家一穷二白,刘氏嫁过来会受苦。要不是后来刘父毅然决然的同意了这门亲事,只怕刘母还要挑三拣四的为刘氏找婆家呢!后来林家日子好过了,刘母又千方百计的想让刘氏提拔自己的兄弟,往酱菜铺子里塞人。
刘氏不喜她娘亲这种眼皮子浅的行径,直接出言拒绝。这些事情虽然没有说破,但李氏是个精明的人,早就把刘氏的娘看个清清楚楚,哪里会不知道她那点道道?所以刘氏自觉没脸,对着李氏的时候越发恭敬,就是到周家来,也带着几分不由自主的不自在。
周小米对着这样的两个长辈,难免要头痛。还好有二哥在一旁作陪,缓解了不少压力。都是实在的亲戚,同辈的女眷中只有小妞妞,她才六岁,也没有什么要紧。
好在,不一会儿李氏就过来招呼妯娌二人和三个孩子进了次间,周小米实打实的松了一口气。
都是一家子亲戚,虽然每个人心里都有这样,那样的不舒服,小疙瘩,但毕竟他们不是那种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人。一家子人从微末时便抱成了团的一起努力,没道理日子越过越好了,反而离了心。况且邓氏也好,刘氏也罢,对周家,对小姑子,对周小米,那都是非常感激的。所以那些小不自在很快就散去了,气氛也很快就热络了起来。
林氏让李嫂去吩咐厨房,让他们准备午饭,李氏等人用过午饭后,就要回家了。作坊那边不能没人看着,已经扔下两三天了,李氏不放下。
等到中午用过了饭,周瑾便派了两辆马车,送林家一大家子老少回林树沟子。临走时,免不得又给三个孩子准备了一些吃的用的。
邓氏和刘氏都有些过意不去,毕竟家里已经不比过去了,总上小姑子(大姑姐)家里来打秋风,可怎么好?
林氏倒是觉得,自己拿给娘家的这些东西,跟当年她衣食不保,没钱给孩子看病时,娘家拿来的那些东西,根本就没法比。她也是真心感激嫂子和弟妹,真心喜欢孩子们,故而说话行事都透露出让人不忍拒绝的真诚,倒让邓氏和刘氏不好意思说什么拒绝的话,只能受了她的好意。
等林家众人离开后,周小米才腾出工夫见了丁简。
丁简才十五岁,生得有些瘦,相貌平平,放到人群中一点都不显眼。可是周小米知道,这个少年是有些本事的人。丁简年少因为家贫的关系,没少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身上有些功夫,因为做事敢下狠手,对自己亦是毫不留情,为人偏又极重义气,所以在街头巷尾还是比较有名气的。
丁简为周小米所用,是最近半年的事。半年前他在街上被人追着打,缩在墙角里被人揍得一身伤,可是却咬着牙一声不吭,眼里还装着大盛的精光,那模样就像是随时随地准备反扑的野兽一样。
周小米不是动了恻隐之心,而是觉得这人很有意思,当下让红衣上前救了他。
于丁简来说,周小米是他的救命恩人,不仅仅是因为她让人在街上救了自己,更主要的是先前自己无意中得罪了镇上的地头蛇冯元。那姓冯的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物,每天都会派出人满大街的追他,找到了,追上了,便打一顿,也不要他的命,身上却少不得新伤盖旧伤,害得老娘终日提心吊胆的跟自己过日子。
丁简没想到,跟自己一样大的那位小姐,居然还跟冯元有交情。不但替他摆平了他和冯元之间的恩怨,甚至还问他愿不愿意过正常人的生活。
丁简一开始不相信,无法相信世上会有这样的好事会落在他身上。他是遗腹子,连自己老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他娘亲顶着家里的压力,说什么也不肯打了腹中孩子改嫁,反而一个人坚持着把他生了下来,再含辛茹苦的把他养大。即便是这样,爷奶叔伯那边却是半点好脸也没有的,觉得他们母子就是多余的人,还把他们赶出了家门。
冷嘲热讽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母子二流落街头,如同过街老鼠一般,若不是命大,早就死了。
丁简从打懂事起,就发誓要改变这一切。长大后,他不惜撞得头破血流,不惜以身犯险,不惜跟三教九流打交道,就是想通过最简单的方式,用最短的时间,走到一个能保护母亲的位置。
他没本事,没钱,只能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出人头地。
可理想跟现实是有差距的,被冯元的手下追得满街跑时,丁简想明白了一些事,所以遇到周小米的时候,他虽然不敢相信,但是想拼一拼。
不过贱命一条,他连死都不怕,还怕被人利用?
所以,丁简虽是自由之身,却是为周小米办事的。周小米让他在外头帮自己打探消息,办一些周家不好直接出头露面的事儿。
这孩子很聪明,做事很有手段,几乎不用周小米操什么心,况且他有野心,又有忠义之心,这样的人用起来会很得力的。在查孙道石这件事情上,丁简是出了力的,用像他这样的小人物去对付孙道石那种人时,往往有妙不可言的作用。
“小人见过小姐。”
丁简穿着粗布的短打袄裤,十分恭谨的站到了周小米面前。
丁简对周小米是心悦诚服的,特别是为周小米办了几回事情后,对周小米缜密的心思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虽然他们是同龄人,可是从身份上论,他们有天壤之别;从手段上论,自己不及对方十分之一啊!
“孙道石现在如何了?”周小米放长线钓大鱼,对孙道石看似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实则早已经暗中布控,对他实施了严密的监视。
孙道石不自知罢了,还以为周小米真的放过他了,当然,前提是他得把先前欠下的亏空补上。
孙道石的家财算不上丰厚,只是他收了林家的好处,又得了不少没良心的钱,所以这三千两他还是能拿出来的,只不过要肉痛一阵就是了。
“孙家现在已经鸡飞狗跳了。”丁简不明白,好好的,家里怎么就招了贼?而且孙道石虽然肉痛,却不敢报官,天天借酒浇愁,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猜想这‘招贼’的事儿,或许是小姐的手笔,可是又不敢想,她一个闺中女子,怎么能想出这种招数来?
先是放出风声说文兴镇招了飞贼,将好几个隐富的人家洗劫一空,随后又让红衣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孙家搬空,为的就是把孙道石逼到绝路上去。
没有钱补上暖锅店的亏空,周小米怎么肯轻易的与他善罢甘休?免不了要去公堂之上走一遭,而先前孙道石签下的契约,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证据。
环环相扣,当真是走一步,看十步,下得一手好棋啊!
丁简不得不写个服字。
“火候差不多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