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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尽管清代的保甲具有纯粹的民事特征和职能,但至少有一
个官员还是看到了它的组建武装的能力:黄六鸿的民兵制度是自
11世纪以来未曾普遍应用的行政实践的复活,是受古代中国封建
社会保甲的朦胧先例启发而提出的一个方案。
黄六鸿没有把团包括进他的民兵制度,也许是他对此一无所
知,要不就是团的非官僚政治的性质对他没有吸引力。但还是有
可靠的证据表明,至少在一个地区,团在绅士领导下在16世纪后
期成为公认的地方武装单位。1574年编纂的江苏无锡的地方志
描述了一种团保制度,这种制度是在倭寇入侵期间形成的。当时
正式的民壮民兵陷于瘫痪,农村地区只好自寻出路。每个至少有
3名强壮男丁的家庭要出一个民兵;10个民兵组成一甲,5甲组成
一保。这些作战单位显然由正规的登记单位保和甲的首领领导。
但是按照他们的军事职务,这些首领必须服从团长的命令,这个人
物所指挥的范围完全以自然因素作为基础。团大体上是以称为乡
的自然区域为基础(这里一个大的乡包括几十个甚至几百个村
庄),但也可以进一步适应当地地形、战略需要和居住方式。这些
自然区域和十进制登记制度没有直接关系,其中包括的保的数目
多少不等。团长本人必须是非常能干勇猛的人,必须由民众推
举——显而易见是当地名流中的一员。虽然这一制度在以后的地
方志中也被描述过,但在清代显然已经消失。一部1813年的地方
志认为运用这种制度太危险,尽管地方驻军不能提供足够的保卫
地方的力量。①
除了把团作为绅士领导的并臵于保之上的组织加以承认以
外,这种制度与黄六鸿的制度是相似的。保被认为对于它的以平
民为基础的任务(治安监督)是胜任的;但武装力量所需要的那种
领导却被认为只能从协作的自然组织中选拔。这样,保甲的行政
单位便并入实质上是地方军事活动的自然组织之中。这一事实表
明,保本身在它的正常工作中可能已经与自然单位——最可能的
是村庄——有着密切联系。
团练与里甲制度
① 。无锡县志。(1574年)卷9,第2-3页;。无锡县志。(1751年)卷5,第5页;卷
10,第23页。。无锡金匮县志。(1813年)卷6,第33页。
② 萧公权:。十九世纪的农业中国和帝国的控制。,第530-536页。
③ 。临湘县志。(1872年)卷3,第6页。
里甲这种税收和登记制度当然也是在单一的和更大的规模上
组建的;我们毫不意外地发现团也能够挤进这一领域。一个最令
人感兴趣的事例出自临湘,我们已经详述了那里的地方防御联盟
所采用的规模。临湘的地方志所说的里甲制度是:。本朝,区十里
为上、下,上、下各五甲,共百甲。。这种三级制度相当普遍,尽管名
称理所当然地有很大不同。②但这部地方志接着又说:。道光二十
年(1840-1841)编百甲为九十九团,更造团册。。③
这次改组的原因未见记载。但是大量旁证只能导致一个结
论:临湘的税收工作由正规的官僚政治的里甲机构转移到了以团
为代表的绅士控制的自然单位。。包揽。是一种未经认可的包税形
式,在这种形式中地方名流僭取了向平民征税的特权,从中获取佣
金;由此产生的根深蒂固的不法行为在整个清代都能发现①,但在
多事的19世纪似乎特别猖獗,这与这一时期普遍的行政和财政危
机有关。恰好在紧靠临湘东界的湖北崇阳县,发生了一起包揽事
件,这个事件对1842年1月的一次大规模叛乱负有部分责任。
崇阳多年来受到苛捐杂税的蹂躏,税收官员以。耗羡。——一
种易被明目张胆的弊端利用的附加税——的名义强行索取超额税
款。1841年,这种压迫在农村激起了两次抵制税收的暴乱。对于
这样一种无法容忍的局面,村社名流必然要作出反应。一伙以钟
人杰为首的小绅士,把全部问题提交给知县衙门审理,在那里紧接
着发生了一场连续的法律上的斗争。钟人杰,一个富有的生员,在
下层绅士中拥有广泛影响,几年前因在一次诉讼中有不当行为而
与官员发生冲突,被褫夺功名并被逐出该县。现在他非法返回,作
为反对崇阳衙门胥吏的首领而出现。
官吏们于是指责钟人杰集团包揽——代征和解押税款以取得
佣金——并向纳税家庭逼取法定手续费,以此来进行反击。这里
似乎没有多少疑问,钟人杰和他的支持者已经原因不明地参与了
征税,这是一种明显地危及胥吏自身的非法行为的非法行为。案
子最后送交武昌的省衙,省衙裁决所有卷入的人——胥吏和生
员——从本县除名。
① 萧公权:。十九世纪的农业中国和帝国的控制。,第132-139页,有关于包揽的
出色叙述。
这种各打五十板的处臵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暴力行动随之
发生。这一连串错综复杂的事件以钟人杰带领一大群暴民追击他
的敌人以至闯入县城而结束。知县连同许多胥吏被杀死。叛乱这
时已无法逆转,钟人杰打开粮仓和监狱,发动来自全县的农民加入
狂热的军队,自封为。都督大元帅。,进军去攻打邻县通城。
这次叛乱是自嘉庆时期以来对中国心脏地区的首次严重威
胁,因此朝廷极其恐慌。鸦片战争恰好进入危急阶段,长江中游地
区的驻军被抽调一空。但叛乱者组织松懈,装备恶劣。3月中旬,
他们的队列被冲散,首领被捕获。①
① 魏源:。古微堂外集。(1878年)卷4,第34-36页。。清实录。,道光,卷364,第
12-13页;卷365,第2-3页;卷366,第22-25页;卷367,第4-5、13页;卷371,第
39页。见钟人杰。自供。,载。近代史资料。第1辑,第2-4页(1963年)。也见萧公权:
。十九世纪的农业中国和帝国的控制。,第135-136页的记述。
② 魏源:。古微堂外集。卷4,第35页。
③ 萧公权:。十九世纪的农业中国和帝国的控制。,第135-136页。
④ 胡林翼:。胡文忠公遗集。卷52,第18页。
为了了解这些复杂事件,有必要在官方的解释下面进行探究,
官方的解释非常片面地责备钟人杰的包揽活动、他的想当然的叛
逆性格和野心,以及聚集在他的旗牛碌摹F鳌5男缀荨M贝�
的一种客观评述指出,在崇阳以及中国中部的其他地方,绅士在税
收中日益增大的作用,与农村日益恶化的财政状况密切相关,这种
状况因银价猛涨而加剧。②由于地方社会一直受到腐败的衙门胥
吏的掠夺,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在崇阳出现的这种包揽只能看作
绅士介入税收过程的一个方面:看作村社首领谋求在村庄和县城
之间插手的多种手段中的一种。过多的捐税将驱使弱小的户寻求
有权势的大户的保护,因为同意名流替他们交纳捐税,他们就可以
避免许多非法的额外负担。③这样,包揽便有双重意义:它对绅士
肯定是赚钱的事;但它也是一种保护氏族和村社利益,使之免遭官
方猖狂勒索的方法。钟人杰本人有。行善富户。的盛名;④他得到
相当多的民众的支持(这一点从魏源的记述和。实录。中都看得十
分清楚)这一事实表明,他的包揽事业很可能是对他的村社极度需
要这类保护而作出的反应。
现在再回头来看临湘,很明显,1840-1841年税收制度的改
革同正好在县界那边的崇阳发生的事情不可能无关。在邻近几
县,除临湘外,还包括平江和浏阳,崇阳的骚动是绅士组建武装的
机会。①团作为绅士支配的组织介入税收机构,几乎肯定是当地
官员采取的一种息事宁人的措施,目的是使绅士已经僭取的相当
大的地方税收权力合法化。通过将当地的自然单位纳入体制,地
方官就能防止使官员们头痛的遍及中部省份的。抗粮。之类的事
件,同时更有希望收足正常征收份额。这就是默认不可避免的情
况从而化包揽为有利的一种手段。由于团已经开始在当地村社征
税以支付组建武装的开支,这只不过是将从前属于里、甲组织的合
法的税收职能给予团的进一步措施。②一开始,里甲的外部形式
仍被保持着,即将团臵于里之下以代替原有的区划甲;但一旦组建
武装的需要涌现出来,旧的里甲机构就完全被废除了,团在与里这
种组织的范围并不一致的格局下自行重新实行组合。③
① 。平江县志。(1875年)卷37,第6页。江忠源:。江忠烈公遗集。,。行状。,第13
页。
② 一位随笔作者建议,官员应将征税工作委托给团的首领,从而阻止当地混乱。
王应孚:。团练论下。,载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1897年)卷81,第10-11页。曾国
藩在1854年的一份奏议中也特别提到,在一些地区保甲也使自己适应了主要趋势,并
正在成为一种税收的形式。。曾文正公全集。(1872年),。奏稿。,卷2,第30-31页。
③ 比较一下。临湘县志。(1872年)卷3第7-8页的里和团的名单与卷8第3-4
页的复合团的名单。
团练与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之间的关系有两个方面:首先,表现
在组织规模相同的自然单位和行政单位的互换性方面;其次,表现
在与实际存在的基层行政区划完全不一致的自然单位的发展方
面。在行政单位诸如保、里或甲本身在相当程度上已适应当地社
会形势的情况下,互换具有实践的可能性。但是在其他许多情况
下,保甲登记制度的那种虚弱和无足轻重状态使这样的调整没有
必要。
19世纪中国部分地区保甲登记制度的衰落是同时代的文献
中的常见论题。长江下游地区的一份地方资料特别提到,自乾隆
时期以来,保甲就已经。或行或止。,结果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已形同
具文。①广西贺县的资料透露,到了19世纪保甲已完全陷入混
乱;填写门牌并不注意准确;保甲长的职位如此不受欢迎,以致登
记册的姓名栏下直接写上。缺。,写上了名字的人要么不存在,要么
就不在这些职位上真正效力。②太平天国叛乱的爆发对官方重建
保甲的工作起了刺激作用;一些省份颁布了新的保甲规章,作为对
皇帝谕旨的回答,这一行动表明了保甲的彻底崩溃。③保甲登记
办法不起作用,更不必说它作为治安机构的无能,这意味着在大多
数地区保甲已不能像一些官方理论家所希望的那样可靠地发挥作
为征募民兵的注册根据的作用。
① 。诸暨县志。(1908年)卷15,第5页。
② 。乡守辑要。,卷1,第2-3页。
③ 。清实录。,咸丰,卷22,第17页;卷29,第1页;卷33,第29页;卷34,第16页;
卷36,第4页;卷37,第8页;卷38,第11页。也见叶佩荪:。饬行保甲。,载徐栋编。保甲
书。(1848年)卷2,第1-8页,从中看到关于保甲甚至在乾隆时期就已遇到困难的一个
迹象。
④ 。郁林直隶州志。(1894年)卷3,第1-19页。
于是,人们在发现以下的现象时就不至于惊奇了:保甲与地方
实际问题的各不相干,伴随着对军事化的迫切需要,导致了团的活
动范围与标准的行政管辖区的不一致。广西郁林的扩大的复合团
看来是在不考虑地方行政区划的情况下组成的。④在其他的县,
自然区划和行政区划在团练组织中混杂成一团,这说明那里缺乏
一般的组织原则。①不过最能揭示自然组织优先于行政组织的标
志,或许是组建复合团和扩大的复合团的范围甚至连县的分界也
不顾及。尽管官方的团练模式在许多琐碎细节上有所不同,但它
们总是把县官臵于县内民兵力量的领导位臵。对地方创制权和特
殊的地方状况无论作出怎样的让步,县级官僚政治的监督原则却
是不能舍弃的。但是我们发现,战略需要、亲属关系和传统联盟的
连结纽带,与县的分界相比,常常是更为重要的地方防御联盟的划
界因素②;任何跨越县界的复合团实质上都在县级官僚机构监督
的有效范围之外。
① 。平江县志。(1875年)卷36,第7-9页。
② 广州附近著名的升平社包括番禺和南海两个县的村社。在南昌,一个富裕监
生建立一个团练局,动员了120多个村庄的财力;这个大联盟依靠跨越南昌和进贤两
县边界的亲属纽带联结。湖南平江生员张岳龄,援助江忠源在邻县浏阳镇压征义堂,
后来被江忠源委任为。平江浏阳团练督办。。。南昌县志。(1870年)卷28,第8-9页。
。平江县志。(1875年)卷37,第7页。
③ 魁联:。谕团练示。,载葛士濬编。皇朝经世文续编。(1898年编)卷81,第8页。
(。或乡。中文原文作。或庙。——译者)
在划定团的活动范围时,真正起作用的因素的突出地位由于
官方在这个问题上的极端灵活的见解而加强了。如知府魁联所认
为的,任何原有的农村区划都可以用来作为组建武装的基础:。或
都“里甲制度的一个单位”,或村“大概也和里甲区划有关”,或甲
“属于保甲制度”,或乡“郊区行政区划”,或族。都可以根据情况加
以利用;。总以声势联络为主。。③
团的性质
也许我们现在到了能够试图解决一个基本问题的定义的时候
了。我们还记得,在团练的官方模式中,团是从中征集民兵的登记
和征兵单位。就军事组织方面来说,它与其说是作战单位,不如说
是行政单位。在卢象升的规章中,团是与设防据点相联系的地方
管理编制。对方积和严如熤来说,团与保紧密联系,并且重复了保
的某些治安和监督职能。对所有这些官员来说,团主要是对地方
防御和治安进行官方监督的形式。但是它的大多数支持者认识到
绅士作为团长的必不可少的作用,这说明,他们从来没有脱离团产
生于基本上是自然区划的想法。
我们已经发现,团确实是自然的协作单位,由绅士控制,能容
纳不同规模的组织。它与氏族和集市社会这类集体密切联系,但
也依靠名流个别成员的私人财产和权势。它的组织规模与官僚政
治的区划如保甲、里甲的组织规模相对应,在某些情况下导致行政
的和自然的协作单位的混淆和逐渐融合。还有一些问题仍然没有
回答。团是否只关注地方防御,它是否还关注村社的其他事务?
它是否只是在危机时期才出现的地方单位,还是地方组织恒久的
形态?
我们已作过评述,广州北面的升平社是一种以社为基础的原
有的绅士合作和交往模式的派生物,社是在复合和扩大的复合这
两种组织规模上存在的。尽管这些社是在鸦片战争期间开始其场
面壮观的活动的,但事实是在那时之前它们已经存在,虽然结合是
松散的。在许多情况下它们存在的主要证据是社学,社学为了教
育目的而吸收复合组织地区的财源。但社学显然也可用于更广泛
的目的:作为名流之间磋商各种共同关心的问题的中心。如果地
方发生叛乱和入侵等紧急事件,社学就可作为筹办地方组建武装
事务的自然中心。一个社(例如升平本身)在这之前不曾有学校附
属于它,现在则着手建立一个学校作为处理民兵事务的中心。
尽管在联系到升平民兵时经常使用团练一词,但联盟本身却
称为。社。而不称。团。。这是因使用不同术语而使我们对地方制度
的研究发生混乱的许多事例中的一个;广州地区的人所称的。社。,
在其他地区则通常叫做。团。。复合团和社一样,是进行社庄之间
合作的单位,它不仅仅是地方的防御组织,而且与村社利益的许多
其他方面有关系。
郁林的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团作为绅士领导的社会机构的普遍
特征。梁献林,一个举人,在担任较次要的教育职务后返回家乡,当
城市在1852年受到拜上帝会凌十八的围攻时,他在当地书院中执
教。围攻一被打退,梁献林就联合两个绅士朋友,在城市西南显然
靠近他家乡地区的地方建立了一个复合团。在随后几年中,这个团
在一个叛乱和盗匪活动猖獗的地区为地方防御积极地征集资金,动
员民兵。咸丰统治结束时,这个地区可悲地衰败了;地方书院几乎
被废弃,显然是由于缺乏领导和财力。1860年,梁献林。又在团内创
成文会,岁时考课,以作士气。,这个文会至少到19世纪的最后10年
仍然存在。在这个事例中看到,团的资源和当时团的领导方式转而
面向绅士惯常关心的工作,特别是促进地方教育的工作。①
① 。郁林直隶州志。(1894年)卷15,第22-23页。
② 。番禺县志。(1871年)卷16,第47页;。平江县志。(1875年)卷26,第7页;。郁
林直隶州志。(1894年)卷7,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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