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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群疑-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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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中阴身?

  中阴又叫中蕴、中有,就是五阴和五蕴的意思。所谓阴和蕴,是指色、受、想、行、识五种,乃三界众生生命的组合元素。阴是唐以前的旧译,蕴是唐以后的新译。三界众生称为二十五有,所谓有,就是有五蕴;不出三界是被五蕴所困,解脱生死即是出离五蕴的三界。

  中国民间说:‘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把佛教的五蕴改为中国思想的金、木、水、火、土五行。其实,五行的相生相克仅属于物质世界。佛教的五蕴之色蕴就涵盖了全部的五行,其余的四蕴则属于精神世界。精神与物质的结合,就成为三界众生的活动现象。

  根据《俱舍论》第十卷,中阴身有五个名字,分别是:意生身、求生、食香、中有、起,这是依据其性质分的。如:依意求生得化身,因而称‘意生身’;又因其经常喜好寻察当生之处,而名‘求生’;依各种喜爱的气味来维持和营养他们的身体,故名‘食香’;因为是处于从此生的败坏到另一生出现之间的过渡期,所以叫‘中有’;他能够产生生命过程中的另一个身体,而他本身却是不藉父母等缘,乃自然而生,因此又称为‘起’。

  有福报的中阴身是以好的香气为滋生的食物,无福的中阴身是以恶臭的气味为滋生的食物。凡是中阴身都有神通,能够见到肉眼所不能见到的事物。中阴身的阶段究竟能维持多少时间?有不同的说法:有说一直到另一期生命的开始为止,不论多久都叫中阴身;有说中阴身的生命只有七天,他可以死了又生,生了又死,一次又一次地受生为中阴身。但是古来佛教所相信的,是根据《大毗婆娑论》所说的,人死之后七七日间为中阴,因此而有在人死之后七七日内设斋供养,做布施功德,祈祷冥福,超度亡灵等的佛事,相沿成为一般的佛教信仰。

  其实,人死之后,在另一期生命的出生之前,叫做中阴。三界、六道所有众生,死此生彼,都经过中阴的阶段;但无色界众生是定境,没有色蕴,所以没有中阴。以《大宝积经》第五十六卷〈入胎藏会〉所说,由地狱众生而转的中阴,容貌丑陋,如烧焦的枯木;由傍生而转的中阴,其色如烟;由饿鬼所转的中阴,其色如水;欲界的人及天所转的中阴,带有金色;色界众生所转的中阴,形色鲜白。因此,中阴身的形状有两手、两脚、四脚、多脚,或者没有脚,都是随著他们生前的形相,而显出同类的身相。又根据《俱舍论》第九卷说,欲界中人的中阴,身量像五、六岁的儿童。欲界的菩萨之中阴则如壮年人的身量且相貌杰出,当其入胎投生时,必有光明照耀。而色界天人的中阴,则形量圆满和他生前相同。

  根据《大乘义章》第八卷说,欲、色二界众生一般皆有中阴身,唯上善及重恶众生,死后立即往生净土,转生善类,或直堕地狱及饿鬼趣,所以没有中阴。以重恶众生的业感而言,唯造五逆罪者没有中阴。

  又根据《释净土群疑论》卷二,也有两种见解:一说往生净土,不经中阴,因为命终之时,即生于莲花中,所以不应有中阴;另一说则是,往生净土之人,从此秽土而生彼净土,是死此而生彼,在这中间当有中阴,不过虽经十万亿佛土,仅如弹指顷,沿途以诸佛国土的香饭之气滋养其中阴身。这些说法虽不尽相同,但都表示了中阴身的存在。

  从以上的经论资料所见,凡是众生,若在欲界与色界,除了大善大恶能于死后直升直堕之外,都会经过中阴身的阶段。他不属于任何一道,当他所待投生的因缘成熟,就会以入胎和化生的方式确定投生的类别。

  在未投生之前,可有转变其投生类别的方法。例如得闻佛法,或亲属为其祈福供养,做种种佛事,便能影响这一中阴身的前途上升;如果由于积怨难消,再加上亲友和仇敌的干扰,也会使得中阴身改变方向而堕于恶道。所以西藏密宗特别重视中阴身救度法;即在显教,也主张临终的助念和七七的超度。以佛法来救济中阴,是召请中阴身来听闻佛法,化解心结,减轻烦恼,也以佛法的力量使得有缘的鬼神欢喜,以此为其结善缘的功德达到超度的效果。

  至于上善与极恶之人其所以没有中阴身的原因,是在于他们没有等待因缘的必要。就好像有人在大学还没毕业时,已经办好出国留学的手续,或已被公司、行号、机关预聘,毕业之后,不需要等待工作机会,或到处找工作,这也许是他们的家庭背景或学业成绩优于一般学生所致。相反的,如果出生便为猪、牛、羊等的家畜,表示出生以后,已经决定了他们被人宰杀,做为食物的命运。因此,如果积极修行、努力为善、信心深厚、愿力坚固,就没有堕落三涂的恐惧。只要以信愿和修行的力量自利利人,上求下化,便会依信心往生净土,依愿心修菩萨道,不论生于佛国,或生于娑婆,都是直来直往,毫无旁徨、等待的现象,所以,对信愿具足的佛教徒而言,并没有中阴身的过程,也不必要他人以中阴身救度法来超度。

  □婴灵作祟之说有根据吗?

  近几年来,台湾,乃至其他华人地区,流行著一种婴灵信仰的传说。所谓婴灵,包括人工流产、胎死腹中,或出生不久即夭折的婴儿灵魂。据说,如果不予超度,他们便会以种种方式或现象,来危害其亲属以及跟他们有冤的人,以致造成家庭的不安,社会的恐惧等。这些都是由于节育,以及婚前怀孕或非婚怀孕等的风气,所带来的精神负担。

  因而有某些人士,于报刊连续登出‘婴灵供养’的大幅广告,宣称能够为人超度婴灵,解救婴灵造成的困扰问题,并引《长寿经》为证。又有人传出,能以符咒将婴灵练成婴兵,以婴兵来探听他人的隐私,传递消息。甚至能够驱使婴兵杀人于千里之外,而不留下一丝痕迹。类似的传说,当然不是佛教的主张,也不是任何一个历史时代和特定的地区,所流传过的信仰。

  自从婴灵之说流传以来,除了人工流产过的父母与家庭受到困扰外,一般人遇到一些物质和精神上的意外现象,也会疑神疑鬼,认为是婴灵作祟。好像我们生活的空间,到处都有婴灵正等待机会,对人下手似的。其实以佛法的观点而言,众生是平等的,人的生命虽然有长有短,死亡之后却都相同,成人死后是中阴身、婴儿死后也是中阴身。经过四十九天之后,他们已经转生,或生人、天,或为鬼神,或为地狱和傍生中的众生,不会老是以婴儿的灵体在人间作祟的。

  的确也有一些人杯弓蛇影,认为发现了婴灵附身,纠缠不休,冤魂不散的现象。但这多半是出于心理的因素,即使真有外在的灵力干扰,也不能说就是来自婴灵。总之,不论是否受到鬼神灵力的干扰,都不能肯定说是出于婴灵的作祟。

  人们对于婴灵之说的恐慌,可能是从幼儿心态的观点来看。如有些幼儿不可理喻,婴儿更是无知,他们吵闹不休的时候,父母只有哄他们。尤其遇到难带的婴儿,终日哭闹,整夜不眠,不是为了肚子饿,也不是为了不舒服,就是要人陪著他、注意他和照顾他。因此,一旦认为是受到婴灵的困扰时,也就束手无策;并认为,即使为他们诵经、替他们说法,他们也听不懂,所以不受感化。

  针对此,一些投机取巧之徒,鼓吹他们能够以某种法术和超度的力量,来解决婴灵作祟的问题。但是根据佛经所说,众生从此生死后,到彼生出生之前的中阴身,都跟生前的形态相同而较小;婴儿既无知,婴儿的中阴身,亦不可能寻仇报冤。即使过了中阴身阶段而入鬼趣,鬼道众生也都具备神通;此因无粗重的身体和五根的束缚,便极易接受感应和感化。所以,千万不要把死后的婴儿,当做凶神恶鬼般看待。

  依据佛教常识的说法,不论婴儿或成人,年幼或年老,凡死亡者,亲属立即为其设供超度,即以供养三宝功德,为亡者祈得冥福,便能超生善道,乃至往生佛国。所谓专为胎儿及婴儿的亡灵,特设一种超度法门之说,并无往例可循。

  至于前举的《佛说长寿经》(现收于《卍续藏经》的‘补遗类’),记载著佛陀为一个名叫‘颠倒’的妇女所说。此女曾因家庭问题,杀死了已怀孕满八个月的胎儿。佛陀告诫她说,杀胎的罪行,与杀父、杀母、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事并列,称为五种逆罪。灭罪之法,便是受持此《长寿经》,书写读诵,或自书、或遣人书,便能不受罪报,而生于梵天,此经中也未见有超度婴灵之说。此经强调护胎,将‘杀胎’列为五逆重罪之一,与一般佛经视杀父、杀母、杀圣人、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的五事为五逆罪不相同,故在我国并不流行。

  另外,有人传称,日本有婴灵祈求地藏菩萨救度之说,也与地藏信仰的史实不符。根据日本民间对地藏菩萨的信仰看来,自十一世纪开始,才有了为除病延命而造地藏像的记载。其后,民间并渐渐将地藏菩萨演变为婴儿的守护神,而有了‘守子’、‘安子’、‘育子’、‘持子’的地藏信仰,其作用在于祈求保护胎儿的安全出生,而至于婴儿的平安成长,亦与所谓的婴灵作祟无关。

  如今少数人鼓吹婴灵作祟及超度婴灵之风,不论是出于善意的信仰,或是出于敛财的动机,从以上看来均与正统的佛教信仰无涉,则已非常明显。

  □佛教对灵媒的看法如何?

  所谓灵媒,在古代,男的称为觋(wizard),女的称为巫(witch)。宗教学上称禁厌师(sorcerer)、医巫(medicineman)、术士(magician)。西伯利亚和北亚洲以及阿拉斯加等地,则称为萨满(shamans)。是指一些能够通神、通灵、通鬼的人。他们能够差遣某些鬼神来驱除另一些鬼神;或者是请示某一些鬼神来协助求助的人们,指导人们如何克服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以及满足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欲望。所以,他们和人类的心理、生理上的弱点有著与生俱来的供需关系,自有人类以来,就有他们活动的踪迹。

  高级的灵媒被称为祭师、先知、天使或圣者,而成为一般宗教徒信仰的中心。一般的灵媒,没有公是公非,故在基督教教势扩张之后的欧洲,便对异教的巫、觋,赶尽杀绝。在中国,巫觋往往也成为妖言惑众的祸源,所以,孔子主张不语怪力乱神。为何称灵媒为‘怪力乱神’?因为他们的灵力来得没有理由,那些神鬼世界也没有一定的秩序和道德准绳;通常是会教人为善,但一旦和这些巫觋本身的权益冲突、矛盾时,就会散布谣言、颠倒是非、惑乱人心。故自古以来,中国民间宗教的灵媒信仰,虽然起起灭灭,但都未能登入大雅之堂。

  从佛教立场看,修善积福是以持戒、布施而得人天福报。以因果的观点来说,教化大众、种善因、得善报;种恶因、受苦报。如果遭受到灾难、贫病等情事,最好的方法是忏悔、积德、存善心、说好话、做好事,所谓吉人自有天相,这是由于自修善法而得到护法神的惠助,以及诸佛菩萨的庇佑,不需要通过灵媒的关系来以善鬼赶恶鬼、以正神驱邪神。

  灵媒确实有其作用,而这种作用的帮助,不过是挖肉补疮式的临时救济,无法真的解决问题。其后必须继续地挖肉、补疮,伤口永远在起灭交替著。求助于灵媒,粗看问题彷佛已经解决了,实质上是问题在连锁著,越陷越深;类似吸食鸦片、注射吗啡,越醉越沈。但是一般民众很难有此自觉。就像海里的章鱼,找不到食物时,可用它自己的触角充饥,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长此以往,就只有死路一条。因其违背了因果原则,也违背了自然律的秩序。

  虽然,通过灵媒的帮助,有时也真的能够得到一时的意外之福;但是,那只是一种假相的告贷,是一种幻觉的满足而已。所以,学佛的人,不许说神弄鬼地自作灵媒,也不得亲近灵媒,应该依据佛法的指导,自求多福,努力开创明日的前途。

  灵媒的力量既然来自鬼神的灵力,而且因为鬼神来去无踪、飘忽不定,所以任何一个灵媒,都可轮番接受到许多不同的灵体附身。一旦灵体离身,做灵媒的人,可能变成比常人还要软弱无能的人。如果经常为人赶鬼、治病、禳灾、袪厄,当灵体离身之后,灵媒自己本身就会遭受到恶报的惩罚。因此,凡是灵媒,经常都会恐惧灵体离身而失去灵力。故需常设法请鬼、迎鬼、供鬼、养鬼,保持与鬼灵接触,以达役使鬼神且保护灵媒本身的目的。

  □佛教对神通、异能看法如何?

  佛教承认有神通的事实,凡夫可得五通,出世的圣人有六通,佛有三明六通。

  所以五通,一、能知过去世叫宿命通;二、能知未来世及现在的远处和细微处叫天眼通;三、能知他人的心念活动,叫做他心通;四、能用耳朵听无远弗届的声音叫天耳通;五、能飞行自在,有无变化,来无踪、去无影,瞬息千里,取物如探囊等,这叫做神足通。此由于功力的深浅,使得所达范围的大小和保持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是属于有为、有漏、有执著的,跟解脱道无关,当然,也不是菩萨道,所以圣人必须另得漏尽通。

  所谓漏尽,即去我执而证涅槃,小乘就是阿罗汉,大乘是初地乃至七地以上的菩萨。唯有佛得三明,即六通之中的天眼、宿命、漏尽的三通称为明,那是因为唯有佛的神通力,是彻底、究竟、圆满、无碍,是度众生的方便,不是异能异术的表现。一般外道得到了一些神鬼的感应,能差遣鬼神或被鬼神所差遣,就以为得到了三明六通,是非常幼稚和危险的事。

  神通有一定的修法,有的是以习定而发通,有的是以持咒而发通。修定得通,首先是注意力集中,心力增强,用心念把自己身体的官能接通宇宙的磁力和电波,再对于波长的选择性和接收力的训练、沟通到达某一种程度,自然产生神通的功用。这都是在物质范围之内,没有物质的条件,神通无法表现,也无从训练。故以基础的道理而言,唯物论者也能练成神通。

  关于用咒力达成神通的目的,则是以特定的某一种或几种咒语来感通鬼神或差遣鬼神,被鬼神所役使或役使鬼神。咒的力量,我们在另一篇中已介绍,是代表特定鬼神的符号和威力,所以,有感应特定鬼神的作用。

  这两种比较,前者如定力退失,则通力也退失;后者如鬼神远离或犯了禁忌,通力也会退失。鬼神的力量,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表现:一是载附于人的神经官能而出现;一种是从耳根的耳语得到消息。附载式的神通和传话式的神通,实际属于感应的范围,还没有到达神通的程度;可是附载式的感应,很容易被以为是他们自己修成的神通,因为不自觉有鬼神附体的感受。

  因为神通不能违背因果,不能改变既成的事实,只能够预先得到消息或从远距离得到消息,而做暂时的回避和阻挡。神通也是自然现象之一,他不能跟自然的轨律相违背。所以,好显神通的人,除了显异惑众之外,对于乱世的大局无补,对于混乱的社会无益,对于旁徨的人心无助,反而沉迷于神通现象越深的人,脱离正常的生活越远。

  因此,佛世时代,佛不许弟子滥用神通,阿罗汉的弟子们,也并不是都有神通。相反的,若用神通,虽能感化众生于一时,不能摄化众生于长久。而且,善用神通如比丘之中的大目犍连,比丘尼之中的莲花色,分别为罗汉、罗汉尼的神通第一,结果,大目犍连死于鹿杖外道的乱棒,莲花色死于提婆达多的铁拳。故历代祖师从印度到中国,使用神通来传播佛教的不多,甚至可以说很少,这些人,如果在使用神通之后,大概会离开当地,或者舍报往生他界。如果常显神通而不收敛,必然遭致杀身之祸、枉死之灾和凶死之难;舍寿于非时,这都是由于违背因果,抗拒自然的结果。

  如众人所知,西藏地处高原,崇山峻岭之中,潜修密行,苦修禅定,精练神通之士不少,其中有人能够呼风唤雨、洒豆成兵,以飞剑杀人于千里之外;可是西藏的佛教史上,也有过几次的法难,也就是佛法遭受恶王的摧毁和消灭之时,神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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