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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聒噪的女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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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辛苦呢!不过妳放心,妳的工作很简单,就帮我跑跑银行、邮局,有空的话,我再教妳国贸和会计的东西,说不定我去生产的时候,妳就可以代班了。」   
  到了那时,她大概另谋高就了。伍忆铃心里这么想,嘴里却应道:「没问题!」   
  黄秀桦如释重负,向着外头走进来的人笑道:「海旭,我找到人了。」   
  踢狗男人是这家公司的员工?伍忆铃有些惊讶,不过相逢自是有缘,她微笑点头,正想说句客套话时……   
  「妳不是请工读生吗?怎么找来这个欧巴桑?」叶海旭看了她一眼。   
  欧巴桑?伍忆铃眼里冒出怒火。虽然她长得不够幼齿,至少短发俏丽,身材窈窕,穿著青春亮丽,站出去也有模特儿的架势,他竟敢说她是欧巴桑﹖﹗   
  「黄小姐,这个欧吉桑也是我们公司的人吗?」她不甘示弱地反击。   
  黄秀桦捧着她的大肚子,笑道:「妳叫我秀桦吧。这个欧吉桑,他姓叶……哈哈……海旭,人家是小姐,你很伤人耶!」   
  「她跟欧巴桑一样聒噪,秀桦,拜托妳也找个赏心悦目的。」   
  「喂,姓叶的……叶先生。」伍忆铃觉得自己被忽视了,大步站在叶海旭面前,正气凛然地说:「我叫伍忆铃,队伍的伍,回忆的忆,铃铛的铃,不是她她她的,更不是欧巴桑。我虽然长得不够赏心悦目,至少也是清秀佳人……」   
  叶海旭倒抽一口气,见识到什么叫做厚脸皮。   
  伍忆铃继续哇啦啦地说:「老板娘已经录用我了,以后我们就是同事,希望我可以和你和平共处。」   
  叶海旭瞧了闷住笑意的黄秀桦。「老板娘﹖﹗妳确定要用她?」   
  黄秀桦用力点头。「我更确定了,忆铃很有趣,以后公司会很热闹。」   
  伍忆铃忘记来这儿「疗伤」的目的,用力地推荐自口己。「是啊,我很会办活动,有什么员工旅游、庆生活动都交给我吧。」   
  叶海旭将公文包放到桌上,冷冷地说:「公司上下才三个人,办什么活动?」   
  黄秀桦更正道:「现在四个人了。」   
  伍忆铃一愣,这公司真小!她四处张望,还不知道老板在哪里呢!   
  叶海旭径自从公文包拿出几件东西。「秀桦,这是妳要的酸梅、无花果、蜜饯、八卦周刊。还有,几个户头都办好转帐了,这些存折和印章还妳。这边是昨天开信用状的电文和收据。」   
  「麻烦你了。」黄秀桦收拾桌上的东西,又说:「外面那几个装货的纸箱要拆,开叠好,清出空间,机车才好牵进来放。」   
  「嗯。」叶海旭得了指令,又踱了出去。   
  「原来他是跑腿的小弟啊。」等姓叶的出了门,伍忆铃不可思议地说:「这年头小弟也穿得这么体面?」   
  「我们是小公司,他是校长兼撞钟的啦。」黄秀桦笑意盎然。   
  「校长?」伍忆铃背上突然烧上一把大火。   
  「海旭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另外还有一个副总郝自强,他们专门负责国内外的业务,我就在里头打杂算帐。」   
  「妳?他?他是董事长?他是妳老公?」头上又飞过一群嘎嘎乱叫的乌鸦。   
  「喔,不!」黄秀桦笑着解释。「我们是同学,也是事业伙伴。」   
  这姓叶的是老板﹖﹗   
  她对他没好感,他对她也没有好印象,这绝对不是一个好的开始。   
  伍忆铃转着手里的玻璃杯,考虑是否明天落跑,不来这边上班了。   
  她从落地窗看出去,叶海旭把领带折进钮扣缝里,董事长摇身一变成为搬运工,正在卖力拆解纸箱,那专注的神情让他看起来更像是美术教室的石膏像。   
  虽然刚下过大雨,送来些许清凉意,但夏日气温高,才几分钟的工夫,他已经是满头大汗,衬衫左边肩袖更是全部湿透。   
  伍忆铃记起来了,那是他为了替她挡雨,因而淋湿自己。   
  「忆铃,妳在看他吗?他人其实不错的。」黄秀桦微笑说着。   
  「我才不看他哩。」伍忆铃转回视线。要不是黄秀桦亲切,她一定当场落跑。「呃……那我不打扰了。」   
  「记得明天来上班喔。」   
  「唔。」她正在快速思考,打算编出一套说词推掉这份工作。   
  「杯子放着就好。」   
  「我来帮妳洗。」伍忆铃看到黄秀桦又要摇摇摆摆站起来,忙把她按回去。「妳忙妳的,当孕妇可别太辛苦喔。」   
  「谢谢妳了。」   
  伍忆铃怀疑自己脑筋短路,既然不想待下来了,何必这么殷勤洗杯子?   
  心不在焉地走到厨房,心不在焉地冲洗杯子,瞧着玻璃杯绿的口红印,她拿起菜瓜布,沾了洗洁精,用力搓搓抹抹。   
  「喀﹗」闷闷的碎裂声传来,「叮﹗」接下来是玻璃碎片掉落流理台的清脆声响,伍忆铃还搞不清楚状况,就看到血珠子一滴滴掉下。   
  抬起右手腕,哇!好长的一道血红裂口喔,好象张着一张嘴巴,缓缓吐出暗红的鲜血,埋头的肉像是生鱼片,更里面还有白白的脂肪呢!   
  「救命啊!」她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什么事?」叶海旭冲进厨房。   
  「我快死了啦,」   
  叶海旭瞧见她的伤口,神色一凝,立刻拉出这个麻烦精。「快,按住伤口。」   
  「不能按,里面有碎玻璃,要是玻璃跑到血管,我死的更快啦!」   
  「把妳的手举高,比心脏还高。」黄秀桦急着出主意。   
  伍忆铃马上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呜,我不想死呀!」   
  「举右手就好了。」黄秀桦又急又好笑。「对,这样血才不会一直流。海旭,快送忆铃去急诊。」   
  叶海旭找出一个纸盒,掏出里头的毛巾,快速裹起,护住伤口。   
  「喂,这是死人的毛巾。」伍忆铃即使吓得脸色苍白,仍不忘发表意见。「使用之前应该要过水,不然会带晦气。」   
  这女人实在够了!叶海旭扔开印着「奠」字的纸盒,没好气地说:「妳再啰嗦,待会儿就变成死人了。」   
  伍忆铃闭了嘴,以左手捧住包成一大卷的右手腕,感觉阵阵撕裂的剌痛,又感觉玻璃碎片正沿着血管,快速地向她的心脏逼近……   
  霉星高照,坏运当头,本年度最佳「霉女」,她当之无愧!   
  「哇呜!」   
  新愁旧怨一古脑儿涌上,她当着两个还不是很熟悉的「同事」面前,再也难以抑下满腹哀怨,眼泪似流水,哗啦啦流个不停了。 
第二章:   
  认识这个女人还不到三个钟头,叶海旭的平静生活已然风云变色,天地无光。   
  平常这个时候,他应该坐在办公室,闲闲地听音乐、看晚报,整理一下传真国外的电文,然后散步买个便当回家,再静静地度过一个晚上……   
  但是此刻,他却在医院的急诊室陪这个聒噪的女人!   
  「医生,你确定把玻璃清出来了吗?要是没有清干净,造成后遗症,这叫做医疗疏失……」   
  伍忆铃躺在推床上,正让医生抓着右手腕缝合伤口。她不敢看缝补的动作,只好望着天花板,带着哭音,滔滔不绝地说话。   
  医生的表情藏在口罩后面,他冷冷地说:「我都说没有玻璃屑了,妳是单纯的割伤,没有伤到神经,也没割到血管。」   
  「没有玻璃屑吗?怎么我觉得痛痛的?」   
  「等麻药退了,妳会更痛。」   
  医生不说还好,一说她又打心底痛了起来,脸色再度刷成惨白。   
  「小姐,请妳不要『皮皮挫』,我很难缝耶!」医生皱着眉头。「先生,请你把她按好。」   
  叶海旭不得不按住伍忆铃的肩头,命令道:「妳别乱动。」   
  「我没动啊,这是自主神经颤动,我没办法控制。」她的眼神十分凄苦。   
  叶海旭不经意接触到她的目光,这才发现她不是欧巴桑。   
  鹅蛋脸,眉清目秀,一双灵活大眼好象会说话,滴溜溜转得他心脏突地一跳。   
  如果她不讲话,看起来就是一个文静甜美的女孩子;然而领教过她的聒噪,又在出租车上见识到她嚎啕大哭的丑态,即使她现在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他对她也没什么幻想空间了。   
  「喂,妳还在抖?」他又拍拍她的肩头。   
  「人家怕,就是会抖啊!」   
  「别怕啦!」他很想用力拍她的头,但还是克制地再拍拍她的肩头,凉凉地说:「妳没有大出血,死不了了。」   
  「万一我得了破伤风怎么办?」伍忆铃依然忧心仲仲。   
  医生插嘴说:「刚刚打过预防针了,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   
  「天有不测风云,说不定我已经感染细菌了……糟了!」伍忆铃瞪大眼睛,望向她的新雇主。「董事长,你今天就得给我办劳保健保!健保本来就不能中断的,如果医生没给我治好,以后右手报废了,我可以用劳保请领伤残给付;万一我不幸死掉了,你一定要记得通知我阿母,叫她申请死亡给付,聊表我最后的一点孝心。对了,我们公司有没有员工保险?保险日也要从今日起算,我是在公司受伤的,这叫做因公殉职……」   
  「妳讲完了吗?」叶海旭绷紧一张俊睑。   
  「还没有,不晓得今天要不要住院,你得回去帮我拿衣服、拖鞋……」   
  「小姐。」医生在口罩后面噗噗笑了几声。「妳不用住院,我缝好了,记得不要碰水,一个星期后挂外科门诊拆线。」   
  「这么快?不需要留院观察吗?」   
  「小姐,妳精力充沛,细菌全被妳杀光了,拿消炎药回家吃就好。」   
  伍忆铃举起缠满纱布的右手腕,翻来覆去瞧着。「医生,你缝得好不好看啊?会不会留下疤痕?」   
  「疤痕是一定会留下的,唉!年轻人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妳这么活泼,看不出来会割腕自杀……」   
  「我不是割腕自杀啦!」伍忆铃立刻抗议。   
  「她会自杀才怪!」叶海旭也立刻下结论。   
  「好!好!反正是小姐力气大,以后别再摸破玻璃杯了。」医生笑得很开心,难得急诊室来了这么聒噪有趣的病人啊。   
  「我要起来。」医生一走,伍忆铃按着床板想要坐起来,右手稍微用了力,又哼哼哎哎地软下身子。「爬不起来。」   
  叶海旭好人当到底,只好俯身楼起她的身子,不耐烦地说:「这样起来了吧?」   
  「你借我靠靠,我失血过多,头昏眼花……」伍忆铃的确有些头昏,顺势靠到那个宽阔的胸膛上。   
  叶海旭站得笔直,往下瞪住她的短发,她就这么明目张胆吃他的豆腐﹖   
  「妳流的血还不够捐血一袋、救人一命。」   
  「这么少吗?」伍忆铃情绪松懈下来,喃喃地说:「我可能是吓昏了,我以为我会死掉,可是我还年轻,我不想死,我要认真活着,而且要活得比那家伙更精采,叫他看看,没有他我一样活得下去,他不要我,是他没福气……」   
  「妳在说什么?该走了。」也许那个不要她的男人是有福的。   
  「都是你的杯子不好。」她抬起头,怔怔地看他。   
  「什么?」   
  「你买的杯杯品质不好,我才稍微出力,就被我捏破了。」   
  「杯子不是我买的,那是股东会纪念品。」   
  伍忆铃的力气回来了,她睁亮眼睛。「是哪家公司这么夭寿啊?竟敢拿这种劣货当纪念品送股东?我要写信去骂他们!对了,我还要向消基会投诉,要他们呼吁民众,不要贪小便宜,免费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这里就有血淋淋的见证,我可以出面控诉……」   
  「妳有完没完?」叶海旭很想掩住她的嘴。「妳再叽哩呱啦说下去,我会被妳的口水淹死。」   
  「董事长,拜托你不要在我上面喷口水,好吗?」   
  「谁叫妳靠到我身上?」   
  「不靠了。」伍忆铃慌张坐直。她犯花痴了呀?怎会紧紧黏在姓叶的胸膛上﹖   
  「小姐,请妳不要占床位,赶快去批价领药。」护土小姐拿过一张批价单,顺便赶人。   
  「我来。」叶海旭接过单子。   
  「我来啦!」伍忆铃忙着抢单子。   
  「妳受了伤,力气还是很大喔?」他不让她拍,大跨步去找批价柜台。   
  「等等啊,董事长!」她赶紧套上鞋子,抓了包包,拼命在后面追赶。「健保卡还在我这边,你不要走那么快嘛!哎哟,我血糖降低,又要昏了……」   
  「妳还好吧?」叶海旭不得不停下脚步,更不得不「好心」扶她。   
  「没事。」伍忆铃握住他的手臂,闭起眼睛,稍事休息。怎么……全身软绵绵地,又不听指挥往他身上靠去?   
  她更加掐紧他的臂膀,试图和他维持安全距离。   
  「喂,妳手腕不要出力,伤口会再出血的。」叶海旭被这个大力女超人掐得发疼,却是不能狠心甩掉她。   
  「我想……我饿了……」她像一头消耗太多能量的垂死天鹅。   
  「去那边坐好,给我健保卡。」   
  「我好饿,你再叫医生帮我打葡萄糖,我快虚脱了!呃,还是叫他帮我检查一下,说不定有贫血……」   
  「我等一下带妳去吃饭,吃饱就不贫血了。」这女人实在有够烦!   
  他拖着她往前走,把她扔到候诊室的椅子上,再去柜台批价。   
  虽然是她自己不小心割伤,但她在他的公司受伤,基于道义,他必须负起照料的责任,否则以她这个沸腾性子,搞不好还去告他职业伤害呢!   
  他能做到的就是带她急诊、付出租车费、医药费,顺便喂饱她的肚子。   
  他有点后悔让黄秀桦全权作主找人了。好歹他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如今却跑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工读生扰乱他的生活,他怀疑,只要这个女人存在的一天,他将来就没有一天安宁的日子了。   
  旭强贸易有限公司,顾名思义,就是由叶海「旭」和郝自「强」两个好朋友合开的小公司。由于叶海旭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资金,郝自强也乐得让他当董事长,另外再找来他们的大学同学黄秀桦管帐。五年来,「旭强」专门代理进口医疗器材和耗材,虽然不是大赚特赚,却也稳定经营成长,小有成就。   
  三个好同学太熟了,熟到彼此了解各自的生活和心情,所以小公司并没有太多的杂音,直到来了伍忆铃……   
  叶海旭不明白,他一定得在伍忆铃的尖叫声中展开一天的工作吗?   
  「救命啊!走开!走开!」」   
  伍忆铃穿著牛仔裤、球鞋,不施脂粉,一副工读生的清纯打扮,正好适合在巷子里让吉娃娃追着跑。   
  从巷头跑到巷尾,再从巷尾跑回巷子中间的公司,吉娃娃穷追不舍,两眼发光,汪汪狂吠,追得不亦乐乎,巷子的街坊邻居也掩嘴而笑。   
  「董事长,救命啊!」   
  伍忆铃一见叶海旭从楼梯间出来,立刻躲到他身后,紧紧捏住他的白衬衫。   
  「走开!」   
  叶海旭照例是虚踢一脚,吉娃娃照例是夹着尾巴呜呜溜走。   
  「笨,这么大个人还会被小狗追着跑?」又是发挥董事长威严的时候了。   
  「阿福不是小狗,牠是一只奸诈的老狗,牠欺负我是生面孔,老追着我跑。」伍忆铃花容失色,好气邻居们只会看热闹,更气姓叶的只会说风凉话。   
  「我不是教妳吗?牠吠妳,妳就站在原地瞪牠;牠再吠,妳就拿包包吓牠;牠敢追妳,妳就踢牠。已经三天了,妳还学不会?」   
  「我是来这边上班,又不是来学制伏恶犬的。」伍忆铃气呼呼扯着他的白衬衫。「应该找隔壁的理论,怎么可以天天放狗出来吓人?」   
  「别拉!我烫好的衣服都被妳拉坏了。」   
  「啊,对不起。」她忙拍拍他的后背,不好意思地盯住她抓出来的指痕。   
  叶海旭拿钥匙打开一楼的公司大门,说着:「大家都是二十年的老邻居了,有理说不清,他们每天放阿福出来玩几个钟头,巷子每个人都被阿福追过,等过一阵子阿福腻了,牠就不会追妳玩了。」   
  「腻?一只小狗会玩腻我?」伍忆铃深受伤害,因为她就是「不好玩」,这才会让可恶的施彦文拋弃。   
  她马上豪气干云地说:「我偏偏不让阿福玩腻,我就要让牠追,把牠累死、喘死,我就不信跑不过一只小狗!」她把满腔幽怨都发泄到一只吉娃娃身上了。   
  「妳有兴趣就去赛跑,别找不到路回来。」   
  「董事长放心好了,在没领到薪水之前,我是不会消失的。」   
  叶海旭拿了信箱内几份报纸,一日之计在于晨,他不想一早就浪费精力和工读生斗嘴。   
  进到屋子,伍忆铃也不多说话,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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