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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天依稀是记得她的名字,不安地问:“许黛,找我还有什么事吗?”
“罗天,我再也不能来见你了……”。许黛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这对我来说是好事!罗天总算没这么欢呼出来,压抑着心里的高兴,淡淡地问:“是吗?”
“我妈逼我全力以赴复习准备考大学,再也不许我追星了。罗天,呜呜呜……”
“学习重要,学习重要……”罗天太喜欢人类的高考制度了。
“罗天,我永远爱你,别忘了我!”许黛突然搂住罗天,用力在他脸上吻了几下,猛地转身,大哭着跑了。
罗天看着她的背影,一边用衣袖用力擦着脸,心想今天怎么尽碰上这种事!不过想想今后也许就永远摆脱了许黛这块膏药了,心情又稍稍好了起来。
第二部分奇谈之二:为君歌一曲(3)
“说是在人类中生活,原来是在勾引人类女孩子啊!我们的罗天什么时候对人类感兴趣了?”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
罗天抬起头,上方的电线上正晃悠悠地坐着一个女子,看起来大约十七、八岁,面容娇美可人,笑脸上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穿着一身奇怪的服饰,肩膀和和长腿都裸露着,赤着脚,手臂和脚腕上戴了十几个各种种样的镯子,晃动间轻轻响动。她正低头看着罗天,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同时悠闲地扇动着身后一双彩色的翅膀。
罗天呆呆地看了她一会,才脱口问道:“厘荔!你怎么到人间界来了?”
“嘻嘻,我来送信啊。”厘荔拍了拍自己肩上背着一个大口袋,十分自豪地说,“我大伯前年受了点伤,不做这一行了,所以我接了他的班。这是我第一次来人间界,接了好多生意呢!”
罗天叹了口气,有些担心地说道:“这种行当太危险了,你那点道行行不行?小心让人吃了,别人的信也泡了汤。”
“乌鸦嘴!”厘荔一甩头,“你不尽点地主之谊,请我吃点什么?”
经过了一天的混乱后,能够展开翅膀飞到云层上面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身边还有一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这对罗天来说真是件惬意的事。
厘荔翻出一大堆信件问罗天核:“这个妖怪还在不在立新市?这个住哪里?这个死了没有?”罗天把自己知道的,一一做了回答。
妖怪、神民和修炼者们遍居各界,彼此间通信很不方便,给远方的亲戚朋友送件五百岁大寿的贺礼,对方五百零一岁才收到那是常事。更何况有很多旅居的妖怪行踪不定,要找他们更是困难,于是“信差”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
做这个行业的一般是那些喜欢东游西逛的妖怪,他们替别人送信一般先收足酬劳,等于是拿了别人的钱四处旅行,而且再残忍的妖怪对信差也会手下留情,因为碰到的那个信差身上说不定就带着什么大有来头的信件呢(曾有个妖怪该吃了夸父族雇的信差,被几十个夸父巨人每人一脚,踩得连一根毛都没剩下)。无论从哪方面来说,信差都是个舒服的职业,惟一的要求就是信件必须及时、准确地到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论上天入地都得把收件人找出来,不然失去了信誉,就再也接不到生意了。
厘荔不是妖怪,她是一个苗民(异界神民的一支)。苗民是瑞顼帝的后裔,在妖怪、神民中地位很高,大多数苗民自视很高,不屑于和妖怪来往,更不屑于去干信差这种行当。厘荔与她的伯父算是这个种族里的怪胎了。
罗天第一次见到厘荔时,她还是个小姑娘,翅膀上只有细细的绒毛,根本不能飞翔,只能坐在她的伯父肩上。当时厘荔的伯父给罗天带来了一封家书,就在他看信的时候,小厘荔突然一把从他身上拔了七根长翎毛,痛得他几乎蹦起来。后来罗天才知道,这个小丫头因为自己不会飞(苗民虽然天生有翅膀,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用翅膀飞行,其中有百分之七十的人终其一生翅膀上只有绒毛,只能把翅膀当成平衡身体的拐杖用而已),所以对所有可以用翅膀飞的神民或妖怪都很嫉妒,一见到就非要拔对方的毛不可。
后来罗天一直在各界游荡,厘荔的伯父也总能找到他,为他传递家书,小厘荔也总是和他一起出现。不管罗天怎么防范,每次总会被她拔去一些羽毛。
罗天最后一次见到他们的时候,厘荔已经长出了真正的羽毛,正在跌跌撞撞地学飞行。那次之后,罗天来了人间界,再也没过这两个苗民。听别的信差说,厘荔的伯父在一次送信的过程中中受了重伤,因而对这份工作心灰意冷,已经洗手不干了。罗天没想到今天会看见厘荔,更没想到她又干上了这一行。
“你已经飞得很好了。”罗天看着厘荔飞翔的姿态,由衷地称赞。
厘荔骄傲地噘着嘴:“为了当个好信差,我可是拼命地练习飞行呢!倒是你,是不是因为在凡人中住得太久了,怎么飞得这么慢?”
罗天耸耸肩。看着长大成人了的厘荔,他有种看到了自己故乡的妹妹已经长成人的感觉。
厘荔继续说道:“我这次没经过你的老家,所以没有你的信。如果你有信要带回去的话,我可以算你半价。”
“好啊。”罗天随口答应着,指着下面一座楼房说,“那里住着一个收信人,我们下去吧。”
“火儿,好不好吃?要不要再加一道菜?”瑰儿笑嘻嘻地端着锅子问。
“要,要!”火儿的嘴几乎被食物塞满了,还在忙不迭地答应着。
“火儿,你想喝什么饮料?”
“火儿,吃不吃点心?”
因为被周影看见了那个“罗天,我最爱的人”的样子,瑰儿有些心虚,所以现在认错的态度好极了,对火儿简直是千依百顺。火儿的晚饭一直吃了三个钟头,还有新的菜式不停地端上来。火儿仔细想想,发现瑰儿跑出去追星也不错,自己还是赚到了。他开始心满意足地计划着晚上想吃什么饭,叫瑰儿念哪本故事书。
“砰砰,砰砰砰。”
窗户上传来了敲击声。
瑰儿拉开窗帘,见外面飞着一个女孩子,正甜美地笑着问道:“我是信差,请问您知道隔壁住的山鬼小姐去了哪?什么时间在家?”
“啊,找我的。”瑰儿在周影家呆久了,用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隔壁的山鬼小姐”就是指自己,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打开窗户说道,“快请进,进来喝杯水。”
周影和火儿都没什么亲戚朋友,当然也不会有信件麻烦信差来送,但瑰儿在各界还有几个远房亲戚,彼此之间偶尔有书信往来,所以她对信差挺熟悉的。
瑰儿接过信一看,是母亲的一位远房堂姐写来的,内容无非是问问瑰儿最近好不好,在人类中住得惯不惯之类。瑰儿翻出纸笔,准备顺便写一封回信请信差捎回去。
“在人类中大家聚在一起住会方便很多吧?这家的主人是哪位?有没有什么信件寄出去?我保证准确迅速送达。”厘荔飞进来,一边好奇地张望,一边试图拓展业务。
火儿颇有兴趣地说:“信啊?说起来我还没写过信呢!我现在写一封,你帮我送给楼下狐狸。”
“火儿,不许乱写,要花钱的!”瑰儿大声警告道。信差们只收十界通用货币──黄金,而且那种用法术变出来的、三五十年就会恢复原样的“黄金”,见多识广的信差们是不会收的,瑰儿可不愿意为了从六楼往五楼送封信而出钱。
“哼,我自己送!”火儿忿忿不平。
“你写吧,只是送到楼下的话,我不收你钱。不过如果以后有生意,记得找我啊。”厘荔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火儿。
“那我写两封!”火儿奋笔疾书。
瑰儿没有再说什么,因为她的目光在跟着厘荔后面飞进来的那个人身上凝固了,“罗、罗、罗天……”
“你好。”听到有女子这么叫,罗天马上露出了职业笑容,接着想起来自己现在是来帮厘荔送信的,不用这样表演啊,想到这里,他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
“罗天,你,你怎么会来我家……你坐、坐,我给你倒水。你想吃什么?我帮你做!”瑰儿激动得全身发抖,声音都有些发颤。
“不用,我们马上走。”罗天断然拒绝。
“你可不可以和我握握手?”
“可以。”罗天伸手握了一下她的指尖。
“我买了所有报道你的杂志,你可不要以帮我签个名?”
“可以。”罗天在最上边一本杂志上飞快地写下了自己名字。
当厘荔和罗天离开之后,瑰儿还处在离魂的状态,呆呆地看着窗外嘟囔着:“罗天、罗天……”
火儿跳到她肩上问道:“瑰儿,下一道菜呢?”
瑰儿忽然把他紧紧抱进怀里:“火儿,你看见了吗?罗天刚才来我们家了!他还给我签名!和我握手!喔喔喔,我太激动了!罗天好帅啊,喔喔喔……”
“你耍赖皮!瑰儿大骗子,骗子、骗子、骗子!”火儿从她怀里挣扎出来,在屋子里来回飞行,夹着熊熊烈焰,不停地大叫着,想引瑰儿抬起头来,结果瑰儿还是把全部注意力放在电视上,理都不理他。电视中正在播放一部充满俊男美女的偶像剧,其中最出众的当然就是饰演男主角的罗天。瑰儿盯着荧屏,双眼放光,不时跟着剧情大笑几声,感叹几句。
“瑰儿,念故事!快念!不讲信用!”火儿把一大撂故事书推到瑰儿怀里。
见到了罗天本人,瑰儿的头脑再次陷入了狂热,心里只剩下罗天、罗天、罗天了。火儿一上来,她就像赶苍蝇一样挥着手:“去去去,你自己又不是不识字。”看来现在只有周影可以让她醒过来了。
“瑰儿,你自己答应的!”
“走开,挡着我了!”
“瑰儿,你说话不算数!”
“不算怎么样?你吃我啊!再叫明天没早饭!”
“瑰儿,嘿嘿嘿……”火儿真的生气了,他准备用最狠毒的方式报复。
当瑰儿闻到东西烧糊的味道抬起头来时,只见火儿正抱一堆罗天的海报、CD、签名照片什么的凑在自己的翅膀上点燃。等瑰儿尖叫着冲过去,那些东西早已经在烈火中化作灰烬了。
“哼,这就是某人说话不算数的下场。”说着,火儿得意洋洋地飞走了。
“火儿,你等着瞧……”瑰儿的惨叫声在屋里回荡起来……
第二部分奇谈之二:为君歌一曲(4)
今天,罗天的心情坏到了极点。
一早起来,就有一家报纸刊登了他和女人在街上拥吻的照片,还用显眼的标题说明他是在和未成年少女交往。罗天认出那是许黛向他“告别”时的照片,看着那篇充满了暗示自己利用名气引诱少女欲行不轨的文章,他真是哭笑不得,那些偷拍的记者难道看不出来自己是在不情愿地被人硬搂着吗?自己再怎么不成器,也不至于对一个小女孩子(对于两百岁“高龄”的他来说,十几岁的人类少女确实是个小孩子)干什么吧……
一个上午接了几百个要求就此事采访他的电话,好不容易熬到了中午,电视上又播出了那条新闻的后续内容:有个女孩子跑出来声称自己是罗天的情人,和他同居过很久,罗天成名之后,却被无情地抛弃了。
人类真厉害,明明没影的事还能说得跟真的一样。厘荔在旁边不停地添油加醋:“罗天,你的爱好很奇怪呀,这人类长得这么难看你也喜欢?记得你以前总收到好多情书的,难道现在没有妖怪要你了?”
罗天觉得自己快昏倒了。
好不容易把厘荔打发出去送信,一群歌迷又涌进了公司。她们都大声表示不相信媒体的造谣,百分之百地相信他。虽然被她们吵得头昏眼花,可也算得到了一点安慰。可是接下来,许海洋的攻击又到了。
“罗天,你怎么给我搞出这种事来!你交女朋友,出去玩玩我都没意见,可你也不能冲未成年人下手啊!就算你有这爱好,也别被记者拍到啊……”
“我没有!是她自己扑过来抱我!”
“那你也不该让她抱。”
“……”
“现在怎么办?你最好开个记者会澄清一下,再不然……罗天?罗天人呢?”许海洋正说得口沫横飞,一回头却发现罗天不见了,“快把他给我找回来!这种时候他还敢乱跑!”
罗天隐身走出公司大门,长吐了口气,仰天大叫:“我要吃了那个该死的记者!”
由于火儿烧毁了瑰儿的“偶像”,其中还包括她刚弄来的那张亲笔签名,所以瑰儿与他开始了冷战,不给他做饭,也不和他说话。火儿认为是瑰儿不守信用,坚持要瑰儿先向他道歉。火儿老是故意弄坏瑰儿的宝贝毛绒玩具,瑰儿则借口整理冰箱,把火儿储存的妖怪肉全扔掉了。
“所以,这个家就变成这样了?”刘地有气无力地躺在沙发里看周影做饭,他本来是跑来吃白食的,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落空了,“瑰儿因此离家出走,跟那个歌星私奔了?”
“不是,听说今天有见面会——和那个灌灌见面!”火儿气呼呼地说。
“灌灌啊,他跑城里干什么来了?瑰儿被他的歌声迷惑了吧?”刘地抓着下巴,思路按照这样的路线运行着:灌灌的歌声能迷人——他跑到立新市来唱歌——引诱了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立新市的女人和女妖本来是属于刘地的。“咔嚓”刘地手中的杯子被捏碎了。他眯起眼睛看着报纸上罗天的照片:“这个家伙也变得太帅了吧?他不知道这个城里的妖怪不允许比我帅吗?看来我得好好跟他谈谈才行。”
“走,去揍他一顿。”火儿摩拳擦掌,这还是他第一次和刘地意见相同。
“小孩子别掺和。”刘地眯着眼打坏主意,“我会让他知道,在这里生存就不能和刘地抢女人。”
“还不能打搅火儿吃饭!”火儿振翅高呼。
罗天坐在立新市最高的建筑顶上,看着下面的灯火发呆。
为了能在人类中作一名歌星,他曾经花了几十年的时间准备,在好几个国家留过学,学习人类的各种技能,拥有从经济、考古到航天力学的十几个学位,从管弦乐、交响乐到非洲土著的鼓样样精通。他认为自己现在知识丰富,外形英俊,举止得当,气质出尘……应该很符合人类对明星的要求了,为什么自己却无法获得成功呢?
罗天现在确实拥有不小的名气,可那不是他所争取的东西——他想听见有人说:“罗天你唱得真好!”可是没有一个人那么说,即使是那些为他疯狂的女孩子们。为什么大家不接受自己的歌声,难道真的是曲高和寡?
和人类相处好难啊,这样那样的事情莫名其妙地就会贴上来,就好像今天……罗天又长长叹了口气。
不想这些了,想也没什么用,反正人类就是那个样子……
他只是想唱歌,想唱歌……
罗天仰望着星空,享受着拂过脸颊的夜风,放声高歌起来,许海洋最近总逼他假唱,所以他好久没有这样纵情歌唱了。他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张开双手在天空中旋转,让歌声和心情一起随风飞扬。当他停止歌声,从空中落下时,发现这里站的不再是他一个人了。
一个人类外形的男子站在几步外,正静静地看着他,肩头站着一只正在捂着耳朵打滚哀嚎的必方。罗天紧张地看着对方,他已经猜到对方是谁了。
“罗天?”对方迟疑地询问。
“是的,你是……周影?”
周影笑了一下,表示罗天猜对了,然后他拿出纸和笔,问:“可不可以请你签个名?瑰儿好像很想要你的签名,为这个一直在和火儿闹别扭。”
罗天松了口气。周影好像没什么恶意,不过听说他这个人一向喜怒不形于色(刘地:谁这么没大脑!那叫表情麻木!),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的,总是小心为妙。
罗天小心地避开火儿(火儿正捂着耳朵在叫:“太难听了,我快死了,救命!”),接过纸笔,飞快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小心地一步步后退,离开一段距离后快速飞走了。
“受不了了,太难听了,太难听了……”火儿还在那里闭着眼叫。
“火儿,他已经走了。”
“走了?”火儿睁开眼看了一下,这才把翅膀放下来,松了口气,“不愧是灌灌啊,这歌声太有杀伤力了,连我都受不了,太可怕了。”
周影回忆着以前听过的灌灌的歌声,不解地摇了摇头,然后低头看看罗天那个签名。这字还真是草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