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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看了这篇小说,我就相信。”宋仕元道,“我家开了一间电影公司,等你写完小说,能不能将小说委托给我们公司拍成电影啊?”
“可以啊!”马天虹道,“我答应了要写剧本给阿羚来演。若是小说拍成电影,我希望阿羚是主角。”
“这个……”宋仕元有些犹豫,毕竟公司是他父亲在打理,“我会尽量争取。”
“听说你在洋行上班?”宋仕元对眼前的女子好奇不已,询问着一个又一个从两个朋友处听到的有关马天虹信息,却不知道对一个女孩子好奇乃是喜欢的开端。
第三百零四章306 穿越香港五零年代三
在段绍祥的策划下,苗敏羚夺得了西施这个角色。如今化名白羚的她已经比较有名气了。她忙与拍摄中,段绍祥忙于报仇,没有两人陪伴的宋仕元便天天往马天虹家跑,为了第一时间看到马天虹写的小说书稿。
马天虹的第一篇小说《秦梦》在《成报》上发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整个香港都被这篇小说吸引了。拍摄《西施》的话题都及不上有关《秦梦》的话题。不过马天虹这个原作者坚持不露面,神秘性让读者猜测不已。《成报》为了拉拢马天虹这个吸金作者,稿费给其提高了三倍,使得马天虹赚的稿费比她在洋行做事的工资还要多。马天虹干脆辞掉了洋行的工作,一心在家中写小说。
“阿虹,你要出门?”宋仕元刚要敲门,门去打开了,马天虹一副外出的打扮。
“是啊,我要出门买一些东西。”马天虹没有让宋仕元进门,而是自己走进屋拿了一叠稿纸出来,“这些是昨天晚上写的,你拿回去慢慢看吧。”
“哦,好!”宋仕元接过稿子反身朝楼上走去——宋仕元已经彻底与家中闹翻,搬出了宋家,住在天台上——一边走一边疑惑:今天的阿虹看起来怪怪的。
马天虹松了口气,关好房门,快速离开。马天虹去药店买了一些治伤的药和酒精纱布,又快速地返回自己家中。现在,她家的沙发上躺着一个受了重伤的男人。马天虹不知道男人是谁,他是昨天夜间忽然从窗户爬进来的,也许到了安全的地方,男人松了一口气,放心地晕了过去。马天虹帮男人换了药,包扎好伤口,等了近一个小时,男人终于醒了。
“是你救了我?”男人笃定地道。他身上带着上位者的气势,还有血腥和杀气,看来,这是一个经常与死神打交道的人。
“是。你闯进了我家,而我,不想家中多一个死人。”马天虹回道,毫不惧怕男人的气势。
“对不起了。”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怀念,“原来这里是我的家。没想到我搬走后,这里租给了你这么漂亮的一位小姐。”
“说再多的好话也没用。你现在的伤势稳定了,应该能够走路了,最好赶紧离开,我可不惜望麻烦上门。”马天虹淡淡地道。
“不好意思了,我这就离开。”男子挣扎着站起身,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伤似乎好了许多,不是很影响行动了,“你是医生?”
“不是。”马天虹没有多说自己使用了一张恢复符。
男子深深看了马天虹一眼:“我叫康钧,你的救命之恩,我记住了。”
男子打开门走了出去,与宋仕元打了个照面。男子冷冷地扫了宋仕元,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宋仕元回头望了一眼男子的背影,皱起了眉头:“那个人是谁?他找你什么事情?有没有为难你?”
马天虹笑了笑道:“没事的,他是我表哥的朋友,帮我表哥带消息过来的。”
“你让你表哥不要多跟这人接触,我感觉这人是****上人,会连累你表哥。”宋仕元道。
“好的,我会提醒表哥。稿子你看完了?”
“对。”一提到稿子,宋仕元的表情兴奋起来,“这一部分好精彩啊,王嫣竟然制作热气球带赢政返回秦国,并在众目睽睽下降落在秦王宫,让人以为是神迹,坐实了赢政天子的名头。呵呵,这下子,成蛟彻底没戏了……”
马天虹笑看着宋仕元几乎手舞足蹈的比划,眼中闪动着笑意,心情也好了许多。宋仕元平时一副很稳重很老实的模样,没想到还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你们都在啊,太好了!”苗敏羚走进屋子,一下子摊倒在马天虹家的沙发上,“累死我了。原来演戏这么累!”
“可你累得开心啊!”马天虹笑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了?”
“今天导演去拜访胡文森先生了,所以早收工,我也能早点儿回来休息了。”苗敏羚累得不想动,喝水是宋仕元帮她倒的。
“胡文森是谁?”马天虹问道。
“你连胡文森先生都不知道?”苗敏羚惊道,一副“你是从山里面跑出来的吗?那么有名的人,你都认不得”的表情。
马天虹抿着嘴唇。认不到又怎么了?她本来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不认得所谓的名人很正常。
宋仕元善良地给马天虹解惑:“胡文森先生是最著名的词曲作者。他本以写粤曲曲词知名,其后又跨界写流行曲的曲调与歌词,成绩一样骄人。他写的最著名的一首是《载歌载舞》,是去年《蝴蝶夫人》的插曲。”
《蝴蝶夫人》?她只知道意大利剧作家普契尼创作歌剧,还真不知道香港拍过一部《蝴蝶夫人》的电影,当然更不知道《载歌载舞》了。
苗敏羚道:“《载歌载舞》可好听了。”
说完还哼唱起来:“春酒绿,夜灯红,笙歌起自玉楼中。莫道风流如幻梦,花月良宵意万重,无关锁,广寒宫。任君陶醉入花丛,天花舞,若游龙;魂销未?问东风。只将愁怀付与一梦中。今宵双飞燕,明日又西东!人如山与水,何处不相逢?”
“确实挺好听的。”马天虹赞道,她比较喜欢这种充满古意的华夏风歌曲。
“阿羚,阿姨不在家吗?”宋仕元问苗敏羚。
苗敏羚道:“不在啊,我妈肯定去打牌了。如果不是太累了,我就出去吃饭了,现在只能等我妈了。”
马天虹站起身:“不用等你妈,我来做饭,你们就在我家吃吧。”
两只惊讶了:“你会做饭?”
这人不是一直在外面吃饭,从没有在家做过饭吗?难道她不是不会做饭?
马天虹道:“我会做饭,只是懒得做。今天我有兴致,就做一顿地道的沪菜请你们吃吧。”
马天虹前世是西南人,但在魔都和京城闯荡了几年,将两地的菜式学会了不老少。
苗敏羚和宋仕元闻言都很开心,他们本是魔都的人,来了香港后几乎都没有再吃过家乡菜了。
马天虹拿起钱包:“我去买菜!”
宋仕元赶紧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苗敏羚捂着嘴偷笑,她可是发现了宋仕元对马天虹的不一般,可惜这两人都没有发现。
“你不陪着阿羚,跟我出来做什么?”马天虹晃着竹篮子,好奇地问宋仕元。
宋仕元惊讶:“我为什么要陪阿羚?我可以帮你提东西啊。”
“你,你不是喜欢阿羚吗?”马天虹问道。
宋仕元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我哪里表现出我喜欢阿羚了?”
“阿羚住院的时候,你为了她跑来跑去,帮他争取西施的角色。这么用心,难道不是喜欢阿羚?”马天虹一一点出宋仕元为苗敏羚所做的事情。
“那是因为阿羚是我朋友,你出了什么事情,我也会这么殷勤地对你。”宋仕元心情很憋闷。马天虹怎么能误会他喜欢苗敏羚呢?苗敏羚是段绍祥的女朋友,而他喜欢的人是,是……
宋仕元的眼睛霍地睁大,他的心告诉他,他喜欢的人是马天虹。转头看向马天虹漂亮的脸蛋,宋仕元的脸红了!
“阿虹,我……”宋仕元的嘴张了张,表白的话一时说不出口。
“咦?”马天虹惊讶地朝一个方向看过去,宋仕元顺着她的视线,只看到一个年轻女孩子正在买菠菜。
“你认识那人?”
马天虹摇了摇头:“不认识。走吧,我们去买鱼,今天我做一道葡萄鱼给你们吃。”
看那个鬼魂的样子仿佛跟女孩子认识,并非想害人,就不用管了吧!
“好啊!”宋仕元高兴地应道,他很喜欢这道菜的。
另一边,张银仙后怕地拍着胸脯,差一点儿,她以为自己会死了呢,哦,不她已经死了,是魂飞魄散。
“你怎么了?”周秀英关心地小声问道,就怕其他人发现她的异常。
张银仙心有余悸地道:“刚才那个女孩子好可怕,给我的感觉就像是那些有修为的道士和尚一样,我以为她会把我抓走,打得我魂飞魄散。”
周秀英朝着马天虹两人的方向望了望,道:“你看错了吧?那位小姐又年轻又时尚,怎么可能跟道士和尚一样。”
张银仙坚持:“我的感觉不会骗我。那女人很可能是个天师,而且是很厉害的天师。”
周秀英虽然依然不是很信,但张银仙如此信誓旦旦,她还是相信了,安慰张银仙道:“既然你说她是很厉害的天师,不可能没有发现你。既然她没有要收你,说明她知道你是好鬼,不收你,也不干涉你。你放心吧。”
张银仙想了想,对哦,身价都不理睬自己,自己应该安全了。
“宋先生,马小姐,你们买菜回来了啊?”招呼两人的也是马天虹的邻居,住在二楼的江太太和她的大女儿江湘云。江湘云年轻漂亮,人又温柔,跟苗敏羚和马天虹的关系不错。江太太还有一个小女儿叫江凯伦,为人虚荣爱美,自己没本事却非常嫉妒马天虹和苗敏羚,使得两个人都不喜欢江凯伦。现在江凯伦没有跟着母亲和姐姐一起买菜,怕是到什么地方鬼混去了。
“是的。你们也买菜吗?”两人含笑与江太太和江湘云打招呼。
江太太摆了摆手:“我们出去吃饭,有人约了我们。”
“那我们不耽搁你们了。”马天虹侧身让开楼道大门,让两母女走了出去。
马天虹和宋仕元上楼,发现苗敏羚正趴在窗口往下看。
“你在看什么?”马天虹问道。
苗敏羚转身拍了拍胸口:“你吓了我一跳。”
马天虹笑了笑:“你刚才在看什么?”
苗敏羚道:“看红牡丹啊!好奇怪了,她竟然跑到咱们这种贫民住的地方来。她不是一直自诩高贵优雅,不屑与贫民打交道的吗?”
“红牡丹?就是那个在片场欺负你,害得你自杀抗议的那个人?”
“都说了我不是自杀,是吃错了东西。”苗敏羚不满地抗议道。
马天虹呵呵一笑:“可外面的人都认为你是被欺负得自杀的小可怜。”
苗敏羚“啊”了一声:“不要再说了,再说我生气了。”
“k,我不说了。我做饭去。”马天虹走进厨房。虽然她一直没有使用厨房,但厨房里面的用具和调味品都很齐备。
“我来帮你。”一男一女异口同声。
苗敏羚和宋仕元都要帮马天虹打下手,不过两个大少爷大小姐根本没有做过粗活,手忙脚乱一通,不是帮忙,而是捣乱。马天虹直接将他们赶出了厨房。
马天虹前一世从小就开始做菜做饭,业务很是熟悉。苗敏羚和宋仕元爱客厅中听得厨房里一阵锅碗瓢盆交响曲,不到一个小时,马天虹就做出了六个菜,一碗汤,端了出来。
“好香。”段绍祥非常及时地出现了,一身麻布衣服换成质量上乘做工考究的白色西服,看起来风度翩翩,优雅帅气,一如当初上海滩的百货巨子。
“葡萄鱼、醉鸡、蟹肉大排翅、八宝鸭、沪江排骨、鹅肝酱片,好丰盛啊!全部是我爱吃的。你们这是要给我庆祝吗?”段绍祥高兴地道,“是不是知道赵华山被我说服了,拿钱投资我做生意了啊?”
“你真的成功啦?”苗敏羚惊喜地问道。
段绍祥呵呵笑道:“你男朋友这么有能力,能不成功吗?”
苗敏羚欢喜地笑着扑进段绍祥怀中与他拥抱。宋仕元也笑着恭喜段绍祥,不过还是提醒道:“赵华山毕竟是混****的,你要小心,不要让他连累你。”
段绍祥伸出拳头与宋仕元对了对:“你就放心吧,我有分寸。”
马天虹亦笑道:“早知道今天有这么个大好事,我就多做几个菜为你庆祝了。”
“这些菜已经够丰富了。”段绍祥说完惊讶了,“这些是你做的菜?你竟然会做沪菜?你不是粤地人吗?”
第三百零五章307 穿越香港五零年代四
“不是魔都人就不能做沪菜了吗?我会的菜系多着呢。粤菜、川菜、京菜、江南菜,我都会做。”
“真想不到啊,阿虹你还这么贤惠。”段绍祥笑道。
苗敏羚也笑道:“阿虹那是出得厅房,入得厨房,不知道哪个男人娶了她,可就幸福了!”
说完,还冲着宋仕元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宋仕元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心里却很欢喜,偷偷瞟了马天虹一眼。马天虹察觉到宋仕元的视线和其他两人意味深长的笑容,心里面一动。前一世,马天虹没有尝试过爱情,只要是没有时间,但她其实是很渴望爱情的。刚刚认识段绍祥的时候,她对还没有黑化的段绍祥挺有好感,不过后来知道段绍祥有未婚妻,就将这份好感收了回来。再次见到段绍祥,他已经黑化并且有了苗敏羚这个红颜知己,马天虹当然不可能再对段绍祥有意思了。只是她没有想到宋仕元会喜欢她。宋仕元真心不错,高富帅不说了,而且为人正直善良,有原则,性格敦厚温柔,这样的男人在现代社会可是绝种了,也就是她来到这个年代,才能遇到这么好的男人。不把握好怎么行?
马天虹夹起一个鸡腿放入宋仕元的碗中。宋仕元惊喜地看着鸡腿,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了,惹得段绍祥和苗敏羚哈哈大笑。
第二天,苗敏羚又一早收工跑了回来。
“阿虹,你说过会帮我写哥的。这次就拜托你了。”苗敏羚颇为无奈地说道。
马天虹黑线道:“你不是说导演找了那个什么胡先生帮忙写歌吗?”
苗敏羚回道:“胡先生说他最近没有灵感,拒绝了导演。导演就说我曾经唱过自己作的歌曲,便让我来写。可是我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才能啊,上一首歌曲是我花了几年时间才写出来。现在让我写,我根本就写不出来。”
“你写不出来,难道我就能写出来了?”马天虹道。
“你写小说写得那么好,歌曲肯定也能写得很好啦。”苗敏羚抱着马天虹的胳膊摇晃着撒娇道,“阿虹,好阿虹,你就帮帮人家嘛!”
马天虹被其晃得受不了,道:“好啦,我帮你,行了吧?”
苗敏羚高兴得跳了起来:“我就知道阿虹能办到。”
马天虹抽出一张空白纸,拿起钢笔,道:“还好我以前就四美写过一些歌曲,现在正好拿出来给你用。”
说完,刷刷挥笔写下:“一阵花香梦醒了千年,苎萝山下春光醉长天,霓裳轻扬灿烂迷了谁的眼,涟漪一点一圈漫我指尖……”
苗敏羚跟着哼唱道:“……流水浣纱在岸一端,如花容颜为谁眷恋,让我静静守候在那绽放华年。望梅柳拂天,看嫣红开遍,就让此生不渝梦永远……真好听。这歌词实在太美了。”
马天虹勾了勾唇角,自己当初听到这首《浣纱曲》时也是这种反应,几乎将穿越者惊为天人,后来才从穿越者的自言自语中知道这首歌是来自穿越者原本的世界一个叫做李玉刚的人的代表歌曲。
马天虹继续写下一首,同样是李玉刚的歌曲《归去来兮》:“久阻归期忆别离,时闻漏转思乡起,我问归期是何年,青山无言水无语……以身许国去,一别千万里。如今归来兮,着我旧时衣。浣纱于清溪,情丝千万缕,万丈红尘中,我心只有你……浮光掠影昨日去,云淡风轻看今昔,伴花随柳揽明月,天长地久长相依……”
苗敏羚激动得双脸染晕,高兴地道:“果然找你没有错。阿虹,你就是个天才。”
马天虹笑着将写了歌词的纸递给苗敏羚,苗敏羚太兴奋,直接跑出去找导演了。导演看了这两首曲子也惊叹不已,当即采用,拉着苗敏羚去灌唱片。《西施》还没有上映,两首歌曲就已经风靡了整个香港乃至东南亚。而这两首歌又带动《西施》的票房火暴无比,苗敏羚成了最炙手可热的明星歌星。
“我,我这样有没有不妥当的地方?”宋仕元拉着马天虹小声地问道,满脸紧张。
“没有,你很好!”马天虹正了正宋仕元的领带道,“不要紧张。”
“怎么能不紧张?”宋仕元道,“我们要见的可是你表哥,你唯一的亲人,万一他不喜欢我,不赞同我们在一起怎么办?”
马天虹笑道:“你这么优秀这么正直,我表哥怎么可能不喜欢你?放心吧,表哥人很好。”
说着,将宋仕元扯进了茶楼。
“表哥!”马天虹惊讶地发现她表哥并非一个人,身边跟着一个年轻的女子,女子的身后则跟着某个熟悉的非人类。
“阿虹,这位是我的同事周秀英。正好碰到了,我邀请她和我们一起喝茶,你不介意吧?”程浩然有点儿不好意思地问。他考察表面的男朋友,却带来一个陌生人,怎么说都是他失礼。不过刚刚见到周秀英失魂落魄的样子,放心不下,只得将周秀英带了过来。
当然不介意,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