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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脸要趁早-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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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也许有骄傲的女友会一撇嘴:“这玩意啊,我们家多的是,从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而诀别是什么?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衣冠不整地晃荡,忽然听见铃声,我就像动画片里的粉红豹一样到处扑,是门铃、座机还是我的手机?袖管一带,它呛啷一声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谋害。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历尽劫波惊险地活下来。又如何?迈克在文中,提过两只青莲色的陶皿,是吃草莓的必然用具,一只盛酸忌廉,一只盛黄糖,拎着草莓的叶托子先沾一沾忌廉,再在黄糖里滚一滚,犹胜山珍海味,一粒草莓给自己,再一粒,递给那人。他与爱侣十年相聚,玩笑间也说过:“有一天咱们分了,我一定强霸着这两件。”说是这样说,而且振振有词,泰半是说给自己听,用以表示对整件事不在乎。事实上分手时候,他连爱人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瓶也送回。
  他永远忘不了草莓蘸奶油的甜——也委实腻了点。是他的错,他忘了“要想甜加点盐”的俗语。
  物我两忘,是太难的境地,失去或者伤害,都非我所愿。我轻轻搁回琉璃碗,对它说一句抱歉:拒绝,为了你好——也为了我自己。

  我的七里香

  我该如何向你说起七里香呢?你想到周杰伦的哼哼哈哈,或者花嫁的李湘。我微笑,眼角瞥到你襟上的“GAP”字样,是你心爱的牌子,你大概不知道它是在说“代沟”。
  我的十六岁花季,发生在上一世纪,我买下一本薄薄的诗集《七里香》,“在绿树白花的篱前,曾那样轻易地挥手道别”。我在夜里遥想从不曾见过的七里香:该是高大绿树吧,婴儿手掌般粉嫩的叶,大朵大朵的白花,重瓣叠簇地招摇着。我带着惆怅想念它,一如想念爱情、未来,或者惆怅本身。
  当时的我,生活不过是课桌、公共汽车、垂头丧气的分数,我怎能不一遍遍吟咏七里香,它如同“红璎珞”、“芭蕉”、“微雨”,当然的就是美就是诗就是意境,密密麻麻写满一抽屉的笔记本。而我在快哭出来的时候想:这灰暗日子,难道就是无怨的青春?我在青春最好的时候,忧心忡忡,觉得青春永远不会来了。
  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见到真正的七里香,直到我陪一位女友去外地,见她暗暗思慕的人。她粉白黛绿的心事,一晚一晚对我说到三四点钟,那人却一字不提,只帮我们找酒店,买车票,带我们去爬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兮君知不知呢?傍晚时,他陪我们从书院出来,经过一重一重的门。某一个门边,白日里平凡普通的灌木丛,到晚上竟爆出大蓬大蓬那样热情、那样馥郁的小白花,香动四野。我惊问,是什么。他答得很随意:七里香。
  走出很远,我还频频回头,七里香在夜色里面目模糊,只有香气痴痴地跟着我。我忽然深深震动于爱情——如果这是,如果他们是。然而那人,早已有妻有子。
  都是七八年前的事了,不久前,我却偶然在饭桌上听说,那男人过世了,还不到四十。最后时刻身边唯一的人,是工作上的朋友。他的妻他的子呢?我没问,其实也与我无关。需要把这消息告诉女友吗?大约不必。她也结婚多年,并移民澳大利亚,上个月我才收到她的照片,肚子里是她的第二个儿子。
  那夜大风,我半夜起来,用力去关一直砰砰不已的窗,蓦地想起我多年不读的《七里香》:“而沧桑的二十年后,我们的魂魄却夜夜归来。微风拂过时,便化做满园的郁香。”
  二十年还没有过完呢,我终于懂得爱情,原来从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而我记忆里的七里香,它的香气是一根尖锐的刺,深深扎进我胸口。我以为我会有夜莺的歌唱,我却只是,痛得弯下腰去。

  风信子女郎

  我与朋友,在植物园里误闯花圃:一排一排的木架上,摆满了一次性的塑料杯,每一杯里面盛着一点儿土,半杯水,杯口一个鳞茎搁得不上不下,恰比水面高1厘米,如低空表演的水上飞机。
  看花圃老人方言浓重:“这是红心子呀。”见我们不懂,也很着急,“就是那个大红的红,寄心的心……”实际上他说的是:“风信子,大风的风,寄信的信。”
  爱略特在荒原里说:一年前你初次送我风信子,他们都叫我风信子女郎……我立刻叫朋友买下来送我,喜滋滋带回家去。
  绿手指们教我,风信子喜阳光却不喜盛夏,喜润湿空气却不喜欢涝,故而它高高地架在水面上,是若即若离的第四种感情。哪里最暖呢?我让它在暖气片上安了家。
  每天下班,我就过去看它。它几时才会开紫色的花?一穗一穗,让我用白色宣纸裹好,宽袍大袖抱在路上走,任风吹进我的袖管。但球茎很不给面子地纹丝不动,只是半杯清水,渐渐生了异味。
  妈妈问:“用换水吗?自来水要在太阳底下晒吗?要上肥吗?”我张口结舌:“我……不知道。”那时候还没有网络,资源不能随手可得。妈妈边摇头边换水:“迟早也得扔。”这断语下得,我一句都不能驳。
  冬去春来,我始终没有一个风信子花园,甚至,我渐渐忘了这株风信子的存在。球茎待在水杯里,不是耶稣睡在马槽里光照四方,而是死去星系的星球,无声无光。有时候我觉得它好像长大了一点儿,但,是错觉吧?
  终于有一天它连杯带茎一起倒了下来,滚在客厅的地毯上。我把球茎提起来,大叫一声:它在发芽,鳞片裂开,像装甲车开了一个小小的窗,探出另一个小小的球茎来。然而它的另一侧,在腐烂,流出黄色的脓来,是因为浸了水吗?
  我拿着它,束手无策:它是一边开放一边死去的身体,是怀着孕的植物人,它让我觉得欣欣向荣又恶心。我把它丢回杯子里,不管了,像抛下受伤女友逃之夭夭的负心男人。
  有一天回家,暖气片上是空的。我的风信子去了哪里?我没问,我想到它未绽的蓓蕾,与鱼刺、塑料袋,甚至人的某一块肢体,一同混在垃圾处理场,咔啦一声,机器响了……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有人说过:如果不能给她好的生活,爱她,就是害她。

  查尔斯为什么娶了卡米拉

  已经三十五年了,查尔斯终于和卡米拉结了婚。据说惹得英国人民很不高兴,又有人冲出来说,应该剥夺他的继承权,王位直接给他的儿子、美少年威廉王子。这算威胁吗?我猜查尔斯心里一定想:爱谁谁,谁怕谁呀。
  他不是活在黑森林或者天鹅湖畔,童话里的王子才可以玉面敷粉青春永驻,他一天比一天老,五十七岁老王子像八十童生一样可笑。而英国王室一向有长寿的传统,他的外婆活到一百零一岁,著名的维多利亚女王,持掌王位六十五年,撒手尘寰那年,长子爱德华七世已经像冬储大白菜一样,在王储的位置上等了六十年,等得白发苍苍,已经托不起王冠的重量,九年后就去世了。
  看着这些前车之鉴,大概查尔斯心里没法不寒飕飕的。
  他的半生,不就是在被培养作为天字第一号的吗?他学习历史、哲学、考古学,他就读于剑桥大学,他会开战斗机,他喜欢打猎、钓鱼、听歌剧、绘画……他还不是国王,但他必须用国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他那时就爱卡米拉,但他要的不是一个妻,而是英国王后。出身名门、尚是处女的戴安娜才是不二人选。她连高中都没毕业?没关系,王后常用语不超过300个常用字。
  他也许没想到这婚姻会这么难捱。戴安娜长期减肥,大吃之后,就用手指抠喉咙强迫自己呕吐,查尔斯曾经说过:“我的蜜月,就是在呕吐物的酸腐气味中度过的。”她又穿着超短裙参加隆重的庆典,全场的记者都趴在地上举着相机,等她行屈膝礼时避无可避的走光。她后来又有了外遇,还尽是些保镖、骑术教练、汽车销售商……上不了台面的男人。她的情人又为了钱出卖她,让全世界都来看她的笑话,看他如何戴了绿帽子。
  如果他已经即位,他是不会离婚的,有温莎公爵在前,他一定不敢冒这个险。然而他什么时候会当国王?他们说他只要乖乖的,就会给他一颗糖,他等呀等呀,忽然掉了一颗牙——即使得到了这颗被承诺的糖,他还能吃吗?
  他到底离了婚,而且向世人承认,他一直爱着卡米拉。他不是没有机会认识其他的女子,但,要穿上华服,染一下花白鬓角,举止优雅,双关语要说得恰当好处……累不累呀?我想他也泄了气。而卡米拉是这样一个老朋友,有点儿不修边幅,打过猎,连澡也不洗换上晚礼服就去参加晚会;也有点懒散,据说曾经穿一条拉链坏掉的裤子在屋子里晃荡,连内裤都看得到。那么她当然也不会挑剔他,他正好可以拉松领带,在沙发上歪一会儿吧,睡熟的时候,也会打鼾,口水流一地。她会去拿一床毯子给他盖。
  他的母亲不是他的,是女王;他的儿子们也不是他的,是未来的国王;黛安娜是一个童话;其实属于他的,只有这一个女人。
  他终于决定,不再要虚幻的可能,只要一个,晚上可以暖被子的女人。
  据说,这就是爱情。

  寻找我曾恋爱过的地方

  天上下着雨,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我寻找我曾恋爱过的地方。
  如果我相信自己的记忆,这儿曾经站过一棵树,在初夏有着一树的云烟,下雨的时候,花瓣纷飞如丝。你曾经递给我一朵粉红的花,并且告诉我,它的名字,叫合欢。
  而此刻,我的背后是高楼,高楼的背后还是高楼;我的面前是大厦,大厦的左右还是大厦。在城市森林里迷失方向的我,所有的罗盘都不能帮助我。
  我要去哪里寻找我曾恋爱过的地方?
  雨不断在我耳边说着种种的废话,他们说他们曾经是奔向江河的溪流,曾经是桌上一杯芳醇的茶,曾经是情人颊上的泪。他们说一切存在的终将会过去,他们说一切存在过的永远不会过去。
  现在又是初夏,现在又在下雨,每一场雨都是相似的,我如何才能分辨,哪一场雨曾湿过你的衣,哪一场雨又曾用来掩饰我的泪,而哪一场雨,曾在我生命中落个不停。
  我要到哪里寻找我曾恋爱的地方?
  把电线杆当做花树的后世,把煤气管道当做河流的化身,把摩天大楼当做青山镜中的容颜,把每一个从我身边匆匆走过的人,都当做成长之后的你。
  是不是只有这样,才能找到我恋爱过的地方?
  那么那块大石呢?你曾说,它是我们的三生石。在那石上刻下我们的名字,求一份海枯石不烂的心愿。现在它在哪里?没有它,谁来帮我回忆所有曾经发生过的事与没有发生过的事?
  与你是怎样的开始?是谁遇见了谁,还是我们共同与青春相遇?与你又是怎样的结束?是谁离弃了谁,还是时光将我们一起离弃?
  天上下着雨,每一滴雨可以永远记住它每一次身世纠葛吗?永远记住曾经遇见过怎样的山川河流吗?
  我可以永远记住你吗?
  记忆中的你,日渐模糊,甚至不再是你,只是与你相处的过程中,一丝一缕的心动。有什么可以不被磨损?即使是记忆中的你。
  我要到哪里去寻找年轻的你?
  我又要到哪里去寻找年轻的我?
  低头看见我自己,穿着这一季流行的长裙,是这城市所流行的万千女子中的一个,我和这世界一起改变。
  如果你,从我身旁经过,心中还有我当初的影像,那么此际,你会停下来,并且认出我吗?
  我又会认出你吗?
  就好像两滴曾经一起走过天地的雨,在大海里重又相逢,还会在汹涌的波涛里,认出彼此吗?
  如果你,只是漠然走过,那么,又有谁来告诉我,要到哪里去找,我曾经恋爱过的地方?

  婚姻舞

  来吧,我爱,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如果爱情是鞋,那么一定是童话中的红舞鞋,穿上后就要不断地起舞。婚姻便是这样的一支舞。
  这是一生一世的一支舞。
  不断地从单位舞到家,从菜场舞到幼儿园,从你的身侧舞向外面的广大世界,每一个夜都只是舞与舞之间短短的暂停,待到天明,舞曲又一次开始。
  我爱,这样的夜,当你在歇息困顿的双足,你是不是也想起了从前?
  我们也曾像童话中的小女孩儿一样,梦想着一双红舞鞋。那时,以为爱就是两情相悦,结婚就是和相爱的人长相厮守,新娘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而新郎是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并不是没有人警告我们,说婚姻是长长的一支舞,无尽的一支舞,为我们伴奏的除了爱情,还有责任,还有烦恼。许许多多凡尘夫妻必须面对的事,是鼓点,决定舞步的节奏。
  可是,我爱,有些事一定是要经过才能学会,而一旦经过,就已是太晚。
  我们在祝福声中穿上了红舞鞋。
  从哪一刻我们想要逃避这支舞?是我第三次把饭烧糊,是你第五次找不到要穿的衬衫? 从哪一刻,我们开始脚步零乱,开始踩对方的脚,开始觉得全身心的疲乏?从哪一刻,我们像童话里的小女孩儿一样,想要脱下红舞鞋?
  为了脱下红舞鞋,她放弃了双脚。我的双脚是什么?是整个青春的等待,是人生平实的快乐,是你。我可以失去你吗?就像是问一个圆,能不能失去它的弧线?
  来吧,我爱,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不要,不要互相责备彼此的愚笨,不要,不要用蛮横的手势强迫我跟上。让我们稍停,让音乐像泉水从我们心头流过,让我们细数它的节拍,然后,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我会渐渐懂得你每一个暗示,你会慢慢明了我每一个眼神,这是我们一生唯一的一支舞,我们要好好地舞过。永远有你扶着我的腰,而我永远携着你的手,如果天长地久可以简单成 一个姿势,那么,这就是我们的选定。
  舞过陌陌的行路,舞过去去的流年,让红舞鞋成为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幸福原只是一支舞。
  来吧,我爱,让我们来跳这一支舞。

  你去哪里,我也去

  我在北京的暴雨里遥想你的午后阳光,你如何推开一扇门,用法语扬声道:“日安。”你在E…mail匆匆道:“今天在范思哲消磨半日,终于买了一条腰裙。在衣香里记起那一枪。累,不说了。”而我沏一杯茶,翻开《巴黎逛街地图》第83页:范思哲女装部,64…66,RUE SAINTS PERES。我就这样看见了你。你行走的城,我却只能阅读。以文字的楫与桨,我跟随你。
  你形容的,与那俊美男子的邂逅,你说你们喝下微冰的北非特西亚,可是在LESETAGES?巴黎最著名的北非餐厅?你说在莎士比亚书屋,有人在满屋最凌乱不堪的书山文海中,抽出一本情诗递给你。在授受之间,发生了什么你也不知道。我在MSN上,只能喃喃答你:莎士比亚书屋在《巴黎传》的第25页,面对巴黎圣母院……营业时间从午夜零点到十二点。我爱,为什么你夜不归宿,为什么你不想睡?
  你偶尔会寄照片来,不是不憔悴的,麻布衬衫满是皱褶。你不是三月,却是黑森林里的黑高塔。我阅读你,阅读图像中的爱与憎。你说你去看画展,毕加索的,你也在米开朗琪罗的雕塑前无声哭泣。我对你说:影像可以是至大的暴行,如毕加索;也可以是声与光的剧场,如米开朗琪罗。而同一轮皎月看在两双不同的眼睛里,也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你问我:你究竟在说什么?我默默无语,为什么我就不能用最简单的语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究竟该如何寻找你?你的身体或者在巴黎的街,你的灵魂可能在意象里,那么你的梦,是否抱着一只泰迪熊?而你是为了杏花和白色小碎花,就远走的女子,如同寻找爱,寻找一生的宿命。你说你去了德国,浏览玩具屋,很多小小的人偶,在他们的小小房间里静静生活。
  等我们睡了,他们就该醒来吧,婚与嫁,爱与恨,与我们应该都一样。你惊喜万分,拍下手机图片给我,说:“那是电影里最常见到的情景。豪华的电动火车,穷孩子伏在玻璃橱窗上看得双眼闪亮——不是每一个,都能遇到富有的外祖父帮他买下。”你这样说,我记得你信中的这一句话,却无以回答。我爱,你要什么呢?你要的,是我给不了的。如果能够,我愿意握着你的手,沿着你的脚步,走罗腾堡玩具之旅、纽伦堡玩具之旅,去看泰迪熊的老铺,走访木头玩具的故乡——我甚至,愿意做你的木偶,为你取得新生命。
  我该如何爱你和想象你呢?你会喝火热而微苦的朗姆酒,在马德莱娜区的尼古拉酒庄?你喜欢嘉特纳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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