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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皇帝
魏醒跟盛意处得不太好,盛意好像不待见他,这令他别扭。即使如此,他还是非常认真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帮盛意洗脑,增加他对唐远的好感。
他帮盛意买许多名牌衣服,许多的名牌鞋子,他告诉盛意,当年他们住在一起的时候,唐远把自己的衣服让给他们,大冬天穿秋裤。
他给盛意买笔记本电脑、新手机、MP3、掌上游戏机,他告诉盛意,他们贪玩,每天卖完包子,唐远就蹲在游戏厅门口等他们玩完一起回家,事实上唐远自己是个游戏疯子。
他带盛意去吃鲍鱼、吃鱼翅捞饭,他告诉盛意,一盒烟如果剩一根,掰开两半他和辛华铭一人一半,唐远吸他们吐出来的烟。
他带着盛意去各种俱乐部,洗澡、修脚、泰式马杀鸡,他告诉盛意,唐远出生在很远山村里的屯子里,爹死娘嫁人,剩下他和妹妹没人管,但是他依旧深深地热爱生活,热爱读书(读者、知音、故事会)。
他带着盛意买各种各样的棉鞋、棉靴子,甚至,魏醒亲自蹲下帮盛意试鞋,他一边帮他穿一边说,唐远是这个世界懂得大道理最多的幼稚人,他看各种各样的名著,名剧的……盗版碟片(打倒盗版),他会说这个世界上一等一的大道理,表面上看来是什么都懂了,但是就是迷茫。他不聪明,所以总是上当,现在……这个世界像他这样的人真的不多了。
盛意沉默不语,跟在魏醒后面,由着他帮自己洗脑,他把这个人当成一个积郁多年需要倾诉的老疯子,只是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还跟着他。
他们走走停停的,从这家店子到那家店子,眼神故意错开不碰撞。一个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一个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们只是茫然地折腾着,一直折腾,一直折腾,一直到深夜,折腾得人困马乏,回到酒店,盛意一头扎到床上,两秒钟就睡着了。
那一夜,过得非常快,没有梦,关于豆腐脑的、妈妈的、盛暖的、最爱的书架上的那些书籍里的梦,盛意都没做,他只是一下子闭起眼睛,再睁开眼,天亮了,魏醒坐在床边看着他,吓了他一跳。
“我带你去唐远的饭店吃饭,你收拾下。”魏醒揉下他的头发。
“这么……快吗?”盛意惊讶。
“不快……就是带你去看看,别跟唐远说……我要等……他生日再告诉他,现在先促进下你们的感情。”魏醒咧嘴强笑了下,站起来走开。
唐远姓唐,当然,这是废话。
唐远姓唐,出身贫寒,父母早分,但是他从不觉得自己就是个悲惨人,甚至他一直认为,自己姓唐,那必定跟唐朝有着一种神秘的看不见的联系——他完全无视唐朝皇族姓李的这个钢铁一般的事实,他很认真地告诉自己两个干弟弟,上辈子,上上辈子,他家先人必定是唐朝的直系皇族。
唐远姓唐,出身贫寒,卖包子入世,先前他卖包子,后来他开饭店,饭店之后改开海鲜楼,海鲜楼之后,他还是开海鲜楼。
唐远有三个海鲜楼,一家烧烤城,本钱是弟弟们死乞白赖地给的,他自己也争气,开到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但是唐远一直有一个伟大的心愿就是开一家唐朝饭店,继承不知道哪门子先人的遗志。时光飞溅,岁月如梭,终于,在这个寒冷的大雪十一月,唐远的唐朝菜馆装修完毕,他邀请了自己的干弟弟,允许带吃客一名。
自打准备开唐朝地菜馆子开始,唐远就觉得,自己应该具备一个唐朝人的基本素质,所以他看了许多的资料,早期的电视剧、电影,最近的他也看,什么《大明宫词》、《秦王李世民》、《狄仁杰》、《唐明皇》、《武则天》、《唐太宗李世民》。尤其是大明宫词,他那是翻来覆去看了多遍,台词更是琅琅上口。
盛意觉着现在的生活充满了惊奇,以前他从未试验过,就像现在,他刚走入这家初具规模的装修得和古代皇宫一般的地方,迎面着就是一阵阵的仙乐飘飘。门那边的台子上,吹拉弹唱,那是一应俱全,最搞的是,那些人穿得和唐三彩上的陶俑一般,这天空还撒了花瓣,飘飘扬扬的,对面,两排不知道从那里找来的小妞儿穿着电视连续剧里的唐装,一边跳,还一边唱呢: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盛意差点没一交摔到地毯上,魏醒面无表情地扶住他:“习惯就好,我哥,他……他是很有想法的。”
迎面的地毯那边,有一个人,慢慢地迈着方步在磬声叮当中,意气昂扬地慢慢走过来,他很认真地对他们说:“一家合格的饭馆老板,他的使命是管理繁杂纷乱的饭店大堂和后厨,给顾客以最美味的饭菜,使得他们忘记工作的艰辛,遗忘尖酸刻薄的老板,享受到家的滋味,忘记信用卡透支的烦恼。当顾客饥饿的时候,唐朝要给予他最完美的享受,当他味觉寡淡的时候,饭馆子要给予他天堂的滋味。唐朝提醒你,吃饭并非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为了全家,为了一个伟大的人生,造就一个健康的胃袋,这是上苍赐予我的使命,只不过完成这使命会更加艰难,更费周折,但是,只要能完成他,朕都在所不惜!(本台词改编自大明宫词武则天自诉)”
盛意呆呆地看了一下穿着一件金灿灿马甲的唐远,这人看上去比照片更加幼稚,他看下魏醒,满眼的为什么呢?为什么呢?
“朕,这件金马甲如何?”唐远在他们面前转了一圈,虎牙儿笑得只跑偏。
“哥哥哎。你吓死我了。”辛华铭无奈地摸着额头叹息,他的那位新伙伴露露倒是很兴奋,她可活泼地跑到服务员面前拔人家衣裳,拔下来满场子活泼地乱转。
“这谁啊?”唐远看到魏醒身边一脸古怪的盛意。
“盛意。”魏醒指下盛意介绍,他又指下唐远,带着一点无奈,一点后悔,真不该带盛意来:“这位……是唐朝饭店的皇帝。”
唐远上下打量下盛意,眼睛亮亮的:“恩,挺好,朕……心甚喜!赏!”
旁边服务员递给盛意一瓶开盖青岛啤酒。
“朕说你咋恁笨呢,牛奶!”唐远觉得盛意就是一个孩子。
盛意上下打量唐远,说实话,那种关系他打死也不要,不过这个人倒是挺好玩的,一点都看不出遇到过那么艰辛的事情。接过服务员递给他的盒装牛奶,盛意难得地开了句玩笑。
“陛下,臣,断奶很久了。”
唐远大喜,拉着盛意绕过活泼的转圈、蹦跳、还拉踢腿的露露,去那边的大桌子。
魏醒扭头,有些不甘心情愿地找辛华铭撒气,他就是看着唐远拉着盛意的手不舒服,听盛意难得的玩笑不舒服:“你从那里找来的野猴子?”他指着露露问,就没见过这么活泼的女人。
“郊区……马戏团,她玩空中飞人的,你要票吗?”辛华铭回答。
“朕的御厨是新来的,手艺还不错,你们试试,给朕提一些意见。”唐远给盛意看菜谱,他挺喜欢他的。
盛意打开菜谱,憋得实在难受,他哭笑不得地翻着。那些菜,别的菜馆子都有,只是所有的菜名前都加了唐朝二字,像:唐朝酸菜粉,唐朝糖醋丸子,唐朝凉拌拉皮……
“哥,你别玩了成不成,人家盛意第一次来。”魏醒有些担心地看盛意,盛意把脸抵在菜谱上,看不出啥表情。
唐远哼了一声扭头看那边的露露,她顶着两个盘子一个茶碗在单足顶立,辛华铭大声喝彩,玩得挺高兴,看样子那两个人处得不错,活脱脱一对神经病!当然,他自己也好不到那里去。
“得嘞,皇弟,朕明天就开业了,还不给哥哥过个瘾头?”唐远有些郁闷,这孩子,咋恁不懂得幽默呢?
就这样,唐远第一次见到盛意,挺喜欢的,这令辛华铭很满意,魏醒有些莫名其妙的郁闷,盛意出奇的合作,他不对唐远的惊世骇俗之举表示惊奇,他甚至是合作的。他们吃着唐朝风味的家常菜,听着唐远神经一般地一口一个朕的浑身冒着鸡皮疙瘩。
“你不吃吗?”盛意好心地问。
唐远有些为难地看着那些煎炒烹炸,最近他喝中药,忌口,他别扭地扭动几下:“寡人有疾。”
辛华铭一块唐朝的排骨喷了出去。
唐远疯了大约有二十多分钟,终于在没人捧场的情况下他正经了一些,但是依旧背台词:“梦想他走了!像我无数次做过的甜蜜而伤感的梦,来去都悄无声息,只留下梦醒后令人心碎的空虚。”
盛意咬了一口四喜丸子,很认真地思考了下,他记得他也是很喜欢大明宫词的,有些台词他记得,他说:“为梦想捐躯是职责,犹如木炭的任务是燃烧,而成为灰烬则是乐趣,是满足。皇上(原来的词为皇后),忍并不意味着僵硬地去忍耐悲苦,它真正的含义是去理解、化解悲苦,从而将其化为快乐,像天空那样将风雨化为彩虹。惟此,则任何人就都可以活得像天空一样久远……后面的我忘记了。”
唐远非常喜欢,虎牙笑得都跑到高速公路:“魏醒,你哪里认识的他,我咋恁喜欢他呢?”
魏醒端着的汤碗微微向一边倾斜了一下,他看下盛意,他不理解,为什么从来都是对他恩,恩,恩的盛意,突然那么多的话。
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啊?
他看下辛华铭,辛华铭似乎很高兴,他不停地帮唐远夹菜,帮盛意夹菜,听到他们说那么多话,他更加高兴,几次悄悄冲魏醒竖立大拇指。
一顿看上去非常满意的家宴,唐远很认真地问魏醒:“兄弟,哥哥这菜怎么样?”
“糖醋排骨太甜,酸菜粉太酸,油炸丸子太油。”魏醒硬邦邦地说完,拉起盛意往外走。
辛华铭放下手里的手帕,慢慢站起来安慰一脸惊讶的唐远:“哥你别理他,这几天他有些便秘。”
唐远摊摊手,无所谓地很认真地看着桌子上的菜:“是有些过了……换厨子吧,后天开业还来得及吧?……人呢?”
盛意站在雪地里,一动不动,那边,辛华铭在跟魏醒吵架,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好像是在说自己。露露饭都没吃,依旧活泼,她从雪地里抓了几把雪,揉成雪球对着盛意丢:“来玩啊,来玩呀。”搞不懂为什么她这样。
露露丢了几下,撇下嘴巴,她慢慢走到盛意面前,上下看下他:“你这个人,咋那么假呢?你就不觉得我不正常?”
盛意看下她:“你想听什么?”
露露一屁股坐在雪里,双手插进棉袄兜里:“我也不知道,第一次我见到他就挺稀罕的,以前我也没稀罕过谁,沉稳的、泼辣的、性感的、文静的,我都试验过了,这几天我试了下活泼的,但是他就是不拿正眼看我,他总是在笑,我觉得我……就是在冒傻气给傻子看。”
盛意想了下,低头看着大冷天,却穿得很单薄的露露:“你穿的有点少。”
他不太会和女人打交道,更不会哄人。
露露笑了下,站起来:“他们做的混蛋事情我知道,小弟弟,甭怕他们,这事情捅出来,他们不敢怎么地你,那份协议,法律上是无效的。”
盛意笑了下:“我知道。”
露露眨巴下眼睛,很认真地又打量了一下盛意:“好玩吗?”她问。
盛意也眨巴下眼睛:“挺好玩的,魏醒……可活泼了。”
露露拼命摇动几下自己的烟花烫的发黄没营养的头发,伸手从衣服里拿出一盒烟,她撕去一块烟盒纸,从小包包里拿出一根笔认真写了一个手机号码给盛意:“我叫王嫣,王是倒过来还姓王的王,嫣是姹紫嫣红的嫣,露露是辛华铭随便叫的,朋友们都喊我蜗牛妹,需要朋友就给我打个电话,我有的是时间,如果你想处处,我也没意见,你这样的领出去还是挺有面子的,虽然穷点。”
盛意接过纸条,笑了下:“成,不过……只能做朋友,我喜欢男人。”
蜗牛妹尖叫了一声,搞不懂她叫什么,总之盛意看着她尖叫着冲到正在争吵的两个男人身边,抓了一把雪塞进辛华铭的脖领子里,抱住他的脸“吭哧”狠狠地咬了一口,尖叫着转身就跑,辛华铭一脸惊讶地捂着脖子看着远去尖叫中的露露。
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盛意看着已经泛蓝的天空,长长地伸个懒腰,转身向家的方向走去。他想豆腐脑了,也该回去了,于是他走开,魏醒也看着他,并没有追赶。
大不同(改错字)
魏醒轻轻地扇过他的翅膀,盛意的生活一团混乱。那天他慢慢走回家,没人阻拦他,那天晚上他倒在自己床上,一觉醒来一切都不同了。
“盛意,感冒好点了吗?”
“盛意,一起去看球吗?”
“盛意,你要坐我的垫子吗?我妈给我做的,你那边凉。”
铺天盖地的善意来自学校的很多角落,盛意不太会应付这些事情,这使他很慌乱,他尽量维持着之前木头木脑的样子,尽量不和那些人交谈、对话,但是有些东西已经不同了。以前他被称为木讷,现在……有人说他傲气,有人说他返璞归真,还有人说他难以相处看不起人,总之……盛意努力维持着老样子,心里的苦就只有他本人知道了。
大雪过后的化雪日,盛意觉得日子越加地艰难起来,他躲在图书馆的暖气片那里几乎不想动。
“盛意……呼……可算找到你了,你三哥在学校门口等你呢!”连付权喘着粗气站在盛意面前。
盛意愣了一下,下意识地看下周遭未还的书籍。
“快去吧,我帮你还,我这个人,最喜欢管闲事了,我天生就是这劳碌命啊……”连付权正唠叨着,盛意一本一本整理书籍,整理自己的笔记,根本就没搭理他那个茬。
“盛意,我知道,这几天你跟大家想的一样,什么我不够意思啊、遇到事情撇下同学就撤了,其实……”连付权的唠叨声中,盛意不紧不慢地还书,站在楼口穿大衣,连付权依旧跟着他唠叨。
他在滑溜溜的路面小心地行走,连付权前后蹦跶着唠叨,摔了好几交。
他不紧不慢地去学校服务部买电褥子——昨天晚上电褥子坏了,他差点没冻感冒。
连付权依旧跟着,非要帮他提东西,他有些纳闷,盛意似乎根本不在乎那位赫赫有名的魏三,他到底听到他说话了没?
盛意在服务中心买了一包花生怡,他从小爱吃这糖。
魏醒站在他开来的那辆陆虎前面吸烟,他的脚前满地的烟头。他这样站在大学校园边上很显眼,但是,保安似乎根本没来管的意思,他在这里站了一个多小时了,几十分钟前,有个面熟的学生自告奋勇地帮他去找人,魏醒还甩了他一盒玉溪烟。
盛意走得很缓慢,他觉着狼狈地摔倒是很丢人的行为,他无法像别人那般自嘲的哈哈大笑,他只会狼狈地爬起迅速离开。当他慢吞吞地走到学校门口,他看到了魏醒,他当然知道这个人会在这里等他,不管他怎么慢他还是会等。
昨晚的梦,是可怕的。
魏醒远远地就看到盛意穿得和个圆球一般晃悠出来,只有他才会这么小心翼翼地走路。他胆小,但是绝对不是魏醒认为的胆小,敏感、纤细、十分感性、内心柔弱、不善表达,偶尔他会冒出一些有趣的话,但是那必须是在他认同的人面前。魏醒心里清楚盛意能招致自己最深层的怜爱,还有保护欲,却不知道,那家伙是只传说中的披着兔子皮的小狼崽子,在盛意面前,他也就是披着狼皮的大型兔子而已。
“放学了?”魏醒丢下烟头走过去,帮盛意拉紧领子,围好围巾,一个多小时车子一直发动着,空调就一直开着。
盛意点点头,看下手里的电褥子,连付权冲魏醒笑下,小声解释:“三哥,盛意在图书馆那里磨叽,怎么叫都不出来。”隐约着他是不怕得罪盛意的,所以连忙开脱。
“我打搅到你了?”魏醒接过盛意的电褥子丢到车后座。
“恩。”盛意想起自己看了一半的《卡斯特桥市长》心里还真是有些不愿意。
“对不起,我忘记问你电话了。”魏醒打开车门,盛意坐进去,连付权彻底被丢在一边,但是他并不觉得尴尬,依旧陪着笑脸。
盛意坐上车子,把手机递给魏醒,魏醒接过去特别诚恳地道谢,盛意尴尬得把脑袋扭在一边,他想起早上给母亲盛伊飒的对话。
盛意:妈,昨天晚上我做梦了。
盛伊飒:这么……快?
盛意:恩,怎么办?
盛伊飒:盛意,你现在准备好了吗?
盛意:还没呢,我该怎么办?
盛伊飒:我要知道怎么办,就不用结婚七次了……
盛意:妈,这次这个,这个,有点不一样。
盛伊飒:哪里不一样了?难道是个女人?儿子?
盛意:怕是叫你失望了,还是个男人。
盛伊飒:哦,我没失望,我都失望过了。
盛意:妈,怎么办!一晚上,我就看着他吸烟了,一根一根的冒。
盛伊飒:你可以劝他戒烟,你可以很自然的生活,除了祖训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