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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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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酸,不用鼠标的那边肩膀总是不大舒服,也不知是电脑屏幕还是中央空调的关系,皮肤开始逐渐发干, 
面上看不大出,却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像超市里买来后在冰箱里放了一两天的苹果,表面没什么太大变 
化,其实已经不那么鲜润了。偶尔加班到深夜,第二天一定要早回家补一觉,否则绝对无精打采。 


      我有点着急,开始着手补救:办公室里放一瓶化妆水、随时补充水分,天天用热毛巾按摩脸颊,三 
天两头去健身房,开始涂一些也不知有无科学依据的“延缓肌肤衰老”的东西,时不时也会按图索骥拿药 
草煲一些很难喝、但据说可以“养颜” 
      的汤。“保养” 这个词触目惊心地闯进了我的生活。 

      我原以为这些症状是我独有的,问了郑滢,她也恨得咬牙切齿,“女人老起来真是ABS也刹不住。 
” 

      “程明浩不是常常帮你捏肩膀吗?” 杨远韬出差了,要两个月才能回来,她很羡慕这一点。 

      “有什么用,也不能随时捏啊,再说,他过几个月就到西雅图去了。” 

      “你舍得?” 

      “不舍得又怎么样?他说那里条件好,镀一层金,将来容易找工作。” 

      “等他毕业,找到工作,你们就结婚吧,女人最好在二十五岁之前嫁出去。”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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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去菜场买过菜吧,女人二十五岁之前像早市的菜,随便怎么样就是新鲜,当然也贵;过了二十五 
岁,就变成了下午的菜,看上去也可以,不过时不时需要喷喷水;然后呢,到了晚上要收市的时候,管你 
喷多少水,也是‘鸡毛菜五分钱一斤,两毛钱一筐’ 
      ,只怕人家还不要。男人呢,刚好相反,二十五岁吗?帮帮忙,青春期还没结束呢,三十岁开始发 
俏,四十好几还是流金岁月,你说不公平吗?是不公平,可是反过来想想,女人年轻的时候不也风光得很 
吗?这也叫做风水轮流转,二十五岁就象男人和女人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之前,女人占上风,男人占下风 
;等过了那个年纪,就是女人走下坡路,男人占上风了,一点办法也没有。所以呢,最好还是顺其自然, 
趁早市的时候先卖个好价钱保险一点。” 


      “你打算二十五岁之前清仓?” 

      “我?运气不好,人家订了货突然发现没带钱包只好回家去拿,偏偏住得还特别远,恐怕难免要喷 
喷水了。” 
      郑滢嘲笑起她自己来一样毫不留情,“不过你可以啊,结了婚,再也不用担心以后行市波动。你不 
是老早就想嫁给程明浩吗?” 

      “谁说我想嫁给他?”我脸红了,“我还打算先好好玩几年呢。” 

      “好,知道了,你不想嫁给他。你只不过是找工作的时候就在为生孩子做准备而已。” 她白我一 
眼,“假正经。” 

      “说真的,以前没想到这个行业看着神气,干起来这么辛苦,又伤眼睛又伤皮肤又伤脑子,动不动 
熬通宵,全身都酸,一点都不适合女人干。” 
      我敲敲肩膀,开始抱怨。 
      “嗤,我从来不认为有哪个行业适合女人干,女人哪,最适合的职业就是找个有钱的好老公,然后 
在家相夫教子,打扮得漂漂亮亮,逛逛街打打小麻将,高兴了发发嗲,男人还觉得你温柔贤惠,又舒服又 
讨好,” 
      她讲得眉飞色舞,突然脸色一转,“不过呢,有些女人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天到晚只知道把老 
公看得像只宠物狗,走到哪里都要跟踪追击,要不就拿信用卡账单和发票对来对去,唯恐天下太平,这种 
女人,换我是男人我也不要。” 
      自从和杨远韬好了之后,郑滢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尖刻,她自己大概没有觉察,我听着却替她感到心 
酸;做人情妇,无论心胸多宽,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这种情绪,觉得好像自己去逛街时好容易发现一件期慕 
已久的孤品名牌,却偏偏已经被哪个平庸但好运的女人捷足先登捏在手里,凭你相貌三围赶得上“时尚” 
      杂志里 Ralph Lauren 的模特也毫无办法;有些东西,讲的不是条件,是先来后到;你指望那件衣 
服争点气,自己从人家手里跳出来,谈何容易。 

      不过,一转眼,她的脸上又云开雾散,“杨远韬说这次回来以后想见见我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找 
你和张其馨一起吃顿饭吧。” 

      “好啊,这样以后在公司看见他也不用装不认识了。” 
      我看得出郑滢很开心,杨远韬想见我们,从很大程度说明了他的诚意。如果说郑滢已经打定主意来 
个“八年抗战” ,这顿饭,说不定就是“台儿庄大捷” 。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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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几个星期,郑滢果然约我和张其馨吃晚饭,地点在小意大利的一家餐馆,她说,“杨远韬最喜 
欢这一家的提拉米苏。”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我下班以后回家换条裙子,稍微化了点妆就去餐馆,时间刚好,居然是第一个 
到的;我没事干,就对着甜点菜单研究那种叫做“提拉米苏” 
      的蛋糕。郑滢告诉我,这种蛋糕是用奶油、巧克力加兰姆酒,一层叠一层浇出来,再洒上巧克力粉 
,相当费功夫,而且每样配料的多少都有讲究,尤其是兰姆酒,加多了太冲,加少了没味道,要“不多不 
少” 
      ,画龙点睛,全靠做蛋糕师傅的功夫。菜单上的蛋糕,果然很漂亮,价钱也不菲,小小的一块要七 
块钱,我不由偷偷吐了吐舌头。不过,我还是打算要一块尝尝,那个时候,我对任何巧克力的东西都感兴 
趣,况且,这一顿是杨远韬请客,郑滢特地关照我们不要客气。 


      过了一会儿,郑滢来了,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一件合身的黑色无袖窄裙恰到好处勾勒出她 
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不知是不是由於又开始吃避孕药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身材越来越引人犯罪了;一 
头乌亮的长发披散在肩上随着她的步子轻轻舞动;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脸色晶莹匀净;无论在中国人还 
是外国人眼里,她都算得上一个大美女。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她这么神采飞扬了。郑滢远远地看见 
我,微笑着轻轻挥了一下手里的小包,款款走过来,我能明显感觉到周围桌子上向她投去的目光,成分比 
较复杂,但基本上可以分两大类:色迷迷的和酸唧唧的,前者来自男人,后者来自女人。 


      郑滢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有点意外。她看看表,撇了撇嘴,“杨远韬说他下了班就直接过来的呀 
,怎么还没到?” 

      “大概塞车了吧,” 我说,“不着急,反正张其馨也还没来。” 

      十分钟以后,张其馨来了。我们各要一杯饮料,一边吃餐馆免费供应的那种香喷喷、里面嵌了碎核 
桃的面包,一边聊天。张其馨这个学期拿到硕士学位,她犹豫了半天,还是决定不读博士,出来工作,虽 
然导师一再挽留,说只要她再坚持两年,就争取让她拿博士学位。 


      “我爸不大高兴,他是很希望我拿个博士学位的,这样说出去多好听;我告诉他我读书已经读怕了 
,要拿他自己去拿,”张其馨在一家化学器械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不算大,工资也不能跟我和郑滢同日 
而语,但工作要轻松许多,“还有,女人学历太高了不大好。” 
      她一心希望早点工作还有一个原因:林少阳只有硕士学历,她认为女人的学历不应该高过男人,也 
说不上哪里“不大好” ,然而就是有点“不大好”。 

      “我这个人不喜欢跟人家争,只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要太累,工资少一点也无所谓。” 看上 
去,张其馨对自己的选择很满意。 

      我们把餐桌上一碟面包吃光,话也讲得差不多了,杨远韬还是没有现身。 

      郑滢又看看手表,脸上已经明显开始不耐烦,两条精心画过的眉毛一起向中间皱,娇艳欲滴的嘴唇 
则往旁边抿成一条线。 

      这个时候,她的手机响了。郑滢看看号码,拿起来就是一句“你怎么搞的?” 那应该就是杨远韬 
了。 

      对方在说话,郑滢脸上的表情像旧金山湾上空的天,一会儿一变,最后平静下来,淡淡地说了一句 
“好,那就这样” 。 

      她把手机放进提包,“啪” 地一声用力拉上拉链,轻轻地吁一口气,抬起头来,伸手拿过菜单, 
朝我们展开一个微笑,“他不来了,我们自己点菜吧。”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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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了?” 我和张其馨异口同声地问。 

      “他有点事情,耽搁了。工作上的。” 郑滢淡淡地说。我们都不大相信,看她的样子,又不好多 
问。 

      那顿饭吃得终生难忘,我们谁都不提起那个缺席的主角,还是谈笑风生,却多少有点意兴阑珊。等 
到提拉米苏上来的时候,话已经差不多讲完,只好说蛋糕。 

      郑滢一手托腮,对着小白碟子里的蛋糕微笑,“这里的菜一般性,真正出名的是蛋糕,有时候我会 
专门大老远跑过来吃呢。” 我相信她嘴里的“我” 
      其实应该是“我们”。 

      我挑一口蛋糕放进嘴里,果然甘甜润滑,回味悠长,“真好吃,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酒味嘛。” 

      “这就说明做得恰到好处,你吃不出明显的酒味来,只是觉得特别香;哪天要是少那么一点点兰姆 
酒,立刻就不一样了。” 

      郑滢这句话让我听得出神:爱情,是不是有一点像这种加了酒的蛋糕呢?一道道的工序,像来来往 
往的揣测、试探和思念;繁琐的配料,仿佛是千回百转的心事,投了进去,人家吃的时候,未必品尝得出 
来;自己爱的人,说不上究竟好在哪里,心里唯一清楚的只是,假如没有d,立刻就不一样了。 


      付帐的时候,我和张其馨提出AA 制,郑滢却坚持由她结帐,“谢谢你们陪我吃饭。” 

      吃完饭,张其馨打电话叫林少阳来接她回家,剩下我和郑滢两个人往停车场走。 

      路过一家酒吧,郑滢突然拉住我,“走,我们去喝一杯。” 
      我拗不过她,於是跟进去,每人要了一杯玛格丽塔。郑滢痛快地喝了一大口,“这才叫酒,刚才蛋 
糕里那点酒顶什么用?” 

      “是不是他老婆不许他出来?” 我决定开门见山。 

      她摇摇头,又喝一口酒,“真滑稽,其实他人都到餐馆门口了,结果发现我们后面一张桌子上正好 
坐着他老婆从前的一个同事,他说那个女人很喜欢传谣言,所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进来了。” 


      偷情的男人大概都有“眼关六路、耳听八方” 
      的本事,对周围环境的敏感不亚于侦察兵。说来也好笑,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顶天立地的男人,被 
某个八婆的眼光随便一照,竟然成了临阵脱逃的小丑。 

      “怕什么?还有我们呢,他老婆问起来可以说是同事聚会啊。” 

      “他心虚,” 郑滢苦笑一下,“每次都是这样,去人多的地方,就怕被熟人撞见,感觉像做贼; 
去人少的地方呢,更加感觉像在做贼,心里特别委屈。” 
      她把杯子里的酒一口喝干,“每次都是这样。” 

      两杯玛格丽塔喝完,郑滢还是不过瘾,一抬手要了一瓶威士忌,拿过来倒进杯子,也不加冰也不对 
水,咕咚咕咚开始往喉咙里灌,一杯完了,再倒一杯。 

      我意识到她是在借酒浇愁,伸手要去抢她的杯子,“不要喝了,你这样会喝醉的。” 

      “让我喝嘛,” 她一把推开我,把散在脸上的头发很潇洒地往脑后一甩,“今朝有酒今朝醉,你 
没听说过吗?” 
      她半歪着脸,格格傻笑起来,几滴眼泪打在腮边的酒涡上,她伸手去把它们抹掉,然后撸撸鼻涕, 
“什么东西,王八蛋”。 

      “郑滢,跟他分手吧!”我心里好像有一只二十四响爆竹终於被点燃了导火线,劈里啪拉炸起来, 
一发不可收拾。我想起从前看过一篇小说开头的一句话,“那是个漂亮的女人,什么事情都占尽上风,就 
是运气不太好。” 
      我觉得,用这句话来形容郑滢再恰当没有了。 

      郑滢已经半醉了,脸颊通红,听见这句话,抬头看我一眼,咧嘴笑笑, 然后接着喝。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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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滢,你想想看,那家伙根本就是个胆小鬼,什么老婆的前同事就吓成这副样子,真要跟他老婆 
短兵相接还了得?我告诉你,男人都是爱偷腥的猫,明明家里有猫食罐头,还偏偏喜欢钻到餐馆后门下水 
道去偷啃鱼骨头,等啃完了,再乖乖地回家去吃猫食罐头;哪天当真一盘鱼骨头摆在面前,他又会喜新厌 
旧想去吃虾米了。还有,我听说在美国离婚很花钱,他老婆又没有工作,就算真的答应,经济上也一定很 
吃亏,他会愿意吗?男人啊,其实骨子里比女人还看重钱,而且越有钱的男人越看重,为什么?很简单, 
没了钱,他们拿什么搭花架子,拿什么再去花女人?男人啊…” 
      我开始振振有辞地骂男人,从前小报杂志上七零八落看来的那些怨妇文章竟然也有了用武之地,“ 
开卷有益” 这句话果然不假。 

      郑滢把头枕着手背,醉眼朦胧地望着眼前杯子里金黄的威士忌,突然抬起眼睛来问我,“我…我有 
个问题…假如那个什么程…程明浩已经有了老婆…不是你…你怎么办?你还会爱他吗?” 


      “他没有老婆。” 

      “废话,我是说假如…假如,就那么个男人,你就爱他,怎么办?” 

      “你有那么爱他吗?” 

      郑滢瞪我一眼,“别看不起人。” 

      我呆呆地看着她被酒染上红晕、显得分外俏丽而带着几分凄凉神色的脸,在心里掂量着那个问题, 
突然意识到,如果把杨远韬换成程明浩,如果把郑滢换成关璐,我十有八九也会身不由己去打这场在旁人 
看来不值的战役。那么,还有什么说的? 


      道理,永远是讲给人家听的。 

      郑滢得意洋洋,大着舌头说,“说不出来了吧,说不出来就不说,陪我喝酒!”她又拿过一个杯子 
倒了半杯酒,递给我,“喝!” 
      一仰头先把自己杯子里的喝干,“昨天,我又梦见他老婆死了,这回生的是脑瘤。我是不是很阴损 
?” 

      “阴损什么?”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侠义之心,开始和郑滢一起咒那个女人,然后 
豪情万丈地拿起酒杯往嘴里一倒。我以前没有喝过真正的烈酒,这一倒下去,只觉得一股液体火辣辣地烧 
进喉咙,酒精“噌” 
      地一下腾上脑门,呛得我直咳嗽。 

      郑滢哈哈笑着来拍我的背,“你… 你他妈的真不像个男人。” 

      半个小时后,郑滢醉得趴在桌上,嘴里念念有词地说胡话,接着又唱起歌来;我在旁边手足无措。 
我想拉她起来,却拉不动,她力气比我大,喝醉了酒更加不听话。隔了几张桌子有几个男人开始对我们吹 
口哨,我害怕起来,於是,我拿出郑滢的手机给程明浩打电话叫他来。 


      二十分钟以后,程明浩来了,我们费了一番劲才把郑滢挪到他的车上去。当时的情景有点好笑,郑 
滢不知是不是把程明浩当成了那个双重陈世美,对他拳打脚踢,嘴里的歌唱到了“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 
里买醉,不让别的男人见识你的妩媚,你该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程明浩只好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揪住她不让乱动,我在旁边忙着把郑滢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免得 
那两个筷子一样细的鞋跟踩到他脚上去。 

      “爱如潮水” 里李宗盛写的歌词美则美已,却和现实有一定距离:现实中,一个喝醉酒的女人, 
实在谈不上仪态万方;而那个“别的男人” 
      半皱着眉头,打不还手,好像也并没有见识到什么“妩媚” 。 

      不知是不是由於那一番挣扎,郑滢刚在车后座上坐稳,就“哇” 地一声、一箭双雕把程明浩的车 
和他身边的女人一起吐了个一塌糊涂。 


   …
        发布时间:2005…4…25 17: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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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完以后,郑滢终於太平了,乖乖地伏在我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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