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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林大将军-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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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胜利打造出几件兵器后,想通了第三件事:在冷冰器时代,想要安身立命,其实很简单,有杀敌立功的本领便成。

这是一个弱肉强食,人命如蚁的时代,只有你比别人强才能出人头地,没有人会同情一个弱者,就像狼不会去同情羊一样。靠脑袋活下去,他也想过,可不幸的是他并没有求学的耐性,对于历史也没多少了解,甚至于很重要的大事发生也只能在某次发热后灵光一闪。所以,他把自己练得很强,在父亲的兵营里没有人能把箭射得比他远,也没有人能把枪舞得比他好,只等机会来临,风风火火的干一场,占据高位后再把心中的想法一一实现。

正文第四章一个行迹可疑的青年

徐胜利目标坚定的朝长安走去,身上披挂写满父亲打战历史的战袍,腰上的佩剑与甲片撞击发出单调的叮叮当当响声。宝剑、铠甲,斗篷是父亲死时的遗物,穿在身上好像父亲就在身边呵护,备感安心。

刘彻登基,特在郎中署开辟羽林衙门,召令天下战死将领之后来长安为郎,豢养于羽林衙门,称之为羽林孤儿。

秦汉时还没有科举制度,仕途为官通常只有三条路可行:

其一:入伍为卒,杀敌立功,由军入政。

徐胜利的本事在军中绝对算得一把好手,父亲多年相交的好友也都有心照顾,但按汉律规定为兵为卒二十岁方可,现在他才十七岁,此路暂时关上了大门。

其二:在郡衙先为一段吏,时间一年至数年不等,然后由郡守举荐为官。

徐胜利父亲是都尉,乃郡中第二把手,分管军务,与郡守的关系自不必言。可,徐胜利对于抄抄写写的事情并不在行,平时里所想的都是军中厮杀,从没想过在郡衙为一吏,这道门他主动关了起来。

其三:到郎中署为郎,在皇帝身边混迹数年,外放一个县令,慢慢的往上升。

此路是徐胜利的目标,也是当初徐冶的目标。可惜,这条路并不容易走,而且走起来异常的艰难。

首先,郎中署为郎,必须得俸禄在两千石往上的高官子弟才行。都尉的俸禄秩比两千石,终究是秩比,事实上只发一千六百石,距两千石还差了四百石。徐冶一直努力当一个郡守,让自己唯一的孩子有一个出路,可惜至战死也还是一个都尉,没有实现心中目标。

其次:官位达不到,有钱也行,当然商人虽有钱但被严格排除于外。家有浮财五十万钱,可入郎中署为郎,这并非是朝庭贪钱,着实因为郎中的地位在长安过于特殐。身为皇帝身边的人,出行得有马车,穿着得有漂亮衣物,而这些朝庭并不配给,得由私人购买,贫家子弟哪能负担得起。

当然。特别贤能地人经郡守举荐也可以为郎。不过人数少之有少。每年每个郡府只有两个名额。全国地郡县加起来名额未能超过一百。况且。这些人到郎中署也并不安排到皇帝身边执勤守卫。而是统一集中到郎中署下边地五官署供养。何时有幸得到陛下召见就不得而知了。

徐胜利地父亲没有做到两千石地高官而战死。家中地钱财又被他这些年挥霍一空。地无一亩房不够三间。翻箱倒柜找不到百钱。何谈五十万钱。所以。本以为只能再过上三年走从军这一条路。可万万没想到皇上竟召他去羽林为郎。

收拾细软。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地。就是几件破烂地衣服与精心打造地几柄兵器。将犁花枪、神臂弓、环首刀、鱼鳞甲全部装进一个黑漆大匣子里安放到马囊中。又把父亲多处破损地腥红色斗篷披在身上。缺了四个口地宝剑挂在身上。回头望一眼破败不成样子地院落。出了云中县往长安而去。

清水县是云中郡最后一个县府。出了清水县便进入上郡地地界。在廖天野地随便将就了一夜。第二天下午。赶到榆林关驿站。

往前数上八十年。榆林关还是一个抗击匈奴地重要关隘。秦国大将蒙恬北逐匈奴。将匈奴人赶出河南地。在阴山又修了长城要塞之后。榆林关地重要作用日趋消失。逐渐成为一个废关。除了驿站还有点生气。其它地地方死一般寂静。

太阳尚未落山。余辉染尽丛林。徐胜利站在驿站地门口。

驿丞是个势力眼,朝穿着古怪离奇的徐胜利扫了一眼,皱皱眉让驿卒上前询问,继续与漂亮马车上的御手闲聊起来。这种待遇徐胜利一路上遇到过多次,也不放在心上,等到驿卒上前将云中郡郡守开的证明文书给驿卒看了看,跟着驿卒朝马厩走去。经过驿丞身边时,听到两个人的几句闲谈。

“你们家主子无论穿着打扮,都像是个贵人,不知打哪里来,要往哪里去?”

“我们打云中郡来,往长安去!”

“哦,原来是云中郡郡守的公子,久仰久仰,不知一会可否给我引见一下?”

“呵呵!”御手冷冷笑了一声,并未回答。他的态度已明确无误的告诉驿丞,他家主子的来头可比区区云中郡郡守公子大多了。

两人提到云中,拴好了千里雪徐胜利特意朝马车看了一眼。车前套着四匹黑色健驹,车厢是用能发幽香的名贵木兰制成,上边雕刻有古色古香的花纹。车顶四檐,金银珠宝穿缀而成的装饰品垂下一尺半长,车辕上镶了金泊,御手使用的鞭子也绞有金丝银线。最夸张的是车辙用鹿皮包裹,以减轻路上的颠簸,而他所见去中郡郡守的马车也仅仅是用蒲草包裹罢了。

“来头确实不小,云中郡郡守家的公子哪有这等排场!”徐胜利心中暗想,不经意间看到车辙鹿皮夹缝中有一根外观独特的枯黄狗尾巴草。这种草在云中郡没有,一路上也未曾看到,关外倒是有许多。

“车的主人是谁,为何要去关外?是做生意还是……?”徐胜利揣着疑惑进入驿站大堂。

驿站大堂内有几席客人,正中的位置坐着一个锦衣罗缎满脸轻浮的少年,几案上放着三个小鼎,里边煮着鹿、猪、羊肉。旁边的几张几案前坐着八个身穿短打玄衣,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的客人。他们把剑横在席前,错落在少年几案的旁边,边吃黑碗里的牛肉边喝酒,似乎对周围的一切毫不在意,可在徐胜利进来时每个人的眼中都闪过一片精光,迅速打量一番。

八个人身前的剑长短不一,与军中统一制式的剑不同,可以肯定是绝非亲兵卫士,而是权贵豢养的死士。能养起死士的人很多,但在上郡往北的郡县中却不多,徐胜利更加怀疑这些人的来历。把背上的黑漆匣子往上托了托,朝大堂后边一张空着的几案走去。

“嘿,奴儿,刚才我手下有人说你的那匹癞马是匹好马,用粟米喂上几月,毛发便会发亮,成为一匹日行一千夜行八百的宝马,可是如此?”

轻浮少年倨傲的道。徐胜利回头看了一眼,微微一笑,转身继续往前走。

奴儿是句骂人的话,意思有两种,既可以说是奴仆生的儿子,也可以说是匈奴生的杂种。在秦汉,奴仆的地位跟奴隶没有区别,不被人当人看。匈奴更惨,打三皇五帝始,中原人便不把他们当人看。

徐胜利不想惹事,目前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赶往长安当一个羽林孤儿。

“爷今天心情好,不管属下讲的是真是假,把你那匹马爷买了!”

轻浮少年打怀中摸出一块三两重,成色在七成往上的金锭往几案上一扔。在他看来,那匹马连一两金子也不值,价格出到三两,无疑已是天价。

“我的马不卖,五斤黄金都不卖,更何况区区三两!”徐胜利摇摇头继续往前走,就近的两个死士霍的一声站起身,把剑拔出一尺,拦住去路。

“给脸不要脸!”轻浮人年嘿嘿一声冷笑,朝两个死士打了个眼色,喝道:“他身怀利器,近我三尺之内,想必意欲行刺。速将其拿下,交于榆林县令审问!”

“太……少爷!瞧其穿着打扮,不像是刺客,应该是个没落的贵族。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赶往长安,不要多生枝节!”坐在旁边席上的一个死士皱了皱眉头,站起身走到少年旁边,劝道。

“雷悲,刚才是你告诉我他骑的马是匹宝马,为了验证你说的话是否属实,才要将他的马买下瞧瞧。现在你横加阻拦,是不是刚才所言非实,害怕谎言被揭穿!”轻浮少年又是两声嘿嘿冷笑。

“如果少爷仅因此事,就当刚才雷悲胡言乱语。出门之前老爷有交待,我看还是莫生事端!”死士拱手道。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什么叫就当?雷悲,都说你剑术天下第一,可从来没见过你使剑,我命你上前将刺客拿下!”少年喝道,雷悲摇了摇头,退回几案坐下。少年轻轻骂了句:‘装腔作势的家伙,也不知会不会使剑,一碰到事情便当缩头乌龟!’冲着拦下徐胜利的两名死士喝道:“愣在那里干什么,拿下!”

死士拔剑很快,少年话音未落,手中的剑已出鞘,一人刺向徐胜利的肩膀,一人刺向徐胜利的大腿。徐胜利大吃一惊,轻浮少年竟敢如此大胆,于官驿之中便要杀人劫财。后撤两步,撞翻一个死士的几案,卸下身上黑漆匣子时又砸断另一个死士的几案。

其余的死士该吃饭仍在吃饭,该喝酒仍在喝酒,好像看不到面前所发生的一切。徐胜利拔出腰间的配剑,上格一挡,架住再次刺来的两柄剑,怕两不相帮的其它死士会冷不防的给他一下,向后急跳两步,退出大堂来到驿站院中。

两名死士追了出来,轻浮少年依在门上瞧热闹,正与御手闲聊的驿丞急忙赶上前来,冲着徐胜利与两名死士喊道:“驿站重地,岂容寻仇斗殴,赶快住手!”

两名死士如同听不见的聋子,手中剑急速往徐胜利身上刺。徐胜利再次避开剑击,顺势往前递出一剑,逼退一名死士,抬腿蹬翻另一名死士。

“别管闲事!”少年瞪了驿丞一眼,从怀里掏出一件东西往驿丞面前一晃,道:“这人想行刺我,还不帮忙拿下?”

“少爷!”雷悲再次来到少年身边,意欲劝阻。少年横眉一瞪,喝道:“退下!”

驿丞也没看清刚才少年晃的那个东西是什么,不过先入为主的将少年当成一个大有来头的人物,对少年的话哪会有丝毫的怀疑,冲着屋内的杂衙喊道:“都出来帮忙捉拿刺客!”

院子里乱成了一锅粥,曾经给徐胜利引路的驿卒快走两步,站驿丞的耳边轻轻说了句话。驿丞的面色一变,冲拿着木棍菜刀的杂衙喊了句‘慢’,急步来到少年前边附耳道:“公子会不会搞错了,他是云中都尉的公子,前往长安为郎的!”

“云中都尉算什么东西,我是……”少年想表明自己的身份,雷悲在后轻轻踢了一脚,少年马上意会不能透露身份,愤愤不平的闭嘴不言,片刻后恨恨然退回大堂。

轻浮少年没有下令停止攻击,两名死士一剑凌厉过一剑的往徐胜利身上招架。雷悲打眼一看,徐胜利虽然步法灵巧,但剑法实在稀松平常,已被两个死士给逼的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只需再过上三五招,非死即伤。纵身跃入战局,拔出手中宝剑一扫,逼退两名死士,接着横剑用剑身一拍,打在徐胜利握剑的手背,把手中的剑敲掉在地上。

数招下来,几次险象环生,徐胜利轻喘一口气,拾剑还入鞘中,对三番两次相助的雷悲笑道:“手中的剑太不趁手,不然他们绝对不是对手!”

雷悲呵呵一笑,也还剑入鞘,朝大堂走去!

“你的剑法不错,也许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徐胜利冲着雷悲的背影喊道。

雷悲微微一愣,转身回头拱手笑道:“在下雷悲,无终人氏。”

“在下徐胜利,云中人氏!”徐胜利也拱了拱手道。

轻浮少年黑沉着脸打大堂内走了出来,身后跟着七个死士。雷悲顾不上再与徐胜利说些什么,转身问道:“公子何去?”

“长安!”轻浮少年冷冷道。

“天色已晚,何不休息一宿明日……”

“你想误了我父亲的大事?”轻浮少年怒道,朝马车走去。雷悲回头与徐胜利拱手告别,追了过去。

一场即将来临的暴水雨转瞬之将又归于平静,驿丞直把马车送到看不见影踪,回身讪笑道:“原来是徐冶将军的公子,小丞有眼不识泰山,还望公子见谅!”

徐胜利也没搭理,抬头沉思轻浮少年是什么人,半天理不出头绪,进入大堂捡起黑漆匣子,在一张几案上坐下!

驿丞追了进来,讪笑几乎已成谄笑:“公子想吃些什么?”

徐胜利打怀中摸出六个大钱,在几案上一字排开,道:“能吃什么便吃什么!”

“这顿我请!鄙人名叫王道德,今后去长安办事,还望公子多担当几分!”驿丞弯腰向后退去,直起腰便冲一个杂衙喝道:“还不捡几样好的拿上来招待徐公子?”

正文第五章豪士贾子光

徐胜利起了一个大早,来到马厩见到驿卒正用上好粟米在喂千里雪,心中呵呵直乐,暗想昨天的架打得真值,不光自己混了顿好的,连千里雪也混了顿好的。

驿卒看到徐胜利来,把袋子里剩下的粟米一股脑全倒进马槽,直起身道:“王驿丞已备下酒菜为公子饯行,小的这就去叫他!”

“不了,赶着去长安,不劳他破费了!”徐胜利解下背上黑漆匣子装入马囊,牵着千里雪朝驿站外边走去。

驿卒也不敢强拦,朝驿丞的房间看去,暗暗跺脚驿丞怎么还不起来。眼见徐胜利离驿站大门越来越近,急忙朝驿丞的房间跑去,未至门口,看到徐胜利翻身上马出了驿站大门,也不再往驿丞的房间去,转身自忙自己的事。

从上郡到长安,再没发生类似榆林驿站的事情,也再没见过轻浮少年以及刚认识的朋友雷悲。

未到长安之前,徐胜利一直想像长安城是个什么样子。到了长安城,长安城的雄伟繁华还是让他吃了一惊。不说七十三里长的高大城墙,不说比同时代罗马城大四倍的城区面积,不说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每面的三座高大城门,单是三十多丈宽的入城直道就够他惊讶砸舌的。

徐胜利打北面东边的横门入城,等待入城的人排起长龙直达护城河这边。横城门有三个门洞,中间的门洞专为皇帝出入,两边的门洞靠右的是进城用的,靠左的是出城用的。

城门卫士在城门司马的带领下尽心尽责检查入城人员,凡夹带兵器又无证明的一律羁押起来。徐胜利怀中有证明文书,心中坦然,可是他的出现仍然让城门卫士紧张起来,哗啦啦围上五个人,手中的戟毫不留情的同时指向他身上要害。

“我是来当羽林孤儿的!”徐胜利道,从怀中拿出证明文书,递给赶过来的城门司马。

城门司马把文书看了三遍,仍然不相信眼前穿着怪异的人是来当羽林的,然而文书上的大印又是千真万确,将文书递还给徐胜利,让卫士收起兵器,道:“当真是来当羽林的?”

“话有假,难道文书还有假吗?”徐胜利把文书收入怀中,笑道。

“黑色匣子里装地是什么?”城门司马指着马囊中地黑色匣子问道。

“一些金银。准备入长安后买些漂亮衣服和马车。将军若是不信。我这就打开给你看看!”徐胜利佯装去取马囊中地黑漆匣子。一声将军已把城门司马叫得心花怒放。而且对方即将是个羽林又有什么好怀疑地。道:

“算了。徐羽林请入城!”

横门大街与入城地道路同宽。入城地人走在东边。出城地人走在西边。中间是十五丈左右地御道。一切都井然有序。大街地两侧还有专供守城卫士通行地两三丈宽军道。

道路上行驶地基本上全是马车。而且一辆比一辆奢华。一马拉地车很少见。多为三马、四马拉地车。偶尔。有人骑着一匹母马或者幼马过来。行走地路人都会掩嘴耻笑。在这样地氛围之下。徐胜利也不好骑马前行。牵着马跟着人流往前走。身上衣服地怪异使他看起来像是一个穿着主人不要东西。自以为自己是个将军地奴仆。

口袋里已无一文钱。到了长安城最迫切需要地是有个落脚地方。向路人打听了东市位置。准备卖点东西好租一间屋子。身上地铠腰中地剑是父亲留下地遗物。命丢了不要紧。遗物绝对不能卖。所以他打算将掺有金子地马嚼、马鞍以及马镫卖了。正行间看到前边围着一堆人。出于好奇翻身上马居高临下地看去:一个头被剃光。脖带锁链地中年男子立在人群中间。周围有五个求盗握剑守卫。打百姓叽叽杂杂地议论声中。他听了个大概。

此人姓宁名成,本是内史(长安城市长),也不知犯了什么罪,被剃头带锁游街示众。

“伴君如伴虎!”徐胜利嘀咕了一句,抬头看天,日已偏西,不再下马,奔东市而去。

长安城中大的市场一共有两个,小的市场不计其数。到了东市,徐胜利才发觉自己可能来错了地方,或许应该去的地方是西市。东市是以商业贸易为主,里边出售的全是崭新成品,并不要旧货。费了半个多时辰,转了东市一个角,徐胜利准备退出东市趁天未黑到西市碰碰运气,途经大胜酒坊,碰到一个李逵式的大汉靠墙而卧,马前蹄不小心磕到那人伸出铺面的脚。

那人把眼圆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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