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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同人)老爷到我碗里来+番外 作者:枉凭栏(晋江vip2013.7.18完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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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一出口就后悔了,万一他们真去查了并且查出来果然我是冒牌货怎么办!现在这种锦衣玉食的生活会瞬间消失暂且不提,关键是——
  ——关键是……我他喵的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上布鲁斯了啊!会很舍不得走的好不好QAQ!
  “不会认错的,”阿尔弗毫不迟疑地开口,“刚把您从码头接回来的那晚,老爷就提取了您的指纹和DNA,一切都百分百吻合。”
  “……哦……是吗,那可太好了= =
  经过和阿尔弗的一番谈话后,我的心情彻底放松了下来,从上辈子起我就有心情一好久吃大餐犒劳自己的习惯,于是这次晚饭我吃了双份的量,结果直接导致闹了一夜的肚子,第二天腿都软了,站都站不起来。
  上午在睡眠中度过,罗布署长的追悼会当然是错过了,下午醒来,依旧觉得浑身发软,哼哼唧唧不想下床。
  “咚咚。”敲门声传来。
  “请进……”我虚弱地说。
  门轻轻被推开,进来的人是布鲁斯。
  他胸膛微微起伏,裸|露的小臂上有几处瘀痕和擦伤,显然不久前经历了一番战斗。
  我莫名其妙有点脸红,心跳也有点快,躺在床上冲他微笑:“下午好,布鲁斯。”
  布鲁斯走过来坐在床沿,把我的手握在掌心里,“我听阿尔弗说你不舒服,午饭也没吃?”
  我看着被他的大掌完全包住的手,脸越发热了,又觉着因为吃撑了吃坏肚子这种事太破廉耻,于是嗯嗯啊啊含糊了几声,想蒙混过去。
  “到底怎么回事?”布鲁斯丝毫不给面子,“你身体一向强壮的。”
  强、强壮……=皿=
  “我……那个,昨晚上吃多了点……一不小心就……”我只好这样说道。
  “噗。”布鲁斯忍不住笑了出来,茶色的眼瞳轻轻眯起,愉悦的笑容柔和了紧绷的唇角,啊啊……老爷果然好帅……
  “现在饿不饿?想吃点什么?”他轻声问。
  我摇摇头,大着胆子反握住他的手,“那个……你刚才去罗布署长的追悼会了?”
  “嗯,小丑伪装成一名警察打算刺杀市长,但是没成功,”布鲁斯点头,也不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之前和戈登商量过,让他借这次机会假死一次,之后可以引诱小丑上当。”
  他依旧对我直言不讳。
  我不禁对我忘记的那段回忆越发好奇起来,于是那个“我”到底是怎样的身份和经历,才能让蝙蝠侠如此信任并且毫不隐瞒?
  不过话说回来……我这个穿越女还真是各种废柴啊= =
  别的同人小说穿越女主都是各种大显身手各种拨乱反正改变剧情神马的,可我却……啊啊啊现在回想起来,似乎好几次大事件我都是在宅+睡觉中度过的啊好糟糕!
  “对了布鲁斯,”我说,“你……你说我以前还会格斗之类的东西?”
  “是的,”他点头,紧了紧握着我的手,“你以前是足可以让人交付后背的可靠伙伴,也是令人无法不心动的迷人女子。”他说到后满那句的时候,眼睛里满是柔和,拿起我的手放到唇边亲了一下。
  我脸继续烫,然后有点郁闷地说:“是啊……现在的我的确很没用。”
  “不,维拉。我说过,你终究会想起一切的。”布鲁斯说,“请不要那样说自己,因为我一直在等待你重新强大起来,我们要并肩站在一起。”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又露出那种温柔得醉死人的笑容,另一只手在我脸上摸了摸。
  ……好、好吧!救出瑞秋改变剧情神马的计划一定不能失败啊少女!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章不出意外的话下一章结束第一卷黑暗骑士的剧情

☆、炭烧小维拉

  我形容猥琐地蹲在一排汽油桶后面,第N次哀叹我因为IPHONE太重揣兜里碍事而选择不带手机的愚蠢决定。
  冲天的汽油味熏得人脑仁疼什么的我就不吐槽了,可是谁能想到那俩二逼|奸细警官这么能墨迹,我在这里靠了都快三个小时了他们还没把人带来。
  就在今天上午,哈维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宣称自己就是蝙蝠侠,并将在晚些时候被押送前往高谭市看守中心。
  而在前几天,因为在罗布署长悼念仪式上的刺杀事件中,发现了刻有瑞秋·道斯姓名的胸牌,所以身处险境的瑞秋也来到了韦恩公寓小住了几天以避难,期间我一直宅在自己房间装隐形人,和她倒也没再有什么冲突。
  不过,当她在今天上午看到哈维自首的直播后,就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她来辞别的时候我正和阿尔弗一起吃饭,她友好地冲我微笑了一下,然后就道别走了,并没有出现电影中的那封信。
  ……多半又是因为我这个蝴蝶翅膀的缘故。
  不过我也没心思想那么多了,拯救瑞秋妹子的行动已经迫在眉睫了!
  大约两三天前,我曾经以逛街的名义离开公寓,到第52大道的250号进行踩点工作。那是一座大约十来层高的建筑物,一楼有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可里面严严实实挂着窗帘,完全看不到内部的情景。大楼的铁门也是紧锁,我也不敢去打听看门人或是楼房主人的地址,万一是小丑的同谋什么的可就不好了。
  于是只能绕着大楼闲逛观察地形,发现大楼后面有一扇窄小的窗户,正对着的是一条阴暗狭窄仅能容两人并肩通过的小巷子,走上大约百来米就是另一条街道。嗯,够隐蔽,等救出瑞秋后可以带着她从这里逃跑。
  于是吃过午饭,瑞秋走了没多久,我就偷偷溜出了公寓大楼,这次我没有告诉阿尔弗,因为几个小时之后就是哈维被押送的时间了,路上肯定危险,跟阿尔弗说了他也会劝我老实呆在屋子里。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在写字台上留了个字条,交代了一下我的去处。
  一身轻便的运动装,随身带了夜光手表、录音笔(搜集罪证用)、小刀(割绳子用)和两块石头(砸玻璃用),寻思着手机实在太重拿着也不方便,于是就没带。搭车来到52大道250号,鬼鬼祟祟潜入楼后的胡同,左右看了看确认没人,就砸破了那扇小窗户,手脚并用地爬了进去。
  把玻璃碎片妥帖地藏到了窗帘后头,我大致观察了一下这个房间,面积很大,大约能装下好几百人的样子,屋里很黑,窗帘缝只能透过来几缕很细的阳光,不过也足够让我看清这里面整整齐齐码着的近千个汽油桶了。
  ……尼玛好难闻……
  我捂着鼻子蹭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坐了下来,倚着一桶汽油开始闭目养神。汽油味闻久了倒也习惯了,只是因为太过无聊,好几次差点睡过去。
  在夜光表针指向八点半的时候,我忽然听到大门处传来开锁声和交谈声,我顿时精神一振,抹一把打盹流下来的哈喇子,整个身体都紧绷了起来,进入高度戒备状态。
  “我现在可以回去了吗?”是个女声,带着颤音,貌似压抑着愤怒和畏惧的感觉。
  是那个奸细女警兰米尔兹!我赶紧打开录音笔,小心翼翼地举起手。我躲藏的地方距离大门很近,大概也就不足一米的样子,也是为了方便录音。
  外面有雪亮的车灯光芒照进来,我躲在高大的汽油桶后面,看到兰米尔兹站在门口,旁边还站着个带小丑面具的男人,肩上扛着一个女人的身体,应该就是瑞秋,看起来毫无反应,应该是昏过去了。
  面具男没反应,弯下腰把瑞秋放下来,绑在一张椅子上,也许是动作重了点,瑞秋醒了过来。她貌似是愣了一下,而后发出尖锐的喊声:“这是什么地方?哦上帝我怎么会在这里!你们——兰米尔兹探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颤巍巍地继续举着录音笔——尼玛手好酸快撑不住了这群魂淡还在墨迹什么赶紧装好爆破器然后圆润地滚粗啊!
  滚粗了我好英雄救美啊!
  兰米尔兹没答话,只低下头转身匆匆走了。
  瑞秋疯了一般挣扎叫骂,奈何她的四肢都被牢牢绑在椅子上,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挣扎了几秒钟她似乎恢复了一点理智,开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奈何面具兄还是不理不睬。
  末了,面具兄来了句:“你和他之间只有一个人能活下来,放心吧,我们会通知你们的朋友来营救的。”
  “他?谁?你在说谁?”瑞秋紧张地问,可是想当然耳,面具兄不会回答她。
  看着面具兄的大脚慢慢往外走,我轻轻呼出一口气,总算走了总算走了,接下来就该是我大力女侠大显身手拯救吻醒公主的压轴戏了!
  ……嗯你说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去了?好了不要在意那些细节。
  “咔哒。”
  面具兄的大脚停住了。
  我的心跳和呼吸也停住了。
  我瞪着那只因为长期保持一个动作举着录音笔导致酸软不堪从而不小心碰到汽油桶的手,恨不得把它砍下来。
  只是轻轻的咔哒一声,在这个寂静的地方却有着天雷滚滚一般的效果。
  被发现了。
  ……完、完断了肿么办妈妈!QAQ
  ——于是只有拼死一搏了吗好吧幸好我还有大力这个隐藏属性面具兄不要怪我是你自找的我原本只想用更柔和的方式救出妹子不会伤害到面具兄你的可是你不识相偏偏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如果你现在装作什么都没听见赶紧出去锁门滚粗我还是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的话说你怎么还在往这边走啊好吧是你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了……
  我阴笑着盯着那双越走越近的大脚,双手已经攥好了拳头打算给他致命一击。
  大脚在油漆桶后面停住了!
  就是现在!
  我猛然跳起来,以猛虎落地式迅速捣出两拳并带起一阵劲风,隐挟风雷之势、力求毙敌于当场,同时口中王八四射地大喝一声:“哇呀呀——啊……啊~哈~哈?”
  ——尾音具体效果请参照《名侦探X南》中某小胡子色大叔被射麻醉针之后发出的声音。
  是甜味……好困啊哈哈……
  ……
  …………
  我是被一阵尖锐的疼痛惊醒的。
  “草尼玛谁咬我!”汉语国骂麻利地蹦出口,我猛然睁开眼睛,一个鲤鱼打挺——没坐起来。才发现自己也被绑起来了,环视四周,黑漆漆一排排汽油桶,近在咫尺闪着红光的计时器,还有……嗯……脸被我压在屁股底下的瑞秋妹子。
  我猛然回忆起昏迷之前的记忆,赶紧从瑞秋脸上挪下来,只见她连人带椅子倒在地上,眼含泪光地瞪着我,再低头看看传来刺痛的右手背,果然,一排整齐的牙印,还微微往外渗着血丝。
  “怎么回事?”我淡定问道,轻轻挣断绳子,掏出小刀开始给瑞秋松绑。啊哈哈面具兄没搜走我身上的东西可真是失策啊!他以为区区绳子就能困住本大力女神吗?
  “谢谢,哦我是说刚才那个人用乙醚迷昏你了,”瑞秋满脸劫后余生大难不死的庆幸,高兴得显然没注意到我崩断绳子的细节,看着我的眼神也充满了感激,而不再是平时那种虚伪的友善,“对不起,我咬疼你了吗?可是只有那样你才能醒过来……”
  “没关系,我想我们得快点了。”我扶她站起来,“自己能走吗?要不要我抱——”
  话没说完,忽然,计时器那边传来一声大叫:“不!不!为什么你是来救我的!不!瑞秋!瑞秋——”
  “哈维!”瑞秋大叫一声,甩开我的手扑到计时器旁边,又哭又笑,“你得救了吗?我也得救了,是维拉小姐她救了我——”
  “维拉?维拉也在?!”一个混杂着惊慌和恐惧的声音忽然响起。
  是布鲁斯!
  擦,有必要那么急吗?他都急得忘了变低沉声线了!不怕被哈维发现身份吗可恶!
  我心里着急,却不敢开口拆穿,瞄了一眼计时器,我擦擦擦!居然只剩不到七秒钟了!
  尼玛果然不愧是美国大片吗怎么不管干神马都喜欢玩倒计时啊!QAQ
  我再也顾不得许多,扯过瑞秋就把她扛大米一样扛在肩上,迈开大步就朝窗户边飞奔过去,这时候已经能听到外面传来的刺耳警笛声,我精神一振,戈登警官来了!
  尼玛!好糟糕!为毛瑞秋被绑的这个地方离窗户最远!
  草草草尼玛!为毛离得最近的大门是铁做的我力气虽然大但离着削铁如泥切金断玉还差那么一点啊!QAQ
  我不敢回头去看倒计时的数字,只是紧紧盯着窗户往前飞跑,如果那什么七旬老太为救孙子举起卡车中年妇女为救坠楼儿童百米冲刺之类的激发潜能的事情是真的的话,如果那神马基因锁啊修真瓶颈啊力量点数啊怪力乱神之流的都是真的的话,如果——
  ……可惜,没有如果,那都不是真的。
  或许是真的,但也许观音姐姐上帝爷爷没有听见我的呼唤。
  或许是真的,但坑爹的穿越大神只赋予了我大力这一项金手指,却没有给我非凡的速度。
  “抱住脑袋!”我大喊一声,眼看离窗户还差几步的距离,我猛地停住,以高考体育投掷实心球的标准姿势,一把把瑞秋的身体扔了出去。
  跟着扔出去的还有那支记录了罪证的录音笔。
  ……但愿我的大力和玻璃碴子别伤到妹子= =
  虽然是一生黑来着……但是再怎么黑也不代表我真的愿意看着她去死。
  就在瑞秋和录音笔飞出窗外的同时,我听到一声巨响,而后瞬间啥声音都没有了,估计是耳膜被震破了,然后眼前一阵白亮,滚烫的风吹来……
  失去意识之前,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啊啊……幸好我还没有真的爱上布鲁斯,这样一来不管是死了还是穿回以前的世界,都不会伤心了吧。
  布鲁斯,对不起……
  我果然是个自私的人啊太糟糕了QAQ
  作者有话要说:下面是作者不吐不快的几句啰嗦~其中涉及作者对小丑、哈维等等反派的一些看法,如果有这些反派的粉丝妹子的话,三思而后看哦。那么,本文第一卷也就是系列三部曲的第二部《蝙蝠侠:黑暗骑士》的剧情写到这里就结束了。在写这篇文动笔之初,三部曲里我最提不起兴趣来的就是这一部。因为我个人觉得,这是作为第一主角的老爷的高度被压得最低的一部作品。这里有进行艺术创作一般实施高雅犯罪的小丑,有双重人格黑白两面个性鲜明的双面人哈维·登特,还有那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似乎每一位的光芒都不输给老爷。这部片子里老爷的戏份明显不如《侠影之谜》,更多的镜头给予了小丑和哈维。对于热爱反派的小丑粉丝们来说,这部电影中希斯·莱杰的天鹅之歌一般的完美表演,恐怕更是超过了克里斯蒂安·贝尔的发挥。老实说,我不是小丑的粉,诺兰执导的这三部曲里,我只爱一个角色,就是克里斯蒂安饰演的老爷。所以当我看到这样一部老爷的光芒被其他众多角色分走的作品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提不起兴趣。更别提这整部片子老爷都处于一种低谷期,爱着的瑞秋和别人你侬我侬,到最后还要为了高谭而替情敌背黑锅。结局时老爷一身黑衣骑着战车绝尘而去,而他所要保护和拯救的人们却在背后追赶着他、误解着他、厌恶着他。这个画面曾不止一次把我虐成傻|逼。可是,当我开始动笔写同人的时候,设定的女主穿过来的时间就是第二部作品的时间,这令我不得不一遍遍地去重复看这部电影,复习一些细节、揣摩挖掘人物的心理,而在这个过程中,我每次复习电影,都能获得不少新的东西。于是,我开始试着抛却对片中人物的感情和成见,重新审视电影本身。我发现,《黑暗骑士》这部影片是三部曲中情节最复杂、人物最众多、主题最晦暗难明却也最发人深省的一部作品。第一部侠影之谜主要是阐释了蝙蝠侠这个超级英雄的来源,第三部黑暗骑士崛起则着重描写了沉寂八年后的老爷如何回归、并最终过起隐居的幸福生活。只有这第二部——个人看法——才真正诠释出了蝙蝠侠作为“正义”的殉道者所该有的精神和灵魂。也正是第二部,让我看到了蝙蝠侠不是纠结于儿女之情或一时恩怨是非的人,他的心太大了,大到那些小小的仇怨根本就像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没有什么可以影响到他对于高谭的热爱和迷醉,不管是成为黑暗骑士被人误解替人背黑锅,还是永远无法享受普通人的生活和幸福,以及深爱的女人的爱情。第二部中的两位反派,小丑是典型的无政府主义的代表,而哈维登特则是被心中的黑暗面所战胜。无论如何,他们都输给了自己,输给了自己的内心,输给了自己内心所产生的愤怒悲伤绝望等种种负面情绪。所以,我可以称他们为弱者吗?因为只有弱者才会输给自己。而蝙蝠侠却是强者,他每时每刻都在挑战自己并获得了胜利,不管是第一部中强忍着没有手刃杀父杀母仇人,还是第二部中忍辱负重成为黑暗骑士,亦或是第三部中明知必死却也愿意携带核反应堆离开高谭。布鲁斯·韦恩作为一个超级英雄,他背负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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