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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路-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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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没有人意识到,一个被培养得具有依赖思想的女孩将会自然地对其母亲很依赖,这样便无法与其丈夫全心全意地保持夫妻关系。而这种夫妻关系恰恰是幸福婚姻的本质。 
  第二种错误接近了正统的弗洛依德学说。它是由于性爱的成分加入到父母之爱而产生的。我的意思并不是任何东西都一定取决于性别差异,而只是对某种情感反应的期望而言的。性心理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这部分使一夫一妻制成为可能——就是渴望在某人心中占首要地位,并觉得对于促成世上至少一个人的幸福而言,他或她比其他人更重要。当这种渴望促成了婚姻关系时,只有其他条件都满足时才能产生幸福。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文明国家的大多数已婚妇女享受不到满意的性生活。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她们倾向于从孩子身上寻求对不适当的欲望的满足,而这种欲望只有成年男子才能自然而充分地给予满足。我指的不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事,而仅仅指诸如情绪紧张,感情激动,过分接吻和爱抚时的欢愉等等。这些发生在慈母身上的事过去常被认为是正当的。实际上,正当的和有害的行为之间的区别是很微妙的。像弗洛依德学派所说的那样,认为父母不应亲吻和爱抚孩子,这是十分荒唐的,孩子们有权享受父母热情的爱,这会使孩子们幸福,并养成开朗的人生观,它还是促使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根本。但是父母的爱在孩子眼里应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就像他们呼吸的空气一样,而不应期望他们有什么反应。这个反应的问题正是事情的本质。可能会引起某种自然的反应,这当然不错。但这与孩子们在同伴中主动寻求友谊不同。从心理意义上看,父母应该是一个背景,而不应当使孩子们的行动成为以使父母快乐为目的。父母的快乐应是孩子的进步和发展。孩子们对父母的任何反应都应被父母视为纯属额外的东西加以接受,就好像是春天里的好天气一样,而不应看作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 
  如果一位妇女得不到性满足,那么她将很难成为一个好母亲或成为小孩的好教师。无论精神分析学家怎么说,父母的本能与性本能都有本质上的不同。并且父母的本能会被性情感的加入所破坏。社会上雇佣独身女教师的习惯,从心理学上看是十分错误的。最适合与孩子相处的女人应是那种木向孩子们寻求本不应由他们提供的满足的人。婚姻生活幸福的妇女毫不费力便能做到这点,而其他人则需要一种极难获得的自制力。当然,处于相同处境的男人也会发生同样的情况,但男人却很少处于类似处境,一是因为男人的那种父母本能通常木甚强烈,二是因为男人很少感到性饥渴。 
  我们同样应清楚孩子对待父母的态度。如果父母对孩子的爱正确、那么孩子们的反应也会是父母所期望的。父母来的时候,孩子们感到高兴;父母走的时候,孩子们感到伤心,除非他们正沉浸于某种有趣的活动。当陷入任何麻烦,无论体力上的或精神上的,他们会向父母寻求帮助。他们敢于冒险,因为有父母作后盾——但除非遇到危险,否则这种感情很难被意识到。他们期望父母回答他们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困难,帮助他们完成比较棘手的任务。他们不会意识到父母为他们做的大多数事情。他们喜爱父母,不是因为父母为他们提供了食宿,而是因为父母同他们顽要,教他们怎样做新东西,并跟他们讲世界上的各种事情。他们将逐渐意识到父母爱他们,但这应当被看成是一种自然的事情。他们对父母的感情完全不同于他们对其他孩子的感情。父母的行为应考虑到孩子,但孩子们的行为必须考虑到自己和外在的世界。孩子们对父母不负有重要的义务。他们的职责便是长身体和长智慧。只要他们这样做了,就是对健康的父母本能的满足。 
  我将非常抱歉,如果我给人的是~种想要减少家庭中的爱或爱的自然表现的印象的话,这并非我的本意。我的原意是说爱有许多种类。夫妻之间的爱是一回事,父母对子女的爱是一回事,而子女对父母的爱则又是另一回事。把这些不同的自然的爱混为一谈是有害的。我认为弗洛依德学派没有看到事情的真相,因为他们不承认这些本能的爱之间的差别。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使他们在父母与孩子们的关系上持禁欲主义的态度,因为他们把二者之间的任何爱都视为不适当的性爱。假如没有特别不幸的情形的话,我不相信人类需要任何基本的自我克制。彼此相爱并且也爱孩子的夫妻应该能够按照心灵的指引自然行动。他们需要许多思想和知识,但他们能从父母之爱中获得。他们不能从孩子们那儿要求他们彼此之间才能得到的东西。如果他们彼此幸福,他们也不会这么做。如果孩子被照顾得当,他们也会对父母产生一种不妨碍独立的自然的感情。我们所需要的木是禁欲主义的自我克制,而是被知识和智慧正确引导的自我本能的自由和开放。 
  当我的儿子两岁零四个月时,我去了美国,并在那儿呆了三个月。我不在的时候他非常高兴,但我回来时他也高兴得不得了。我发觉他在花园门旁等得不耐烦了。他抓住我的手,开始告诉我每一件他特别感兴趣的事情。我想听,他也想讲;我当时不想说话,他也没准备要听。这两种情绪不同,但非常和谐。但当讲故事时,他只想听而我也想讲,所以仍是很和谐。仅仅只有一次事情颠倒过来了。那次他只有三岁零六个月。那天是我生日,他妈妈告诉他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令我高兴。讲故事是最令他高兴的事。但令我们吃惊的是,到了讲故事的时间时,他居然宣布要给我讲故事,因为是我的生日。他讲了接近一打,然后打住了,说:“今天的故事到此结束”。这是三个月前的事,但从此他再也没讲过故事。 
  我现在谈谈关于爱和同情的更广泛的普遍性的问题。由于父母有滥用权力的可能而导致父母和孩子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在涉及到普遍性的问题之前有必要先解决这些矛盾。 
  没有方法强迫孩子们感到爱和同情。唯一可能的方法是观察这些感情自然产生的条件,然后努力去创造这些条件。毋庸置疑,同情部分属于本能。当他们的兄弟姐妹们哭的时候,他们会感到担心,所以通常会跟着一起哭。当成年人对他们做了什么他们不喜欢的事,他们会一起强烈反对。当我的儿子肘部受了伤必须包扎时,他的妹妹(当时才18个月)在另一间房能听见他的哭声并非常难过。她不停地说“约翰在哭,约翰在哭”,直到事情结束。当我儿子看见他妈妈用针挑脚上的刺时,他焦急地说:“木疼,妈妈。”她说疼,希望借此教育他不要大惊小怪。但他坚持不疼,她又坚持说疼。然后他开始哭,就好像伤在自己脚上一样。这种情况源于身体上的本能的同情,它是更复杂的同情赖以建立的基础。显而易见,除了让孩子知道人和动物都有疼痛感,并在某种情况下确实会感到疼痛外,任何进一步的正面教育都是不必要的。然而,还有一个消极的条件:即不能让孩子看到他所尊敬的人做不友善或残酷的事情。如果他父亲打猎杀生,或他母亲对女仆说话很不礼貌,孩子将会起而效仿之,养成同样的恶习。 
  如何以及何时使孩子意识到世上的罪恶,这是一个难题。孩子们以后不可能木知道战争、屠杀、贫穷以及能防止而没被防止的疾病等。到一定的年龄阶段,孩子们肯定会知道这些事情,必定会坚信施加甚或仅仅允许这些可避免的痛苦的存在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儿,我们面临一个类似于人们希望女子保持贞操的问题。那些希望女子保持贞操的人以前坚持认为婚前应是无知的,但现在人们对之采取更积极的态度。 
  我也知道一些和平主义者希望教历史时不提战争,他们认为应尽可能使孩子们对世上的残暴一无所知。但我并不赞成这种以无知为基础的“隐匿的美德”。教历史必须实事求是。如果真实的历史与我们所希望培养的道德相抵触,那我们的道德就是不正确的,我们最好是抛充它。我完全承认,许多人,甚至包括一些道德极其高尚的人,认为有些事实会带来麻烦。但那是由于他们的道德存在缺陷。只有在充分了解世界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建立起真正健康的道德。那些被我们所蒙蔽而对世上的罪恶一无所知的年轻人,他们一旦发现这世上还有罪恶这类东西,他们将会高兴地动手实施这些罪恶。我们不能冒这种危险。如果我们不教他们反对残酷,他们则不会杜绝残酷。但如果他们不知道世上有残酷,他们怎么反对残酷呢? 
  然而,找到一条让孩子们了解世上罪恶的正确的途径又是一个难题。当然,在大城市贫民窟中生活的人很早便了解那些酗酒、吵架、打老婆之类的事情。如果有其它影响抵消了这些影响的话,这也许没多少害处。但是没有哪位谨慎的父母会故意让小孩子看到这类景象。我认为其重要原因是这类景象会引起孩子们的极度恐惧,乃至影响他们今后的一生。当一个没有自卫能力的孩子起初意识到他们可能也遭到暴力时,他会不由自主地感到恐怖,我首次阅读《雾都孤儿》时,我大约14岁,它使我感到非常恐惧。如果我再小一点,恐怕我经受不住这种恐惧。在孩子们还无法镇静地面对这些事情之前,不应该让他们知道这些事情。这一阶段对不同的孩子而言有早有迟:那些富于想像力或胆怯的孩子与那些痴呆或天生胆大的孩子相比,必需更长的保护期。在孩子们懂得有残忍事情存在之前,应当使他们坚定地树立无所畏惧的思想。选择时机和方法需要策略和悟性,这不是规则所能决定的事情。 
  然而,还是有些格言需要遵循。首先,像蓝胡子与巨人杀手杰克这类故事与任何残暴无关,也不会引起我们现在所讨论的这类问题。孩子们认为这类故事纯粹是幻想,他们绝不会把这类故事与现实世界联系起来。无疑,孩子从这些故事中获得的快乐与野蛮的本能无关,但在软弱的孩子身上,这类故事只不过是一种无害的玩耍冲动,并随着孩子年龄增长而逐渐消失。但是,当首次向孩子介绍世界上的暴行时,应该认真选择那些能够使孩子站在被害者而不是施害者一边的事件上。孩子身上的野蛮性使他喜爱听能使他成为暴君的故事,这种故事很可能导致帝国主义者的产生,但是亚伯拉罕准备牺牲以撒,或母熊吃掉伊莉莎所诅咒的孩子的故事,自然会引起孩子们对别的孩子的同情。若讲这类故事,应当告诉他们人类很早以前遗传下来的凶残达到了何种程度。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曾听过一小时的布道,它专门证明伊莉莎诅咒孩子是正确的。而幸运的是,我当时已有了足够的辩别力,知道那牧师是个笨蛋;要木然,我肯定会被吓疯。亚伯拉罕和以撒的故事则更为可怕,因为残忍地对待孩子的正是孩子的父亲。如果讲这类故事时认为亚伯拉罕和伊莉莎是有道德的话,那么要么撇开这类故事,要么它们就会极大地降低孩子们的道德水准。但如果以介绍人类的罪恶为目的,那么此类故事还是有益处的,因为它们生动而又遥远,并且是虚构的。在《约翰王》中休伯特挖掉小阿瑟的眼睛的故事也可用作同样用途。教历史时应该讲述所有的战争。但在讲述战争时,首先得对战败者表示同情。应该从那些能使听众自然地站在战败者一方的战役讲起——例如,对美国儿童讲述哈斯廷斯战役。应时刻强调战争所带来的创伤和灾难。应逐渐引导孩子在阅读战争史时不带任何党派偏见,并使他们认为交战双方都是闹脾气的傻瓜,应该让阿姨把他们抱到床上直到他们好了为止。应把战争比作幼儿园里的孩子打架,我相信这样能使孩子们看清战争的实质,并且意识到战争的愚蠢。 
  如果孩子看见了任何不友好的或残酷的事情,那应就这件事进行认真的讨论,讨论成年人关于这件事的各种道德取向,并经常告诉他们干这些事情的人都是傻瓜,他们之所以做坏事是因为他们缺乏良好的教育。但如果孩子没有自觉地观察这些事情,就不要唤起他们对这些事情的注意,直到他们从历史和故事中了解到这些,然后再逐渐地向他们介绍周围世界的罪恶。但同时要努力让他们明白这些罪恶是可以努力消除的,因为它们只是无知、缺少自制和教育不良的结果。不应该鼓励他们对作恶者表示愤慨,而应把他们视为不知幸福为何物的傻瓜。 
  培养源于本能的广泛的同情心的问题主要是智力问题:它取决于注意力的正确投向以及对军国主义者和独裁主义者所隐瞒的事实的了解。例如,我们可以托尔斯泰对拿破仑在取胜后视察奥斯特利兹战场的描写为例。大多数史书只记载到战争结束;而托尔斯泰仅通过描写战争结束后的十二小时的事情的简单手段,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战争场面。这不是通过隐瞒事实,而是增加事实的方法实现的。这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其他残酷行为。在所有这些场合,指出道德问题完全没有必要,完整地讲述这个故事就足够了。不要进行道德教化,应让事实在孩子们心理自然地形成道德。 
  我还想谈几点关于爱的事情。爱不同于同情在于它本质上必然有选择性。我已谈了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的问题。现在我要谈~谈平等的人之间的爱。爱不能被创造,只能任其发展。有种爱部分地源于恐惧:孩子对父母的爱就具有这种因素,因为父母能提供保护。儿童时期有这种爱是自然的,但以后就不再需要了。甚至儿童之间的爱也不属这种类型。我的小女儿非常喜爱他的哥哥,尽管他是唯——一个曾对她不好的人。平等的爱是最好的爱,它大多产生了那些幸福而又没有恐惧感的人当中。自觉或不自觉的恐惧都容易产生仇恨,因为人们认为别人有实施伤害的可能。照目前的情形,大多数人由于忌妒不能产生广泛的爱。我认为除了幸福能防止忌妒的产生外,再没有办法能阻止它了。道德纪律对潜意识的忌妒也无能为力。而恐惧又是幸福的拦路石。能获得幸福机会的年轻人往往由于父母或“朋友”的劝阻而无法幸福。这名义上是出于道德,实际上是出于忌妒。只要年轻人有足够的勇气,他们就会毫不理会这些无事生非者;否则就只能自寻烦恼,并加入那些心怀忌妒者的行列。我们讨论的品质教育的目的在于带来幸福和勇气,这样我们就有解放产生爱的源泉的可能。我们也木用做更多的事了。如果你告诉孩子他们应当具备爱心,那就有了产生虚假小人的危险。如果你对他们仁慈,如果你带给他们自由和幸福,你会发现他们会自觉地对他人友爱,而他人也会对他们回报以友好。爱心只有是真诚的才是合理了。因为它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并产生所期望的反应。这正是从正确的品质教育中可望获得的最重要的效果之~。 


第十二章 性教育



  由于“性”这一主题处于禁忌和图腾的包围之中,我是在忐忑不安中探究这一问题的。我很担心那些接受我前面各项原则的读者会因处于这一种包围中而怀疑这些原则。他们也许很容易地承认,无畏和自由对儿童有利,却希望一遇到性问题就施束缚和恐惧。我不能这样限制那些我认为合理的原则,我在论述性的问题上,也将与造就人们品性的其他冲动一样对待。 
  性禁忌独立的一方面是,性很特别,这种本能成熟得很晚。的确如精神分析学家指出的一样(尽客极大地夸张了些),这种本能儿童期并非缺乏。但是儿童期性本能的表现与成人不同,力量也小得多,而且男孩子以成人方式放纵,体质上也是不可能的。青春期是重要的情感危机时期,是智力教育的中间阶段,且要引起少年骚动不安,给教育者提出了难题。我将不讨论这些青春期问题,这里我主要探讨青春期之前,我们所应该做的事。在这方面进行教育改革非常必要,尤其是儿童早期。尽管我在许多细节上并不同意弗洛伊德的观点,但是我认为,他指出以后生活的精神紊乱,是由于儿童早期在与性有关的方面处理不当所造成,他的这一观点是很有价值的。在这方面,弗洛伊德的工作已经收到了普遍有效的结果,但是仍需要克服一些偏见。而且,我们把一岁以内的婴儿,大部分交给完全未受教育的妇女照料就极大地增加了克服偏见的困难,有知识的人为避淫秽猥亵之嫌而发出的冗长的论调,是不能指望未受教育的妇女知道的,更谈不上相信了。 
  我们按先后发生的顺序来探讨问题,母亲和保姆最开始遇到的是手淫问题。权威机关指出,这种行为在两三岁的男孩和女孩中都普遍发生,通常随后自行消失。有时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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