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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卷,足足花了他好几个小时,累得他够呛的。
一切搞定之后,叶晓晨只想坐下来休息了。
他看了一下手机,发现又有几个订单。
“咦,还有那个憨厚的土匪也在里面?”
叶晓晨惊讶不已。
他旋即笑了起来,看来这家伙也知道酸菜好吃了,终于舍得花钱来买了。
这家伙为了阴死党,将邮寄地址和收件人信息填了死党的,不知道会不会后悔死的?
处理了订单之后,他不准备今天去发货。
今天实在太累了。
他吹着空调,躺在床上,给汪心怡发了一条微信过去。
没想到汪心怡很快就回复了过来。
看到汪心怡的回复,他心中有种甜丝丝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奇妙,明明只是很简单的聊天,却让人特别期待,特别温馨,感觉特别得好。
虽然两人没有勘破那一层,却相互间没什么隔阂了,聊天也随意轻松。
汪心怡也变得主动了许多,经常主动发来讯息,虽然基本上是老话题,却也百聊不厌。
聊了一会儿,叶晓晨放下手机,拿出了神农系统入门指南,看了起来。
“现在授粉蜂卵的培育已经进入关键时刻,如果培育出来了,就必须为孕育出的幼蜂准备食物才行。”
叶晓晨自言自语。
幼蜂的食物,可不能随随便便,必须特别准备才行。
本来,幼蜂最好的食物,还是授粉蜂群本身提供的,最为全面,质量最优。
在这凡间,自然不可能找到这样的食物。
叶晓晨只能自己配制了。
仙泉之水是必须的。
幼蜂只吃蜂蜜,所以蜂蜜也是必须的。
只是凡间的蜂蜜,营养上肯定是比不上仙界的,而且也没有仙灵之气。
所以,还必须添加一些其他成分。
“这蜂蜜必须是纯粹的蜂蜜,不能掺假的,否则的话,就很难配制出来,现在市场上购买的蜂蜜,都是掺和了糖水。”
叶晓晨有些为难。
虽说有些蜂场,都说现场取蜂蜜,实际上,这些蜂蜜都是提前将糖水调制成蜂蜜状,然后用蜜脾搅拌过后,再放入蜂箱中。
只要有人来购买,就会拿出来摇蜜。
所以,去蜂场购买蜂蜜,这行不通。
“看来,只能亲自去寻找几窝蜂蜜了。”
叶晓晨心中有了主意。
虽然立秋了,早已经过了收蜂群的最好季节,真要是找的话,还是能够找到蜂群的。
这个季节,大多数草木开花的季节早就过去了。
蜂群早已经准备好了过冬的蜂蜜,所以,现在的蜂群,蜂蜜应该很充足的。
。。。。
PS:看来今天很难达到两万推荐票,火皇暗暗松了一口气,一张存稿算是保住了!
第七十一章寻蜂
陈浩回到了家。
他今天心情很不错,终于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原来,他所开超市的门面楼层就是李甲仁的房产。
今年刚好到期了。
李甲仁前段时间提前通知他,让他做好搬走的准备。
这可把他愁怀了。
现在超市的位置很不错,生意也很好,一旦搬走,就必须重新找地方。
先不说麻烦,还严重影响生意,要知道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早已经形成了一大批老顾客,一旦搬走,距离远了的话,就相当于从头开始了。
地段位置还不一定会好呢。
当初为了租到这地方,可是花了很大的关系,甚至还动用了老丈人的人脉。
可这一次,李甲仁硬是不同意再租了,坚持让他把超市搬走。
就算是老丈人的关系也没用了。
其实他知道,之所以这样,主要是老丈人就在不久前已经病退了。
俗话说的好,官场是人走茶凉。
人在位子上,巴结讨好的人多的是,一旦没在为了,谁还会鸟你,除非你级别高到一定程度。
他老丈人不过是卫生局的副局长,一个科级干部而已。
“事情怎么样了?李甲仁答应了没?”
李艳看到丈夫回来,当即连忙上前问道。
虽然父亲那边有些人脉关系,可是已经病退了的人,也就那样。
从李甲仁忽然变卦,不在续签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
“搞定了。”
陈浩露出了轻松的微笑,“老婆,你根本不知道我今天遇到了谁?”
“真的,太好了,我就说嘛,虽然我爸爸病退了,也总归有些面子的。”
李艳惊喜不已,不由得笑了。
她还以为这事是她父亲的功劳。
陈浩脸色一僵,连忙摇头说道:“老婆,今天这事情能够成功,全靠了晨子。”
“什么?那个晨子?”
李艳没有反应过来。
“我表弟啊,我今天在物流中心遇到了他,他竟然跟李甲仁认识了,而且看样子,关系很好,李甲仁见到我跟晨子是表兄弟,他立马就同意了。”
陈浩笑道:“现在晨子变化真是很大,我都快不认识了,看来,他现在应该是混出头了。”
“你是说叶晓晨?不可能,他怎么帮上你的忙,李甲仁是什么人,他能够认识?”
李艳失声叫了一声,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在她的眼里,叶晓晨就是一穷小子,根本瞧不上眼。
这样一个瞧不起的穷亲戚,怎么可能帮她家这么大的忙?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这次李甲仁之所以答应,肯定是父亲的缘故。
对,肯定是这样。
作为一个骄傲得女人,李艳有着难以想象的固执,她认定了的事情,就很难扭转过来。
想让她相信是那个她瞧不起的穷亲戚叶晓晨帮了自家的忙,简直是不可能。
陈浩心中叹了口气,他知道老婆的性格,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他想得更远。
他曾经看过了一本小说,里面的主角面对瞧不起他的那些人,说过一句铿锵有力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或许,现在的叶晓晨,就是那个主角的写照吧。
。。。。
叶晓晨不知道因为自己跟李甲仁的一次偶遇,无意中帮了陈浩这么大的忙,估计会很无语的。
此刻,他正在准备寻找蜂群的工具。
他到附近的一片竹林里,用柴刀砍了一棵今年长的竹子。
老嫩适中,从上面接下来了截下一段,剖开之后,就从竹筒内部撕下了一大片的白色薄膜。
弄好之后,叶晓晨就骑上摩托车出发了。
摩托车上面还绑带了一个蜂箱,一个斗笠。
现在这个季节,很少有草木开花了,所以想要找到蜂群,难度比春夏两季要难得多。
这难不倒叶晓晨。
他来到了一片山脚下,有着颇为广阔的田野,现在这个时候,稻穗熟了,一片金黄,煞是好看。
远处可以看到一大片山,甚至有着裸露出的岩石,那里原来是一处开过的石场。
在另一边,则是一个小煤矿的旧址。
在山脚下的有着一排的房屋人家。
叶晓晨知道这里有人家种了桂花树,现在正是开花的季节。
他将摩托车停了下来,果然就闻到了桂花的香味。
一株株的桂花,开着白色,黄色的小花,夹杂在绿色的叶子中,犹如繁星点缀。
桂花的花也许不是最好看的,这种花香,却最为芳馥醇厚,闻之让人心旷神怡。
不少蜜蜂就在上面活动着。
叶晓晨来到了一颗只有一人多高的小桂花树前,上面有着几只蜜蜂。
他将一片撕了一下长方形的竹膜,用一根很细的丝线系着,结成了一个圆环。
等了片刻,一只蜜蜂飞到了他不远处。
叶晓晨伸手轻轻抚摸着桂花树,通灵天赋运用出来,沟通桂花意识。
这一刻,他好像整个人跟桂花树化为一体。
他就是树,树就是他。
那只蜜蜂飞到了他的面前,触手可及的地方,似乎都没有察觉到。
忽然,这种小蜜蜂竟然飞到了他的手臂上。
“额?”
叶晓晨微微一愣,不过通灵天赋依旧在运用着,他甚至感应到了小蜜蜂的意识。
比起桂花树的意识来,这小蜜蜂的意识无疑要活泼许多。
从小蜜蜂的意识中,叶晓晨感应到了一些简单的信息,跟植物意识不一样,小蜜蜂的意识要清晰许多。
比如说,现在小蜜蜂的意识中,似乎充满了一种喜悦,一种丰收的希望。
它找到了这片有着花儿的桂花树,可以采集到花粉,能够带回蜂巢去。
叶晓晨心中感叹,可惜他的通灵天赋不够强,不然的话,许多能够直接跟小蜜蜂意识进行交流,直接询问它蜂巢所在。
随着意识的沟通,小蜜蜂对他更加没有危险感,反而对他产生了一种亲近感。
叶晓晨趁机将结成的线环套在了小蜜蜂的纤细的腰部,轻轻扎紧了。
弄完这一切之后,叶晓晨又给小蜜蜂传递了一个意识,让它返回蜂巢。
这种信息传递方式,就好像是进行催眠一般,这小蜜蜂还真的接收了,直接飞了起来,朝着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叶晓晨心中一喜,连忙拿上工具跟了上去。
这小蜜蜂并不是飞得很快,每飞一段距离,还会飞到叶晓晨身边,环绕着他飞行,然后再飞出去。
这样一来,叶晓晨跟上蜜蜂非常轻松。
他心中很是感叹,这通灵天赋真是强悍啊!
如果这天赋更强一点,只怕能够直接控制蜜蜂意识了。
。。。。。
PS:我晕,昨天火皇定时了一章,十二点更新的,竟然失效了,现在赶紧补上,哎呀,实在不好意思!!!
第七十二章提纯
叶晓晨运用通灵天赋,一路追随着小蜜蜂的飞行方向,朝着山上走去。
幸好小蜜蜂时不时返回,否则想追踪到小蜜蜂的踪迹,还真不太容易的。
这也是寻蜂的难度。
就算是经验最为丰富的寻蜂老手,也通常会空手而归。
寻蜂者们通常会在某些位置放置诱蜂桶,引诱分群的蜂群前来定居。
叶晓晨有了通灵天赋,却没有这方面的麻烦,寻蜂反而变得轻松了起来。
一路看着周边的风景,跟着小蜜蜂前进,大概十几分钟之后,在距离那片采石矿不远的地方,那小蜜蜂忽然在空中盘旋了起来。
叶晓晨知道,蜂巢就在附近。
飞了几圈之后,小蜜蜂猛然朝着右侧石头堆旁的一棵大树下飞去。
叶晓晨连忙跟上去,顿时就看到小蜜蜂落到了一根枯枝上,然后沿着枯枝爬进了裸露出的树根跟石头缝隙的位置。
“我晕,怎么在这种位置?”
叶晓晨有些懊恼了。
这种地方的蜂群,想要弄出来,很麻烦的。
石头,树根,都是障碍啊!
真要挖开,工程很大的。
“对了,我不是有仙锄啊,有仙锄在,这石头树根算什么。”
叶晓晨忽然想到自己有神器在手。
当即,他从储物空间中拿出了仙锄,开始挖了起来。
为了不伤到蜂巢,他挖得很小心翼翼,从旁边开始清理。
再坚硬的石头,在仙锄面前,比豆腐也硬不了多少,树根就更不是问题了。
一块块石头被挖出,一根根树根被清理掉。
足足忙活了大半个小时。
终于,蜂巢渐渐呈现在了叶晓晨的视野中。
如果不是仙锄太重,他根本用不了这么久。
叶晓晨将准备好的斗笠挂在蜂巢的正上方,再用一把干枯的狗尾巴草,轻轻从下方轻轻驱赶蜂群。
嗡嗡嗡。。。
许多的蜜蜂飞了起来,集结于斗笠之中。
斗笠内的蜂团越来越大,蜂巢内的蜜蜂越来越少。
忽然,叶晓晨眼睛敏锐得看到蜂巢中,一只比正常蜜蜂大许多的蜜蜂。
蜂王!
叶晓晨眼睛一亮,当即轻轻将手伸了过去。
同时,他的通灵天赋也发挥了出来。
一般徒手捉蜂王,这可是一个技术活,很容易遭到蜂群攻击的。
他拥有通灵天赋,可以大大降低蜂群的敌意。
当他的手轻轻触及到蜂王的时候,顿时就感应到了蜂王意识的存在。
当他轻轻将蜂王捉住,放在手掌心的时候,蜂王没怎么挣扎动弹。
当蜂王被放入准备好的蜂箱中后,叶晓晨松一口气,他知道这群蜂是跑不掉了。
他拿起了斗笠,将里面的蜂团抖入蜂箱中。
叶晓晨将盖子盖上,打开了巢门,将原来蜂巢中的剩余蜂团驱散开来。
这样蜂团就不会继续回到蜂巢中,而是会追寻蜂王的气息,从蜂箱的巢门进入。
等到所有蜂群驱散之后,蜂巢彻底裸露在了叶晓晨的视野中。
蜂蜜还是比较充足的。
毕竟快要立秋了,蜂群肯定要准备过冬的食物。
他用一把水果刀,将一块块的巢脾割了下来,放入一个干净的塑料袋子中。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
他先处理了一下巢脾,将有蜂蜜的脾割了下来,至于剩下的,将会作为巢脾,放入蜂箱中。
由于所需的蜂蜜必须非常纯净,他采用的静置法,蜜脾中的蜂蜜自动流出来,沉淀下来。
这样可以保证蜂蜜不会有太多的杂质。
静置的蜜脾不说,叶晓晨将这次收的蜂群好好安顿了下来。
他的农场里种了这么多蔬菜,正好需要蜂群,而且,这些蔬菜都是精品蔬菜,想来采集的花粉酝酿出的蜂蜜,肯定也是不同凡响。
这样可以源源不断得为授粉蜂提供所需的蜂蜜了。
仅凭这一群蜂,肯定满足不了授粉蜂的需求。
静置后得到的蜂蜜,还需要经过特殊手段,进行提纯,最后能够得到的纯正蜂蜜不会太多的。
他准备这段时间,多收几群蜂来。
一连几天,叶晓晨都花了不少时间,去寻找蜂群。
收获不错。
足足得到了五群蜂。
期间,他将网店的几个订单处理了。
可能是酸菜的口碑逐渐从那些顾客的口中传扬开来,现在网店的生意也逐渐有了好转,每天都会出现几个订单的。
订单不多,却架不住价格贵啊。
一个订单就是四百多,一天网店的收入就是一两千块钱。
这还是纯利润,几本没什么成本,毕竟原料是自己的,酸菜制作根本不费什么功夫。
这样一来,仅靠酸菜收入,一月赚个四五万是没什么问题的。
农场。
五个蜂箱一字排开,放置在棚子里。
不时有蜜蜂飞近飞出的,甚是繁忙。
静置得到的蜂蜜,也积攒了大概三斤的样子。
此刻,在铁皮房子里。
叶晓晨正在提纯蜂蜜。
正常情况下,蜂蜜根本是无法提纯的,最多是减少杂质而已。
对叶晓晨而言,难度并不大。
锅炉内,装着所有的淡黄色的蜂蜜,看上去极为清澈澄明,有着淡淡的香气散发出来。
下方,煤气已经点燃,蓝色的火焰将****着锅炉底部,使得上面的纹理亮了起来。
蜂蜜已经变得温热起来。
加热蜂蜜,不能超过五十度,否则的话,就会破坏营养成分。
叶晓晨控制着蜂蜜的温度,保持着温热的程度。
他拿出一个玻璃瓶子,从中倒出了一种白色的粉末,称量了一下,精度到了毫克的地步。
他直接将这些白色粉末,倒入了锅炉中的蜂蜜中,然后用勺子搅拌了起来。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蜜蜂的颜色变得淡了许多,而且,在底部出现了一种乳白色的稠密液体。
过了一会儿之后,等到上面的蜂蜜颜色彻底淡化,就好像成了一种淡黄色的水一般。
没有一点蜂蜜的粘稠感。
反倒是在勺子上,黏上了一层乳白色的液体,就好像是胶质一般,拉成了一条长长的丝线,竟然没有断掉。
叶晓晨见此,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
很快,他将锅炉中的乳白色液体跟上层的淡黄色的水分离开来。
乳白色液体离水之后,很快变成了乳白色的晶体,就好像是冰糖一般。
叶晓晨将这些乳白色晶体称量了一下,总共一百四十多克。
“还真不容易啊。”
叶晓晨看到这么一点提纯的蜂蜜,很是感慨。
想要喂养授粉蜂,可不简单啊!
这提纯后的蜂蜜,还只是制作授粉蜂食物的原料之一而已。
接下来,还要配制出真正的授粉蜂食物才行。
其他的材料早就准备好了。
他将锅炉内胆清洗干净之后,就开始配制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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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叶莹
两个多小时后,一团银白色的物质被叶晓晨配制了出来。
这物质并不是晶体一类的固体,而是粉末状,轻轻一捏,就会变成细腻的粉末。
就好像是奶粉一般,却是银白色的,泛着金属光泽。
闻起来有一股蜂蜜的醇厚香味,极为独特。
“呵呵,这仙泉蜜粉的营养价值,比起一般的奶粉,可就要好上千百倍啊。”
叶晓晨微微一笑。
可惜,这仙泉蜜粉,常人不能食用,毕竟里面加入了仙泉之水,经过配制提炼之后,仙灵之气已经融入了蜜粉中。
可惜,这仙泉蜜粉的量并不多,估计也就三百克的样子。
他拿了一个干净的玻璃瓶,将这些仙泉蜜粉装入,密封了起来。
等到授粉蜂孕育出来,就能够用这种仙泉蜜粉喂食。
将玻璃瓶收入储存空间后,叶晓晨又将那个专用洒水器拿了出来。
由于锅炉要配制蜜粉,原本之前用来培养授粉蜂卵的培养液,就装入了这个专用洒水器中。
没办法,他手上能够盛装仙泉之水的器具并不多,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