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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呢?”
“嘿嘿嘿,我也没有。”郭润水打呵呵。
“我我我,将军,小的错了。”老蹄子扑腾跪下。
霍去病下马挥手,示意军队继续行进。“参军几年了?”
“十年……”老蹄子说道。
“两年。”郭润水抢着说,“将军,我们真的没有说……”霍去病的眼睛像鹰一样犀利,郭润水不禁打个寒颤:“说,说了。将军赎罪,小的再也不敢了。”
“闭嘴!”霍去病冷哼一声。“徐校尉,拖他出去,乱杖打死!”
郭润水半咧的嘴僵在半空中,脸色转眼变得煞白,开始哆嗦。
明珠也下了一跳:“将军,他只是说说话而已,没那么严重。”
“行军是拿自己的性命来走路的。把征战当儿戏,迟早会死在匈奴人手里,倒不如现在先早走一步。”霍去病眼睛都不眨一下。
郭润水就地被钳住,几个拿着军杖的将士出列执法。
明珠惊慌失措,不知是跑还好还是上前拦住才对。霍去病急忙下马来一把抱住她。
一杖下去,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响起,郭润水的眼睛瞪如圆钟,眼白上面布满血丝,脖子上的血管狰狞的鼓胀起来,几滴红的浓重的血水从鼻腔和口中溢出。
“去病!”明珠吓得大叫。
霍去病本能的搂紧了,想了想却又把她的头扳起,逼她面对这样的景象。“不许眨眼,看清楚了!”他说。
“不要,不要……”
长不见尾的队伍顺序经过,大半将士都目睹郭润水的杖死过程——霍去病特意把这番景象给他们看。看过的人或是心惊胆战,或是坦然处之,霍去病严酷的军法向这些新兵老兵展现的淋漓尽致。
他要的不仅是如疾风般的战略,还有苛刻的战争纪律。你可以指望跟着他永不战败,却休想指望他体恤士兵……
桌上摆了一只焦黄的烤全羊,肉的味道钻进鼻孔里,明珠突然觉得恶心。
霍去病亲自割了一块肉放到她碗里。
明珠在军队中的待遇特殊,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虽然同样是跋山涉水,艰苦行军,但明珠的吃住,马匹,却是和将军一般。之前晚上扎营时候明珠都是与赵破奴同营,说是明珠给赵破奴守夜,其实是他在保护明珠。明珠开始还觉得尴尬,在风沙和疲劳中长途跋涉久了,这种事情倒显得微不足道且习以为然了。
上午目睹郭润水惨死后,明珠情绪失控,霍去病把她放在身边,寸步不离。现在更是被霍去病拖入他的营帐,亲自看管,丝毫不顾及别人惊讶的目光。
“我不饿。”
“不饿也要吃。”
她木讷的夹几筷子青菜放在嘴边,却怎么也吃不进去,还是放下。霍去病结过她的饭碗,又一次端到她眼前。
“你不要再逼我,我真的吃不下。”明珠手拨开,“珰郎”一声他手里的碗摔到地上,饭撒了一地。
“不吃饭明天怎么会有力气?”他温怒。
“我想回去,我不想再这样了,我不想打仗……”
“闭嘴!”他把筷子一撂,语气变硬。
明珠低头抽泣,霍去病气的来回踱步。
“你知道,这种时候你哭也没用的。”他说。
若是平时出了事情,明珠一哭他便会软下来,但是,除了在战场上,在操练营里。那样的场合他一向对她严厉,越是哭他就越绝情。
可是这次她真的撑不下去了,她是一个连杀狗杀猫的事情都没见过几次的人,今日却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人有生龙活虎到乱杖身亡的全过程。前一刻还与她拌嘴的人下一刻就死在了自己丈夫的话下。
他久经沙场,杀人无数,可她不是。
她噙住泪,站起身来,挡在他面前。
“不许哭!”他与她面对面,停下步子。
她泪眼婆娑的直视他的眼睛,他避开她含泪的目光:“不能哭,听了没有?”
她要他看见,要他明白。她上前环抱住他的虎腰,脸颊在他的胸口摩擦:“我很难过,很难过……”眼泪噗噗的落在他盔甲的铁片上,声音里尽是哀求:“去病,不要这么凶。我已经很难过了。我不是不想陪在你的身边,可是我真的不行,我不是一个做军人的料,我害怕看见杀人!”她放声痛哭,一直以来的辛苦和委屈一霎间全部涌上心头。
他没有料到她这样的哀求。他不作声,慢慢的抱着她在毯子上坐下,轻轻拍打她的后背。她就这么坐在他的腿上自己抱头痛哭,止也止不住,直到声音哽咽,红着眼睛不断的抽泣。
……许久。
她抬头看他,他嘴角带着一点笑,眼睛中隐隐的露出宠溺。她环上他的脖子,吻他的唇。“你不讨厌我哭?”
“不讨厌。我喜欢你这样哭。”他的下颚在她头顶上轻轻磨擦。“现在好些了没有?”
“嗯。”她把身子紧贴着他,寻找温暖和安全。发泄过后,哭过之后的脑袋沉沉欲睡。
“这些事情是必须经历的,只不过给你提前了而已。更惨烈的以后有的是。我们就是出来打仗杀人的,怎么能不见血光。我没有时间让你慢慢来……可是,你答应陪着我的。不要回去。”他温柔的语气让明珠言听计从。
“嗯。”明珠闭了眼睛。
过一会儿,她又说:“去病,以后我难过的时候,你能不能不再训斥我,能不能就这样哄我。我会好受很多。我喜欢你对我好。”泪花又闪烁,下嘴唇紧紧抿着,仿佛诸多的委屈会一不小心溢漏出来。
他把头埋进她的颈窝里。
第 26 章
汉军骑兵虽人数众多,行军速度却毫不显慢,且行如蛟龙。
越是远离汉关,霍去病就越把明珠贴身带着,不分白日黑夜如影随形。一方面是照顾,另一方面是调教,交给她如何在沙漠中求生,如何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辨方向……
明珠的皮肤日益粗糙,手心里生出了茧子,渐渐习惯军旅的风吹日晒。以她一直以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状态,是很难接受这样的转变的。但是只因为霍去病对她施软不施硬,她就只能硬撑着。她贪恋他的温柔。
这几日军队行至一片戈壁,霍去病一直冷静的心态突然被打乱。打乱的原因不是敌人的突袭和骚扰,反而是这一路走的太顺了,有时候安静更可怕。
“不可能,”他悄悄在明珠耳边说道,“我们肯定是被人跟踪了。”
“那怎么办?”
“徐校尉,通知后面的大军就地驻扎,叫鹰击司马赵破奴来见我。”他回头下令。
明珠是出征以来第一次遇上大事,更是紧张。
不一会儿,赵破奴来领命。
“你带着前面的人假装迷路,不断徘徊,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领命。”
“诺。”
“明珠。”
“啊?”
“我要磨练你。”他说的云淡风清,明珠听得却是波涛汹涌。他嘴唇一瞥:“不要怕,有我在,你拿出勇气来。”
一个时辰后,赵破奴准时来领命。
“你们假装去探路,赵破奴带一百人向南走,高不识带一百人朝北走,遇到匈奴人就逃,假装落魄。我会带大军慢行,大约一日百里朝延居湖的方向走,装出疲惫的样子。你们明日午时之前与我回合。明珠你跟赵破奴一起。”
“可是,去病,我行吗?我……”
“我的女人,不是养在深闺的娇花弱草,而是一个能与我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女人。去吧。”
“诺。”明珠三步一回首的上了马。
赵破奴在明珠前面,他粗壮的身子体贴的为她遮挡些许的寒风。茫茫的戈壁滩上,干燥冷洌,即使如此,明珠的脸还是被吹得生疼。
一百个人行了数十里还是没有见到半个人烟,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们选了个地方扎营。
明珠倚在营帐旁边搓脸,赵破奴一拐一拐的走过来。
“放心吧,夫人,将军所言自有他的道理。您不必担心。”
“嗯,我只怕自己会不争气。”
赵破奴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给明珠:“这是上回和将军打仗的时候将军赏的。送给夫人防身吧。”
明珠接过来,是一把镶金线的弯刀,刀柄上刻着弯弯曲曲的文字。
“是匈奴文字吗?”
“准是吧,上回抢休屠王金人时候拿的。好看又好使。不过样子太娇气,不适合俺。我看倒是夫人是起来更适合。随身匕首,塞进靴子里更好。”
“谢谢你。”明珠对他满是胡桩的粗脸添了几分好感。
篝火兹兹作响,少了霍去病明珠就少了一点安全感,少了一个依靠。赵破奴憨厚的坐在身边天南地北,多多少少给了明珠一点温馨。
说着说着,赵破奴慢慢停住,手慢慢摸起身边的弓箭。
“有人接近了。”他说。
“怎么办?”明珠把金刀塞进靴子里。
“莫慌,”他站起来,“再等一会儿。”
明珠禀住呼吸才听到远处那么一丁点儿絮絮的前进声。声音渐渐清晰,赵破奴估计好了距离,扬声大喝,许多汉军扔下火把四处逃窜,还有一些却急速上马,整装待命。
明珠和赵破奴从营帐中间骑马奔出,带着一批士兵假装向相反的方向逃窜。
几十个匈奴大汉恶浪一般追上来,一路叫嚣,马蹄声和呼喊声交织,在漆黑的戈壁滩上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黑色的风在呼啸,两拨人马在广袤的戈壁上追逐,奔出几十里。
汗血马的颈部渗出啧啧的血汗,明珠手里的缰绳也渐渐变得滑腻。
突然,前方一道红影疾驰。一个红衣女子带着数十个匈奴大汉迎面奔过来。
后面的穷追不舍,前面又突然被劫。
赵破奴和明珠只好渐渐停下来,与红衣女子面对面。月亮升起来,灰蒙蒙的戈壁滩和一众黑甲骑兵的衬托之下,红衣女子站在中间如众星捧月。
她脸上的面纱微微浮动,开口竟是沙哑的汉话:“苍狼在哪里?”
一个匈奴头子上来在她身边用匈奴话报告什么。
她点点头,呵呵朗笑,回头即对赵破奴说:“你是领头的是不是?”
“姑娘是何方神圣?怎会与我们为难?”
“笑话。我是谁?怎会与你们为难?我当然是匈奴人,自然是要与你们打仗。明知故问。”
“姑娘的队伍穿的都不是军装,可见姑娘不是匈奴军人。”
“大匈奴老幼皆兵,草木皆兵,没有兵民之分。只有你们汉人才这么斤斤计较。”她冷哼一声,言语之间带着不屑。身下的马匹微微向北动了几下。
赵破奴吃了个闭门羹,不再接话。
“你已经被我围困了,就要听命于我。强者生存。你们互相搏斗,最后赢得那个人就可以走了。”
“不行。”赵破奴看了明珠一眼。
“你敢跟我顶嘴?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她的额头和下半边脸全都围在纱巾之中,只有两只眼睛楼在外面,像狼一样透出杀气。
赵破奴与明珠对视一眼,马鞭一挥,两人从红衣女子的身边冲出去,一路向南。身后几个顽强的汉兵跟随,为他们挥刀断后。
明珠骑的是汉血宝马,这会儿受惊吓后扬蹄狂奔,速度比起刚才更为迅猛,赵破奴的马匹不算极品,骑术确是首屈一指。不一会儿两人就把匈奴大汉甩在了后面。
转过一个山包,明珠刚要松一口气,谁知道红衣女子却从侧面又杀了过来。她对这片土地念熟在心,赶上明珠和赵破奴不过是抄几个近路而已,自然不在话下。
她直奔赵破奴而去,手里的马鞭一挥,目的是赵破奴的要害。
赵破奴抬起佩剑挥挡,手背便受了她结结实实的一鞭,她回力,他的佩剑被甩出几丈。赵破奴的马嘶叫几声,奔跑的更为急速。红衣女子的第二鞭又从后面上来,缠住赵破奴,企图带他落马。
正纠缠不开的时候,一个骑兵忽然而至,金色的匕首轻轻一划,马鞭断成两截。明珠脚缠马镫,侧身靠近赵破奴从他的后面又是一划,身上的马鞭割成几段依次滑落。
红衣女子看见金匕首大为吃惊,当她看见明珠的脸的时候,更是一幅不能相信的样子。
明珠与赵破奴趁机逃脱。
马蹄声远去,月光下面的戈壁滩渐渐归于平静。
烈日当头,明珠远远的就看见霍去病帅了数千人缓缓前进。
高不识带领的一百人已经完数归队。明珠和赵破奴一行百人因为昨晚的一场追杀,回来的只有二十来人。来不及歇脚,赵破奴便把昨日的详尽一一说给霍去病听。
“红衣女人?”
“是,还口口声声要找苍狼。”
“苍狼?”
“苍狼就是你。”明珠插口说道。
“我为什么是苍狼?”霍去病不解。
“匈奴人给你起的外号。”
霍去病并不感兴趣:“随她吧。她应该会追随你们过来。现在我们人多势众,她不敢贸然行事。但是在往前走一段就不是戈壁滩了,会有不少山谷。传令下去,军队警惕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诺。”赵破奴领命退下。
霍去病的五千人前部队先行,高不识带领剩下的主力后部队在后缓进。
戈壁滩的乱石之间渐渐有草树长出,看来要出这片荒芜之地了。明珠突然想起了什么。
“去病,你看着把匕首是怎么回事?”明珠掏出金线刀。
“是上回抢休屠王祭天金人的时候,顺手拿的。”
“红衣裳的女人好象对和把刀有渊源。她当时见了这把刀,眼神就不对了。”
霍去病端量片刻:“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年春天,我和一个女人在休屠王的帐子里打过一仗。杀了她一千个手下。这把刀是她的。”
“怪不得,人家来找你算账了。”
“是啊,她说要报仇的。这女人也是条汉子,就是性子太烈了。”霍去病一笑。
说笑间,青绿的颜色逐渐进入视野。草原出现在眼前。
“等一下又一场硬仗要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他说。
“诺,将军。”明珠收起金匕首。
果然不出霍去病的预料,出戈壁滩没多远,刚进山谷,便看见山头上人影攒动。估摸着有两千多人,一字排拉弓搭箭,只等一声令下。
“他们在上我们在下,太不利了。”霍去病把明珠揽到身后。他高声下令,只见所有的士兵把盾举至头部,做上袭击防守。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让明珠的耳朵微微发震。五千士兵用盾牌组成数十个盾城!盾城成45度角倾斜,迎面对向敌人的方向。
霍去病带着明珠来到其中一个的最后面,这里安固一如城墙。
训练有致的士兵和马匹组成的巨大盾城慢慢前进,箭像雨点一样的落下来,密不可分。偶然有马匹受了惊吓,跳出安全的地带,人和马就立马变成刺猬。落空的位置迅速补上,速度不受影响,甚至也不会有人去理会那血肉模糊的人与畜。这比郭润水的死又不知道残酷了多少倍。
这时候的分心,即是送命。且不得好死。
明珠集中精力躲在霍去病的庇护之下,跟上他的速度。她感激霍去病让她目睹了郭润水的惨死,现在她才能这样理智不至于疯狂。
箭雨戛然而止,千骑马由山包上奔驰而下。
霍去病断然把军队分成两部,只等匈奴人冲下山坡,便把他们包在中间,进行围攻。若是人少,这样就会等于是被敌方分之而逐个攻破;若是人比对方多,尤其是多两倍以上,就是减少我方伤亡的战术。
红衣裳的女子,大喊着匈奴话,直冲过来。
“将军小心,她说她要亲手拿下你!!”赵破奴喊道。
“哈哈,没错!苍狼是我的,任何人不能动!”红衣女子用汉话说。
骑的近了,红衣女子放慢下来:“你还认得我吗?霍去病?”
霍去病不语,策马奔至她身边,拔剑直刺。红衣女子仰身侧开,“我是哲尔索,休屠王的公主。”她拉下面纱,嘴角微笑,像是要等待一个拥抱一般。“啊!”她斜身跳下马,腹部的血从手指流出来。
霍去病手握带血的剑,驾马追上来,“打仗就打仗,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眼睛,乌黑的睫毛上卷,睫毛上已经有泪光点点,她宽阔嘴唇的嘴唇似合非合。
“将军,不要!”明珠拦住霍去病。
一道目光直射到明珠的脸上,明珠与她相望。明珠与霍去病……明珠与她……那是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直觉告诉了她难以置信的悲痛。
一个匈奴汉子趁机捞起落地的红衣女子,驾马逃离。
“拿下她。”霍去病喝道。
“不要,不要。”明珠死死抓住霍去病的手不放。
匈奴敌不过霍去病的黑甲骑兵。纷纷跟着主人落荒。
钢铁和男人混合成的群队里,她的一身红衣仍然灿烂如血。只有她不肯转过的脸上写尽了失落。
明珠轻喃:哲尔索……
第 27 章
“说说吧,你怎么想的?”霍去病问道。
明珠跪在他的几案前默然,营帐里只剩下火烛吱吱燃烧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