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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论史合集-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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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容易等到李回出门,小王急忙跪在街道的左边求见。在道路左边跪拜是古时留下来的一种礼节,古时候的车辆上尊贵的人坐在左边,所以迎接的人要在左边跪拜。毕竟是二十多年过去,成年人老了小儿成了壮年,李回当下还没反应过来,经过小王一番解释这才明白自己面前的人是当年房东的儿子,于是便问了小王的住处派人送去些钱币粮食和生活用品,先保证衣食无忧再图后事。 
  十多天后,小王被安排在大理寺去当评事,一个主管评判案件的从八品官员。当他去吏部领取委任官职的文凭时,人家告诉他到大理寺这样的部门去上班必须要有人担保,这个担保人或者是大理寺的官员,或者是朝廷中资历清白的五品以上官员。小王在大理寺不认识人,家里又是种田为生在朝廷中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想来想去还得去找李回。 
  小王又在路上拦住了李回,听完原委李回问小王有没有写下担保状,回答是没有,李回又问带没带空白的纸张,小王说也没有,走在半路上的李回要想写张条子还真难。不过这个问题还是在现场就解决了,小王的袖子里塞着那份从吏部取来的委任文书,李回就在文书左边末尾处写下一行字: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平章事李回识。唐朝的时候非尚书、中书、门下三省长官的官员行使宰相职务时叫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平章事。写完之后李回对小王说,你到大理寺报到时告诉那里的负责人,我这个平章事也算是清资朝官。 
  当一个官员上班需要担保时,宰相当然是可靠的保人。 
  当了宰相少不了有亲戚朋友求助,元载在位的时候就有一个亲戚找上门来,这亲戚已经步入老年,听说元载发达了就赶到京城想弄个官干干。老汉住在宣州,临走前卖掉了自己的住房,看来是孤注一掷了。不过事情办的并不顺利,元载觉得这老汉实在不是当官的料,就说我写上一个条子你到河北幽州去。老汉很不高兴,但是又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拿着条子上路。快到幽州的时候,老汉越想越懆气,俺倾家荡产到京师找你办事,你不办倒也罢了至少该给些银两吧,如今什么都没落下,只写了一张条子,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转念一想,要是这张条子上的言词诚挚写些好话咱也认了,起码可以拿着条子向人夸耀说宰相大人和俺的关系非同一般,算是精神上的财富。想到这里老汉拆开信封取出那张纸条,不看还好一看那是火冒三丈,这条子上只写了两个字:元载。这不就是一个人签名吗,老汉觉得是被耍弄了,一气之下真想转过身返回京师去找元载理论。 
  冷静下来一想返回京师谈何容易,这一路走了几千里钱也花的差不多了,如今幽州近在咫尺,不如就当是瞎猫碰死耗子去试上一试。老汉进了州府对办事员说是元相公让俺来的,办事员说有相公的亲笔信吗?亲笔信当然是有的,但那上面什么都没写,老汉底气不太足,轻轻地答了一声:有。 
  听说有元载的亲笔信,办事员急忙汇报给判官,判官不敢怠慢立即让人去请示幽州主帅。不一会儿就有一个高级别的军官前来说是有请相国书信,军官拿着一个精制的小盒子,元载的信被放在这个盒子里送给主帅。下来的事情足以让老汉心满意足,他被安排在高档的招待所内,每天好吃好喝的管上。这样一直呆了近一个月,老汉说俺要走了,幽州方面说您不能空着手回去,送您一点薄礼不成敬意。 
  薄礼不薄,是用车拉来的,整整一千匹绸绢。老汉喜出望外,没想到元载的一个签名能有这么大的作用。 
  王智兴是武将,长期镇守徐州,后来被授予侍中的官衔,如果是真侍中那就是宰相,但王智兴这个侍中搀水严重,这是朝廷为了安抚一方方镇的主帅而授予的使职,就是说只享职称没有实际权力。有一段时间王智兴离开方镇回到京师待业,一个亲戚要参加吏部的铨选,铨选就是根据才能授予官职。亲戚找到王智兴让他给吏部打个招呼,王智兴说我这个侍中是虚的不管用,亲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王智兴只好给吏部侍郎写了个条子。很快吏部就派人将这个条子送了回来。 
  当然不是原样退回,在条子的后面吏部写下了关于王侍中条子的办理情况:您所推荐的人选和拟授官职已经办理完毕,还盖着鲜红的吏部大印。 
  王智兴对此的评论是,想不到这个侍中也有些用处。 
  魏征也写过条子。 
  魏征在史书的记载中呈现的是一个严肃的形象,经常呛的皇帝说不出话来,不过他有时候也会做上一个有趣的试验。 
  话说这一天魏征正在午休,听见窗户外面有两个人正在讨论一件事,从说话的声音判断这两个人是自己手下的职员。 
  这两个职员讨论的议题颇为重大,具体的说就是一个人的荣华富贵是由谁决定的。职员甲的观点是我们的官职大小是屋子里那个老头决定的,而职员乙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一个人的一切都是上天决定的官职当然也不能例外。 
  魏征对这个议题很感兴趣,决定让实践来检验一下,他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几个字:请给送信人安排一个好官做,然后装进信封里封好了,随即找来职员甲说你亲自把这封信送到吏部去。 
  第二天吏部传来消息,职员乙已经被授予官职。魏征很奇怪,明明是职员甲去送的信,这好事怎么落在乙的头上,他把甲乙二人找来询问,这才搞清楚真相。原来昨天职员甲拿着魏征的信出门时忽然感到心口痛,实在是走不了路,但想到领导交办的任务不能耽误,就请职员乙友情帮助。职员乙把信送到了吏部,吏部的人打开信看过之后记下了送信人的姓名,并坚决贯彻了宰相的指示。 
  魏征这件事见于《朝野佥载》,在宋朝人吴曾的《能改斋漫録》中也有一件类似的事: 
  (宋)仁宗尝御便殿,有二近侍争辩,声闻御前。仁宗召问之,甲言贵贱在命,乙言贵贱由至尊。帝默然,即以二小金合,各书数字藏于中。曰:“先到者,保奏给事,有劳推恩。”封密甚严。先命乙携一,往内东门司。约及半道,命甲携一继往。无何,内东门司保奏甲推恩。仁宗怪问之,乃是乙至半道,足跌伤甚,莫能行,甲遂先到。 
  《朝野佥载》的作者张烙谔菩诳衅冢笤际窃诠�730年左右,而《能改斋漫録》则成书于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也就是公元1157年,相隔近五百年可两段故事却相差无几,大概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吧。 一时疏忽——唐时轶事之四十五     
  退朝之后,官员张衡骑马走在洛阳城的大街上,从他的面部表情上可以看出心中的愉悦。 
  刚才上朝的时候皇帝给大家带来一个惊喜,宣布只要不是在政治上犯有严重错误,每个官员都可以提升一级品阶。这个喜讯对于张衡来说意义就更大,在此之前他的品阶是正四品,提升一阶就可以进入三品序列成为朝廷的高级官员,穿上紫色的官服戴上金龟袋。 
  大概是清晨上朝时走的太急没顾上吃东西,这会儿张衡感到饿了。其实当年太宗皇帝已经注意到官员们的饮食健康问题,早早的就要赶来上朝遇上事情比较多朝会结束时就快到中午了,肚子里的食物也基本上消化殆尽,太宗皇帝体贴人情作出了决定:官员们下朝之后可以在本部门免费享受一顿工作餐,因为是“朝者食之廊庑之下”所以叫做“廊下餐”。这种工作餐又扩大至地方县一级政府部门,中央既然加餐了,地方政府部门也要一视同仁。据唐玄宗年间编纂的《唐六典》记载,每逢节日朝廷工作餐还会增加应景食品,正月初七和三月三是煎饼,正月十五是糕糜,寒食节是糖粥,五月五是粽子,九月九是糕。 
  如果张衡吃了加餐就不会饿肚子,反过来说张衡的肚子饿了就表明他没有加餐,总归是某一方面出了岔子,放下其中的原因暂且不谈,眼下的问题是先吃点儿东西垫一垫肚子。洛阳街头市场繁荣,路边就有卖蒸饼的,张衡买了一个蒸饼骑在马上边走边吃。不巧的是,张衡这种举动被一位路过的御史看见了,这位负责监察官员行为的御史对工作认真负责,回去之后便写了一份报告,弹劾张衡在大街上吃蒸饼的行为有违于官员行为准则,损害了朝廷官员在广大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弹劾状报送到武则天那里,武皇批示:“流外出身,不许入三品。” 
  张衡的三品官阶就这样像煮熟的鸭子从锅里飞走了。 
  说起来一位领导干部在下班的路上吃些零食并不是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没有反对皇上没有反对朝廷没有贪赃枉法没有滥用权力,张衡之所以撞上霉运和他的出身有关。 
  张衡是从令史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令史指的是朝廷各部、台中的低级事务员。从隋朝开始令史就不再被列入官员的品级,到了唐朝一品到九品的官员是流内,没有被列入一到九品的是流外,人们常说官吏,流内是官,流外是吏,令史就是吏。隋朝时令史很少有人能够成为品级官员,就有了“老吏抱案死”的说法。进入唐朝后令史的身份依旧很低,武德中期,唐高祖李渊初定天下,经济有待恢复,首都长安物价很贵,那些有志于参加工作的人宁肯落选也不愿意去当令史,嫌这种职业是两低一高,既待遇的名气低工作强度高。朝廷不得不把外地州县的办事员调到中央各部当令史,为了稳定这些人的情绪还规定成绩突出者可以破格提拔为流内的官员,叫做入流。 
  至少在唐朝的前期,官和吏的身份还是保持着很大的差别,流外吏出身的人不被人们看好。开元年间,进士薛据向吏部提出要去当万年县录事参军,引起在京流外官吏的强烈不满,他们集体到宰相那里请愿,说京兆赤县的录事参军本来是我们这些人盼望的美差,如果让进士出身的人占据了,我们简直就是手足无措了。万年县的录事参军是从九品,属于流内最低级别的官员,这种职务尚且引起流外官吏这么大的重视,可见他们升迁之难。当唐玄宗要让牛仙客当宰相时,大多数官员包括宰相张九龄都表示反对,反对的理由之一就是牛仙客是吏出身。张衡受到额外的“照顾”就是因为他出身于流外的令史,所以武则天要说“流外出身,不许入三品”。 
  张衡疏忽的后果不算严重,顶多是升不了官,有一个负责传送皇帝敕书的驿使的一次疏忽却断送了吏部尚书张嘉福的性命。 
  公元710年六月是一个多事之月,先是唐中宗李显中毒身亡,下毒的是他亲生的女儿安乐公主。李显也是大不幸,被自己亲生母亲武则天压着提心吊胆的过日子,好容易否极泰来又被宠爱的女儿毒死。接下来是韦后想独揽大权体验一下婆婆当年的风光,韦后和武后相比相差甚远,孟子说:“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能世者”,武则天至少属于能世者,而韦后顶多是成则王侯败则贼寇,更何况她遇上了一个血气方刚的侄子李隆基。李隆基带着人冲入皇宫杀了韦后,让自己的父亲李旦当了皇帝。 
  新政权登基后要做的一件大事就是追查和韦后有关的人和事,被韦后任命为宰相的张嘉福就是被追查的余党之一,况且李姓家族的人们不会忘记当年就是这个张嘉福指使王庆之面见武则天,哭着嚷着要废掉李姓皇嗣立武承嗣当太子,而当初要被废掉的皇嗣正是现在刚刚登上皇位的唐睿宗李旦。 
  此时张嘉福奉了韦后的命令担任河北巡抚使去稳定当地的局势,正在赴任的路途上,一份敕令从长安发出,送达的地点为河北武涉的驿站,敕令的内容是当张嘉福到达驿站后立即宣布圣旨将他斩首。第一份敕令发出之后,事情起了变化,张嘉福可以不死了,于是第二份赦免令又被紧急送往武涉。唐代官员赴任时有着行程的规定,骑马一天走七十里,而敕令这样的紧急文书一天要行五百里,如果这两份敕令都能准时传送的话会在张嘉福之前送到驿站,这样张嘉福就可以跪在地上谢皇上不杀之恩。但是张嘉福没有能活下来,他在武涉驿站被斩首,所谓阴差阳错。岔子就出在负责传递第二份赦免令的驿使那里,“使人马上昏睡,迟行一驿,比至,已斩讫。”就是说这个驿使在半路上睡着了,耽误了一站的行程,等他赶到武涉驿站时,张嘉福的头颅已经被打包准备带回京师履行查验手续。 
  驿使工作疏忽没有按期到达指定地点当然有惩罚条例,晚一天打八十杖,两天是一百六十杖。八十杖挨过人还能活,张嘉福却是无法起死回生了。 
  我们再把目光集中到一个县城,贞观中期一个消息在冀州武疆县引起轰动,县丞尧君卿在审讯犯人时不幸身亡,人们迫切的想知道县丞之死是以身殉职还是出于意外。 
  关于尧君卿之死的正式版本是这样的,这位副县级领导的坐骑被人偷走了,对于一个县来说丢失一匹马算不上大案,但副县长丢了马就是大案,有关人员抓紧侦破,很快就将盗马贼抓获用木枷锁住。尧君卿要亲自审问犯人,他指着盗马贼的脸大骂到,你这个老贼吃了老虎胆,竟然敢偷我的马! 
  那盗贼也没回话,举起木枷就朝尧君卿的头部猛击,尧君卿疏于防范当场被砸了个正着,“脑碎而死”。 
  如果世上真的有神魂的话,相信尧君卿在另一个世界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应该是:疏忽啊疏忽!俺怎么没想到他会用枷砸过来呢。 
  有一个告状寡妇也是一时疏忽。 
  河南尹李杰接到一件案子,告状的人是一个寡妇,原告自诉他的儿子不孝。唐代子女对父母不孝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还有可能触犯死罪,那个时候“十恶”之罪中的第七条就是不孝。李杰下令将那个不孝之子抓到大堂上审问,被告没有为自己辩解,只是说我得罪了母亲现在只求一死。李杰对那个寡妇说,你寡居在家,身边只有儿子这一个亲人,现在告他不孝如果罪名成立他是会被处以死刑的,你不后悔吗?寡妇态度坚决的表示,这个逆子本身就无法依靠,他对亲生的母亲都不尽孝道,根本就没什么值得可惜的。看到寡妇态度如此李杰随即告诉她赶快去买一口棺材准备盛放儿子的尸首。寡妇告赢了官司,满意的离开河南府大衙去买棺材。 
  如果事情就这么简单,这个河南尹就太好当了,李杰并非平庸之辈,开元初年唐玄宗任用贤良,有四个官员被人们称为“一时之选”,李杰就是其中之一,另外三个人分别是中书令姚元崇,侍中宋璟,御史大夫毕構。实际上当作为被告的儿子在大堂上说出只求一死的话时李杰就对案子产生了怀疑,而那个寡妇坚决要置自己儿子于死地的态度进一步确定了这种怀疑。当那寡妇满意的出门去买棺材时,李杰让人紧随其后暗中监视。 
  果然不出所料,寡妇一走出河南府的大门,就有一个道士迎了上来,那寡妇对道士说,事情办妥了。 
  寡妇买了棺材回到衙门,李杰这个时候还是期望着寡妇能够悔过,他再三的劝寡妇撤回申诉,但对方态度如初。看到事已如此,李杰使了个眼色,那个站在门外等待的道士被当场按住押到堂上讯问。第一个回合下来道士就招了,他供述说自己和那个寡妇勾搭成奸,有一次正在快活时被寡妇的儿子撞见并且斥责了他们,于是就有了除之而后快的想法。 
  李杰判定,儿子立即释放,寡妇和道士当场杖死。那口棺材也没退货,李杰说既然这两个人生前勾搭,那么死后就成全他们将二人放进这一口棺材里面。 
  寡妇的败露表面上是疏忽大意不该那么着急的把事情的结果告诉道士,实际上反映出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领导与下属 
  领导与下属之间的事情有悲剧也有喜剧,悲剧残酷,有违于和谐,还是讲些轻松的事情,反正现在也不讲究把笔当作刀枪使了。 
  延陵县在今日的江苏句容附近,唐朝的李封在延陵当县令时对待犯错误的下属不打不骂,而是采取一项很另类的惩罚措施。李县令那里备有一些绿颜色的头巾,哪个下属犯了错误就取出一条让其裹在头上,错误犯的重多裹些日子,犯的轻少裹些日子。绿头巾从汉代起就是下等人裹的,到了唐代仍然是这样,所以每当犯了错误的官吏裹着绿头巾在延龄县走来走去时,人们都会露出鄙视的目光甚至在背后指指点点。舆论的压力是很大的,县里的官吏们都把这当做莫大的耻辱,私下里相互警告说可别戴上绿头巾。 
  自从李封采取了这项措施后,延陵县的各项工作都走在全州的前列。 
  到了元、明的时候,绿头巾成了娼妓家男子的专用品,最终演化出绿帽子一词。 
  唐高宗时期,邢州刺史权怀恩调任洛州长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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