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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本公司,除要求本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外,还要求支付罚息等费用。由于以上情况,本公司在20×2年12月31日确认了一项负债22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在利润表中,所确认的3万元“管理费用”应与公司发生的其他管理费用合并反映;所确认的19万元“营业外支出”应与公司发生的其他营业外支出合井反映。
'例4'A公司欠B公司货款100万元。按合同规定,A公司应于20×1年10月10日前付清货款,但A公司未按期付款。为此,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1年12月10日,一审判决A公司应向B公司全额支付货款,并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货款延付期间的利息3万元;此外,还应承担诉讼费1万元,三项合计104万元。A公司不服,认为B公司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原来约定条款的要求,并因此向B公司提出索赔要求,金额为20万元。截止20×1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在审理当中。
A公司:
在本例中,虽然一审已经判决,但A公司不服,因此不能认为诉讼事件已结束。一审判决结果表明,A公司因诉讼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该现时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并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一审判决日确认一项负债。
20×1年12月10日,A公司应作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10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 3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40000
A公司反诉B公司能否胜诉,只有等判决后才能确定。如果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当时的情况,A公司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很可能胜诉,那么,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预计负债和或有资产
本公司欠B公司贷款100万元,因本公司认为B公司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原来约定条款的要求,故到期未付。为此,B公司向×××法院起诉本公司。20×1年12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应向B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货款,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货款延付期间的利息3万元,以及诉讼费1万元,三项合计104万元。本公司不服,反诉B公司,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如果A公司缺乏充分的理由说明其很可能胜诉,则不应对相关的或有资产作出披露。
B公司:
一审判决A公司败诉,为此,B公司获得了收取罚息和诉讼费的权利。从谨慎的原则出发,除非A公司服从判决结果,不再提起诉讼或反诉,否则不应确认一项资产,只能作相关披露。事实是,A公司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起反诉,因此,对胜诉可能获得的资产4万元,B公司只能在20×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往中作出披露。对于A公司提起反诉是否导致B公司承担现时义务,B公司应作仔细判断。如果认为A公司很可能胜诉,由此造成B公司发生的损失也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则B公司应确认一项相关负债。否则,只须作出相关披露即可。假定B公司判断A公司可能胜诉,则应作如下披露:
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A公司欠本公司贷款100万元,因认为本公司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双方原来约定条款的要求,故到期未还。为此,本公司向×××法院起诉A公司。20×1年12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要求A公司全额偿还本公司货款100万元,同时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支付货款延付期间的利息3万元,以及诉讼费1万元。A公司不服,反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赔偿损失2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例5'A公司为一家中型塑料加工企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净化就排出厂外,对周围村镇居民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害。为此,20×2年8月12日,A公司周围村镇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4000万元。直到20×2年12月31日,该诉讼案尚未判决。
在本例中,A公司周围村镇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受到损害,是由于A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注意污染整治所致。因此,在20×2年12月31日可以推断,以往的排污行为使A公司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A公司(因为很可能败诉)。由于此案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居民的身体受到损害程度如何确定等),且正在调查审理中,因此还不能可靠地估计赔偿损失金额。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一项或有负债,具体如下:
“或有负债:
本公司因生产经营过程中没有注意污水净化,致使周围村镇居民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赔偿40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例6'A公司是一家管理软件开发商,所开发产品正处在试销阶段。据预测,产品的市场前景很好。B公司是一家财务软件开发商,从市场上购得A公司试销的产品。经分析测试,B公司认为A公司产品中的主要技术部分含有其研究并申请成功的专利技术,但此前,A公司并未征得其同意。为此,20×2年10月5日,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A公司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A公司立即停止产品的试销并向B公司一次性支付使用费1000万元。A公司认为其开发的新产品并未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并于20×2年11月2日向法院反诉B公司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B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200万元。直到20×2年12月31日,两起诉讼均未判决,尚在审理当中。
A公司:
在本例中,A公司是否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要看其产品是否确实侵犯了B公司的专利权。
(1)20×2年12月31日,如果根据有关分析、测试情况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认为新产品并没有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则说明A公司很可能胜诉。同时,也说明A公司反诉B公司一案很可能胜诉。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作如下披露:
“或有资产:
20×2年10月5日,B公司状告本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新产品(××软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赔偿1000万元。但是,本公司认为,所生产并销售的××软件并没有侵犯B公司的专利权。为此,本公司已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反诉B公司侵犯本公司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不好的影响,要求B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200万元。截止20×2年12月31日。两起诉讼尚处在审理当中。”
(2)20×2年12月31日,如果根据有关分析、测试情况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认为新产品很可能侵犯了B公司的专利权,则说明A公司因开发生产并销售新产品而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假定A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51%,胜诉的可能性为49%;如败诉,估计要赔偿950万元(含对方支付的诉讼费10万元)。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确认一项负债,并在报表附注中作相应的披露。但考虑到作充分披露预期会使A公司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A公司在作相关披露时,可以只说明诉讼形成的原因。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100000
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 940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9500000
由于很可能败诉,从而导致A公司对B公司的反诉也可能败诉。但如对此作充分披露,则预期会使A公司在诉讼中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为此,A公司在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应作如下披露:
“预计负债:
20×2年10月5日,B公司状告本公司开发生产并销售的新产品(××软件)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赔偿1000万元。本公司对此提出了反诉。截止20×2年12月31日,相关诉讼尚在审理当中。”
B公司:
同样地,B公司提起的诉讼是否会胜诉,依赖于A公司产品是否确实侵犯了其专利权,结果将由法院的裁决确定。
(1)20×2年12月31日,如果B公司根据新的分析、测试结果及法律顾问的意见,推断A公司的新产品可能没有侵犯其专利权,刚说明B公司可能难以胜诉。根据本准则的规定,B公司不应在会计报表附在由披露与诉讼有关的或有资产。同时,由于情况发生变化,B公司可能在A公司的反诉案中败诉。鉴于作充分披露预期会使其在诉讼中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按本准则的规定,B公司可以只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A公司欢天喜地其反诉的事实和原因。
“ 或有负债:
20×2年10月5日,对A公司生产和销售××软件侵犯本公司专利权一事,本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坚持认为其开发的新产品未侵犯本公司的专利权,遂于20×2年11月2日向法院反诉本公司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本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200万元。目前,相关的诉讼均正在审理中。”
(2)20×2年12月31日,如果B公司根据最新的测试情况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进一步推断A公司开发的新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则说明B公司很可能胜诉。根据本准则的规定,B公司应在其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诉讼形成的或有资产。同时,由于情况发生变化,B公司很可能在A公司提请的反诉案中胜诉。根据本准则的规定,B公司也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此作详细披露。
“或有资产:
20×2年10月5日,对A公司生产并销售××软件侵犯本公司专利权一事,本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立即停止产品的生产和试销,并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使用费1000万元。A公司认为其开发的新产品未侵犯本公司的专利权,并于20×2年11月2日向法院反诉本公司。目前,相关的诉讼均正在审理中”。
'例7'20×2年9月2日,B公司委托某银行向C公司贷款500万元,期限二年。由于经营困难等原因;C公司无力偿还B公司贷款。为此,B公司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C公司。20×2年11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B公司胜诉,责成C公司向B公司偿付贷款本金和利息572万元,并支付罚息及其他费用18万元,两项合计590万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C公司未履行判决。直到20×2年12月31日,B公司尚未采取进一步的行为。
B公司:
在本例中,虽然一审判决B公司胜诉,将很可能从C公司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及其罚息等590万元,但是,由于C公司本身经营困难,此笔款项是否能全额收回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基于稳健原则考虑,B公司不应在20×2年12月31日将罚息等其他费用18万无确认为一项资产(假定B公司已确认正常的利息收入72万元),而只能将很可能获得的这笔额项作为或有资产披露,具体为:
“或有资产
20×2年9月2日,本公司委托×××银行向C公司贷款500万元。 C公司逾期未还。为此,本公司依法向×××法院起诉C公司。20×2年11月10日,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并可从C公司索偿款项590万元(含贷款本金500万元和利息72万元,以及罚息等其他费用18万元)。截止20×2年12月31日,C公司未履行判决,本公司也未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C公司:
一审判决结果C公司败诉,表明C公司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这项现时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这项现时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590万元)。此时,C公司应确认一项负债,并在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0×2年11月10日,C公司应作如下分录(假定应承担的诉讼费为5万元):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50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 13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80000
在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C公司应作如下披露:
“预计负债:
由于本公司借款逾期未还,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2年11月10日,法院一审判决本公司败诉,并责成本公司除向B公司偿付贷款本金和利息572万元,还需支付B公司罚息等其他费用18万元,两项合计590万元。为此,本公司于20×2年11月10日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18万元”。
'例8'20×2年7月20日,A公司委托某船运公司为其运送一批商品,并办理了运输保险。在运送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货物损失约500万元。就理赔一事,A公司与保险公司未达成一致。为此,20×2年11月30日A公司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直至20×2年12月31日,案件尚未判决。
在本例中,A公司获得理赔是确知的,但由于诉讼尚处在审理过程中,因此,A公司还无法确知是否可以获得要求的理赔。按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作如下披露:
“或有资产:
本公司委托×××船运公司运送一批商品。在运送途中,因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约500万元。20×2年11月30日,本公司就理赔一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直至20×2年12月31日,有关诉讼正在审理当中。”
'例9'20×3年11月2日,A公司因与B公司签订了互相担保协议,而成为相关诉讼的第二被告。截止20×3年12月31日,诉讼尚未判决。但是,由于B公司经营困难,A公司很可能要承担还款连带责任。据预计,A公司承担还款金额200万元责任的可能性为60%,而承担还款金额100万元责任的可能性为40%。
在此例中,A公司因连带责任而承担了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本准则的规定,A公司应在20×3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负债200万元(最可能发生金额),并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 2000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2000000
(以上假定A公司不负担诉讼费)
在20×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A公司应作如下披露:
“预计负债:
B公司因借款逾期未还被×××银行起诉。由于与B公司签有互相担保协议,本公司因此负有连带责任。20×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200万元。目前,相关的诉讼正在审理当中”。
'例10'20×2年4月12日,A公司与某外商签订了一项商品销售协议,价值3000万美元。20×2年9月29日,A公司将商品发往约定的港口。但是,外商认为,A公司所提供的商品在质量、规格方面不符合协议要求。双方协商不成,A公司遂于20×2年12月2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行政仲裁,要求外商无条件按协议支付货款3000万美元,并支付相关费用60万美元,两项合计3060万美元。目前,相关仲裁正在审理之中。
在本例中,A公司是否可以收回货款及相关费用,依赖于仲裁结果。如果A公司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很可能在仲裁中获胜,则应在2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附注中披露一项或有资产。即:
“或有资产:
本公司于20×2年9月29日按协议向×××公司(外商)发出一批商品,价值3000万美元。但×××公司认为本公司所提供商品不符合协议要求,拒不付款。为此,本公司于20×2年12月26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行政仲裁,要求×××公司无条件按协议支付货款3000万美元,并支付相关费用60万美元,两项合计30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3368亿元。目前,相关仲裁正在审理之中”。
如果A公司缺乏充分的理由说明很可能在仲裁中获胜,则不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如上披露。
(三)产品质量保证
'例11'A公司为机床生产和销售企业。20×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分别销售机床200台、300台、400台和350台,每台售价为5万元。对购买其产品的消费者,A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机床售出后三年内如出现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机床故障和质量问题,A公司免费保修(含零部件更换)。根据以往的经验,发生的保修费一般为销售额的1%至1。5%之间。假定A公司20×2年四个季度实际发生的维修费分别为2万元、20万元、18万元和35万元;同时,假定20×1年“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年末余额为12万元。
此例中,A公司因销售机床而承担了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A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A公司根据本准则的规定在每季度末确认一项负债。
(1)第一季度
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维修费):
借: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 20000
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