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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法律与社会-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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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此种种,都可以说明法律繁芜容易导致用刑深刻。虽然自西汉中叶以后,不断有大臣建议修改法律,删除繁苛,皇帝也屡下诏书,要求〃议省刑法〃,然而统治集团成员多安于现状,已无心励精图治,〃有司无仲山父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而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是以大议不立,遂以至今〃 。敷衍塞责式地〃约省刑法〃,不可能改变执法苛酷、轻重不平的局面,于是乎约者自约,酷者自酷,直至汉朝灭亡。
   再次,治吏之法的废弛,不仅会导致酷吏滥用刑罚,更会导致整个官僚机器的腐败。
   东汉顺帝时,左雄上书,痛陈当时吏治的黑暗:
   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辨为贤能;以理己安民为劣弱,以奉法循理为不化……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观政于亭传,责成于期月,言善不称德,论功不据实,虚诞者获誉,拘检者离毁……朱紫同色,清浊不分。故使奸滑枉滥,轻忽去就,拜除如流,缺动百数。
   这段话从行政、司法、选举、监察等多方面讲述了吏治黑暗的现实。酷吏〃文深〃主要是针对贵戚、官僚、豪强,而官吏贪赃枉法,深受其害的是广大被统治阶级,因而其危害的程度更深。治吏之法的废驰,将导致法制的全面破坏,这的确值得我们深思。

第八章 秦汉时期的执法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法律,无以治国安邦,法律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这个道理古人早已认识到。但是法律被制定出来之后,并不能自动运行;法律的运行,需要相应的执行机构,需要熟悉法律的执法官员;再完善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来执行,或者用人不当,都将是一纸空文,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法律的运行机制,关系到法律的执行状况;法律能否得到严格的贯彻执行,直接影响到法律的威信与效力;法律的执行效果,又关系到社会能否安定、百姓能否安居乐业。司马迁说:〃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 可谓一语中的。
   就秦汉时期而言,法律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变化,执法状况在各个时期也不尽相同,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使社会呈现出治乱兴衰的不同景象。总结其执法中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第一节 循吏与酷吏

   自从《史记》首先为循吏和酷吏立传之后,循吏和酷吏便成为历代修史所关注的两种重要的官吏类型。考察秦汉时期的执法情况,对史籍中经常提到的这两种官吏应特别加以关注。一般认为,循吏代表儒家的〃礼治〃,而酷吏则代表法家的〃法治〃;前者重视教化,后者重视严格执法。对于这种观点,本文不敢苟同。仔细分析一下有关材料,不难发现,循吏确实重视教化,但是也决不忽视法律的作用;而酷吏大多属于按君主旨意行事的鹰犬,所做所为多超乎法律之外,决不能称之为〃法治〃。如果说〃法治〃是指严格依法办事,而〃人治〃是强调执法者的个人意志的话,应该说循吏的所做所为更符合〃法治〃的精神。兹分述如下。
       一、循吏与执法
   司马迁对循吏的定义是:〃奉法循理之吏,不伐功矜能,百姓无称,亦无过行〃 ,〃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 。《史记·循吏列传》中所收录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循吏,可谓自觉遵守法纪的楷模。例如: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自刎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伏剑而死。
这些人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伟业,但身为执法官员,自觉遵守法律,以实际行动感召、教育其下属官吏和普通百姓,这与专任刑杀、血腥恫吓相比,当然更容易为人所接受。司马迁为循吏立传的目的,决不是要否认法律的作用,而是旨在说明〃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 只要执法官吏以身作则,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就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如果说《史记》中的循吏主要侧重于强调官吏自觉遵守法律的话,两《汉书》中的循吏则更重视官吏的事功,亦即理政治民的能力。要而言之,汉代循吏的政绩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富而教之〃,二是尊重法律。
      a。〃富而教之〃
   循吏在这方面的所做所为,基本上是对儒家法律思想的实践。儒家的法律思想可以用《论语》中的两段话来说明:
   《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论语·为政》: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勉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儒家虽然也主张维护等级制度,有〃君子〃〃小人〃、〃劳力〃〃劳心〃的划分,但是他们反对无限度地剥削农民,反对〃苛政〃,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希望在保障百姓最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对他们施以道德教化和礼的约束。汉代循吏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两汉的循吏,大多都比较关心百姓的疾苦,爱惜民力,注意发展地方经济,改善民众生活。如颍川太守黄霸〃使邮亭乡官皆畜鸡豚,以赡鳏寡贫穷者。然后为条教,置父老师帅伍长,班行之于民间,劝以为善防奸之意,及务耕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 ;渤海太守龚遂〃见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 ;南阳太守召信臣〃为人勤力有方略,好为民兴利,务在富之。躬劝耕农,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稀有安居时。行视郡中水泉,开通沟渎,起水门提阏凡数十处,以广溉灌,岁岁增加,多至三万顷。民得其利,畜积有余。信臣为民作均水约束,刻石立于田畔,以防分争。禁止嫁娶送终奢靡,务出于俭约〃 ;任延为九真太守〃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民常告籴交阯,每致困乏。延乃令铸作田器,教之垦辟。田畴岁岁开广,百姓充给〃 ;王景为庐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余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孙叔敖所起芍陂稻田。景乃驱率吏民,修起芜废,教用犁耕,由是垦辟倍多,境内丰给。遂铭石刻誓,令民知常禁。又训令蚕织,为作法制,皆著于乡亭,庐江传其文辞〃 ;山阳太守秦彭〃兴起稻田数千顷,每于农月,亲度顷亩,分别肥塉,差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乡县。于是奸吏跼蹐,无所容诈〃 。
   〃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广大农民日出而作,日入而休,安分守己,淳厚朴实,只要有最低限度的生活条件,就不敢轻易为非。战国秦汉以来许多思想家、政治家之所以提倡〃重本抑末〃,也主要是看到了农民的这一特征,有利于统治。汉代出现的〃盗贼〃,往往都是由于贪官污吏巧取豪夺,破坏了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搞得经济凋弊,民不聊生,最终走上了挺而走险的道路。例如《汉书·循吏传·龚遂》:
   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宣帝)谓遂曰:〃渤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息其盗贼,以称朕意?〃遂对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其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故使陛下赤子盗弄陛下之兵于潢池中耳。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之也?〃上闻遂对,甚说,答曰:〃选用贤良,固欲安之也。〃……至渤海界,……移书敕属县悉罢逐捕盗贼吏。诸持锄钩田器者皆为良民,吏无得问;持兵者乃为盗贼。遂单车独行至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即时解散,弃其兵孥而持钩锄。盗贼于是悉平,民安土乐业。
   〃海濒遐远,不沾圣化〃只是对皇帝的恭维之词罢了,〃民困于饥寒而吏不恤〃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天高皇帝远,贪官污吏们更可以肆无忌惮地鱼肉百姓,终于导致出现了〃盗贼并起〃的局面。二千石大员〃不能禽制〃,事态似乎已经相当严重,岂知龚遂只身赴任,一纸公文,问题就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为什么会如此?司马迁说得好:〃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    因此龚遂平息〃盗贼〃之后,即刻着手〃开仓廪假贫民,选用良吏,尉安牧养焉〃。这一事例说明,发展经济、关心百姓生活与有效地推行法制、维护社会安定是相辅相成的。循吏认识到了这一点,因而取得了良好的政绩。当时的官吏,能够廉洁自律,不残害百姓,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循吏能为百姓兴利,又怎能不为百姓所拥戴和怀念呢?
   汉代循吏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教化,以德治民。例如黄霸〃力行教化而后诛罚,务在成就全安长吏〃 ;卫飒为桂阳太守,〃郡与交州接境,颇染其俗,不知礼则。飒下车,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期年间,邦俗从化〃 ;任延为武威太守,〃又造立校官,自掾史子孙,皆令诣学受业,复其徭役。章句既通,悉显拔荣进之。郡遂有儒雅之士〃 ;山阳太守任延〃以礼训人,不任刑罚。崇好儒雅,敦明庠序。每春秋飨射,辄修升降揖让之仪。乃为人设四诫,以定六亲长幼之礼。有遵奉教化者,擢为乡三老,常以八月致酒肉以劝勉之〃 ;刘矩〃稍迁雍丘令,以礼让化之。其无孝义者,皆感司自革。民有争讼,矩常引之于前,提耳训告,以为仇恚可忍,县官不可入,使归更寻思。讼者感之,辄各罢去〃 ;蒲亭长仇览〃农事既毕,乃令子弟群居,还就黉学。其剽轻游恣者,皆役以田桑,严设科罚〃 。这些举措是否含有矫情的成分,是否有史家的溢美之词,不好判断,但至少可以说明,汉代循吏比较重视教化。
以上两点,基本体现了儒家〃富而教之〃的原则。但是,汉代循吏如果仅以此为满足,那是不可能取得明显的成效的。因为除了自然灾害而外,两汉时期危害百姓最深的,一是贪官污吏的巧取豪夺,二是地方豪强的武断乡曲。若不制止这两大祸害,姑息纵容,一味宽大,〃富而教之〃的惠民政策只能是一句空话。具体的史实告诉我们,汉代循吏已经认识到问题的根本之所在,他们对法律表现出特别的尊重,可以说,他们在地方上所从事的,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建设。
      b。尊重法律
   汉代循吏对法律的尊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们自己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法律,二是严格依法办事,并力图使百姓心悦诚服地接受法律。
   循吏在自觉遵守法律方面,堪称官吏之楷模。如朱邑〃为人淳厚,笃于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 ;刘矩〃性亮直,不能谐附贵势,以是失大将军梁冀意〃 ;刘宠〃前后历宰二郡,累登卿相,而清约省素,家无货积〃 ,等等。为人正直,为官清廉,这可以说是所有循吏的共同特征。正是因为他们自己有良好的个人修养,才能以其人格魅力影响他周围的官吏,并为当地百姓所尊敬,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下面这一事例表明,循吏对法律的尊重,是非常严肃认真的:
   (任延)拜武威太守,帝亲见,戒之曰:〃善事上官,无失名誉。〃延对曰:〃臣闻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节,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诏。〃帝叹息曰:〃卿言是也。〃
   不是见风使舵,趋炎附势,而是〃履正奉公〃,足见其对法律的态度。
   法律只有通过官吏才能得到推行,官吏是否守法,是法律能否取信于民的关键,官吏执法是否公正,事关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治久安。因此,要求下属官吏遵纪守法,及时选用〃良吏〃,沙汰〃奸吏〃,也就成了循吏的一项重要工作。如召信臣为南阳太守,〃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甚者案其不法,以视好恶〃 ;秦彭为山阳太守,〃吏有过咎,罢遣而已,不加耻辱〃,〃奸吏跼蹐,无所容诈〃 ;王涣为温令,〃绳正部郡,风威大行〃 ;不其令童恢,〃吏人有犯违禁法,辄随方晓示。若吏称其职,人行善事者,皆赐以酒肴之礼,以劝励之〃 。下面几例表明,整饬吏治所取得的成效是非常显著的:
   《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涣》:(王涣任洛阳令,卒官),涣丧西归,道经弘农,民庶皆设槃桉于路。吏问其故,咸言平常持米到洛,为卒司所钞,恒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见侵枉,故来报恩。
   《后汉书·循吏列传·孟尝》:(孟尝为合浦太守),先时宰守并多贪秽,诡人采求,不知纪极,珠遂渐徙于交阯郡界。于是行旅不至,人物无资,贫者饿死于道。尝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曾未逾岁,去珠复还,百姓皆反其业,商货流通,称为神明。
   《后汉书·循吏列传·刘宠》:后四迁为豫章太守,又三迁拜会稽太守。山民愚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颇为官吏所扰。宠简除烦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征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五六老叟,尨眉皓发,自若邪山谷间出,人赍百钱以送宠。宠劳之曰:〃父老何自苦?〃对曰:〃山谷鄙生,未尝识郡朝。它守时吏发求民间,至夜不绝,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狗不夜吠,民不见吏。年老遭值圣明,今闻当见弃去,故自扶奉送。〃宠曰:〃吾政何能及公言邪?勤苦父老!〃为人选一大钱受之。
   打击违法官吏,选用遵纪守法的官吏,正是尊重法律、依法理政的必要前提。循吏在吏治上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表现出了开明官吏的政治远见,。
   对于严重破坏社会安定、危害百姓正常生产生活的违法行为,循吏能够坚决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既之武威,时将兵长史田绀,郡之大姓,其子弟宾客为人暴害。延收绀系之,父子宾客伏法者五六人。绀少子尚乃聚会轻薄数百人,自号将军,夜来攻郡。延即发兵破之。自是威行境内,吏民累息。
   《后汉书·循吏列传·王涣》:州举茂才,除温令。县多奸猾,积为人患。涣以方略讨击,悉诛之。境内清夷,商人露宿于道。
   汉代豪强大族往往凭借其经济实力,招揽宾客,武断乡曲,欺压百姓,甚至把持地方政治,干预地方司法和行政。循吏敢于依法打击不法豪强,反映了其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
   循吏在处理违法犯罪行为时,既不纵容迁就,也不过份残暴,而是在当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适中地科罪量刑。如上面所说的任延,对不法豪强田氏,起初只惩罚了五六个罪魁祸首,后来田氏聚众造反,任延才发兵镇压。这与酷吏不问犯罪轻重,动辄几十人、上百人的杀戮相比,当然更能体现〃法治〃的精神。
   执法平和,惩恶扬善,使法律判决尽可能符合客观情况,这才是尊重法律的态度,也才能被社会所认同。黄霸因〃处议当于法,合人心〃,〃吏民爱敬焉〃;后来被汉宣帝任命为廷尉正,〃数决疑狱,庭中称平〃。    王涣〃以平正居身,得宽猛之宜。其冤嫌久讼,历政所不断,法理所难平者,莫不曲尽情诈,压塞群疑〃 ,受到吏民的称赞。而且,循吏在调节法律纠纷时,比较注意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寓教于法,使百姓能够心悦诚服地接受法律的约束。例如刘矩为雍丘令,〃民有争讼,矩常引之于前,提耳训告,以为仇恚可忍,县官不可入,使归更寻思。讼者感之,辄各罢去〃 。又如《后汉书·循吏列传·仇览》:
   (仇览为蒲亭长),览初到亭,人有陈元者,独与母居,而母诣览告元不孝。览惊曰:〃吾近日过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当是教化未及至耳。母守寡养,苦身投老,奈何肆忿于一朝,欲致子以不义乎?〃母闻感悔,涕泣而去。览乃亲到元家,与其母子饮,因为陈人伦孝行,譬以祸福之言。元卒成孝子。
   〃不孝〃在汉代属重罪,一旦罪名成立,后果不堪设想。仇览因比较注意了解具体情况,又不厌其烦地加以训导,终于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因此,循吏这种平和执法的精神,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威信,有利于缓和各种社会矛盾,体现了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汉宣帝〃兴于闾阎〃,对民间疾苦有所体验,〃知百姓苦吏急也〃,他经常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 。〃吏急〃即官吏过于苛酷。可见,司马迁〃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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