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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说识(依昱)-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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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人往往年不清世事真相,直以为自己所站的角度来看现象的一切,才有很多的烦恼产生。
  日本武士道风行,其求真尚义的精神令人佩服。有天,二位武士分别从二个方向奔至一棵树下——且大声争论卡在树上的一面盾的颜色,一方说是金色,另一方说是银色,二人僵持不下,各执已见。最后,只好比武定胜负,待两人都身受重伤,将要倒下的那一刻,才发现那面盾,一边涂金色,一边是银色,二人谁也没猜对,却平白牺牲宝贵的生命。在古老的中国,同样的,也有类似的故事发生。这篇故事出自《韩非子·说难篇》。
  从前卫国有一位士人,叫做弥子瑕,卫国主君秀宠信他。
  一个晚上,有一个使者来的弥子瑕,告诉他,他母亲生病了。因为是晚上,无法与主君商量,弥子瑕诈称已经得到主君的许可,驾驶了主君的车子就出去了。当时按照卫国的法律,未经主君许可而乘用主君用车者,要处以极刑。
  但是,后来卫君听到了这件事,却反而夸赞他,为了母亲,连极刑都忘了,实在孝顺。
  又有一天,弥子瑕陪卫君在果园玩;弥子瑕摘了一个果子,吃了几口觉得非常的可口,就把剩下来的献给主君吃,卫君很高兴。
  ‘他多爱我,好吃的谁不想全部吃了?他却留下来给我吃!’
  几年之后,弥子瑕失去了君王的宠信。这时卫君数落弥子瑕的不是。
  ‘这个家伙太冒失了。他竟敢诈骗,没得到我的准许,私自用我的车子,又让我吃他吃剩的东西。’同样是吃剩的半个桃子,从不同的角度看,会有不同的看法。这表示因缘条件会随著时空的迁移而有所改变。如果一味固执已见,坚持自己才是正确,是对的,不解融和之道,那受苦的日子就更多了,所以有智慧的人,胸中已无“自大自我”停留的空间。知识只有让我们了解事实,智慧却让我们懂和活用这些真相。
  人的内心有八层,也就是我们所谓的“八识”(前几章已介绍过),而我们就住在这八识的世界,这就是唯识学派所谓的人类的内心世界的真相。同样的,对人类的了解对自我本性的探讨,在唯识学上用另外一种角度来阐释的教理,就是“三性”说。透过“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的探讨,可了解到有关认识、存在、悟道等问题。“圆成实性”就是在证明人们的内心处处皆有此一圆融无碍究竟清净的自性。
  《解深密经》卷二第四:
  云何诸法圆成实相,谓一切法平等真如。於此真如,诸菩萨众勇猛精进为因缘故,如理作意无倒思惟,为因缘故乃能通达。於此通达渐渐修集,乃至无上正等菩提方证圆满。……若诸菩萨如实了知圆成实相,即能如实了知一切清净相法。(《大正藏》卷十六,六九三上——下)
  二·圆成实性的定义
  圆成实性 梵语Parimispanna…h?va。又作圆成实相、圆成自性、第一义谛体性。略称圆成实。唯识宗所立三性之一。指真如(诸法所依之体性)具有圆满、成就、真实等三种性质,即:(1)圆满,诸法之相仅局限於其自身之法体,不通馀处;相对於此,真如之妙理则可周遍四处。(2)成就,诸法具有空、无常、无我等共相;而真如之实体常住,无生灭作用。(3)真实,诸法之体虚妄不真;而真如之性常住遍通。复次,为解释圆成实性,又设有二门:(1)常无常门,“常”为圆成实之名,“无常”则摄於依他起性而不离生灭。(2)漏无漏门,“无漏”为圆成实之名,“有漏”则摄於依他起性而不离颠倒。
  《瑜伽师地论》卷七十三云:云何圆成实自性?谓诸法真如,圣智所行,圣智境界圣智所缘;乃至能令证得清净,能令解脱一切相缚及麤重缚,亦令引发一切功德。又云:问:圆成实性,由何故圆成实?答:由一切烦恼众苦所不杂染故。又由常故。
  又云:问:圆成实自性缘体应知?答:缘徧计所执自性,於依他起自性中,毕竟不实,应知。世尊於馀经中,说缘不执著遍计所执自性应知此性者,依得清净说,不依相说。
  这个能使人清净解脱的自性,也就是禅宗所谓“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真如自性。
  过去物质缺乏的朝代,“直指人心”的事物被批判为自我的沈弱,被认为是否认外在事物的逃避行为;而现代坐拥华厦的精神空虚感,使我们渴求心灵的空间。这个一来一往的需求,使我们觉悟到融和的必要——换句话说,往昔我们误解心灵的追求与物质的经营是两个载然不同的世界,而使我们自限於或此或彼的选择。白天目眩於外在繁华的世界,夜晚扪心有愧,处在自省的内心的世界,二者相互矛盾不能调和。
  中国有个故事,有个清高的人放弃升官发财的机会,遁入田园,教导子女做个构实的农夫。有一天,他有钱朋友的儿子乘车造访,清高人看到自己的儿子在朋友儿子面前手足无措,一付穷措大的样子,只好立刻搬家,避免朋友再来造访。这个故事在说明——我们为了精神生活而固执地否认外在俗世的经营,而陷入单方面观点的井中。
  其实,我们可以开二道窗口,一是欲求之窗,一是自我心灵之窗。我们必须同时去正视二个原本就相融和的世界;我们很乐意看到有钱的老板谈论精神的修炼,我们也愿意看到有钱的读书人谈经世致用之道;毕竟我们需要的是完整的世界,并不必自限於或此或彼的世界里。而这个融和垢染、净秽、贫富、你我、有无等的世界就是圆成实性所显现出来圆满无碍的世界。
  《辨中边论》卷中云:此圆成实,总有二种。无为、有为,有差别故。无为总摄真如涅槃,无变异故名圆成实。有为总摄一切圣道,於境无倒故亦名圆成实。
  中边论的立场将圆成实性分为“有为与无为”两种,而《显扬圣教论》卷六却道:
  问:圆成实自性有几种?答:圆成实自性於一切处,一味故不可建立差别。
  前者是把圆成实性以世俗谛、胜义谛而分有为与无为。后者是以中道实相的观点在看圆成实性,是遍一切处是无所不在的真如。真如是遍满一切法,而我不具足故叫做“圆”;其体常住不灭,永远成就故叫做“成”,又为诸法的真实体性,非虚妄故,叫做“实”。圆成实性的真如是真实如常,言亡虑绝的境界,故又名真空妙有。这是就有为、无为门而说的;若就有漏、无漏门,依他起性的有为法中的无漏法则叫做圆成实性。二门的关系如下:(略)
  三性中,遍计所执性,虽为妄情所现的“情有理无”法,但依他起性和圆成实性是无漏智所缘的境界故不得以妄情计议了。因为这是证智的境界故是“理有情无”法。就中,依他起性是:现象界中一切法的总称;圆成实性是:其本体的真如理,因此二性更成了相摄不离的关系。唯识宗将现象界的一切,悉归於第八阿赖耶识的所变,故依他和圆成的关系,便为不一不异了,其相互关系详见后文。
  世亲的《唯识三十颂》所言的圆成实性,是一种真如(无为法)而没提到“我漏有为”(净分依他);护法在《成唯识论》中提到:我漏有为法是远离颠倒、修习无漏智、断杂染种子、杂染法,於一切事物缘平等真如。
  三·自觉与融和
  《唯识三十颂》云:由彼彼遍计,遍计种种物,此遍计所执,自性无所有,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於彼,常远离前性,故此与依他,非异非不异,如无常等性,非不见此彼。
  唯识三性,遍计所执和依他起性,前章已有提过,今明“圆成实性”的自觉。圆是圆满离颠倒义,成是成就,实是真实,性是体性。此圆满成就真实二空所显的真如法性具有三义:(一)普遍义。(二)常住义。(三)非虚妄义。离此三义,不名圆成实性。又此性怎样才能显示出来,在依他起性上远离前面所言的遍计所执性,此话怎说呢?遍计就是周遍计度,是心理意识上的种种需求,是对自己所认识的对象使他实体化、固定化,并且执爱著它,再加上种种的条件因素,把我们所认知的世界加以绝对化,且遗忘掉因缘所生的事情,而以为自己所认知的事象是真实的,认妄为真苦恼就无边了。“依他起性”是因缘所生法,也是由很多种条件,互相连结,互相关联著,因此并没有固定的实体的东西存在。虽非实际存在,但有著各式各样的力量,相互关系、相互支持著的这种存在,也是由认识而成立。而我们有一清净本性去认知、去接受、去自觉,这由无数的因缘条件所构成的世间真相就是圆成实性。因此我们虽称它为圆成实性,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另外世界,因为我们要把这个因缘而生起的世界,当作确实是“依他起性”的世界如此去自觉而已。
  党国元老,于右任先生留著长胡须,有天,他抱著一个小孩,谈笑间,小孩摸著他的胡子问题:‘老公公请问您晚上睡觉时,这把长胡子是放在棉被里?还是棉被外呢?’
  当时,于右任没有作答,当天晚上他回到家上床之后,不管他把胡子放在棉被里或是棉被外,都觉得很不自在,整晚都在思索这个问题而辗转难眠。
  意识到胡子到底该放在棉被内或棉被外时是一种遍计所执;心有所执著故难以成眠;再深思,“胡子就是胡子”,以前也没特别去注意内外的问题时就睡得很好、很安称。如今……,胡子的存在是一种依他起——因缘和合所生,一把剪刀,咔嚓一声马上就从有到无;或根本就不管,无视其存在。而这深一层的觉察,顺其自然,根本不在意胡子在内或在外,抛开这一层顾忌,也就安眠如昔,这种境界也就是圆成实性。将现象界的一切依照其自然形态去自觉,然后觉悟到存在的真相——本来如此而已,一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善或烦恼,本也无体无形,只因人为的系缚执著放不开,所以才心有千千结,一旦放下随即化烦恼为菩提,当下就能把烦恼的自己,转变成清净的自己。
  《解深密经》卷二云:由诸菩萨如实了知遍计所执相、依他起相、圆成实相故。如实了知无相法杂染相法清净相法。断灭一切染相法故,证得一切清净相法。(《大正藏》卷十六,六九三下)
  在《论语》里,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此为对偶的文句。这里把“和”与“同”明白区别开来。“和”是属於精神上的,“同”则带有形式上、物质上的意味。
  譬如规定制服,使职员、店员趋於一致是“同”;换言之,所谓“同”,只要订立规则,立可达成。不过,虽说他们都身穿制服,但是他们的内心并非像衣服的式样与颜色那样齐一,有时形式上固然“同”,而心底里却各怀鬼胎,这是小人凡夫的做法。
  至於谦谦君子,虽然言行上时而会有不一致的地方,可是内心多半全然协同调和。因此,君子“和”而不“同”:意见有所不同,反而可以开诚布公的互相讨论。将若干不同点予以融合,就是“和”。
  像三合板那样,要把数块不同纹路的木板胶合在一起,才能形成坚固的合板。将不同的能力、性质的人融合起来成为一个团体,就是“和”。像这样,“同”是易事,“和”则相当困难。
  “和”之所以有困难,就是人“自我”的意识很强,不易妥协,若能超越人我主观意识的范畴,有我空法空的心境,当下即是圆融无碍的广阔世界。
  四·融和万法的智慧——人空与法空
  《成唯识论》卷八说:“二空所显,圆满成就诸法实性,名圆成实。”
  这里的二空即人空、法空,系人之本性和物之本质在真理上的反映。唯识学把它纳入意识范畴加以考察,故亦名人无我、法无我。就是说,认识的主体若具足人、法二种无我的特徵则为最高意识,其对象也就迟到人、法二空之绝对真理的境界。这种把最高意识和绝对真理统一起来把握的本能,就是所谓的圆满成就诸法,它来自识的圆成实性的作用。识的这个作用是绝对的,它既不同於遍计所执性之情有理无,也不同於依他起性如幻假有,而是理有情无之中道实相。
  对三性的说明,《摄大乘论》中说了一个很巧妙的譬喻:(一)遍计所执性,譬如我们在路上走路的时候,因闇而误认绳为蛇,而起了恐怖的念头,其实这是“情有理无”。(二)依他起自性,譬如蛇是绳的假有,经仔细一看,原来蛇是绳的错觉,当然这是“假有实无”。(三)圆成实性,譬如绳的实性是麻,绳不过是麻等众缘的和合而已。当然这是“真有相无”。我们对诸法的迷执恰似如此,迷执於由因缘的和合而假现的依他起性法,以为实我、实法。更於此迷惑遍计所执的虚妄性,误认心外真有实法。一旦证知真实的体性,就知道色心等万法,本来只不过是因缘所生的假有,并能洞悉非有非空的中道实相。
  在《摄大乘论》的入所知相分,所举以上有名的蛇、绳、麻的譬喻,再详加说明如下:
  如有人在闇夜中见到一条绳横在大路上,因为不知道它是绳,将之误认为是蛇,大生恐怖的心理。然若仔细的观察,原来被认为是蛇的,其实是一条绳,由於迷执误认,在意识上显现似蛇的表相,以为它是蛇。当知这个误认为蛇的,真可比拟为遍计所执性。那所执的既是妄相,自然不是现相,现相实在是绳。说到绳的体性原来是麻,绳不过是所现的假相,这可比拟为依他起性。至於那麻原是绳的实性,所以可比拟为圆成实性。如是蛇、绳、麻的三者,其体为一没有差别,所以三性是不离的,同时亦有不即的关系。《无性摄论释》举颂说:“於绳谓蛇智,见绳了义无,证见彼分时,知如蛇智乱”。《摄论》原文说:“如暗中绳显现似蛇,譬如绳上蛇非真实,以无有故。若已了知彼义无者,蛇觉智灭绳觉犹在。若以微细品类分析,此又虚妄,色香味触为其相故,此觉为依绳觉当灭。如是於彼似文似义六相意言,伏除非实六相义时,唯识性觉犹如绳觉亦当除遣,由圆成实自性觉故”。《摄论讲记》解释说:“如在幽闇中的一条绳,人们见了,意识上显现似蛇的义相,以为它是蛇。譬如绳上的蛇相,非是真实的,因为这里根本无有蛇在。若使已了知彼绳上的蛇义是无,那误认为蛇的错觉虽灭去没有了,但绳的觉知还是存在的。这比喻众生由无明错觉,遍计所遍计的名言镜界以为是实有的,若观察到遍计的义无实,以唯识的觉慧,遣除遍计所执性,这实有外义的错觉虽消灭了,但唯有识的感觉,还有存在的。上面虽知道蛇是虚妄的,可是若再进一步,以微细品类的分析这条绳子,便会发现此绳也是虚妄的,知道它是用色香味触为其体相;以此色香味触的觉知为依,那绳的知觉当然就跟著消灭。这样,於彼似文似义所假立的六相意言,虽然用唯识无境的正观,伏除了非实有的六相的遍计性义。犹如用绳的见解,遣除了蛇觉。但这唯识性觉,如绳觉一样,也应当除遣,因为名言相在,还不能亲证法界。要怎样去除遣呢?由圆成实自性的觉慧,才能除遣它。”
  有觉慧去消融一切假相所造成的无谓困扰,人们就不会在乎旁人的诋毁。
  “人诋毁默坐,诋毁多言,诋毁少语,大凡此世莫不受到诋毁。”——《法句经》
  世人真是伤脑筋,各有不同的立场,各有不同的看法。所谓“一样米养百样人”,人心一如其面,各不相同。
  “默坐”,有人会感到不悦;“多言”,有人会挑毛病;“少语”,又有人会吹毛求疵,没有一样能尽如人意。我们无法凡事为了迁就别人而变自己的生活;我们常觉自己跟不上别人。正因为这样,所以如果我们凡事都在乎别人的褒贬,生活上便无可适从了。因此若能彻底了知圆成实性,即能和一切万物融和,对这个世间就能无怨无尤,进而生出无边的欢喜。
  五·三性与万法之融和
  (一)前言
  《显扬圣教论》卷六云:
  三自性者:一、遍计所执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圆成自性。遍计所执自性者,谓依名言假立自性,为欲随顺世间言说故。依他起性者,谓从缘所生法自性。圆成实自性者,谓诸法真如,圣智所行,圣智境界,圣智所缘,为欲证得极清净故。为令一切相及麤重二缚得争脱故,为欲引发诸功德故。
  在“圆成实性的世界”提及“若能彻底了知圆成实性,即能和一切万物融合”,又以蛇、绳、麻之喻来说明三性的关系。在黑暗中将绳误认为蛇是计所执性,是依名假立之妄相;定睛看清现相是绳而非蛇,此是依他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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